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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nova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6

Nov 14, 2016

52384_rns_2016-11-14_617e54fd-e1c9-487d-915c-1321e5fc78e8.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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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第一季

(股票代碼 4133)

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 108 號 9 樓

電 話:(02)8751-1888

亞 諾 法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4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5
~ 6
五、 合併綜合損益表 7
六、 合併權益變動表 8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9
八、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0
~ 38
(一)
公司沿革
10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0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0
~ 12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2
~ 16
(五)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6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6
~ 29
(七)
關係人交易
29
~ 31
(八)
質押之資產
31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31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31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31
(十二)其他 31
~ 36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37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38

會計師核閱報告

(105) 財審報字第16000359號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3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 債表,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 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 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 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故無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 號「期中財務報導」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資 所 聯 師 事 誠. 合 務 鹭? 會計師 曾惠瑾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20013788號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 (79)台財證(一)第27815號 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12 $\mathsf{B}$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12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 27F, 333, Keelung Road, Sec. 1, Xinyi Dist., Taipei City 11012,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 886 (2) 2757 6371, www.pwc.com/tw

三十二九四
至 諾 法 生 技 腺子的病毒酸泌尿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5年及 104年3月31日该我国生的作业公司 五 日本
(民國 105年及 104年3月31日之合住主到了的科学科学校
(民國 105年及 104年3月31日之合住主到了例外的修修成团,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軍位:新台幣仟元

$\overline{\mathbb{P}^n}_{\geq 0}$


附註 105 年 3 月 31 日
% 104 年 12 月 31 日

$\%$ 104 年 3 月 31 日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91,151 7 5 102,517 8 \$ 498,531 39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5,325 1 8,497 1 9,052 $\mathbf{1}$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四) 60,658 5 54,325 $\overline{4}$ 55,946 $\overline{4}$
1200 其他應收款 660 738 $\overline{\phantom{0}}$ 771
1210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pm$ 175 $\sqrt{2}$ 62
130X 存貨 六(五) 589,571 47 596,625 48 597,873 46
1410 預付款項 4,185 $\blacksquare$ 2,616 4,234
1476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六(二)及
$\lambda$ 202,582 16 195,973 16 523
1479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 1,366 $\overline{\phantom{a}}$ 452 766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955,673 76 961,745 77 1,167,758 90
非流動資產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六(三) 4,945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六)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七)及
$\,\pm\,$ 171,343 14 173,261 14 40,820 $\overline{3}$
1780 無形資產 六(八) 36,132 $\mathbf{3}$ 33,750 3 31,327 $\mathfrak{Z}$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63,979 5 61,322 5 55,241 $\overline{4}$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22,746 2 18,901 $\mathbf{1}$ 5,380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299,145 24 287,234 23 132,768 10
1XXX 資產總計 \$ 1,254,818 100 1,248,979
\$
100 1,300,526
$\mathbb{S}$
100
(續次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05 年 3 月 31 日
$\%$ 104 年 12 月 31 日

% 104 年 3 月 31 日
$\%$
流動負債
2150 應付票據 \$ 474 $\sim$ \$
1,476
$-$ \$ 436
2170 應付帳款 12,328 $1\,$ 18,994 $\sqrt{2}$ 15,238 $\mathbf{1}$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九)(二
十一)及七 35,985 3 39,086 $\mathfrak{Z}$ 32,252 $\mathbf{3}$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 19,694 $\overline{c}$ 15,928 $\mathbf 1$ 16,604 1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5,180 $\bar{\Xi}$ 6,654 1 5,331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73,661 6 82,138 $\overline{7}$ 69,861 5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六)及
t 188 214 269
2XXX 負債總計 73,849 6 82,352 7 70,130 $\overline{\mathbf{5}}$
權益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一)
3110 普通股股本 580,469 46 580,469 46 595,469 46
資本公積 六(十二)
3200 資本公積 502,389 40 502,389 40 515,372 40
保留盈餘 六(十
三)(十九) 58,384 5 51,820 4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58,384
226
5 226 226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8,863 $\overline{3}$ 24,203 $\boldsymbol{2}$ 66,903 5
3350 未分配盈餘
其他權益
其他權益
638 956 606
3400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1,180,969 94 1,166,627 93 1,230,396 95
31XX 權益總計 1,180,969 94 1,166,627 93 1,230,396 95
3XXX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九
負債及權益總計 $\mathcal{F}$ 1,254,818 $100 \, \text{S}$ 1,248,979 100 \$ 1,300,526 100
3X2X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6- Wilber Huang

董事長:WILBER HUANG

Wilber Huang

$\overline{r}^{\mu\nu}$ $_{\Lambda}$

經理人:WILBER HUANG

會計主管:黃益皇


子 小
至3月31日
民國 105 年及
附準則查核)
(僅經核閱,

$\overline{\mathcal{P}}_{\mathcal{A}}$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5
1
104
$\mathbf{I}$
項目 附註 $\mathbf{3}$
至金
31

$\frac{0}{6}$
至金 3
31
$\frac{0}{6}$
4000 營業收入 六(十四) \$ 117,808 100 \$ 111,236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五)(十
七)(十八) $61,585$ )( $52)$ ( $67,046$ ) ( 60)
5900 營業毛利 56,223 48 44,190 40
營業費用 六(十七)(十八)
6100 推銷費用 $11,982$ )( 10 0 $11,445$ ) ( 10)
6200 管理費用 $14,833$ )( 13( $15,783$ ) ( 1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1,392$ )( 10( $12,143$ ) ( 11)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38,207$ ) ( $33)$ ( $39,371)$ ( 35)
6900 營業利益 18,016 15 4,819 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十五) 813 $\mathbf 1$ 1,737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十六) $1,592$ )( $2)$ ( $5,806$ ) ( 5)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六(六)
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11) 22)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90( $1)$ ( $4,091$ $()$ 4)
7900 稅前淨利 17,226 14 728 $\mathbf{1}$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十九) $2,566$ )( $2)$ ( $\cdot$ 137)
8200 本期淨利 \$ 14,660 12 \$ 591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 \$ 318) \$ 81
算之兌換差額 $\frac{3}{2}$ 318) \$ 81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14,342 12 \$ 672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淨利(損)歸屬於: \$ 14,660 12 \$ 591
8610 母公司業主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12 $\frac{1}{2}$ 672
8710 母公司業主 $\frac{1}{2}$ 14,342
基本每股盈餘 六(二十)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frac{1}{2}$ 0.25 $\boldsymbol{\theta}$ 0.01
稀釋每股盈餘 六(二十)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0.25 $\frac{1}{2}$ 0.01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WILBER HUANG 經理人:WILBER HUANG 會計主管:黃益皇
" Wilber Huang $~\sim 7~\sim$ $ Wilber$ Huang

$\overline{\mathcal{V}}^{\text{max}}$ is

單位:新台幣仟元

$\overline{\mathfrak{n}}$

$H$ 及

法 隸

ຕຸ

在教
1月代月至3月31日
欧洲認業計準則查核)

民國 105 年及山旺集团三連合
(崔經核関, 極速集中司代)
(僅經核関, 極深川飯冰模)



資本公積–發
行 溢 價
普通股股本

\$595,469

595,469
$\leftrightarrow$

580,469
$\leftrightarrow$
580,469
ଇ∣
法公
515,372
$\leftrightarrow$
515,372

502,389
ı $\Theta$
502,389
$\hat{v}$ 餘積

51,820 51,820 58,384 ı 58,384



特公
226
226
226
226
$\varphi$
$\rightsquigarrow$
未分配盈
餘積
66,312
66,903
24,203
14,660 ľ 38,863
報兌




財算


構換

591 $\Theta$ ↔∣
益益機表換



1,229,724
S
525
591 81
81
1,230,396

606
\$1,166,627
956
14,660
ı
318)
318
\$1,180,969
638

HELL

會計主管:黃益皇

Auang Wilber

$\circ$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WILBER HUANG

$-8-$

Huang Wilber

董事長:WILBER HUANG

l,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5年1月1日
至 3 月 31 日
104年1月1日
至 3 月 3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 17,226 \$ 728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94
呆帳費用 六(四)
六(十七)
146
3,317
3,718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六(十七) 5,497 5,555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 六(六)
份額 11 22
利息收入 六(十五) 651) ( 1,737)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六(十六) 128) 3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3,172$ ( 3,545)
應收帳款 $\overline{\phantom{a}}$ $6,479$ ) ( 4,558)
其他應收款 61 16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173) 584
存貨 六(二十一) 5,292
$1,569$ ) (
11,474
982)
預付款項 914) 28
其他流動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
28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 $1,002$ ) 245
應付帳款 $6,666$ ) ( 3,678)
其他應付款 4,492)
1,474)
7,700)
2,420)
其他流動負債 11,174 1,952)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收取之利息
668 1,777
支付所得稅 1,457) 178)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10,385 353)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37) 242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增加 $6,609$ ) ( 1)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4,945)
$1,412)$ (
903)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六(二十一) 128
無形資產增加 六(八) $6,006)$ ( 3,676)
預付設備款增加 5,031)
存出保證金減少 16 188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2,463
21,433)
54)
4,204)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318) 81
匯率影響數 11,366) 4,476)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2,517 503,007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91,151 \$ 498,531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WILBER HUANG

Wilber Huang

$\overline{V}^{\mu\nu}$ $_{\lambda}$

經理人:WILBER HUANG

$\sim 9$ ~

Wilber Huang

會計主管:黃益皇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公司沿革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中華民國設立。本公司及子公 司(以下統稱「本集團」)主要營業項目為單株抗體、多株抗體、蛋白質、醫療檢 測儀器及檢驗試劑等產品之研發、製造及銷售,主要係提供學術、研究單位或藥 廠等機構使用之抗體試劑、抗體晶片或相關產品。抗體為了解蛋白質及其功能最 主要的工具,本集團之產品有助於研究癌症、傳染病、新陳代謝及內分泌等疾病 的產生過程中蛋白質變化的關係,進而運用於醫療檢驗試劑與藥物的開發。另, 德國子公司 Abnova GmbH 如附註四(三)3. 之說明,本公司未納入編製合併財務報 告。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05年5月12日提報董事會後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無。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無。
  •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 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 2013 年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
號、第12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
民國105年1月1日
號之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
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
民國105年1月1日
計處理」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 民國107年1月1日
號之釐清」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民國106年1月1日
認列」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 民國105年1月1日
方法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民國105年1月1日
民國103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
露」
民國10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 民國103年1月1日
計之繼續」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民國103年1月1日
2010-2012年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1-2013年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2-2014年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5年1月1日

除下 列 所述 者 外, 本集 團 經評 估 上述 準則 及 解釋 對 本集 團財 務 狀況 與 經營 結 果並 無 重大 影 響:

1.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15 號「 客 戶 合約 之 收入 」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 5 號「 客 戶合 約 之收 入」取 代國 際 會 計準 則 第 11 號 「建 造 合約 」、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18 號「 收入 」以 及其 相 關解 釋及 解 釋公 告 。 按準 則 規定 收 入應 於客 戶 取得 對 商品 或勞 務 之控 制 時認 列,當 客戶 已 具有 主 導 資 產 之 使 用 並 取 得 該 資 產 之 幾 乎 所 有 剩 餘 效 益 之 能 力 時 表 示 客 戶 取 得對 商 品或 勞 務之 控制 。

此準 則 之核 心 原則 為「 企 業認 列 收入 以描 述 對客 戶 所承 諾之 商 品或 勞 務之

移 轉 , 該 收入 之 金 額 反 映 該 等 商品 或 勞 務 換 得 之 預期 有 權 取 得 之 對 價」。 企 業 按 核 心 原 則 認 列 收 入 時 需 運 用 下 列 五 步 驟 來 決 定 收 入 認 列 的 時 點 及 金額 :

  • 步 驟 1: 辨 認客 戶 合約 。
  • 步 驟 2: 辨 認合 約 中之 履 約義 務 。
  • 步 驟 3: 決 定交 易 價格 。
  • 步 驟 4: 將 交易 價 格分 攤 至合 約 中之 履約 義 務。
  • 步 驟 5: 於 ( 或 隨) 企業 滿 足履 約 義務 時 認列 收 入。

此外,準 則 亦包 括 一套 整 合性 之 揭露 規定,該 等 規定 將 使企 業 對財 務 報表 使用 者 提供 有 關客 戶合 約 所產 生 之收 入與 現 金流 量 之性 質、金額、時 間及 不確 定 性之 綜 合資 訊。

2.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15 號「 客 戶 合約 之 收入 」 之修 正「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 則 第 15 號之 釐 清 」

此 修 正 釐 清 如 何 辨 認 合 約 中 的 履 約 義 務 ( 即 承 諾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予 客 戶 ); 如 何 決 定 企 業 為 主 理 人 (提 供 商 品 或 勞 務 )或 代 理 人 (負 責 安 排 商 品 或 勞 務 之提 供); 以 及決 定由 授 權取 得 之收 入應 於 某一 時 點或 於一 段 期間 內 認列 。 除上 述 之釐 清 外, 此修 正 尚包 含 兩項 新增 的 簡化 規 定, 以降 低 企業 首 次 適用 新 準則 時 之成 本及 複 雜度 。

3.2012-2014 週期 之 年度 改 善

國際 會 計準 則 第 34 號 「 期中 財 務報 導 」

此修 正 釐清 了 準則 中透 過 索引 至「 期 中財 務 報告 其 他部 分揭 露 之資 訊」之 意 涵 。 此 修 正 進 一 步 修 正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4 號 , 要 求 期 中 財 務 報 表 應 交互 索 引至 該 資訊 所列 示 之處 。

本 集 團 現 正持 續 評 估 上 述 準 則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務 狀 況 與 經 營 結 果之 影 響 , 相關 影 響待 評 估完 成時 予 以揭 露 。

四、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重大 會 計政 策 除遵 循聲 明、編 製基 礎、合 併基 礎 及新 增 部分 說 明如 下,餘 與民 國 104 年 度 合併 財 務 報告 附 註四 相 同。 除另 有 說明 外 ,此 等政 策 在所 有 報導 期間 一 致地 適 用。

  • (一)遵循 聲 明
  • 1.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34 號 「期 中 財務 報 導」 編製 。
  • 2.本 合 併財 務 報告 應併 同 民 國 104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告閱 讀。

(二)編製 基 礎

  • 1.除 下 列重 要 項目 外,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按 歷史 成 本編 製:
  • (1)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包 括 衍生 工 具)。
  • (2)按退 休 基金 資 產 減除 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值 之 淨額 認 列之 確定 福 利負 債 。
  • 2.編 製 符合 金 管會 認可 之 國際 財 務報 導準 則、國際 會 計 準則、解 釋及 解 釋 公 告(以下 簡 稱 IFRSs)之 財務 報 告需 要 使 用一 些 重要 會 計估 計, 在 應用 本 集 團的 會 計政 策 過程 中亦 需 要管 理 階層 運用 其 判斷,涉及 高度 判 斷或 複 雜性 之 項 目 , 或 涉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五 說 明。
  • (三)合併 基 礎
  • 1.合 併 財務 報 告編 製原 則

本合 併 財報 務 報告 之編 製 原則 與 民 國 104 年度 合 併財 務 報 告相 同 。

2.列 入 合併 財 務報 告之 子 公司 :

投資公司 子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業務性質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說明
亞諾法生技股份
有限公司
Abnova
Corporation
Holding 投資業務 100 100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Abnova
(Cayman)
投資業務 100 100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Abnova
Limited
(HK) 投資業務 100 100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上元株式會社 醫療器材
等產品之
行銷及銷
100 - (註)
Abnova
(HK)
Limited
技有限公司 東莞上元生物科 醫療器材
等產品之
研發、生
產及銷售
100 100
投資公司 子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業務性質 104年3月31日 說明
亞諾法生技股份
有限公司
Abnova
Corporation
Holding 投資業務 100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Abnova
(Cayman)
投資業務 100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Abnova
Limited
(HK) 投資業務 100

註:係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5 年 1 月 新 設立 之 子公 司 。 3.未 列 入合 併 財務 報告 之 子公 司 :

投資公司
子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業務性質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說明
亞諾法生技股份
有限公司
Abnova-GmbH 生物產品
經銷
100 100
投資公司 子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業務性質 104年3月31日 說明
亞諾法生技股份
有限公司
Abnova-GmbH 生物產品
經銷
100

註:因 Abnova-GmbH 之資 本 額折 合 新台 幣僅 為\$1,210(本 集 團資 本 額之 2‰), 總資 產 未達 本 集團 總資 產 之 1‰, 且無 營業 收 入, 故 未編 製與 該 子公 司 之合 併 財務 報 告。

  • 4.子 公 司會 計 期間 不同 之 調整 及 處理 方式 : 無此 情 形。
  • 5.重 大 限制 : 無此 情形 。

6.對 本 集團 具 重大 性之 非 控制 權 益之 子公 司 :無 此 情形 。

(四)備供 出 售金 融 資產

  • 1.備 供 出售 金 融資 產係 指 定為 備 供出 售或 未 被分 類 為任 何其 他 類別 之 非 衍 生金 融 資產 。
  • 2.本 集 團對 於 符合 交易 慣 例之 備 供出 售金 融 資產 係 採用 交易 日 會計 。
  • 3.備 供 出售 金 融資 產於 原 始認 列 時按 其公 允 價值 加 計交 易成 本 衡量 , 續後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其 公 允價 值 之變 動認 列 於其 他 綜合 損益 。 對於 持 有無 活 絡市 場 公開 報 價之 權 益工 具 投資 ,或 與 此種 無 活絡 市場 公 開報 價 權益 工 具連 結 且須 以 交付 該 等權 益 工具 交割 之 衍生 工 具, 當其 公 允價 值 無法 時 ,本 集 團將 其 列報 為 「以 成 本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五)金融 資 產減 損

1.本 集 團於 每 一資 產負 債 表日 , 評估 是否 已 經存 在 減損 之任 何 客觀 證 據, 顯 示某 一 或一 組 金融 資 產於 原 始認 列後 發 生一 項 或多 項事 項 ( 即 「損 失 事項 」),且 該 損失 事 項對 一 金融 資產 或 一組 金 融資 產之 估 計未 來 現金 流 量具 有 能可 靠 估計 之 影響 。

2.本 集 團用 以 決定 是否 存 在減 損 損失 之客 觀 證據 的 政策 如下 :

  • (1)發行 人 或債 務 人 之重 大 財務 困 難;
  • (2)違約 , 諸如 利 息 或本 金 支付 之 延滯 或不 償 付;
  • (3)本 集 團 因 與 債 務 人 財 務 困 難 相 關 之 經 濟 或 法 律 理 由 , 給 予 債 務 人 原 不

可能 考 量之 讓 步;

  • (4)債務 人 將進 入 破 產或 其 他財 務 重整 之可 能 性大 增 ;
  • (5)由於 財 務困 難 而 使該 金 融資 產 之活 絡市 場 消失 ;
  • (6)可 觀 察 到 之 資 料 顯 示 ,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於 該 等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可 衡 量 之 減 少 , 雖 然 該 減 少 尚 無 法 認 定 係 屬 該 組 中 之 某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 該 等 資 料 包 括 該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債 務 人 償 付 狀 況 之 不 利 變 化 , 或 與 該 組 金 融 資 產 中 資 產 違 約 有 關 之 全 國 性 或 區 域 性經 濟 情況 ;
  • (7)發 行 人 所 處 營 運 之 技 術 、 市 場 、 經 濟 或 法 令 環 境 中 所 發 生 具 不 利 影 響 之 重 大 改 變 的 資 訊 , 且 該 證 據 顯 示 可 能 無 法 收 回 該 權 益 投 資 之 投 資 成 本; 或
  • (8)權益 工 具投 資 之 公允 價 值大 幅 或持 久性 下 跌至 低 於成 本。
  • 3.本 集 團經 評 估當 已存 在 減損 之 客觀 證據 , 且已 發 生減 損損 失 時, 按 以下 各 類別 處 理:
  • (1)以攤 銷 後成 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 係 以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該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有 效 利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於 當 期 損 益 。 當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減 少 , 且 該 減 少 能 客 觀 地 與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項 相 連 結 , 則 先 前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在 未 認 列 減 損 情 況 下 於 迴 轉 日 應 有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之 限 額 內 於 當 期 損 益 迴 轉 認 列 及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之 金 額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整 資 產之 帳 面金 額。
  • (2)以成 本 衡量 之 金 融資 產
    • 係 以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類 似 金 融 資 產 之 現 時 市 場 報 酬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於 當 期 損 益 。 此 類 減 損 損 失 續 後 不 得 迴 轉 。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之 金 額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整 資 產 之 帳 面金 額 。
  • (六)存貨
  • 1.採 永 續盤 存 制,以取 得 成本 入 帳,成本 依 加權 平 均法 決定。期 末存 貨 除 就 呆滯 及 過時 之 存貨 提列 備 抵呆 滯 損失 (詳附 註 四(六)2.之 說明 ),固 定製 造 費用 按 生產 設 備之 正常 產 能分 攤;期 末存 貨 採成 本 與淨 變現 價 值孰 低 衡量 ,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時 , 採 逐 項 比 較 法 。 原 物 料 以 重 置 成 本 (即 最 近 一 次 採 購 價 )為 市 價 ; 在 製 品 、 半 成 品 、 製 成 品 及 商 品 存 貨 則 以 淨 變 現 價值 (詳 附 註四 (六 )3.之 說 明)為市 價 。

  • 2.各 種 存貨 之 備抵 呆滯 損 失提 列 基礎 說明 如 下:

  • (1)蛋白 質 存貨 庫 齡 滿二 年(進 入第 三 年 )提 列 100%之備 抵 呆滯 損 失; 二 年 (不 含)以內 者 則依 庫齡 提 列 2%~ 50%之 備抵 呆 滯損 失 。
  • (2)檢測 儀 器存 貨 庫 齡二 年(不 含)以下 之存 貨,係提 列 1%~20%之 備 抵呆 滯 損失;庫 齡於 第 二 ~三 年(不 含)則提 列 50%之備 抵 呆滯 損 失;當 庫 齡滿 三年 (進 入 第四 年)即提 列 100%之 備 抵 呆滯 損 失; 民 國 105 年 起 ,檢 測 儀器 存 貨庫 齡 二年 (不含 )以 下 之存 貨,係提 列 1%~3%之備 抵 呆滯 損 失; 庫齡 於 第二 ~ 五年 (不含 )則 提 列 10%~70%之 備抵 呆 滯損 失;當庫 齡 滿第 五年 (進 入 第六 年)即提 列 100%之 備 抵 呆滯 損 失。
  • (3)蛋 白 質 及 檢 測 儀 器 以 外 之 存 貨 , 庫 齡 四 年 (不 含 )以 下 之 存 貨 , 係 提 列 0.1%~20%之備 抵 呆 滯損 失;庫齡 於 第五 ~六 年(不 含)則提 列 40%~80% 之備 抵 呆滯 損 失; 當庫 齡 滿六 年(進 入 第七 年)即 提列 100%之 備抵 呆 滯 損失 。
  • 3.淨 變 現價 值 之估 列方 式 如下 :
  • (1)有 銷 售 記 錄 者 , 係 以 其 最 近 一 次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需 投 入 之 成 本 及 推 銷費 用 後之 餘 額作 為淨 變 現價 值 ;
  • (2)未 有 銷 售 記 錄 者 , 係 以 同 一 類 別 存 貨 有 銷 售 記 錄 者 最 近 一 次 銷 售 之 毛 利 率 推 估 其 售 價 , 再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需 投 入 之 成 本 及 推 銷 費 用 後 之 餘 額 作為 淨 變現 價 值。

五、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本期 無 重大 變 動, 請參 閱 民 國 104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告附 註五 。

六、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一)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零用金 \$ 312 \$ 354 \$ 187
支票存款 2,224 4,572 2,821
活期存款 88,615 86,291 133,260
約當現金-定期存款 - 11,300 362,263
合計 \$ 91,151 \$ 102,517 \$ 498,531

1.本 集 團往 來 之金 融機 構 信用 品 質穩 定,且 本 集團 與 多 家金 融 機構 往 來以 分 散信 用 風險 , 預期 發生 違 約之 可 能性 甚低 。

2.本 集 團用 途 受限 制之 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已 分 類為 其 他流 動金 融 資產,請 詳 附 註八 說 明。

(二)其他 金 融資 產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流動項目:
三個月以上至一年期之定期存款 \$
192,400
\$
185,600
\$
-
質押之定期存款 10,182 10,373 523
合計 \$
202,582
\$
195,973
\$
523
有 關 本 集 團 將 其 他 流 動 金 融 資 產 -定














註 八 。 另 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預 期 發 生 違 約 之 可 能 性 甚 低。

(三)以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非流動項目: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4,945 \$ - \$ -
1.本

團持

之股
票投
依據
資之 意圖
分類
備供 出售 融資 產,惟
該標

非於

絡市
場公
交易,且無 法取 足夠
類似
公司
產業 訊及
被投

公司

相關
財務
訊,因 此無
法合
可靠
量該
些標
之公 價值
,
因此

類為

以成

衡量
之金
資產 」。

2.本 集 團民 國 105 年 3 月 31 日以 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未 有提 供 質押 之 情況 。 (四)應收 帳 款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應收帳款 \$ 61,806
\$
55,327 \$
56,262
減:備抵呆帳 ( 1,148)
(
1,002) (
316)
\$ 60,658 \$
54,325
\$
55,946

1.已 逾 期但 未 減損 之金 融 資產 之 帳齡 分析 如 下: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30天內 \$
10,964
\$
9,768
\$
11,647
31-120天 7,547 6,235 2,693
121-180天 454 38 13
181天以上 - - -
\$
18,965
\$
16,041
\$
14,353

以上 係 以逾 期 天數 為基 準 進行 之 帳齡 分析 。

  • 2.已 減 損金 融 資產 之變 動 分析 :
  • (1)於民 國 105 年 3 月 31 日、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4 年 3 月 31 日 止,本 集團 已 減損 之 應收 帳款 金 額分 別 為\$1,148、\$1,002 及\$316。

(2)備抵 呆 帳變 動 表 如下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合計
1月1日 \$
1,002
\$
-
\$
1,002
本期提列減損損失 146 - 146
3月31日 \$
1,148
\$
-
\$
1,148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合計
1月1日 \$
222
\$
-
\$
222
本期提列減損損失 94 - 94
3月31日 \$
316
\$
-
\$
316

3.本 集 團 之 應 收 帳 款 為 未 逾 期 且 未 減 損 者 依 據 本 集 團 之 授 信 標 準 的 信 用 品 質資 訊 如下 :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群組1 \$ 3,363 \$ 2,836 \$
2,625
群組2 2,072 1,575 3,212
群組3 30,476 28,569 30,168
群組4 5,782 5,304 5,588
\$ 41,693 \$ 38,284 \$
41,593

群 組 1:新 客 戶(首 次交 易 日迄 今 短於 一年 者)。

群 組 2:現 有 客戶 (首次 交 易迄 今 超過 一年 者 且為 學 術機 構)。

群 組 3:現 有 客戶 (首次 交 易迄 今 超過 一年 者 且為 經 銷商 )。

群 組 4:現 有 客戶 (首次 交 易迄 今 超過 一年 者 且非 為 經銷 商或 學 術機 構)。 4.本 集 團並 未 持有 任何 擔 保品 作 為應 收帳 款 擔保 。

(五)存貨

105
3
31
2年(不含)以下 3
~
4
第5年以上
原物料 \$ 20,402 \$ 925 \$ 30,109 \$ 51,436
半成品 242,219 178,197 261,167 681,583
在製品 4,694 - - 4,694
製成品 90,945 31,151 53,771 175,867
檢測儀器 33,182 1,856 - 35,038
商品存貨 2,359 2,576 5,299 10,234
393,801 214,705 350,346 958,852
減:備抵存貨呆滯
損失 ( 17,401) ( 54,283) ( 297,094) ( 368,778)
備抵存貨跌價
損失 ( 272) ( 223) ( 8) ( 503)



\$ 376,128 \$ 160,199 \$ 53,244 \$ 589,571
104
12
31
2年(不含)以下 3
~
4
第5年以上
原物料 \$ 15,953 \$ 922 \$ 30,084 \$ 46,959
半成品 240,134 174,965 256,024 671,123
在製品 4,613 - - 4,613
製成品 95,076 29,755 53,378 178,209
檢測儀器 39,171 - - 39,171
商品存貨 2,922 3,766 3,975 10,663
397,869 209,408 343,461 950,738
減:備抵存貨呆滯
損失 ( 11,366) ( 52,164) ( 289,444) ( 352,974)
備抵存貨跌價
損失



(
\$
347)
386,156
(
\$
194)
157,050
(
\$
598)
53,419
(
\$
1,139)
596,625
104 3 31
2年(不含)以下
3
~
4
第5年以上
原物料 \$ 8,723 \$ 1,002 \$ 29,962 \$ 39,687
半成品 231,821 170,896 254,395 657,112
在製品 8,191 - - 8,191
製成品 85,842 59,082 26,171 171,095
檢測儀器 22,043 2,379 - 24,422
商品存貨 3,343 3,871 4,119 11,333
359,963 237,230 314,647 911,840
減:備抵存貨呆滯
損失
備抵存貨跌價
( 14,893) ( 45,721) ( 252,333) ( 312,947)
損失 ( 821) ( 158) ( 41)
(
1,020)



\$ 344,249 \$ 191,351 \$ 62,273 \$ 597,873
本集

當期

列為
費損
存貨
本: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已出售存貨成本
呆滯損失
\$ 46,417
15,168
\$ 40,434
26,612
銷貨成本 \$ 61,585 \$ 67,046
(六)採用

益法

投資
Abnova-GmbH(註) (\$ 105年3月31日 2,342) 104年12月31日
(\$
2,331)
(\$
104年3月31日
2,181)
註: 民國
105
3

31
日 、104
12

31
日及
104
3

31

扣除
款項

淨額
列「
其他

流動

債」。
1.因
Abnova-GmbH
之資
額折
新台
幣僅
為\$1,210(本 團資


2‰),總
資產

達本
團總
資產
1‰,且
業收
入,故
編製 與該
公司
合併
財務

告。
2.本

團採

權益
法投

資產
之子
司彙
總性
負債

務資
收入
如下
:
損益 持股比例
105年3月31日
Abnova-GmbH \$
67
\$ 2,272 \$ - (\$ 11) 100%
104年12月31日
Abnova-GmbH \$
75
\$ 2,232 \$ - (\$ 171) 100%
104年3月31日
Abnova-GmbH \$
143
\$ 2,021 \$ - (\$ 22) 100%

(七)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土地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出租資產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其他 合計
105年1月1日
成本 137,911\$ 153,380\$ 33,115\$ 15,432\$ 46,863\$ 15,575\$ 1,797\$ \$
404,073
累計折舊 - (
134,718)
(
32,486)
(
5,856)
(
42,763)
(
14,989)
- (
230,812)
137,911\$ 18,662\$ 629\$ 9,576\$ 4,100\$ 586\$ 1,797\$ \$
173,261
105年
1月1日 137,911\$ 18,662\$ 629\$ 9,576\$ 4,100\$ 586\$ 1,797\$ \$
173,261
增添-購入 - 1,139 - - - 14 246 1,399
移轉 - (
330)
- 856 - (
15)
511)( -
折舊費用 - (
1,900)
(
158)
(
865)
(
306)
(
88)
- (
3,317)
3月31日 137,911\$ 17,571\$ 471\$ 9,567\$ 3,794\$ 497\$ 1,532\$ \$
171,343
105年3月31日
成本 137,911\$ 153,744\$ 32,976\$ 16,693\$ 46,862\$ 15,207\$ 1,532\$ \$
404,925
累計折舊 - (
136,172)
(
32,505)
(
7,126)
(
43,069)
(
14,710)
- (
233,582)
137,911\$ 17,572\$ 471\$ 9,567\$ 3,793\$ 497\$ 1,532\$ \$
171,343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出租資產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其他 合計
104年1月1日
成本 159,942\$ 33,515\$ \$
14,150
46,785\$ 17,344\$ 840\$ 272,576\$
累計折舊 (
135,810)
(
32,154)
( 2,398)
(
41,336)
(
16,835) -
(
228,533)
24,132\$ 1,361\$ \$
11,752
5,449\$ 509\$ 840\$ 44,043\$
104年
1月1日 24,132\$ 1,361\$ \$
11,752
5,449\$ 509\$ 840\$ 44,043\$
增添-購入 445 - - - - 81 526
移轉 ( 721) - 721 - - - -
處分 ( 31) - - - - -
(
31)
折舊費用 (
2,117)
( 286)
(
856)
(
365)
(
94) -
(
3,718)
3月31日 21,708\$ 1,075\$ \$
11,617
5,084\$ 415\$ 921\$ 40,820\$
104年3月31日
成本 159,193\$ 33,493\$ \$
14,871
46,785\$ 17,344\$ 921\$ 272,607\$
累計折舊 (
137,485)
(
32,418)
( 3,254)
(
41,701)
(
16,929) -
(
231,787)
21,708\$ 1,075\$ \$
11,617
5,084\$ 415\$ 921\$ 40,820\$

(八)無形 資 產

單株抗體融合瘤
發展支出 其他 合計
105年1月1日
成本 \$ 248,091 \$ 11,969 \$ 260,060
累計攤銷 ( 217,293) ( 9,017) ( 226,310)
\$ 30,798 \$ 2,952 \$ 33,750
105年
1月1日 \$ 30,798 \$ 2,952 \$ 33,750
增添-源自內部發展 6,006 - 6,006
存貨轉列無形資產 1,762 - 1,762
攤銷費用 ( 4,981) ( 405) ( 5,386)
3月31日 \$ 33,585 \$ 2,547 \$ 36,132
105年3月31日
成本 \$ 255,859 \$ 11,969 \$ 267,828
累計攤銷 ( 222,274) ( 9,422) ( 231,696)
\$ 33,585 \$ 2,547 \$ 36,132
單株抗體融合瘤
發展支出 其他 合計
104年1月1日
成本 \$ 224,152 \$ 11,969 \$ 236,121
累計攤銷 ( 197,997) ( 7,073) ( 205,070)
\$ 26,155 \$ 4,896 \$ 31,051
104年
1月1日 \$ 26,155 \$ 4,896 \$ 31,051
增添-源自內部發展 3,676 - 3,676
存貨轉列無形資產 1,971 - 1,971
攤銷費用 ( 4,827) ( 544) ( 5,371)
3月31日 \$ 26,975 \$ 4,352 \$ 31,327
104年3月31日
成本 \$ 229,799 \$ 11,969 \$ 241,768
累計攤銷 ( 202,824) ( 7,617) ( 210,441)
\$ 26,975 \$ 4,352 \$ 31,327
105 3 31



單株抗體融合瘤發展支出 \$ 255,859 (\$ 222,274) \$ 33,585
類人體蛋白專門技術-HMGB1 4,981 ( 4,336) 645
ACTN4融合瘤細胞 360 ( 300) 60
ACTN4基因 450 ( 357) 93
ACTN4檢測專利權 1,846 ( 1,406) 440
胜肽鏈修飾聚合物之核酸輸送專門技術 1,653 ( 1,184) 469
光波導式粒子電漿共振生物感測儀先
期技術移轉授權 1,830 ( 1,281) 549
光纖式粒子電漿共振感測技術移轉授權 500 ( 350) 150
兔子單株抗體生產技術移轉 349 ( 208) 141
\$ 267,828 (\$ 231,696) \$ 36,132
104 12 31



單株抗體融合瘤發展支出 \$ 248,091 (\$ 217,293) \$ 30,798
類人體蛋白專門技術-HMGB1 4,981 ( 4,267) 714
ACTN4融合瘤細胞 360 ( 285) 75
ACTN4基因 450 ( 338) 112
ACTN4檢測專利權 1,846 ( 1,320) 526
胜肽鏈修飾聚合物之核酸輸送專門技術 1,653 ( 1,102) 551
光波導式粒子電漿共振生物感測儀先
期技術移轉授權 1,830 ( 1,190) 640
兔子單株抗體生產技術移轉 光纖式粒子電漿共振感測技術移轉授權 500
349
(
(
325)
190)
175
159
\$ 260,060 (\$ 226,310) \$ 33,750
104


3


31


單株抗體融合瘤發展支出 \$ 229,799 (\$ 202,824) \$ 26,975
類人體蛋白專門技術-HMGB1 4,981 ( 3,874) 1,107
ACTN4融合瘤細胞 360 ( 240) 120
ACTN4基因 450 ( 282) 168
ACTN4檢測專利權 1,846 ( 1,063) 783
胜肽鏈修飾聚合物之核酸輸送專門技術 1,653 ( 855) 798
光波導式粒子電漿共振生物感測儀先
期技術移轉授權 1,830 ( 915) 915
光纖式粒子電漿共振感測技術移轉授權 500 ( 250) 250
兔子單株抗體生產技術移轉 349 ( 138) 211
\$ 241,768 (\$ 210,441) \$ 31,327

無形 資 產攤 銷 明細 如下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營業成本 \$ 4,981
\$
4,827
研究發展費用 405 544
\$ 5,386
\$
5,371
(九)其他

付款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應付薪資及年終獎金 \$
14,191
\$
20,039
\$
14,253
應付董監酬勞及員工紅利 4,162 3,149 4,481
應付勞務費 2,857 2,672 2,376
應付勞健保費 2,173 2,292 2,284
應付運費 2,067 1,762 1,524
應付設備款 346 359 269
其他 10,189 8,813 7,065
\$
35,985
\$
39,086
\$
32,252

(十)退休 金

1.確 定 福利 計 畫

  • (1)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動 基 準 法 」 之 規 定 , 訂 有 確 定 福 利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實 施「 勞 工 退休 金條 例」前 所 有正 式員 工 之服 務 年 資 , 以 及 於 實 施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後 選 擇 繼 續 適 用 勞 動 基 準 法 員 工 之 後 續 服 務 年 資 。 員 工 符 合 退 休 條 件 者 ,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係 根 據 服 務 年資 及 退休 前 6 個 月之 平 均薪 資 計算 ,15 年 以 內(含)的 服務 年 資每 滿 一年 給 予兩 個 基數,超 過 15 年之 服 務 年資 每 滿一 年 給予 一個 基 數,惟 累積 最 高以 45 個 基 數為 限。本 公司 按 月 就薪 資 總額 2 %提撥 退休 基 金, 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之 名 義 專 戶 儲 存 於 台 灣 銀 行 。 另 本 公 司 於 每 年 年 度 終 了 前 , 估 算 前 項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餘 額 , 若 該 餘 額 不 足 給 付 次 一 年 度 內 預 估 符 合 退 休 條 件 之 勞 工 依 前 述 計 算 之 退 休 金 數 額 , 本公 司 將於 次 年度 三月 底 前一 次 提撥 其差 額 。
  • (2)民 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本 集 團依 上述 退 休金 辦 法 認列 之 退休 金 成本 分別 為\$120 及 \$119。
  • (3)本公 司 於民 國 106 年 度 預計 支 付予 退 休計 畫 之提 撥 金為 \$482。
  • 2.確 定 提撥 計 畫
  • (1)自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本 公司 依據 「 勞工 退 休金 條例 」, 訂 有確 定 提 撥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 本 國 籍 之 員 工 。 本 公 司 就 員 工 選 擇 適 用 「 勞 工退 休 金條 例 」所 定之 勞 工退 休 金制 度部 分 ,每 月 按不 低於 薪 資之 6%

提 繳 勞 工 退 休 金 至 勞 保 局 員 工 個 人 帳 戶 ,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依 員 工 個 人 之 退 休 金 專 戶 及 累 積 收 益 之 金 額 採 月 退 休 金 或 一 次 退 休 金 方 式 領 取。

  • (2)海 外 子 公 司 除 定 期 按 規 定 比 例 提 撥 退 休 基 金 外 , 無 其 他 進 一 步 之 義 務。
  • (3)民 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本 集 團依 上開 退 休金 辦 法 認列 之 退休 金 成本 分別 為\$1,320 及\$1,377。
  • (十 一)股本
  • 截至 民 國 105 年 3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登記 之 股本 總 額為 \$800,000, 分為 80,000 仟股 (含 員 工認 股 權憑 證 可認 購股 數 7,000 仟 股 ), 實收 資 本額 為 \$580,469, 每 股面 額 10 元, 且 已發 行股 份 之股 款 均已 收訖 。 本公 司 民國 105 年 及 104 年 3 月 31 日 普 通股 流 通 在外 股 數均 與 期初 流通 在 外股 數 相 同。
  • (十 二)資本 公 積

依公 司 法規 定,超 過票 面 金額 發 行股 票所 得 之溢 額 及受 領贈 與 之所 得 之資 本公 積,除 得用 於 彌補 虧 損外,於 公 司無 累 積虧 損 時,按股 東 原有 股 份之 比例 發 給新 股 或現 金。另依 證 券交 易 法之 相 關規 定,以 上開 資 本公 積 撥充 資本 時,每 年以 其 合計 數 不超 過 實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 十為 限。公司 非 於盈 餘 公積 填 補資 本 虧損 仍有 不 足時 , 不得 以資 本 公積 補 充之 。

  • (十 三)保留 盈 餘
  • 1.依 本 公司 原 章程 規定,年 度 決 算如 有 盈餘 時,於 完 納稅 捐、彌 補 虧損 後 , 分派 盈 餘時,應先 提列 百 分之 十 為法 定盈 餘 公積,並依 法令 或 主管 機 關 規定 提 列或 迴 轉特 別盈 餘 公積 後,如 尚有 盈 餘,加 計以 前年 度 累積 之 盈 餘後,應由 董 事會 擬具 股 東股 息 或紅 利分 配 方案 經 股東 會決 議。本 公 司 股東 股 息或 紅 利發 放之 方 式係 由 董事 會擬 定 盈餘 分 配議 案,並 視本 公 司 當時 之 股本、財務 結構、營運 狀 況及 盈餘 之 考量,採股 票股 利 或現 金 股 利搭 配,經 股 東會 決議 後 辦理,以達 成平 衡 穩定 股 利政 策,其 中現 金 股 利發 放 比例 不 得低 於當 年 度股 東 股息 或紅 利 總額 之 百分 之六 十 。
  • 2.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得 使 用之,惟 發 給新 股 或現 金者,以該 項 公積 超過 實 收資 本 額 百分 之 二十 五 之部 分為 限 。
  • 3.本 公 司分 派 盈餘 時,依 法令 規 定須 就當 年 度資 產 負債 表日 之 其他 權 益項 目借 方 餘額 提 列特 別盈 餘 公積 始 得分 派,俟 後其 他 權益 項目 借 方餘 額 迴 轉時 , 迴轉 金 額得 列入 可 供分 派 盈餘 中。

4.本 公 司分 別 於民 國 105 年 3 月 29 日經 董 事會 提 議民 國 104 年 度盈 餘 分 配案 及 民 國 104 年 6 月 23 日經 股 東會 決 議民 國 103 年 盈 餘 分配 案 如下 :

104 103
金額 每股股利(元) 金額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4,491
\$
6,564
分配股東現金股利 \$
11,145
\$ 0.192 \$
59,547
\$ 1.02584117
分配股東股票股利 \$
7,430
\$ 0.128 \$
-

前述 民 國 104 年 度 盈餘 分 派案 , 截至 民國 105 年 5 月 12 日 止, 尚 未經 股東 會 決議,故本 財務 報 告並 未 反映 此應 付 股利。有關 董事 會 通過 擬 議 及股 東 會決 議 盈餘 分派 情 形,可 至台 灣 證券 交 易所 之「公 開 資訊 觀 測站 」 查詢 。

5.有 關 員工 酬 勞(紅 利)及董 監 酬勞 資 訊 ,請 詳 附註 六(十 八 )。 (十 四)營業 收 入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單株抗體 \$ 34,162 \$ 36,510
配對抗體 21,181 21,842
蛋白質 17,782 15,899
多株抗體 12,709 15,072
檢測儀器 6,447 1,583
其他 25,527 20,330
\$ 117,808 \$ 111,236
(十 五)其他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利息收入 \$ 651 \$ 1,737
其他收入 162 -
\$ 813 \$ 1,737
(十 六)其他

益及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淨外幣兌換損失 (\$ 1,712) (\$ 5,774)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損失
( 8)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利益(損失) 128 ( 32)
(\$ 1,592) (\$ 5,806)

(十 七)費用 性 質之 額 外資 訊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員工福利費用 \$
34,295
\$
34,223
無形資產及其他非流動資產之
攤銷費用 \$
5,497
\$
5,55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
3,317
\$
3,718
(十 八)員工

利費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薪資費用 \$
29,227
\$
28,924
勞健保費用 2,525 2,655
退休金費用 1,440 1,496
其他用人費用 1,103 1,148
\$
34,295
\$
34,223

1.依 本 公司 原 章程 規定,本 公 司於 分 派 盈餘 時,應 分派 員 工 紅利 至少 1% , 董事 及 監察 人 酬勞 部不 超 過 3% 。

惟依 民 國 104 年 5 月 20 日修 訂 後之 公 司法 規 定, 公 司應 以當 年 度獲 利 狀況 之 定額 或 比率,分派 員 工酬 勞。但 公 司尚 有 累積 虧 損時,應予 彌 補。 前述 員 工酬 勞 以股 票或 現 金為 之,應 由 董事 會 以董 事 三分 之二 以 上之 出 席及 出 席董 事 過半 數同 意 之決 議 行之,並報 告 股東 會。另 章程 得 訂明 前 項發 給 股票 或 現金 之對 象,包括 符 合 一定 條 件之 從 屬公 司員 工。本公 司 已於 105 年 3 月 29 日經 董 事會 通 過章 程修 正 議案,依 修 正 後章 程 規定 , 本公 司 依當 年 度獲 利狀 況 扣除 累 積虧 損後,如 尚有 餘 額,應提 撥 員工 酬 勞不 低 於 1%,董事 及監 察 人酬 勞 不高 於 3%。此章 程 修正 案將 提 民 國 105 年股 東 會決 議 。

2.本 公 司民 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員 工 酬勞 估 列金 額 分 別為 \$844 及 \$338; 董監 酬 勞估 列 金額 分別 為\$169 及\$112,前 述 金額 帳 列薪 資 費用 科 目。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係 以 截至 當 期止 之 獲利 情況 , 在章 程 所定 成 數範 圍 內按 一定 比 例估 列 。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之 民 國 104 年 度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酬 勞 分 別 為 \$2,229 及 \$433, 與民 國 104 年度 財 務報 告 認列 之金 額 一致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及 董 監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訊 觀 測站 查 詢。

(十 九)所得 稅

1.所 得 稅費 用 組成 部分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5,223 \$ 5,823
( 2,657) ( 5,686)
\$ 2,566 \$ 137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2.本 公 司營 利 事業 所得 稅 業經 稅 捐稽 徵機 關 核定 至 民 國 102 年度 。

3.未 分 配盈 餘 相關 資訊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87年度以後 \$ 38,863 \$ 24,203 \$ 66,903
4.民 國
105

3

31
日 、104
12
31
日 及
104

3

31

,本
司股 東 可扣 抵 稅額 帳戶 餘 額分 別 為\$14,301、\$12,854
\$13,000,民
103
年 度盈 餘 分配 之 稅額 扣 抵比 率 為
20.62%,民 國 104

盈餘
配之
預計

額扣

比率
38.28%。

(二 十)每股 盈 餘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加權平均流
通在外股數


(仟股) 每股盈餘(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14,660 58,047 \$ 0.25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14,660 58,047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紅利 - 113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4,660 58,160 \$ 0.25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加權平均流
通在外股數


(仟股) 每股盈餘(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591 59,547 \$ 0.01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591 59,547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紅利 - 102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591 59,649 \$ 0.01

因員 工 分紅 可 選擇 採用 發 放股 票 之方 式,於 計 算每 股 盈 餘時, 係 假設 員 工 分紅 將 採發 放 股票 方式,於 該 潛在 普 通股 具 有稀 釋 作用 時計 入 加權 平 均流 通在 外 股數 ,以 計 算稀 釋 每股 盈 餘; 計算 基 本每 股 盈餘 時, 係於 股 東會 決 議上 一 年度 員 工分 紅採 發 放股 票 方式 之股 數 確定 時,始 將該 股 數計 入 股東 會決 議 年度 普 通股 加權 平 均流 通 在外 股數 。

(二 十一 )現金 流 量補 充 資訊

1.僅 有 部分 現 金支 付之 投 資活 動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399
\$
526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359 646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346)
(
269)
本期支付現金 \$ 1,412
\$
903

2.不 影 響現 金 流量 之營 業 及投 資 活動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存貨轉列其他無形資產淨額 \$
1,762
\$
1,971

七、 關係 人 交易

(一)母公 司 與最 終 控制 者

本公 司 股份 均 由大 眾持 有 ,並 無 最終 母公 司 及最 終 控制 者。

(二)與關 係 人間 之 重大 交易 事 項

1.委 託 研究 費(表 列 「研 究 發展 費 用」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 - \$
360

係本 集 團委 託 其他 關係 人 提供 細 胞檢 測服 務,因 無 相同 類 型交 易 可供 參 考 , 交易 價 格與 付 款條 件依 雙 方簽 訂 之合 約辦 理 。

2.應 收 關係 人 款項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其他應收款:
其他關係人 \$ 175
\$
2 \$
62
係本

團代

他關
係人
付營

所需
之費
用,該

收關
人款

並無

及附

,且

提列
負債
備。
3.應

關係

款項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其他應付款:
其他關係人 \$ -
\$
- \$
108
應付

係人

項係
本集
委託

他關
係人
供細

檢測
服務

款項,該
付款

無附

4.資

貸與

係人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Abnova-GmbH \$ 2,154
\$
2,117
\$
1,912
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項 ( 2,342)
(
2,331)
(
2,181)
(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 188)
(\$
214)
(\$
269)

(1)上 述 資金 貸 與關 係 人之 交易 , 本集 團 未收 取利 息 。

(2)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資金 貸 與最 高額 度 分 別 為\$5,000 及\$4,500。

5.財 產 交易

本集 團 於民 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提 供 辦公 室 、機 器 設 備及 辦 公設 備 等予 其他 關 係人 使 用, 截至 民 國 105 年 3 月 31 日、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4 年 3 月 31 日 止, 前 述提 供 之資 產 金額 分別 為\$9,567、 \$9,576 及\$11,617(表列 不 動產 、 廠房 及設 備 項下 之 「出 租資 產 」)。 另本 集 團自 民 國 104 年 10 月 1 日起 與 其他 關 係人 簽 訂租 賃合 約 ,租 期 自 民 國 104 年 10 月 1 日至 民 國 105 年 9 月 30 日,價格 由 雙 方議 定,本 公 司 依合 約 按月 收 取租 金。 民 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之 租金 收入 分 別為 \$162 及\$0。

(三)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資訊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4,634
54
\$ 4,599
-
退職後福利
總計
\$
4,688
\$ 4,599

八、 質押 之 資產

本集 團 之資 產 提供 擔保 明 細如 下 :

資產項目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擔保用途
其他流動金融資產-定期存款 \$
10,182
\$
10,373
\$ 523 購料、遠匯交易

九、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一)或有 事 項

無此 情 形。

(二)承諾 事 項

本集 團 租用 辦 公室 、廠 房 及公 務 車之 租期 係 介於 1 至 5 年, 其 營業 租 賃 之 未來 最 低應 付 租賃 給付 總 額如 下 :

105年3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不超過1年 \$
15,711
\$
15,584
\$ 11,285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16,681 18,609 5,255
總計 \$
32,392
\$
34,193
\$ 16,540

十、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無此 情 形。

十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無此 情 形。

十二 、 其他

(一)資本 管 理

本期 無 重大 變 動, 請參 閱 民 國 104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告附 註十 二 。

(二)金融 工 具

除下 列 說明 外 ,本 期無 重 大變 動 ,請 參閱 民 國 104 年 度 合併 財 務報 告 附 註十 二 。

  • 1.重 大 財務 風 險之 性質 及 程度
  • (1)市場 風 險

匯率 風 險

A.本 集團 係 跨國 營 運,因 此受 多 種不 同貨 幣 所產 生 之匯 率風 險,主 要為 美 元及 歐 元。相關 匯 率風 險 來自 未來 之 商業 交 易、已認 列 之 資產 與 負債 , 及對 國外 營 運機 構 之淨 投資 。

  • B.本 集團 管 理階 層 已訂 定 政策 管 理功 能性 貨 幣之 匯 率風 險。為 管理 來自 未 來商 業 交易 及已 認 列資 產 與負 債之 匯 率風 險,集 團財 務 部 係以 自 然避 險 為原 則,考 量 集團 各 幣 別資 金 需求 及 淨部 位依 照 市 場外 匯 狀況 進 行避 險。當未 來 商業 交 易、已認 列 資產 或 負債 係 以 非本 集 團之 功 能性 貨幣 之 外幣 計 價時 ,匯 率 風險 便 會產 生。
  • C.本 集 團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集 團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新 台 幣 、 海 外 子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美 金 ), 故 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響 , 具重 大 匯率 波動 影 響之 外 幣資 產及 負 債資 訊 如下 :
105年3月31日
外幣
(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仟元)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3,135 32.19 \$ 100,913
歐元:新台幣 635 36.51 23,176
英鎊:新台幣 109 46.17 5,052
非貨幣性項目
歐元:新台幣 ( 60) 36.51 ( 2,342)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213 32.19 \$ 8,071
104年12月31日
外幣 帳面金額
(外幣:功能性貨幣) (仟元) 匯率 (新台幣仟元)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2,798 32.83 \$ 91,838
歐元:新台幣 510 35.88 18,294
英鎊:新台幣
人民幣:新台幣
83
204
48.67
5.00
4,032
1,011
非貨幣性項目
歐元:新台幣 ( 60) 35.88 ( 2,331)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240 32.83 \$ 7,898
日圓:新台幣 5,139 0.27 1,401
104年3月31日
外幣 帳面金額
(仟元) 匯率 (新台幣仟元)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人民幣:新台幣 \$ 20,779 5.04 \$ 104,799
美金:新台幣 2,316 31.30 72,498
歐元:新台幣 629 33.65 21,146
英鎊:新台幣 57 46.24 2,634
非貨幣性項目
歐元:新台幣 ( 56) 33.65 ( 1,913)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285 31.30 \$ 8,964
D.本


















(損
)益

說明 如 下: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兌換(損)益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 32.19 (\$ 80)
歐元:新台幣 - 36.51 190
英鎊:新台幣 - 46.17 ( 282)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 32.19 \$ 143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兌換(損)益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人民幣:新台幣 \$ - 5.09 (\$ 1,586)
美金:新台幣 - 31.30 461
歐元:新台幣 - 38.47 1,133
英鎊:新台幣 - 46.24 168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 31.30 (\$ 58)

E.本 集 團因 重 大匯 率波 動 影響 之 外幣 市場 風 險分 析 如下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敏感度分析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1,009
\$ -
歐元:新台幣 1% 232 -
英鎊:新台幣 1% 51 -
非貨幣性項目
歐元:新台幣 1% -
(
23)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81
\$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敏感度分析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人民幣:新台幣 1% \$ 1,048 \$ -
美金:新台幣 1% 725 -
歐元:新台幣 1% 211 -
英鎊:新台幣 1% 26 -
非貨幣性項目
歐元:新台幣 1% - ( 19)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90 \$ -

(2)信用 風 險

信 用風 險 係 本 集團 因 交易 對 手 無 法履 行 合約 義 務 而 產生 財 務損 失 之 風 險。 本 集 團 依內 部 明定 之 授 信 政策 , 內部 風 險 控 管係 透 過考 慮 其 財 務狀 況 、 過 往經 驗 及其 他 因 素 ,以 評 估客 戶 之 信 用品 質 ,並 定 期 監 控信 用 額 度 之使 用 。主 要 信 用 風險 來 自現 金 及 約 當現 金 、存 放 於 銀 行與 金 融 機 構之 存 款及 對 銷 售 客戶 尚 未收 現 之 應 收帳 款 。本 集 團 往 來之 金 融 機 構信 用 品質 穩 定 , 且本 集 團與 多 家 金 融機 構 往來 以 分 散 信用 風 險 , 預期 發 生違 約 之 可 能性 甚 低, 於 資 產 負債 表 日最 大 信 用 風險 之 暴 險 金額 為 現金 及 銀 行 存款 之 帳面 金 額 。 本集 團 評估 現 金 及約 當 現金、銀 行 存 款及 應 收帳 款 之信 用風 險,請 詳 附註 六 (一)、(二) 及(四)說明 。

(3)流動 性 風險

現 金流 量 預 測 是由 本 集團 財 務 部 予以 彙 總。 管 理 階 層定 期 監控 流 動 資 金需 求 之 滾 動預 測 ,以 確 保 有 足夠 資 金支 付 日 常 營運 活 動所 需 及 確保 適 度之 財 務彈 性, 保 持資 金 持續 性及 靈 活性 的 平衡 。 下 表係 依 資 產 負債 表 日至 約 定 到 期日 之 剩餘 期 間 , 按到 期 日及 未 折 現之 到 期金 額 予以 列示 本 集團 之 金融 負債 :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5年3月31日
----------- --
1年內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5年以上
應付票據 \$
474
\$
-
\$ - \$ -
應付帳款 12,328 - - -
其他應付款 31,693 3,591 701 -
其他金融負債 1,524 430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4年12月31日 1年內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5年以上
應付票據 \$
1,476
\$
-
\$ - \$ -
應付帳款 18,994 - - -
其他應付款 35,026 4,060 - -
其他金融負債 2,075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4年3月31日 1年內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5年以上
應付票據 \$
436
\$
-
\$ - \$ -
應付帳款 15,238 - - -
其他應付款 28,666 3,058 528 -
其他金融負債 2,337 1,298 - -

(三)公允 價 值資 訊

本集 團 於民 國 105 年 3 月 31 日、104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4 年 3 月 31 日 均 無從 事 以公 允 價值 衡量 之 金融 及 非金 融工 具 交易 。

十三 、 附註 揭 露事 項

  • (一)重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 1.資 金 貸與 他 人: 請詳 附 表一 。
  • 2.為 他 人背 書 保證 :無 此 情形 。
  • 3.期 末 持有 有 價證 券情 形(不 包含 投 資 子公 司、關 聯企 業 及合 資 控制 部分 ): 請 詳附 表 二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百 分 之二 十 以上 :無 此 情形 。
  •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此 情 形。
  •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此 情 形。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以 上 :無 此 情形 。
  • 8.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此 情 形。
  • 9.從 事 衍生 性 金融 商品 交 易: 本 集團 於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間 與 兆 豐國 際 商 業 銀行 簽 訂 遠 期 外 匯 合約 , 合 約 總 金 額 為美 金 700 仟 元。 截 至 民國 105 年 3 月 31 日止 該 遠期 外 匯合 約交 易 已 結清 , 並認 列 金融 資產 損 失計 \$8。
  • 10.母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與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金 額:未 有交 易 金額 達 新台 幣 一億 元或 實 收資 本 額百 分之 二 十 以上 者 。
  • (二)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被投 資 公司 之 相關 資訊 (不 包 含大 陸 被 投資 公 司):請 詳 附 表三 。 (三)大陸 投 資資 訊

1.基 本 資料 : 請詳 附表 四 。

2.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重 大 交易 事 項: 無此 情 形。

十四 、 營運 部 門資 訊

(一)一般 性 資訊

本 集 團 主 要 業 務 為 生 物 技 術 之 研 發 及 生 產 , 僅 經 營 單 一 產 業 , 且 本 集 團 營 運 決 策 者 係 以 公 司 整 體 營 運 結 果 評 估 績 效 及 分 配 資 源 , 經 辨 認 本 集 團 為單 一 應報 導 部門 。

(二)部門 資 訊

本 集 團 營 運 部 門 之 會 計 政 策 與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四 所 述 之 重 要 會 計 政 策 支 會 總 說 明 相 同 。 本 集 團 營 運 部 門 損 益 係 以 營 業 淨 利 衡 量 , 並 作 為 評 估 營 運 部門 績 效之 基 礎。

(三)部門 損 益之 調 節資 訊

本集 團 向主 要 營運 決策 者 呈報 之 部門營業淨利,與綜合損益表內之收入、 費 用 等 係 採 用 一 致 之 衡 量 方 式 , 故 與 營 業 淨 利 之 調 節 項 目 同 綜 合 損 益 表。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是否 實際動支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編號 貸出資金 為關 本期 金額 資金貸 業務 有短期融通資金 提列備抵 擔保品 資金貸與限 總限額
(註1) 之公司 貸與對象 往來項目 係人 最高金額 期末餘額 (註3) 利率區間 與性質 往來金額 必要之原因 呆帳金額 名稱 價值 額(註2) (註2) 備註
0 亞諾法生技股 Abnova-GmbH 其他應收 \$
5,000
\$
5,000
\$
2,154
- 有短期融通 \$
-
支應營運週轉 \$
-
- \$ - \$
118,097
\$
472,388
份有限公司 款-關係人 資金之必要 資金之不足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本公司資金貸與總額為不逾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40%(含)為限;對單一企業貸放金額為不逾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10%(含)為限。

註3:本公司本期實際動支之期末餘額\$2,154,係尚未減除長期股權投資貸項金額\$2,342。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05年3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備註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Hukui Biotechnology Corporation
(Samoa)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50,000 \$
4,945
3.02 \$
4,945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投資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損益 備註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Abnova GmbH 德國 生產產品經銷事宜 \$ 1,210 \$ 1,210 (註1) 100.00 (\$ 2,342)
(\$
11) (\$
11)
註2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英屬維京群島 投資業務 31,794 31,794 20,400 100.00 28,445
(
733)
(
733)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Abnova (Cayman)Corporation 開曼群島 投資業務 32,185 32,185 1,000,000 100.00 27,890
(
733)
(
733) 註3及註4
Abnova (Cayman)Corporation Abnova (HK) Limited 香港 投資業務 28,001 28,001 870,000 100.00 23,905
(
637)
(
637) 註3及註4
Abnova (Cayman)Corporation 上元株式會社 日本 醫療器材等產品之行銷及銷售 2,577 - 180,000 100.00 2,508
(
70)
(
70) 註3及註5

註1:被投資公司係屬有限公司,未有股票之發行。

註2:係本公司之子公司,扣除對其應收款項之淨額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註3:係本公司之間接子公司。

註4:原始投資金額係以期末美元兌換新台幣匯率USD1:TWD 32.185計算。

註5:原始投資金額係以期末日幣兌換新台幣匯率JPY1:TWD 0.2863計算。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基本資料 民國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本期期初自台 本期匯出或收回 本期期末自台 本公司直接 本期認列投資
實收資本額 灣匯出累積投 投資金額 灣匯出累積投 被投資公司本 或間接投資 損益 期末投資帳面 截至本期止已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註2) 投資方式 資金額 匯出 收回 資金額 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註3) 金額 匯回投資收益 備註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醫療器材等研
發、生產及銷售
\$
25,877
(註1) \$
25,877
\$
-
\$ - \$
25,877
(\$ 629) 100.00 (\$ 629) \$
22,963
\$
-
本期期末累計自 經濟部投審會 依經濟部投審會
台灣匯出赴大陸 核准投資金額 規定赴大陸地區
公司名稱 地區投資金額 (註4) 投資限額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
公司
\$
25,877
\$
25,877
\$ 708,581

註1:係透過第三地區投資事業英屬維京群島轉投資開曼群島之轉投資香港公司再投資大陸。

註2:被投資公司實收資本額為人民幣5,200仟元,係以民國105年3月31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匯率計算之。

註3:係依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核閱後之財務報表評價及認列。

註4:業已取具經濟部投審會核准函,其核准金額為人民幣5,200仟元,係以民國105年3月31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匯率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