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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nova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6
Nov 14, 2016
52384_rns_2016-11-14_617e54fd-e1c9-487d-915c-1321e5fc78e8.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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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第一季
(股票代碼 4133)
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 108 號 9 樓
電 話:(02)8751-1888
亞 諾 法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目 錄
| 項 | 目 | 頁 | 次 | |
|---|---|---|---|---|
| 一、 | 封面 | 1 | ||
| 二、 | 目錄 | 2 ~ 3 |
||
| 三、 | 會計師核閱報告 | 4 | ||
| 四、 | 合併資產負債表 | 5 ~ 6 |
||
| 五、 | 合併綜合損益表 | 7 | ||
| 六、 | 合併權益變動表 | 8 | ||
| 七、 | 合併現金流量表 | 9 | ||
| 八、 |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10 ~ 38 |
||
| (一) 公司沿革 |
10 | |||
|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0 | |||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0 ~ 12 |
|||
|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2 ~ 16 |
|||
| (五)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16 | |||
|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16 ~ 29 |
|||
| (七) 關係人交易 |
29 ~ 31 |
|||
| (八) 質押之資產 |
31 | |||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31 |
| 項 | 目 | 頁 | 次 |
|---|---|---|---|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
31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31 | ||
| (十二)其他 | 31 ~ 36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37 | ||
|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 38 |

會計師核閱報告
(105) 財審報字第16000359號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3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 債表,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 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 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 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故無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 號「期中財務報導」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資 所 聯 師 事 誠. 合 務 鹭? 會計師 曾惠瑾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20013788號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 (79)台財證(一)第27815號 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12 $\mathsf{B}$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12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 27F, 333, Keelung Road, Sec. 1, Xinyi Dist., Taipei City 11012,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 886 (2) 2757 6371, www.pwc.com/tw
三十二九四
至 諾 法 生 技 腺子的病毒酸泌尿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5年及 104年3月31日该我国生的作业公司 五 日本
(民國 105年及 104年3月31日之合住主到了的科学科学校
(民國 105年及 104年3月31日之合住主到了例外的修修成团,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軍位:新台幣仟元
$\overline{\mathbb{P}^n}_{\geq 0}$
| 資 產 |
附註 | 金 | 105 年 3 月 31 日 額 |
% | 104 年 12 月 31 日 額 金 |
$\%$ | 104 年 3 月 31 日 金 額 |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 | 91,151 | 7 5 | 102,517 | 8 \$ | 498,531 | 39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5,325 | 1 | 8,497 | 1 | 9,052 | $\mathbf{1}$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六(四) | 60,658 | 5 | 54,325 | $\overline{4}$ | 55,946 | $\overline{4}$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660 | 738 | $\overline{\phantom{0}}$ | 771 | ||||
| 1210 |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 $\pm$ | 175 | $\sqrt{2}$ | 62 | ||||
| 130X | 存貨 | 六(五) | 589,571 | 47 | 596,625 | 48 | 597,873 | 46 | |
| 1410 | 預付款項 | 4,185 | $\blacksquare$ | 2,616 | 4,234 | ||||
| 1476 |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 六(二)及 | |||||||
| $\lambda$ | 202,582 | 16 | 195,973 | 16 | 523 | ||||
| 1479 |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 | 1,366 | $\overline{\phantom{a}}$ | 452 | 766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955,673 | 76 | 961,745 | 77 | 1,167,758 | 90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43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六(三) | 4,945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六(六)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七)及 | |||||||
| $\,\pm\,$ | 171,343 | 14 | 173,261 | 14 | 40,820 | $\overline{3}$ | |||
| 1780 | 無形資產 | 六(八) | 36,132 | $\mathbf{3}$ | 33,750 | 3 | 31,327 | $\mathfrak{Z}$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63,979 | 5 | 61,322 | 5 | 55,241 | $\overline{4}$ |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22,746 | 2 | 18,901 | $\mathbf{1}$ | 5,380 | -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299,145 | 24 | 287,234 | 23 | 132,768 | 10 | ||
| 1XXX | 資產總計 | \$ | 1,254,818 | 100 | 1,248,979 \$ |
100 | 1,300,526 $\mathbb{S}$ |
100 | |
| (續次頁)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金 | 105 年 3 月 31 日 額 |
$\%$ | 104 年 12 月 31 日 額 金 |
% | 金 | 104 年 3 月 31 日 額 |
$\%$ | |
|---|---|---|---|---|---|---|---|---|---|---|
| 流動負債 | ||||||||||
| 2150 | 應付票據 | \$ | 474 | $\sim$ | \$ 1,476 |
$-$ \$ | 436 | |||
| 2170 | 應付帳款 | 12,328 | $1\,$ | 18,994 | $\sqrt{2}$ | 15,238 | $\mathbf{1}$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九)(二 | ||||||||
| 十一)及七 | 35,985 | 3 | 39,086 | $\mathfrak{Z}$ | 32,252 | $\mathbf{3}$ | ||||
| 2230 | 本期所得税負債 | 19,694 | $\overline{c}$ | 15,928 | $\mathbf 1$ | 16,604 | 1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5,180 | $\bar{\Xi}$ | 6,654 | 1 | 5,331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73,661 | 6 | 82,138 | $\overline{7}$ | 69,861 | 5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六(六)及 | ||||||||
| t | 188 | 214 | 269 | |||||||
| 2XXX | 負債總計 | 73,849 | 6 | 82,352 | 7 | 70,130 | $\overline{\mathbf{5}}$ | |||
| 權益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股本 | 六(十一)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580,469 | 46 | 580,469 | 46 | 595,469 | 46 | |||
| 資本公積 | 六(十二) | |||||||||
| 3200 | 資本公積 | 502,389 | 40 | 502,389 | 40 | 515,372 | 40 | |||
| 保留盈餘 | 六(十 | |||||||||
| 三)(十九) | 58,384 | 5 | 51,820 | 4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58,384 226 |
5 | 226 | 226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38,863 | $\overline{3}$ | 24,203 | $\boldsymbol{2}$ | 66,903 | 5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
| 其他權益 其他權益 |
638 | 956 | 606 | |||||||
| 3400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 1,180,969 | 94 | 1,166,627 | 93 | 1,230,396 | 95 | |||
| 31XX | 權益總計 | 1,180,969 | 94 | 1,166,627 | 93 | 1,230,396 | 95 | |||
| 3XXX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九 |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mathcal{F}$ | 1,254,818 | $100 \, \text{S}$ | 1,248,979 | 100 | \$ | 1,300,526 | 100 | ||
| 3X2X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6- Wilber Huang
董事長:WILBER HUANG
Wilber Huang
$\overline{r}^{\mu\nu}$ $_{\Lambda}$
經理人:WILBER HUANG
會計主管:黃益皇

| 곤 | ส 子 小 法 |
ᆰ |
|---|---|---|
| 合 | ||
| 至3月31日 民國 105 年及 |
||
| 附準則查核) (僅經核閱, |
$\overline{\mathcal{P}}_{\mathcal{A}}$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105 | 年 1 |
月 | 日 | 104 | 年 | 月 $\mathbf{I}$ |
日 | ||||
|---|---|---|---|---|---|---|---|---|---|---|---|
| 項目 | 附註 | $\mathbf{3}$ 至金 |
月 | 31 額 |
日 $\frac{0}{6}$ |
至金 | 3 | 月 額 |
31 | 日 $\frac{0}{6}$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十四) | \$ | 117,808 | 100 | \$ | 111,236 | 100 |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五)(十 | |||||||||
| 七)(十八) | $61,585$ )( | $52)$ ( | $67,046$ ) ( | 60) | |||||||
| 5900 | 營業毛利 | 56,223 | 48 | 44,190 | 40 | ||||||
| 營業費用 | 六(十七)(十八) | ||||||||||
| 6100 | 推銷費用 | $11,982$ )( | 10 0 | $11,445$ ) ( | 10) | ||||||
| 6200 | 管理費用 | $14,833$ )( | 13( | $15,783$ ) ( | 14)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七 | $11,392$ )( | 10( | $12,143$ ) ( | 11)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38,207$ ) ( | $33)$ ( | $39,371)$ ( | 35) | ||||||
| 6900 | 營業利益 | 18,016 | 15 | 4,819 | 5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十五) | 813 | $\mathbf 1$ | 1,737 | 1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十六) | $1,592$ )( | $2)$ ( | $5,806$ ) ( | 5) | |||||
| 706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 六(六) | |||||||||
| 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11) | 22)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790( | $1)$ ( | $4,091$ $()$ | 4) | ||||||
| 7900 | 稅前淨利 | 17,226 | 14 | 728 | $\mathbf{1}$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六(十九) | $2,566$ )( | $2)$ ( $\cdot$ | 137) | ||||||
| 8200 | 本期淨利 | \$ | 14,660 | 12 | \$ | 591 |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 |||||||||||
| 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 $($ \$ | 318) | \$ | 81 | ||||||
| 算之兌換差額 | $\frac{3}{2}$ | 318) | \$ | 81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14,342 | 12 | \$ | 672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淨利(損)歸屬於: | \$ | 14,660 | 12 | \$ | 591 | ||||||
| 8610 | 母公司業主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12 | $\frac{1}{2}$ | 672 | ||||||||
| 8710 | 母公司業主 | $\frac{1}{2}$ | 14,342 | ||||||||
| 基本每股盈餘 | 六(二十)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frac{1}{2}$ | 0.25 | $\boldsymbol{\theta}$ | 0.01 | ||||||
| 稀釋每股盈餘 | 六(二十)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 | 0.25 | $\frac{1}{2}$ | 0.01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董事長:WILBER HUANG | 經理人:WILBER HUANG | 會計主管:黃益皇 |
|---|---|---|
| " Wilber Huang | $~\sim 7~\sim$ | $ Wilber$ Huang |

$\overline{\mathcal{V}}^{\text{max}}$ is
單位:新台幣仟元
$\overline{\mathfrak{n}}$
公
$H$ 及
司
技
生
法 隸
ຕຸ
在教教
1月代月至3月31日
欧洲認業計準則查核)
民國 105 年及山旺集团三連合
(崔經核関, 極速集中司代)
(僅經核関, 極深川飯冰模)
| 於 屬 歸 |
資本公積–發 行 溢 價 普通股股本 |
↮ \$595,469 |
↔ 595,469 $\leftrightarrow$ |
↔ 580,469 ↔ |
$\leftrightarrow$ 580,469 ଇ∣ |
|||||
|---|---|---|---|---|---|---|---|---|---|---|
| 中 | 保 | 法公 | ↔ 515,372 |
$\leftrightarrow$ 515,372 |
↔ 502,389 |
ı | $\Theta$ 502,389 |
|||
| $\hat{v}$ | 餘積 盈 定 |
51,820 | 51,820 | 58,384 | ı | 58,384 | ||||
| 業 司 |
留 | 盈 別 特公 |
226 ↔ |
226 ⊷ |
226 ↮ |
226 $\varphi$ |
||||
| $\rightsquigarrow$ 써 |
盈 | 未分配盈 餘積 |
66,312 ↔ |
66,903 ↮ |
24,203 ↔ |
14,660 | ľ | 38,863 ↮ |
||
| 權 | 報兌 權 務 鞭 有 財算 圈 其 餘 |
構換 差 餘 |
↔ | 591 | ↔ | $\Theta$ | ↔∣ | |||
| 益益機表換 | 鎮 總 淵 權 额 |
1,229,724 S 525 |
591 | 81 81 |
1,230,396 ↔ 606 |
\$1,166,627 956 |
14,660 ı |
318) 318 |
\$1,180,969 638 |
HELL
會計主管:黃益皇
Auang Wilber
$\circ$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WILBER HUANG
$-8-$
Huang Wilber
董事長:WILBER HUANG
l,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附註 | 105年1月1日 至 3 月 31 日 |
104年1月1日 至 3 月 31 |
日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税前淨利 | \$ | 17,226 | \$ | 728 | |
| 調整項目 | |||||
| 收益費損項目 | 94 | ||||
| 呆帳費用 | 六(四) 六(十七) |
146 3,317 |
3,718 | ||
|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
六(十七) | 5,497 | 5,555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 | 六(六) | ||||
| 份額 | 11 | 22 | |||
| 利息收入 | 六(十五) | 651) ( | 1,737)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 六(十六) | 128) | 32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
$3,172$ ( | 3,545) | |||
| 應收帳款 | $\overline{\phantom{a}}$ | $6,479$ ) ( | 4,558) | ||
| 其他應收款 | 61 | 160 | |||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 | 173) | 584 | ||
| 存貨 | 六(二十一) | 5,292 $1,569$ ) ( |
11,474 982) |
||
| 預付款項 | 914) | 28 | |||
| 其他流動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 |
28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應付票據 | $1,002$ ) | 245 | |||
| 應付帳款 | $6,666$ ) ( | 3,678) | |||
| 其他應付款 | 4,492) 1,474) |
7,700) 2,420) |
|||
| 其他流動負債 | 11,174 | 1,952)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收取之利息 |
668 | 1,777 | |||
| 支付所得稅 | 1,457) | 178)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10,385 | 353)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 37) | 242 | |||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增加 | $6,609$ ) ( | 1) | |||
|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4,945) $1,412)$ ( |
903)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六(二十一) | 128 | |||
| 無形資產增加 | 六(八) | $6,006)$ ( | 3,676) | ||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5,031) | ||||
| 存出保證金減少 | 16 | 188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 2,463 21,433) |
54) 4,204)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318) | 81 | |||
| 匯率影響數 | 11,366) | 4,476)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2,517 | 503,007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91,151 | \$ | 498,531 |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WILBER HUANG
Wilber Huang
$\overline{V}^{\mu\nu}$ $_{\lambda}$
經理人:WILBER HUANG
$\sim 9$ ~
Wilber Huang
會計主管:黃益皇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公司沿革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中華民國設立。本公司及子公 司(以下統稱「本集團」)主要營業項目為單株抗體、多株抗體、蛋白質、醫療檢 測儀器及檢驗試劑等產品之研發、製造及銷售,主要係提供學術、研究單位或藥 廠等機構使用之抗體試劑、抗體晶片或相關產品。抗體為了解蛋白質及其功能最 主要的工具,本集團之產品有助於研究癌症、傳染病、新陳代謝及內分泌等疾病 的產生過程中蛋白質變化的關係,進而運用於醫療檢驗試劑與藥物的開發。另, 德國子公司 Abnova GmbH 如附註四(三)3. 之說明,本公司未納入編製合併財務報 告。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05年5月12日提報董事會後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無。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無。
-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 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 2013 年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 |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
|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會決定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 號、第12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號之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 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計處理」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號之釐清」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 民國108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認列」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方法之闡釋」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
民國105年1月1日 民國103年7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 露」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計之繼續」 |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2010-2012年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2011-2013年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2012-2014年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05年1月1日 |
除下 列 所述 者 外, 本集 團 經評 估 上述 準則 及 解釋 對 本集 團財 務 狀況 與 經營 結 果並 無 重大 影 響:
1.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15 號「 客 戶 合約 之 收入 」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 5 號「 客 戶合 約 之收 入」取 代國 際 會 計準 則 第 11 號 「建 造 合約 」、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18 號「 收入 」以 及其 相 關解 釋及 解 釋公 告 。 按準 則 規定 收 入應 於客 戶 取得 對 商品 或勞 務 之控 制 時認 列,當 客戶 已 具有 主 導 資 產 之 使 用 並 取 得 該 資 產 之 幾 乎 所 有 剩 餘 效 益 之 能 力 時 表 示 客 戶 取 得對 商 品或 勞 務之 控制 。
此準 則 之核 心 原則 為「 企 業認 列 收入 以描 述 對客 戶 所承 諾之 商 品或 勞 務之
移 轉 , 該 收入 之 金 額 反 映 該 等 商品 或 勞 務 換 得 之 預期 有 權 取 得 之 對 價」。 企 業 按 核 心 原 則 認 列 收 入 時 需 運 用 下 列 五 步 驟 來 決 定 收 入 認 列 的 時 點 及 金額 :
- 步 驟 1: 辨 認客 戶 合約 。
- 步 驟 2: 辨 認合 約 中之 履 約義 務 。
- 步 驟 3: 決 定交 易 價格 。
- 步 驟 4: 將 交易 價 格分 攤 至合 約 中之 履約 義 務。
- 步 驟 5: 於 ( 或 隨) 企業 滿 足履 約 義務 時 認列 收 入。
此外,準 則 亦包 括 一套 整 合性 之 揭露 規定,該 等 規定 將 使企 業 對財 務 報表 使用 者 提供 有 關客 戶合 約 所產 生 之收 入與 現 金流 量 之性 質、金額、時 間及 不確 定 性之 綜 合資 訊。
2.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15 號「 客 戶 合約 之 收入 」 之修 正「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 則 第 15 號之 釐 清 」
此 修 正 釐 清 如 何 辨 認 合 約 中 的 履 約 義 務 ( 即 承 諾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予 客 戶 ); 如 何 決 定 企 業 為 主 理 人 (提 供 商 品 或 勞 務 )或 代 理 人 (負 責 安 排 商 品 或 勞 務 之提 供); 以 及決 定由 授 權取 得 之收 入應 於 某一 時 點或 於一 段 期間 內 認列 。 除上 述 之釐 清 外, 此修 正 尚包 含 兩項 新增 的 簡化 規 定, 以降 低 企業 首 次 適用 新 準則 時 之成 本及 複 雜度 。
3.2012-2014 週期 之 年度 改 善
國際 會 計準 則 第 34 號 「 期中 財 務報 導 」
此修 正 釐清 了 準則 中透 過 索引 至「 期 中財 務 報告 其 他部 分揭 露 之資 訊」之 意 涵 。 此 修 正 進 一 步 修 正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4 號 , 要 求 期 中 財 務 報 表 應 交互 索 引至 該 資訊 所列 示 之處 。
本 集 團 現 正持 續 評 估 上 述 準 則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務 狀 況 與 經 營 結 果之 影 響 , 相關 影 響待 評 估完 成時 予 以揭 露 。
四、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重大 會 計政 策 除遵 循聲 明、編 製基 礎、合 併基 礎 及新 增 部分 說 明如 下,餘 與民 國 104 年 度 合併 財 務 報告 附 註四 相 同。 除另 有 說明 外 ,此 等政 策 在所 有 報導 期間 一 致地 適 用。
- (一)遵循 聲 明
- 1.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34 號 「期 中 財務 報 導」 編製 。
- 2.本 合 併財 務 報告 應併 同 民 國 104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告閱 讀。
(二)編製 基 礎
- 1.除 下 列重 要 項目 外,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按 歷史 成 本編 製:
- (1)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包 括 衍生 工 具)。
- (2)按退 休 基金 資 產 減除 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值 之 淨額 認 列之 確定 福 利負 債 。
- 2.編 製 符合 金 管會 認可 之 國際 財 務報 導準 則、國際 會 計 準則、解 釋及 解 釋 公 告(以下 簡 稱 IFRSs)之 財務 報 告需 要 使 用一 些 重要 會 計估 計, 在 應用 本 集 團的 會 計政 策 過程 中亦 需 要管 理 階層 運用 其 判斷,涉及 高度 判 斷或 複 雜性 之 項 目 , 或 涉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五 說 明。
- (三)合併 基 礎
- 1.合 併 財務 報 告編 製原 則
本合 併 財報 務 報告 之編 製 原則 與 民 國 104 年度 合 併財 務 報 告相 同 。
2.列 入 合併 財 務報 告之 子 公司 :
| 投資公司 | 子公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名 稱 |
名 | 稱 | 業務性質 | 105年3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說明 |
| 亞諾法生技股份 有限公司 |
Abnova Corporation |
Holding | 投資業務 | 100 | 100 | |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Abnova (Cayman) |
投資業務 | 100 | 100 | ||
|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
Abnova Limited |
(HK) | 投資業務 | 100 | 100 | |
|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
上元株式會社 | 醫療器材 等產品之 行銷及銷 售 |
100 | - | (註) | |
| Abnova (HK) Limited |
技有限公司 | 東莞上元生物科 | 醫療器材 等產品之 研發、生 產及銷售 |
100 | 100 | |
| 投資公司 | 子公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名 稱 |
名 | 稱 | 業務性質 | 104年3月31日 | 說明 | |
| 亞諾法生技股份 有限公司 |
Abnova Corporation |
Holding | 投資業務 | 100 | ||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Abnova (Cayman) |
投資業務 | 100 | |||
|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
Abnova Limited |
(HK) | 投資業務 | 100 |
註:係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5 年 1 月 新 設立 之 子公 司 。 3.未 列 入合 併 財務 報告 之 子公 司 :
| 投資公司 子公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名 稱 |
名 | 稱 | 業務性質 | 105年3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說明 | ||
| 亞諾法生技股份 有限公司 |
Abnova-GmbH | 生物產品 經銷 |
100 | 100 | 註 | |||
| 投資公司 | 子公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名 稱 |
名 | 稱 | 業務性質 | 104年3月31日 | 說明 | |||
| 亞諾法生技股份 有限公司 |
Abnova-GmbH | 生物產品 經銷 |
100 | 註 |
註:因 Abnova-GmbH 之資 本 額折 合 新台 幣僅 為\$1,210(本 集 團資 本 額之 2‰), 總資 產 未達 本 集團 總資 產 之 1‰, 且無 營業 收 入, 故 未編 製與 該 子公 司 之合 併 財務 報 告。
- 4.子 公 司會 計 期間 不同 之 調整 及 處理 方式 : 無此 情 形。
- 5.重 大 限制 : 無此 情形 。
6.對 本 集團 具 重大 性之 非 控制 權 益之 子公 司 :無 此 情形 。
(四)備供 出 售金 融 資產
- 1.備 供 出售 金 融資 產係 指 定為 備 供出 售或 未 被分 類 為任 何其 他 類別 之 非 衍 生金 融 資產 。
- 2.本 集 團對 於 符合 交易 慣 例之 備 供出 售金 融 資產 係 採用 交易 日 會計 。
- 3.備 供 出售 金 融資 產於 原 始認 列 時按 其公 允 價值 加 計交 易成 本 衡量 , 續後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其 公 允價 值 之變 動認 列 於其 他 綜合 損益 。 對於 持 有無 活 絡市 場 公開 報 價之 權 益工 具 投資 ,或 與 此種 無 活絡 市場 公 開報 價 權益 工 具連 結 且須 以 交付 該 等權 益 工具 交割 之 衍生 工 具, 當其 公 允價 值 無法 時 ,本 集 團將 其 列報 為 「以 成 本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五)金融 資 產減 損
1.本 集 團於 每 一資 產負 債 表日 , 評估 是否 已 經存 在 減損 之任 何 客觀 證 據, 顯 示某 一 或一 組 金融 資 產於 原 始認 列後 發 生一 項 或多 項事 項 ( 即 「損 失 事項 」),且 該 損失 事 項對 一 金融 資產 或 一組 金 融資 產之 估 計未 來 現金 流 量具 有 能可 靠 估計 之 影響 。
2.本 集 團用 以 決定 是否 存 在減 損 損失 之客 觀 證據 的 政策 如下 :
- (1)發行 人 或債 務 人 之重 大 財務 困 難;
- (2)違約 , 諸如 利 息 或本 金 支付 之 延滯 或不 償 付;
- (3)本 集 團 因 與 債 務 人 財 務 困 難 相 關 之 經 濟 或 法 律 理 由 , 給 予 債 務 人 原 不
可能 考 量之 讓 步;
- (4)債務 人 將進 入 破 產或 其 他財 務 重整 之可 能 性大 增 ;
- (5)由於 財 務困 難 而 使該 金 融資 產 之活 絡市 場 消失 ;
- (6)可 觀 察 到 之 資 料 顯 示 ,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於 該 等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可 衡 量 之 減 少 , 雖 然 該 減 少 尚 無 法 認 定 係 屬 該 組 中 之 某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 該 等 資 料 包 括 該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債 務 人 償 付 狀 況 之 不 利 變 化 , 或 與 該 組 金 融 資 產 中 資 產 違 約 有 關 之 全 國 性 或 區 域 性經 濟 情況 ;
- (7)發 行 人 所 處 營 運 之 技 術 、 市 場 、 經 濟 或 法 令 環 境 中 所 發 生 具 不 利 影 響 之 重 大 改 變 的 資 訊 , 且 該 證 據 顯 示 可 能 無 法 收 回 該 權 益 投 資 之 投 資 成 本; 或
- (8)權益 工 具投 資 之 公允 價 值大 幅 或持 久性 下 跌至 低 於成 本。
- 3.本 集 團經 評 估當 已存 在 減損 之 客觀 證據 , 且已 發 生減 損損 失 時, 按 以下 各 類別 處 理:
- (1)以攤 銷 後成 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 係 以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該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有 效 利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於 當 期 損 益 。 當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減 少 , 且 該 減 少 能 客 觀 地 與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項 相 連 結 , 則 先 前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在 未 認 列 減 損 情 況 下 於 迴 轉 日 應 有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之 限 額 內 於 當 期 損 益 迴 轉 認 列 及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之 金 額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整 資 產之 帳 面金 額。
- (2)以成 本 衡量 之 金 融資 產
- 係 以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類 似 金 融 資 產 之 現 時 市 場 報 酬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於 當 期 損 益 。 此 類 減 損 損 失 續 後 不 得 迴 轉 。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之 金 額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整 資 產 之 帳 面金 額 。
- (六)存貨
-
1.採 永 續盤 存 制,以取 得 成本 入 帳,成本 依 加權 平 均法 決定。期 末存 貨 除 就 呆滯 及 過時 之 存貨 提列 備 抵呆 滯 損失 (詳附 註 四(六)2.之 說明 ),固 定製 造 費用 按 生產 設 備之 正常 產 能分 攤;期 末存 貨 採成 本 與淨 變現 價 值孰 低 衡量 ,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時 , 採 逐 項 比 較 法 。 原 物 料 以 重 置 成 本 (即 最 近 一 次 採 購 價 )為 市 價 ; 在 製 品 、 半 成 品 、 製 成 品 及 商 品 存 貨 則 以 淨 變 現 價值 (詳 附 註四 (六 )3.之 說 明)為市 價 。
-
2.各 種 存貨 之 備抵 呆滯 損 失提 列 基礎 說明 如 下:
- (1)蛋白 質 存貨 庫 齡 滿二 年(進 入第 三 年 )提 列 100%之備 抵 呆滯 損 失; 二 年 (不 含)以內 者 則依 庫齡 提 列 2%~ 50%之 備抵 呆 滯損 失 。
- (2)檢測 儀 器存 貨 庫 齡二 年(不 含)以下 之存 貨,係提 列 1%~20%之 備 抵呆 滯 損失;庫 齡於 第 二 ~三 年(不 含)則提 列 50%之備 抵 呆滯 損 失;當 庫 齡滿 三年 (進 入 第四 年)即提 列 100%之 備 抵 呆滯 損 失; 民 國 105 年 起 ,檢 測 儀器 存 貨庫 齡 二年 (不含 )以 下 之存 貨,係提 列 1%~3%之備 抵 呆滯 損 失; 庫齡 於 第二 ~ 五年 (不含 )則 提 列 10%~70%之 備抵 呆 滯損 失;當庫 齡 滿第 五年 (進 入 第六 年)即提 列 100%之 備 抵 呆滯 損 失。
- (3)蛋 白 質 及 檢 測 儀 器 以 外 之 存 貨 , 庫 齡 四 年 (不 含 )以 下 之 存 貨 , 係 提 列 0.1%~20%之備 抵 呆 滯損 失;庫齡 於 第五 ~六 年(不 含)則提 列 40%~80% 之備 抵 呆滯 損 失; 當庫 齡 滿六 年(進 入 第七 年)即 提列 100%之 備抵 呆 滯 損失 。
- 3.淨 變 現價 值 之估 列方 式 如下 :
- (1)有 銷 售 記 錄 者 , 係 以 其 最 近 一 次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需 投 入 之 成 本 及 推 銷費 用 後之 餘 額作 為淨 變 現價 值 ;
- (2)未 有 銷 售 記 錄 者 , 係 以 同 一 類 別 存 貨 有 銷 售 記 錄 者 最 近 一 次 銷 售 之 毛 利 率 推 估 其 售 價 , 再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需 投 入 之 成 本 及 推 銷 費 用 後 之 餘 額 作為 淨 變現 價 值。
五、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本期 無 重大 變 動, 請參 閱 民 國 104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告附 註五 。
六、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一)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 105年3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3月31日 | ||||
|---|---|---|---|---|---|---|
| 零用金 | \$ | 312 | \$ | 354 | \$ | 187 |
| 支票存款 | 2,224 | 4,572 | 2,821 | |||
| 活期存款 | 88,615 | 86,291 | 133,260 | |||
| 約當現金-定期存款 | - | 11,300 | 362,263 | |||
| 合計 | \$ | 91,151 | \$ | 102,517 | \$ | 498,531 |
1.本 集 團往 來 之金 融機 構 信用 品 質穩 定,且 本 集團 與 多 家金 融 機構 往 來以 分 散信 用 風險 , 預期 發生 違 約之 可 能性 甚低 。
2.本 集 團用 途 受限 制之 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已 分 類為 其 他流 動金 融 資產,請 詳 附 註八 說 明。
(二)其他 金 融資 產
| 項 目 |
105年3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3月31日 |
|---|---|---|---|
| 流動項目: | |||
| 三個月以上至一年期之定期存款 | \$ 192,400 |
\$ 185,600 |
\$ - |
| 質押之定期存款 | 10,182 | 10,373 | 523 |
| 合計 | \$ 202,582 |
\$ 195,973 |
\$ 523 |
| 有 關 本 集 團 將 其 他 流 動 金 融 資 產 | -定 期 存 款 提 |
供 作 為 質 押 擔 |
保 之 情 形 請 詳 附 |
註 八 。 另 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預 期 發 生 違 約 之 可 能 性 甚 低。
(三)以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 項 | 目 | 105年3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3月31日 | |||||||
|---|---|---|---|---|---|---|---|---|---|---|---|
| 非流動項目: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 | 4,945 | \$ | - | \$ | - | |||||
| 1.本 集 團持 有 之股 票投 資 |
依據 投 |
資之 | 意圖 | 應 分類 |
為 | 備供 | 出售 | 金 | 融資 | 產,惟 | 因 |
| 該標 的 非於 活 絡市 場公 開 |
交易,且無 | 法取 | 得 | 足夠 | 之 類似 |
公司 之 |
產業 | 資 | 訊及 | ||
| 被投 資 公司 之 相關 財務 資 |
訊,因 | 此無 法合 |
理 | 可靠 | 衡 量該 |
些標 的 |
之公 | 允 | 價值 | ||
| , 因此 分 類為 「 以成 本 衡量 |
之金 融 |
資產 | 」。 |
2.本 集 團民 國 105 年 3 月 31 日以 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未 有提 供 質押 之 情況 。 (四)應收 帳 款
| 105年3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3月31日 | ||
|---|---|---|---|---|
| 應收帳款 | \$ | 61,806 \$ |
55,327 | \$ 56,262 |
| 減:備抵呆帳 | ( | 1,148) ( |
1,002) | ( 316) |
| \$ | 60,658 | \$ 54,325 |
\$ 55,946 |
|
1.已 逾 期但 未 減損 之金 融 資產 之 帳齡 分析 如 下:
| 105年3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3月31日 | |
|---|---|---|---|
| 30天內 | \$ 10,964 |
\$ 9,768 |
\$ 11,647 |
| 31-120天 | 7,547 | 6,235 | 2,693 |
| 121-180天 | 454 | 38 | 13 |
| 181天以上 | - | - | - |
| \$ 18,965 |
\$ 16,041 |
\$ 14,353 |
以上 係 以逾 期 天數 為基 準 進行 之 帳齡 分析 。
- 2.已 減 損金 融 資產 之變 動 分析 :
- (1)於民 國 105 年 3 月 31 日、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4 年 3 月 31 日 止,本 集團 已 減損 之 應收 帳款 金 額分 別 為\$1,148、\$1,002 及\$316。
(2)備抵 呆 帳變 動 表 如下 :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 合計 | |
| 1月1日 | \$ 1,002 |
\$ - |
\$ 1,002 |
| 本期提列減損損失 | 146 | - | 146 |
| 3月31日 | \$ 1,148 |
\$ - |
\$ 1,148 |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 合計 | |
| 1月1日 | \$ 222 |
\$ - |
\$ 222 |
| 本期提列減損損失 | 94 | - | 94 |
| 3月31日 | \$ 316 |
\$ - |
\$ 316 |
3.本 集 團 之 應 收 帳 款 為 未 逾 期 且 未 減 損 者 依 據 本 集 團 之 授 信 標 準 的 信 用 品 質資 訊 如下 :
| 105年3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3月31日 | ||||
|---|---|---|---|---|---|---|
| 群組1 | \$ | 3,363 | \$ | 2,836 | \$ 2,625 |
|
| 群組2 | 2,072 | 1,575 | 3,212 | |||
| 群組3 | 30,476 | 28,569 | 30,168 | |||
| 群組4 | 5,782 | 5,304 | 5,588 | |||
| \$ | 41,693 | \$ | 38,284 | \$ 41,593 |
群 組 1:新 客 戶(首 次交 易 日迄 今 短於 一年 者)。
群 組 2:現 有 客戶 (首次 交 易迄 今 超過 一年 者 且為 學 術機 構)。
群 組 3:現 有 客戶 (首次 交 易迄 今 超過 一年 者 且為 經 銷商 )。
群 組 4:現 有 客戶 (首次 交 易迄 今 超過 一年 者 且非 為 經銷 商或 學 術機 構)。 4.本 集 團並 未 持有 任何 擔 保品 作 為應 收帳 款 擔保 。
(五)存貨
| 105 | 年 3 |
月 | 31 日 |
|||||
|---|---|---|---|---|---|---|---|---|
| 存 | 貨 | 庫 | 齡 | |||||
| 2年(不含)以下 | 第 | 3 ~ 4 年 |
第5年以上 | 合 | 計 | |||
| 原物料 | \$ | 20,402 | \$ | 925 | \$ | 30,109 | \$ | 51,436 |
| 半成品 | 242,219 | 178,197 | 261,167 | 681,583 | ||||
| 在製品 | 4,694 | - | - | 4,694 | ||||
| 製成品 | 90,945 | 31,151 | 53,771 | 175,867 | ||||
| 檢測儀器 | 33,182 | 1,856 | - | 35,038 | ||||
| 商品存貨 | 2,359 | 2,576 | 5,299 | 10,234 | ||||
| 393,801 | 214,705 | 350,346 | 958,852 | |||||
| 減:備抵存貨呆滯 | ||||||||
| 損失 | ( | 17,401) | ( | 54,283) | ( | 297,094) | ( | 368,778) |
| 備抵存貨跌價 | ||||||||
| 損失 | ( | 272) | ( | 223) | ( | 8) | ( | 503) |
| 帳 面 價 值 |
\$ | 376,128 | \$ | 160,199 | \$ | 53,244 | \$ | 589,571 |
| 104 | 年 12 |
月 | 31 日 |
|||||
| 存 | 貨 | 庫 | 齡 | |||||
| 2年(不含)以下 | 第 | 3 ~ 4 年 |
第5年以上 | 合 | 計 | |||
| 原物料 | \$ | 15,953 | \$ | 922 | \$ | 30,084 | \$ | 46,959 |
| 半成品 | 240,134 | 174,965 | 256,024 | 671,123 | ||||
| 在製品 | 4,613 | - | - | 4,613 | ||||
| 製成品 | 95,076 | 29,755 | 53,378 | 178,209 | ||||
| 檢測儀器 | 39,171 | - | - | 39,171 | ||||
| 商品存貨 | 2,922 | 3,766 | 3,975 | 10,663 | ||||
| 397,869 | 209,408 | 343,461 | 950,738 | |||||
| 減:備抵存貨呆滯 | ||||||||
| 損失 | ( | 11,366) | ( | 52,164) | ( | 289,444) | ( | 352,974) |
| 備抵存貨跌價 | ||||||||
| 損失 帳 面 價 值 |
( \$ |
347) 386,156 |
( \$ |
194) 157,050 |
( \$ |
598) 53,419 |
( \$ |
1,139) 596,625 |
| 104 | 年 | 3 | 月 | 31 | 日 | ||||
|---|---|---|---|---|---|---|---|---|---|
| 存 | 貨 | 庫 | 齡 | ||||||
| 2年(不含)以下 | 第 3 |
~ 4 年 |
第5年以上 | 合 | 計 | ||||
| 原物料 | \$ | 8,723 | \$ | 1,002 | \$ | 29,962 | \$ | 39,687 | |
| 半成品 | 231,821 | 170,896 | 254,395 | 657,112 | |||||
| 在製品 | 8,191 | - | - | 8,191 | |||||
| 製成品 | 85,842 | 59,082 | 26,171 | 171,095 | |||||
| 檢測儀器 | 22,043 | 2,379 | - | 24,422 | |||||
| 商品存貨 | 3,343 | 3,871 | 4,119 | 11,333 | |||||
| 359,963 | 237,230 | 314,647 | 911,840 | ||||||
| 減:備抵存貨呆滯 損失 備抵存貨跌價 |
( | 14,893) | ( | 45,721) | ( | 252,333) | ( | 312,947) | |
| 損失 | ( | 821) | ( | 158) | ( | 41) ( |
1,020) | ||
| 帳 面 價 值 |
\$ | 344,249 | \$ | 191,351 | \$ | 62,273 | \$ | 597,873 | |
| 本集 團 當期 認 列為 |
費損 之 |
存貨 成 |
本: | ||||||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已出售存貨成本 呆滯損失 |
\$ | 46,417 15,168 |
\$ | 40,434 26,612 |
|||||
| 銷貨成本 | \$ | 61,585 | \$ | 67,046 | |||||
| (六)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
|||||||||
| Abnova-GmbH(註) | (\$ | 105年3月31日 | 2,342) | 104年12月31日 (\$ |
2,331) (\$ |
104年3月31日 2,181) |
|||
| 註: 民國 105 年 |
3 月 31 |
日 、104 | 年 12 |
月 31 日及 |
104 | 年 3 |
月 31 |
日 扣除 應 |
收 |
| 款項 之 淨額 表 |
列「 其他 |
非 流動 |
負 債」。 |
||||||
| 1.因 Abnova-GmbH |
之資 本 |
額折 合 |
新台 幣僅 |
為\$1,210(本 | 集 | 團資 本 額 |
之 2‰),總 |
||
| 資產 未 達本 集 |
團總 資產 之 |
1‰,且 | 無 營 |
業收 入,故 |
未 | 編製 | 與該 子 |
公司 之 |
合併 |
| 財務 報 告。 |
|||||||||
| 2.本 集 團採 用 權益 |
法投 資 資產 |
之子 公 |
司彙 總性 負債 |
財 務資 收入 |
訊 | 如下 : |
損益 | 持股比例 | |
| 105年3月31日 | |||||||||
| Abnova-GmbH | \$ 67 |
\$ | 2,272 | \$ | - | (\$ | 11) | 100% | |
| 104年12月31日 | |||||||||
| Abnova-GmbH | \$ 75 |
\$ | 2,232 | \$ | - | (\$ | 171) | 100% | |
| 104年3月31日 | |||||||||
| Abnova-GmbH | \$ 143 |
\$ | 2,021 | \$ | - | (\$ | 22) | 100% |
(七)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 土地 | 機器設備 | 辦公設備 | 出租資產 | 租賃改良 | 其他設備 | 其他 | 合計 | |
|---|---|---|---|---|---|---|---|---|
| 105年1月1日 | ||||||||
| 成本 | 137,911\$ | 153,380\$ | 33,115\$ | 15,432\$ | 46,863\$ | 15,575\$ | 1,797\$ | \$ 404,073 |
| 累計折舊 | - | ( 134,718) |
( 32,486) |
( 5,856) |
( 42,763) |
( 14,989) |
- | ( 230,812) |
| 137,911\$ | 18,662\$ | 629\$ | 9,576\$ | 4,100\$ | 586\$ | 1,797\$ | \$ 173,261 |
|
| 105年 | ||||||||
| 1月1日 | 137,911\$ | 18,662\$ | 629\$ | 9,576\$ | 4,100\$ | 586\$ | 1,797\$ | \$ 173,261 |
| 增添-購入 | - | 1,139 | - | - | - | 14 | 246 | 1,399 |
| 移轉 | - | ( 330) |
- | 856 | - | ( 15) |
511)( | - |
| 折舊費用 | - | ( 1,900) |
( 158) |
( 865) |
( 306) |
( 88) |
- | ( 3,317) |
| 3月31日 | 137,911\$ | 17,571\$ | 471\$ | 9,567\$ | 3,794\$ | 497\$ | 1,532\$ | \$ 171,343 |
| 105年3月31日 | ||||||||
| 成本 | 137,911\$ | 153,744\$ | 32,976\$ | 16,693\$ | 46,862\$ | 15,207\$ | 1,532\$ | \$ 404,925 |
| 累計折舊 | - | ( 136,172) |
( 32,505) |
( 7,126) |
( 43,069) |
( 14,710) |
- | ( 233,582) |
| 137,911\$ | 17,572\$ | 471\$ | 9,567\$ | 3,793\$ | 497\$ | 1,532\$ | \$ 171,343 |
|
| 機器設備 | 辦公設備 | 出租資產 | 租賃改良 | 其他設備 | 其他 | 合計 | ||
| 104年1月1日 | ||||||||
| 成本 | 159,942\$ | 33,515\$ | \$ 14,150 |
46,785\$ | 17,344\$ | 840\$ | 272,576\$ | |
| 累計折舊 | ( 135,810) |
( 32,154) |
( | 2,398) ( |
41,336) ( |
16,835) | - ( |
228,533) |
| 24,132\$ | 1,361\$ | \$ 11,752 |
5,449\$ | 509\$ | 840\$ | 44,043\$ | ||
| 104年 | ||||||||
| 1月1日 | 24,132\$ | 1,361\$ | \$ 11,752 |
5,449\$ | 509\$ | 840\$ | 44,043\$ | |
| 增添-購入 | 445 | - | - | - | - | 81 | 526 | |
| 移轉 | ( | 721) | - | 721 | - | - | - | - |
| 處分 | ( | 31) | - | - | - | - | - ( |
31) |
| 折舊費用 | ( 2,117) |
( | 286) ( |
856) ( |
365) ( |
94) | - ( |
3,718) |
| 3月31日 | 21,708\$ | 1,075\$ | \$ 11,617 |
5,084\$ | 415\$ | 921\$ | 40,820\$ | |
| 104年3月31日 | ||||||||
| 成本 | 159,193\$ | 33,493\$ | \$ 14,871 |
46,785\$ | 17,344\$ | 921\$ | 272,607\$ | |
| 累計折舊 | ( 137,485) |
( 32,418) |
( | 3,254) ( |
41,701) ( |
16,929) | - ( |
231,787) |
| 21,708\$ | 1,075\$ | \$ 11,617 |
5,084\$ | 415\$ | 921\$ | 40,820\$ |
(八)無形 資 產
| 單株抗體融合瘤 | ||||||
|---|---|---|---|---|---|---|
| 發展支出 | 其他 | 合計 | ||||
| 105年1月1日 | ||||||
| 成本 | \$ | 248,091 | \$ | 11,969 | \$ | 260,060 |
| 累計攤銷 | ( | 217,293) | ( | 9,017) | ( | 226,310) |
| \$ | 30,798 | \$ | 2,952 | \$ | 33,750 | |
| 105年 | ||||||
| 1月1日 | \$ | 30,798 | \$ | 2,952 | \$ | 33,750 |
| 增添-源自內部發展 | 6,006 | - | 6,006 | |||
| 存貨轉列無形資產 | 1,762 | - | 1,762 | |||
| 攤銷費用 | ( | 4,981) | ( | 405) | ( | 5,386) |
| 3月31日 | \$ | 33,585 | \$ | 2,547 | \$ | 36,132 |
| 105年3月31日 | ||||||
| 成本 | \$ | 255,859 | \$ | 11,969 | \$ | 267,828 |
| 累計攤銷 | ( | 222,274) | ( | 9,422) | ( | 231,696) |
| \$ | 33,585 | \$ | 2,547 | \$ | 36,132 | |
| 單株抗體融合瘤 | ||||||
| 發展支出 | 其他 | 合計 | ||||
| 104年1月1日 | ||||||
| 成本 | \$ | 224,152 | \$ | 11,969 | \$ | 236,121 |
| 累計攤銷 | ( | 197,997) | ( | 7,073) | ( | 205,070) |
| \$ | 26,155 | \$ | 4,896 | \$ | 31,051 | |
| 104年 | ||||||
| 1月1日 | \$ | 26,155 | \$ | 4,896 | \$ | 31,051 |
| 增添-源自內部發展 | 3,676 | - | 3,676 | |||
| 存貨轉列無形資產 | 1,971 | - | 1,971 | |||
| 攤銷費用 | ( | 4,827) | ( | 544) | ( | 5,371) |
| 3月31日 | \$ | 26,975 | \$ | 4,352 | \$ | 31,327 |
| 104年3月31日 | ||||||
| 成本 | \$ | 229,799 | \$ | 11,969 | \$ | 241,768 |
| 累計攤銷 | ( | 202,824) | ( | 7,617) | ( | 210,441) |
| \$ | 26,975 | \$ | 4,352 | \$ | 31,327 |
| 105 | 年 | 3 | 月 | 31 | 日 | |||||||
|---|---|---|---|---|---|---|---|---|---|---|---|---|
| 資 | 產 | 名 | 稱 | 原 | 始 成 |
本 | 累 | 計 | 攤 提 |
帳 | 面 價 |
值 |
| 單株抗體融合瘤發展支出 | \$ | 255,859 | (\$ | 222,274) | \$ | 33,585 | ||||||
| 類人體蛋白專門技術-HMGB1 | 4,981 | ( | 4,336) | 645 | ||||||||
| ACTN4融合瘤細胞 | 360 | ( | 300) | 60 | ||||||||
| ACTN4基因 | 450 | ( | 357) | 93 | ||||||||
| ACTN4檢測專利權 | 1,846 | ( | 1,406) | 440 | ||||||||
| 胜肽鏈修飾聚合物之核酸輸送專門技術 | 1,653 | ( | 1,184) | 469 | ||||||||
| 光波導式粒子電漿共振生物感測儀先 | ||||||||||||
| 期技術移轉授權 | 1,830 | ( | 1,281) | 549 | ||||||||
| 光纖式粒子電漿共振感測技術移轉授權 | 500 | ( | 350) | 150 | ||||||||
| 兔子單株抗體生產技術移轉 | 349 | ( | 208) | 141 | ||||||||
| \$ | 267,828 | (\$ | 231,696) | \$ | 36,132 | |||||||
| 104 | 年 | 12 | 月 | 31 | 日 | |||||||
| 資 | 產 | 名 | 稱 | 原 | 始 成 |
本 | 累 | 計 | 攤 提 |
帳 | 面 價 |
值 |
| 單株抗體融合瘤發展支出 | \$ | 248,091 | (\$ | 217,293) | \$ | 30,798 | ||||||
| 類人體蛋白專門技術-HMGB1 | 4,981 | ( | 4,267) | 714 | ||||||||
| ACTN4融合瘤細胞 | 360 | ( | 285) | 75 | ||||||||
| ACTN4基因 | 450 | ( | 338) | 112 | ||||||||
| ACTN4檢測專利權 | 1,846 | ( | 1,320) | 526 | ||||||||
| 胜肽鏈修飾聚合物之核酸輸送專門技術 | 1,653 | ( | 1,102) | 551 | ||||||||
| 光波導式粒子電漿共振生物感測儀先 | ||||||||||||
| 期技術移轉授權 | 1,830 | ( | 1,190) | 640 | ||||||||
| 兔子單株抗體生產技術移轉 | 光纖式粒子電漿共振感測技術移轉授權 | 500 349 |
( ( |
325) 190) |
175 159 |
|||||||
| \$ | 260,060 | (\$ | 226,310) | \$ | 33,750 | |||||||
| 資 | 產 | 名 | 稱 | 原 | 104 始 成 |
年 本 |
累 | 3 計 |
月 攤 提 |
31 帳 |
日 面 價 |
值 |
| 單株抗體融合瘤發展支出 | \$ | 229,799 | (\$ | 202,824) | \$ | 26,975 | ||||||
| 類人體蛋白專門技術-HMGB1 | 4,981 | ( | 3,874) | 1,107 | ||||||||
| ACTN4融合瘤細胞 | 360 | ( | 240) | 120 | ||||||||
| ACTN4基因 | 450 | ( | 282) | 168 | ||||||||
| ACTN4檢測專利權 | 1,846 | ( | 1,063) | 783 | ||||||||
| 胜肽鏈修飾聚合物之核酸輸送專門技術 | 1,653 | ( | 855) | 798 | ||||||||
| 光波導式粒子電漿共振生物感測儀先 | ||||||||||||
| 期技術移轉授權 | 1,830 | ( | 915) | 915 | ||||||||
| 光纖式粒子電漿共振感測技術移轉授權 | 500 | ( | 250) | 250 | ||||||||
| 兔子單株抗體生產技術移轉 | 349 | ( | 138) | 211 | ||||||||
| \$ | 241,768 | (\$ | 210,441) | \$ | 31,327 |
無形 資 產攤 銷 明細 如下 :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營業成本 | \$ | 4,981 \$ |
4,827 |
| 研究發展費用 | 405 | 544 | |
| \$ | 5,386 \$ |
5,371 | |
| (九)其他 應 付款 |
|||
| 105年3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3月31日 | |
| 應付薪資及年終獎金 | \$ 14,191 |
\$ 20,039 |
\$ 14,253 |
| 應付董監酬勞及員工紅利 | 4,162 | 3,149 | 4,481 |
| 應付勞務費 | 2,857 | 2,672 | 2,376 |
| 應付勞健保費 | 2,173 | 2,292 | 2,284 |
| 應付運費 | 2,067 | 1,762 | 1,524 |
| 應付設備款 | 346 | 359 | 269 |
| 其他 | 10,189 | 8,813 | 7,065 |
| \$ 35,985 |
\$ 39,086 |
\$ 32,252 |
|
(十)退休 金
1.確 定 福利 計 畫
- (1)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動 基 準 法 」 之 規 定 , 訂 有 確 定 福 利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實 施「 勞 工 退休 金條 例」前 所 有正 式員 工 之服 務 年 資 , 以 及 於 實 施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後 選 擇 繼 續 適 用 勞 動 基 準 法 員 工 之 後 續 服 務 年 資 。 員 工 符 合 退 休 條 件 者 ,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係 根 據 服 務 年資 及 退休 前 6 個 月之 平 均薪 資 計算 ,15 年 以 內(含)的 服務 年 資每 滿 一年 給 予兩 個 基數,超 過 15 年之 服 務 年資 每 滿一 年 給予 一個 基 數,惟 累積 最 高以 45 個 基 數為 限。本 公司 按 月 就薪 資 總額 2 %提撥 退休 基 金, 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之 名 義 專 戶 儲 存 於 台 灣 銀 行 。 另 本 公 司 於 每 年 年 度 終 了 前 , 估 算 前 項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餘 額 , 若 該 餘 額 不 足 給 付 次 一 年 度 內 預 估 符 合 退 休 條 件 之 勞 工 依 前 述 計 算 之 退 休 金 數 額 , 本公 司 將於 次 年度 三月 底 前一 次 提撥 其差 額 。
- (2)民 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本 集 團依 上述 退 休金 辦 法 認列 之 退休 金 成本 分別 為\$120 及 \$119。
- (3)本公 司 於民 國 106 年 度 預計 支 付予 退 休計 畫 之提 撥 金為 \$482。
- 2.確 定 提撥 計 畫
- (1)自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本 公司 依據 「 勞工 退 休金 條例 」, 訂 有確 定 提 撥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 本 國 籍 之 員 工 。 本 公 司 就 員 工 選 擇 適 用 「 勞 工退 休 金條 例 」所 定之 勞 工退 休 金制 度部 分 ,每 月 按不 低於 薪 資之 6%
提 繳 勞 工 退 休 金 至 勞 保 局 員 工 個 人 帳 戶 ,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依 員 工 個 人 之 退 休 金 專 戶 及 累 積 收 益 之 金 額 採 月 退 休 金 或 一 次 退 休 金 方 式 領 取。
- (2)海 外 子 公 司 除 定 期 按 規 定 比 例 提 撥 退 休 基 金 外 , 無 其 他 進 一 步 之 義 務。
- (3)民 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本 集 團依 上開 退 休金 辦 法 認列 之 退休 金 成本 分別 為\$1,320 及\$1,377。
- (十 一)股本
- 截至 民 國 105 年 3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登記 之 股本 總 額為 \$800,000, 分為 80,000 仟股 (含 員 工認 股 權憑 證 可認 購股 數 7,000 仟 股 ), 實收 資 本額 為 \$580,469, 每 股面 額 10 元, 且 已發 行股 份 之股 款 均已 收訖 。 本公 司 民國 105 年 及 104 年 3 月 31 日 普 通股 流 通 在外 股 數均 與 期初 流通 在 外股 數 相 同。
- (十 二)資本 公 積
依公 司 法規 定,超 過票 面 金額 發 行股 票所 得 之溢 額 及受 領贈 與 之所 得 之資 本公 積,除 得用 於 彌補 虧 損外,於 公 司無 累 積虧 損 時,按股 東 原有 股 份之 比例 發 給新 股 或現 金。另依 證 券交 易 法之 相 關規 定,以 上開 資 本公 積 撥充 資本 時,每 年以 其 合計 數 不超 過 實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 十為 限。公司 非 於盈 餘 公積 填 補資 本 虧損 仍有 不 足時 , 不得 以資 本 公積 補 充之 。
- (十 三)保留 盈 餘
- 1.依 本 公司 原 章程 規定,年 度 決 算如 有 盈餘 時,於 完 納稅 捐、彌 補 虧損 後 , 分派 盈 餘時,應先 提列 百 分之 十 為法 定盈 餘 公積,並依 法令 或 主管 機 關 規定 提 列或 迴 轉特 別盈 餘 公積 後,如 尚有 盈 餘,加 計以 前年 度 累積 之 盈 餘後,應由 董 事會 擬具 股 東股 息 或紅 利分 配 方案 經 股東 會決 議。本 公 司 股東 股 息或 紅 利發 放之 方 式係 由 董事 會擬 定 盈餘 分 配議 案,並 視本 公 司 當時 之 股本、財務 結構、營運 狀 況及 盈餘 之 考量,採股 票股 利 或現 金 股 利搭 配,經 股 東會 決議 後 辦理,以達 成平 衡 穩定 股 利政 策,其 中現 金 股 利發 放 比例 不 得低 於當 年 度股 東 股息 或紅 利 總額 之 百分 之六 十 。
- 2.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得 使 用之,惟 發 給新 股 或現 金者,以該 項 公積 超過 實 收資 本 額 百分 之 二十 五 之部 分為 限 。
- 3.本 公 司分 派 盈餘 時,依 法令 規 定須 就當 年 度資 產 負債 表日 之 其他 權 益項 目借 方 餘額 提 列特 別盈 餘 公積 始 得分 派,俟 後其 他 權益 項目 借 方餘 額 迴 轉時 , 迴轉 金 額得 列入 可 供分 派 盈餘 中。
4.本 公 司分 別 於民 國 105 年 3 月 29 日經 董 事會 提 議民 國 104 年 度盈 餘 分 配案 及 民 國 104 年 6 月 23 日經 股 東會 決 議民 國 103 年 盈 餘 分配 案 如下 :
| 104 | 年 | 度 | 103 | 年 | 度 | |
|---|---|---|---|---|---|---|
| 金額 | 每股股利(元) | 金額 | 每股股利(元)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4,491 |
\$ 6,564 |
||||
| 分配股東現金股利 | \$ 11,145 |
\$ | 0.192 | \$ 59,547 |
\$ | 1.02584117 |
| 分配股東股票股利 | \$ 7,430 |
\$ | 0.128 | \$ - |
前述 民 國 104 年 度 盈餘 分 派案 , 截至 民國 105 年 5 月 12 日 止, 尚 未經 股東 會 決議,故本 財務 報 告並 未 反映 此應 付 股利。有關 董事 會 通過 擬 議 及股 東 會決 議 盈餘 分派 情 形,可 至台 灣 證券 交 易所 之「公 開 資訊 觀 測站 」 查詢 。
5.有 關 員工 酬 勞(紅 利)及董 監 酬勞 資 訊 ,請 詳 附註 六(十 八 )。 (十 四)營業 收 入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單株抗體 | \$ | 34,162 | \$ | 36,510 |
| 配對抗體 | 21,181 | 21,842 | ||
| 蛋白質 | 17,782 | 15,899 | ||
| 多株抗體 | 12,709 | 15,072 | ||
| 檢測儀器 | 6,447 | 1,583 | ||
| 其他 | 25,527 | 20,330 | ||
| \$ | 117,808 | \$ | 111,236 | |
| (十 五)其他 收 入 |
||||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利息收入 | \$ | 651 | \$ | 1,737 |
| 其他收入 | 162 | - | ||
| \$ | 813 | \$ | 1,737 | |
| (十 六)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 |
||||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淨外幣兌換損失 | (\$ | 1,712) | (\$ | 5,774)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損失 |
( | 8) |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利益(損失) | 128 | ( | 32) | |
| (\$ | 1,592) | (\$ | 5,806) |
(十 七)費用 性 質之 額 外資 訊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34,295 |
\$ 34,223 |
| 無形資產及其他非流動資產之 | ||
| 攤銷費用 | \$ 5,497 |
\$ 5,555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 \$ 3,317 |
\$ 3,718 |
| (十 八)員工 福 利費 用 |
||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薪資費用 | \$ 29,227 |
\$ 28,924 |
| 勞健保費用 | 2,525 | 2,655 |
| 退休金費用 | 1,440 | 1,496 |
| 其他用人費用 | 1,103 | 1,148 |
| \$ 34,295 |
\$ 34,223 |
1.依 本 公司 原 章程 規定,本 公 司於 分 派 盈餘 時,應 分派 員 工 紅利 至少 1% , 董事 及 監察 人 酬勞 部不 超 過 3% 。
惟依 民 國 104 年 5 月 20 日修 訂 後之 公 司法 規 定, 公 司應 以當 年 度獲 利 狀況 之 定額 或 比率,分派 員 工酬 勞。但 公 司尚 有 累積 虧 損時,應予 彌 補。 前述 員 工酬 勞 以股 票或 現 金為 之,應 由 董事 會 以董 事 三分 之二 以 上之 出 席及 出 席董 事 過半 數同 意 之決 議 行之,並報 告 股東 會。另 章程 得 訂明 前 項發 給 股票 或 現金 之對 象,包括 符 合 一定 條 件之 從 屬公 司員 工。本公 司 已於 105 年 3 月 29 日經 董 事會 通 過章 程修 正 議案,依 修 正 後章 程 規定 , 本公 司 依當 年 度獲 利狀 況 扣除 累 積虧 損後,如 尚有 餘 額,應提 撥 員工 酬 勞不 低 於 1%,董事 及監 察 人酬 勞 不高 於 3%。此章 程 修正 案將 提 民 國 105 年股 東 會決 議 。
2.本 公 司民 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員 工 酬勞 估 列金 額 分 別為 \$844 及 \$338; 董監 酬 勞估 列 金額 分別 為\$169 及\$112,前 述 金額 帳 列薪 資 費用 科 目。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係 以 截至 當 期止 之 獲利 情況 , 在章 程 所定 成 數範 圍 內按 一定 比 例估 列 。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之 民 國 104 年 度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酬 勞 分 別 為 \$2,229 及 \$433, 與民 國 104 年度 財 務報 告 認列 之金 額 一致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及 董 監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訊 觀 測站 查 詢。
(十 九)所得 稅
1.所 得 稅費 用 組成 部分 :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 | 5,223 | \$ | 5,823 |
| ( | 2,657) | ( | 5,686) |
| \$ | 2,566 | \$ | 137 |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2.本 公 司營 利 事業 所得 稅 業經 稅 捐稽 徵機 關 核定 至 民 國 102 年度 。
3.未 分 配盈 餘 相關 資訊
| 105年3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3月31日 | |||||
|---|---|---|---|---|---|---|---|
| 87年度以後 | \$ | 38,863 | \$ | 24,203 | \$ | 66,903 | |
| 4.民 國 105 年 3 月 31 |
日 、104 | 年 12 月 |
31 日 及 |
104 年 3 |
月 31 日 |
止 ,本 |
公 |
| 司股 東 可扣 抵 稅額 帳戶 餘 額分 別 為\$14,301、\$12,854 | 及 \$13,000,民 |
國 | |||||
| 103 年 度盈 餘 分配 之 稅額 扣 抵比 率 為 |
20.62%,民 國 | 104 | 年 度 盈餘 |
分 | 配之 | ||
| 預計 稅 額扣 抵 比率 為 |
38.28%。 |
(二 十)每股 盈 餘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加權平均流 通在外股數 |
|||||
| 稅 | 後 金 額 |
(仟股) | 每股盈餘(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 |||||
| 本期淨利 | \$ | 14,660 | 58,047 | \$ | 0.25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 |||||
| 本期淨利 | \$ | 14,660 | 58,047 |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員工紅利 | - | 113 | |||
|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
|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14,660 | 58,160 | \$ | 0.25 |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加權平均流 | |||||||
| 通在外股數 | |||||||
| 稅 後 |
金 額 |
(仟股) | 每股盈餘(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 |||||||
| 本期淨利 | \$ | 591 | 59,547 | \$ | 0.01 |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 |||||||
| 本期淨利 | \$ | 591 | 59,547 |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員工紅利 | - | 102 | |||||
|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
|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591 | 59,649 | \$ | 0.01 |
因員 工 分紅 可 選擇 採用 發 放股 票 之方 式,於 計 算每 股 盈 餘時, 係 假設 員 工 分紅 將 採發 放 股票 方式,於 該 潛在 普 通股 具 有稀 釋 作用 時計 入 加權 平 均流 通在 外 股數 ,以 計 算稀 釋 每股 盈 餘; 計算 基 本每 股 盈餘 時, 係於 股 東會 決 議上 一 年度 員 工分 紅採 發 放股 票 方式 之股 數 確定 時,始 將該 股 數計 入 股東 會決 議 年度 普 通股 加權 平 均流 通 在外 股數 。
(二 十一 )現金 流 量補 充 資訊
1.僅 有 部分 現 金支 付之 投 資活 動 :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1,399 \$ |
526 |
|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 359 | 646 | |
|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 | 346) ( |
269) |
| 本期支付現金 | \$ | 1,412 \$ |
903 |
2.不 影 響現 金 流量 之營 業 及投 資 活動 :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存貨轉列其他無形資產淨額 | \$ 1,762 |
\$ 1,971 |
七、 關係 人 交易
(一)母公 司 與最 終 控制 者
本公 司 股份 均 由大 眾持 有 ,並 無 最終 母公 司 及最 終 控制 者。
(二)與關 係 人間 之 重大 交易 事 項
1.委 託 研究 費(表 列 「研 究 發展 費 用」 )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其他關係人 | \$ | - | \$ 360 |
係本 集 團委 託 其他 關係 人 提供 細 胞檢 測服 務,因 無 相同 類 型交 易 可供 參 考 , 交易 價 格與 付 款條 件依 雙 方簽 訂 之合 約辦 理 。
2.應 收 關係 人 款項
| 105年3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3月31日 | |||
|---|---|---|---|---|---|
| 其他應收款: | |||||
| 其他關係人 | \$ | 175 \$ |
2 | \$ 62 |
|
| 係本 集 團代 其 他關 係人 支 |
付營 運 所需 |
之費 用,該 |
應 收關 係 |
人款 項 並無 抵 押 |
|
| 及附 息 ,且 未 提列 負債 準 |
備。 | ||||
| 3.應 付 關係 人 款項 |
|||||
| 105年3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3月31日 | |||
| 其他應付款: | |||||
| 其他關係人 | \$ | - \$ |
- | \$ 108 |
|
| 應付 關 係人 款 項係 本集 團 |
委託 其 他關 |
係人 提 |
供細 胞 檢測 |
服務 之 款項,該 應 |
|
| 付款 項 無附 息 。 |
|||||
| 4.資 金 貸與 關 係人 |
|||||
| 交 易 對 象 |
105年3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3月31日 | ||
| Abnova-GmbH | \$ | 2,154 \$ |
2,117 \$ |
1,912 |
|---|---|---|---|---|
| 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項 | ( | 2,342) ( |
2,331) ( |
2,181) |
| (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 (\$ | 188) (\$ |
214) (\$ |
269) |
(1)上 述 資金 貸 與關 係 人之 交易 , 本集 團 未收 取利 息 。
(2)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資金 貸 與最 高額 度 分 別 為\$5,000 及\$4,500。
5.財 產 交易
本集 團 於民 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提 供 辦公 室 、機 器 設 備及 辦 公設 備 等予 其他 關 係人 使 用, 截至 民 國 105 年 3 月 31 日、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4 年 3 月 31 日 止, 前 述提 供 之資 產 金額 分別 為\$9,567、 \$9,576 及\$11,617(表列 不 動產 、 廠房 及設 備 項下 之 「出 租資 產 」)。 另本 集 團自 民 國 104 年 10 月 1 日起 與 其他 關 係人 簽 訂租 賃合 約 ,租 期 自 民 國 104 年 10 月 1 日至 民 國 105 年 9 月 30 日,價格 由 雙 方議 定,本 公 司 依合 約 按月 收 取租 金。 民 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之 租金 收入 分 別為 \$162 及\$0。
(三)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資訊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 4,634 54 |
\$ | 4,599 - |
||||
| 退職後福利 總計 |
\$ 4,688 |
\$ | 4,599 | ||||
八、 質押 之 資產
本集 團 之資 產 提供 擔保 明 細如 下 :
| 資產項目 | 105年3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3月31日 | 擔保用途 | ||
|---|---|---|---|---|---|---|
| 其他流動金融資產-定期存款 | \$ 10,182 |
\$ 10,373 |
\$ | 523 | 購料、遠匯交易 |
九、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一)或有 事 項
無此 情 形。
(二)承諾 事 項
本集 團 租用 辦 公室 、廠 房 及公 務 車之 租期 係 介於 1 至 5 年, 其 營業 租 賃 之 未來 最 低應 付 租賃 給付 總 額如 下 :
| 105年3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3月31日 | ||||
|---|---|---|---|---|---|---|
| 不超過1年 | \$ 15,711 |
\$ 15,584 |
\$ | 11,285 | ||
|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 16,681 | 18,609 | 5,255 | |||
| 總計 | \$ 32,392 |
\$ 34,193 |
\$ | 16,540 |
十、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無此 情 形。
十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無此 情 形。
十二 、 其他
(一)資本 管 理
本期 無 重大 變 動, 請參 閱 民 國 104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告附 註十 二 。
(二)金融 工 具
除下 列 說明 外 ,本 期無 重 大變 動 ,請 參閱 民 國 104 年 度 合併 財 務報 告 附 註十 二 。
- 1.重 大 財務 風 險之 性質 及 程度
- (1)市場 風 險
匯率 風 險
A.本 集團 係 跨國 營 運,因 此受 多 種不 同貨 幣 所產 生 之匯 率風 險,主 要為 美 元及 歐 元。相關 匯 率風 險 來自 未來 之 商業 交 易、已認 列 之 資產 與 負債 , 及對 國外 營 運機 構 之淨 投資 。
- B.本 集團 管 理階 層 已訂 定 政策 管 理功 能性 貨 幣之 匯 率風 險。為 管理 來自 未 來商 業 交易 及已 認 列資 產 與負 債之 匯 率風 險,集 團財 務 部 係以 自 然避 險 為原 則,考 量 集團 各 幣 別資 金 需求 及 淨部 位依 照 市 場外 匯 狀況 進 行避 險。當未 來 商業 交 易、已認 列 資產 或 負債 係 以 非本 集 團之 功 能性 貨幣 之 外幣 計 價時 ,匯 率 風險 便 會產 生。
- C.本 集 團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集 團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新 台 幣 、 海 外 子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美 金 ), 故 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響 , 具重 大 匯率 波動 影 響之 外 幣資 產及 負 債資 訊 如下 :
| 105年3月31日 | |||||||||||||
|---|---|---|---|---|---|---|---|---|---|---|---|---|---|
| 外幣 (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新台幣仟元)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3,135 | 32.19 | \$ | 100,913 | ||||||||
| 歐元:新台幣 | 635 | 36.51 | 23,176 | ||||||||||
| 英鎊:新台幣 | 109 | 46.17 | 5,052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歐元:新台幣 | ( | 60) | 36.51 | ( | 2,342)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213 | 32.19 | \$ | 8,071 |
| 104年12月31日 | |||||
|---|---|---|---|---|---|
| 外幣 | 帳面金額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仟元) | 匯率 | (新台幣仟元) | ||
|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2,798 | 32.83 | \$ | 91,838 |
| 歐元:新台幣 | 510 | 35.88 | 18,294 | ||
| 英鎊:新台幣 人民幣:新台幣 |
83 204 |
48.67 5.00 |
4,032 1,011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歐元:新台幣 | ( | 60) | 35.88 | ( | 2,331)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240 | 32.83 | \$ | 7,898 |
| 日圓:新台幣 | 5,139 | 0.27 | 1,401 | ||
| 104年3月31日 | |||||
| 外幣 | 帳面金額 | ||||
| (仟元) | 匯率 | (新台幣仟元)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人民幣:新台幣 | \$ | 20,779 | 5.04 | \$ | 104,799 |
| 美金:新台幣 | 2,316 | 31.30 | 72,498 | ||
| 歐元:新台幣 | 629 | 33.65 | 21,146 | ||
| 英鎊:新台幣 | 57 | 46.24 | 2,634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歐元:新台幣 | ( | 56) | 33.65 | ( | 1,913)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285 | 31.30 | \$ | 8,964 |
| D.本 集 團 貨 幣 性 項 目 |
因 匯 率 |
波 動 具 重 |
大 影 響 之 |
未 實 |
現 兌 換 (損 )益 |
說明 如 下: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兌換(損)益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 | 32.19 | (\$ | 80) | |||||
| 歐元:新台幣 | - | 36.51 | 190 | |||||||
| 英鎊:新台幣 | - | 46.17 | ( | 282)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 | 32.19 | \$ | 143 | |||||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兌換(損)益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人民幣:新台幣 | \$ | - | 5.09 | (\$ | 1,586) | |||||
| 美金:新台幣 | - | 31.30 | 461 | |||||||
| 歐元:新台幣 | - | 38.47 | 1,133 | |||||||
| 英鎊:新台幣 | - | 46.24 | 168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 | 31.30 | (\$ | 58) |
E.本 集 團因 重 大匯 率波 動 影響 之 外幣 市場 風 險分 析 如下 :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敏感度分析 | ||||||||||||
| 變動幅度 | 影響損益 |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1,009 |
\$ | - | ||||||||
| 歐元:新台幣 | 1% | 232 | - | |||||||||
| 英鎊:新台幣 | 1% | 51 | -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歐元:新台幣 | 1% | - ( |
23)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81 |
\$ | - |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敏感度分析 | ||||||||||||
| 變動幅度 | 影響損益 |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人民幣:新台幣 | 1% | \$ | 1,048 | \$ | - | |||||||
| 美金:新台幣 | 1% | 725 | - | |||||||||
| 歐元:新台幣 | 1% | 211 | - | |||||||||
| 英鎊:新台幣 | 1% | 26 | -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歐元:新台幣 | 1% | - | ( | 19)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 90 | \$ | - | |||||||
(2)信用 風 險
信 用風 險 係 本 集團 因 交易 對 手 無 法履 行 合約 義 務 而 產生 財 務損 失 之 風 險。 本 集 團 依內 部 明定 之 授 信 政策 , 內部 風 險 控 管係 透 過考 慮 其 財 務狀 況 、 過 往經 驗 及其 他 因 素 ,以 評 估客 戶 之 信 用品 質 ,並 定 期 監 控信 用 額 度 之使 用 。主 要 信 用 風險 來 自現 金 及 約 當現 金 、存 放 於 銀 行與 金 融 機 構之 存 款及 對 銷 售 客戶 尚 未收 現 之 應 收帳 款 。本 集 團 往 來之 金 融 機 構信 用 品質 穩 定 , 且本 集 團與 多 家 金 融機 構 往來 以 分 散 信用 風 險 , 預期 發 生違 約 之 可 能性 甚 低, 於 資 產 負債 表 日最 大 信 用 風險 之 暴 險 金額 為 現金 及 銀 行 存款 之 帳面 金 額 。 本集 團 評估 現 金 及約 當 現金、銀 行 存 款及 應 收帳 款 之信 用風 險,請 詳 附註 六 (一)、(二) 及(四)說明 。
(3)流動 性 風險
現 金流 量 預 測 是由 本 集團 財 務 部 予以 彙 總。 管 理 階 層定 期 監控 流 動 資 金需 求 之 滾 動預 測 ,以 確 保 有 足夠 資 金支 付 日 常 營運 活 動所 需 及 確保 適 度之 財 務彈 性, 保 持資 金 持續 性及 靈 活性 的 平衡 。 下 表係 依 資 產 負債 表 日至 約 定 到 期日 之 剩餘 期 間 , 按到 期 日及 未 折 現之 到 期金 額 予以 列示 本 集團 之 金融 負債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105年3月31日 | |
|---|---|
| ----------- | -- |
| 1年內 | 1至2年內 | 2至5年內 | 5年以上 | |||
|---|---|---|---|---|---|---|
| 應付票據 | \$ 474 |
\$ - |
\$ | - | \$ | - |
| 應付帳款 | 12,328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31,693 | 3,591 | 701 | - | ||
| 其他金融負債 | 1,524 | 430 | - | -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104年12月31日 | 1年內 | 1至2年內 | 2至5年內 | 5年以上 | ||
| 應付票據 | \$ 1,476 |
\$ - |
\$ | - | \$ | - |
| 應付帳款 | 18,994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35,026 | 4,060 | - | - | ||
| 其他金融負債 | 2,075 | - | - | -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104年3月31日 | 1年內 | 1至2年內 | 2至5年內 | 5年以上 | ||
| 應付票據 | \$ 436 |
\$ - |
\$ | - | \$ | - |
| 應付帳款 | 15,238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28,666 | 3,058 | 528 | - | ||
| 其他金融負債 | 2,337 | 1,298 | - | - | ||
(三)公允 價 值資 訊
本集 團 於民 國 105 年 3 月 31 日、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4 年 3 月 31 日 均 無從 事 以公 允 價值 衡量 之 金融 及 非金 融工 具 交易 。
十三 、 附註 揭 露事 項
- (一)重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 1.資 金 貸與 他 人: 請詳 附 表一 。
- 2.為 他 人背 書 保證 :無 此 情形 。
- 3.期 末 持有 有 價證 券情 形(不 包含 投 資 子公 司、關 聯企 業 及合 資 控制 部分 ): 請 詳附 表 二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百 分 之二 十 以上 :無 此 情形 。
-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此 情 形。
-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此 情 形。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以 上 :無 此 情形 。
- 8.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此 情 形。
- 9.從 事 衍生 性 金融 商品 交 易: 本 集團 於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間 與 兆 豐國 際 商 業 銀行 簽 訂 遠 期 外 匯 合約 , 合 約 總 金 額 為美 金 700 仟 元。 截 至 民國 105 年 3 月 31 日止 該 遠期 外 匯合 約交 易 已 結清 , 並認 列 金融 資產 損 失計 \$8。
- 10.母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與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金 額:未 有交 易 金額 達 新台 幣 一億 元或 實 收資 本 額百 分之 二 十 以上 者 。
- (二)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被投 資 公司 之 相關 資訊 (不 包 含大 陸 被 投資 公 司):請 詳 附 表三 。 (三)大陸 投 資資 訊
1.基 本 資料 : 請詳 附表 四 。
2.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重 大 交易 事 項: 無此 情 形。
十四 、 營運 部 門資 訊
(一)一般 性 資訊
本 集 團 主 要 業 務 為 生 物 技 術 之 研 發 及 生 產 , 僅 經 營 單 一 產 業 , 且 本 集 團 營 運 決 策 者 係 以 公 司 整 體 營 運 結 果 評 估 績 效 及 分 配 資 源 , 經 辨 認 本 集 團 為單 一 應報 導 部門 。
(二)部門 資 訊
本 集 團 營 運 部 門 之 會 計 政 策 與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四 所 述 之 重 要 會 計 政 策 支 會 總 說 明 相 同 。 本 集 團 營 運 部 門 損 益 係 以 營 業 淨 利 衡 量 , 並 作 為 評 估 營 運 部門 績 效之 基 礎。
(三)部門 損 益之 調 節資 訊
本集 團 向主 要 營運 決策 者 呈報 之 部門營業淨利,與綜合損益表內之收入、 費 用 等 係 採 用 一 致 之 衡 量 方 式 , 故 與 營 業 淨 利 之 調 節 項 目 同 綜 合 損 益 表。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是否 | 實際動支 | 對個別對象 | 資金貸與 | ||||||||||||||
|---|---|---|---|---|---|---|---|---|---|---|---|---|---|---|---|---|---|
| 編號 | 貸出資金 | 為關 | 本期 | 金額 | 資金貸 | 業務 | 有短期融通資金 | 提列備抵 | 擔保品 | 資金貸與限 | 總限額 | ||||||
| (註1) | 之公司 | 貸與對象 | 往來項目 | 係人 | 最高金額 | 期末餘額 | (註3) | 利率區間 | 與性質 | 往來金額 | 必要之原因 | 呆帳金額 | 名稱 | 價值 | 額(註2) | (註2) | 備註 |
| 0 | 亞諾法生技股 | Abnova-GmbH | 其他應收 | 是 | \$ 5,000 |
\$ 5,000 |
\$ 2,154 |
- | 有短期融通 | \$ - |
支應營運週轉 | \$ - |
- | \$ - | \$ 118,097 |
\$ 472,388 |
|
| 份有限公司 | 款-關係人 | 資金之必要 | 資金之不足 |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本公司資金貸與總額為不逾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40%(含)為限;對單一企業貸放金額為不逾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10%(含)為限。
註3:本公司本期實際動支之期末餘額\$2,154,係尚未減除長期股權投資貸項金額\$2,342。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05年3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 | 期 | 末 | ||||||
|---|---|---|---|---|---|---|---|---|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備註 |
|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Hukui Biotechnology Corporation (Samoa) |
無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
50,000 | \$ 4,945 |
3.02 | \$ 4,945 |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 | 本期認列之投資 | ||||||||
|---|---|---|---|---|---|---|---|---|---|---|---|
| 投資公司名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本期損益 | 損益 | 備註 |
|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Abnova GmbH | 德國 | 生產產品經銷事宜 | \$ 1,210 | \$ 1,210 | (註1) | 100.00 | (\$ 2,342) (\$ |
11) | (\$ 11) |
註2 |
|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英屬維京群島 | 投資業務 | 31,794 | 31,794 | 20,400 | 100.00 | 28,445 ( |
733) ( |
733) | |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Abnova (Cayman)Corporation | 開曼群島 | 投資業務 | 32,185 | 32,185 | 1,000,000 | 100.00 | 27,890 ( |
733) ( |
733) | 註3及註4 |
| Abnova (Cayman)Corporation | Abnova (HK) Limited | 香港 | 投資業務 | 28,001 | 28,001 | 870,000 | 100.00 | 23,905 ( |
637) ( |
637) | 註3及註4 |
| Abnova (Cayman)Corporation | 上元株式會社 | 日本 | 醫療器材等產品之行銷及銷售 2,577 | - | 180,000 | 100.00 | 2,508 ( |
70) ( |
70) | 註3及註5 |
註1:被投資公司係屬有限公司,未有股票之發行。
註2:係本公司之子公司,扣除對其應收款項之淨額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註3:係本公司之間接子公司。
註4:原始投資金額係以期末美元兌換新台幣匯率USD1:TWD 32.185計算。
註5:原始投資金額係以期末日幣兌換新台幣匯率JPY1:TWD 0.2863計算。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基本資料 民國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本期期初自台 | 本期匯出或收回 | 本期期末自台 | 本公司直接 | 本期認列投資 | |||||||||||||
|---|---|---|---|---|---|---|---|---|---|---|---|---|---|---|---|---|---|
| 實收資本額 | 灣匯出累積投 | 投資金額 | 灣匯出累積投 | 被投資公司本 | 或間接投資 | 損益 | 期末投資帳面 | 截至本期止已 |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 主要營業項目 | (註2) | 投資方式 | 資金額 | 匯出 | 收回 | 資金額 | 期損益 | 之持股比例 | (註3) | 金額 | 匯回投資收益 | 備註 | ||||
|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
醫療器材等研 發、生產及銷售 |
\$ 25,877 |
(註1) | \$ 25,877 |
\$ - |
\$ | - | \$ 25,877 |
(\$ | 629) | 100.00 | (\$ | 629) | \$ 22,963 |
\$ - |
| 本期期末累計自 | 經濟部投審會 | 依經濟部投審會 | |||
|---|---|---|---|---|---|
| 台灣匯出赴大陸 | 核准投資金額 | 規定赴大陸地區 | |||
| 公司名稱 | 地區投資金額 | (註4) | 投資限額 | ||
|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 公司 |
\$ 25,877 |
\$ 25,877 |
\$ | 708,581 |
註1:係透過第三地區投資事業英屬維京群島轉投資開曼群島之轉投資香港公司再投資大陸。
註2:被投資公司實收資本額為人民幣5,200仟元,係以民國105年3月31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匯率計算之。
註3:係依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核閱後之財務報表評價及認列。
註4:業已取具經濟部投審會核准函,其核准金額為人民幣5,200仟元,係以民國105年3月31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匯率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