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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nova — Annual Report 2021
Jun 2, 2022
52384_rns_2022-06-02_781e603b-07e7-4826-9240-052f4916c64b.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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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之姓名、職稱、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 發言人 | 代理發言人 |
|---|---|
| 姓名:紀姵如 | 姓名:董怡伶 |
| 職稱:總經理室特別助理 | 職稱:董事長室特別助理 |
| 電話:(02)8751-1888 | 電話:(02)8751-1888 |
|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
二、總公司、分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 108 號 9 樓 電話:(02)8751-1888 中壢青埔廠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四段 326-8 號 電話:(03)498-9228 內湖廠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 112 號 9 樓、114 號 9 樓 電話:(02)8751-1888
三、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kgieworld.com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 1 段 2 號 5 樓 電話:(02)2389-2999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許淑敏、郭柔蘭 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 7 號 68 樓 網址:http:// www.kpmg.com.tw 電話:(02)8101-6666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無
六、公司網址:http:// www.abnova.com
| 壹、致股東報告書 1 | |
|---|---|
| 貳、公司簡介 | |
| 一、公司設立日期 4 | |
| 二、公司沿革 4 | |
| 參、公司治理報告 | |
| 一、組織系統 7 | |
| (一)公司之組織結構 7 | |
| (二)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8 | |
|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9 | |
| (一)董事、監察人 9 | |
| (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 17 | |
| (三)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 19 | |
| (四)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 | |
| 總經理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 | |
| 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21 | |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22 | |
|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22 | |
| (二)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24 | |
| (三)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24 | |
| (四)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26 | |
| (五)公司如有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31 (六)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32 |
|
| (七)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37 | |
| (八)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 38 | |
| (九)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 38 | |
| (十)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39 | |
|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 | |
| 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40 | |
| (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40 | |
| (十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 | |
| 書面聲明書,其主要內容 41 | |
| (十四)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有關人士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 41 | |
|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41 | |
| (一)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為審計公費之四分之一以 | |
| 上者,應揭露審計與非審計公費金額及非審計服務內容 41 | |
| (二)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應揭露更 | |
| 換前後審計公費金額及原因 41 | |
| (三)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五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 41 | |
|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41 | |
| (一)關於前任會計師 41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 41 |
|
| (三)前任會計師對本準則第 10 條第 6 款第 1 目及第 2 目之 3 事項之復函 41 | |
|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 | |
| 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應揭露其姓名、職稱及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之期間 41 | |
|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 | |
| 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42 | |
| (一)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42 | |
| (二)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移轉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 42 | |
| (三)股權質押情形 42 | |
|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43 | |
|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 | |
| 一、資本及股份 44 | ||
|---|---|---|
| (一)股本來源 44 | ||
| (二)股東結構 45 | ||
| (三)股權分散情形 45 | ||
| (四)主要股東名單 45 | ||
| (五)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及股利資料 46 | ||
| (六)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46 | ||
| (七)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47 | ||
| (八)員工及董事酬勞 47 | ||
| (九)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48 | ||
|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48 | ||
|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48 | ||
|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48 | ||
|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48 | ||
|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48 | ||
|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48 | ||
| 八、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 48 | ||
| 伍、營運概況 | ||
| 一、業務內容 49 | ||
| (一)業務範圍 49 | ||
| (二)產業概況 51 | ||
|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61 | ||
|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62 | ||
|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63 | ||
| (一)市場分析 63 | ||
|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66 | ||
|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67 | ||
|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並 | ||
| 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67 | ||
| (五)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 68 | ||
|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 68 | ||
|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歷分布比 | ||
| 率 69 | ||
| 四、環保支出資訊 69 | ||
| 五、勞資關係 69 | ||
| (一)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 | ||
| 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69 | ||
|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 | ||
| 金額與因應措施 69 | ||
| 六、重要契約 70 | ||
| 陸、財務概況 | ||
|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71 | ||
| (一)合併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71 | ||
| (二)個體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72 | ||
| (三)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其查核意見 73 | ||
|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73 | ||
| (一)合併報表財務分析 73 | ||
| (二)個體報表財務分析 75 | ||
|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77 |
| 五、最近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77 | |
|---|---|
|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對本公司財務狀 | |
| 況之影響 77 |
| 一、財務狀況分析 78 | |
|---|---|
| 二、財務績效分析 78 | |
| (一)財務績效比較分析表 78 | |
| (二)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影響及因應計畫 78 | |
| 三、現金流量分析 79 | |
| (一)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 79 | |
| (二)流動性部不足之改善計畫 79 | |
| (三)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79 | |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79 | |
|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79 | |
| (一)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 79 | |
| (二)最近年度轉投資事業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79 | |
|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風險事項之分析評估 80 | |
| (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80 | |
| (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 | |
| 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80 | |
| (三)未來研發計劃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80 | |
| (四)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80 | |
| (五)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81 | |
| (六)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81 | |
|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81 | |
|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81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81 |
|
|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 | |
| 應措施 81 | |
|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81 | |
| (十二)訴訟或非訟事項 81 | |
|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81 | |
| 七、其他重要事項 81 | |
| 捌、特別記載事項 | |
|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82 | |
| (一)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82 | |
| (二)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84 | |
|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及私募有價證券之資金運用情形、計劃 | |
| 執行進度及計畫效益顯現情形 84 | |
|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84 | |
|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84 | |
| 玖、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 |
| _______ | |
|---|---|
| -- | --------------------------------------- |
壹、致股東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們,大家好:
感謝各位股東對亞諾法的支持,以下是亞諾法的 110 年成果分享及 111 年的展望報告:
壹、110 年度營運成果: (合併)
一、實施概況及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110 年度營業收入為 451,487 仟元,相較 109 年度營業收入 456,449 元,減少 1.09%。在稅後淨利方 面,110 年度稅後淨利為 28,369 仟元,相較 109 年度稅後淨利 36,526 仟元,減少 22.33 %,110 年 度每股盈餘為 0.47 元。
- 二、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110 年度財務概況請參閱所附之財務報表。
- 三、研究發展概況:110 年度所投入之研發費用為 53,141 仟元,相較 109 年度的 50,957 元,增加 4.29%, 主要加速研發 COVID-19 相關檢驗試劑、SAM 疫苗平台及細胞治療等產品。
貳、111 年度營業計畫:
一、 COVID-19 病毒抗原檢測快篩:
亞諾法針對實驗室與即時定點檢測(point-of-care,POC)市場推出了 COVID-19 病毒抗原檢測快 篩。亞諾法委託北部醫學中心,使用 Omicron 活病毒樣品(SARS-CoV-2 Omicron Variant BA.1)進行 試驗,在活病毒濃度 20 TCID50/mL 下仍可測得訊號。亞諾法同時並行篩選針對 Omicron 變種病毒 的其他抗體配對,以進一步開發對 Omicron 變種病毒高效能之抗原檢測快篩。若能取得針對 Omicron 變種病毒之優異靈敏度與特異性數據,Abnova 計劃推出抗原檢測快篩的家用版本。 然而,由於抗 原檢測快篩市場競爭激烈與供需等因素,此產品仍須承受價格競爭壓力。
(http://www.abnova.com/products/products_detail.asp?catalog_id=DC0302)
二、 COVID-19 中和性抗體檢測快篩:
亞諾法已成功開發可針對 SARS-CoV-2 野生型病毒株定性的 COVID-19 中和性抗體檢測快篩,可用 於定性檢測 Moderna 與 BioNTech 疫苗接種後免疫個體的中和性抗體。 儘管兩種疫苗在接種後均 具有約 95%的免疫保護力,但仍有些接種疫苗後的人群沒有產生保護性抗體。此外,疫苗接種後六 個月,保護性抗體開始下降。 COVID-19 中和性抗體檢測快篩提供了一種檢測保護性抗體的便捷方 法。 亞諾法已完成臨床前測試,目前正進行臨床試驗。臨床試驗完成後,將提交歐盟申請 CE-IVD 與美國 FDA EUA 的批准。亞諾法並為科研市場規劃僅供研究使用 (RUO) 的 COVID-19 中和性抗體 檢測快篩。(http://www.abnova.com/products/products_detail.asp?catalog_id=DC0306)
三、 COVID-19 中和性抗體 RBD ACE2 酵素免疫分析試劑組:
亞諾法開發針對 SARS-COV-2 野生型病毒的COVID-19中和性抗體 RBD ACE2酵素免疫分析試劑 組,用於定量檢測 Moderna 和 BioNTech 疫苗接種後免疫個體的中和性抗體。該酵素免疫分析試 劑組為一種定量試驗,與定性用的 COVID-19 中和性抗體檢測快篩係為不同檢測目的。COVID-19 中 和性抗體 RBD ACE2 酵素免疫分析試劑組提供了絕對抗體滴度/稀釋檢測,可測量能中和 COVID-19 RBD 和人類 ACE2 重組蛋白相互作用的保護性抗體的百分比。COVID-19 中和性抗體 RBD ACE2 酵素免疫分析試劑組已完成活病毒 PRNT (Plaque Reduction Neutralization Test)中和試驗校正比 對。臨床前試驗分析已完成,目前正進行市場評估與展開台灣臨床試驗。
(http://www.abnova.com/products/products_detail.asp?catalog_id=KA6111)
四、 COVID-19 人類化中和性抗體:
亞諾法 COVID-19 人類化中和性抗體 7F7 可成功中和 SARS-CoV-2 病毒至今主要變種包含: Alpha、Beta、Gamma 和 Delta 變種。COVID-19 人類化中和性抗體 7F7 假病毒中和性試驗 IC50 數 值達 4ng/ml 之優異效價,亞諾法並完成 COVID-19 人類化中和性抗體 7F7 與 Mucin 結合能力分析, 可應用於預防性鼻腔噴霧。亞諾法仍在持續尋求 COVID-19 治療性單株抗體的潛在合作對象與授權單 位。同時,亞諾法已著手測試其針對 omicron 變種病毒的性能分析。
(http://www.abnova.com/support/technologies.asp?switchfunctionid={9A24DE32-1A23-44BC-AB0 F-415872507125})
五、 Self-amplifying mRNA(SAM)與 mRNA 疫苗:
COVID-19 疫情爆發時,亞諾法是台灣第一家在疫情初期即鎖定應用 Self-amplifying mRNA(SAM) 技術於 COVID-19 疫苗開發的公司。亞諾法 SAM COVID-19 疫苗平台搭配了與 BioNTech 相同的 脂質奈米顆粒 (LNP) 遞送平台,並另有與美國史丹福大學合作的 CART 聚合物遞送平台。 (http://www.abnova.com/support/technologies.asp?switchfunctionid={D53F2264-DFE0-4D89-B20 F-E44C4BB257A1})
因授權問題,亞諾法決定不再探究與 BioNTech 相同的 LNP 遞送平台。美國史丹福大學 CART 遞 送平台係有一定效能,但仍不如與 BioNTech 相同的 LNP 遞送平台具有更佳的免疫原性。於以上各 方評估後,亞諾法自主深度投入聚合物技術開發,與擁有相關技術的公司與學術單位合作,共同開發 可用於疫苗開發與細胞治療應用的下一代聚合物遞送平台。自 Moderna 與 BioNTech mRNA 疫苗的 成功以來,mRNA 遞送平台話題已引起全世界的關注。一場開發與製造下一代泛用於各領域 mRNA 應用的遞送平台的競爭已經開始。
六、 循環腫瘤細胞:
亞諾法中國區合作夥伴杭州華得森,已取得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第一張循環腫瘤細胞檢測 系統第三類醫療器械認證,該系統可用於循環腫瘤細胞的捕獲和計數。 (http://www.abnova.com/products/CytoQuest-CR-M0014.html)
七、 ACTN4 肺腺癌生物標誌物體外診斷試劑:
ACTN4 在日本用於肺腺癌一期患者給與 Tegafur 化學藥物輔助治療的臨床試驗已經完成。試驗結果 顯示此診斷試驗對 Tegafur 使用於≥65 歲的高復發風險肺腺癌患者具有顯著統計學意義。日本肺癌 委員會已為日本醫生和患者制訂 ACTN4 臨床指引。
八、 細胞治療:
亞諾法成功開發整合靶向 CD3 人類化抗體結合基於 mRNA 技術之 T 細胞修飾平台,以取代傳統透 過 DNA 質體送入慢病毒系統中感染 T 細胞的程序。 亞諾法目前正廣泛全面地測試各類脂質與聚合 物遞送平台,建立非病毒載體技術平台,以降低生產成本,克服可擴展性瓶頸,增加全球市場對細胞 療法的採用。亞諾法設定以膀胱癌人源腫瘤異種移植小鼠模型的進階試驗,來證明此平台與傳統慢病 毒系統的效能相等。於 T 細胞領域外,亞諾法並擴展非病毒載體技術平台於遞送至抗原呈遞細胞 (antigen presenting cells,APC) 與腫瘤細胞。亞諾法已設置完成子公司 Citil Pharma,其核心價值 係為運用非病毒載體技術平台的下一代 mRNA 療法之技術、知識產權與市場開發。
参、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ㄧ、 外部競爭環境:
110 年 COVID-19 疫情依舊嚴峻,世界各國持續研發防疫產品的腳步不曾停歇,全球共同的挑戰就是 早日控制疫情,讓生活重回正常軌道,經濟得以慢慢復甦,亞諾法於疫情開始之初即積極研發 COVID-19 相關檢驗試劑,亦陸續有成果產出並取得相關認證進行銷售,在世界各國紛紛透過法規放 寬、加速審查政策、獎勵補助等多面向的鼓勵下,利多的誘因會吸引許多競爭者的加入,但在此特殊 的機會下,也讓生技醫療產業更加受到重視與支持,將可望有助於整體產業的蓬勃發展。
二、 法規環境:
亞諾法嚴格控管產品品質,擁有 ISO9001、ISO13485、內湖廠 GMP 認證,並因應不同產品、不同 國家的需求,遵循各國相關法令規定,為符合前述規範,將會增加管理及申請成本,但也同時可保障 產品品質及提升客戶認同度。
三、 總體經營環境:
亞諾法產品外銷約佔 95%,主要銷售區域為美洲、歐洲、日本等,交易幣別以美金為主,歐元次之, 鑒於近期美元匯率震盪會對本公司產生影響,故由財務部門密切觀察匯率走勢,並適時評估是否進行 避險性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以降低匯率風險。
展望 111 年,在 COVID-19 疫情持續延燒、俄烏戰爭開打、台海情勢緊張等多重挑戰與政經風險提 升,皆加深了企業經營的難度,但面對如此的詭譎困境,亞諾法經營團隊及全體員工將會盡最大努力, 持續強化競爭實力,期許亞諾法能克服重重難關,逆流而上。
| 董事長: Wilber Huang | |
|---|---|
| 總經理: Wilber Huang | |
| 會計主管: 張雅萍 |
一、公司設立日期
中華民國 91 年 1 月 4 日
二、公司沿革
- (一) 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辦理公司併購之情形:無。
- (二) 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轉投資關係企業之情形
- 本公司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的轉投資關係企業有 Abnova GmbH、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Citil Pharma Corporation、Wellconn Genomics (Cayman) Corporation、Abnova (HK) Limited、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上元株式会社,其詳細 資料請見關係企業相關資料(第 82 頁) 。
- (三) 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辦理公司重整之情形:無。
- (四) 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無。
- (五) 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經營權之改變、經營方式或業務內容之重大改變及其他足以影響股東權益 之重要事項與其對公司之影響:無。
- (六) 歷年重要紀事
民國 91 年度
- -91 年 1 月成立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後基因時代,製造並銷售蛋白質及抗體,設立資本額 12,000 仟元。
- -在中壢建造完成 SPF(無特定病原動物房)級小白鼠育養設備。
- -在台北建造試產式生產線 Pilot plant(1,000 ppm),專供細胞培養及單株抗體生產。
- -91 年 11 月現金增資 95,586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10 元。
民國 92 年度
- -測試完成大腸桿菌(E.Coli)及昆蟲(Insect)細胞之蛋白質表現系統(Expression Systems),技 術來源有中央研究院及英國 University of Reading 單位。
- -在中壢建立組織培育設備及生產多株及單株抗體工廠。
- -92 年 6 月現金增資 59,388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12 元;92 年 12 月現金增資 47,267 千元,發行價格 每股 12 元。
民國 93 年度
- -簽定 In Vitro Wheat Germ Protein (體外小麥胚芽)表現系統之專利及技術移轉合約。
- -與歐洲生物聯盟(European Molecular Biology Laboratory)簽定單株抗體免疫及篩選之快速生產技 術合約。
- -融合 IT 產業管理經驗,擺脫實驗室做法,全面將生產多株及單株抗體工業化。
- -93 年 10 月現金增資 111,187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12 元;93 年 12 月現金增資 61,264 千元,發行 價格每股 12 元。
民國 94 年度
- -設計並完成蛋白質晶片(Protein Array)、挑篩母株(Clone Picking)、西方點墨(Western Blot) 及抗體純化等自動化設備。
- -建立公司網站,透過網路直銷各種產品。
- -建立經銷網,簽定國際大廠經銷合約。
- -94 年 10 月現金增資 56,032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12 元。
民國 95 年度
-生產過程中,開發能直接篩選單株抗體及完成定性之系統,確保產品良率及品質。 -導入嵌合體產品。 -95 年 6 月現金增資 65,222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12 元。
民國 96 年度
-強化管理系統,導入 SAP 之 ERP 系統。 -與英國網路銷售大廠簽定 OEM 經銷合約。 -與美國 AB Biosciences 合作開發細胞表面抗體(CD Molecule Monoclonal Antibody)。 -96 年 4 月減資 207,946 千元。 -96 年 5 月現金增資 82,399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20 元。 -96 年 10 月員工認股權憑證增資 36,672 千元。
民國 97 年
-重新規劃並創新公司網站,讓客戶能直接詢價及下單。
-導入 MaxPab™ 多株抗體,此類新抗體屬於全長蛋白質之抗體。
-與美國大型抗體庫合作。
- -97 年 4 月 16 日申請公開發行生效。
- -97 年 5 月 27 日於櫃檯買賣中心興櫃掛牌。
-97 年 1 月現金增資 89,180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37 元,並獲得 ORIX Capital Corporation (日本)、歐 力士財務服務香港有限公司、東安投資(台灣)、上智創投及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加入,增強股東陣容。 -97 年 1 月員工認股權憑證增資 20,738 千元;97 年 7 月員工認股權憑證增資 11,590 千元;97 年 12 月員工認股權憑證增資 1,000 千元。
民國 98 年
-成功開發出 Antibody Pair 配對抗體,除了擁有蛋白質定性功能,並增加定量功能。 -98 年 4 月 7 日通過經濟部工業局科技事業資格審查。
-98 年 7 月取得 ISO9001 品質認證。
-98 年 12 月 28 日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98 年 12 月現金增資 53,890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68 元。
民國 99 年
-99 年 11 月中壢廠取得 ISO13485 免疫病理組織化學試劑(IHC)品質認證。 -開發抗體系統產品,並布局檢驗試劑及抗體藥物產品。
民國 100 年
-獲得日本國立癌症研究中心 ACTN4 第一期肺癌體外檢驗試劑獨家專利授權,並啟動相關商品開發及 臨床試驗。
-100 年 11 月中壢廠取得 ISO13485 酵素連結免疫吸附分析檢驗套組(Sandwich ELISA Kit)品質認證。 -100 年 11 月中壢廠取得 ISO13485 螢光原位雜交試劑(FISH)品質認證。
民國 101 年
-101 年 1 月取得內湖廠工廠登記核准。
-101 年 2 月取得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核發製造業藥商設立許可(營業項目:醫療器材)。
-101 年 6 月內湖廠通過行政院衛生署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GMP)認可-免疫病理組織化學試劑(IHC) 及螢光原位雜交試劑 (FISH)產品。
-101 年 11 月內湖 GMP 廠取得 ISO13485 免疫病理組織化學試劑(IHC)及螢光原位雜交試劑 (FISH) 產品品質認證。
民國 102 年
-102 年成功開發非侵入式產前檢驗系統-FetoQuest™。
-102 年成功開發循環腫瘤細胞分析檢測系統-CytoQuest™ CR。
民國 103 年
-103 年成功開發循環腫瘤細胞離析機器人系統-CytoBot™。
民國 104 年
-104 年 4 月轉投資設立 100%持股之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4 年 8 月註銷庫藏股減資 15,000 千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 580,469 千元。
- -104 年成功開發循環稀有細胞離析富集自動檢測系統-CytoQuest™ DX。
-104 年成功開發單一細胞全基因擴增定序自動操作系統-CytoAmp™。
民國 105 年
-105 年 1 月轉投資設立 100%持股之日本子公司上元株式會社。
- -105 年 4 月正式取得美國德州大學安德森癌症中心(MD Anderson Cancer Center, United States)之 CSV(Cell-Surface Vimentin)單株抗體全球獨家專利技術授權。
- -105 年 5 月糖尿病糖化血色素快速檢測組(Diabetes HbA1c Rapid Test Kit)取得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 督管理局 CFDA 的二類醫療器械檢驗試劑上市許可。
- -105 年 9 月盈餘轉增資 7,430 千元,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 587,899 千元。
民國 106 年
- 106 年 4 月日本子公司上元株式会社位於日本國立癌症研究中心(NCC)之實驗室正式竣工啟用。
- 106 年 4 月轉投資設立 100%持股之東莞懷慷基因有限公司。
- 106 年 9 月盈餘轉增資 1,764 千元,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 605,536 千元。
- 106 年 11 月轉投資設立 100%持股之日本子公司加特株式会社。
- 106 年 12 月中壢青埔廠落成典禮。
- 106 年 12 月正式取得美國德州大學安德森癌症中心(MD Anderson Cancer Center, United States) 用於實體腫瘤治療之誘導性 T 浸潤型淋巴細胞治療之全球獨家技術授權。
民國 107 年
- 107 年 4 月取得中壢青埔廠工廠登記核准。
- 107 年 9 月取得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LSU)Carcinoma Homing Peptide(CHP)技術之專屬 授權。
民國 108 年
-108 年 11 月整合 CARlike-IL12 技術,並建置運用 IL-12 做為基因修飾 T 細胞治療之專利組合策略
民國 109 年
- -109 年 6 月 COVID-19 新型冠狀病毒萃取試劑組取得美國 EUA 核准
- -109 年 7 月 COVID-19 Human IgM IgG 抗體快篩試劑取得歐盟 CE-IVD 認證。
- -109 年 12 月 COVID-19 抗原快篩試劑取得歐盟 CE-IVD 認證。
民國 110 年
-110 年 1 月 COVID-19 抗原快篩試劑取得台灣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因應新型冠狀病毒 (COVID-19)疫情緊急使用抗原檢驗試劑申請專案製造》。
一、組織系統
(一)公司之組織結構
日期:111 年 3 月 31 日

7
(二) 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 部 門 |
所 營 業 務 |
|---|---|
| 董事長室 | 股務處理、董事會運作、投資人關係維護。 |
| 總經理室 | 協助總經理業務處理相關事宜。 |
| 稽核室 | 查核評估各部門機能運作與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管理辦法之執行情形。 |
| 法務室 | 智慧財產權相關、契約之審查與管控、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
| 管理處 | 1.資訊設備軟硬體之規劃與維護,網頁之設計與維護。 2.財務、稅務規劃及管理、資金調度、投資規劃及管理。 3.國內外之原物料、耗材、資本支出之採購。 |
| 行銷業務處 | 銷售業務及市場管理、產品相關技術支援、客戶服務。 |
| 系統事業處 | 系統類產品及技術之研究開發、生產製造。 |
| 台北 GMP 廠 | GMP 廠之相關生產、品管、倉儲運籌等管理。 |
| 中壢試劑廠 | 1.抗體試劑類產品之生產製造,及製程技術改良。 2.免疫用之動物相關管理,及動物實驗模式之建立。 3.生產排程之安排與管理、原物料用料計畫及管控。 4.原物料、半成品、製成品之收發及保管。 |
| 品質保證處 | 原物料、在製品及製成品之品質驗證。 |
| 環安部 | 負責環保、工安事項之檢查、監督及申報。 |
| 人力資源部 | 人力資源、教育訓練等相關業務之規畫與管理。 |
| 料 |
|---|
| 資 |
| 管 主 |
| 構 |
| 機 |
| 支 分 |
| 與 |
| 門 |
| 部 |
| 各 |
| 及 理 |
| 協 |
| 理、 |
| 經 |
| 總 |
| 副 |
| 理、 |
| 經 |
| 總 |
| 人、 |
| 察 |
| 監 |
| 事、 |
| 董 |
| 二、 |
(一) 董事、監察人
| 備註 | 註 1 | 註 1 | |||||
|---|---|---|---|---|---|---|---|
| 關 | 配 偶 |
配 偶 |
|||||
| 名 | 琦 邱 晶 |
無 | 無 | 無 | |||
| 職 | 法 人 代 人 表 |
長 總 經 理 |
|||||
| 前兼任本公司及 目 |
7.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 Corporation負 Corporation 4.Citil Pharma Corporation負責人 5.Wellconn Genomics (Cayman) 1.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6.上元株式会社負責人 3.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負責人 Holding 2.Abnova 負責人 責人 |
不適用 | 3.英屬維京群島商艾特普投資(股)公 2.英屬維京群島商磊石科技(股)公司 6.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監事 5.Abnova (HK) Limited負責人 4.博泓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1.昆睦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司負責人 負責人 |
不適用 | 診所院長 樂奕 |
||
| 歷 主要經(學) |
1.美國西北大學醫學系醫 公司副總經理 2.Milagen 學士 |
不適用 | 2.昆睦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本女子大學住居學科 1.日 |
不適用 | 院仁 1.臺北醫學大學醫學系 家醫科總醫師 合醫 診所院長 立聯 北市 愛院區 3.樂奕 2.台 |
||
| 持股 | - | - | - | - | - | ||
| 利用 | 股數 | - | - | - | - | - | |
| 持股 | - | - | - | - | - | ||
| 股數 | - | - | - | - | - | ||
| 持有股數 在 現 |
持股 | - | - | ||||
| 股數 | - | - | |||||
| 持股 | - | - | |||||
| 任 選 |
股數 | - | - | ||||
| 期 任日 |
100.6.17 | 92.11.28 | 101.12.14 | 97.2.29 | 109.6.17 | ||
| 任期 | 年 3 |
年 3 |
年 3 |
年 3 |
年 3 |
||
| 選(就)任 期 日 |
109.6.17 | ||||||
| 性別 | 55 男 |
- | 50 女 |
- | 36 女 |
||
| 名 姓 |
Wilber Huang | 昆睦投資(股)公司 | 邱琦晶 代表人: |
容浩投資(股)公司 | 陳芳雯 代表人: |
||
| 或註 | 冊地 | 中華 民國 |
中華 民國 |
||||
| 稱 職 |
董事長 | 事 董 |
事 董 |
||||
| 具配偶或二親等 以內關係之其他 他人名 未成年子女 配偶、 時 |
董事或監 主管、 義持有股份 現在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初次選 國籍 |
姓 察人 其他公司之職務 年齡 |
係 稱 事 董 比率 比率 3,651,144 6.03% 比率 3,651,144 6.03% 比率 109.6.17 美國 |
8. Citil Pharma Incorporated負責人 2,448,294 4.04% 2,448,294 4.04% 109.6.17 |
Huang Wilber 事 兼 董 109.6.17 |
957,000 1.58% 1,079,551 1.78% 109.6.17 |
| 備註 | ||||||
|---|---|---|---|---|---|---|
| 以內關係之其他 具配偶或二親等 董事或監 主管、 察人 |
係 關 名 姓 職 稱 |
無 | 無 | 無 | 無 | |
| 前兼任本公司及 其他公司之職務 目 |
不適用 | 1.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執行副總經 建材(股)公司董事 企業(股)公司董事 發(股)公司董事 2.凱澤企業(股)公司董事長 代建設(股)公司董事 興業(股)公司監察人 4.宏宇實業(股)公司董事 發(股)公司董事 8.太旭建設開 灣倉智 3.宏宇金屬 7.和築開 6.利百 9.宏禹 理 5.台 |
症中 監察 院癌 董事長 董事長 科技(股)公司 監察人 監察人 董事 董事 董事 設醫 1.零壹科技(股)公司 2.零宇投資(股)公司 3.奇博科技(股)公司 4.新銳數位(股)公司 5.虹映科技(股)公司 6.愛微科(股)公司 7.愛就贏(股)公司 大學附 灣盈士多 學 臺北醫 心主任 人 8.台 |
|||
| 歷 主要經(學) |
不適用 | 1.加拿大多倫多大學企管系 2.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執 行副總經理 |
2.中文數位化技術推廣基 1.交通大學電子研究所碩 3.交通大學台北校友會理 4.台北西區網路扶輪社創 金會董事長 社社長 事長 士 |
2. 國立臺灣大學EMBA碩 1. 臺北醫學大學醫學博士 3.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門診部主 4.臺北醫學大學兼任助理 醫務部主任 泌尿科主任、 教授 任、 士 |
||
| 義持有股份 他人名 |
持股 比率 |
- | - | - | - | |
| 利用 | 股數 | - | - | - | - | |
| 未成年子女 | 持股 比率 |
- | - | - | - | |
| 現在持有股份 股數 配偶、 |
- | - | - | - | ||
| 在 | 持股 比率 |
- | 0.34% | - | ||
| 持有股數 現 |
股數 | 1,037,017 1.71% | - | 208,688 | - | |
| 時 | 持股 比率 |
- | 0.34% | - | ||
| 持有股份 任 選 |
股數 | 1,037,017 1.71% | - | 208,688 | - | |
| 初次選 期 任日 |
97.2.29 | 109.6.19 | 106.6.23 | 106.6.23 | ||
| 任期 | 年 3 |
年 3 |
年 3 |
年 3 |
||
| 選(就)任 期 日 |
109.6.17 | 109.6.19 | 109.6.17 | 109.6.17 | ||
| 年齡 性別 |
- | 57 男 |
70 男 |
54 男 |
||
| 名 姓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 陳岳宏 代表人: |
林嘉勲 | 葉劭德 | ||
| 或註 國籍 |
冊地 | 中華 民國 |
中華 民國 |
中華 民國 |
||
| 稱 職 |
事 董 |
立 事 獨 董 |
立 事 獨 董 |
| 備註 | ||||||||||
|---|---|---|---|---|---|---|---|---|---|---|
| 以內關係之其他 董事或監 具配偶或二親等 主管、 察人 |
關 名 姓 職 |
係 稱 |
無 | |||||||
| 前兼任本公司及 其他公司之職務 目 |
務學 際商 院國 嘉庚學 院教授兼院長 大學 廈門 |
|||||||||
| 歷 主要經(學) |
1.國立中山大學企管所博 | 士(財務會計法律組) | 2.廈門大學嘉庚學院國際 | 商務學院教授兼院長 | 3.義守大學國際觀光餐旅 | 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 4.義守大學企管系助理教 | 授兼副主任 | ||
| 義持有股份 他人名 |
持股 | 比率 | - | |||||||
| 利用 | 股數 | - | ||||||||
| 未成年子女 | 持股 | 比率 | - | |||||||
| 現在持有股份 配偶、 |
股數 | - | ||||||||
| 在 | 持股 | 比率 | - | |||||||
| 持有股數 現 |
股數 | - | ||||||||
| 時 | 持股 | 比率 | - | |||||||
| 持有股份 任 選 |
股數 | - | ||||||||
| 初次選 期 任日 |
106.6.23 | |||||||||
| 任期 | 年 | |||||||||
| 選(就)任 期 日 |
3 109.6.17 |
|||||||||
| 年齡 性別 |
男 | 52 | ||||||||
| 名 姓 |
蘇錦俊 | |||||||||
| 或註 國籍 |
冊地 | 中華 | 民國 | |||||||
| 稱 職 |
立 事 獨 董 |
註 1: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者,應說明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相關資訊:
本公司董事長 Wilber Huang 兼任總經理、與董事邱琦晶互為配偶,主係董事長專精醫學生物領域,現階段綜合考量提升公司經營效率、決策執行力及組織精簡之因素,故而有此狀況,實符合合理性及有 其必要性,惟已計畫尋找合適人才以接任總經理職務。
本公司董事邱琦晶與董事長 Wilber Huang 互為配偶,主係邱琦晶董事精通日語與擁有建築設計專長,有助於監督本公司之日本子公司建置實驗室及營運溝通事宜,故而有此狀況,該席法人董事代表人具 備本公司營運所需之專業,故由其擔任董事符合合理性及必要性。
本公司之具體因應措施為:董事長平時皆密切與各董事溝通公司營運狀況及發展方針,未來將視需求成立功能性委員會或增加獨立董事席次,以強化公司治理,提升董事會職能。目前公司 3 席獨立董事分 別為經營管理、臨床醫學與財務會計領域之箇中翹楚,能有效發揮其監督職能並有助本公司營運發展,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中過半數董事並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
2.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該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及該法人股東主要股東其股權比例超過百分之 十或股權比例占前十名者。
| 法人股東名稱(註 1)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註 2) |
|---|---|
| 昆睦投資(股)公司 | 英屬維京群島商艾特普投資(股)公司 (100%) |
| 容浩投資(股)公司 | 黎煥鑫(51.97%)、黎奕廷(24%)、黎芝余(24%)、植芃投資(股)公司(0.03%) |
| 陳鶴原(11.98%)、宏宇金屬建材(股)公司(9.55%)、陳岳宏(8.66%)、宏禹興業(股) | |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 公司(7.17%)、台灣倉智(股)公司(5.64%)、凱澤企業(股)公司(4.33%)、陳亮吟 |
| (3.82%)、陳鈺樹(3.76%)、陳金鋑(3.43%)、陳許麗明(3.31%) |
表一: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111 年 4 月 2 日
註 1: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填寫該法人股東名稱。
註 2:填寫該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例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例。若其主要股東為法人者,應再填列下表二。 註 3:法人股東非屬公司組織者,前開應揭露之股東名稱及持股比率,即為出資者或捐助人名稱及其出資或捐助比率。
表二:表一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111 年 4 月 2 日
| 法 人 名 稱 |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註1) |
|---|---|
| 英屬維京群島商艾特普投資(股)公司 | 邱琦晶 (100%) |
| 植芃投資(股)公司 | 黎煥鑫(43%)、黎奕廷(24%)、黎芝余(24%)、容浩投資(股)公司(9%) |
| 宏宇金屬建材(股)公司 | 陳金鋑(4.34%)、陳鶴原(47.42%)、陳岳宏(39.50%)、陳許麗明(3.79%)、 陳亮吟(2.32%)、陳昭蓉(2.32%)、戴中杰(0.31%) |
| 宏禹興業(股)公司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93.26%)、陳鶴原(0.77%)、陳許麗明(0.25%)、陳金鋑 (0.68%)、陳岳宏(3.06%)、陳昭蓉(1.11%)、陳亮吟(0.87%) |
| 台灣倉智(股)公司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96.94%)、陳鶴原(1.19%)、陳許麗明(0.20%)、陳金鋑 (0.30%)、陳岳宏(1.17%)、陳昭蓉(0.10%)、陳亮吟(0.10%) |
| 凱澤企業(股)公司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99.95%)、陳岳宏(0.03%)、陳鶴原(0.02%) |
註 1:如上表一主要股東屬法人者,應填寫該法人名稱。
註 2:填寫該法人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例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例。
註 3:法人股東非屬公司組織者,前開應揭露之股東名稱及持股比率,即為出資者或捐助人名稱及其出資或捐助比率。
3.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
|---|---|---|---|
| Wilber Huang | 1. 專業資格 具有美國醫師執照 專長:董事會領導經驗、全球市場經驗、風險 與法規、相關行業經驗(醫療/生技/行銷) 2. 經驗: 學歷:美國西北大學醫學系醫學士 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負責人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負責人 Citil Pharma Corporation負責人 Wellconn Genomics (Cayman) Corporation 負責人 上元株式会社負責人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 Citil Pharma Incorporated負責人 |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0 |
| 昆睦投資(股)公 司 代表人:邱琦晶 |
1. 專業資格 日語 N1 等級 專長:董事會領導經驗、精通日語、風險與法 規、相關行業經驗(建築設計/投資) 2. 經驗: 學歷:日本女子大學住居學科 昆睦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英屬維京群島商磊石科技(股)公司負責人 英屬維京群島商艾特普投資(股)公司負責人 博泓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Abnova (HK) Limited負責人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監事 |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0 |
| 容浩投資(股)公 司 代表人:陳芳雯 |
1. 專業資格 具有台灣醫師執照 專長:臨床醫學經驗、風險與法規、相關行業 經驗(醫療/生技) 2. 經驗: 學歷:臺北醫學大學醫學系 樂奕診所院長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家醫科總醫師 |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0 |
| 中華電線電纜 (股)公司 代表人:陳岳宏 |
1. 專業資格 專長:全球市場經驗、風險與法規、相關行業 經驗(建設/行銷) 2. 經驗: 學歷:加拿大多倫多大學企管系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凱澤企業(股)公司董事長 宏宇金屬建材(股)公司董事 宏宇實業(股)公司董事 台灣倉智企業(股)公司董事 利百代建設(股)公司董事 和築開發(股)公司董事 太旭建設開發(股)公司董事 宏禹興業(股)公司監察人 |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0 |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
|---|---|---|---|
| 林嘉勲 | 1. 專業資格 專長:董事會領導經驗、全球市場經驗、風險 與法規、相關行業經驗(電子科技/軟體 設計/行銷/投資) 2. 經驗: 學歷:交通大學電子研究所碩士 零壹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零宇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奇博科技(股)公司董事 新銳數位(股)公司董事 虹映科技(股)公司董事 愛微科(股)公司監察人 愛就贏(股)公司監察人 台灣盈士多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
1.為本公司獨立董事 2.符合獨立性情形: (1)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 司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持有本公司股票 208,688(持股比例 0.34% 未達 1%,且非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3)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 監察人或受僱人 (4)非為本公司與他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 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為他 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5)非為本公司與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長、總 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為 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或受僱人 (6)未擔任與本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 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 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
0 |
| 葉劭德 | 1. 專業資格 具有台灣醫師執照 專長:臨床醫學經驗、風險與法規、相關行業 經驗(醫療/生技/行銷) 2. 經驗: 學歷:臺北醫學大學醫學博士 國立臺灣大學EMBA碩士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癌症中心主任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泌尿科主任、門診部主 任、醫務部主任 |
1.為本公司獨立董事 2.符合獨立性情形: (1)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 司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3)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 監察人或受僱人 (4)非為本公司與他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 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為他 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5)非為本公司與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長、總 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為 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或受僱人。 (6)未擔任與本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 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 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
0 |
| 蘇錦俊 | 1. 專業資格 具有商務、財務會計專業,大學教授資格 專長:商務、企業管理、財務會計、風險與法 規、相關行業經驗(商學/企管/教育) 2. 經驗: 學歷:國立中山大學企管所博士(財務會計法律組) 廈門大學嘉庚學院國際商務學院教授兼院長 義守大學國際觀光餐旅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義守大學企管系助理教授兼副主任 |
1.為本公司獨立董事 2.符合獨立性情形: (1)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 司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3)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 監察人或受僱人 (4)非為本公司與他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 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為他 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5)非為本公司與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長、總 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為 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或受僱人。 (6)未擔任與本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 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 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
0 |
(1)董事會多元化政策:
I. 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本公司之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對公 司及股東負責,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 會決議行使職權。本公司之董事會結構,應就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衡酌實務 運作需要,依據公司章程選任之適當董事席次。
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 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 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 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 (一) 營運判斷能力。
- (二)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三) 經營管理能力。
- (四) 危機處理能力。
- (五) 產業知識。
- (六) 國際市場觀。
- (七) 領導能力。
- (八) 決策能力。
- II. 本公司「公司章程」第十七條明定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並於「董事選任程序」說 明董事會之整體配置應考量多元化,董事及獨立董事應具備法令規定之資格、能力,以確保能有效 的遴選出合適的董事人選。
- III. 本公司同時明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藉由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括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控、 職責認知、營運之參與、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專業職能與進修、內部控制及具體意見表述等,以 確認董事會運作有效,與每年進行董事績效考核,以作為日後遴選董事之參考。
本公司第八屆董事會成員涵蓋不同國籍、性別、年齡等,專業範圍遍及生技、醫學、財務會計、經營管 理等各領域之專業人士,實際達到多元化之宗旨。多元化項目說明如下:
| 董事 | 獨立董事 | |||||||
|---|---|---|---|---|---|---|---|---|
| 多元化項目/董事姓名 | Wilber Huang | 邱琦晶 | 陳岳宏 | 陳芳雯 | 林嘉勲 | 葉劭德 | 蘇錦俊 | |
| 性別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男 | 男 | |
| 基本 | 國籍 | USA | TW | TW | TW | TW | TW | TW |
| 條件 與價 |
年齡區間 | 51~60 | 41~50 | 51~60 | 31~40 | 61-70 | 51~60 | 51~60 |
| 值 | 兼任本公司員工 | V | ||||||
| 董事會任期年資 | 9 年以上 | 3~9 年 | 3 年以下 | 3 年以下 | 3~9 年 | 3~9 年 | 3~9 年 | |
| 產業 | 醫學生技 | V | V | V | ||||
| 經驗 | 經營管理 | V | V | V | V | V | V | V |
| 財務會計 | V | |||||||
| 營運判斷能力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會計及財務分析 | V | |||||||
| 能力 | ||||||||
| 專業 知識 |
經營管理能力 | V | V | V | V | V | V | V |
| 與能 | 危機處理能力 | V | V | V | V | V | V | V |
| 力 | 生技產業知識 | V | V | V | ||||
| 國際市場觀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領導能力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決策能力 | V | V | V | V | V | V | V |
董事會多元化具體目標及達成情形:
| 董事會多元化管理目標 | 達成情形 |
|---|---|
| 關注董事會性別平等,董事會至少 1 席女性董事 | 達成 100%。目前有 2 席女性董事,佔董事席次比例 28% |
| 因應本公司營運發展及藥物開發所需,董事會至少 | 達成 100%。目前有 3 席具醫學生技背景,佔董事席次比例 |
| 1 席具有醫學生技相關背景 | 43%,其中 2 席現為執業醫師,佔董事席次比例 28%。 |
| 考量獨立董事超然獨立地位,連續任期不超過 3 屆 | 達成 100%。本公司 3 席獨立董事連續任期皆未超過 3 屆 |
年4 月 2 日
| 註 備 |
1 註 |
2 註 |
||||||||
|---|---|---|---|---|---|---|---|---|---|---|
| 日 2 月 |
之 或 以 人 配偶 親等 係 理 關 經 具 二 內 |
關 係 姓 名 職 稱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4 年 111 |
務 職 之 公司 他 其 任 兼 前 目 |
責人 責人 負 責人 負 Corporation 責人 責人 5.Wellconn Genomics (Cayman) Corporation 限公司負 負 負 8. Citil Pharma Incorporated 4.Citil Pharma Corporation 董事長兼總經理 責人 3.Abnova (Cayman)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 責人 Holding 上元株式会社負 負 Corporation 2.Abnova 本公司 1. 6. 7. |
無 | 無 | 人 察 事 監 董 公司 公司 股) 股) 投資( 投資( 泓 睦 昆 博 1. 2. |
無 | 無 | 無 | 無 | |
| 歷 學) 經( 要 主 |
士 學 醫 經理 學系 總 大學醫 副 公司 北 2.Milagen 西 美國 1. |
特 經理室 士 所碩 總 公司 植物 股) 大學 技( 灣 法生 立台 諾 助 亞 1.國 2. |
廠 經理( 士 公司 所碩 股) 植物 技( 科 大學 物 興 科生 立中 斯 長) 樂 1.國 2. |
長特 執行 公司 科 際貿易 股) 技( 科 專國 數位 醒吾商 量 助 動 1. 2. |
發部 士 所碩 研 統 化學 系 公司 農業 股) 大學 技( 灣 法生 立台 理 諾 協 亞 1.國 2. |
理 特 士 副 長室 所碩 稽核 事 理 董 公司 技管 公司 股) 科 股) 技( 大學 技( 科 範 活 法生 立師 勝生 諾 助 亞 1.國 2.日 3. |
廠 試劑 士 壢 所碩 中 公司 物 大學生 股) 技( 仁 法生 立輔 理 諾 協 私 亞 1. 2. |
經理 務所 事 合會計師 會計系 大學 聯 淡江 建業 立 安侯 私 1. 2. |
||
| 義 份 人名 股 |
股 率 持 比 |
- | - | - | - | - | - | - | - | |
| 他 持有 利用 |
數 股 |
- | - | - | - | - | - | - | - | |
| 女 子 份 年 |
股 率 持 比 |
- | - | - | - | - | - | - | - | |
| 股 未成 持有 配偶、 |
數 股 |
- | - | - | - | - | - | 129 | - | |
| 份 | 股 率 持 比 |
6.03% | 0.14% | - | 0.03% | % 0.01 |
- | - | - | |
| 料 資 管 主 |
股 持有 |
數 股 |
3,651,144 | 86,188 | - | 16,388 | 4,388 | - | 129 | - |
| 構 機 支 分 及 |
任 期 就) 日 選( |
91.1.1 | 97.07.01 | 97.07.01 | 99.11.03 | 102.08.01 | 104.09.01 | 104.09.01 | 108.11.13 | |
| 門 部 各 |
性別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
| 理、 協 理、 經 總 |
名 姓 |
Wilber Huang | 姵如 紀 |
軒 士 黃 |
惠 美 鄭 |
憲 陳思 |
伶 怡 董 |
瑾 昀 周 |
雅萍 張 |
|
| 副 理、 |
籍 國 |
美國 | 華 民國 中 |
華 民國 中 |
華 民國 中 |
華 民國 中 |
華 民國 中 |
華 民國 中 |
華 民國 中 |
|
| 經 總 二) ( |
稱 職 |
理 經 總 |
理 協 |
理 協 |
理 協 |
理 協 |
理 協 |
理 協 |
理 協 |
| 註 備 |
|||
|---|---|---|---|
| 之 或 以 人 配偶 親等 係 理 |
關 姓 |
係 名 |
無 |
| 關 經 二 具 內 |
職 | 稱 | |
| 務 職 之 公司 他 其 任 兼 前 目 |
無 | ||
| 歷 學) 經( 要 主 |
工 碩 理 務 專利 協 法 務室 務所 營 經 法 事 業 公司 標 士 事 商 學碩 股) 學 際專利 大 技( 物 灣 微生 法生 立台 彬國 諾 程師 士、 國 文 亞 1. 2. 3. |
||
| 義 份 |
股 持 |
率 比 |
- |
| 人名 股 他 持有 |
- | ||
| 利用 | 數 股 |
||
| 女 子 份 年 |
股 持 |
率 比 |
- |
| 股 未成 持有 配偶、 |
數 股 |
- | |
| 份 股 |
股 持 |
率 比 |
- |
| 持有 | 數 股 |
- | |
| 任 期 就) 日 選( |
107.11.13 | ||
| 性別 | 男 | ||
| 名 姓 |
凱強 董 |
||
| 籍 國 |
華 民國 中 |
||
| 稱 職 |
理 協 |
註 1: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者,應說明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相關資訊:
本公司董事長 Wilber Huang 兼任總經理、與董事邱琦晶互為配偶,主係董事長專精醫學生物領域,現階段綜合考量提升公司經營效率、決策執行力及組織精簡之因素,故而有此狀況,實符合合理性及有其必要性, 惟已計畫尋找合適人才以接任總經理職務。
本公司董事邱琦晶與董事長 Wilber Huang 互為配偶,主係邱琦晶董事精通日語與擁有建築設計專長,有助於監督本公司之日本子公司建置實驗室及營運溝通事宜,故而有此狀況,該席法人董事代表人具備本公司 營運所需之專業,故由其擔任董事符合合理性及必要性。
本公司之具體因應措施為:董事長平時皆密切與各董事溝通公司營運狀況及發展方針,未來將視需求成立功能性委員會或增加獨立董事席次,以強化公司治理,提升董事會職能。目前公司 3 席獨立董事分別為經營 管理、臨床醫學與財務會計領域之箇中翹楚,能有效發揮其監督職能並有助本公司營運發展,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中過半數董事並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 註 2:張雅萍協理任職於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期間為 93 年 7 月 1 日至 104 年 10 月 30 日,而本公司係於 106 年 4 月 7 日方委任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擔任簽證會計師,且張雅萍協理所任職之審計部門與目前本 公司之簽證會計師為不同組別。
(三)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最近年度(110)支付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 董事酬金 | 等四項總額占 A、B、 C |
稅 及 D |
兼任員 | 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D、E、F | |||||||||||||||||
|---|---|---|---|---|---|---|---|---|---|---|---|---|---|---|---|---|---|---|---|---|---|---|
| 報酬 | (A) | 退職退休金 | (B) | 董事酬勞 | (C) | 費用(D) | 業務執行 | 比例(%) 後純益之 |
特支費等 薪資、 |
獎金及 (E) |
退職退休金 (F) |
員 | 工酬勞 (G) |
及 G | 稅 後純益之比例(%) 等七項總額占 |
子公司以 領取來自 |
||||||
| 姓名 | 財務報 | 財務報 | 財務報 | 財務報 | 財務報 | 財務報 | 財務報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
財務報告 | 事業或母 外轉投資 |
|||||||||||
| 本公司 |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告內所 有公司 |
現金 金額 |
金額 股票 |
現金 金額 |
股票 金額 |
本公司 | 內所有 公司 |
公司酬金 | ||
| Wilber Huang | 240 | 240 | - | - | 41 | 41 | - | - | 0.99% | 0.99% | 5,927 | 5,927 | - | - | 259 | - | 259 | - | 22.80% | 22.80% | ||
| 昆睦投資(股)公司 邱琦晶 代表人: |
240 | 240 | - | - | 41 | 41 | - | - | 0.99% | 0.99% | - | - | - | - | - | - | - | - | 0.99% | 0.99% | ||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陳岳宏 代表人: |
240 | 240 | - | - | 41 | 41 | - | - | 0.99% | 0.99% | - | - | - | - | - | - | - | - | 0.99% | 0.99% | 無 | |
| 容浩投資(股)公司 陳芳雯 代表人: |
240 | 240 | - | - | 41 | 41 | - | - | 0.99% | 0.99% | - | - | - | - | - | - | - | - | 0.99% | 0.99% | ||
| 林嘉勲 | 360 | 360 | - | - | 41 | 41 | - | - | 1.41% | 1.41% | - | - | - | - | - | - | - | - | 1.41% | 1.41% | ||
| 葉劭德 | 360 | 360 | - | - | 41 | 41 | - | - | 1.41% | 1.41% | - | - | - | - | - | - | - | - | 1.41% | 1.41% | 無 | |
| 蘇錦俊 | 360 | 360 | - | - | 41 | 41 | - | - | 1.41% | 1.41% | - | - | - | - | - | - | - | - | 1.41% | 1.41% | ||
| 1.請敘明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 | 制度、 | 標準與結構, | 並依所擔負 | 之職責、 | 風險、 | 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 | 本公司獨立董事依據公司章程第 26 | 條得按月 | 支領報酬, | 得訂與一般董事不同之合理報酬。 | 獨立董事酬金定期由 | |||||||||||
| 會審議, | 除參酌績效評估結果, | 並考量公司營運狀況、 | 獨立董事對公司營運貢獻與投入, | 同業支領水準等情形, | 提出所得報酬金額建議提交董事會決議。 | |||||||||||||||||
| 2.除上表揭露外, | 最近年度公司董事提供服務 (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等) 領取之酬金: | 無 |
酬金級距表
| 董事姓名 |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低於 1,000,000 元 | Wilber Huang、 昆睦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邱琦晶、 容浩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芳雯、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代表人:陳岳宏、 |
Wilber Huang、 昆睦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邱琦晶、 容浩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芳雯、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代表人:陳岳宏、 |
昆睦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邱琦晶、 容浩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芳雯、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代表人:陳岳宏、 |
昆睦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邱琦晶、 容浩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芳雯、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代表人:陳岳宏、 |
| 1,000,000 元(含)~2,000,000 元(不含) | ||||
| 2,000,000 元(含)~3,5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3,500,000 元(含)~5,000,000 元(不含) | ||||
| 5,000,000 元(含)~10,000,000 元(不含) | - | - | Wilber Huang | Wilber Huang |
| 10,000,000 元(含)~15,0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15,000,000 元(含)~30,0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30,000,000 元(含)~50,0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50,000,000 元(含)~100,0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100,000,000 元(含)以上 | - | - | - | - |
| 總 計 |
4 | 4 | 4 | 4 |
| 獨立董事姓名 |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低於 1,000,000 元 | 林嘉勲、葉劭德、蘇錦俊 林嘉勲、葉劭德、蘇錦俊 林嘉勲、葉劭德、蘇錦俊 林嘉勲、葉劭德、蘇錦俊 | |||
| 1,000,000 元(含)~2,0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2,000,000 元(含)~3,5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3,500,000 元(含)~5,000,000 元(不含) | ||||
| 5,000,000 元(含)~10,000,000 元(不含) | - | - | ||
| 10,000,000 元(含)~15,0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15,000,000 元(含)~30,0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30,000,000 元(含)~50,0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50,000,000 元(含)~100,0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100,000,000 元(含)以上 | - | - | - | - |
| 總 計 |
3 | 3 | 3 | 3 |
(註)本公司董事會成員業已依據本公司之「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規定,針對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認知、營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專業及 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方面完成自行評核。並由本公司統計 110 年度各董事出席董事會狀況及持續進修時數,經彙總本公司董事會成員 110 年度績效考 核自評,前述考核項目之評估得分為 87~97 分。110 年度董事酬勞分配係參考前述考核結果後,經由 111 年 3 月 16 日薪酬委員會審議,並經 111 年 3 月 16 日董事會決議個別領取金額。
2.最近年度(110)支付監察人之酬金:(不適用)
本公司於 106 年 6 月 23 日成立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職權。
| 薪資 (A) |
退職退休金 (B) |
獎金及 特支費等 (C) |
員工酬勞金額 (D) |
A、B、C 及 D 等四項總額 占稅後純益比例(%) |
領取來自子 | |||||||||
|---|---|---|---|---|---|---|---|---|---|---|---|---|---|---|
| 職稱 | 姓名 | 財務報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 內所有 |
財務報告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 有公司 |
財務報告內 | 公司以外轉 投資事業或 |
|||||
| 本公司 | 告內所 有公司 |
(註) | 公司 (註) |
本公司 | 內所有 公司 |
現金 金額 |
股票 金額 |
現金 金額 |
股票 金額 |
本公司 | 所有公司 | 母公司酬金 | ||
| 總經理 Wilber | Huang 4,765 | 4,765 | - | - | 1,162 | 1,162 | 259 | - | 259 | - | 21.81% | 21.81% | 無 |
3.最近年度(110)支付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註: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即新制退休金,此係 110 年度依其每月薪資 6%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金額。
酬金級距表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低於 1,000,000 元 | - | - |
| 1,000,000 元(含)~2,000,000 元(不含) | - | - |
| 2,000,000 元(含)~3,500,000 元(不含) | - | - |
| 3,500,000 元(含)~5,000,000 元(不含) | - | - |
| 5,000,000 元(含)~10,000,000 元(不含) | Wilber Huang | Wilber Huang |
| 10,000,000 元(含)~15,000,000 元(不含) | - | - |
| 15,000,000 元(含)~30,000,000 元(不含) | - | - |
| 30,000,000 元(含)~50,000,000 元(不含) | - | - |
| 50,000,000 元(含)~100,000,000 元(不含) | - | - |
| 100,000,000 元(含)以上 | - | - |
| 低於 1,000,000 元 | - | - |
| 總 計 |
1 | 1 |
4.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 111 年 3 月 31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職稱 | 姓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 益 之 比 例( % ) |
|
| 經 | 總經理 | Wilber Huang | ||||
| 協理 | 紀姵如 | |||||
| 協理 | 黃士軒 | |||||
| 協理 | 鄭美惠 | |||||
| 理 | 協理 | 陳思憲 | -- | 572 | 572 | 2.02% |
| 協理 | 董怡伶 | |||||
| 協理 | 周昀瑾 | |||||
| 協理 | 董凱強 | |||||
| 人 | 協理 | 張雅萍 |
(四)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 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 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 1.本公司 109 及 110 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之合計數分別為 8,589 仟元及 8,513 仟元, 分別佔本公司 109 及 110 年度稅後純益的 23.51%及 30.01%。
- 2.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 (1)本公司董事所領取之酬金包含報酬及董事酬勞,酬金政策如下:
- I. 報酬:係指每月領取固定金額,董事每人每月 2 萬元,獨立董事因兼任功能性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及薪 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故每人每月 3 萬元。
- II. 董事酬勞:依據本公司章程第 24 條,以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於保留 彌補累積虧損數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不低於 1%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3%為董事酬勞。 110 年度實際董事酬勞為新台幣 287,000 元。(提撥比率約 0.75%)
- (2)董事酬金與績效評估結果關聯性:
- I. 董事報酬為每月領取固定金額,與績效無關聯性。
- II. 董事酬勞係由公司統計董事之出席率及董事進修時數,並依據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規定,由 每位董事(含獨立董事)針對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認知、營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專業 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各面向進行自行評核。經彙總本公司董事會成員 110 年度績效考核自評,前 述考核項目之評估結果,7 席董事之得分為 87~97 分,董事會成員均對公司營運有良好的掌握與投入, 並善盡各項董事職責,經 111 年 3 月 16 日薪酬委員會審議,及 111 年 3 月 16 日董事會決議,個別董 事發放之董事酬勞金額請參閱表『(三)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3)本公司經理人(協理級以上)之酬金包含薪資、年終獎金及員工酬勞,酬金政策如下:
- I. 薪資、年終獎金:薪資係指員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於聘任時依據本公司工作規則、職等表等相關人 事規定進行敘薪,並由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並每年定期審議個別金額;年終獎金係依據本公
司工作規則,若本公司年度終了結算後有盈餘,於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公積後,視實際狀況 於農曆春節前,發予之獎金。每年底由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審議個別經理人之年終獎金數額。
- II. 員工酬勞係依據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條規定「: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 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不低於1%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3%為董事酬勞。」辦理,提撥比率經薪 酬委員會審議,並經董事會決議,及報告股東會。
- 110年度實際員工酬勞為新台幣1,510,600元。(提撥比率約3.97%),其中屬於經理人所預計領取之金額, 請參閱表『4.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經理人報酬之分配係參考定期績效考核結果,並 依據員工酬勞發放辦法之標準計算之。
- (4)經理人酬金與績效評估結果關聯性:
- 本公司給付經理人之酬金,除評估公司整體的營運績效、產業未來經營風險及發展趨勢,亦參考個人的出勤 狀況及工作績效給予合理報酬。本公司每年1月及7月進行績效考核,對經理人之績效評估面向為:工作態度(項 目包含: 配合度、學習能力、團隊合作)比重40%、領導管理(項目包含: 成本控制、溝通及協調、工作規範) 比 重30%及工作績效(項目包含: 部門管理、計畫及判斷能力、決議事項執行能力) 比重30%,另可根據員工具 體之特殊貢獻或表現等獎懲狀況作加減評分。績效考核等第分為: A (90%以上) 表現卓越、B (80%~90%) 表現良好、C (70%~80%) 表現尚可需再改善、D (70%以下) 表現不佳無法達到工作要求。
- 本公司確實依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 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本公司業已於111年8月11日薪酬委員會及111年8月11日董事會審議個別經理 人酬金,於111年11月10日薪酬委員會及111年11月10日董事會審議個別經理人年終獎金。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110 年度董事會開會 6 (A) 次,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 職 稱 |
姓 名 |
實際出席 次數(B) |
委託出 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 |
備註 |
|---|---|---|---|---|---|
| 董事長 | Wilber Huang | 6 | 0 | 100% | |
| 董 事 |
昆睦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邱琦晶 |
6 | 0 | 100% | |
| 董 事 |
容浩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芳雯 |
6 | 0 | 100% | |
| 董 事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代表人:陳岳宏 |
3 | 2 | 50% | |
| 獨立董事 | 林嘉勲 | 6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葉劭德 | 3 | 3 | 50% | |
| 獨立董事 | 蘇錦俊 | 6 | 0 | 100%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證交法第 14 條之 3 所列事項暨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應敘明 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
-
- 110 年 3 月 30 日董事會、110 年 5 月 4 日董事會、110 年 8 月 11 日董事會、110 年 11 月 10 日董事會
- 議案內容: 討論資金貸與德國子公司 Abnova GmbH 之變動狀況案。
- 利益迴避董事: Wilber Huang、邱琦晶
- 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 因董事長 Wilber Huang 兼任 Abnova GmbH 之負責人,及配合公司法第 206 條修訂,董事邱琦晶為董事長之配偶,亦視為有自身利害關係,故該議案予以迴避,未參與表決,經代理主 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
- 110 年 3 月 30 日董事會
- 議案內容: 董事會討論本公司 109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
利益迴避董事: Wilber Huang、邱琦晶
-
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 因董事長 Wilber Huang 兼任本公司經理人職務,及配合公司法第 206 條修 訂,董事邱琦晶為董事長之配偶,亦視為有自身利害關係,故該議案予以迴避,未參與表決,經代理主席徵 詢其餘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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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 年 8 月 11 日董事會
- 議案內容: 董事會討論本公司經理人薪資調整案。
- 利益迴避董事: Wilber Huang、邱琦晶
- 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 因董事長 Wilber Huang 兼任本公司經理人職務,及配合公司法第 206 條修 訂,董事邱琦晶為董事長之配偶,亦視為有自身利害關係,故該議案予以迴避,未參與表決,經代理主席徵 詢其餘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
- 110 年 11 月 10 日董事會
- 議案內容:討論資金貸與德國子公司 Abnova GmbH 額度新台幣 500 萬元案。
- 利益迴避董事: Wilber Huang、邱琦晶
- 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 因董事長 Wilber Huang 兼任 Abnova GmbH 之負責人,及配合公司法第 206 條修訂,董事邱琦晶為董事長之配偶,亦視為有自身利害關係,故該議案予以迴避,未參與表決,經代理主 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
- 110 年 11 月 10 日董事會
- 議案內容:討論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 111 年薪資報酬案、本公司經理人 110 年度年終獎金發放案。
- 利益迴避董事: Wilber Huang、邱琦晶
- 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 因董事長 Wilber Huang 兼任本公司經理人職務,及配合公司法第 206 條修 訂,董事邱琦晶為董事長之配偶,亦視為有自身利害關係,故該議案予以迴避,未參與表決,經代理主席徵 詢其餘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 三、董事會自我評鑑之執行情形
本公司依據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由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成員於受評年度結束後,最近一次例行性 董事會開會前完成績效考核作業(說明如下述),並已將評估結果彙總提報 111 年 3 月 16 日薪資報酬委員會,及 111 年 3 月 16 日董事會,並於法令規定時限前完成向主管機關申報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
- 1.評估範圍: 董事會
- 評估週期: 每年執行一次
- 評估期間: 110.1.1~110.12.31
- 評估方式: 董事會內部自評
- 評估內容: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 控 制等項目。
- 評估結果: 自評結果分數為 92 分,得分最低之構面為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改善計畫:由於 110 年疫情嚴峻 無法安排足夠之董事進修課程,造成董事進修時數較低。將於 111 年安排適當之課程。
- 改善計畫: 由於 110 年疫情嚴峻無法安排足夠之董事進修課程,造成董事進修時數較低。將於 111 年安排適當 之課程。
- 2.評估範圍: 個別董事會成員
- 評估週期: 每年執行一次
- 評估期間: 110.1.1~110.12.31
- 評估方式: 董事成員自評
- 評估內容: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 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項目。
- 評估結果:自評結果分數為 87~97 分,得分最低之構面為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改善計畫: 將加強提升董事會成員對董事會之投入,並減少兼任董監事家數。
- 3.評估範圍: 個別功能性委員會成員
- 評估週期: 每年執行一次
- 評估期間: 110.1.1~110.12.31
- 評估方式: 功能性委員會成員自評
- 評估內容: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 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等項目。
- 評估結果:自評結果分數 92~100 分,得分最低之構面為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改善計畫: 將加強提升功能性委員會委員之出席狀況。 | ||
|---|---|---|
| 四、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與執行情形評估: | ||
| 年度 | 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 | 執行情形評估 |
| 110 年度 | 1.安排專業講師至本公司為董事授課進修至少 | 由於 110 年疫情嚴峻無法安排足夠之董事進 |
| 6 小時,並提供各類課程資訊鼓勵董事踴躍 | 修課程,其中 1 位董事進修 15 小時,6 位董 | |
| 參加,藉以提升董事在其專業領域以外之範 | 事進修 3 小時。 | |
| 圍進修多元化之課程。 | ||
| 2.全體董事親自出席率達 85% | 7 席董事,共 5 席出席率 100%,其中 2 席親 | |
| 自出席率未達 85%。全體董事平均親自出席 | ||
| 率為 86%。 | ||
| 111 年截至 | 1.安排專業講師至本公司為董事授課進修至少 6 | 董事進修課程預計安排於第二季及第三季, |
| 刊印日止 | 小時,並提供各類課程資訊鼓勵董事踴躍參 | 故尚未舉辦。 |
| 加,藉以提升董事在其專業領域以外之範圍進 | ||
| 修多元化之課程。 | ||
| 2.全體董事親自出席率達 85% | 於年報刊印日止共召開 2 次董事會。共有 6 | |
| 席董事出席率 100%,其中 1 席親自出席率未 | ||
| 達 85%。 | ||
| 3.制訂董事會接班計畫 | 預計於第三季完成 |
(二)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內容詳前項其他應記載事項內容之三、董事會自我評鑑之執行情形所述)
(三)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1.本公司最近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4 次(A),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 / A) |
備註 |
|---|---|---|---|---|---|
| 獨立董事 | 林嘉勲 | 4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葉劭德 | 1 | 3 | 25% | |
| 獨立董事 | 蘇錦俊 | 4 | 0 | 100%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 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5 所列事項。
| 召開日期 | 重要決議事項 | 審計委員會決 議結果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 意見之處理 |
|---|---|---|---|
| 110.3.30 第 2 屆第 5 次 |
1.討論本公司 109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2.討論本公司 109 年 10 月至 110 年 2 月資金貸與德國子公司 Abnova GmbH 之變動狀況案。 3.審核簽證會計師報酬案。 4.審議本公司 109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全體出席委員 無異議通過。 |
未有委員提出反對 或保留意見之情事。 |
| 110.5.4 第 2 屆第 6 次 |
1.討論本公司 110 年 3 月資金貸與德國子公司 Abnova GmbH 之變動狀況 案。 2.審議本公司 110 年第 1 季合併財務季報告案。 |
全體出席委員 無異議通過。 |
未有委員提出反對 或保留意見之情事。 |
| 110.8.11 第 2 屆第 7 次 |
1.討論本公司 110 年 3 月至 6 月資金貸與德國子公司 Abnova GmbH 之變 動狀況案。 2.審議本公司 110 年第 2 季合併財務季報告案。 3.追認本公司與關係企業簽訂合約案。 |
全體出席委員 無異議通過。 |
未有委員提出反對 或保留意見之情事。 |
| 110.11.10 第 2 屆第 8 次 |
1.討論本公司 110 年 7 月至 9 月資金貸與德國子公司 Abnova GmbH 之變 動狀況案。 2.討論資金貸與德國子公司 Abnova GmbH 額度新台幣 500 萬元案。 3審議本公司 110 年第 3 季合併財務季報告案。 |
全體出席委員 無異議通過。 |
未有委員提出反對 或保留意見之情事。 |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 無此情形。
-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 形:無此情形。
-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 果等):
- (一)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方式說明:
-
-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每月定期呈送稽核報告及追蹤查核報告給各獨立董事,若獨立董事對於查核內容提出疑 問,立即進行說明及討論。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每年至少舉行一次以上會議,針對稽核作業及內部控制 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持續有效,進行充分溝通及作成紀錄。內部稽核主管亦每次列席董事會報告。
-
- 本公司會計師每年至少一次針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內控之查核情形向獨立董事報告,若法令及國 際會計準則頒布或修訂,致對本公司有重大影響時,對獨立董事進行說明與討論。簽證會計師列席董事會及 審計委員會,當委員有任何疑問時,由會計師提供專業說明。
-
-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3位獨立董事組成,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會計師間,除定期審計委員會外,視需求 得以電子郵件、電話或不定期會議等方式進行連繫,溝通狀況良好。
- (二) 歷次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單獨溝通情形摘要:
| 會議日期 | 溝通主題內容 | 溝通結果 |
|---|---|---|
| 110 年 3 月 30 日 | 年度稽核計畫實際執行情形報告 | 經溝通討論後,獨立董事無意 |
| 討論 109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與 | 見或建議 | |
|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
| 110 年 11 月 10 日 | 年度稽核計畫實際執行情形報告 | 經溝通討論後,獨立董事無意 |
| 討論 111 年度稽核計畫安排 | 見或建議 | |
| (三) 歷次獨立董事與會計師單獨溝通情形摘要: | ||
| 會議日期 | 溝通主題內容 | 溝通結果 |
| 110 年 3 月 30 日 | 針對 109 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向獨立董事提供查 | 獨立董事無意見或建議,並經 |
|---|---|---|
| 核說明及問題回覆 | 董事會審議後,於法令規定期 | |
| 限內申報主管機關 | ||
| 110 年 5 月 4 日 | 針對 110 年第 1 季合併財務報表,向獨立董事提供核閱 | 獨立董事無意見或建議,並報 |
| 說明及問題回覆 | 告董事會後,於法令規定期限 | |
| 內申報主管機關 | ||
| 110 年 8 月 11 日 | 1. 針對 110 年第 2 季合併財務報表,向獨立董事提供核 | 獨立董事無意見或建議,並報 |
| 閱說明及問題回覆 | 告董事會後,於法令規定期限 | |
| 2. 針對投資設立美國公司 Citil Pharma Incorporated | 內申報主管機關 | |
| 之評估。 | ||
| 110 年 11 月 10 日 | 針對 110 年第 3 季合併財務報表,向獨立董事提供核閱 | 獨立董事無意見或建議,並報 |
| 說明及問題回覆 | 告董事會後,於法令規定期限 | |
| 內申報主管機關 |
2.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不適用)
(四)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運 作 情 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評 估 項 目 | 是 否 | 摘 要 說 明 | 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 情形及原因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 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本公司已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揭露於公開資訊觀 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
尚無重大差 異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尚無重大差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 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 (一)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有股務相關作業程序,並遵循程序執 行。 |
異 |
|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 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 (二)部份董事即為主要股東,本公司也充分掌握實際控制公司 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
|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 管及防火牆機制? |
| (三)本公司關係企業的業務及財務會計皆獨立運作,本公司並 訂有「集團企業、特定公司與關係人交易管理辦法」、「子 公司之監督與管理辦法」等規範,確實執行風險控管及防 火牆機制。 |
|
|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 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 (四)本公司已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等規範,確 實告知公司內部人應嚴格遵循,不得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 訊買賣有價證券。另不定期對內部人宣導相關法令規定及 常見缺失,以提升內部人對於證券交易之注意。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 (一)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 及落實執行? |
| (一)本公司已訂定「董事選任程序」,說明董事會成員組成多 元化的方針,並在「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訂定董 事會成員多元化標準,及整體董事會應具備之能力。本公 司董事會成員涵蓋生技、醫學、財務管理、會計、經營管 理等各領域之專業人士,實際達到多元化之宗旨。 本公司董事會之多元化政策、具體多元化管理目標及達 成情形,其詳細資料請見 4.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第 15 頁) |
尚無重大差 異 |
|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 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 會? |
| (二)本公司已於 106 年董事改選時,自願設置審計委員會,未 來會視實際營運需求,評估設置其他功能性委員會之必要 性。 |
評估中 |
|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 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 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 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 (三)本公司依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由董事會及功能性 委員會成員於受評年度結束後,最近一次例行性董事會開 會前完成績效考核作業,110年度考核結果已呈111年3月 16日薪資報酬委員會及111年3月16日董事會審議,並於 法令規定時限前向主管機關申報。績效考核結果並作為本 公司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候選提名之參考依據。 1.評估範圍: 董事會 評估週期: 每年執行一次 評估期間: 111.1.1~110.12.31 評估方式: 董事會內部自評 評估內容: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 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之選任及 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項目。 評估結果: 自評結果分數為 92 分,得分最低之構面為 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改善計畫: 由於 110 年疫情嚴峻無法安排足夠之董事 進修課程,造成董事進修時數較低。將於 111 年安排適當之課程。 2.評估範圍: 個別董事會成員 |
尚無重大差 異 |
| 評估週期: 每年執行一次 評估期間: 110.1.1~110.12.31 |
| 運 作 情 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治理實 | |||
| 評 估 項 目 | 是 否 | 摘 要 說 明 | 務守則差異 |
| 情形及原因 | |||
| 評估方式: 董事成員自評 | |||
| 評估內容: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 | |||
| 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 | |||
| 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項 | |||
| 目。 | |||
| 評估結果:自評結果分數為 87~97 分,得分最低之構面 | |||
| 為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 改善計畫: 將加強對董事會之投入並減少兼任董監事 |
|||
| 家數。 | |||
| 3.評估範圍: 個別功能性委員會成員 | |||
| 評估週期: 每年執行一次 | |||
| 評估期間: 110.1.1~110.12.31 | |||
| 評估方式: 功能性委員會成員自評 | |||
| 評估內容: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 | |||
| 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 | |||
| 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等項目。 | |||
| 評估結果:自評結果分數 92~100 分,得分最低之構面 | |||
| 為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 改善計畫:將加強提升功能性委員會委員之出席狀況。 | |||
|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 (四)本公司之簽證會計師為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許淑 | 尚無重大差 |
| 敏及郭柔蘭會計師,審計委員會每年定期藉以下事項評估 | 異 | ||
| 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並向董事會報告評估之結 | |||
| 果。 | |||
| 1.會計師完成年度獨立性暨風險管理政策遵循聲明書。 | |||
| 2.會計師之專業資格及預計提供之服務內容、公費。 | |||
| 審核程序首先由本公司股務單位確認簽證會計師並未持 | |||
| 有本公司股份,且未兼任本公司任何職務,並取得安侯 | |||
| 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簽證會計師之角色、責任 | |||
| 及獨立性聲明書」,由111.3.16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 | |||
| 提送董事會,於111.3.16董事會審核確認簽證會計師符 | |||
| 合獨立性,且其專業資格及所提供之服務亦符合適任性。 |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 | | 本公司由董事長室特助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其具備財務 | 尚無重大差 |
| 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 | 會計專長,並擁有上市櫃公司稽核、股務議事作業經歷十餘 | 異 | |
| 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 | 年,主要執行之包含下述項目: | ||
| 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 | 1.依法辦理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及股東會之會議 | ||
| 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 | 相關事宜。 | ||
| 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2.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 ||
| 3.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 |||
| 4.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 |||
| 5.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 |||
| 6.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 | |||
| 本公司未來將視營運需求配置公司治理主管。 | |||
| 與上市上櫃 | |||||
|---|---|---|---|---|---|
| 評 估 項 目 | 是 否 | 摘 要 說 明 | 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 情形及原因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 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 |
| 本公司與各利害關係人建立透明且有效的溝通管道,藉由即 時了解及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的議題,持續改善公司相關 |
尚無重大差 異 |
||
| 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 | 政策及制度。本公司透過了解各部門業務範圍中所接觸的對 | ||||
| 象類別,鑑別出本公司主要利害關係人為 1.政府與主管機 | |||||
| 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關、2.客戶、3.供應商、4.投資人以及 5.員工。本公司定期將 | ||||
| 與各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提報董事會,以下與各利害關係人 | |||||
| 之溝通情形內容,已於 110 年 11 月 10 日董事會中報告。 | |||||
| 1.利害關係人身份: 政府與主管機關 | |||||
| 關注議題 | 溝通管道 | 回應方式及溝通頻率 | |||
| 法規遵循 | 設置聯絡窗口 | 各項業務設置聯絡窗口,與主管 | |||
| 公司治理 | 政府公文 | 機關維持良好互動,並主動了解 | |||
| 風險管理 | 法規宣導會/座 | 最新法規,即時因應調整公司制 | |||
| 談會 | 度(不定期) | ||||
| 配合主管機關各項監理、審查作 業(定期及不定期) |
|||||
| 於主管機關函文期限內,配合辦 | |||||
| 理要求事項(不定期) | |||||
| 2.利害關係人身份: 客戶 | |||||
| 關注議題 產品/服務品 |
溝通管道 專屬客服/技術 |
回應方式及溝通頻率 提供客戶申訴信箱,由專人處理 |
|||
| 質 | 支援課 | 回覆客戶問題(不定期) | |||
| 行銷方案 | 公司網站 | 公司網站持續更新產品資訊及 | |||
| 客戶滿意度 | 客戶滿意度問 | 促銷宣傳(不定期) | |||
| 客戶權益保 | 卷 | 依據客訴結案報告定期分析(每 | |||
| 護 | 個資保護政策 | 月) | |||
| 定期蒐集、分析客戶滿意度問卷 | |||||
| 結果,了解客戶需求(每半年) | |||||
| 訂定個人資料保護工作準則,保 | |||||
| 障客戶隱私及權益(不定期) | |||||
| 3.利害關係人身份: 供應商 | |||||
| 關注議題 | 溝通管道 | 回應方式及溝通頻率 | |||
| 供應鏈管理 供應商關 |
採購課 採購合約 |
設置採購部門,與供應商進行日 常聯繫、評鑑業務處理(不定期) |
|||
| 係維護 | 供應商評鑑 | 供應商分級制度,重要供應商簽 | |||
| 定採購合約(不定期) | |||||
| 定期執行供應商評鑑,確保供應 | |||||
| 商產品及服務品質(每半年) | |||||
| 4.利害關係人身份: 投資人 | |||||
| 關注議題 | 溝通管道 | 回應方式及溝通頻率 | |||
| 股東權益 公司治理 |
發言人/代理發 言人 |
委任凱基證券股代處理股務相 關事宜(不定期) |
|||
| 永續經營 | 公司網站 | 設置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投資 | |||
| 企業形象 | 股東會 | 人信箱回應投資人關切議題 | |||
| 法人說明會 | (不定期) | ||||
| 公司資訊觀測 | 召開股東常會(每年) | ||||
| 站 | 召開法人說明會,說明財務業務 | ||||
| 狀況及未來展望(至少每年 1 次) | |||||
| 公司財務業務及重要資訊揭露 | |||||
| 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定期及不定 | |||||
| 期) | |||||
| 運 作 情 形 與上市上櫃 |
|||||
|---|---|---|---|---|---|
| 評 估 項 目 | 是 否 | 摘 要 說 明 | 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 情形及原因 |
||
| 5. 利害關係人身份: 員工 關注議題 溝通管道 回應方式及溝通頻率 勞資關係 勞資會議 公司制訂工作規則及人事相關 員工薪酬 員工申訴信箱 辦法以供遵循,定期召開勞資會 與福利 薪酬委員會/人 議(每季) 人才培育 資部 設置暢通管道供員工表達建議 內部網站/公布 及申訴(不定期) 就業環境 安全衛生 欄 定期執行績效考核(每半年) 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提供員工 各項補助、每年免費健康檢查、 舉辦各項活動(不定期) 提供員工內部訓練課程(每月)及 視需求提供外部訓練課程(不定 期)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 務? |
| 本公司委託凱基證券(股)公司為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東會相 關事務。 異 |
尚無重大差 | ||
| 七、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 理資訊?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 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 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 置公司網站等)?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 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 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 份營運情形? |
|
| (一)本公司已架設網站(http://www.abnova.com),並於公司網 站上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提供本公司財務業務及公司治 異 理等相關資訊供查詢。 (二)本公司備有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資料蒐集、揭露, 並落實發言人制度為對外溝通之橋樑,若本公司有召開法 說會時,則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本公司網站揭露 相關資訊。 (三)公司係在法令規定時限內,惟尚未提前於會計年度終了後 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 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尚無重大差 |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 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 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 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 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 (一)員工權益、僱員關懷: 本公司設有職工福利委員會不定期舉辦各項活動(ex:春 異 酒、部門聚餐等)慰勞員工、提供三節禮品(券)、各項津貼 補助;依法提撥退休金;為員工投保並每年舉辦 1 次免費 健康檢查;提供免費咖啡、飲品;有關勞資關係之規定措 施均依據相關法令辦理,實施情形良好。 (二)投資者關係: 本公司每年依法召開股東會,並設有發言人制度處理投資 人相關事宜。本公司亦依據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相關資訊 公告申報作業,並於本公司網站設置投資人專區,提供意 見交流管道。 (三)供應商關係: 本公司訂有「供應商管理程序」及「採購管理程序」,慎 選合作對象及供應商注重採購品質的穩定性及價格的合 理性,與供應商間建立長期合作關係,互信互利,追求雙 贏。 (四)利害關係人之權利: 本公司與往來銀行、客戶及利害關係人間均保持暢通之溝 通管道及良好之合作關係,並維護其應有之權利。 (五)董事進修之情形: 本公司董事定期參加公司治理與法令相關之進修課程, 110 年度董事進修情形如下: |
尚無重大差 |
| 運 作 情 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評 估 項 目 | 公司治理實 | ||||
| 是 否 | 摘 要 說 明 | 務守則差異 | |||
| 情形及原因 | |||||
| 進修董事名單 | 訓練單位 | 課程名稱 | |||
| Wilber Huang、 | 財團法人中華 | 公司重大資訊揭露 | |||
| 昆睦投資( 股)公 司 | 公司治理協會 | 與董監責任(3 小時) | |||
| 代表人:邱琦晶、 | |||||
| 容浩投資( 股)公 司 | |||||
| 代表人:陳芳雯、中 | |||||
| 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代表人:陳岳宏、 |
|||||
| 、林嘉勲、葉劭德、 | |||||
| 蘇錦俊 | |||||
| 林嘉勲 | 財團法人中華民 | 後疫情時代集團稅 | |||
| 國證券暨期貨市 | 務管理趨勢(3 小時) | ||||
| 場發展基金會 | |||||
| 林嘉勲 | 財團法人中華民 | 後疫情時代與中美 | |||
| 國證券暨期貨市 | 貿易戰下的資安價 | ||||
| 場發展基金會 | 值(3 小時) | ||||
| 林嘉勲 | 台灣上市櫃公司 | 台灣產業併購與轉型 | |||
| 協會 | 創新(2 小時) | ||||
| 林嘉勲 | 台灣上市櫃公司 | 台灣瞻前顧後 50 |
|||
| 協會 | 年:人才培育與災害 | ||||
| 防治(2 小時) | |||||
| 林嘉勲 | 台灣上市櫃公司 | 後疫情時代台灣的 | |||
| 協會 | 經濟發展與未來展 | ||||
| 望(2 小時) | |||||
| (六)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 | 本公司訂有內部控制制度及各項管理辦法,做為執行單位 | ||||
| 執行業務時之風險控管及風險衡量標準,執行情形良好。 | |||||
| (七)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 | |||||
| 本公司編制有客服課及技術支援課,充分了解客戶需求並 | |||||
| 提供相關服務與協助,以追求客戶滿意為最大目標。 | |||||
| (八)公司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 | |||||
| 本公司自 100 年 6 月起即持續投保董事責任保險(含經理 | |||||
| 人),本年度保額為新台幣 9,600 萬元,於 110.7.7 董事會 | |||||
| 報告責任保險之承保對象、金額、範圍、期間、保費等資 | |||||
| 訊,該保單於年報刊印日止尚未到期。 |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 強事項與措施。(未列入受評公司者無需填列) |
|||||
| 本公司 109 年度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中,尚未建置資訊安全管理之具體架構及方案,已於 110 年度完成改善,並於 110 年 5 月 4 | |||||
| 日董事會中報告資訊安全管理之執行狀況,亦揭露於本公司網站。 | |||||
| 本公司 109 年度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中,尚未說明與各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已於 110 年度完成改善,並於 110 年 11 月 10 日董 | |||||
| 事會中報告與各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亦揭露於本公司網站。 | |||||
| 本公司 109 年度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中,尚未說明智慧財產管理情形,已於 110 年度完成改善,並於 110 年 11 月 10 日董事會中 | |||||
| 報告智慧財產管理情形,亦揭露於本公司網站。 本公司最近年度(110 年度)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中,尚未全體董事皆完成進修時數,於 111 年度將加強安排董事進修事宜。 |
本公司最近年度(110 年度)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中,尚未上傳英文版年報、英文版股東會開會通知、英文版財務報告;本公司擬審慎 評估作業人力及成本,於符合可行性之情況下,將優先改善之。
(五)公司如有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係由本公司 3 位獨立董事所組成,其相關工作年資、專業資格與經驗及獨立性情形, 請參閱第 14 頁附表-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相關內容。
(2)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一、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 3 人。
二、本屆委員任期:109 年 7 月 1 日至 112 年 6 月 16 日,最近年度(110 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3 次(A), 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 |
備註 |
|---|---|---|---|---|---|
| 召集人 | 林嘉勲 | 3 | 0 | 100% | |
| 委 員 |
葉劭德 | 1 | 2 | 33.33% | |
| 委 員 |
蘇錦俊 | 3 | 0 | 100%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 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此情 形。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 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六)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 ||||||
|---|---|---|---|---|---|---|
| 推動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 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 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 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
| 動單位。 | 要時提供專業建議做為調整之參考。 | 本公司已成立之永續發展委員會由董事長為首,與 多位不同專業領域之經理人組成,共同規畫公司短 中長期計畫及永續發展藍圖,並由董事長室做為推 永續發展委員會擔任跨部門溝通及策劃角色,主要 任務為辨識經營風險及利害關係人所關注之永續 發展議題,並分析公司所擁有的資源及人力,優先 投入迫切且重要之方案,依重要性原則對營運相關 之環境、社會、公司治理等議題進行風險評估並討 論因應方案,同時定期追蹤及檢討執行狀況, 永續發展委員會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本公 司於110年5月4日向董事會報告推動永續發展(企 業社會責任)之推動計畫及具體執行績效,董事會 聽取報告並持續關心計畫之可行性及必要性,在需 |
尚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 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 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 策略? |
| 及中國子公司。 | 風險控管及監督事宜。 經評估後,重大之議題及說明如下: |
本揭露資料涵蓋110年1月至12月間在之永續經營 執行狀況,風險評估邊界以本公司為主,包含日本 永續發展委員會依據法規、與內部關係人溝通之關 注議題及文獻探討,評估出具重大性的永續發展議 題,並於110年11月10日董事會通過「風險管理政 策與程序」,以供遵循進行風險辨識、風險評估、 |
尚無重大差異 | |
| 議題 環境 |
風險評估 環境衝擊及 管理 |
說明 1.本公司青埔廠之生產 環境及製程取得 ISO9001、ISO13485 認證,內湖廠經GMP 認證通過,內部有各 項環境相關管理辦法 供遵循。 2.本公司設置環安部由 專人管理環安、環 保、勞安等作業,並 定期進行消防、逃生 演練與教育宣導,提 供員工健康安全的工 作環境。 3.本公司定期盤查溫室 氣體排放量(CO2)及 用電量、用水量、廢 棄物產出量等,持續 執行節能減碳政策, 並遵循各項環境相關 法規,定期執行申報 |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 |||||
|---|---|---|---|---|---|---|
| 推動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單位查核落實狀況。 | ||||||
| 社會 | 產品安全 | 1.本公司嚴格遵循各國 | ||||
| 貿易相關法令、智慧 | ||||||
| 財產管理相關法令、 | ||||||
| 進出口管制相關法令 | ||||||
| 等,各項出口產品亦 | ||||||
| 符合當地標準,確保 | ||||||
| 各項產品、服務符合 | ||||||
| 法令規範。 | ||||||
| 2.本公司設置客服課及 | ||||||
| 技術支援課,提供客 | ||||||
| 戶專業諮詢及售後服 | ||||||
| 務,重視客戶滿意 | ||||||
| 度。 | ||||||
| 公司治 | 法令遵循 | 1.本公司已訂有「永續 | ||||
| 理 | 強化董事職 能 |
經營實務守則」及相 關作業辦法來推行永 |
||||
| 利害關係人 | 續經營與檢討實施成 | |||||
| 溝通 | 效。人事相關規章、 | |||||
| 薪資報酬政策符合產 | ||||||
| 業合理水準,員工績 | ||||||
| 效考核與永續經營政 | ||||||
| 策相結合,並訂有「獎 | ||||||
| 懲辦法」以供遵循。 | ||||||
| 2. 本公司設置有法務 | ||||||
| 室、品保稽核認證 | ||||||
| 部、稽核室提供法令 | ||||||
| 相關諮詢,及定期查 | ||||||
| 核是否確實遵循各項 | ||||||
| 營運相關法規及辦 | ||||||
| 法。 3.本公司為董事(含經 |
||||||
| 理人)投保責任保險, | ||||||
| 110年度保額為新台 | ||||||
| 幣9,600萬元,於110 | ||||||
| 年7月7日董事會報告 | ||||||
| 責任保險之承保對 | ||||||
| 象、金額、範圍、期 | ||||||
| 間、保費等資訊。 | ||||||
| 4.本公司為董事安排各 | ||||||
| 類型進修課程,並不 | ||||||
| 定期提供最新法令修 | ||||||
| 訂資訊或宣導事項。 | ||||||
| 5.本公司於公司網站提 | ||||||
| 供各利害關係人溝通 | ||||||
| 管道及檢舉辦法,並 | ||||||
| 設置發言人負責對外 | ||||||
| 發言。 | ||||||
| 三、環境議題 (一)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 |
| (一)本公司為生技醫療業,以依據產業特性建置相 | 尚無重大差異 | |||
| 管理制度? | 關環境管理制度,訂有「經營環境評估管理程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 ||||||
|---|---|---|---|---|---|---|
| 推動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序」、「製造作業環境管理程序」、「GMP設 | ||||||
| 施與環境管理規範」等相關規範以供遵循,有 | ||||||
| 效預防避免環境汙染。 | ||||||
| (二)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能源使用效率 | | (二)本公司致力宣導節約能源,鼓勵員工減少非必 | ||||
| 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要之能源浪費,並推行資源回收分類、回收廢 | |||||
| 紙及包材再利用及盡可能使用環保材質之產品 | ||||||
|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 | 等,以加強環保作為,減少對地球生態之破壞。 | |||||
| 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相關之因應 | | (三)氣候變遷可能造成全球資源短缺、運輸受阻或 | ||||
| 措施? | 生存環境受影響等風險,可能造成企業營運成 | |||||
| 本增加,本公司長期與多家航空貨運保持良好 | ||||||
| 合作關係,並採取提升資源利用率等方式做為 | ||||||
| 因應措施。 | ||||||
| 因應國際重視氣候變遷之趨勢,由專責環安部 | ||||||
| 門隨時注意環境法規是否修訂,即時更新本公 | ||||||
| 司作業辦法及程序,以確保符合法令規定。 | ||||||
|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 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溫室 |
| (四)本公司於特定廠區裝置二氧化碳感應裝置,監 | 測二氧化碳濃度,全公司執行空調溫度管制、 | |||
| 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 | 各項機器設定省電模式、定期檢討用水用電狀 | |||||
| 政策? | 況,致力於節約各項資源等,以落實節能減碳 | |||||
| 及溫室氣體減量。本公司以減少廢棄物及廢物 | ||||||
| 再利用為目標,藉由製程、包裝改善等管理措 | ||||||
| 施,落實減少製造廢棄物。 | ||||||
| 最近兩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 | ||||||
| 總重量統計如下: | ||||||
| 109年度 | 110年度 | |||||
| 溫室氣體排 | 946,978kg | 941,928kg | ||||
| 放量(CO2 ) |
(註) | (註) | ||||
| 用水量 | 6,064度 | 6,058度 | ||||
| 廢棄物 | 5.38公噸 | 6.05公噸 | ||||
| (註) 經營運邊界設定之排放源鑑別,本公司溫 | ||||||
| 室氣體屬於其他間接排放:針對由公司其 | ||||||
| 他活動所產生的間接排放。因本公司尚無 | ||||||
| 需由專業機構查證,本資訊係由水電費帳 | ||||||
| 單度數估算。 | ||||||
| 四、社會議題 | 尚無重大差異 | |||||
|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 | | (一)本公司遵守相關勞動基準法、兩性工作平等法 | ||||
| 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等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並制定工作規則與人 | |||||
| 法權益。 | 事相關管理辦法,強調員工人權並保障員工合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 | | (二)本公司實現性別平等,男女有平等薪酬條件及 | ||||
| (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 | 晉升機會,其中女性經理人達44.4%,本公司 | |||||
| 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重視員工權利及福利,員工福利措施如下: | |||||
| 本公司休假除依據法令規定外,特別提供員工 | ||||||
| 優於勞基法之每年3天不扣薪病假。 | ||||||
| 本公司設置有福委會不定期舉辦各項活動、提 | ||||||
| 供節慶禮金/禮品及提供多項津貼補助。 本公司提供免費咖啡及飲品。 |
||||||
| 本公司每年安排1次員工免費健康檢查。 | ||||||
| 本公司提供員工團體保險。 | ||||||
| 疫情嚴峻期間本公司提供員工COVID-19快 | ||||||
| 篩檢查、消毒酒精、抗菌洗手液等,提供高規 | ||||||
| 格安全防護。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 ||||
|---|---|---|---|---|
| 推動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本公司提供新進人員教育訓練,在職人員每月 | ||||
| 至少1場內部/外部訓練,不定期法令資訊、衛 | ||||
| 教知識分享等,重視人才培養與專業提升。 | ||||
| 本公司已制訂政策,將經營績效及成果適當反 | ||||
| 映在員工薪酬: | ||||
| 於本公司工作規則,若本公司年度終了結算後 | ||||
| 有盈餘,於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公 | ||||
| 積後,視實際狀況於農曆春節前,發予之獎 金。 |
||||
| 於本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條規定:「本公司年度 | ||||
| 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 | ||||
| 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不低於 | ||||
| 1%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3%為董事酬勞。」 | ||||
| 110年度實際提撥比率約3.97%。 | ||||
| 每年定期執行2次員工績效考核作業,並考量 | ||||
| 公司營運狀況、員工工作表現等,評估是否進 | ||||
|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 | | 行調薪及個別調整幅度。 (三)職業安全衛生政策: |
||
| 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本公司辦公室及廠區設計皆符合消防及勞安相 | |||
| 關規定,並定期進行消毒、清洗,另由廠商檢 | ||||
| 測二氧化碳濃度,本公司遵循職業安全衛生法 | ||||
| 規,推動職場安全文化,於110年人員職災案 | ||||
| 件為0件。確實達到無職災傷害之目標。 | ||||
| 消防安全訓練執行情形: | ||||
| 本公司青埔廠每年由環安部安排消防及逃生演 | ||||
| 練,於110年度實際舉辦消防訓練人次為29 | ||||
| 人,每人均訓練4小時,總訓練時數共116小 | ||||
| 時,台北總公司亦配合大樓管委會每季進行消 | ||||
| 防檢查及演練。 | ||||
| 設施安全管理: | ||||
| 本公司設置有環安部,於製程使用之毒化物依 | ||||
| 據毒化物運作申報管理作業辦理,儲存於上鎖 | ||||
| 之毒化物儲存櫃,並依據規定領用及申報,落 | ||||
| 實使用安全。本公司110年申報使用之毒化物 | ||||
| 數量為: 三氯甲烷使用 0.2128 公斤 |
||||
| 甲醯胺使用 0.07776 公斤 | ||||
| 本公司製程及研發使用之設備,依據重要性分 | ||||
| 級進行定期維護、檢查,並有詳細操作手冊, | ||||
| 確保使用安全。並由內部稽核單位每年進行稽 | ||||
| 查。本公司於110年委外執行2次工廠環境監測 | ||||
| 查核,時間為'110年7月22日及110年12月21 | ||||
| 日,監測結果並無發生重大缺失及異常事項。 | ||||
| 公司驗證情形: | ||||
| 本公司產品及製程經ISO9001、ISO13485、內 | ||||
| 湖廠產品經GMP認證通過。 | ||||
| (四)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 | | (四)本公司訂有「教育訓練管理程序」安排進行新 | ||
| 展培訓計畫? | 進員工訓練,加速了解公司各項規定及該職務 | |||
| 所需技能,在職期間依據職務屬性需求安排內 部持續訓練。 |
||||
| 110年度本公司開設包含生物技術、製程管理、 | ||||
| 財會知識、法令宣導等各類型課程,提供員工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 ||||
|---|---|---|---|---|
| 推動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持續學習成長及強化專業技能之管道,110年 | ||||
| 度共開設24堂內部訓練課程,參加人員為212 | ||||
| 人次,課程總時數為49.5小時。 | ||||
| 依據法令規定或職務需要(ex:勞安、會計、稽核 | ||||
| 等),亦可申請參加外部教育訓練,有效培養員 | ||||
| 工專業能力,並提高其生涯發展利基。 | ||||
| (五)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 | | (五)本公司之各項產品於行銷及標示皆遵循國內及 | ||
| 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 | 銷售當地國家之相關法規規定,並遵循個資法 | |||
| 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 | 保護客戶隱私,本公司已制訂保護消費者權益 | |||
| 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 政策,並特別設置客服部門及技術支援部門, | |||
| 協助客戶迅速解決問題、提供專業諮詢服務, | ||||
| 亦於公司網站-利害關係人專區提供隨時可溝 | ||||
| 通、反映意見之管道,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 ||||
| (六)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 | | (六)本公司訂有「供應商管理程序」及「採購管理 | ||
| 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 | 程序」,遴選合格供應商時,會要求供應商應 | |||
| 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 重視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審慎 | |||
| 評估廠商之專業、誠信及過去有無影響環境與 | ||||
| 社會之事件,重視誠信經營面向之期待。 | ||||
| 本公司110年合作之供應商100%符合供應商遴 | ||||
| 選標準,供應商依據業務類別取得ISO或其他 | ||||
| 認證,並遵守供應商行為準則或合約規定。 | ||||
| 本公司每半年進行重要供應商評鑑,於110年度 | ||||
| 供應商評鑑結果如下: | ||||
| 原物料/產品類供應商共70家,全數結果良 | ||||
| 好,無不及格或待觀察之供應商。 | ||||
| 醫療器材產品之一級及二級原物料類供應商 | ||||
| 共13家,全數結果良好,無不及格或待觀察 | ||||
| 之供應商。 | ||||
| 固定資產類供應商共2家,全數結果良好,無 | ||||
| 不及格或待觀察之供應商 | ||||
| 設施工程類供應商共15家,全數結果良好, | ||||
| 無不及格或待觀察之供應商 | ||||
| 服務類供應商共37家,全數結果良好,無不 | ||||
| 及格或待觀察之供應商。 | ||||
| 本公司稽核每年執行供應商管理作業之查核, | ||||
| 確認供應商之遴選及管理是否符合規定。本公 | ||||
| 司採購單位透過不同形式的溝通,並視需求提 | ||||
| 供適切之教育訓練、品管訓練,以確保供應商 | ||||
| 之品質/服務符合本公司需求、準時交貨,進而 | ||||
| 達到供給與需求雙贏之合作關係。 | ||||
|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 | | 本公司尚未需編製永續報告書,本公司已於公司網 | 尚無重大差異,本 | |
| 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 | 站、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年報等處揭露具攸關性及可 | 公司尚未需編製永 | ||
| 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 | 靠性之永續經營相關資訊,以供查詢。 | 續報告書。 | ||
| 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 | ||||
| 見? | ||||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 ||||
| 本公司已訂有「永續發展實務守則」,運作皆依據守則及相關規定確實辦理,尚無重大差異之情事。 | ||||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 | ||||
| 檢驗局(FDA)等機構之許可執照。 | 本公司產品及製程經ISO9001、ISO13485、內湖廠產品經GMP認證通過,另依據個別產品之需求,申請各國食品與藥品 |
(七)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公 | ||||
|---|---|---|---|---|
| 運作情形 | 司誠信經營守 | |||
| 評 估 項 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則差異情形及 |
| 原因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尚無重大差異 | |||
|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 | | (一)本公司已於104年3月27日訂定「誠信經營作 | ||
| 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 | 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且於106年3月29日及 | |||
| 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 | 109年3月26日因應法令修訂及公司營運需求 | |||
| 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案,並於當年度股東 | |||
| 常會報告,且已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 | ||||
| 公司網站,明確規定誠信並遵守法令的承諾 | ||||
| 及作法,董事會與管理階層亦積極落實督導 | ||||
| 之責。 | ||||
|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 | | (二)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 ||
| 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 | 以供遵循,明定禁止提供或收受不正當利 | |||
| 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 | 益、提供或承諾任何疏通費、提供非法政治 | |||
| 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 | 獻金、變相行賄、從事不公平競爭行為產品 | |||
| 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 第二 | 或服務損害利害關係人、內線交易等行為違 | |||
| 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反者依據「獎懲辦法」處理之。 | |||
|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 | | (三)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 ||
| 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 | 及「道德行為準則」,對於具較高不誠信行 | |||
| 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 | 為風險之營業活動,除了強調誠信經營的企 | |||
| 前揭方案? | 業文化外,相關職務會進行輪調,且設置利 | |||
| 害關係人信箱可供檢舉申訴,以防範不誠信 | ||||
| 行為的發生。「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 | ||||
| 南」及「道德行為準則」皆配合法令修訂或 | ||||
| 公司營運需求持續檢討修正。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 尚無重大差異 | |||
|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 | | (一)本公司訂有「供應商管理程序」及「採購管 | ||
| 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 | 理程序」慎選合作對象及供應商,避免與不 | |||
| 信行為條款? | 誠信者有交易往來,視必要性與交易對象簽 | |||
| 訂含誠信條款之契約,並透過合約或相關商 | ||||
| 業約定明訂雙方權利義務與交易條件。 | ||||
|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 | | (二)本公司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 ||
| 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 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 |
規定,指定本公司董事長室為推動誠信經營 之專責單位。於110.11.10董事會報告誠信經 |
|||
| 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 | |||
| 形:1.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 | ||||
| 指南」以供遵循2.內部組織設置監督管理機 | ||||
| 制,並對員工及內部人持續宣導並防範各種 | ||||
| 不誠信行為3.於110年度各利害關係人信箱 | ||||
| 並未接獲檢舉信件4.已要求本公司董事及經 | ||||
| 理人簽署遵循誠信經營政策之聲明書。 | ||||
|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 | | (三)本公司設有利害關係人信箱,提供內外在暢 | ||
| 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通之申訴與檢舉管道並落實執行。本公司訂 | |||
| 定之「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道 | ||||
| 德行為準則」已明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並 | ||||
| 要求員工及利害關係人落實執行,本公司董 | ||||
| 事會所提議案,當與董事有利害關係者皆已 | ||||
| 落實利益迴避。 | ||||
|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 | | (四)本公司對於可能有較高風險之營業活動或作 | ||
| 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 | 業程序,於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 | |||
| 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 | 辦法均建立嚴謹有效之管控點,每年度依據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 | |||
|---|---|---|---|---|
| 司誠信經營守 | ||||
| 評 估 項 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則差異情形及 |
| 原因 | ||||
| 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 | 風險評估,安排年度稽核計畫,並由內部稽 | |||
| 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 | 核人員進行查核及各單位自行評估作業,以 | |||
| 師執行查核? | 確保制度之設計是否合宜及執行是否確實。 | |||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 | | (五)公司除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部教育訓練宣 | ||
| 教育訓練? | 導外,亦不定期派員參加外部所舉行之座談 | |||
| 會,以強化誠信經營之概念。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 尚無重大差異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 | | (一)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 ||
| 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 | 及「道德行為準則」,並建立便利及保密的 | |||
| 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檢舉管道,並指派獨立的專人擔任受理人員。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 | | (二)本公司訂有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 | ||
| 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 | 序及相關保密機制,110年共受理外部檢舉及 | |||
| 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 員工檢舉案件為0件,尚無發生重大不誠信行 | |||
|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 | | 為之情事。 (三)檢舉案件是採取保密處理的機制,確保檢舉 |
||
| 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人之安全,110年共受理外部檢舉及員工檢舉 | |||
| 案件為0件,尚無發生重大不誠信行為之情 | ||||
| 事。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尚無重大差異 | |||
|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 | 本公司已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相 | ||
| 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 | 關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以供查詢。 | |||
| 效?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 ||||
| 本公司已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道德行為準則」,運作皆依據相關規定確實辦理,尚無重大差 | ||||
| 異之情事。 | ||||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 ||||
| 本公司依據營運需求,持續檢討修正本公司之「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前述瓣法持續因應政府法令或公 | ||||
| 司營運需求進行修訂,最近一次修訂於109.3.26審計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決議後公告,以供管理階層及全體員工遵 | ||||
| 循,並已於本公司109年股東常會報告。 |
(八)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
本公司已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可於本公司網站 (http://www.abnova.com) 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進行查詢。
(九)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無。
(十)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1.內部控制聲明書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111年 3 月 16 日
本公司民國 110 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評估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 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 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 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 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 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 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 3.控制作業,4.資訊與溝通,及 5.監督作業。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 則」之規定。
-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
-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的內部控制制度﹙含對子公司之監督 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報導係屬可靠、及時、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 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 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 111 年 3 月 16 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 7 人中,無人持反對意見,均同意本 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2.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無此情形。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 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無此情形。
(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 日期 | 項次 | 重要決議 | 決議事項之執行情形 |
|---|---|---|---|
| 110.7.7 | 1. | 承認本公司 109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 | 承認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
| (註) | 報表案。 | 其中全年合併營收為新台幣456,449千 | |
| 元,稅後淨利約為新台幣36,526千元, | |||
| 每股盈餘為新台幣0.6元。 | |||
| 2. | 承認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配案。 | 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6元。訂定 | |
| 110年7月28日為除息基準日,並於110 | |||
| 年8月6日發放現金股利。 | |||
| 3. | 討論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已公告以供遵循,並揭露於公開資訊觀 | ||
| 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 |||
| 4. | 討論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修訂案。 | 已公告以供遵循。 |
1. 股東會中出席股東決議通過事項及執行情形
註: 因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公開發行公 司自 110 年 5 月 24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一律停止召開股東會,本公司原訂 110 年 6 月 18 日召開之 110 年股東常會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延至 110 年 7 月 7 日召開。
2.董事會:
| 日期 | 項次 | 重要決議 |
|---|---|---|
| 1. | 討論本公司 109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
| 2. | 討論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及「董事選任程序」修訂案。 | |
| 3. | 討論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案。 | |
| 4. | 討論本公司 109 年 10 月至 110 年 2 月資金貸與德國子公司 Abnova GmbH 之變 | |
| 動狀況案。 | ||
| 110.3.30 | 5. | 討論審核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案。 |
| 6. | 討論審核簽證會計師報酬案 。 | |
| 7. | 討論本公司 109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 |
| 8. | 討論公司 109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
| 9. | 討論本公司 109 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10. | 討論訂定召開本公司 110 年股東常會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等內容案。 | |
| 110.5.4 | 1. | 討論本公司 110 年 3 月資金貸與德國子公司 Abnova GmbH 之變動狀況案。 |
| 110.5.31 | 1. | 討論本公司 110 年股東常會日期異動案。 |
| 110.7.7 | 1. | 討論訂定本公司 109 年度除息基準日及現金股利發放日期案。 |
| 2. | 討論本公司短期借款額度到期續約案。 | |
| 110.8.11 | 1. | 討論本公司 110 年 4 月至 110 年 6 月資金貸與德國子公司 Abnova GmbH 之變動 |
| 狀況案。 | ||
| 2. | 討論本公司經理人 110 年薪資調整案。 | |
| 110.11.10 | 1. | 討論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制訂案。 |
| 2. | 討論本公司「111 年度稽核計畫」案。 | |
| 3. | 討論本公司 110 年 7 月至 110 年 9 月資金貸與德國子公司 Abnova GmbH 之變動 | |
| 狀況案。 | ||
| 4. | 討論本公司資金貸與德國子公司 Abnova GmbH 額度新台幣 500 萬元案。 | |
| 5. | 討論本公司 111 年度預算案。 | |
| 6. | 討論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 111 年薪資報酬案。 | |
| 7. | 討論本公司經理人 110 年度年終獎金發放案。 |
| 日期 | 項次 | 重要決議 |
|---|---|---|
| 111.3.16 | 1. | 討論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修訂案。 |
| 2. | 討論本公司「公司章程」及「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 |
| 3. | 討論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 |
| 4. | 討論本公司 110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
| 5. | 討論本公司 110 年 10 月至 111 年 2 月資金貸與德國子公司 Abnova GmbH 之變 | |
| 動狀況案。 | ||
| 6. | 討論本公司處分 100%轉投資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案。 | |
| 7. | 討論審核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案。 | |
| 8. | 討論審核簽證會計師報酬案 。 | |
| 9. | 討論本公司 110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 |
| 10. | 討論公司 110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
| 11. | 討論本公司 110 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12. | 討論訂定召開本公司 111 年股東常會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等內容案。 | |
| 13. | 討論本公司經理人 111 年薪資調整案。 | |
| 111.3.30 | 1. | 討論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
(十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 書,其主要內容:無此情形。
(十四)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有關人士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無此情形。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金額單位:新臺幣仟元
| 會計師 事務所 名 稱 |
會計師 姓 名 |
會計師查核期間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合計 | 備 註 |
|---|---|---|---|---|---|---|
| 安侯建業聯合 | 許淑敏 | 110.01.01~110.12.31 | 稅務簽證 300 | |||
| 會計師事務所 | 郭柔蘭 | 110.01.01~110.12.31 | 2,620 | 2,920 |
(一)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占審計公費之比例達四分之一以上者, 應揭露審計與非審計公費金額及非審計服務內容:無此情形。
(二)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應揭露更換前後審計公 費減少金額及原因:無此情形。
(三)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五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無此情形。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無此情形。
- (一)關於前任會計師:不適用
-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不適用
(三)前任會計師對本準則第 10 條第 6 款第 1 目及第 2 目之 3 事項之復函:不適用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 業者,應揭露其姓名、職稱及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之期間:無此情形。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 情形
| 當年度截至 | |||||
|---|---|---|---|---|---|
| 110 年度 | 111 年 4 月 2 日止 | ||||
| 職 稱 | 姓 名 |
持有股數 增(減)數 |
質押股數 增(減)數 |
持有股數 增(減)數 |
質押股數 增(減)數 |
| 董事長兼 總經理 |
Wilber Huang | - | - | - | - |
| 董事 | 昆睦投資(股)公司 | - | - | - | - |
| 法人董事 代表人 |
邱琦晶 | - | - | - | - |
| 董事 | 容浩投資(股)公司 | (122,000) | - | - | - |
| 法人董事 代表人 |
陳芳雯 | - | - | - | - |
| 董事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 - | - | - | - |
| 法人董事 代表人 |
陳岳宏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林嘉勲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葉劭德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蘇錦俊 | - | - | - | - |
| 協理 | 紀姵如 | - | |||
| 協理 | 黃士軒 | - | - | - | - |
| 協理 | 鄭美惠 | - | - | - | - |
| 協理 | 陳思憲 | - | - | - | - |
| 協理 | 董怡伶 | - | - | - | - |
| 協理 | 周昀瑾 | - | - | - | - |
| 協理 | 張雅萍 | - | - | - | - |
| 協理 | 董凱強 | - | - | - | - |
(一)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單位:股
(二)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移轉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無此情形。
(三)股權質押情形:無此情形。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111 年 4 月 2 日;單位:股;%
| 姓名 | 本人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 合計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 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 及關係 |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名稱(或姓名) | 關係 | 註 | |
| Wilber Huang | 3,651,144 | 6.03% | - | - | - | - | 1.昆睦投資(股)公司 2.英屬維京群島商磊石 科技(股)公司 |
1.與負責人為配偶 2.與負責人為配偶 |
- |
| 昆睦投資(股)公司 負責人:邱琦晶 |
2,448,294 | 4.04% | - | - | - | - | 1.Wilber Huang 2.英屬維京群島商磊石 科技(股)公司 |
1.與負責人為配偶 2.負責人相同 |
- |
| 英屬維京群島商磊石科 技(股)公司 負責人:邱琦晶 |
2,248,786 | 3.71% | - | - | - | - | 1.Wilber Huang 2.昆睦投資(股)公司 |
1.與負責人為配偶 2.負責人相同 |
- |
| 博泓投資(股)公司 負責人:吳聰林 |
1,839,014 | 3.04% | - | - | - | - | 無 | 無 | - |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負責人:陳金鋑 |
1,037,017 | 1.71% | - | - | - | - | 陳鶴原 | 與負責人為父子 | - |
| 容浩投資(股)公司 負責人:黎煥鑫 |
957,000 | 1.58% | - | - | - | - | 無 | 無 | - |
| 陳鶴原 | 853,509 | 1.41% | - | - | - | -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負責人:陳金鋑 |
與負責人為父子 | - |
| 匯豐(台灣)受託管摩根 士丹利投資專戶 |
600,352 | 0.99% | - | - | - | - | 無 | 無 | |
| 玉山銀行受託保管磊石 科技投資專戶 |
510,374 | 0.84% | - | - | - | - | 英屬維京群島商磊石 科技(股)公司 |
銀行信託專戶 | - |
| 洪震玫 | 420,019 | 0.69% | - | - | - | - | 無 | 無 | - |
九、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 110 年 12 月 31 日;單位:股;% | ||||||
|---|---|---|---|---|---|---|
| 轉投資事業(註) | 本 公 |
司 投 資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 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綜 合 |
投 資 |
|
| 股 數 |
持 股 比 例 | 股 數 |
持 股 比 例 |
股 數 |
持 股 比 例 | |
| Abnova -GmbH | (註 1) | 100% | 無 | (註 1) | 100% | |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70,300 | 100% | 無 | 70,300 | 100% | |
|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
0 | 0% | 2,605,000 | 100% | 2,605,000 | 100% |
| Citil Pharma Corporation (註 2) |
0 | 0% | 60,000 | 100% | 60,000 | 100% |
| Wellconn Genomics (Cayman) Corporation |
0 | 0% | 820,000 | 100% | 820,000 | 100% |
| Abnova (HK) Limited | 0 | 0% | 1,670,000 | 100% | 1,670,000 | 100% |
| Wellconn Genomics (HK) Limited |
0 | 0% | 820,000 | 100% | 820,000 | 100% |
| 上元株式会社 | 0 | 0% | 1,800,000 | 100% | 1,800,000 | 100% |
|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
0 | 0% | (註 3) | 100% | (註 3) | 100% |
| Citil Pharma Incorporated | 2,890,000 | 40% | 4,335,000 | 60% | 7,225,000 | 100% |
註 1: 關係企業-子公司設立於德國,係屬有限公司,未有股份之發行。
註 2: iTIL Therapeutics (Cayman) Corporation 於民國 108 年 10 月 2 日更名為 Citil Pharma Corporation。
註 3: 關係企業-設立於中國大陸,係屬有限公司,未有股份之發行。
一、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單位:仟股;新台幣仟元
| 發行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 註 |
|||||
|---|---|---|---|---|---|---|---|---|
| 年月 | 價格 (元) |
股 數 | 金 額 | 股 數 | 金 額 | 股本來源 | 現金以外 之財產抵 充股款者 |
其他 |
| 91.01 | 10 | 3,000 | 30,000 | 1,200 | 12,000 設立資本 | - | 府建商字第 09013830700 號函核准 |
|
| 91.11 | 10 | 23,000 | 230,000 | 10,759 | 107,586 現金增資 95,586 千元 | - | 經授商字第 09101451900 號函核准 |
|
| 92.06 | 12 | 23,000 | 230,000 | 16,697 | 166,974 現金增資 59,388 千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211610410 號函核准 |
|
| 92.12 | 12 | 23,000 | 230,000 | 21,424 | 214,241 現金增資 47,267 千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226503310 號函核准 |
|
| 93.03 | - | 21,424 | 214,241 | 21,424 | 214,241 核定股本減少 | - | 府建商字第 09307359410 號函核准 |
|
| 93.10 | 12 | 60,000 | 600,000 | 32,543 | 325,428 現金增資 111,187 千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317037340 號函核准 |
|
| 93.12 | 12 | 60,000 | 600,000 | 38,669 | 386,692 現金增資 61,264 千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326631600 號函核准 |
|
| 94.10 | 12 | 60,000 | 600,000 | 44,272 | 442,724 現金增資 56,032 千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417987820 號函核准 |
|
| 95.06 | 12 | 60,000 | 600,000 | 50,795 | 507,946 現金增資 65,222 千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579697300 號函核准 |
|
| 96.04 | - | 60,000 | 600,000 | 30,000 | 300,000 實收資本總額減資 | - | 府建商字第 09683490120 號函核准 |
|
| 96.05 | 20 | 60,000 | 600,000 | 38,240 | 382,399 現金增資 82,399 千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684761500 號函核准 |
|
| 96.10 | 10 | 60,000 | 600,000 | 41,907 | 419,071 認股權憑證增資 36,672 千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690441110 號函核准 |
|
| 97.01 | 37 | 60,000 | 600,000 | 50,825 | 508,251 現金增資 89,180 千元 | - | 經授商字第 09601321130 號函核准 |
|
| 97.01 | 10 | 60,000 | 600,000 | 52,899 | 528,989 認股權憑證增資 20,738 千元 |
- | 經授商字第 09701009470 號函核准 |
|
| 97.07 | 10 | 80,000 | 800,000 | 54,058 | 540,579 認股權憑證增資 11,590 千元 |
- | 經授商字第 09701160610 號函核准 |
|
| 97.12 | 10 | 80,000 | 800,000 | 54,158 | 541,579 認股權憑證增資 1,000 千元 |
- | 經授商字第 09701325300 號函核准 |
|
| 99.01 | 68 | 80,000 | 800,000 | 59,547 | 595,469 現金增資 53,890 千元 | - | 經授商字第 09901004550 號函核准 |
|
| 104.08 | - | 80,000 | 8 00,000 | 58,047 | 580,469 庫藏股減資 15,000 千元 | - | 經授商字第 10401153090 號函核准 |
|
| 105.09 | - | 80,000 | 800,000 | 58,790 | 587,899 盈餘轉增資 7,430 千元 | - | 經授商字第 10501235390 號函核准 |
|
| 106.09 | - | 80,000 | 800,000 | 60,554 | 605,536 盈餘轉增資 17,637千元 | - | 經授商字第 10601130440 號函核准 |
111 年 4 月 2 日;單位:股
| 股份種類 | |||||
|---|---|---|---|---|---|
| 流通在外股份(註) | 未發行股份 | 合 計 | 備註 | ||
| 普通股 | 60,553,594 | 19,446,406 | 80,000,000 | - |
註:屬上市公司股票。
(二)股東結構
111 年 4 月 2 日;單位:人;股;%
| 數量 | 股東結構 | 政府(公營) 機構 |
本國金融 機構 |
本國證券投資 信託基金 |
本國其他 法人 |
本國自然人 | 外國機構 及外人 |
合計 |
|---|---|---|---|---|---|---|---|---|
| 人 | 數 | - | - | - | 238 | 25,887 | 46 | 26,171 |
| 持有股數 | - | - | - | 6,489,353 | 45,794,798 | 8,269,443 | 60,553,594 | |
| 持有比率 | - | - | - | 10.71% | 75.63% | 13.66% | 100.00% |
(三)股權分散情形
| 1.普通股 | 111 年 4 月 2 日;單位:人;股;% | |||
|---|---|---|---|---|
| 持股分級 | 股東人數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1 至 999 | 14,427 | 366,824 | 0.61% | |
| 1,000 至 5,000 | 10,153 | 18,762,346 | 30.98% | |
| 5,001 至 10,000 | 928 | 7,320,612 | 12.09% | |
| 10,001 至 15,000 | 258 | 3,275,494 | 5.41% | |
| 15,001 至 20,000 | 145 | 2,696,560 | 4.45% | |
| 20,001 至 30,000 | 120 | 3,051,512 | 5.04% | |
| 30,001 至 40,000 | 44 | 1,601,305 | 2.64% | |
| 40,001 至 50,000 | 21 | 953,429 | 1.57% | |
| 50,001 至 100,000 | 37 | 2,695,071 | 4.45% | |
| 100,001 至 200,000 | 17 | 2,281,759 | 3.77% | |
| 200,001 至 400,000 | 11 | 2,983,173 | 4.93% | |
| 400,001 至 600,000 | 2 | 930,393 | 1.54% | |
| 600,001 至 800,000 | 1 | 600,352 | 0.99% | |
| 800,001 至 1,000,000 | 2 | 1,810,509 | 2.99% | |
| 1,000,001 股以上 | 5 | 11,224,255 | 18.54% | |
| 合 計 |
26,171 | 60,553,594 | 100.00% |
2.特別股:本公司無發行特別股。
(四)主要股東名單 111 年 4 月 2 日;單位:股;%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Wilber Huang | 3,651,144 | 6.03% |
| 昆睦投資(股)公司 | 2,448,294 | 4.04% |
| 英屬維京群島商磊石科技(股)公司 | 2,248,786 | 3.71% |
| 博泓投資(股)公司 | 1,839,014 | 3.04% |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 1,037,017 | 1.71% |
| 容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957,000 | 1.58% |
| 陳鶴原 | 853,509 | 1.41% |
| 匯豐(台灣)受託管摩根士丹利投資專戶 | 600,352 | 0.99% |
| 玉山銀行受託保管磊石科技投資專戶 | 510,374 | 0.84% |
| 洪震玫 | 420,019 | 0.69% |
(五)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及股利資料
| 單位:新台幣元;仟股 | |||||
|---|---|---|---|---|---|
| 項目 | 年度 | 109年 | 110年 | 當年度截至 111年3月31日 (註7) |
|
| 最高 | 163 | 80.4 | 56.90 | ||
| 每股市價(註1) 最低 |
25.25 | 35.3 | 36.00 | ||
| 平均 | 60.9 | 50.99 | 49.15 | ||
| 分配前 | 20 | 20.01 | 不適用 | ||
| 每股淨值(註2) 分配後 |
19.4 | 19.55(註6) | 不適用 | ||
| 加權平均股數 | 60,554 | 60,554 | 60,554 | ||
| 每股盈餘 | 調整前 | 0.6 | 0.47 | 不適用 | |
| 每股盈餘 | 調整後 | 0.6 | 0.47 | 不適用 | |
| 現金股利 | 0.6 | 0.46 | 不適用 | ||
| 盈餘配股 | 0 | 0 | 不適用 | ||
| 每股股利 | 無償配股 | 資本公積配股 | 0 | 0 | 不適用 |
| 累積未付股利 | 0 | 0 | 不適用 | ||
| 本益比(註3) | 101.5 | 108.49 | 不適用 | ||
| 投資報酬分析 | 本利比(註4) | 101.5 | 110.85 | 不適用 | |
|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5) | 0.99% | 0.90% | 不適用 |
註 1:各年度最高及最低市價,並按各年度成交值與成交量計算個年度平均市價。
註2:以年底已發行之股數為準,並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情形填列。
註3: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註4: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以董事會通過之擬議配發現金紅利計算。
註5: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以董事會通過之擬議配發現金紅利計算。
- 註6:係以董事會擬具之盈餘分配案估算,盈餘分配尚未經股東會決議。
- 註7: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應填列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最近一季經會計師查核(核閱)之資料;其餘欄位應填 列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當年度資料。
(六)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本公司之股利政策係依公司章程規定,相關規定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不低於 1%為 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3%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 (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 時,應預先保留彌補 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 勞僅得以現金為之。
前兩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第二十四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 10%為法定 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 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 議案,分派股東股息及紅利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 數同意後為之,並提股東會報告;以發行新股為之時,應經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 240 條第 5 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 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 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 3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 本 3%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 之 50%。
2.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配之情形:
- (1)本公司 110 年度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為 10,941,475 元,加計民國 110 年度稅後淨利 28,369,201 元及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387,236 元,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2,875,644 元後之可供分配盈 餘為 36,822,268 元,擬分配股東現金紅利每股 0.46 元,股東現金紅利共為 27,854,653 元。
- (2)本次現金股利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比例計算,配發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配發不 足 1 元之畸零款合計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調整之。
- (3)上開股東紅利擬自 110 年度盈餘優先分派。
- (4)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息分配基準日及發放日。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110 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 項 目 |
金 | 額 |
|---|---|---|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10,941,475 | |
| 加: 110 年度稅後淨利 | 28,369,201 | |
| 加: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註 1) | 387,236 | |
| 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 盈餘之數額 |
28,756,437 | |
| 減: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註 2) | (2,875,644) | |
| 可供分配盈餘 | 36,822,268 | |
| 分配項目 | ||
| 股東紅利—現金(每股 0.46 元) | (27,854,653) |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8,967,615 |
註 1:依據退休金精算報告認列其他綜合損益。
註 2:係以 110 年稅後淨利 28,369,201 元,加計依據退休金精算報告認列其他綜合損益 387,236 後之淨額 28,756,437 元所提列。
(七)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本年度未有無償配股之情事。
(八)員工及董事酬勞
1.公司章程所載員工及董事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本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條規定: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不低於 1%為 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3%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 (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 時,應預先保留彌補 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 勞僅得以現金為之。
前兩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2.本期估列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 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估列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係以本公司公司章程為估算基礎,而配發股票股利 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股東會決議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若嗣後股東會實際配發金額 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列為實際分配年度之損益。
3.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詳見第 21 頁說明
- 4.前一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董事及 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 (1)本公司配發 109 年度員工現金酬勞 2,127,470 元、董事酬勞 405,120 元,業於 110 年 3 月 30 日經董事 會決議通過,並於 110 年 7 月 7 日提案股東會報告。
- (2)其與認列員工及配發非獨立董事、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上述配發金 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之員工、董監事酬勞並無差異數。
- 差異原因:無。
差異金額之處理情形:本期無差異數。
(九)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此情形。
-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八、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
本公司前各次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尚未完成或最近三年內已完成且效益尚未顯現者,說明各次計畫內容及執行情 形:無此情形。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1.公司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1) 試劑級重組蛋白質(Protein)
- (2) 試劑級多株抗體 (Polyclonal Antibody,mouse MaxPab、rabbit MaxPab 及 rabbit DNAxPab)
- (3) 試劑級單株抗體 (Monoclonal Antibody 及 Recombinant Antibody)
- (4) 配對抗體 (Antibody Pair)
- (5) 客製化試劑級蛋白質與抗體
- (6) 其他主要產品:
- A.試劑級細胞萃出液(lysates)
- B.試劑級試劑套組 (Kit)
- C.試劑級螢光染劑 (Fluorescent dye )
- D.原位雜交探針(DNA probe)
- E.突變特異性螢光原位雜交探針與試劑(mutaFISH™ probe & kit)
- F.陰性富集細胞分離與收集系統(LiquidCell™)搭配試劑盒與耗材
- G.GMP/ASR/IVD 等級試劑產品(GMP reagents/Analyte Specific Reagents /In Vitro Diagnostics)
- H.非侵入式可分離與收集循環罕見細胞的系統(CytoQuest™ CR)
- I.非侵入式可分離與收集循環罕見細胞的系統(CytoQuest™ CR)搭配試劑盒與耗材
- J.分離循環腫瘤細胞生物操作而特製的機器人系統(CytoBot™)
- K.全自動非侵入式可分離與收集循環罕見細胞的系統(CytoQuest™ Dx)
- L.全自動循環罕見細胞染色與晶片準備系統(CytoPrep™)
- M.整合 AI 人工智慧影像分析系統(CytoViewTM)
- N.組織切片(Tissue Slide)
- O.快速檢驗試劑 (Rapid Test)
- P.假病毒 (Pseudovirus)
2.公司目前之商品(服務)項目
- (1)蛋白質-片段型:8,732 種 蛋白質-全長型:14,242 種
- 具活性蛋白: 1,325 種
- (2) 多株抗體 (Pab):36,960 種
- (3) 多株抗體 (mouse MaxPab):9,711 種
- 多株抗體 (rabbit MaxPab):4,368 種
- (4) 單株抗體 (Mab):39,381 種
- 重組抗體(Rab):778 種
- (5) 配對抗體(Antibody Pair):4,040 種
- (6) 其他主要產品
- A.試劑級細胞萃出液(lysates):8,995 種
- B.試劑套組 (Kit):4,394 種
- C.螢光染劑 (Fluorescent dye): 118 種
- D.原位雜交探針 (DNA probe) :1,362 種
- E.突變特異性螢光原位雜交探針與試劑(mutaFISH™ probe & kit):32 種
- F.陰性富集細胞分離與收集系統(LiquidCell™)搭配試劑盒與耗材:35 種
- G.GMP/ASR/IVD 等級試劑產品(GMP reagents/Analyte Specific Reagents /In Vitro Diagnostics):129 種
- H.非侵入式可分離與收集循環罕見細胞的系統(CytoQuest™ CR): 1 種
- I.非侵入式可分離與收集循環罕見細胞的系統(CytoQuest™ CR)搭配試劑盒與耗材: 55 種
- J.分離循環腫瘤細胞生物操作而特製的機器人系統(CytoBot™): 1 種
- K.全自動非侵入式可分離與收集循環罕見細胞的系統(CytoQuest™ Dx): 1 種
- L.全自動循環罕見細胞染色與製備系統(CytoPrepTM): 1 種
M.整合 AI 人工智慧影像分析系統(CytoViewTM): 1 種
N.組織切片(Tissue Slide): 476 種
O.快速檢驗試劑(Rapid Test): 4 種
P.假病毒(Pseudovirus): 5 種
- (9) 客製化產品:本公司亦可接受客戶提出需求,透過雙方技術人員討論專業細節及產品規格,並評估客 製化之可行性。
- 3.公司計劃開發之新產品
- (1) COVID-19 病毒抗原檢測快篩:
亞諾法針對實驗室與即時定點檢測(point-of-care,POC)市場推出了 COVID-19 病毒抗原檢測快 篩。亞諾法已委託北部醫學中心,使用 Omicron 活病毒樣品(SARS-CoV-2 Omicron Variant BA.1) 進行試驗,在活病毒濃度 20 TCID50/mL 下仍可測得訊號。亞諾法同時並行篩選針對 Omicron 變種 病毒的其他抗體配對,以進一步開發對 Omicron 變種病毒高效能之抗原檢測快篩。若能取得針對 Omicron 變種病毒之優異靈敏度與特異性數據,Abnova 計劃推出抗原檢測快篩的家用版本。 然 而,由於抗原檢測快篩市場競爭激烈與供需等因素,此產品仍須承受價格競爭壓力。 (http://www.abnova.com/products/products_detail.asp?catalog_id=DC0302)
(2) COVID-19 中和性抗體檢測快篩:
亞諾法已成功開發可針對 SARS-CoV-2 野生型病毒株定性的 COVID-19 中和性抗體檢測快篩,可 用於定性檢測 Moderna 與 BioNTech 疫苗接種後免疫個體的中和性抗體。 儘管兩種疫苗在接種後 均具有約 95%的免疫保護力,但仍有些接種疫苗後的人群沒有產生保護性抗體。此外,疫苗接種後 六個月,保護性抗體開始下降。 COVID-19 中和性抗體檢測快篩提供了一種檢測保護性抗體的便捷 方法。 亞諾法已完成臨床前測試,目前正進行臨床試驗。臨床試驗完成後,將提交歐盟申請 CE-IVD 與美國 FDA EUA 的批准。亞諾法並為科研市場規劃僅供研究使用 (RUO) 的 COVID-19 中和性抗體 檢測快篩。
(http://www.abnova.com/products/products_detail.asp?catalog_id=DC0306)
(3) COVID-19 中和性抗體 RBD ACE2 酵素免疫分析試劑組:
亞諾法開發針對 SARS-COV-2 野生型病毒的 COVID-19 中和性抗體 RBD ACE2 酵素免疫分析試 劑組,用於定量檢測 Moderna 和 BioNTech 疫苗接種後免疫個體的中和性抗體。該酵素免疫分析 試劑組為一種定量試驗,與定性用的 COVID-19 中和性抗體檢測快篩係為不同檢測目的。COVID-19 中和性抗體 RBD ACE2 酵素免疫分析試劑組提供了絕對抗體滴度/稀釋檢測,可測量能中和 COVID-19 RBD 和人類 ACE2 重組蛋白相互作用的保護性抗體的百分比。COVID-19 中和性抗體 RBD ACE2 酵素免疫分析試劑組已完成活病毒 PRNT (Plaque Reduction Neutralization Test)中和 試驗校正比對。臨床前試驗分析已完成,目前正進行市場評估與展開台灣臨床試驗。 (http://www.abnova.com/products/products_detail.asp?catalog_id=KA6111)
(4) COVID-19 人類化中和性抗體:
亞諾法 COVID-19 人類化中和性抗體 7F7 可成功中和 SARS-CoV-2 病毒至今主要變種包含: Alpha、Beta、Gamma 和 Delta 變種。COVID-19 人類化中和性抗體 7F7 假病毒中和性試驗 IC50 數值達 4ng/ml 之優異效價,亞諾法並完成 COVID-19 人類化中和性抗體 7F7 與 Mucin 結合能力分 析,可應用於預防性鼻腔噴霧。亞諾法仍在持續尋求 COVID-19 治療性單株抗體的潛在合作對象與 授權單位。同時,亞諾法已著手測試其針對 omicron 變種病毒的性能分析。
(http://www.abnova.com/support/technologies.asp?switchfunctionid={9A24DE32-1A23-44BC-AB 0F-415872507125})
(5) Self-amplifying mRNA(SAM)與 mRNA 疫苗:
COVID-19 疫情爆發時,亞諾法是台灣第一家在疫情初期即鎖定應用 Self-amplifying mRNA(SAM) 技術於 COVID-19 疫苗開發的公司。亞諾法 SAM COVID-19 疫苗平台搭配了與 BioNTech 相同的 脂質奈米顆粒 (LNP) 遞送平台,並另有與美國史丹福大學合作的 CART 聚合物遞送平台。
(http://www.abnova.com/support/technologies.asp?switchfunctionid={D53F2264-DFE0-4D89-B20 F-E44C4BB257A1})
因授權問題,亞諾法決定不再探究與 BioNTech 相同的 LNP 遞送平台。美國史丹福大學 CART 遞 送平台係有一定效能,但仍不如與 BioNTech 相同的 LNP 遞送平台具有更佳的免疫原性。於以上 各方評估後,亞諾法自主深度投入聚合物技術開發,與擁有相關技術的公司與學術單位合作,共同 開發可用於疫苗開發與細胞治療應用的下一代聚合物遞送平台。自 Moderna 與 BioNTech mRNA 疫 苗的成功以來,mRNA 遞送平台話題已引起全世界的關注。一場開發與製造下一代泛用於各領域 mRNA 應用的遞送平台的競爭已經開始。
(6) 循環腫瘤細胞:
亞諾法中國區合作夥伴杭州華得森,已取得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第一張循環腫瘤細胞檢 測系統第三類醫療器械認證,該系統可用於循環腫瘤細胞的捕獲和計數。 (http://www.abnova.com/products/CytoQuest-CR-M0014.html)
(7) ACTN4 肺腺癌生物標誌物體外診斷試劑:
ACTN4 在日本用於肺腺癌一期患者給與 Tegafur 化學藥物輔助治療的臨床試驗已經完成。試驗結果 顯示此診斷試驗對 Tegafur 使用於≥65 歲的高復發風險肺腺癌患者具有顯著統計學意義。日本肺癌 委員會已為日本醫生和患者制訂 ACTN4 臨床指引。
(8) 細胞治療:
亞諾法成功開發整合靶向 CD3 人類化抗體結合基於 mRNA 技術之 T 細胞修飾平台,以取代傳統透 過 DNA 質體送入慢病毒系統中感染 T 細胞的程序。 亞諾法目前正廣泛全面地測試各類脂質與聚合 物遞送平台,建立非病毒載體技術平台,以降低生產成本,克服可擴展性瓶頸,增加全球市場對細 胞療法的採用。亞諾法設定以膀胱癌人源腫瘤異種移植小鼠模型的進階試驗,來證明此平台與傳統 慢病毒系統的效能相等。於 T 細胞領域外,亞諾法並擴展非病毒載體技術平台於遞送至抗原呈遞細 胞 (antigen presenting cells,APC) 與腫瘤細胞。亞諾法已設置完成子公司 Citil Pharma,其核心 價值係為運用非病毒載體技術平台的下一代 mRNA 療法之技術、知識產權與市場開發。
(二)產業概況
-
- 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 (1)全球生技產業發展現況
2021 年全年持續受 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及各式變種病毒的襲擊,對生活起居、工作模式或學 術研發仍有相當程度的干擾,幸疫苗接種普及,大眾逐漸建立與病毒共存的因應模式,經驗活動緩步恢 復中,以生技產業面向而言,歐美國家工作模式尚有部份採行居家工作,相關學術研發已陸續恢復進行, 全球各國生技業仍積極開發 COVID-19(新冠肺炎)的相關產品及應用,比如:檢測類服務、快篩類產 品、中和性抗體、疫苗、治療用藥等等,以因應後疫情時代的來臨。
除了 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外,歐美經濟發展,歐亞邊境戰事及中東情勢詭譎,對全球經濟 的穩定仍具相當的衝擊,各國對生技產業研發及投資的力道仍趨保守,各國政府持續採取降低醫療成本 及提高醫療效率及醫療服務,減少醫療浪費之新醫保制度,同時更帶動遠距醫療及數位醫療等新興科技 的發展,帶領全球生技產業的成長發展,減輕因經濟因素及疫情帶來的衝擊。綜觀二大生技主力市場仍 是生技藥品及醫療器材:
全球藥品市場
疫情期間因醫療機構人員管制而降低非必要的醫療行為,2021 年全球藥品市場變化不大,仍受全球政 經情勢不穩定所造成的經濟成長趨緩,高成長藥物銷售減少及學名藥競爭激烈,未見顯著成長。以歐 美、日本、加拿大、澳洲先進國家為首,約佔全球藥品市場 76%,其中美國仍維持其全球最大藥品市 場的龍頭地位,全球新藥開發商多以歐美為新藥上市的目標市場;而大陸、巴西、印度、俄羅斯在藥 品市場的快速發展值得關注,約佔全球藥品市場 23%,預期將成長藥品市場的重要主力。依據 EvaluatePharm 的調查,隨著創新療法的開發,未來全球前三大治療用藥分別為癌症用藥、糖尿病用 藥、免疫抑制劑;而以治療慢性疾病、罕見疾病等特殊藥品,其銷售比重占全球藥品市場的比重將由 2019 年的 36%,至 2024 年上升到 40%。藥品市場發展將因美國 FDA 採納真實世界數據及證據(Real World Data/Read World Eidences)做為藥物審查決策參考,利基生物療法成為主流、移動醫療 APP、 遠距醫療應用、品牌藥支出下修、特色藥帶動、新興醫藥市場成長趨緩、生物相似性藥品競爭等等醫 療環境變化,預測至 2022 年的全球藥品市場,將以 3~6%的速度緩慢成長。
美國 FDA 推動多種新藥上市審查優惠措施,包括孤兒藥、快速審查(Fast Track)、突破性療法 (Breakthroug Therapy)、優先審查(Priority Review)及加速審核(Accelerated Approval)等審查機制,有 助於縮短新藥上市時程,且美國 FDA 新藥上市審查嚴謹,加上美國為全球最大藥品市場,藥品價格由 市場機制定價,使許多廠商都將美國視為第一個新藥上市的國家,不僅掌握市場商機,對於後續開發 其他國家市場,通過審查的機會更有利,更加鞏固美國在全球新藥市場的龍頭地位。
藥品類別來看,仍以癌症治療、糖尿病用藥、疼痛疾病用藥及自體免疫用藥(類風濕性關節炎、C 肝) 為藥品市場前四大品項。而前十大藥品中,其中高達九個是屬於生物藥品(包括單株抗體藥品、重組蛋 白藥品),隨著單株抗體藥品市場的快速成長,帶動廠商積極開發新世代抗體技術及應用,比如:抗體 藥物複合體 (Antibody-drug conjugates)及免疫療法抗體等重要開發技術,顯示生物藥品對全球藥品市 場規模的擴張日益重要。


全球醫療器材市場
全球醫療器材因 COVID-19 全球疫情嚴重傳播擴散,使全球在防疫與相關醫療的需求顯著成長,包括呼 吸器、體外診斷試劑、防疫耗材等等。而相對的因為疫情而延後或減少非必要醫療行為及手術,例如骨 科、牙科的醫材需求則顯著下降。
全球醫療器材市場仍以美國最大 (約佔 48%),西歐居次(約佔 25%),預估未來排名變化不大,仍為美 國、西歐、亞太(日本、大陸)為前三大市場。美國醫療保險提供了美國醫材廠商得以持續發展的高支撐 力,加上美國高齡人數攀升的醫療照護需求,在供需兩面的強力驅動下,市場穩定成長,未來數年美國 仍能穩坐全球醫材市場第一位。川普政府時代,以「美國優先」為施政核心,透過經貿政策以制裁、提 高關稅等措施,期促成製造業回流,改善投資及就業機會,川普政府致力於對醫療研究採相對開放、鬆 綁與加速醫療器材法規審查規定、延後高成本醫療保健消費稅等等正面措施,帶動美國醫療器材產業能 更具效益及創新的投入醫材市場。而拜登政府上台後,雖同樣進行海外業務課稅,但也提高稅率及增加 扣抵免稅限制,提高美國境內公司稅來增加美國稅收,也影響美國醫療器材產業發展的不確定性。拜登 政府新政策推動後,對美國醫療器材產業的發展,仍有待觀察。
綜觀歐洲及日本在 COVID-19 疫情期間的醫療器材市場需求,在個人防護設備、快篩檢測產品、呼吸治 療設備等皆因疫情爆發而供不應求,也因確診病患快速增加,造成醫療院所及資源的嚴重不足,後因疫 苗施打普及化,防疫物資稍獲緩解。
中國大陸是亞太地區另一主力市場,目前雖僅為全球第四大醫療器材市場,但對醫藥產業的發展極具雄 心,除了強化大數據資料、人工智慧應用之研發,並積極建構高端設備、生醫新興產業群聚、提升遠端 醫療網路等等,雖受中美貿易戰影響,美國與中國大陸的產業競合持續發酵中,可能影響上游供應鏈與 美國廠商的大陸佈局策略,進而帶動大陸發展生醫產業時,優先選擇本土領導廠商,替代進口品,在政 策支持及龐大內需市場的支撐下,後續對中國大陸醫材產業發展值得持續關注。此外,中國為因為 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更積極推動醫療互聯網診斷諮詢服務,有效緩解醫院看診壓力,並降低 因就診的交叉感染風險,進一步增加線上診療的使用率。隨著高齡人口增加,醫療照護需求必將順勢成 長,中國大陸醫材市場仍可期待。

依據 BMI Rearach 的研究預估,2020~2023 年全球醫療器材的複合年成長率約 4.8%
除了藥品市場及醫材市場外,數位醫療市場及精準醫療市場也是二大未來潛力重點發展方向,主要因應 全球高齡化社來臨,醫療支出隨之增加及照護人力短缺,歐美、日本等先進國家持續推動預防醫療及智 慧數位醫療,強化醫療資訊交流及資安保護、大數據資料庫及人工智慧等,達到個人化治療、減少不必 要的醫療支出、提高醫療品質,同時也因 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民眾就醫不便,也帶動遠距醫 療市場,也減緩醫療照護人力不足的情形。
(2)我國生技產業發展現況
延續政府自 1980 年起在生技產業奠定的發展基礎及優質環境,2016 年由行政院主導推動「生醫產業創 新推動方案」,以「連結在地、連結國際、連結未來」的三大主軸,提出「完善生態體系、整合創新聚 落、連結國際市場資源、推動特色重點產業」四大行動方案,建置台灣成為「亞太生醫研發產業重鎮」, 強化健康照護、醫材、製藥及農業生技等領域,促進生技產業發展與增進國人健康福祉。
一、「完善生態體系」:強化人才、資金、智財、法規、資源、選題六大構面,提升生醫產業創新效能。
- 二、「整合創新聚落」:串接全台各區的生技發展特色聚落,包括「南港新藥研發聚落」、「新竹生醫 創新醫材聚落」、搭配中南部產業優勢(精密機械、植入式醫材、PIC/S 藥廠等),發展的「特色 醫材聚落」、及「學名藥特色聚落」。
- 三、「連結國際市場資源」:推動購併與策略聯盟,購併優質潛力中小型國際藥廠、醫材廠、通路或服 務營運商等開拓國際市場。另外,也推動台灣公衛醫療南進政策發展。
- 四、「推動特色重點產業」:提出「發展利基精準醫學」、「發展國際級特色診所聚落」及「推動健康 福祉產業」三項特色重點產業。
我國生技產業從製藥、醫療器材、應用生技及健康福祉四大面向來看,醫療器材及健康福祉是台灣生技 產業發展最顯著重要的區塊,而台灣製藥產品出口及新藥上市,則是台灣製藥成長的主要動力,學名藥 或原料藥主要出口至美國、日本,未來將有約 4~5%複合年成長率。
醫療器材市場與全球局勢相似,因 COVID-19 疫情而帶動相關醫材需求,包括個人防護裝備、檢驗快篩 等,但也因疫情而延緩非緊急必要醫療行為,致使骨科牙科類醫材需求減緩。隨著全球高齡化、少子化 之趨勢,生技醫療將會是人類科技發展最重要的一環,搭配資訊數位平台,健康福祉市場極具成長潛力。
台灣生醫發展未來發展將強化(一)產業營運動能持續成長;(二)導引新藥與新醫材持續進入國際市 場;(三)加速發展生醫聚落;(四)完善法規環境,推動數位醫療、精準醫療、再生醫療、銀髮高齡 福祉等新興產業,並加強與全球、區域市場的醫藥合作,隨著政府法規鬆綁,讓新療法、新科技出現新 商機,預期細胞療法將能帶動觀光醫療,並吸引外國人來台就醫,型塑台灣生技醫藥新面貌,建構台灣 成為國際生技醫藥研發產業重鎮。
隨著政府對生技產業的推動,技術結合人才、資金、法規、聚落等的配套發展,除了提升本國企業的投 資意願外,也期待藉由法規的國際接軌,吸引跨國生技公司來台投資或委託國內進行生技專業的意願。 政府對於推動台灣生技產業深具信心與決心,未來產業發展有半導體加持下,能爭取更多產業商機。

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1)抗體試劑類
本公司主要產品為抗體及蛋白質,其上中下游之關係如下圖所示:

就抗體及蛋白質產銷流程論此產業結構,首端生產重組蛋白質的原物料及表現系統即為上游關鍵。中游 產業即致力於蛋白質及抗體之生產。本公司身處蛋白質及抗體生產之中游產業,致力於如何達到量多質 精之目的,可大規模供應各研究機構、醫療體系及藥廠等機構基礎研究之需。下游產業主要為國內外生 技研發產業、醫療產業或農業等相關研究機構或企業,用以進行各項研究及試驗。
(2)檢測系統儀器

循環罕見細胞富集分離收集系統上游來源為各式機構溫控微流體組件及生物芯片之組裝與生產,主要項 目為循環腫瘤細胞與循環胚胎細胞之富集收集分離,其中循環腫瘤細胞檢測下游產業可運用於醫院之臨 床應用或是科學研究,包含腫瘤早期篩查、預後評估、個體化治療策略制定,療效及耐藥監測、復發和 轉移預警等方面,以及藥廠對腫瘤新藥的開發研究。胚胎細胞之富集檢測可用於胎兒遺傳病與基因缺陷 之研究。
3.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
(1)抗體試劑類
透過基因轉錄轉譯成蛋白質,由蛋白質來執行基因的功能性,而抗體則是瞭解蛋白質及其功能最主要也 是必要的工具。抗體不僅能大量用於試劑市場,若運用在醫療檢驗試劑及藥物的開發,其使用價值更高。 同時在疾病的產生過程中,多種蛋白互相交互作用,也將研究層面拉至一次研究多種蛋白質的方式,這 種轉變才能更有效地研究蛋白質的複雜性,及可能瞭解其延伸的病變原因。以致抗體的大量取得是研究 上必要的途徑。目前生物科技產業相關研究仍須借重抗體為工具,對於醫療研究或治療,都將扮演一個 舉足輕重的角色。近年來,歐美國家愈趨重視實驗動物的人道處理,未來抗體的製備方式會走向以細胞 培養方式來取代現行多以腹水方式來產出單株抗體,影響生產成本,現行製程亦需調整。
COVID-19 的全球大流行,使病毒檢測試劑的需求持續上升,現行大多以 PCR(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 作為較為嚴謹的病毒檢測方法,然而 PCR 的操作需耗費較多的人力及較長的時間,為了防堵病毒傳播, 各國均亟欲尋求能夠快速偵測病毒的試劑,因此 COVID19 快速篩檢試劑的發展將必然成為趨勢。亞諾 法發展之快速篩檢試劑分為抗原檢測及中和抗體檢測,抗原檢測利用塗布有抗體的測流層析系統,檢驗 檢體中是否存在病毒抗原,亞諾法同時並行篩選針對 Omicron 變種病毒的其他抗體配對,以進一步開 發對 omicron 變種病毒高效能之抗原檢測快篩;抗體檢測則是以抗體與 RBD 及 N 核蛋白結合進行偵
測,兩者皆可在短時間內獲得大量結果。根據台灣衛生福利部統計,截至 2022 年 3 月止,全球 COVID-19 的感染人數已經高達約 4.74 億人,在疫情尚未趨緩前,機場的邊境管制,或其他公眾場合的進出限制 將持續進行,快速檢測試劑的需求仍會持續。
另外,疫情發展將走入下一個階段,COVID-19 的治療與預防會成為趨勢。而人類化中和性抗體及疫苗 即是為了爾後市場需求所研發。傳統抗體藥物由於來源多為小鼠,當人類使用時容易引起免疫反應,而 目前可以基因工程篩選出適合的人類化中和性抗體,在治療上更安全有效。再者,亞諾法的人類化中和 性抗體將設計為鼻腔吸入形式,抗體不需經消化道而直接由肺部吸收,擁有高度的投藥便利性,在治療 的市場上占有重要角色。亞諾法仍在持續尋求 COVID-19 治療性單株抗體的潛在合作對象與授權單位。 同時,亞諾法已著手研發針對 omicron 變種病毒的治療性單株抗體。而在疫情預防方面,RNA 疫苗為 未來發展的重要趨勢,相較於傳統減毒疫苗,RNA 疫苗只需基因序列便可進入開發,因而成本較低; 且其不涉及細胞或胚胎培養,製程更加簡便快速,在緊急的公衛事件中,疫苗的臨床試驗往往曠日廢時, 能夠快速生產的疫苗便顯得十分重要,目前全世界各國都在盼望著 COVID-19 疫苗的普及,市場潛力廣 大,因此 RNA 形式的疫苗已越來越受到重視。亞諾法預計使用 RNA 平台應用在疾病預防及治療研發上。
(2)檢測系統儀器
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發布了 2020 年全球最新癌症負擔數據。預估了全球 185 個 國家 36 種癌症類型的最新發病率、死亡率情況,以及癌症發展趨勢。這項最新預估數據顯示,2020 年 全球新發癌症病例 1929 萬例,其中男性 1006 萬例,女性 923 萬例;2020 年全球癌症死亡病例 996 萬例,其中男性 553 萬例,女性 443 萬例。全球乳腺癌新發病例高達 226 萬例,超過了肺癌的 220 萬 例,乳腺癌取代肺癌,成為全球第一大癌。2020 年中國新發癌症病例 457 萬例,其中男性 248 萬例, 女性 209 萬例,2020 年中國癌症死亡病例 300 萬例,其中男性 182 萬例,女性 118 萬例。癌症的診斷 與治療是全球醫界近幾十年來的巨大挑戰,經研究顯示,如果有更多的人接受癌症的定期檢測,則高達 35%的癌症有關的死亡是可以避免的,而在癌症治療過程中,能被提早診斷出腫瘤的轉移與復發也是提 高存活率的重要方法。大部分癌症其腫瘤細胞發展的監控及藥物治療的預後,因為腫瘤原發性與轉移性 細胞的動態以及不同器官轉移腫瘤細胞的情況存在相當大的差異性,許多癌症診斷常因為組織活檢的取 樣偏差而導致了錯誤的診斷。近幾年來以分子分型診斷指導腫瘤個體化治療的精准醫療(Precision Medicine)開始受到各國政府及醫療機構的重視,精準健康定義為基於個人基因型或是基因表現、環境、 生活型態以及疾病之分子基礎差異,而準確地預測、預防、診斷與治療疾病。液態活檢可以視為精準健 康產業發產的重要方向之一。液態活檢(Liquid)相較於傳統的組織切片,具有以下五大特性:非侵入性、 快速、精確、即時性與多元應用性。臨床上,液態活檢針對疾病的診斷、監控以及評估藥物治療的療效 比較分析極具優勢。Research And Markets 在 2021 年七月所出版的報告中指出,預估在 2026 年,液 態活檢的市場可望逼近 100 億美金,2021-2026 年複合成長率高達 15%以上。因此在這樣的背景下, 近年來以液態活檢(Liquid Biopsy)技術的癌症診斷方法已陸續被各國生物醫學研究人員開發驗證其 臨床應用的有效性。液態活檢分析的物件,乃是腫瘤細胞在增長及轉移過程中,于腫瘤原發位置剝落流 入病患周邊血液或是其他體液的循環腫瘤細胞、循環腫瘤 DNA,以及外泌體(exosome)等。在全球 範圍內,由於人口老齡化的加劇,預計 2040 年相比 2020 年,癌症負擔將增加 50%,屆時全新新發癌 症病例數將達到近 3000 萬。亞諾法所自行獨立開發出來之自動化循環罕見細胞(CRC)之捕捉系統平 台,可捕捉血液中的循環稀有細胞並進行其基因層面上的分析,以期達到對癌症的預防和治療措施。
4.產品競爭情形
(1)抗體試劑類
一般市面銷售的抗體,主要供應多株抗體,而傳統多株抗體係採用胜肽腱(peptide)生產,此抗原反應蛋 白質天然的折疊性差,僅能確認蛋白質的一個抗原表位(Epitope),故應用只能被設限在西方點墨法及免 疫螢光染色法。本公司主力生產的單株抗體,除了運用在免疫組織化學染色(Immunohistochemistry)、 免疫螢光染色(Immunofluorescence)、西方點墨(Western blot)、配對抗體及系統開發上外,近年臨床醫 學上利用單株抗體的高度專一性,使用單株抗體來治療癌症,改善自體免疫疾病等也有相當的進展和成 效。使用單株抗體治療已逐漸取代小分子藥物。因此可見,單株抗體將在未來生化研發及藥物開發的過 程中,扮演極主要的角色。本公司不僅建立豐富的單株抗體庫,也提供高品質的多株抗體、配對抗體及 蛋白質產品等,滿足客戶更多元的選擇。
除了一般研究用試劑外,並配合及支援檢測系統的多方面應用,尤其是與臨床試驗以及體外診斷相關之 生物試劑,以此所選出來的生物試劑,將會以 GMP 等級標準生產,並提供亞諾法內部或外部客戶做臨 床測試或診斷醫療器材使用。
針對近年來 COVID-19 全球的疫情爆發,公司也開發了下列與 COVID-19 相關的產品: COVID-19 病毒抗原檢測快篩、COVID-19 抗體中和性檢測驗證、COVID-19 人類化中和性抗體 Self-amplifying mRNA(SAM)COVID-19 疫苗。
COVID-19 病毒抗原檢測快篩截至 2022 年 3 月 FDA 已經核准了 48 項產品緊急授權。當今美國 FDA 緊急授權的 COVID-19 病毒抗原檢測快篩如 BD、Quidel、LumiraDx、Abbott 與 Access Bio,使用了 靶向 N 核蛋白(Nucleocapsid Protein)抗體配對組合。亞諾法也是使用靶向 N 核蛋白的抗體配對組 合,係為更精密的奈米膠體金標記結合。為了再進階升級快篩靈敏度,亞諾法預計開發 COVID-19 病 毒抗原檢測螢光快篩,來達成提升快篩靈敏度之目標。
COVID-19 抗體中和性檢測驗證截至 2022 年 3 月 FDA 已經核准了 2 項產品緊急授權如下表所示:
| 項目 | 廠商 | 產品名 | 產品屬性 | |
|---|---|---|---|---|
| 1 GenScript USA Inc. |
cPass SARS-CoV-2 Neutralization | |||
| Antibody Detection Kit | ELISA | |||
| InBios International, | SCoV-2 Detect Neutralizing Ab | |||
| 2 Inc. |
ELISA | ELISA |
亞諾法中和性抗體檢測平台係為整合慢病毒假型載體(lentiviral pseudotyped vector)結合螢光素酶報導 基因,與 ACE2-239T 細胞株的組合。此平台是檢測中和性抗體效價方式的金標準,泛用於各類型疫苗 產製方式注射後的中和性抗體檢測,包含 mRNA、病毒載體、 蛋白質與胜肽疫苗。現今世界各國均在 部署與大規模實施疫苗接種計畫;並有其他數種疫苗正等待批准。同時,對抗變種病毒的疫苗仍處於早 期臨床試驗階段,這將持續推動後疫苗時代中和性抗體檢測的市場。
| 項目 | 產品名 | 適用範圍 |
|---|---|---|
| Bebtelovimab is authorized for the treatment of | ||
| mild-to-moderate COVID-19 in adults and pediatric patients | ||
| (12 years of age and older weighing at least 40 kg) with | ||
| positive results of direct SARS-CoV-2 viral testing who are at | ||
| 1 | high risk for progressing to severe COVID-19, including | |
| Bebtelovimab | hospitalization or death, and for whom alternative COVID-19 | |
| treatment options approved or authorized by FDA are not | ||
| accessible or clinically appropriate. | ||
| Bebtelovimab is currently authorized in all U.S. regions until | ||
| further notice by the Agency. | ||
| For emergency use as pre-exposure prophylaxis for | ||
| prevention of COVID-19 in adults and pediatric individuals (12 | ||
| Evusheld (tixagevimab | years of age and older weighing at least 40 kg): | |
| co-packaged with | Who are not currently infected with SARS-CoV-2 and who | |
| 2 | cilgavimab) | have not had a known recent exposure to an individual |
| infected with SARS-CoV-2 and | ||
| Who have moderate to severe immune compromise due to a | ||
| medical condition or receipt of immunosuppressive |
COVID-19 抗體治療產品截至 2022 年 3 月 FDA 已經核准了 6 項緊急授權如下表所示:
| 項目 | 產品名 | 適用範圍 |
|---|---|---|
| medications or treatments and may not mount an adequate | ||
| immune response to COVID-19 vaccination or | ||
| For whom vaccination with any available COVID-19 vaccine, | ||
| according to the approved or authorized schedule, is not | ||
| recommended due to a history of severe adverse reaction | ||
| (e.g., severe allergic reaction) to a COVID-19 vaccine(s) | ||
| and/or COVID-19 vaccine component(s). | ||
| For the treatment of COVID-19 in hospitalized adults and | ||
| Actemra (Tocilizumab) | pediatric patients (2 years of age and older) who are receiving | |
| 3 | systemic corticosteroids and require supplemental oxygen, | |
| non-invasive or invasive mechanical ventilation, or | ||
| 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 (ECMO). | ||
| For the treatment of mild-to-moderate COVID-19 in adults and | ||
| 4 Sotrovimab |
pediatric patients (12 years of age and older weighing at least | |
| 40 kg) with positive results of direct SARS-CoV-2 viral testing, | ||
| and who are at high risk for progression to severe COVID-19, | ||
| including hospitalization or death. | ||
| Due to the COVID-19 BA.2 Omicron sub-variant, sotrovimab | ||
| is currently not authorized in U.S. regions 1 and 2 until further | ||
| notice by the Agency. Due to the high frequency of the Omicron variant, |
||
| bamlanivimab and etesevimab are not currently authorized in | ||
| any U.S. region. Therefore, these drugs may not be | ||
| administered for treatment or post-exposure prevention of | ||
| COVID-19 under the 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 until | ||
| 5 | Bamlanivimab and | further notice by the Agency. |
| Etesevimab | Bamlanivimab and etesevimab administered together for the | |
| treatment of mild-to-moderate COVID-19 in adults and | ||
| pediatric patients with positive results of direct SARS-CoV-2 | ||
| viral testing, and who are at high risk for progression to severe | ||
| COVID-19, including hospitalization or death. | ||
| Due to the high frequency of the Omicron variant, | ||
| REGEN-COV is not currently authorized in any U.S. region. | ||
| Therefore, REGEN-COV may not be administered for | ||
| treatment or post-exposure prevention of COVID-19 under the | ||
| REGEN-COV | 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 until further notice by the | |
| 6 | (Casirivimab and | Agency. |
| Imdevimab) | Casirivimab and imdevimab to be administered together for | |
| the treatment of mild to moderate COVID-19 in adults and | ||
| pediatric patients (12 years of age and older weighing at least | ||
| 40 kg) with positive results of direct SARS-CoV-2 viral testing, | ||
| and who are at high risk for progression to severe COVID-19, | ||
| including hospitalization or death. |
亞諾法 COVID-19 人類化中和性抗體 7F7 於假病毒中和性試驗(pseudovirus neutralization assay) 中可有效抵禦英國(B.1.1.7)、南非(B.1.351)、巴西(B.1.1.28.1)與印度(B.1.617.2)變種病毒。 鑑於當前 FDA EUA 許可的治療性單株抗體(Eli Lilly 與 Regeneron)和國際大廠疫苗(Moderna、
BioNTech、AstraZeneca、Johnson&Johnson 與 Novavax)對 Omicron 變種病毒保護效價不足的事 實下,使現今疫情演變更加複雜。市場迫切需要針對 Omicron 變種病毒有效的治療方式,因此亞諾法正 積極投入研發預期篩選出有效抵禦 Omicron 變種病毒的中和性抗體。
| 項目 | 廠商 | 產品名 |
|---|---|---|
| COMIRNATY® | ||
| 1 | BioNTech Manufacturing GmbH |
COVD-19 mRNA Vaccine (nucleoside modified) |
| VAXZEVRIA | ||
| 2 | AstraZeneca AB | COVID-19 Vaccine (ChAdOx1-S [recombinant]) |
| COVISHIELD™ | ||
| 3 | Serum Institute of India Pvt. Ltd | COVID-19 Vaccine (ChAdOx1-S [recombinant]) |
| COVID-19 Vaccine (Ad26.COV2-S |
||
| 4 | Janssen–Cilag International NV | [recombinant]) |
| 5 | SPIKEVAX | |
| Moderna Biotech | COVID-19 mRNA Vaccine (nucleoside modified) | |
| Beijing Institute of Biological Products | ||
| 6 | Co., Ltd. (BIBP) | Inactivated COVID-19 Vaccine (Vero Cell) |
| 7 | Sinovac Life Sciences Co., Ltd | CoronaVac |
| COVID-19 Vaccine (Vero Cell), Inactivated | ||
| COVAXIN® | ||
| 8 | Bharat Biotech International Ltd | Covid-19 vaccine (Whole Virion Inactivated |
| Corona Virus vaccine) | ||
| COVOVAX™ | ||
| 9 | Serum Institute of India Pvt. Ltd | COVID-19 vaccine (SARS-CoV-2 rS Protein |
| Nanoparticle [Recombinant]) | ||
| NUVAXOVID™ | ||
| 10 | Novavax CZ a.s. | COVID-19 vaccine (SARS-CoV-2 rS |
| [Recombinant, adjuvanted]) |
COVID-19 疫苗截至 2022 年 3 月已經進入 WHO 緊急授權的產品有 10 項如下表所示:
亞諾法 COVID-19 Self-Amplifying mRNA(SAM)通用型疫苗藉由利用亞諾法專利申請特有的 COVID-19 RBD 載體,對英國 B.1.1.7 與南非 B.1.351 變種病毒均達保護效力。目前正研發預期可對 Omicro 變種病毒可達保護效力之通用型疫苗。
(2)檢測系統儀器
CellSearch 是 Johnson&Johnson 子公司 Veridex 開發的循環腫瘤細胞檢測系統平台,是目前全球第一 個也是唯一經過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和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批准, 用於惡性腫瘤疾病輔助診斷的檢測循環腫瘤細胞的產品。CellSearch 的問世具有標誌性的意義,因為循 環腫瘤細胞檢測技術第一次被允許走進臨床應用領域而非僅在科研。CellSearch 主要利用免疫磁珠特異 性的識別含 EpCAM 蛋白的上皮來源的循環腫瘤細胞,並在磁場的作用下使其與血細胞分離開,該系統 被核准應用於預測有轉移性的乳腺癌、結直腸癌或前列腺癌的無進展存活率和總存活率。不過目前因為 多種因素已經停產並終止銷售,導致其停產的原因包括部分技術的缺陷,例如不能針對細胞繼續實現下 游應用分析,還有其價格昂貴,檢測費用難以被一般大眾承受。
Celsee PREP 檢測系統是美國 Celsee Diagnostics 公司生產的全自動循環腫瘤細胞富集和檢測平台。 其產品包括循環腫瘤細胞富集和檢測系列CelseePREP100 、Celsee PREP400以及圖像分析儀Celsee ANALYZER。與其它免疫學與免疫磁珠、離心等富集分析方法不同,其不依賴特定的標誌物,而是通過 腫瘤細胞的物理特性來捕獲富集循環腫瘤細胞。
Rarecells Diagnostics 成立於 2010 年,它的總部在法國巴黎。他们的 CE 標記的 Rarecells® 系统[ 以前的 ISET®(按腫瘤細胞大小分離)平台]由一次性過濾塊和試劑組組成。在稀釋全血並將稀釋液加 載到過濾塊上後,儀器對稀釋的樣品和洗滌試劑進行真空過濾。儀器只執行真空步驟,用戶繼續手動染 色及成像。包括通過免疫標記(IH,IF)和 FISH 直接在過濾器上進行計數和表型分析,以及 RNA 和 DNA 的分析。
Vortex Biosciences 是 NetScientific plc 的子公司,成立於 2012 年。他們 CE 標記的 VTX-1 液體活檢 系統是基於加州大學洛杉機分校 Dino Di Carlo 教授實驗室開創的流體技術。在操作員加載全血樣本 後,所有後續處理步驟由儀器和反應盒完成。Vortex 的循環腫瘤細胞平台己有多項相關的科學及臨床研 究,其不依賴特定的標誌物,而是通過腫瘤細胞的物理特性,在 Vortex HT 微通道流動床中來捕獲富集 循環腫瘤細胞。
ApoCell 成立於 2004 年,總部位於德克薩斯州休士頓。循環腫瘤細胞收集和計數平台只是其中之一公 司的業務領域。ApoStream® 平台儀器利用介電泳(DEP)分離循環腫瘤細胞,上機前處理包括從全 血中分離外週血單核細胞(PBMC)部分並以約 107 /mL 重新懸浮。剩餘後續所有處理步驟均由儀器和 流動池進行。步驟包括循環腫瘤細胞捕獲和非循環腫瘤細胞進入廢物回收處。處理後,將循環腫瘤細胞 附著在載玻片上,固定,染色並通過螢光顯微鏡觀察。這個平台方便的地方是不需要化學或酶處理來從 收集細胞中釋放循環腫瘤細胞。
CellMax Life 公司啟動了一項美國臨床試驗,用於驗證其基於循環腫瘤細胞的結直腸癌篩檢產品。該公 司 CMx 平台目前只在亞洲銷售,採用一種"混合微流體芯片",能夠以 10 億個正常細胞背景中分離出 1~10 個循環腫瘤細胞。CellMax Life 還在 2018 年 4 月份與 IncellDx 達成合作,共同開發及銷售幾種實 體瘤的循環腫瘤細胞檢測產品,用於個體化治療方案選擇和監測。
BioFluidica 於 2006 年成立,他們的 Liquid Scan®平台包含相對簡單的儀器、微流體芯片與一次性測 試專用反應盒,大小與信用卡大小相當(但稍厚)。操作者加載全血樣本(無需預處理)之後,所有後續處 理步驟由儀器和特定標誌物反應盒執行。步驟包括循環腫瘤細胞捕獲、循環腫瘤細胞洗滌和釋放,以及 使用靈敏、緊湊和低成本螢光顯微鏡的循環腫瘤細胞計數。循環腫瘤細胞捕獲發生在 Liquid Scan®反應 盒上的 50 到 500 個正弦形通道中。
2013 年美國 Fluxion Biosciences 公司成功開發出 IsoFlux 系統,該系統主要採用的是陽性富集技術, 即是從外周血液中直接捕獲表達特定抗原的循環腫瘤細胞,具有穩定、全自動化、人工干預少的特點, 但是該系統尚未獲得 FDA 審批進入臨床驗證,目前主要投放在科研院所進行穩定性和可靠性的測試, 而且僅使用識別 EpCAM 蛋白的上皮來源的循環腫瘤細胞試劑,項目應用受限且誤判機率較高。
另外在中國國內擁有獨立開發或技術授權生產銷售的循環腫瘤細胞檢測儀器公司包括珠海麗珠集團與 美國 Thermo Fisher 旗下 Cynvenio 公司的 LiquidBiopsy 循環腫瘤細胞分離平台、北京中科納泰與中 科院國家納米科學中心共同開發的高靈敏度多肽納米磁珠捕獲和分離循環腫瘤細胞技術。
CytoQuest™ CR、CytoQuest™ DX、CytoBot™ 是亞諾法所自行獨立開發出來之自動化循環罕見細胞 (CRC)之捕捉、計數、富集和收集的系統平台,分別採用免疫親合之微流體陽性富集及磁珠陰性富集捕 捉方法,可捕捉在轉化與臨床研究中的循環稀有細胞。除了捕捉到罕見細胞能得以保持活性並進行細胞 釋放分離外,在細胞之回收率與捕獲率,均超出上該同類型產品,並搭配高度專一性的抗體試劑,與類 似循環腫瘤細胞檢測系統平台相較,無論在科研應用或臨床項目開發進度已居於業界領先地位。 CytoQuest™ CR 於去年取得中國第三類醫療器械註冊證,更能廣泛達到對癌症預防和治療的協助。
1.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投入之研發費用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項目 | 110 年度 |
| 研發費用(A) | 53,141 |
| 營業收入(B) | 451,487 |
| 比例 (A)/(B) | 11.77% |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 111 年第一季財報尚未經會計師核閱,故僅揭露至最近年度之資訊。
2.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 年度 | 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
|---|---|
| 110 年 |
檢驗試劑 Abnova COVID-19 Neutralizing Antibody Rapid Test COVID-19 Alpha Variant Pseudovirus Neutralizing Antibody Assay (Luciferase) COVID-19 Beta Variant Pseudovirus Neutralizing Antibody Assay (Luciferase) COVID-19 Delta Variant Pseudovirus Neutralizing Antibody Assay (Luciferase) COVID-19 Gamma Variant Pseudovirus Neutralizing Antibody Assay (Luciferase) COVID-19 Delta Variant Neutralizing Antibody ELISA Kit 專利申請 單株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與用於抗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相關冠狀病毒的醫藥組合物(TW1 10120429) 信使核糖核酸疫苗與在個體中誘發抗原特異性免疫反應之方法(TW110121479) |
| 111 年 截至 3 月 31日 |
檢驗試劑 SARS-CoV-2 Omicron Variant Pseudovirus Expressing Luciferase 技術平台 mRNA optimization platform 5' Capping methods 5' UTR, 3'UTR and poly(A) tail combinations RNA base modifications Codon structure optimized |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1.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1) 抗體試劑類
亞諾法科研用生物試劑產品線,持續投入更多經由細胞培養製程產製的單株抗體生產及銷售。 此外,因應 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亞諾法積極研發 COVID-19 病毒抗原檢測快篩、COVID-19 中和性抗體檢測快篩、COVID-19 中和性抗體 RBD ACE2 酵素免疫分析試劑組、COVID-19 人類化中 和性抗體、Self-amplifying mRNA(SAM)與 mRNA 疫苗等相關產品,期望有助於檢測及預防的市場 需求。
亞諾法建置在全球各地的經銷商網絡是本公司主力銷售通路,為試劑類產品貢獻絕大多數的營業收 入,且因多年的品牌經營,奠定終端直銷客戶線上平台的直接訂購意願,此外,專業研究領域的終端 客戶、一般生技公司及製藥產業等客群的客製化服務需求增加,也帶動本公司努力滿足直經銷客戶及 客製化需求客戶對於專業及品質上的要求,強化客戶對產品之黏著度及回購頻率進行產品深度推廣。 電商行銷平台方面:亞諾法在 Google、BioCompare 和 LinkedIn 均取得了良好的行銷成果,並將在 2022 年持續透過網路影響力加強電商與社群媒體行銷力道。
(2) 循環腫瘤細胞產品和醫學檢驗服務:
COVID-19 疫情快速蔓延,嚴重影響了循環腫瘤細胞相關產品和檢測服務市場。儘管如此,亞諾法已 成功建立 CytoQuest®CR 正向富集和 LiquidCell®負向富集平台,並提供完善的生物試劑檢測試劑套 組。亞諾法目前已與杭州華得森生物技術公司重啟合作,於中國銷售與經銷亞諾法循環腫瘤細胞產品 與檢測服務。亞諾法並規劃將循環腫瘤細胞儀器與檢測試劑套組以 OEM 客製合作模式與美國、歐洲和 日本有意願合作的夥伴共同開創當地市場。LiquidCell®平台則持續著重於懷孕婦女產前應用開發。
2.長期業務發展計劃
亞諾法近年已將公司產品由初期的建構抗體庫,步入檢驗試劑、抗體藥物及檢測儀器系統的開發,選擇與 臨床試驗及體外診斷相關之生物試劑,生產 GMP 等級產品,提供亞諾法內部或外部客戶做臨床測試或診 斷醫療器材使用。亞諾法藉由自主研發的循環稀有細胞富集系統成功開發兔子單株抗體平台,該平台係運 用免疫後兔子血漿,分離細胞生產,可提高篩選通量,大幅縮短兔子單株抗體生產週期。亞諾法預估未來 數年,兔子單株抗體的市場需求將持續升溫發酵。亞諾法同時成功推出可直接偵測細胞與組織中基因突變 的檢測產品:突變特異性螢光原位雜交探針(mutaFISH™ probe),該產品為基於螢光原位雜交(FISH, Fluorescence in situ hybridization)的技術原理基礎上,延伸擴展其組合與運用。目前亞諾法持續與多家供 應商展開合作,積極擴大酵素免疫分析試劑盒產品線的項目種類。
此外,亞諾法也將持續開發循環腫瘤細胞產品線與技術服務、檢驗試劑 (ACTN4 肺癌生物標記、循環腫瘤 細胞之體外診斷試劑、非侵入性產前檢測)、藥物開發(誘導性 T 浸潤型淋巴細胞治療) 及 COVID-19(新冠 肺炎)快速測試試劑平台和治療性單株抗體,期許對長期業務發展溢注成效。
(一)市場分析
| 1. 公司主要商品(服務)之銷售(提供)地區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 ------------ |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
|---|---|---|---|---|---|---|
| 地區別 | 銷售金額 | 銷售比例 | 銷售金額 | 銷售比例 | ||
| 內 銷 |
16,973 | 3.72% | 68,694 | 15.22% | ||
| 美 洲 | 246,647 | 54.04% | 191,317 | 42.37% | ||
| 外 | 歐 洲 | 109,236 | 23.93% | 113,684 | 25.18% | |
| 銷 | 其 他 | 83,593 | 18.31% | 77,792 | 17.23% | |
| 小 計 | 439,476 | 96.28% | 382,793 | 84.78% | ||
| 合 計 |
456,449 | 100.00% | 451,487 | 100.00% |
2.市場占有率
(1)抗體試劑類
因國內外尚無相關產業研究機構有針對抗體試劑產業發布與市場相關之統計資訊,故無法取得公開資 訊藉以計算及分析市場佔有率。若以 Biocompare Surveys and Report 之研究顯示,尚無一家公司能 擁有高市佔率,主係因抗體製造成本高、效率低,品牌眾多但品質優劣不一,端視客戶實驗與預算需 求選購,致市場佔有率分散。本公司抗體種類眾多,可提供客戶多樣產品選擇,主要以維繫舊客戶回 購意願來維持市占率。
(2)檢測系統儀器
目前循環罕見細胞富集分離收集系統及次世代基因定序係屬於精準醫學之診斷項目領域,前者運用細 胞的生物或物理特性捕獲細胞,具非侵入性的醫學檢測優勢,適用於液態切片檢體,後者可分析細胞 的基因型與表現型,技術上具備高度前端性。目前細胞富集分離收集系統以科學研究使用上的比率最 多,在醫學臨床應用上現階段仍以臨床驗證比對或臨床實驗階段為主,市場規模與接受程度以中國大 陸進展速度最為快速,而本公司在循環罕見細胞檢測系統產品上在中國大陸與類似競爭產品相較市占 率相對領先。次世代基因定序經過多年的發展,在技術水準方面精準度與成本均到達實際臨床應用的 水準,應用範圍廣泛,可應用於腫瘤檢測、遺傳疾病檢測、新生兒基因檢測等方面。本公司今年也正 式投入次世代基因定序市場,配合市場使用者需求,與臨床醫師合作,設計癌症標靶基因定序組合。
3.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1)抗體試劑類
依據國際衛生組織 WHO 的研究報告指出,2030 年全球每年癌症新增病例將達 2,700 萬人,死亡人 數則將達 1,700 萬人,且情況可能還會更加嚴重。此情況不僅是在歐美國家,開發中國家如中國、印 度的情況也相當嚴重,因此癌症相關防治產品更是全球大廠積極佈局的產品方向。生技藥品在全球藥 品市場逐漸加重,治療領域涵蓋癌症、傳染病、神經系統、抗病毒、糖尿病等。由於未被滿足的市場 需求仍高,因此,抗體藥物的發展也將因產業看好市場潛力,在醫改政策及產業支持的雙效下,單株 抗體藥物開發仍將立於全球生技領軍地位。
(2)檢測系統儀器
根據 GRAND VIEW RESEARCH 機構發布 2018 年全球癌症診斷市場規模估計為 1,444 億美元,預計 在預測期內將以 7.0%的年復合增長率增長,另外 2014 年 FMI市場調研機構報告指出,未來十年,全 球液體活檢市場預計以 21.7%的年複合率增長,而其中不包含日本的亞太地區可有 25.5%的年複合率 增長,全球至 2026 年底整個液體活檢市場將預期達到 289.37 億美元的規模。GRAND VIEW RESEARCH 對 2013 年至 2024 年全球癌症診斷市場發展趨勢做出分析報導指出:2015 年次 世代癌症診斷的全球市場價值高達 43.8 億美元,而這個診斷市場的規模預計仍會顯著成長。
下一代癌症診斷市場根據功能大致可分為個體風險分析、腫瘤篩查、基於診斷的預後、治療監測以及 伴隨診斷等領域。由於不同癌症患者的預後存在差異,並且預後對個性化治療、化療、輻射治療和基 因治療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因而在預測期內預後診斷市場將大幅增長。根據 JP 摩根發佈的研究報 告中,將液體活檢區分為早期篩查、診斷分型、藥物伴隨檢測、患者病情檢測這4 項領域,該報告則 預計全球市場潛力為 230 億美元,而其中癌症的早期篩查診斷,為占比率最高的部份。
4.競爭利基
(1)建構完整之抗體平台
本公司在製程標準化、設備自動化及產品系統化下,累積多年抗體生產經驗,已建構完整龐大之抗體 庫平台。利用現有之抗體平台,找出具發展為抗體藥物潛力之抗體,發展為高附加價值之抗體庫系統 及檢驗試劑,並進一步開發成抗體藥物。目前本公司已成功開發出多種搭配循環腫瘤細胞檢測儀器系 統之高度專業性抗體試劑產品,此亦為其他循環腫瘤細胞檢測儀器業者在技術應用上難以突破的關鍵 障礙。
(2)持續開發新產品
藉由自主研發的循環稀有細胞富集系統成功開發兔子單株抗體平台,該平台係運用免疫後兔子血漿, 分離細胞生產,可提高篩選通量,大幅縮短兔子單株抗體生產週期。亞諾法預估未來數年,兔子單株 抗體的市場需求將持續升溫發酵。亞諾法同時成功推出可直接偵測細胞與組織中基因突變的檢測產 品:突變特異性螢光原位雜交探針(mutaFISH™ probe),該產品為基於螢光原位雜交(FISH, Fluorescence in situ hybridization)的技術原理基礎上,延伸擴展其組合與運用。目前亞諾法持續與多 家供應商展開合作,積極擴大酵素免疫分析試劑盒產品線的項目種類。
(3)客製化抗體服務
運用多年抗體生產經驗,已為專業研究領域的終端客戶、一般生技公司及製藥產業等客群提供蛋白質 及抗體客製化服務,以滿足客戶對於專業及品質上需求,並提升其未來使用亞諾法產品及服務之意願。
(4)多面向之經銷網路及合作機構
本公司所建立之全球及區域經銷商網絡系統,是本公司營運的主力要素,藉由業界知名之全球性經 銷 通路,建立品牌知名度並累積客群,同時亦與國內外知名之學術機構、研究中心與藥廠等合作,建立 直銷客群。同時,亞諾法在 Google、BioCompare 和 LinkedIn 均取得了良好的行銷成果,並將在 2022 年持續透過網路影響力加強電商與社群媒體行銷力道。
5.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1)有利因素
抗體試劑
A.完整抗體平台
抗體平台是本公司重要基礎與資產,可作為醫療用檢驗試劑及單株抗體藥物研發之重要工具。另與 外部機構合作開發檢驗試劑、藥物及檢測系統儀器,顯示自有抗體庫帶來之實際效益。
B.行銷通路網
本公司全球銷售版圖包含全球性或區域性之經銷合約,藉由經銷商之行銷通路銷售至全球各學術機 構、研究中心或藥物開發公司,同時完善的網路銷售平台,能夠更快速且方便的找尋所需產品,提 供客戶完整的產品資訊,提高下單意願。
C.精準醫療的發酵效應
各國推行"精準醫學計畫",將能引領醫學新時代。對於精準醫療計畫中揭示四個主要標題:精準、 準時、共用以及個性化,通過該專案希望可以在未來對病患做到在合適的時間給予合適的病人合適 的治療,並鼓勵公共事業及私營單位進行資訊共用。
D.政府扶植生技產業
「臺灣生物經濟產業發展方案」成為我國生技產業的新發展方向,以現有生物科技為基礎,導入健 康照護、醫材、製藥及農業生技等領域,期望藉由生物經濟的發展帶動台灣多元化領域及產業的茁 壯,也寄望新政府對台灣生技產業更多支持與扶植。
E.持續開發新產品及應用
試劑產品的生產主力將著重在搭配儀器系統的應用,結合試劑 (如:抗體、螢光原位雜交分析法 (FISH) 探針產品及試劑套組) 及耗材應用,並將積極累積實際機臨床實驗,開發更多的疾病應用檢 測試劑組。及因應 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亞諾法積極研發 COVID-19 病毒抗原檢測快篩、 COVID-19 中和性抗體檢測快篩、COVID-19 中和性抗體 RBD ACE2 酵素免疫分析試劑組、 COVID-19 人類化中和性抗體、Self-amplifying mRNA(SAM)與 mRNA 疫苗等相關產品,期望有 助於檢測及預防的市場需求。
(2)不利因素及因應措施
抗體試劑類
A.新技術取代抗體的運用
目前抗體係為研究蛋白質最有效的工具,惟目前尚無一套生產抗體的標準方法,且抗體本身會因製 程的不同,造成產出之品質大不相同,並間接影響抗體之可信度,未來可能有其他工具來取代抗體。 因應措施
本公司以增加抗體功能及可用性,提高產品之附加價值,選擇與臨床試驗及體外診斷相關之生物試 劑,生產 GMP 等級產品,提供亞諾法內部或外部客戶做臨床測試或診斷醫療器材使用,創造以往 僅銷售於一般研究用途以外的商機。
B.抗體市場日趨競爭
抗體品牌眾多,品質良莠不齊,客戶研究經費有限等情形下,使抗體市場競爭日趨價格戰,尤以大 陸品牌價格低廉但品質不佳,擾亂抗體之市場定價,影響抗體銷售利潤。
因應措施
藥廠或生技公司因研發需求,有大量或多樣產品之採購機會,本公司抗體種類選擇多元,且擁有特 色抗體產品,可提供客戶一站式購足所需產品。本公司除了保持優質產品品質,亦將對特定抗體增 加應用測試,以提高附加價值及產品市場區隔化,以因應抗體市場之價格戰。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1.單株抗體之用途及生產:
單株抗體用途:
| 產品別 | 用途(功能) |
|---|---|
| 醫學檢驗試劑、農業檢驗 | |
| 單株抗體 | 工業純化、醫學治療 |
| 研究單位研發 |
單株抗體製造流程圖:

2.多株抗體之用途及生產:
| 產品別 | 用途(功能) |
|---|---|
| 醫學檢驗試劑(雙向免疫擴散)、農業檢驗 | |
| 多株抗體 | 工業純化、醫學治療 |
| 研究單位研發 |
多株抗體製造流程圖 :

3.蛋白質之用途及生產:
| 產品別 | 用途(功能) |
|---|---|
| 醫學檢驗試劑、農業檢驗 | |
| 蛋白質 | 醫學治療、蛋白質工程 |
| 研究單位研發 |
蛋白質表現系統流程圖: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 主要原料 | 主要供應商 | 供應狀況 | |||||
|---|---|---|---|---|---|---|---|
| 蛋白質原料 CellFree Sciences, Co. LTD. |
|||||||
| 細胞培養用試劑 | 萊富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進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友和貿 易股份有限公司 |
穩定、良好 | |||||
| 萃取質體試劑 | 凱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穩定、良好 | |||||
| 純化試劑 | 友和貿易股份有限公司、進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穩定、良好 | |||||
| 免疫佐劑 | 友和貿易股份有限公司、進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穩定、良好 |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 動原因
1.最近二年度主要供應商資料:
109 年度及 110 年,主要供應商資料如下: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
|---|---|---|---|---|---|---|---|---|---|
| 項 目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
與發行人 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
與發行人 之關係 |
|
| 1 | 台灣圓點奈米 | 37,395 | 24.08 | - | 偉喬生醫 | 15,556 | 12.14 | - | |
| 2 | 其他 | 117,877 | 75.92 | - | 其他 | 112,614 | 87.86 | - | |
| 進貨淨額 | 155,272 | 100.00 | - | 進貨淨額 | 128,170 | 100.00 | - |
增減變動原因:
台灣圓點奈米主係因亞諾法 110 年委託其生產 COVID-19 相關產品較 109 年減少,以致 110 年進貨佔比未 達 10%。
偉喬生醫主係因亞諾法 110 年委託其生產 COVID-19 相關產品較 109 年增加,以致進貨金額增加。
2.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
|---|---|---|---|---|---|---|---|---|---|---|
| 項 目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 貨淨額比率 (%) |
與發行人 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 貨淨額比率 (%) |
與發行人 之關係 |
||
| 1 | Asscl | 83,508 | 18.30 | - | Abcam plc | 47,808 | 10.59 | - | ||
| 2 | Abcam plc | 51,285 | 11.23 | - | 其 他 |
403,679 | 89.41 | - | ||
| 3 | 其 他 |
321,656 | 70.47 | - | ||||||
| 銷 貨 淨 額 |
456,449 | 100.00 | - | 銷 貨 淨 額 |
451,487 | 100.00 | - |
增減變動原因:
Asscl 主係因 109 年向亞諾法大量購買 COVID-19 病毒萃取試劑組,110 年需求減少,致銷貨佔比未達 10% 以上。
(五)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
單位:mg;ml;新台幣仟元
| 年 度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
|---|---|---|---|---|---|---|---|
| 生產量值 主要產品 |
產能 | 產量 | 產值 | 產能 | 產量 | 產值 | |
| 單株抗體(單位:mg) | 3,015 mg | 2,927 mg | 7,330 | 3,141 mg | 3,070 mg | 8,651 | |
| 多株抗體-未純化(單位:ml) | 2,782 mL | 2,721 mL | 2,746 | 4,027 mL | 3,868 mL | 3,380 | |
| 多株抗體-已純化(單位:mg) | 6,428 mg | 6,293 mg | 17,671 | 813 mg | 774 mg | 2,162 | |
| 蛋白質(單位:mg) | 164 mg | 162 mg | 10,936 | 180 mg | 173 mg | 10,942 |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
單位:mg;ml;新台幣仟元
| 年 度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
|---|---|---|---|---|---|---|---|---|---|
| 銷售量值 | 內銷 | 外銷 | 內銷 | 外銷 | |||||
| 主要商品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
| 單株抗體(單位:mg) | 11.45 | 821 1,951.19 | 114,222 | 8.85 | 811 2,169.68 124,282 | ||||
| 多株抗體-未純化(單位:ml) | 0.75 | 86 | 252.95 | 3,518 | 0.30 | 28 | 45.85 | 4,137 | |
| 多株抗體-已純化(單位:mg) | 0.85 | 132 | 362.13 | 29,634 | 1.65 | 207 | 365.49 | 28,807 | |
| 蛋白質(單位:mg) | 2.28 | 1,449 | 94.42 | 55,183 | 3.15 | 2,033 | 102.92 | 54,305 | |
| 配對抗體(單位:Set) | 161.00 | 2,364 59,627.2 | 159,795 | 10,516 | 55,271 7,590.00 | 90,712 | |||
| 檢測儀器(單位:Set) | - | - | 19.00 | 827 | 87.00 | 15,403 | |||
| 其他 | 註 | 12,121 | 註 | 76,297 | 註 | 10,344 | 註 | 65,147 | |
| 合計 | - | 16,973 | - | 439,476 | 68,694 | 382,793 |
註:其他因產品種類繁雜,故無法以同一單位計算數量。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歷分布比率
| 年 | 度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111 年度截至 3 月 31 日 |
|---|---|---|---|---|
| 員 | 製造人員 | 64 | 61 | 61 |
| 工 | 管銷人員 | 39 | 35 | 34 |
| 人 | 研發人員 | 17 | 13 | 13 |
| 數 | 合 計 |
120 | 109 | 108 |
| 平 | 均 年 歲 |
40.7 | 41.63 | 41.88 |
|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 10.04 | 10.85 | 11.18 | |
| 學 | 博 士 |
5% | 5.51% | 5.56% |
| 歷 | 碩 士 |
29.17% | 27.52% | 26.85% |
| 分 布 |
大 專 |
65% | 66.97% | 67.59% |
| 比 | 高 中 |
0.83% | - | - |
| 率 | 高中以下 | - | - | - |
四、環保支出資訊
無
五、勞資關係
(一)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 情形
1.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1)福利措施及實施狀況
本公司勞資雙方皆有相輔相成、同步成長之共識,本公司已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並依規定提撥福利 金及辦理相關福利事宜。本公司之主要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聚餐補助、年節禮金(券)、春酒摸彩、婚喪 喜慶補助、團體保險、健康檢查、特約商店優惠等。
(2)進修、訓練及實施狀況
本公司為提升員工素質,加強員工之工作效率與品質,於員工新進時即實施職務內容之引導與訓練, 員工任職期間亦不定期依員工職務需求進行專業教育訓練(包含內部訓練與外部訓練),並將員工實際所 接受之教育訓練登錄管理,以期達到培訓專業人才及有效運用人才。
(3)退休制度及實施狀況
基於保障同仁權益、照顧同仁退休生活、促進勞資關係,本公司成立『勞工退休金監督委員會』,按 月提撥退休準備金至台灣銀行,專款專用。此外,自 94 年 7 月起,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為同仁按月 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內,以期更能增進同仁退休生活保障。
(4)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本公司制定內部控制制度-薪工循環及人事相關辦法,作為公司與員工之共同規範,並定期召開勞資會 議以增進勞資雙方意見交流。員工擁有暢通的申訴及溝通管道,員工意見可被充分考量,員工權益亦 被合理的保障。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 措施:無此情形
111 年 3 月 31 日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迄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合作開發合約 | 偉喬生醫股份有限 公司 |
109.6.11~111.6.10 | 共同合作開發 SARS-CoV-2 之 人類化中和性抗體 |
無 |
| 臨床試驗合約 |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
110.9.29~111.9.28 | 大腸癌人源腫瘤異種移植小鼠 模型建立及抑制腫瘤生長相關 臨床試驗 |
無 |
| 臨床試驗合約 | 新北市立土城醫院 110.11.23~111.11.22 | 攝護腺癌周邊血 T 細胞相關臨 床試驗 |
無 | |
| 臨床試驗合約 | 臺北榮民總醫院 | 110.12.6~111.12.5 | 攝護腺癌周邊血 T 細胞相關臨 床試驗 |
無 |
| 臨床試驗合約 |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
110.12.17~112.6.16 | 肝癌人源腫瘤異種移植小鼠模 型建立及抑制腫瘤生長相關臨 床試驗 |
無 |
| 經銷商合約 | Funakoshi Co., Ltd. |
96.5.1~97.4.30 到期自動續約 |
日本地區經銷商 | 無 |
| 經銷商合約 | Abcam plc | 96.10.4~97.10.3 到期自動續約 |
全球性經銷商 | 無 |
| 經銷商合約 | Sigma-Aldrich International GmbH |
97.6.1~99.5.31 到期自動續約 |
全球性經銷商 | 無 |
| 經銷商合約 | 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
99.3.15~100.3.14 到期自動續約 |
美國地區經銷商 99.8.1 起增加印度地區經銷權 無 |
|
| 經銷商合約 | VWR International, LLC |
103.4.25~106.4.24 到期自動續約 |
美國及加拿大地區經銷商 | 無 |
| 經銷商合約 | i-DNA Biotechnology Pte Ltd |
107.2.6~108.2.5 到期自動續約 |
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地區 經銷商 |
無 |
| 經銷商合約 | Labex Corporation 107.2.23~108.2.22 到期自動續約 |
印度地區經銷商 | 無 |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一)合併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資料 1.合併簡明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 | ||||||||||
|---|---|---|---|---|---|---|---|---|---|---|
| 項 | 度 | 106 年 | 107 年 | 108 年 | 109 年 | 110 年 | ||||
| 目 | ||||||||||
| 流 | 動 | 資 | 產 | 869,693 | 736,032 | 703,309 | 773,848 | 786,290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92,758 | 342,637 | 312,808 | 294,333 | 270,759 | |||||
| 無 | 形 | 資 | 產 | 25,067 | 62,701 | 69,370 | 71,140 | 67,659 | ||
| 其 | 他 | 資 | 產 | 116,265 | 153,628 | 178,502 | 155,263 | 158,341 | ||
| 資 | 產 | 總 | 額 | 1,303,783 | 1,294,998 | 1,263,989 | 1,294,584 | 1,283,049 | ||
| 流 | 動 負 |
債 分 | 配 | 前 | 77,819 | 66,739 | 64,298 | 74,574 | 62,726 | |
| 分 | 配 | 後 | 126,262 | 103,071 | 70,353 | 110,906 | 註 2 | |||
| 非 | 流 | 動 | 負 | 債 | 1,234 | 1,027 | 7,288 | 8,916 | 8,567 | |
| 負 | 債 總 |
額 分 | 配 | 前 | 79,053 | 67,766 | 71,586 | 83,490 | 71,293 | |
| 分 | 配 | 後 | 127,496 | 104,098 | 77,641 | 119,822 | 註 2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1,224,730 | 1,227,232 | 1,192,403 | 1,211,094 | 1,211,756 | |||||
| 股 | 本 | 605,536 | 605,536 | 605,536 | 605,536 | 605,536 | ||||
| 資 | 本 | 公 | 積 | 489,380 | 474,527 | 474,527 | 474,527 | 474,527 | ||
| 保 | 留 盈 |
餘 分 | 配 | 前 | 134,722 | 132,141 | 98,272 | 130,039 | 122,464 | |
| 分 | 配 | 後 | 86,279 | 95,809 | 92,217 | 93,707 | 註 2 | |||
| 其 | 他 | 權 | 益 | (4,908) | 15,028 | 14,068 | 992 | 9,229 | ||
| 非 | 控 | 制 | 權 | 益 | 0 | 0 | 0 | 0 | 0 | |
| 權 | 益 總 |
額 分 | 配 | 前 | 1,224,730 | 1,227,232 | 1,192,403 | 1,211,094 | 1,211,756 | |
| 分 | 配 | 後 | 1,176,287 | 1,190,900 | 1,186,348 | 1,174,762 | 註 2 |
註 1: 本公司 106~110 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 2:尚未分配。
2. 合併簡明綜合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年 度 項 目 |
106 年 | 107 年 | 108 年 | 109 年 | 110 年 |
|---|---|---|---|---|---|
| 營 業 收 入 |
475,073 | 426,023 | 414,158 | 456,449 | 451,487 |
| 營 業 毛 利 |
224,693 | 189,555 | 185,350 | 213,501 | 197,339 |
| 營 業 損 益 |
58,989 | 20,157 | 2,644 | 57,668 | 43,820 |
|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
13,885 | 16,949 | (1,664) | (8,619) | (7,526) |
| 稅 前 淨 利 |
72,874 | 37,106 | 980 | 49,049 | 36,294 |
|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淨 利 |
58,966 | 46,118 | 3,263 | 36,526 | 28,369 |
| 本 期 淨 利 ( 損 ) |
58,966 | 46,118 | 3,263 | 36,526 | 28,369 |
|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稅 後 淨 額 ) |
(1,790) | 19,680 | (1,760) | (11,780) | 8,625 |
|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57,176 | 65,798 | 1,503 | 24,746 | 36,994 |
| 淨 利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
58,966 | 46,118 | 3,263 | 36,526 | 28,369 |
|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0 | 0 | 0 | 0 | 0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 公 司 業 主 |
57,176 | 65,798 | 1,503 | 24,746 | 36,994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 控 制 權 益 |
0 | 0 | 0 | 0 | 0 |
| 每 股 盈 餘 |
0.97 | 0.76 | 0.05 | 0.60 | 0.47 |
註: 本公司 106~110 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二)個體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資料 1.個體簡明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 目 | 年 | 度 | 106 年 | 107 年 | 108 年 | 109 年 | 110 年 | |||
|---|---|---|---|---|---|---|---|---|---|---|---|
| 流 | 動 | 資 | 產 | 805,776 | 688,611 | 650,384 | 716,048 | 749,572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65,314 | 307,633 | 291,397 | 279,303 | 265,122 | ||||||
| 無 | 形 | 資 | 產 | 24,882 | 62,600 | 69,351 | 71,140 | 67,659 | |||
| 其 | 他 | 資 | 產 | 204,098 | 235,583 | 243,197 | 221,509 | 210,839 | |||
| 資 | 產 | 總 | 額 | 1,300,070 | 1,294,427 | 1,254,329 | 1,288,000 | 1,293,192 | |||
| 流 | 動 | 負 | 債 分 | 配 | 前 | 74,106 | 66,168 | 59,810 | 72,004 | 80,253 | |
| 分 | 配 | 後 | 122,549 | 102,500 | 65,865 | 註 2 | |||||
| 非 | 流 | 動 | 負 | 債 | 1,234 | 1,027 | 2,116 | 4,902 | 1,183 | ||
| 負 | 債 | 總 | 額 分 | 配 | 前 | 75,340 | 67,195 | 61,926 | 76,906 | 81,436 | |
| 分 | 配 | 後 | 123,783 | 103,527 | 67,981 | 113,238 | 註 2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 | - | - | |||||||
| 股 | 本 | 605,536 | 605,536 | 605,536 | 605,536 | 605,536 | |||||
| 資 | 本 | 公 | 積 | 489,380 | 474,527 | 474,527 | 474,527 | 474,527 | |||
| 保 | 留 | 盈 | 餘 分 | 配 | 前 | 134,722 | 132,141 | 98,272 | 130,039 | 122,464 | |
| 分 | 配 | 後 | 86,279 | 95,809 | 92,217 | 93,707 | 註 2 | ||||
| 其 | 他 | 權 | 益 | (4,908) | 15,028 | 14,068 | 992 | 9,229 | |||
| 非 | 控 | 制 | 權 | 益 | - | - | - | - | - | ||
| 權 | 益 | 總 | 額 分 | 配 | 前 | 1,224,730 | 1,227,232 | 1,192,403 | 1,211,094 | 1,211,756 | |
| 分 | 配 | 後 | 1,176,287 | 1,190,900 | 1,186,348 | 1,175,572 | 註 2 |
註 1: 本公司 106~110 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 2: 尚未分配。
2. 個體簡明綜合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年 | 度 | |||||||
|---|---|---|---|---|---|---|---|---|
| 項 | 目 | 106 年 | 107 年 | 108 年 | 109 年 | 110 年 | ||
| 營 | 業 | 收 | 入 | 488,127 | 423,615 | 402,865 | 454,647 | 450,383 |
| 營 | 業 | 毛 | 利 | 224,304 | 189,101 | 181,339 | 211,701 | 196,058 |
| 營 | 業 | 損 | 益 | 72,494 | 37,559 | 13,431 | 70,259 | 57,050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483) | (565) | (12,518) | (21,279) | (20,815) | |||
| 稅 | 前 | 淨 | 利 | 71,011 | 36,994 | 913 | 48,980 | 36,235 |
| 繼 本 |
續 營 期 |
業 單 淨 |
位 利 |
58,966 | 46,118 | 3,263 | 36,526 | 28,369 |
| 本 | 期 淨 |
利 ( 損 |
) | 58,966 | 46,118 | 3,263 | 36,526 | 28,369 |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 後 |
淨 額 |
) | (1,790) | 19,680 | (1,760) | (11,780) | 8,625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7,176 | 65,798 | 1,503 | 24,746 | 36,994 | |||
| 淨 母 |
利 公 |
歸 屬 司 業 |
於 主 |
58,966 | 19,680 | 3,263 | 36,526 | 28,369 |
|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 |||
| 司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 | 業 | 主 | 57,176 | 65,798 | 1,503 | 24,746 | 36,994 |
| 制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 | 權 | 益 | - | - | - | - | - |
| 每 | 股 | 盈 | 餘 | 0.97 | 0.76 | 0.05 | 0.6 | 0.47 |
註: 本公司 106~110 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三)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度 | 簽證會計師姓名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查核意見 |
|---|---|---|---|
| 106 年度 | 許淑敏、郭柔蘭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無保留 |
| 107 年度 | 許淑敏、郭柔蘭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無保留 |
| 108 年度 | 許淑敏、郭柔蘭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無保留 |
| 109 年度 | 許淑敏、郭柔蘭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無保留 |
| 110 年度 | 許淑敏、郭柔蘭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無保留 |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一) 合併報表財務分析
| 分析項目 | 年度 | 106年 | 107年 | 108年 | 109年 | 110年 |
|---|---|---|---|---|---|---|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6.06 | 5.23 | 5.66 | 6.45 | 5.56 | |
| 財務結構(%)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比率 |
418.76 | 358.47 | 383.52 | 414.50 | 450.70 |
| 流動比率 | 1,117.58 | 1,102.85 | 1,093.83 | 1,037.69 | 1,253.53 | |
| 償債能力(%) | 速動比率 | 377.28 | 352.04 | 359.02 | 414.09 | 570.15 |
| 利息保障倍數 | 251,389.66 | - | 36,923 | 17,936 | 14,853.66 | |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5.67 | 4.60 | 4.69 | 5.96 | 7.20 | |
| 平均收現日數 | 64 | 79 | 78 | 61 | 51 | |
| 存貨週轉率(次) | 0.24 | 0.24 | 0.23 | 0.25 | 0.27 | |
| 經營能力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16.17 | 15.44 | 16.86 | 17.41 | 17.87 |
| 平均銷貨日數 | 1,521 | 1,521 | 1,587 | 1,460 | 1,352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 轉率(次) |
1.83 | 1.34 | 1.26 | 1.50 | 1.60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36 | 0.33 | 0.32 | 0.36 | 0.35 | |
| 資產報酬率(%) | 4.62 | 3.55 | 0.28 | 2.87 | 2.22 | |
| 權益報酬率(%) | 4.91 | 3.76 | 0.27 | 3.04 | 2.34 | |
| 獲利能力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 比率(%) |
12.03 | 6.13 | 0.16 | 8.10 | 5.99 |
| 純益率(%) | 12.41 | 10.83 | 0.79 | 8.00 | 6.28 | |
| 每股盈餘(元) | 0.97 | 0.76 | 0.05 | 0.60 | 0.47 | |
| 現金流量比率(%) | 86.78 | 133.61 | 115.89 | 141.20 | 148.08 | |
| 現金流量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48.37 | 52.58 | 61.15 | 124.56 | 284.58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3.48 | 3.38 | 3.30 | 8.18 | 4.61 | |
| 槓桿度 | 營運槓桿度 | 3.75 | 8.91 | 58.09 | 3.46 | 4.13 |
| 財務槓桿度 | 1.00 | 1.00 | 1.16 | 1.01 | 1.01 |
註 1:本公司 106~110 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增減變動達 20%以上者):
-
- 流動比率增加:主係本期流動資產金額較高所致。
-
- 速動比率增加:主係本期流動資產金額較高所致。
-
- 應收款項週轉率增加:本期採預收款項後出貨較多。
-
- 資產報酬率減少:主係 110 年稅後淨利減少所致。
-
- 權益報酬率減少:主係 110 年稅後淨利減少所致。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減少:因 110 年稅後淨利減少,致稅前純益佔實收資本比率亦減少。
-
- 純益率減少:主係 110 年稅後淨利減少所致。
-
- 每股盈餘(元) 減少:主係 110 年稅後淨利減少所致。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增加:主係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增加所致。
-
- 現金再投資比率減少:主係 110 年發放的現金股利增加所致。
財務分析計算公式:
1.財務結構
-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 (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2.償債能力
-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3.經營能力
-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 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應付 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 (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 4.獲利能力
-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 (2)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每股盈餘=(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 5.現金流量
-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股 利)。
-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長期投資+其他非流 動資產+營運資金)。
- 6.槓桿度:
-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
-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二) 個體報表財務分析
| 分析項目 | 年度 | 106年 | 107年 | 108年 | 109年 | 110年 |
|---|---|---|---|---|---|---|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5.80 | 5.19 | 4.94 | 5.97 | 6.30 | |
| 財務結構(%)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比率 |
462.08 | 399.26 | 409.93 | 435.66 | 457.50 |
| 流動比率 | 1,087.33 | 1040.7 | 1087.42 | 994.46 | 934.01 | |
| 償債能力(%) | 速動比率 | 335.52 | 297.07 | 310.65 | 359.35 | 407.15 |
| 利息保障倍數 | 244,765.52 | - | 477.27 | 35,337.41 | 19,581.18 | |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5.69 | 4.51 | 4.62 | 6.11 | 7.32 | |
| 平均收現日數 | 64 | 81 | 79 | 60 | 50 | |
| 存貨週轉率(次) | 0.26 | 0.24 | 0.23 | 0.25 | 0.27 | |
| 經營能力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17.06 | 14.96 | 15.73 | 17.41 | 17.89 |
| 平均銷貨日數 | 1,404 | 1,521 | 1,587 | 1,460 | 1,352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 轉率(次) |
2.06 | 1.48 | 1.35 | 1.59 | 1.65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38 | 0.33 | 0.32 | 0.36 | 0.35 | |
| 資產報酬率(%) | 4.63 | 3.56 | 0.27 | 2.88 | 2.21 | |
| 權益報酬率(%) | 4.91 | 3.76 | 0.27 | 3.04 | 2.34 | |
| 獲利能力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 比率(%) |
11.73 | 6.11 | 0.15 | 8.09 | 5.98 |
| 純益率(%) | 12.08 | 10.89 | 0.81 | 8.03 | 9.42 | |
| 每股盈餘(元) | 0.97 | 0.76 | 0.05 | 0.60 | 0.47 | |
| 現金流量比率(%) | 104.18 | 128.00 | 120.52 | 149.37 | 137.95 | |
| 現金流量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51.30 | 56.02 | 68.46 | 138.93 | 287.60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4.69 | 3.27 | 3.36 | 9.07 | 6.51 | |
| 槓桿度 | 營運槓桿度 | 3.11 | 5.08 | 11.38 | 2.86 | 3.23 |
| 財務槓桿度 | 1.00 | 1.00 | 1.02 | 1.00 | 1.00 |
註:本公司 106~110 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增減變動達 20%以上者):
-
- 利息保障倍數減少:主係 110 年稅前純益減少所致。
-
- 資產報酬率減少:主係 110 年稅後淨利減少所致。
-
- 權益報酬率減少:主係 110 年稅後淨利減少所致。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減少:因 110 年稅前純益減少,致稅前純益佔實收資本比率亦減少。
-
- 每股盈餘(元) 減少:主係 110 年稅後淨利減少所致。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增加:主係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增加所致。
-
- 現金再投資比率減少:主係本期固定資產等投資較少所致。
財務分析計算公式:
1.財務結構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2.償債能力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 3.經營能力
-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 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應付 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 (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4.獲利能力
-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 (2)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每股盈餘=(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 5.現金流量
-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股 利)。
-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長期投資+其他非流 動資產+營運資金)。
6.槓桿度:
-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
-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民國 110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議案,其中財務報表業經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 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之相關規定報告如上,敬請 鑒核。

| 中 | 華 | 民 | 國 | 1 1 1 |
年 | 3 | 月 | 1 6 |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最近年度合併財務報告:請參閱第 85 頁。
五、最近年度個體財務報告:請參閱第 136 頁。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此情形。
一、財務狀況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金額 | % | ||
|---|---|---|---|
| 773,848 | 786,290 | 12,442 | 2 |
| 294,333 | 270,759 | (23,574) | (8) |
| 71,140 | 67,659 | (3,481) | (5) |
| 155,263 | 158,341 | 3,078 | 2 |
| 1,294,584 | 1,283,049 | (11,535) | (1) |
| 74,574 | 62,726 | (11,848) | (16) |
| - | - | - | - |
| 8,916 | 8,567 | (349) | (4) |
| 83,490 | 71,293 | (12,197) | (15) |
| 605,536 | 605,536 | - | - |
| 474,527 | 474,527 | - | - |
| 130,039 | 122,464 | (7,575) | (6) |
| 992 | 9,229 | 8,237 | 830 |
| 1,211,094 | 1,211,756 | 662 | 0.05 |
| 109年度 | 110年度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增減變動達 20%者): |
差異 |
- 其他權益減少:主係金融資產評價損益變動所致。
二、財務績效分析
(一)財務績效比較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109年度 | 110年度 | 增減金額 | 變動比例(%) |
|---|---|---|---|---|
| 營業收入 | 457,451 | 458,156 | 705 | 0.15 |
|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 (1,002) | (6,669) | 5,667 | 565.57 |
| 營業收入淨額 | 456,449 | 451,487 | (4,962) | (1.09) |
| 營業成本 | (242,948) | (254,148) | 11,200 | 4.61 |
| 營業毛利 | 213,501 | 197,339 | (16,162) | (7.57) |
| 營業費用 | (155,833) | (153,519) | (2,314) | (1.48) |
| 營業淨利 | 57,668 | 43,820 | (13,848) | (24.01)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3,774 | 2,975 | (799) | (21.17) |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 (12,393) | (10,501) | (1,892) | (15.27) |
| 稅前淨利 | 49,049 | 36,294 | (12,755) | (26.00) |
| 減:所得稅(費用)利益 | (12,523) | (7,925) | (4,598) | (36.72) |
| 稅後淨利 | 36,526 | 28,369 | (8,157) | (22.33) |
| 增減變動比例分析(增減變動未達 20%者免分析): 1. 銷貨退回及折讓增加:主係110年度銷貨退回金額較高所致。 |
-
營業淨利減少:主係營業毛利減少所致。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減少:主係其他收入減少所致。
-
稅前淨利減少:主係因上述原因所致。
-
- 所得稅費用減少:主係本期獲利減少所致。
-
- 稅後淨利減少:主係因上述原因所致。
(二)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影響及因應計畫
請參閱本年報「伍、營運概況」之「二、市場及產銷概況」內容說明。
三、現金流量分析
(一)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
| 項 | 目 | 年 | 度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增 | 減 | 比 | 例 | ( | % | ) | ||
|---|---|---|---|---|---|---|---|---|---|---|---|---|---|---|
| 現 | 金 | 流 | 量 | 比 | 率 | 141.2% | 148.08% | 6.88% | ||||||
| 現 | 金 流 |
量 | 允 | 當 比 |
率 | 137.24% | 284.58% | 147.34% | ||||||
| 現 | 金 | 再 投 |
資 | 比 | 率 | 8.18% | 4.61% | 3.57%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增加:主係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增加所致。 |
(二)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劃:不適用。
(三)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預計全年來自 | 預計現金剩餘 |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 期初現金 餘額 A |
營業活動淨現 金流量 B |
預計全年現金 流出量 C |
(不足)數額 A+B-C |
投資計畫 | 理財計畫 |
| 306,721 | 49,801 | 32,788 | 323,734 | - | - |
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1.營業活動:主係預計 111 年度營運規模持續成長,淨利增加,以致營運活動淨現金流入增加。
2.投資活動:主係預計 111 年度因應營運需求,將增加固定資產。
3.融資活動:主係預計 111 年度發放現金股利。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無此情形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一)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
本公司轉投資政策由相關執行部門遵循內控制度-「投資循環」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等辦法辦理, 上述辦法或程序並經董事會或股東會討論通過。
(二)最近年度轉投資事業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說明 項目 |
獲利(虧損)金額 | 轉投資政策 | 虧損之 主要原因 |
改善計畫 | 未來一年 投資計畫 |
|---|---|---|---|---|---|
| Abnova GmbH | (22) 生物產品經銷 事宜 |
未實質營運 | 105.12.31為解散 基準日,已依法送 件辦理解散清算 程序中。 |
無 | |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14,794) 投資業務 | 投資公司 | 視營運狀況而定 | ||
| Citil Pharma Incorporated |
(770) | 細胞治療技術/ 產品之研發及 銷售 |
主係尚處於營 運初期投入之 相關營運支出 |
視營運狀況而定 | |
| Abnova (Cayman)Corporation |
(14,066) 投資業務 | 投資公司 | 視營運狀況而定 | ||
| Citil Pharma Corporation |
(369) 投資業務 | 投資公司 | 正辦理清算註銷 程序中 |
無 | |
| Wellconn Genomics(Cayman) Corporation |
(433) 投資業務 | 投資公司 | 正辦理清算註銷 程序中 |
無 |
| 說明 項目 |
獲利(虧損)金額 | 轉投資政策 | 虧損之 主要原因 |
改善計畫 | 未來一年 投資計畫 |
|---|---|---|---|---|---|
| Abnova(HK)Limited | (10,581) 投資業務 | 投資公司 | 視營運狀況而定 | ||
| Wellconn Genomics(HK)Limited |
(276) 投資業務 | 投資公司 | 已於 111.01.28 完成清算註銷 |
無 | |
| 上元株式会社 | (2,976) | 醫療器材等產 品之研發、生產 及銷售、檢驗服 務 |
主係尚處於營 運初期投入之 相關營運支出 |
正積極推廣日本 檢驗服務業務 |
視營運狀況而定 |
| 加特株式会社 | (209) | 細胞治療技術/ 產品之研發、製 造及銷售 |
已於 110 年完 成清算註銷 |
無 | 無 |
|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
(10,831) | 醫療器械產品 之研發、生產及 銷售 |
主係尚處於營 運初期投入之 相關營運支出 |
111.03.16母公司 董事會決議通過 擬出售 |
無 |
| 東莞懷慷基因有限公 司 |
(16) | 醫學檢測服務 業務與技術諮 詢服務 |
已於 110 年完 成清算註銷 |
無 | 無 |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風險事項之分析評估
(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1.利 率:本公司自有資金充裕,僅配合銀行關係往來有短暫小額借款,故無受利率變動影響,且本公司長 期以來與往來銀行建立良好關係,俾利取得較低成本之資金。本公司未來將視各種資金來源之額 度及成本綜合考量,以籌措所需資金。
- 2.匯 率:A.本公司外銷多以美元或歐元報價,為降低匯率波動對本公司之影響,本公司係以開設外幣帳戶 來進行外幣部位管理,並於適當時機出售外幣部位,且直接以銷售產生之外幣來償還採購之外 幣貨款,以較機動的方式達到自然避險的效果,以降低匯兌變化對公司損益的影響。
- B.公司訂有「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範衍生性金融商品相關作業程序。另得視外幣部位 及匯率變動情形採取必要措施,以降低公司業務經營所產生之匯率風險。
- 3.通貨膨脹:本公司之損益並無因通貨膨脹而產生重大影響,且主要原料係向國內外等廠商採購,藉由分散 供應商降低通貨膨脹對本公司之影響。
(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 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政策,係依照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辦理,資金貸與對象為本公 司之子公司,資金貸與金額未超過「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限額,且考量本公司營運、財務及 未來發展性,尚能有效控制風險,金額未具重大性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尚無不利影響。本公司目前並無從事高 風險、高槓桿投資、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等事項。
(三)未來研發計劃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本公司已運用現有充足的抗體庫豐富資源,發展抗體試劑與系統整合項目應用,並積極布局檢驗試劑及系統 儀器之開發。本公司預計 111 年度的研發計畫請參閱第 50~51 頁 3.公司計劃開發之新產品之說明;本公司 預計 111 年度投入臨床實驗支出及專有技術授權之研發費用預估數為 49,349 千元。
(四)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營運均遵照國內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隨時注意國內外政策發展趨勢及法規變動情形,蒐集相關資 訊提供經營階層決策參考,以調整本公司相關營運策略。截至目前為止,本公司並未受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 律變動而有影響公司財務業務之情形。
(五)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主要產品已廣為客戶接受,本公司亦積極提昇研發能力,並掌握產業動態及同業市場訊息,採行穩健 的財務管理策略,以保有市場競爭力。未來,本公司仍將持續注意相關科技改變情形,並評估其對公司營運 之影響,作相對應之調整,以強化本公司業務發展及財務狀況。
(六)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一向秉持誠信和專業的經營原則,重視企業形象,並未發生影響公司企業形象之情事。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尚無進行併購之計畫,故無此項可能產生之風險。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尚無擴充廠房之計畫,故無此項可能產生之風險。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進貨方面:本公司主要進貨分散在國內外廠商,與既有供應商建立良好之合作關係,且尚無發生進貨集中之 風險。
銷貨方面:本公司與既有之全球性及區域性經銷商均建立良好之合作關係,並積極增加透過公司網站直接銷 售之客群,尚無銷貨集中之風險。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目前無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董事股權若大量移轉或更換,將可能造成董持股不足或轉讓超過 二分之一需改選董事之風險,對此,本公司董事會除加強董事職能外,並不定期提醒董事持股異動對公司營 運之影響。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無發生經營權改變之情事。
(十二)訴訟或非訟事項
公司及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定 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 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理情形:無。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無。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一、 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一) 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1.關係企業概況
(1)關係企業基本資料110 年 12 月 31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 企業名稱 | 設立日期 | 地 址 |
實收 資本額 |
主要營業或 生產項目 |
|---|---|---|---|---|
| Abnova -GmbH | 94.04.19 | 69126 Heidelberg,Boxbergring 107 | 1,210 | 生物產品經銷 |
| c/o EMBL Technology Transfer |
事宜 | |||
| GmbH | ||||
| Abnova Holding | 103.11.25 | Portcullis TrustNet Chambers, P.O. | 100,107 | 投資業務 |
| Corporation | Box 3444, Road Town, Tortola, | |||
|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
| Citil Pharma | 110.06.04 | 910 Foulk Road, Suite 201, New | 2,029 | 細胞治療技術/ |
| Incorporated | Castle Country, Wilmington DE |
產品之研發及 | ||
| Abnova | 103.11.28 | 19803. U.S.A. The Grand Pavilion Commercial |
74,190 | 銷售 投資業務 |
| (Cayman)Corporation | Centre, Oleander Way, 802 West | |||
| Bay Road, P.O. Box 32052, Grand | ||||
| Cayman KY1-1208 Cayman Islands | ||||
| Citil Pharma | 106.07.18 | The Grand Pavilion Commercial |
1,709 | 投資業務 |
| Corporation | Centre, Oleander Way,802 West |
|||
| Bay Road, P.O. Box 32052, Grand | ||||
| Cayman KY1-1208, Cayman |
||||
| Islands | ||||
| Wellconn Genomics | 108.1.10 | The Grand Pavilion Commercial |
23,354 | 投資業務 |
| (Cayman) | Centre, Oleander Way,802 West |
|||
| Corporation | Bay Road, P.O. Box 32052, Grand Cayman KY1-1208, Cayman |
|||
| Islands | ||||
| Abnova(HK)Limited | 104.01.06 | RM 2401, 24/F 101 KING'S RD | 47,562 | 投資業務 |
| FORTRESS HILL, HONG KONG | ||||
| Wellconn Genomics |
106.02.15 | RM2401,24/F 101 KING'S RD | 23,354 | 投資業務 |
| (HK) Limited | FORTRESS HILL, HONG KONG | |||
| 上元株式会社 | 105.01.15 | 東京都台東區上野 2-12-18 池之端ヒ | 24,867 | 醫學檢測服務 |
| ロハイツ 2 樓 | 業務、醫療器械 等產品之研 |
|||
| 發、製造及銷售 | ||||
| 加特株式会社(註) | 106.11.24 | 東京都台東區上野 2-12-18 池之端ヒ | 1,382 | 細胞治療技術/ |
| ロハイツ 2 樓 | 產品之研發、製 | |||
| 造及銷售 | ||||
|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 | 104.04.08 | 廣東省東莞市松山湖園區科技九路 9 | 44,645 | 醫療器械產品 |
| 限公司 | 號 1 棟 2 單元 403 室 | 之研發、製造及 | ||
| 銷售 | ||||
| 東莞懷慷基因有限公 司(註) |
106.04.12 | 廣東省東莞市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 發區台灣高科技園桃園路 1 號莞台生 |
22,979 | 醫學檢測服務 業務與技術諮 |
| 物技術合作育成中心 4 棟 4 樓 401 室 | 詢服務 | |||
(註):已於 110 年完成清算註銷。

(3)依公司法第 369-3 條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 無。
(5)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
| 110 年 12 月 31 日 | ||||
|---|---|---|---|---|
| 持有股份 | ||||
| 企業名稱 | 職稱 | 姓名或代表人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Abnova –GmbH | 負責人 | Wilber Huang | (註 1、2) | 100% |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董事 | Wilber Huang | 70,300 | 100% |
| Citil Pharma Incorporated |
負責人 | Wilber Huang | 2,890,000 | 40% |
|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
董事 | Wilber Huang | 2,605,000 | 100% |
| Citil Pharma Corporation |
董事 | Wilber Huang | 60,000 | 100% |
| Wellconn Genomics (Cayman) Corporation |
董事 | Wilber Huang | 820,000 | 100% |
| Abnova (HK) Limited | 董事 | 邱琦晶 | 1,670,000 | 100% |
| Wellconn Genomics (HK) Limited |
董事 | 邱琦晶 | 820,000 | 100% |
| 上元株式会社 | 代表取締役 | Wilber Huang | 1, 800,000 | 100% |
| 加特株式会社 | 代表取締役 | Wilber Huang | (註 4) | (註 4) |
|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 | 執行董事兼 總經理 |
Wilber Huang | (註 3) | 100% |
| 公司 | 監事 | 邱琦晶 | ||
| 東莞懷慷基因有限公司 | 執行董事兼 總經理 |
Wilber Huang | (註 3、4) | (註 4) |
| 監事 | 邱琦晶 |
註 1:關係企業-子公司設立於德國,係屬有限公司,未有股份之發行。
註 2:關係企業-子公司未有營運活動,故無經理人。
註 3:關係企業-子公司設立於中國,係屬有限公司,未有股份之發行。
註 4:已於 110 年完成清算註銷。
(4)整體關係企業經營業務所涵蓋之行業: 請參閱(1)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各關係企業間所經營業務互有關聯者,應說明其往來分工情形: 無。
2.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110 年 12 月 31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 企業名稱 | 實收 資本額 |
資產總值 | 負債 總額 |
淨值 | 營業 收入 |
營業利益 | 本期損益 (稅後) |
每股盈餘 (元)(稅後) |
|---|---|---|---|---|---|---|---|---|
| Abnova -GmbH | 1,210 | - | (2,809) | (2,809) | - | (22) | (22) | - |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97,295 | 109,125 | (18,991) | 90,134 | - | (76) | (14,794) | (210.44) |
| Citil Pharma Incorporated | 2,029 | 1,238 | 1,238 | (770) | (770) | (0.27) | ||
|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
72,106 | 71,051 | - | 71,051 | - | (216) | (14,066) | (5.40) |
| Citil Pharma Corporation | 1,661 | 710 | (139) | 571 | - | (174) | (369) | (6.15) |
| Wellconn Genomics (Cayman) Corporation |
22,698 | 36,865 | (18,584) | 18,281 | (158) | (433) | (0.53) | |
| Abnova (HK) Limited | 44,226 | 61,965 | - | 61,965 | - | (37) | (10,851) | (6.50) |
| 上元株式会社 | 21,645 | 8,674 | (600) | 8,074 | 1,107 | (2,912) | (2,976) | (1.65) |
| Wellconn Genomics (HK) Limited |
22,698 | 18,585 | - | 18,585 | - | (84) | (276) | (0.34) |
| 加特株式会社(註) | 1,203 | - | (19) | - | (197) | (209) | (2.09) | |
|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 |
44,309 | 68,243 | (8,168) | 60,075 | (11,194) | (10,837) | - | |
| 東莞懷慷基因有限公司(註) | 22,806 | - | - | - | - | (24) | (16) | - |
註:已於 110 年完成清算註銷。
(二)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無。
-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及私募有價證券之資金運用情形、計劃執行進度及計畫 效益顯現情形:無。
-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無。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玖、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 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此情形
聲 明 書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自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合 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 報表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 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 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WILBER HUANG
日 期:民國一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亞諾法生技集團)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 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 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亞諾法生技集團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 況,暨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 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亞諾法生技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 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亞諾法生技集團民國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 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 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 如下:
一、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八);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 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二);存貨評估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四) 存貨。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亞諾法生技集團主要是從事抗體、蛋白質、檢驗試劑及檢測儀器之製造與銷售業務, 其存貨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因所屬產品之生命週期較長,管理階層考量產品 之流通性、曝光度、保存性及同業資訊等因素,評估存貨之淨變現價值。由於亞諾法生技 集團存貨金額重大、品項眾多,且上述評價所採用的淨變現價值涉及主觀判斷,因此本會 計師將存貨備抵跌價損失之評估列為本年度查核重要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依據對亞諾法生技集團產業特性之 瞭解,評估其存貨跌價損失政策之合理性,包含取得管理階層提供各年度上架產品於後續 年度之銷售時點及銷售狀況等統計資料;瞭解亞諾法生技集團存貨管理流程、檢視年度盤 點計畫並參與年度存貨盤點,以評估管理階層對存貨控管之有效性;取得存貨淨變現價值 計算表,抽查其計算邏輯並測試相關參數,並與歷史資訊比較分析。
其他事項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 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 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亞諾法生技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 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亞諾法生技集團或停止營 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亞諾法生技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 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 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 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 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 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 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 亞諾法生技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亞諾法生技集團 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 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 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 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亞諾法生技集團不再具有繼 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 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 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 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 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亞諾法生技集團民國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 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 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 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六字第0940100754號 金管證審字第1070304941號 民 國 一一一 年 三 月 十六 日
| 110.12.31 | 109.12.31 | 110.12.31 | 109.12.31 | |||
|---|---|---|---|---|---|---|
| 產 資 |
% 額 金 |
% 額 金 |
負債及權益 | % 額 金 |
% 額 金 |
|
| 流動資產: | 流動負債: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24 306,721 \$ |
20 257,763 |
2130 |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十四)) | 2,638 - \$ |
2,269 - |
|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 | 440 - | 755 - | 2170 | 應付帳款 | 1 11,480 |
16,957 |
|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及七) | 4 48,362 |
4 48,131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3 33,517 |
31,976 |
| 其他應收款 | 1,566 - | 1,611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4,396 - | 9,065 |
| 存貨(附註六(四)) | 32 415,793 |
35 455,605 |
2280 |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九)) | 1 6,992 |
10,758 |
| 預付款項 | 1 11,078 |
1 8,772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3,703 - | 3,549 - |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八) | 545 - | 543 - | 流動負債合計 | 5 62,726 |
74,574 | |
|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 1,785 - | 668 - | 非流動負債: | |||
| 流動資產合計 | 61 786,290 |
60 773,848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 | 560 - | 5,302 - |
| 非流動資產: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六(五)及七) | 1 8,007 |
3,614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 3 36,547 |
2 25,291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1 8,567 |
8,916 -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五)) | 495 - | - - |
負債總計 | 6 71,293 |
83,490 | |
| 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六)) 不動產、 |
21 270,759 |
23 294,333 |
||||
|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七)) | 1 7,324 |
1 15,568 |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十二)): | |||
| 無形資產(附註六(八)) | 5 67,659 |
5 71,140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47 605,536 |
605,536 |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一)) | 9 109,672 |
9 110,361 |
3200 | 資本公積 | 37 474,527 |
474,527 |
|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十)) | 4,303 - | 4,043 - | 保留盈餘: | |||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39 496,759 |
40 520,736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6 82,766 |
78,984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3 39,698 |
51,055 | |||
| 3400 | 其他權益 | 1 9,229 |
992 - | |||
| 權益總計 | 94 1,211,756 |
1,211,094 | ||||
| 資產總計 | 1,283,049 100 \$ |
1,294,584 100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283,049 100 \$ |
1,294,584 100 |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四)及七) | \$ 451,487 |
100 | 456,449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 | (254,148) | (56) | (242,948) | (53) |
| 營業毛利 | 197,339 | 44 | 213,501 | 47 | |
| 營業費用: | |||||
| 6100 | 推銷費用 | (39,812) | (9) | (45,118) | (10) |
| 6200 | 管理費用 | (59,365) | (13) | (55,894) | (12)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53,141) | (12) | (50,957) | (11)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附註六(三)) | (1,201) | - | (3,864) | (1) |
| 營業費用合計 | (153,519) | (34) | (155,833) | (34) | |
| 營業淨利 | 43,820 | 10 | 57,668 | 13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十六)): | |||||
| 7100 | 利息收入 | 716 | - | 941 | - |
| 7010 | 其他收入 | 2,259 | 1 | 2,833 | 1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9,925) | (2) | (12,118) | (3) |
| 7050 | 財務成本 | (246) | - | (275) | - |
| 706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附註六(五)) | (330) | - | - |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7,526) | (1) | (8,619) | (2) | |
| 稅前淨利 | 36,294 | 9 | 49,049 | 11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一)) | 7,925 | 2 | 12,523 | 3 |
| 本期淨利 | 28,369 | 7 | 36,526 | 8 | |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0 8311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六(十)) |
388 | - | (1,883) |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 11,345 | 3 | (10,652) | (3) |
| 未實現評價損益(附註六(二)及(十二)) | |||||
| 8349 |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 - |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11,733 | 3 | (12,535) | (3)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3,108) | (1) | 755 | - |
| (附註六(十二)) | |||||
| 8399 |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 - |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3,108) | (1) | 755 | -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8,625 | 2 | (11,780) | (3)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36,994 |
9 | 24,746 | 5 | |
| 基本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四)) | |||||
|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 | 0.47 | 0.60 | ||
|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 | 0.47 | 0.60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董事長:WILBER HUANG 經理人:WILBER HUANG | 會計主管:張雅萍 | |
|---|---|---|
| 至十 及 表 公司 一日 動 限 變 年一月 益 份有 權 股 九 合併 技 ○ 法生 及一 諾 年 ○ 亞 一 一 民國 |
|---|
|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其他權益項目
| 國外營運機 | 透過其他綜 合損益按公 |
||||||
|---|---|---|---|---|---|---|---|
| 本 股 |
保留盈餘 | 構財務報表 | 允價值衡量 | ||||
| 普通股 本 股 |
資本公積 | 法定盈 餘公積 |
未分配 餘 盈 |
換算之兌換 額 差 |
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
權益總額 | |
| 餘額 一日 民國一○九年一月 |
605,536 \$ |
474,527 | 78,738 | 19,534 | (8,825) | 22,893 | 1,192,403 |
| 本期淨利 | - | - | - | 36,526 | - | - | 36,526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1,883) | 755 | (10,652) | (11,780)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34,643 | 755 | (10,652) | 24,746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246 | (246) | - |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 - | (6,055) | - | - | (6,055)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 | - | - | - | 3,179 | - | (3,179) | - |
| 工具 | |||||||
| 餘額 三十一日 民國一○九年十二月 |
605,536 | 474,527 | 78,984 | 51,055 | (8,070) | 9,062 | 1,211,094 |
| 本期淨利 | - | - | - | 28,369 | - | - | 28,369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388 | (3,108) | 11,345 | 8,625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28,757 | (3,108) | 11,345 | 36,994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3,782 | (3,782) | - |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 - | (36,332) | - | - | (36,332) |
| 餘額 三十一日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 |
605,536 \$ |
474,527 | 82,766 | 39,698 | (11,178) | 20,407 | 1,211,756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WILBER HUANG 經理人:WILBER HUANG 會計主管:張雅萍
91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 36,294 | 49,049 |
| 調整項目: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31,741 | 33,311 | |
| 攤銷費用 | 10,308 | 10,759 | |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數 | 1,201 | 3,864 | |
| 利息費用 | 246 | 275 | |
| 利息收入 | (716) 330 |
(941) -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 824 | - | |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之份額 處分投資損失 |
- | 1,782 | |
|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 43,934 | 49,050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應收票據 | 315 | 26 | |
| 應收帳款 | (1,453) | 9,550 | |
| 其他應收款 | 168 | (940) | |
| 存貨 | 36,565 | (783) | |
| 預付款項 | (3,296) | 4,793 | |
| 其他流動資產 | (4,554) | (4,489)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22) | (20)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 27,723 | 8,137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合約負債 | 369 | (79) | |
| 應付帳款 | (5,477) | 6,006 | |
| 其他應付款 | 1,392 | (975) | |
| 其他流動負債 | 63 | (1,013)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3,653) | 3,939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24,070 68,004 |
12,076 61,126 |
|
| 調整項目合計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104,298 | 110,175 | |
| 728 | 1,004 | ||
|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
(246) | (275) | |
| 支付之所得稅 | (11,903) | (5,601)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92,877 | 105,303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811) | - |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6,857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42) | (3,224)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152 | - | |
|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 219 | (148) | |
| 取得無形資產 | (104) | (4,512) | |
|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 (2) | (3) | |
|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 234 | (98) | |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88) | -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958 | (1,128)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4,159 | 3,177 | |
| 租賃本金償還 | (11,630) (36,332) |
(11,296) (6,055) |
|
| 發放現金股利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43,803) (1,074) |
(14,174) 522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 48,958 | 90,523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57,763 | 167,240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306,721 | 257,763 |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
| 董事長:WILBER HUANG 經理人:WILBER HUANG |
會計主管:張雅萍 |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四日奉經濟部核准 設立,註冊地址為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08號9樓。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併稱「合併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為單株抗體、多株抗體、蛋白質、醫療檢測儀器及檢驗試劑等產品之研發、 製造及銷售,主要係提供學術、研究單位或藥廠等機構使用之抗體試劑、抗體晶片或相關 產品。抗體為了解蛋白質及其功能最主要的工具,合併公司之產品有助於研究癌症、傳染 病、新陳代謝及內分泌等疾病的產生過程中蛋白質變化的關係,進而運用於醫療檢驗試劑 與藥物的開發。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十六日提報董事會後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之修正「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延長」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利率指標變革-第 二階段」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一○年四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後之新型冠狀病毒肺 炎相關租金減讓」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合併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使用狀態前之價款」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引述」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 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 理事會發布之 | ||
|---|---|---|
|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 主要修訂內容 | 生效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 流動」 |
修正條文係為提升準則應用之一致 性,以協助企業判定不確定清償日之 債務或其他負債於資產負債表究竟 應分類為流動(於或可能於一年內到 期者)或非流動。 |
2023年1月1日 |
| 修正條文亦闡明企業可能以轉換為 權益來清償之債務之分類規定。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 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 產及負債有關之遞延所得 稅」 |
修正條文限縮認列豁免之範圍,當交 易之原始認列產生等額應課稅及可 減除暫時性差異時,不再適用該認列 豁免。 |
2023年1月1日 |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合併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 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之修正「會計估計之定義」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 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金融資產;
(2)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及附註四(十五)所述之上限影響數衡量。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 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 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之個體(即子公司),除 合併公司之德國子公司Abnova GmbH,未列入合併公司編製合併財務報告個體外, 其餘子公司均已列入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之個體。當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個體 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被投資個體之權力有能力 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控制該個體。
自對子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喪失 控制之日為止。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編製合併 財務報告時已全數消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分別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 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所使用之會計政 策一致。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者,係作為 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非控制權益之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間之 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 投資公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名 稱 |
子公司名稱 | 業務性質 | 110.12.31 | 109.12.31 | 說 明 | |
| 本公司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投資業務 | 100.00% | 100.00% | ||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投資業務 | 100.00% | 100.00% | ||||
| 〞 | Citil Pharma Corporation | 投資業務 | 100.00% | 100.00% | 註3 | |
| 〞 | Wellconn Genomics (Cayman) | 投資業務 | 100.00% | 100.00% | 註3 | |
| Corporation |
| 投資公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名 稱 |
子公司名稱 | 業務性質 | 110.12.31 | 109.12.31 | 說 明 |
| Abnova (Cayman) | Abnova (HK) Limited | 投資業務 | 100.00% | 100.00% | |
| Corporation | |||||
| Abnova (Cayman) | 上元株式會社 | 醫療器材等 | 100.00% | 100.00% | |
| Corporation | 產品之研 | ||||
| 發、生產及銷 | |||||
| 售、檢測服務 | |||||
| Abnova (HK) Limited |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醫療器械產 | 100.00% | 100.00% | |
| 品之研發、生 | |||||
| 產及銷售 | |||||
| Wellconn Genomics | Wellconn Genomics (HK) | 投資業務 | 100.00% | 100.00% | 註2 |
| (Cayman) Corporation | Limited | ||||
| Wellconn Genomics (HK) | 東莞懷慷基因有限公司 | 醫學檢測服 | - % |
100.00% | 註1 |
| Limited | 務業務與技 | ||||
| 術諮詢服務 | |||||
| Citil Pharma Corporation | 加特株式會社 | 細胞治療技 | - % |
100.00% | 註1 |
| 術/產品之研 | |||||
| 發、製造及銷 | |||||
| 售 |
註1:東莞懷慷基因有限公司及加特株式會社已於110年完成清算。
註2:Wellconn Genomics (HK) Limited已於111年1月完成清算。
註3:Wellconn Genomics (Cayman) Corporation及Citil Pharma Corporation已於111年3月16號董事會通過,擬進行清算。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 投資公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名 | 稱 | 子公司名稱 | 業務性質 | 110.12.31 | 109.12.31 | 說 明 |
| 本公司 | Abnova-GmbH | 生物產品經 | 100.00% | 100.00% | 註 | |
| 銷 |
註:因Abnova-GmbH之資本額折合新台幣僅為\$1,210(本集團資本額之0.2%),總資產未達本集團總資產之1%,且無營業收入, 故未編製與該子公司之合併財務報告,本公司已於民國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董事會通過Abnova-GmbH解散清算案,並 以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解散清算基準日。
(四)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 稱報導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 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 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通常係認列於損益,惟以下情況係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
(1)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2)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於避險有效範圍內;或
(3)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於避險有效範圍內。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臺幣;收益及費損項目則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臺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4.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4.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七)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合併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 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 帳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合併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或交割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合併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 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 具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 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重分類至 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3)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成 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應收融資租賃款、存出 保證金及其他金融資產等)及合約資產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 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合併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 證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合併公 司之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合併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合 併公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於每一報導日合併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是否有信用減損。對 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 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一段時間;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合併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 考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調整損益及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而不減少資產之帳面金額)。
當合併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 資產總帳面金額。對公司戶,合併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 沖銷之時點及金額。合併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 金融資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合併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4)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所 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合併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 所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八)存 貨
- 1.採永續盤存制,以取得成本入帳,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固定製造費用按生產設 備之正常產能分攤。期末存貨除就呆滯及過時之存貨提列備抵呆滯損失,存貨採成 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原物料 以重置成本(即最近一次採購價)為市價;在製品、半成品、製成品及商品存貨則以 淨變現價值為市價。
- 2.各種存貨之備抵呆滯損失提列基礎說明如下:
- (1)蛋白質存貨庫齡滿二年(進入第三年)提列100%之備抵呆滯損失;二年(不含)以內 者則依庫齡提列2%~50%之備抵呆滯損失。
- (2)檢測儀器存貨庫齡二年(不含)以下之存貨,係提列1%~3%之備抵呆滯損失;庫齡 滿二年(進入第三年)~五年(不含)則提列10%~70%之備抵呆滯損失;當庫齡滿五 年(進入第六年)即提列100%之備抵呆滯損失。
- (3)蛋白質及檢測儀器以外之存貨,庫齡四年(不含)以下之存貨,係提列0.1%~20% 之備抵呆滯損失;庫齡滿五年(進入第六年)~六年(不含)則提列40%~80%之備抵 呆滯損失;當庫齡滿六年(進入第七年)即提列100%之備抵呆滯損失。
(九)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合併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 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 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合併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與 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合併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 響合併公司對其之持股比例時,合併公司將所有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非關係人投資者 對關聯企業之權益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
當合併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 時,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 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若合併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 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若此項調整係沖減資本公積,但由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 其差額則借記保留盈餘。惟若屬合併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其對關聯企業之所 有權權益減少者,先前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係按減少比 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 礎相同。
-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 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房屋及建築 10年~50年 (2)機器設備 2年~10年 (3)辦公設備 3年~8年 (4)租賃改良 3年~15年 (5)其他設備 3年~5年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整。 (十一)租 賃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 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
1.承租人
合併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 始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 租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 點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合併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 減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 用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合併公司之增額借款 利率。一般而言,合併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 (1)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 (2)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 量;
- (3)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 (4)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 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1)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 (2)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 (3)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 (4)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5)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合併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針對辦公設備租賃之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合併公司選擇不認列使 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出租人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 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 業租賃。於評估時,合併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 部分等相關特定指標。
若合併公司為轉租出租人,則係分別處理主租賃及轉租交易,並以主租賃所產 生之使用權資產評估轉租交易之分類。若主租賃為短期租賃並適用認列豁免,則應 將其轉租交易分類為營業租賃。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合併公司使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 之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十二)無形資產
1.認列及衡量
收購子公司產生之商譽係以成本減累計減損予以衡量。
研究活動相關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
發展支出僅於其能可靠衡量、產品或流程之技術或商業可行性已達成、未來經 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及合併公司意圖且具充足資源以完成該發展且加以 使用或出售該資產時,始予以資本化。其他發展支出則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原始 認列後,資本化之發展支出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合併公司取得其他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 損後之金額衡量。
2.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始予以資本化。所有其他 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3.攤 銷
攤銷係依資產成本減除估計殘值計算,並自無形資產達可供使用狀態起,採直 線法於其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為損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權利金 5年~30年
(2)內部產生之無形資產 3年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攤銷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 時適當調整。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合約資產及遞延 所得稅資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 額。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十四)收入之認列
1.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合併公司係於對商品或 勞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合併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 如下:
(1)銷售商品
合併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依 交易條件交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 戶接受該產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 損失風險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 合併公司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合併公司提供數量折扣予客戶。合併公司係以合約價格減除估計之數量折扣 之淨額為基礎認列收入,數量折扣之金額係使用過去累積之經驗按期望值估計 之,且僅於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迴轉之範圍內認列收入。
(十五)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預付提撥數將 導致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支付之範圍內,認列為一項資產。
2.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以前期 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任何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 司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 式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 撥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及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保 留盈餘。合併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年度報 導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淨利息費 用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合併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 合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 為負債。
(十六)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反映所得稅相關不 確定性(若有)後,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 項之最佳估計值。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 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十七)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十八)部門資訊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方式報 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 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 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如下: (一)公允價值衡量及評價流程
針對第三等級權益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合併公司針對被投資者之性質,採用適 合之評估方法,例如參考對被投資者財務狀況、營運結果、近期籌資活動或類似標的 之市場交易價格、市場狀況及必要折減等評估其公允價值。評估之公允價值可能與未 來實際處分價格不同。合併公司每季依市場情況重新評估公允價值,以衡量公允價值 是否適當。
公允價值評價技術及輸入值之說明,請參閱附註六(十七)。
以下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 重大風險,且已反映新冠病毒疫情所造成之影響,其相關資訊如下:
(一)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
合併公司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係以違約風險及預期損失率之假設為基礎估計。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考量歷史經驗、目前市場狀況及前瞻性估計,以判斷計算減損 時須採用之假設及選擇之輸入值。相關假設及輸入值之詳細說明請詳附註六(三)。 (二)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合併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耗 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外,合併公司亦已考 量產業特性及存貨流動性對存貨進行備抵呆滯損失評估。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 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應用技術變化而產生重大變動。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10.12.31 | 109.12.31 | |
|---|---|---|
| 現 金 |
\$ 798 |
668 |
| 支票存款 | 714 | 754 |
| 活期存款 | 149,439 | 114,247 |
| 定期存款 | 155,770 | 142,094 |
| 合併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 306,721 |
257,763 |
合併公司定期存款期間為三個月至一年之存款,係作為短期資金之運用,若有資 金需求可隨時轉換為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故分類至現金及約當現金項下。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七)。
(二)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10.12.31 | 109.12.31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 - |
- |
| -Hukui Biotechnology Corporation (Samoa) |
||
|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36,547 | 25,291 |
| -杭州華得森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 ||
| 合 計 |
\$ 36,547 |
25,291 |
1.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合併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 已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合併公司與杭州華得森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之董事長於民國一○九年九月十日簽 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將合併公司持有杭州華得森生物技術有限公司5%之股權售予 該董事長個人,於民國一○九年十一月九日業已完成轉讓登記,處分時之公允價值 為8,639千元,處分價款為6,857千元,處分時之公允價值與處分價款之差額計1,782 千元,列報於綜合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處分時之公允價值與原始投資成 本之差額為處分利益計3,179千元,已將前述累積處分利益自其他權益移轉至保留盈 餘;除上述說明外,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未處分策略性投資。合 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認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評價利益(損失)11,345千元及(10,652)千元。
2.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十八)。
3.上述金融資產均無作為質押擔保之情形。
(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110.12.31 | 109.12.31 | |
|---|---|---|
| 應收票據 | \$ 440 |
755 |
| 應收帳款 | 62,811 | 61,379 |
| 減:備抵損失 | (14,449) | (13,248) |
| \$ 48,802 |
48,886 |
合併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 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 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 性之資訊。
合併公司循環腫瘤細胞檢測系列商品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 下:
| 110.12.31 | |||
|---|---|---|---|
| 應收帳款 | 加權平均預期 | 備抵存續期間 | |
| 帳面金額 | 信用損失率 | 預期信用損失 | |
| 未逾期與逾期30天以下 | \$ 11 |
4.22% | - |
| 逾期365天以上 | 11,590 | 100.00% | 11,590 |
| \$ 11,601 |
11,590 | ||
| 109.12.31 | |||
| 應收帳款 | 加權平均預期 | 備抵存續期間 | |
| 帳面金額 | 信用損失率 | 預期信用損失 | |
| 未逾期與逾期30天以下 | \$ 73 |
4.22% | 3 |
| 逾期181~365天 | 217 | 59.20% | 129 |
| 逾期365天以上 | 12,548 | 100.00% | 12,548 |
| \$ 12,838 |
12,680 |
合併公司非循環腫瘤細胞檢測系列商品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 如下:
| 110.12.31 | |||
|---|---|---|---|
| 應收帳款 | 加權平均預期 | 備抵存續期間 | |
| 帳面金額 | 信用損失率 | 預期信用損失 | |
| 未逾期與逾期30天以下 | \$ 42,110 |
0.35% | 149 |
| 逾期31~60天 | 5,206 | 6.30% | 328 |
| 逾期61~90天 | 862 | 13.76% | 119 |
| 逾期91~120天 | 988 | 29.15% | 288 |
| 逾期121~180天 | 759 | 43.66% | 331 |
| 逾期181~365天 | 286 | 71.63% | 205 |
| 逾期365天以上 | 1,439 | 100.00% | 1,439 |
| \$ 51,650 |
2,859 |
| 109.12.31 | |||
|---|---|---|---|
| 應收帳款 帳面金額 |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
|
| 未逾期與逾期30天以下 | \$ 45,093 |
0.17% | 74 |
| 逾期31~60天 | 2,863 | 2.09% | 60 |
| 逾期61~90天 | 530 | 4.21% | 22 |
| 逾期91~120天 | 210 | 12.00% | 25 |
| 逾期121~180天 | 213 | 23.82% | 50 |
| 逾期181~365天 | 132 | 62.06% | 82 |
| 逾期365天以上 | 255 | 100.00% | 255 |
| \$ 49,296 |
568 |
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期初餘額 | \$ 13,248 |
28,812 |
| 認列之減損損失 | 1,201 | 3,864 |
|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 - | (19,428) |
| 期末餘額 | \$ 14,449 |
13,248 |
上述金融資產均無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情形。
(四)存 貨
| 110.12.31 | 109.12.31 | |||
|---|---|---|---|---|
| 原 物 料 | \$ | 24,991 | 30,277 | |
| 半 成 品 | 247,335 | 266,883 | ||
| 在 製 品 | 2,498 | 4,409 | ||
| 製 成 品 | 126,615 | 121,579 | ||
| 商 品 |
10,311 | 11,172 | ||
| 檢測儀器 | 4,043 | 21,285 | ||
| \$ | 415,793 | 455,605 |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銷貨成本組成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存貨出售轉列 | \$ 202,909 |
187,835 |
| 存貨報廢損失 | 60,229 | 60,061 |
| 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 | (8,990) | (4,948) |
| 合 計 |
\$ 254,148 |
242,948 |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存貨均未提供作質押擔 保之情形。
(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合併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子公司
Abnova-GmbH(註) \$ (2,809) (2,787)
關聯企業
Citil Pharma Incorporated \$ 495 -
110.12.31 109.12.31
註: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扣除應收款項之淨額表列「其他非流動 負債」。
因Abnova-GmbH之資本額折合新台幣僅為1,210千元(本集團資本額之0.2%),總資 產未達本集團總資產之1%,且無營業收入,故未編製與該子公司之合併財務報告。
本公司已於民國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董事會通過Abnova-GmbH解散清算案,並 以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解散清算基準日。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七月九日支付投資款811千元,取得Citil Pharma Incorporated 40%之股份,並因而取得該公司之重大影響力。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 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土 地 | 房屋及 建 築 |
機器設備 | 辦公設備 | 租 賃 改良物 |
其他設備 |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
總 計 | |
|---|---|---|---|---|---|---|---|---|
| 成本或認定成本: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137,911 |
101,747 | 197,707 | 28,129 | 34,376 | 8,619 | 1,380 | 509,869 |
| 增 添 |
- | - | 338 | - | - | 304 | - | 642 |
| 重 分 類 | - | - | - | - | - | 388 | (388) | - |
| 處 分 |
- | - | (9,505) | (704) | - | (217) | - | (10,426)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 | (589) | (162) | (950) | - | - | (1,701)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137,911 |
101,747 | 187,951 | 27,263 | 33,426 | 9,094 | 992 | 498,384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137,911 |
101,747 | 201,228 | 28,029 | 34,092 | 8,280 | 992 | 512,279 |
| 增 添 |
- | - | 2,353 | 144 | - | 339 | 388 | 3,224 |
| 重 分 類 | - | - | (37) | 37 | - | - | - | - |
| 處 分 |
- | - | (5,998) | (92) | - | - | - | (6,090)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 | 161 | 11 | 284 | - | - | 456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137,911 |
101,747 | 197,707 | 28,129 | 34,376 | 8,619 | 1,380 | 509,869 |
| 土 地 | 房屋及 建 築 |
機器設備 | 辦公設備 | 租 賃 改良物 |
其他設備 |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
總 計 | |
|---|---|---|---|---|---|---|---|---|
| 折舊及減損損失: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 |
17,807 | 135,454 | 26,988 | 26,998 | 8,289 | - | 215,536 |
| 本年度折舊 | - | 5,997 | 10,618 | 507 | 2,907 | 322 | - | 20,351 |
| 處 分 |
- | - | (6,574) | (659) | - | (217) | - | (7,450)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 | (383) | (97) | (332) | - | - | (812)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 |
23,804 | 139,115 | 26,739 | 29,573 | 8,394 | - | 227,625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 |
11,809 | 129,914 | 26,429 | 23,039 | 8,280 | - | 199,471 |
| 本年度折舊 | - | 5,998 | 11,463 | 634 | 3,709 | 9 | - | 21,813 |
| 重 分 類 | - | - | (10) | 10 | - | - | - | - |
| 處 分 |
- | - | (5,998) | (92) | - | - | - | (6,090)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 | 85 | 7 | 250 | - | - | 342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 |
17,807 | 135,454 | 26,988 | 26,998 | 8,289 | - | 215,536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 137,911 |
77,943 | 48,836 | 524 | 3,853 | 700 | 992 | 270,759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 137,911 |
83,940 | 62,253 | 1,141 | 7,378 | 330 | 1,380 | 294,333 |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137,911 |
89,938 | 71,314 | 1,600 | 11,053 | - | 992 | 312,808 |
| (七)使用權資產 | ||||||||
| 房屋及建築 | 運輸設備 | 總 | 計 | |||||
| 使用權資產成本: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 36,036 | 1,552 | 37,588 | ||||
| 增 添 |
1,936 | 1,402 | 3,338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699) | - | (699)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 37,273 | 2,954 | 40,227 |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 26,773 | 1,101 | 27,874 | ||||
| 增 添 |
9,869 | 451 | 10,320 |
減 少 (729) - (729) 匯率變動之影響 123 - 123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36,036 1,552 37,588
111
| 房屋及建築 | 運輸設備 | 總 計 |
|
|---|---|---|---|
|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及減損損失: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20,658 |
1,362 | 22,020 |
| 提列折舊 | 10,810 | 580 | 11,390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507) | - | (507)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30,961 |
1,942 | 32,903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9,753 |
703 | 10,456 |
| 提列折舊 | 10,840 | 658 | 11,498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65 | 1 | 66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20,658 |
1,362 | 22,020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 6,312 |
1,012 | 7,324 |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17,020 |
398 | 17,418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 15,378 |
190 | 15,568 |
(八)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無形資產之變動明細如下:
| 融 合 瘤 發展支出 |
權利金 | 其 他 |
總 計 |
|
|---|---|---|---|---|
| 成 本: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299,487 |
75,512 | 237 | 375,236 |
| 單獨取得 | - | 104 | - | 104 |
| 內部發展產生 | 3,424 | - | - | 3,424 |
| 存貨轉列無形資產 | 3,299 | - | - | 3,299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 | (2) | (2)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306,210 |
75,616 | 235 | 382,061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291,470 |
71,000 | 233 | 362,703 |
| 單獨取得 | - | 4,512 | - | 4,512 |
| 內部發展產生 | 3,944 | - | - | 3,944 |
| 存貨轉列無形資產 | 4,073 | - | - | 4,073 |
| 匯率變動影響數 | - | - | 4 | 4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299,487 |
75,512 | 237 | 375,236 |
單株抗體
| 單株抗體 融 合 瘤 |
||||||
|---|---|---|---|---|---|---|
| 發展支出 | 權利金 | 其 | 他 | 總 | 計 | |
| 攤銷及減損損失: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287,265 |
16,594 | 237 | 304,096 | ||
| 本年度攤銷 | 7,902 | 2,406 | - | 10,308 | ||
| 匯率變動影響數 | - | - | (2) | (2)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295,167 |
19,000 | 235 | 314,402 |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278,865 |
14,254 | 214 | 293,333 | ||
| 本年度攤銷 | 8,400 | 2,340 | 19 | 10,759 | ||
| 匯率變動影響數 | - | - | 4 | 4 |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287,265 |
16,594 | 237 | 304,096 |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11,043 |
56,616 | - | 67,659 | ||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12,605 |
56,746 | 19 | 69,370 |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12,222 |
58,918 | - | 71,140 |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無形資產攤銷費用列報於合併綜合損益表之下列項 目: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營業成本 | \$ 7,902 |
8,406 |
| 營業費用 | 2,406 | 2,353 |
| 10,308 | 10,759 | |
| (九)租賃負債 | ||
| 合併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 ||
| 110.12.31 | 109.12.31 | |
| 流 動 |
\$ 6,992 |
10,758 |
| 非 流 動 | \$ 560 |
5,302 |
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十八)金融工具。
113
租賃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 | 246 270 |
| 短期租賃之費用 | \$ | 3,099 3,038 |
| 租賃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 ||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 | 14,975 14,604 |
1.房屋及建築之租賃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承租房屋及建築作為辦公處所及廠房, 租賃期間通常為一至六年。
2.其他租賃
合併公司承租運輸設備之租賃期間為三年。
(十)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110.12.31 | 109.12.31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5,725 | 5,977 |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6,862) | (6,720) | ||
| 淨確定福利資產 | \$ | (1,137) | (743) |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本公司於民國一○九年五月八日取得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准函號北市勞資字第 1096017325號,核准民國一○九年五月至一一○年四月暫停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1)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6,862千元。勞工 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基 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 5,977 |
6,102 |
|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 24 | 49 |
|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 ||
| -因經驗調整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 (38) | 1,875 |
| -因人口統計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 | 7 | - |
| 損益 | ||
| -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 (245) | 319 |
| 計畫支付之福利 | - | (2,368) |
|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 5,725 |
5,977 |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 | (6,720) | (8,707) |
| 利息收入 | (27) | (70)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 (112) | (311) | |
|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 (3) | - | |
|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 - | 2,368 | |
|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 | (6,862) | (6,720) |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 \$ (3) |
(21) |
| 營業成本 | \$ (2) |
(15) |
| 營業費用 | (1) | (6) |
| \$ (3) |
(21) |
(5)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110.12.31 109.12.31 折現率 0.70% 0.40% 未來薪資增加 3.00% 3.00%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一○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 金額為0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3年。
(6)敏感度分析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表日 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及未來薪資變動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動,均可能重 大影響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之影響如下:
|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 |||
|---|---|---|---|
| 增加 | 減少 | ||
| 110年12月31日 | |||
| 折現率(變動0.25%) | (188) | 196 | |
|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0.25%) | 179 | (173) | |
| 109年12月31日 | |||
| 折現率(變動0.25%) | (202) | 213 | |
|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0.25%) | 191 | (184)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 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 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提撥固定金 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 別為4,245千元及4,506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十一)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當期產生 | \$ | 7,236 | 11,072 | |
|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 - | 983 | ||
| 7,236 | 12,055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 | ||||
|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 689 | 468 | ||
| 繼續營業單位之所得稅費用 | \$ | 7,925 | 12,523 |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 下:
| 109年度 | ||
|---|---|---|
| \$ | 36,294 | 49,049 |
| \$ | 7,258 | 9,809 |
| 48 | 56 | |
| 3,044 | 3,895 | |
| (2,425) | (2,220) | |
| - | 983 | |
| \$ | 7,925 | 12,523 |
| 110年度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變動如下:
| 及呆滯損失 | 其 他 |
合 計 |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100,204 |
10,157 | 110,361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1,798) | 1,109 | (689)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98,406 |
11,266 | 109,672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101,194 |
9,635 | 110,829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990) | 522 | (468)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100,204 |
10,157 | 110,361 |
3.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八年度。
(十二)資本及其他權益
1.普通股之發行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皆為800,000千 元,每股面額10元,皆為80,000千股。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皆為普通股60,554千股,所 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 110.12.31 | 109.12.31 | |
|---|---|---|
| 發行股票溢價 | \$ 474,527 |
474,527 |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之資 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 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 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 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 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 分配議案,分派股東股息及紅利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提股東會報告;以發行新股為之時,應 經股東會同意後分派之。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 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30%分配 股東股息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3%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股 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50%。
(1)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益項目借 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嗣後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額迴轉時,迴轉金 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3)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年三月三十日經董事會決議民國一○九年度盈餘分 配案之現金股利金額及民國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一○八年 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之股利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配股率(元) | 金 | 額 配股率(元) |
金 | 額 | |
|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 |||||
| 現 金 |
\$ | 0.6 | 36,332 | 0.1 | 6,055 |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三十日經董事會擬議民國一一○年度盈餘分配 | |||||
| 案,有關業主股利之金額如下: | |||||
| 110年度 | |||||
| 配股率(元) | 金 額 |
||||
|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 |||||
| 現 金 |
\$ | 0.46 | 27,855 | ||
| 4.其他權益 | |||||
| 透過其他綜 | |||||
| 合損益按公 | |||||
| 國外營運機構 | 允價值衡量 | ||||
|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
合 計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 (8,070) | 9,062 | 992 |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 | |||||
| 之兌換差額 | (3,108) | - | (3,108)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
| 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 | 11,345 | 11,345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 (11,178) | 20,407 | 9,229 |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 (8,825) | 22,893 | 14,068 |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 | |||||
| 之兌換差額 | 755 | - | 755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
| 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 | (10,652) | (10,652) |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 |||||
| 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3,179) | (3,179) |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 (8,070) | 9,062 | 992 | |
(十三)每股盈餘
1.基本每股盈餘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 權益持有人之淨利依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110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09年度
歸屬於本公司之本期淨利 \$ 28,369 36,526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即期初股數)
2.稀釋每股盈餘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稀釋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 人之淨利依調整所有潛在普通股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礎 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稀釋)
| 歸屬於本公司之本期淨利(稀釋) | \$ 28,369 |
36,526 |
|---|---|---|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千股)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60,554 60,554 員工股票酬勞之影響 44 37 12月31日餘額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10年度 109年度 60,598 60,591
60,554 60,554
(稀釋)
(十四)客戶合約之收入
1.收入之細分
| 110年度 | |||
|---|---|---|---|
| 主要地區市場: | |||
| 美 | 洲 | \$ 191,317 |
246,647 |
| 歐 | 洲 | 113,684 | 109,236 |
| 台 | 灣 | 68,694 | 16,973 |
| 其他國家 | 77,792 | 83,593 | |
| \$ 451,487 |
456,449 |
| 110年度 | ||
|---|---|---|
| 主要產品/服務線: | ||
| 單株抗體 | \$ 125,093 |
115,043 |
| 配對抗體 | 145,983 | 162,159 |
| 蛋 白 質 | 56,338 | 56,632 |
| 多株抗體 | 33,179 | 33,370 |
| 檢測儀器 | 15,403 | 827 |
| 其 他 |
75,491 | 88,418 |
| \$ 451,487 |
456,449 | |
2.合約餘額
| 110.12.31 | 109.12.31 | 109.1.1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 63,251 |
62,134 | 91,138 |
| 減:備抵損失 | (14,449) | (13,248) | (28,812) |
| 合 計 |
\$ 48,802 |
48,886 | 62,326 |
應收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三)。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 九年度認列為收入之金額分別為359千元及392千元。
(十五)員工及董事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1%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3%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 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 勞僅得以現金為之。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員工酬勞提列金額分別為1,511千元及2,127 千元,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提列金額分別為287千元及405千元,係以本公司該段期間之 稅前淨利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 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該段期間之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若次年度實際分 派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差異認列為次年度損益, 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與本公司民國一一○年 度及一○九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十六)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利息收入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銀行存款利息 | \$ 716 |
941 |
| 2.其他收入 | ||
|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 ||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其他收入 | \$ 2,259 |
2,833 |
| 3.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
||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 (824) |
- |
| 處分投資損失 | - | (1,782) |
| 外幣兌換損失 | (8,394) | (10,336) |
| 什項支出 | (707) | - |
| \$ (9,925) |
(12,118) |
4.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其他財務費用 | \$ 246 |
275 |
(十七)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及合約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除了本公司之最大客戶外,本公司並無對任何單一交易對方或任何一組具相 似特性之交易對方有重大信用暴險。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對本 公司最大客戶之信用風險集中情形分別佔應收款項總額之17%及13%,對其他交易 對方之信用風險集中情形分別佔應收款項總額之83%及87%。
(3)應收款項及債務證券之信用風險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三)。
其他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其他應收款,係為信用風險低之金融 資產,因此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該期間之備抵損失,截止至民國一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其他應收款並無減損之情事。
2.流動性風險
| 帳面金額 | 現金流量 | 1年以內 | 1-2年 | 2-5年 | 超過5年 | |
|---|---|---|---|---|---|---|
| 110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應付帳款 | \$ 11,480 |
11,480 | 11,480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33,517 | 33,517 | 33,517 | - | - | - |
| 租賃負債 | 7,552 | 7,636 | 7,065 | 571 | - | - |
| 存入保證金 | 7,383 | 7,383 | 7,383 | - | - | - |
| 其他金融負債 | 3,703 | 3,703 | 3,703 | - | - | - |
| \$ 63,635 |
63,719 | 63,148 | 571 | - | - | |
| 109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應付帳款 | \$ 16,957 |
16,957 | 16,957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31,976 | 31,976 | 31,976 | - | - | - |
| 租賃負債 | 16,060 | 16,309 | 10,965 | 5,344 | - | - |
| 存入保證金 | 3,248 | 3,248 | 3,248 | - | - | - |
| 其他金融負債 | 3,549 | 3,549 | 3,549 | - | - | - |
| \$ 71,790 |
72,039 | 66,695 | 5,344 | - | - |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3.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 110.12.31 | |||||
|---|---|---|---|---|---|
| 外 幣(千元) | 匯 | 率 | 台 | 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 9,282 美 |
金:台 | 幣 27.68 | 256,914 | |
| 歐 元 |
760 歐 | 元:台 | 幣 31.32 | 23,806 | |
| 英 鎊 |
140 英 | 鎊:台 | 幣 37.30 | 5,230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3,318 美 | 金:台 | 幣 27.68 | 91,843 | |
| 歐 元 |
(90) 歐 | 元:台 | 幣 31.32 | (2,809) | |
| 日 幣 |
33,526 日 | 幣:美 | 金 0.0087 | 8,074 | |
| 人民幣 | 13,833 人民幣:美 | 金 0.1569 | 60,075 |
| 110.12.31 | ||
|---|---|---|
| 外 幣(千元) | 匯 率 |
台 幣 |
| 金:台 幣 27.68 |
9,331 | |
| 元:台 幣 31.32 |
3,066 | |
| 外 幣(千元) | 匯 率 |
台 幣 |
| \$ | 金:台 幣 28.48 |
199,125 |
| 元:台 幣 35.02 |
13,340 | |
| 鎊:台 幣 38.90 |
2,544 | |
| 金:台 幣 28.48 |
96,767 | |
| 元:台 幣 35.02 |
(2,787) | |
| 幣:美 金 0.0097 |
13,464 | |
| 金 0.1537 | 79,124 | |
| 金:台 幣 28.48 |
8,348 | |
| 元:台 幣 35.02 |
2,641 | |
| 幣 4.3770 | 2,427 | |
| 337 美 98 歐 109.12.31 6,992 美 381 歐 65 英 3,398 美 (80) 歐 48,736 日 18,076 人民幣:美 293 美 75 歐 111 人民幣:台 |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及 其他應收款、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應付帳款及其他應 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當新台幣 相對於美金、歐元及日幣等貶值或升值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稅後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2,187千元及1,613千 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由於合併公司交易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資訊,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外幣兌換損失(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 8,394千元及10,336千元。
4.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合 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亦 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一一 ○年度及一○九年度之淨利將增加或減少1,494千元及1,142千元,主因係合併公司之 變動利率存款之投資。
5.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 公允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 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 及租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 110.12.31 | |||||
|---|---|---|---|---|---|
| 公允價值 | |||||
| 帳面金額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合 計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
| 金融資產 | |||||
|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無公開報價權益 | \$ 36,547 |
- | - | 36,547 | 36,547 |
| 工具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306,721 | - | - | -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48,802 | - | - | - | - |
| 其他應收款 | 1,566 | - | - | - | - |
| 其他金融資產 | 545 | - | - | - | - |
|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 3,078 | - | - | - | - |
| 小 計 |
360,712 | - | - | - | - |
| 合 計 |
\$ 397,259 |
- | - | 36,547 | 36,547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應付帳款 | \$ 11,480 |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33,517 | - | - | - | - |
| 租賃負債 | 7,552 | - | - | - | - |
| 其他金融負債(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 3,703 | - | - | - | - |
| 存入保證金(帳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 7,383 | - | - | - | - |
| 合 計 |
\$ 63,635 |
- | - | - | - |
| 109.12.31 | |||||
|---|---|---|---|---|---|
| 公允價值 | |||||
| 帳面金額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合 計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
| 金融資產 | |||||
|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無公開報價權益 | \$ 25,291 |
- | - | 25,291 | 25,291 |
| 工具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257,763 | - | - | -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48,886 | - | - | - | - |
| 其他應收款 | 1,611 | - | - | - | - |
| 其他金融資產 | 543 | - | - | - | - |
|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 3,301 | - | - | - | - |
| 小 計 |
312,104 | - | - | - | - |
| 合 計 |
\$ 337,395 |
- | - | 25,291 | 25,291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應付帳款 | \$ 16,957 |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31,976 | - | - | - | - |
| 其他金融負債(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 3,549 | - | - | - | - |
| 存入保證金(帳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 3,248 | - | - | - | - |
| 租賃負債 | 16,060 | - | - | - | - |
| 合 計 |
\$ 71,790 |
- | - | - | - |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2.1)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 值。
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術 或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質上 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評價技 術。
(3)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1月1日 | \$ 25,291 |
44,507 |
| 總利益或損失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11,345 | (10,652)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89) | 302 |
| 處分 | - | (8,866) |
| 12月31日 | \$ 36,547 |
25,291 |
上述總利益或損失,係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未實現評價利益(損失)」。其中與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仍持有之資產 相關者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總利益或損失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 \$ |
11,345 | (10,652) |
|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利 | ||
| 益(損失)」) |
(4)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合併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主要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證券投資。
合併公司多數公允價值歸類為第三等級僅具單一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僅無 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具有複數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 投資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在相互關聯性。
重大不可觀察
| 項目 | 評價技術 | 重大不可 觀察輸入值 |
輸入值與公允 價值關係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 可類比上市 | •股權淨值法及股價銷 | •乘數愈高,公允價 |
|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上櫃公司法 | 售值法乘數(110.12.31 | 值愈高 |
| 金融資產-無活絡 | 及109.12.31分別為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 | |
| 市場之權益工具投 | 7.17及8.08) | 價愈高,公允價 | |
| 資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 值愈低 | |
| (110.12.31及109.12.31 | •公允價值包括考量 | ||
| 皆為30%) | 不確定性所作之 | ||
| 調整 |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5)對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對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係屬合理,惟若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 評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若評價參 數變動,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 向上或下 | 公允價值變動 反應於其他綜合損益 |
|||
|---|---|---|---|---|
| 輸入值 | 變動 | 有利變動 | 不利變動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
| 金融資產 | ||||
|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 流通性折價比率 | 3% | \$ 364 |
(364) |
|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 股權淨值及股價 | 3% | 264 | (264) |
| 銷售法乘數 | ||||
| \$ 628 |
(628) | |||
| 109年12月31日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
| 金融資產 | ||||
|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 流通性折價比率 | 3% | \$ 178 |
(178) |
|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 股權淨值及股價 | 3% | 121 | (121) |
| 銷售法乘數 | ||||
| \$ 299 |
(299) |
合併公司有利及不利變動係指公允價值之波動,而公允價值係根據不同程度 之不可觀察之投入參數,以評價技術計算而得。若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受一個以 上輸入值之所影響,上表僅反應單一輸入值變動所產生之影響,並不將輸入值間 之相關性及變異性納入考慮。
(十八)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 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發展及控管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政 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合併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設定適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並 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係定期覆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合 併公司運作之變化。合併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以發展有紀律且具 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合併公司之董事會監督管理階層如何監控合併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 循,及覆核合併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員 協助合併公司董事會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 程序,並將覆核結果報告予董事會。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合 併公司依內部明定之授信政策,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 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並定期監控信用額度之使用。主要信用風險來 自現金及約當現金、存放於銀行與金融機構之存款及對銷售客戶尚未收現之應收帳 款。合併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穩定,且合併公司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分 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於資產負債表日最大信用風險之暴險金 額為現金及銀行存款之帳面金額。
4.流動性風險
現金流量預測是由合併公司財務部予以彙總。管理階層定期監控流動資金需求 之滾動預測,以確保有足夠資金支付日常營運活動所需及確保適度之財務彈性,以 保持資金持續性及靈活性的平衡。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併 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 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係跨國營運,因此受多種不同貨幣所產生之匯率風險,主要為美元 及歐元。相關匯率風險來自未來之商業交易、已認列之資產與負債,及對國外營 運機構之淨投資。
合併公司管理階層已訂定政策管理功能性貨幣之匯率風險。為管理來自未來 商業交易及已認列資產與負債之匯率風險,公司財務部係以自然避險為原則,考 量公司各幣別資金需求及淨部位依照市場外匯狀況進行避險。當未來商業交易、 已認列資產或負債係以非合併公司之功能性貨幣之外幣計價時,匯率風險便會產 生。
(2)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因應利率變動風險之措施,主要係採定期評估銀行及各幣別借款利 率,並與往來之金融機構保持良好關係,以取得較低之融資成本,同時配合強化 營運資金管理等方式,降低對銀行借款之依存度,分散利率變動之風險。
(十九)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公司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 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合併公司係以透過監控資金部位是否足以支應負債償 付之方式,達到資本管理的目標。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 關係人名稱 |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
|---|---|
| Abnova-GmbH | 合併公司之子公司 |
| Citil Pharma Incorporated | 合併公司之關聯企業 |
| SAM Biologics Incorporated | 其他關係人 |
| 懷慷醫事檢驗所 | " |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營業收入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關聯企業 | \$ 696 |
- | |
| 其他關係人 | 974 | - | |
| \$ 1,670 |
- |
合併公司銷售予關聯企業及其他關係人與一般銷售價格無顯著不同,其收款期 限均為一個月。
2.資金貸與關係人
| 交易對象 | 110.12.31 | 109.12.31 |
|---|---|---|
| Abnova-GmbH | \$ 2,185 |
2,420 |
| 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項 | (2,809) | (2,787) |
| 帳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 \$ (624) |
(367) |
(1)上述資金貸與關係人之交易,本集團未收取利息。
(2)本集團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資金貸與最高額度皆為5,000千元。
3.其 他
- (1)本集團委託其他關係人提供細胞檢測服務,因無相同類型交易可供參考,交易價 格與付款條件依雙方簽訂之合約辦理。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委託研究 費(帳列研究發展費用)分別為1,740千元及2,175千元。
- (2)本集團與其他關係人簽訂辦公室租賃合約,每半年續約,到期後每年續約,價格 由雙方議定,本集團依合約按月收取租金。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租金 收入皆為648千元。
- (3)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七月九日對Citil Pharma Incorporated現金增資,金額共計 811千元。
-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7,976 |
8,309 |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 資產名稱 | 質押擔保標的 | 110.12.31 | 109.12.31 |
|---|---|---|---|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關稅設質、遠匯交易之擔保 | \$ 545 |
543 |
|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存出保證金 | 3,078 | 3,301 | |
| \$ 3,623 |
3,844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1.合併公司與德州大學安德森研究中心於民國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簽訂專利授權權 利金合約,合約期間自民國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至一三六年十二月十八日,首期 款項已於民國一○七年度付訖,因上述合約之後續款項的支付,須符合合約所訂的 條件及取得成果而決定,故其是否支付及其時間具有不確定性。民國一○九年十一 月六日雙方協議終止合約,未來不需再支付專利授權金,先前原與德州大學安德森 研究中心共同開發之研究於既有之技術下由本公司持續進行研發。
- 2.合併公司與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於民國一○七年九月二十日簽訂CHP技術的專 屬授權,首期款項亦已於一○七年度付訖,因上述合約之後續款項的支付,須符合 合約所訂的條件及取得成果而決定,故其是否支付及其時間具有不確定性,本公司 因上述合約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未認列之取得無形資產之合約承諾分別 為30,033千元及30,901千元,另本公司依合約按年支付維護費用,並於產生收益後支 付權利金。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十六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擬出售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所有股權予杭州華德森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負責人張開山先生,總價款為美元3,035千 元。
十二、其 他
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功 能 別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合 計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合 計 | |
| 性 質 別 | 成 本 者 | 費 用 者 | 成 本 者 | 費 用 者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37,726 | 50,600 | 88,326 | 39,075 | 52,043 | 91,118 |
| 勞健保費用 | 4,189 | 4,309 | 8,498 | 4,092 | 4,363 | 8,455 |
| 退休金費用 | 2,109 | 2,133 | 4,242 | 2,176 | 2,309 | 4,485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1,938 | 1,977 | 3,915 | 2,013 | 2,181 | 4,194 |
| 折舊費用 | 8,755 | 22,986 | 31,741 | 9,073 | 24,238 | 33,311 |
| 攤銷費用 | 7,902 | 2,406 | 10,308 | 8,406 | 2,353 | 10,759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 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編號 | 貸出資金 貸與 | 往來 是否為 本期最 | 期末 | 實際動 | 利率 資金 | 業務往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
提列備 抵損失 |
擔 保 品 | 對個別對 象資金貸 |
資金貸 與 總 |
|||||
|---|---|---|---|---|---|---|---|---|---|---|---|---|---|---|---|
| 之 公 司 對象 | 科目 關係人 高金額 | 餘額 | 支金額 | 貸與 | 區間 性質 來金額 要之原因 | 金 額 名稱 | 價值 與 限 額 | 限 額 | |||||||
| 0 亞諾法生 技股份有 限公司 |
Abnova GmbH |
其他應 收款- 關係人 |
是 | 5,000 | 5,000 | 2,185 | - | 2 | - | 支應營運 週轉資金 不足 |
- | - | 121,176 | 484,702 |
註1:編號欄之填寫方法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法如下: 1.有業務往來者請填1。 2.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2。 註3:限額計算方式: 1.本公司資金貸與總額為不逾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40%(含)為限。 2.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行號,個別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為限。 3.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10%(含)為限。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股
| 持有之 | 有價證券 | 與有價證券 | 期 | 末 | 期中最高持股 | ||||
|---|---|---|---|---|---|---|---|---|---|
| 公 司 | 種類及名稱 | 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 或出資情形 | 備註 | |
| 本公司 | Hukui Biotechnology Corporation (Samoa)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50,000 | - | 1.36% | - | 1.42% | |
| 東莞上元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華得森生物技術 有限公司 |
- | 〞 | 2,512,007 | 36,547 | 9.96% | 36,547 | 9.96%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一一○年度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
| 單位:新台幣千元/股 | ||||||||||||
|---|---|---|---|---|---|---|---|---|---|---|---|---|
| 投資公司 | 被投資公司 | 所在 | 主要營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期中最高持股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 ||||||
| 名 稱 |
名 稱 |
地區 | 業項目 |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或出資情形 |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 備註 | ||
| 本公司 | Abnova GmbH(註5) |
德國 生物產品經銷事宜 | 1,210 | 1,210 | (註4) | 100.00% | (2,809) | 100.00% | (22) | (22) 子公司 | ||
| 〞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英屬維 京群島 |
投資業務 | 97,295 | 97,295 | 70,300 | 100.00% | 90,134 | 100.00% | (14,794) | (14,794) 〞 | |
| 〞 | Citil Pharma Incorporated |
美國 細胞治療技術之研 發 |
800 | - | 2,890,000 | 40.00% | 495 | 40.00% | (770) | (308) 關聯企 業 |
||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
開曼群島 投資業務 | 72,106 | 72,106 | 2,605,000 | 100.00% | 71,051 | 100.00% | (14,066) | (14,066) 孫公司 | ||
| 〞 | Citil Pharma Corporation |
開曼群島 投資業務 | 1,661 | 1,661 | 60,000 | 100.00% | 571 | 100.00% | (369) | (369) 〞 | ||
| 〞 | Wellconn Genomics (Cayman) Corporation |
開曼群島 投資業務 | 22,698 | 22,698 | 820,000 | 100.00% | 18,281 | 100.00% | (433) | (433) 〞 | ||
|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
Abnova (HK) Limited |
香港 投資業務 | 44,226 | 44,226 | 1,670,000 | 100.00% | 61,965 | 100.00% | (10,851) | (10,851) 〞 | ||
| 〞 | 上元株式會社 | 日本 醫療器材等產品之 研發、生產及銷 售、檢測服務 |
21,645 | 21,645 | 1,800,000 | 100.00% | 8,074 | 100.00% | (2,976) | (2,976) 〞 | ||
| Wellconn Genomics (Cayman) Corporation |
Wellconn Genomics (HK) Limited |
香港 投資業務 | 22,698 | 22,698 | 820,000 | 100.00% | 18,585 | 100.00% | (276) | (276) 〞 | ||
| Citil Pharma Corporation |
加特株式會社 | 日本 細胞治療技術/產 品之研發、製造及 銷售 |
- | 1,203 | - | - % |
- | - % |
(209) | (209) 〞 |
註1:上列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註2:被投資公司原始投資金額係以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美金兌換新台幣USD1:TWD27.68計算之。
註3:被投資公司原始投資金額係以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日幣兌換新台幣JPY1:TWD0.2405計算之。
註4:被投資公司係屬有限公司,未有股票之發行。
註5:被投資公司係本公司之子公司,扣除對其應收款項之淨額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註6:加特株式會社已於本期清算完結,並申報註銷投資,業經投審會11000327960號函備查。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大陸被投資 主要營業 | 實 收 | 投資 | 本期期初自 | 本期匯出或 | 本期期末自 | 被 投 資 | 本公司直接 | 期中最高 | 本期認列 | 期末投 | 截至本期 | |||
|---|---|---|---|---|---|---|---|---|---|---|---|---|---|---|
| 方式 | 台灣匯出累 | 收回投資金額 | 台灣匯出累 | 公 司 |
或間接投資 | 持 股 或 | 資帳面 | 止已匯回 | ||||||
| 公 司 名 稱 項 | 目 | 資本額 (註1) 積投資金額 | 匯出 | 收回 | 積投資金額 | 本期損益 | 之持股比例 出資情形 投資(損)益 | 價 值 | 投資收益 | |||||
| 東莞上元生 物科技有限 公司(註4) |
醫療器械產 品之研發、生 產及銷售 |
44,309 (一) | 44,309 | - | - | 44,309 | (10,837) | 100.00% | 100.00% | (10,837) | 60,075 | - | ||
| (註5) | 東莞懷慷基 因有限公司 |
醫學檢測服 務業務與技 術諮詢服務 |
- | (一) | 22,806 | - | (22,806) | - | (16) | - % |
100.00% | (16) | - | 17,909 |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 公司名稱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 |
|---|---|---|---|
|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投資金額 | 陸地區投資限額(註6) | |
| 本公司 | 44,309 | 44,309 | 727,054 |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二種:
1.經由第三地區匯款投資大陸公司
2.透過轉投資大陸公司直接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2:投資損益之認列基礎係依被投資公司經會計師查核或自編之財務報表。
註3:以財務報表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列示。
註4:被投資公司實收資本額為人民幣10,200千元,係以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CNY1:TWD 4.3440計算之。
註5:東莞懷慷基因有限公司已於本期清算完結,並申報註銷投資,業經投審會11000285870號函備查。
註6:限額係依淨值之百分之六十。
註7:上列交易已於編製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
3.重大交易事項: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 製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明。
(四)主要股東資訊:
單位:股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Huang Wilber | 3,651,144 | 6.02% |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本集團主要業務為生物技術之研發及生產,僅經營單一產業,且本集團營運決策 者係以公司整體營運結果評估績效及分配資源,經辨認本集團為單一應報導部門。 (二)部門資訊
本集團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與財務報告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相 同。本集團營運部門損益係以營業淨利衡量,並作為評估營運部門績效之基礎。
(三)部門損益之調節資訊
本集團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之部門營業淨利,與綜合損益表內之收入、費用等 係採用一致之衡量方式,故與營業淨利之調節項目同綜合損益表。
(四)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非 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非流動資產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無形 資產及其他資產,惟不包含金融工具、遞延所得稅資產、退職後福利之資產及存出保 證金之非流動資產。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
| 臺 灣 |
\$ 68,694 |
16,973 |
| 美 國 |
188,435 | 242,237 |
| 英 國 |
57,240 | 60,805 |
| 中 國 |
44,116 | 23,164 |
| 日 本 |
13,396 | 37,675 |
| 德 國 |
23,132 | 18,273 |
| 其他國家 | 56,474 | 57,322 |
| 合 計 |
\$ 451,487 |
456,449 |
| 非流動資產 | 110.12.31 | 109.12.31 |
| 非流動資產: | ||
| 臺 灣 |
\$ 339,559 |
361,382 |
| 中 國 |
285 | 10,001 |
| 日 本 |
5,897 | 9,658 |
| 合 計 |
\$ 345,741 |
381,041 |
(五)主要客戶資訊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對單一客戶之收入占合併公司營業收入 10%之資訊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甲客戶 | \$ 47,808 |
51,285 |
| 乙客戶 | 21,817 | 83,508 |
| \$ 69,625 |
134,793 |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 狀況,暨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 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 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 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個 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 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 查核事項如下:
一、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七);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 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二);存貨評估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五) 存貨。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是從事抗體、蛋白質、檢驗試劑及檢測儀器之製造與銷 售業務,其存貨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因所屬產品之生命週期較長,管理階層 考量產品之流通性、曝光度、保存性及同業資訊等因素,評估存貨之淨變現價值。由於亞 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存貨金額重大、品項眾多,且上述評價所採用的淨變現價值涉及主 觀判斷,因此本會計師將存貨備抵跌價損失之評估列為本年度查核重要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依據對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產 業特性之瞭解,評估其用以評估存貨跌價損失政策之合理性,包含取得管理階層提供之各 年度上架產品於後續年度之銷售時點及銷售狀況等統計資料;瞭解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 司存貨管理流程、檢視年度盤點計畫並參與年度存貨盤點,以評估管理階層對存貨控管之 有效性;取得存貨淨變現價值計算表,抽查其計算邏輯並測試相關參數,並與歷史資訊比 較分析。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 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 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亞諾法生技股份 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 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 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 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1.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 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 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 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亞諾法生技股份 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 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 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 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亞諾法生技股份有 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 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 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查 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 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 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個 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 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 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六字第0940100754號 金管證審字第1070304941號 民 國 一一一 年 三 月 十六 日
| 產 資 |
% 109.12.31 額 金 % 110.12.31 額 金 |
負債及權益 | % 110.12.31 額 金 |
% 109.12.31 額 金 |
|
|---|---|---|---|---|---|
| 流動資產: | 流動負債: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209,956 21 275,705 \$ |
2130 17 |
合約負債-流動 | 2,638 - \$ |
2,269 - |
|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 | 755 - 440 - |
2170 | 應付帳款 | 1 11,480 |
1 16,957 |
|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 | 45,870 4 48,353 |
2200 4 |
其他應付款(附註七) | 3 33,048 |
3 33,879 |
|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四)及七) | 1,623 - 1,705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4,353 - | 1 8,996 |
| 存貨(附註六(五)) 130X |
449,880 32 411,317 |
2280 35 |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 | 6,295 - | 1 6,446 |
| 預付款項 | 6,753 - 1 9,721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七(二)) | 2 22,439 |
3,457 - |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八) | 543 - 545 - |
流動負債合計 | 6 80,253 |
6 72,004 |
|
|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 668 - 1,786 - |
非流動負債: | |||
| 流動資產合計 | 716,048 58 749,572 |
2580 56 |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 | 560 - | 4,535 - |
| 非流動資產: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六(六)及七) | 623 - | 367 -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 | 96,683 7 90,629 |
7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1,183 - | 4,902 - |
| 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 不動產、 |
279,303 21 265,122 |
22 | 負債總計 | 6 81,436 |
6 76,906 |
|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八)) | 10,939 1 6,778 |
1 | |||
| 無形資產(附註六(九)) | 71,140 5 67,659 |
5 | 權益(附註六(十三))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二)) | 110,361 8 109,672 |
3110 9 |
普通股股本 | 47 605,536 |
47 605,536 |
|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十一)) | 3,526 - 3,760 - |
3200 | 資本公積 | 37 474,527 |
37 474,527 |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571,952 42 543,620 |
44 | 保留盈餘: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6 82,766 |
6 78,984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3 39,698 |
4 51,055 |
||
| 3400 | 其他權益 | 1 9,229 |
992 - | ||
| 權益總計 | 94 1,211,756 |
94 1,211,094 |
|||
| 資產總計 | 1,288,000 100 1,293,192 100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293,192 100 \$ |
1,288,000 100 |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五)及七) | \$ 450,383 |
100 | 454,647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 | (254,325) | (56) | (242,946) | (54) |
| 營業毛利 | 196,058 | 44 | 211,701 | 46 | |
| 5910 | 減:未實現銷貨損益(附註七) | - | - | (85) | - |
| 5920 | 加:已實現銷貨損益(附註七) | 85 | - | 84 | - |
| 196,143 | 44 | 211,700 | 46 | ||
| 營業費用: | |||||
| 6100 | 推銷費用 | (39,812) | (9) | (45,118) | (10) |
| 6200 | 管理費用 | (44,940) | (10) | (41,502) | (9)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53,140) | (12) | (50,957) | (11)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附註六(三)) | (1,201) | - | (3,864) | (1) |
| 營業費用合計 | (139,093) | (31) | (141,441) | (31) | |
| 營業淨利 | 57,050 | 13 | 70,259 | 15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十七)): | |||||
| 7100 | 利息收入 | 395 | - | 671 | - |
| 7010 | 其他收入 | 2,407 | - | 699 |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8,221) | (2) | (10,339) | (2) |
| 7050 | 財務成本 | (186) | - | (139) | - |
| 7375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
| (附註六(六)) | (15,210) | (3) | (12,171) | (2)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20,815) | (5) | (21,279) | (4) | |
| 稅前淨利 | 36,235 | 8 | 48,980 | 11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二)) | 7,866 | 2 | 12,454 | 3 |
| 本期淨利 | 28,369 | 6 | 36,526 | 8 | |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388 | - | (1,883) | - |
| 833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 | 11,345 | 3 | (10,652) | (3) |
| 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49 |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 - |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11,733 | 3 | (12,535) | (3)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3,108) | (1) | 755 | - |
| 8399 |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 - |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3,108) | (1) | 755 | -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8,625 | 2 | (11,780) | (3)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36,994 |
8 | 24,746 | 5 | |
| 基本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四)) | |||||
|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 | 0.47 | 0.60 | ||
|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 | 0.47 | 0.60 | ||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WILBER HUANG 經理人:WILBER HUANG 會計主管:張雅萍
單位:新台幣千元
其他權益項目
| 運機 外營 國 |
他綜 公 益按 透過其 合損 |
||||||
|---|---|---|---|---|---|---|---|
| 本 股 |
餘 盈 保留 |
務報表 構財 |
值衡量 允價 |
||||
| 通股 本 股 普 |
本公積 資 |
法定盈 餘公積 |
未分配 餘 盈 |
之兌換 額 換算 差 |
之金融資產 益 現損 未實 |
益總額 權 |
|
| \$ 餘額 一日 ○九年一月 一 民國 |
605,536 | 474,527 | 78,738 | 19,534 | (8,825) | 22,893 | 1,192,403 |
| 淨利 本期 |
- | - | - | 36,526 | - | - | 36,526 |
| 益 合損 他綜 其 本期 |
- | - | - | (1,883) | 755 | (10,652) | (11,780) |
| 益總額 合損 綜 本期 |
- | - | - | 34,643 | 755 | (10,652) | 24,746 |
| 撥及分配: 餘指 盈 |
|||||||
| 餘公積 法定盈 提列 |
- | - | 246 | (246) | - | - | - |
| 通股現金股利 普 |
- | - | - | (6,055) | - | - | (6,055) |
| 之變動 企業及合資 聯 關 公司、 之子 益法認列 權 採用 |
|||||||
| 數 影響 |
- | - | - | 3,179 | - | (3,179) | - |
| 餘額 三十一日 二月 ○九年十 一 民國 |
605,536 | 474,527 | 78,984 | 51,055 | (8,070) | 9,062 | 1,211,094 |
| 淨利 本期 |
- | - | - | 28,369 | - | - | 28,369 |
| 益 合損 他綜 其 本期 |
- | - | - | 388 | (3,108) | 11,345 | 8,625 |
| 益總額 合損 綜 本期 |
- | - | - | 28,757 | (3,108) | 11,345 | 36,994 |
| 撥及分配: 餘指 盈 |
|||||||
| 餘公積 法定盈 提列 |
- | - | 3,782 | (3,782) | - | - | - |
| 通股現金股利 普 |
- | - | - | (36,332) | - | - | (36,332) |
| \$ 餘額 三十一日 二月 ○年十 一一 民國 |
605,536 | 474,527 | 82,766 | 39,698 | (11,178) | 20,407 | 1,211,756 |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WILBER HUANG 經理人:WILBER HUANG 會計主管:張雅萍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36,235 |
48,980 |
| 調整項目: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22,322 | 22,926 |
| 攤銷費用 | 10,308 | 10,740 |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數 | 1,201 | 3,864 |
| 利息費用 | 186 | 139 |
| 利息收入 | (395) | (671)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 15,210 | 12,171 |
| 其他 | (86) | 1 |
|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 48,746 | 49,170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應收票據 | 315 | 26 |
| 應收帳款 | (3,684) | 9,564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 | 20 |
| 其他應收款 | (94) | (781) |
| 存貨 | 35,276 | (784) |
| 預付款項 | (2,968) | 4,538 |
| 其他流動資產 | (4,554) | (4,489)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8) | (20)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 24,283 | 8,074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 |
369 | (79) |
| 應付帳款 | (5,477) | 6,385 |
| 其他應付款 | (831) | 969 |
| 其他流動負債 | 18,982 | (1,007)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13,043 | 6,268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37,326 | 14,342 |
| 調整項目合計 | 86,072 | 63,512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122,307 | 112,492 |
| 收取之利息 | 407 | 734 |
| 支付之利息 | (186) | (139) |
| 支付之所得稅 | (11,820) | (5,532)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10,708 | 107,555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811) |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42) | (3,603) |
| 存出保證金減少 | 250 | - |
| 取得無形資產 | (104) | (4,512) |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增加 | (2) | (3) |
|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 234 | (98) |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88) |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163) | (8,216)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租賃本金償還 | (7,464) | (7,585) |
| 發放現金股利 | (36,332) | (6,055)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43,796) | (13,640)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 65,749 | 85,699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09,956 | 124,257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275,705 |
209,956 |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WILBER HUANG 經理人:WILBER HUANG 會計主管:張雅萍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四日奉經濟部核准 設立,註冊地址為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08號9樓。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單株抗體、多株 抗體、蛋白質、醫療檢測儀器及檢驗試劑等產品之研發、製造及銷售,主要係提供學術、 研究單位或藥廠等機構使用之抗體試劑、抗體晶片或相關產品。抗體為了解蛋白質及其功 能最主要的工具,本公司之產品有助於研究癌症、傳染病、新陳代謝及內分泌等疾病的產 生過程中蛋白質變化的關係,進而運用於醫療檢驗試劑與藥物的開發。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十六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本公司自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且 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之修正「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延長」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利率指標變革-第 二階段」
本公司自民國一一○年四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且 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後之新型冠狀病毒肺 炎相關租金減讓」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本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使用狀態前之價款」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引述」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 可能攸關者如下:
| 理事會發布之 | ||
|---|---|---|
|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 主要修訂內容 | 生效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 流動」 |
修正條文係為提升準則應用之一致 性,以協助企業判定不確定清償日之 債務或其他負債於資產負債表究竟 應分類為流動(於或可能於一年內到 期者)或非流動。 |
2023年1月1日 |
| 修正條文亦闡明企業可能以轉換為 權益來清償之債務之分類規定。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 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 產及負債有關之遞延所得 稅」 |
修正條文限縮認列豁免之範圍,當交 易之原始認列產生等額應課稅及可 減除暫時性差異時,不再適用該認列 豁免。 |
2023年1月1日 |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 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本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 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 •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之修正「會計估計之定義」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 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金融資產;
- (2)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及附註四(十五)所述之上限影響數衡量。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 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 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 稱報導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 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 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通常係認列於損益,惟以下情況係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
(1)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2)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於避險有效範圍內;或
(3)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於避險有效範圍內。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臺幣;收益及費損項目則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臺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4.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4.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六)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本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值 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 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本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或交割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本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 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 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成。
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 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重分類至 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本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3)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應 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融資產等)及合約資產之預期信用損失 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 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本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證 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本公司之 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本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本公 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於每一報導日本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 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 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一段時間;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本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考 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
當本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 產總帳面金額。對公司戶,本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 之時點及金額。本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 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本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4)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所有 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所 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七)存 貨
- 1.採永續盤存制,以取得成本入帳,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固定製造費用按生產設 備之正常產能分攤。期末存貨除就呆滯及過時之存貨提列備抵呆滯損失,存貨採成 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原物料 以重置成本(即最近一次採購價)為市價;在製品、半成品、製成品及商品存貨則以 淨變現價值為市價。
- 2.各種存貨之備抵呆滯損失提列基礎說明如下:
- (1)蛋白質存貨庫齡滿二年(進入第三年)提列100%之備抵呆滯損失;二年(不含)以內 者則依庫齡提列2%~50%之備抵呆滯損失。
- (2)檢測儀器存貨庫齡二年(不含)以下之存貨,係提列1%~3%之備抵呆滯損失;庫齡 滿二年(進入第三年)~五年(不含)則提列10%~70%之備抵呆滯損失;當庫齡滿五 年(進入第六年)即提列100%之備抵呆滯損失。
- (3)蛋白質及檢測儀器以外之存貨,庫齡四年(不含)以下之存貨,係提列0.1%~20% 之備抵呆滯損失;庫齡滿五年(進入第六年)~六年(不含)則提列40%~80%之備抵 呆滯損失;當庫齡滿六年(進入第七年)即提列100%之備抵呆滯損失。
- (八)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者。 本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認 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商
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個體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與 本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本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益及 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本 公司對其之持股比例時,本公司將所有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非關係人投資者對 關聯企業之權益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
當本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時, 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 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九)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
-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 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房屋及建築 9年~50年
- (2)機器設備 3年~10年
- (3)辦公設備 3年~8年
- (4)租賃改良 3年~8年
- (5)其他設備 1年~7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整。
(十一)租 賃
本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產 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
1.承租人
本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始 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 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 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本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 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用 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本公司之增額借款利 率。一般而言,本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1)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 (2)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 量;
- (3)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 (4)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 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1)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2)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3)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4)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5)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本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表 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針對辦公設備租賃之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本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 權資產及租賃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出租人
本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的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業 租賃。於評估時,本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部分 等相關特定指標。
若本公司為轉租出租人,則係分別處理主租賃及轉租交易,並以主租賃所產生 之使用權資產評估轉租交易之分類。若主租賃為短期租賃並適用認列豁免,則應將 其轉租交易分類為營業租賃。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本公司使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之 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 (十二)無形資產
- 1.認列及衡量
研究活動相關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
發展支出僅於其能可靠衡量、產品或流程之技術或商業可行性已達成、未來經 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及本公司意圖且具充足資源以完成該發展且加以使用 或出售該資產時,始予以資本化。其他發展支出則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原始認列 後,資本化之發展支出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本公司取得其他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 後之金額衡量。
2.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始予以資本化。所有其他 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3.攤 銷
攤銷係依資產成本減除估計殘值計算,並自無形資產達可供使用狀態起,採直 線法於其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為損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權利金 5年~30年
(2)內部產生之無形資產 3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攤銷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 適當調整。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合約資產及遞延所 得稅資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十四)收入之認列
1.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本公司係於對商品或勞 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本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如下: (1)銷售商品
本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依 交易條件交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 戶接受該產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 損失風險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 本公司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本公司提供數量折扣予客戶。本公司係以合約價格減除估計之數量折扣之淨 額為基礎認列收入,數量折扣之金額係使用過去累積之經驗按期望值估計之,且 僅於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迴轉之範圍內認列收入。
(十五)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預付提 撥數將導致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支付之範圍內,認列為一項資產。
2.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以前期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 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任何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 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式 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撥 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及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保 留盈餘。本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年度報導 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淨利息費用 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本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 本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 負債。
(十六)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按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項之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 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十七)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 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十八)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 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 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個體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如下: (一)公允價值衡量及評價流程
針對第三等級權益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本公司針對被投資者之性質,採用適合 之評估方法,例如參考對被投資者財務狀況、營運結果、近期籌資活動或類似標的之 市場交易價格、市場狀況及必要折減等評估其公允價值。評估之公允價值可能與未來 實際處分價格不同。本公司每季依市場情況重新評估公允價值,以衡量公允價值是否 適當。
以下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 重大風險,且已反映新冠病毒疫情所造成之影響,其相關資訊如下:
(一)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
本公司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係以違約風險及預期損失率之假設為基礎估計。本 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考量歷史經驗、目前市場狀況及前瞻性估計,以判斷計算減損時須 採用之假設及選擇之輸入值。相關假設及輸入值之詳細說明請詳附註六(三)。
(二)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本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耗或 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外,本公司亦已考量產 業特性及存貨流動性對存貨進行備抵呆滯損失評估。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 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應用技術變化而產生重大變動。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10.12.31 | 109.12.31 | |||
|---|---|---|---|---|
| 現 金 |
\$ | 399 | 614 | |
| 支票存款 | 714 | 754 | ||
| 活期存款 | 125,336 | 73,060 | ||
| 定期存款 | 149,256 | 135,528 | ||
| \$ | 275,705 | 209,956 |
本公司存款期間為三個月至一年之存款,係作為短期資金之運用,若有資金需求 可隨時轉換為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故分類至現金及約當現金項下。金融 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八)。
(二)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國外非上市(櫃)股票
-Hukui Biotechnology Corporation (Samoa) \$ - -
1.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本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已 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未處分策略性投資,於該期間累積利益及 損失未在權益內作任何移轉。
2.信用風險及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九)。
3.上述金融資產均無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情形。
(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110.12.31 | 109.12.31 | |||
|---|---|---|---|---|
| 應收票據 | \$ | 440 | 755 | |
| 應收帳款 | 62,802 | 59,118 | ||
| 減:備抵損失 | (14,449) | (13,248) | ||
| \$ | 48,793 | 46,625 |
本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 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 之資訊。
本公司循環腫瘤細胞檢測系列商品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 下:
| 110.12.31 | |||
|---|---|---|---|
| 應收帳款 | 加權平均預期 | 備抵存續期間 | |
| 帳面金額 | 信用損失率 | 預期信用損失 | |
| 未逾期與逾期30天以下 | \$ 12 |
4.22% | - |
| 逾期365天以上 | 11,590 | 100.00% | 11,590 |
| \$ 11,602 |
11,590 | ||
| 109.12.31 | |||
| 應收帳款 | 加權平均預期 | 備抵存續期間 | |
| 帳面金額 | 信用損失率 | 預期信用損失 | |
| 未逾期與逾期30天以下 | \$ 73 |
4.22% | 3 |
| 逾期181~365天 | 217 | 59.20% | 129 |
| 逾期365天以上 | 12,548 | 100.00% | 12,548 |
| \$ 12,838 |
12,680 |
本公司非循環腫瘤細胞檢測系列商品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 下:
| 110.12.31 | |||
|---|---|---|---|
| 應收帳款 | 加權平均預期 | 備抵存續期間 | |
| 帳面金額 | 信用損失率 | 預期信用損失 | |
| 未逾期與逾期30天以下 | \$ 42,100 |
0.35% | 149 |
| 逾期31~60天 | 5,206 | 6.30% | 328 |
| 逾期61~90天 | 862 | 13.76% | 119 |
| 逾期91~120天 | 988 | 29.15% | 288 |
| 逾期121~180天 | 759 | 43.66% | 331 |
| 逾期181~365天 | 286 | 71.63% | 205 |
| 逾期365天以上 | 1,439 | 100.00% | 1,439 |
| \$ 51,640 |
2,859 |
| 109.12.31 | |||
|---|---|---|---|
| 應收帳款 | 加權平均預期 | 備抵存續期間 | |
| 帳面金額 | 信用損失率 | 預期信用損失 | |
| 未逾期與逾期30天以下 | \$ 42,832 |
0.17% | 74 |
| 逾期31~60天 | 2,863 | 2.09% | 60 |
| 逾期61~90天 | 530 | 4.21% | 22 |
| 逾期91~120天 | 210 | 12.00% | 25 |
| 逾期121~180天 | 213 | 23.82% | 50 |
| 逾期181~365天 | 132 | 62.06% | 82 |
| 逾期365天以上 | 255 | 100.00% | 255 |
| \$ 47,035 |
568 |
本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期初餘額 | \$ 13,248 |
28,812 |
| 認列之減損損失 | 1,201 | 3,864 |
|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 - | (19,428) |
| 期末餘額 | \$ 14,449 |
13,248 |
上述金融資產均無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情形。 (四)其他應收款
| 110.12.31 | 109.12.31 | |
|---|---|---|
| 其他應收款 | \$ 1,566 |
1,611 |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139 | 12 |
| \$ 1,705 |
1,623 | |
| (五)存 貨 |
||
| 110.12.31 | 109.12.31 | |
| 原 物 料 | \$ 24,360 |
29,192 |
| 半 成 品 | 247,335 | 266,883 |
| 在 製 品 | 2,498 | 4,409 |
| 製 成 品 | 126,615 | 121,579 |
| 商 品 |
6,466 | 7,168 |
| 檢測儀器 | 4,043 | 20,649 |
| \$ 411,317 |
449,880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銷貨成本組成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存貨出售轉列 | \$ 203,086 |
187,833 |
| 存貨報廢損失 | 60,229 | 60,061 |
| 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 | (8,990) | (4,948) |
| 合 計 |
\$ 254,325 |
242,946 |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存貨均未提供作質押擔保 之情形。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 110.12.31 | |||
|---|---|---|---|
| 子公司 | |||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 90,134 |
96,683 | |
| Abnova-GmbH(註) | (2,809) | (2,787) | |
| Citil Pharma Incorporated | 495 | - | |
| \$ 87,820 |
93,896 |
註: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扣除應收款項之淨額表列「其他非流動 負債」。
因Abnova-GmbH之資本額折合新台幣僅為1,210千元(本集團資本額之0.2%),總資 產未達本集團總資產之1%,且無營業收入,故未編製與該子公司之合併財務報告。
本公司已於民國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董事會通過Abnova-GmbH解散清算案,並 以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解散清算基準日。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七月九日支付投資款 811 千元,取得 Citil Pharma Incorporated 40%之股份,並因取得該公司之重大影響力。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 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110年度 109年度
歸屬於本公司之份額: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 \$ (15,210) |
(12,171) |
|---|---|---|
有關本公司之子公司資訊,請參閱民國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有提 供擔保之情形。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及折舊變動明細 如下:
| 土 地 | 房屋及 建 築 |
機器設備 | 辦公設備 | 租 賃 改良物 |
其他設備 | 未完工 程及待 驗設備 |
總 計 | |
|---|---|---|---|---|---|---|---|---|
| 成本或認定成本: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137,911 |
101,747 | 183,690 | 26,355 | 11,386 | 8,619 | 1,380 | 471,088 |
| 重 分 類 | - | - | - | - | - | 388 | (388) | - |
| 增 添 |
- | - | 338 | - | - | 304 | - | 642 |
| 處 分 |
- | - | (605) | (433) | - | (217) | - | (1,255)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137,911 |
101,747 | 183,423 | 25,922 | 11,386 | 9,094 | 992 | 470,475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137,911 |
101,747 | 187,335 | 26,303 | 11,386 | 8,280 | 992 | 473,954 |
| 增 添 |
- | - | 2,353 | 144 | - | 339 | 388 | 3,224 |
| 處 分 |
- | - | (5,998) | (92) | - | - | - | (6,090)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137,911 |
101,747 | 183,690 | 26,355 | 11,386 | 8,619 | 1,380 | 471,088 |
| 折舊及減損損失: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 |
17,807 | 128,427 | 25,880 | 11,382 | 8,289 | - | 191,785 |
| 本年度折舊 | - | 5,997 | 8,203 | 298 | 2 | 323 | - | 14,823 |
| 處 分 |
- | - | (605) | (433) | - | (217) | - | (1,255)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 |
23,804 | 136,025 | 25,745 | 11,384 | 8,395 | - | 205,353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 |
11,809 | 125,502 | 25,588 | 11,378 | 8,280 | - | 182,557 |
| 本年度折舊 | - | 5,998 | 8,923 | 384 | 4 | 9 | - | 15,318 |
| 處 分 |
- | - | (5,998) | (92) | - | - | - | (6,090)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 |
17,807 | 128,427 | 25,880 | 11,382 | 8,289 | - | 191,785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 137,911 |
77,943 | 47,398 | 177 | 2 | 699 | 992 | 265,122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 137,911 |
83,940 | 55,263 | 475 | 4 | 330 | 1,380 | 279,303 |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137,911 |
89,938 | 61,833 | 715 | 8 | - | 992 | 291,397 |
(八)使用權資產
本公司承租房屋及建築、運輸設備等之成本、折舊,其變動明細如下:
| 房屋及建築 | 運輸設備 | 總 計 |
|
|---|---|---|---|
| 使用權資產成本: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24,664 |
1,552 | 26,216 |
| 增 添 |
1,936 | 1,402 | 3,338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26,600 |
2,954 | 29,554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14,795 |
1,101 | 15,896 |
| 增 添 |
9,869 | 451 | 10,320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24,664 |
1,552 | 26,216 |
|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13,916 | 1,361 | 15,277 |
| 提列折舊 | 6,918 | 581 | 7,499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20,834 |
1,942 | 22,776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6,966 |
703 | 7,669 |
| 提列折舊 | 6,950 | 658 | 7,608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13,916 |
1,361 | 15,277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 5,766 |
1,012 | 6,778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 10,748 |
191 | 10,939 |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7,829 |
398 | 8,227 |
(九)無形資產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無形資產之成本、攤銷及減損損失明細如下:
| 瘤發展支出 | 權利金 | 總 計 |
|
|---|---|---|---|
| 成 本: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299,487 |
75,512 | 374,999 |
| 單獨取得 | - | 104 | 104 |
| 內部發展產生 | 3,424 | - | 3,424 |
| 存貨轉列無形資產 | 3,299 | - | 3,299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306,210 |
75,616 | 381,826 |
| 單株抗體融合 | |||
|---|---|---|---|
| 瘤發展支出 | 權利金 | 總 計 |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291,470 |
71,000 | 362,470 |
| 單獨取得 | - | 4,512 | 4,512 |
| 內部發展產生 | 3,944 | - | 3,944 |
| 存貨轉列無形資產 | 4,073 | - | 4,073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299,487 |
75,512 | 374,999 |
| 攤銷及減損損失: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287,265 |
16,594 | 303,859 |
| 本年度攤銷 | 7,902 | 2,406 | 10,308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295,167 |
19,000 | 314,167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278,865 |
14,254 | 293,119 |
| 本年度攤銷 | 8,400 | 2,340 | 10,740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287,265 |
16,594 | 303,859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11,043 |
56,616 | 67,659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12,222 |
58,918 | 71,140 |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12,605 |
56,746 | 69,351 |
|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無形資產攤銷費用列報於綜合損益表之下列項目: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營業成本 | \$ | 7,902 | 8,406 |
| 營業費用 | 2,406 | 2,334 | |
| \$ | 10,308 | 10,740 | |
| (十)租賃負債 | |||
| 本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 |||
| 110.12.31 | 109.12.31 | ||
| 流動 | \$ | 6,295 | 6,446 |
| 非流動 | \$ | 560 | 4,535 |
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十八)金融工具。
租賃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 186 |
134 |
| 短期租賃之費用 | \$ 2,623 |
2,591 |
| 租賃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 ||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 10,273 |
10,310 |
1.房屋及建築之租賃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承租房屋及建築作為辦公處所,辦公處所 之租賃期間通常為三至六年。
2.其他租賃
本公司承租運輸設備之租賃期間為三年。
(十一)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110.12.31 | 109.12.31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5,725 |
5,977 |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6,862) | (6,720) | |
| 淨確定福利資產 | \$ (1,137) |
(743) |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本公司於民國一○九年五月八日取得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准函號北市勞資字第 1096017325號,核准民國一○九年五月至一一○年四月暫停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1)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6,862千元。勞工 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基 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 5,977 |
6,102 |
|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 24 | 49 |
|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 ||
| -因經驗調整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 (38) | 1,875 |
| -因人口統計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 | 7 | - |
| 損益 | ||
| -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 (245) | 319 |
| 計畫支付之福利 | - | (2,368) |
|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 5,725 |
5,977 |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 (6,720) |
(8,707) |
| 利息收入 | (27) | (70) |
|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 (112) | (311) |
|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 (3) | - |
|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 - | 2,368 |
|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 (6,862) |
(6,720) |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 \$ (3) |
(21) |
| 營業成本 | \$ (2) |
(15) |
| 營業費用 | (1) | (6) |
| \$ (3) |
(21) |
(5)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110.12.31 109.12.31 折現率 0.70% 0.40% 未來薪資增加 3.00% 3.00%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一○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 金額為0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3年。
(6)敏感度分析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表日 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及未來薪資變動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動,均可能重 大影響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之影響如下:
|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 ||
|---|---|---|
| 增加 | 減少 | |
| 110年12月31日 | ||
| 折現率(變動0.25%) | (188) | 196 |
|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0.25%) | 179 | (173) |
| 109年12月31日 | ||
| 折現率(變動0.25%) | (202) | 213 |
|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0.25%) | 191 | (184)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 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繳 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 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 為4,245千元及4,506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十二)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當期產生 | \$ 7,177 |
11,003 | |
|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 - | 983 | |
| 7,177 | 11,986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 | |||
|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 689 | 468 | |
| 繼續營業單位之所得稅費用 | \$ 7,866 |
12,454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稅前淨利 | \$ 36,235 |
48,980 | |
|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 7,247 |
9,796 | |
| 不可扣抵之費用 | 3,044 | 3,895 | |
| 租稅獎勵 | (2,425) | (2,220) | |
| 前期低(高)估 | - | 983 | |
| 所得稅費用 | \$ 7,866 |
12,454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變動如下:
| 備抵存貨跌價 及呆滯損失 |
其 他 |
合 計 |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100,204 |
10,157 | 110,361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1,798) | 1,109 | (689)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98,406 |
11,266 | 109,672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101,194 |
9,635 | 110,829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990) | 522 | (468) |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100,204 |
10,157 | 110,361 |
3.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八年度。
(十三)資本及其他權益
1.普通股之發行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皆為800,000千 元,每股面額10元,皆為80,000千股。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皆為普通股60,554千股,所 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10.12.31 109.12.31 發行股票溢價 \$ 474,527 474,527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之資 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 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 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 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 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 分配議案,分派股東股息及紅利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提股東會報告;以發行新股為之時,應 經股東會同意後分派之。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 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30%分配 股東股息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3%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股 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50%。 (1)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益項目借 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嗣後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額迴轉時,迴轉金 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3)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年三月三十日經董事會決議民國一○九年度盈餘分 配案之現金股利金額及民國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經董事會決議民國一○八年度 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配股率(元) | 金 額 |
配股率(元) | 金 | 額 | |
|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 |||||
| 現 金 |
\$ 0.6 |
36,332 | 0.1 | 6,055 | |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十六日經董事會擬議民國一一○年度盈餘分配 | |||||
| 案,有關業主股利之金額如下: | |||||
| 110年度 | |||||
| 配股率(元) | 金 額 |
||||
|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 |||||
| 現 金 |
\$ | 0.46 | 27,855 | ||
| 4.其他權益 | |||||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
合 計 | |||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 (8,070) | 9,062 | 992 |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 | |||||
| 差額 | (3,108) | - | (3,108) | ||
|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之透過其他綜合損 | |||||
|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 | |||||
| 現損益之份額 | - | 11,345 | 11,345 | ||
|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11,178) |
20,407 | 9,229 | ||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 (8,825) | 22,893 | 14,068 |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 |
差額 755 - 755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之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 現損益之份額 - (10,652) (10,652)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變動影響數 - (3,179) (3,179)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8,070) 9,062 992
(十四)每股盈餘
1.基本每股盈餘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 益持有人之淨利依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28,369 36,526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110年度 109年度 60,554 60,554
60,598 60,591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即期初股數)
2.稀釋每股盈餘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稀釋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 人之淨利依調整所有潛在普通股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礎 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稀釋)
110年度 109年度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稀釋) \$ 28,369 36,526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千股) 110年度 109年度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60,554 60,554 員工股票酬勞之影響 44 37
12月31日餘額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 數(稀釋)
(十五)客戶合約之收入
1.收入之細分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主要地區市場: | |||||
| 美 | 洲 | \$ | 191,317 | 246,647 | |
| 歐 | 洲 | 113,684 | 109,236 | ||
| 台 | 灣 | 68,694 | - | ||
| 其他國家 | 76,688 | 98,764 | |||
| \$ | 450,383 | 454,647 |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主要產品/服務線: | ||||
| 單株抗體 | \$ | 125,093 | 115,043 | |
| 配對抗體 | 145,983 | 162,159 | ||
| 蛋 白 質 | 56,338 | 56,632 | ||
| 多株抗體 | 33,179 | 33,370 | ||
| 檢測儀器 | 15,403 | 827 | ||
| 其 他 |
74,387 | 86,616 | ||
| \$ | 450,383 | 454,647 | ||
2.合約餘額
| 110.12.31 | 109.12.31 | 109.1.1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 63,242 |
59,873 | 88,911 |
| 減:備抵損失 | (14,449) | (13,248) | (28,812) |
| 合 計 |
\$ 48,793 |
46,625 | 60,099 |
應收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三)。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 九年度認列為收入之金額分別為359千元及392千元。
(十六)員工及董事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1%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3%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 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 勞僅得以現金為之。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員工酬勞提列金額分別為1,511千元及2,127 千元,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提列金額分別為287千元及405千元,係以本公司該段期間之 稅前淨利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酬勞 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該段期間之營業成本或營業費 用。若次年度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差異 認列為次年度損益,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與本公司民國一一○年 度及一○九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 (十七)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 1.利息收入 | |||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 |||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銀行存款利息 | \$ | 395 | 671 |
| 2.其他收入 | |||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 |||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其他收入-其他 | \$ | 2,407 | 699 |
| 3.其他利益及損失 | |||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 |||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外幣兌換損失 | \$ | (8,221) | (10,339) |
| 4.財務成本 | |||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 |||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其他財務費用 | \$ | 186 | 139 |
(十八)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及合約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除了本公司之最大客戶外,本公司並無對任何單一交易對方或任何一組具相 似特性之交易對方有重大信用暴險。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對本 公司最大客戶之信用風險集中情形分別佔應收款項總額之17%及13%,對其他交易 對方之信用風險集中情形分別佔應收款項總額之83%及87%。
(3)應收款項及債務證券之信用風險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三)。
其他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其他應收款,係為信用風險低之金融 資產,因此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該期間之備抵損失,截止至民國一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其他應收款並無減損之情事。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 合 約 |
||||||
|---|---|---|---|---|---|---|
| 帳面金額 | 現金流量 | 1年以內 | 1-2年 | 2-5年 | 超過5年 | |
| 110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應付帳款 | \$ 11,480 |
11,480 | 11,480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33,048 | 33,048 | 33,048 | - | - | - |
| 租賃負債 | 6,855 | 6,937 | 6,366 | 571 | - | - |
| 其他金融負債 | 22,439 | 22,439 | 22,439 | - | - | - |
| \$ 73,822 |
73,904 | 73,333 | 571 | - | - | |
| 109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應付帳款 | \$ 16,957 |
16,957 | 16,957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33,879 | 33,879 | 33,879 | - | - | - |
| 租賃負債 | 10,981 | 11,165 | 6,591 | 4,574 | - | - |
| 其他金融負債 | 3,457 | 3,457 | 3,457 | - | - | - |
| \$ 65,274 |
65,458 | 60,884 | 4,574 | - | - |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3.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 110.12.31 | ||||||
|---|---|---|---|---|---|---|
| 外 幣(千元) | 匯 | 率 | 台 | 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 9,287 美 |
金:台 | 幣 27.68 | 257,053 | ||
| 歐 元 |
830 歐 | 元:台 | 幣 31.32 | 25,991 | ||
| 英 鎊 |
140 英 | 鎊:台 | 幣 37.30 | 5,230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3,307 美 | 金:台 | 幣 27.680 | 91,843 | ||
| 歐 元 |
(90) 歐 | 元:台 | 幣 31.32 | (2,809) | ||
| 日 幣 |
33,526 日 | 幣:美 | 金 0.0087 | 8,074 | ||
| 人民幣 | 13,833 人民幣:美 | 金 0.1569 | 60,075 |
| 匯 | 率 | 台 | 幣 | |
|---|---|---|---|---|
| 幣 27.68 | 9,331 | |||
| 幣 31.32 | 3,066 | |||
| 匯 | 率 | 台 | 幣 | |
| \$ | 幣 28.48 | 218,553 | ||
| 幣 35.02 | 15,760 | |||
| 幣 38.90 | 2,544 | |||
| 幣 28.48 | 96,767 | |||
| 幣 35.02 | (2,787) | |||
| 金 0.0097 | 13,464 | |||
| 金 0.1537 | 79,124 | |||
| 幣 28.48 | 8,348 | |||
| 幣 35.02 | 2,641 | |||
| 幣 4.3770 | 2,427 | |||
| 外 幣(千元) 外 幣(千元) |
337 美 金:台 98 歐 元:台 7,674 美 金:台 450 歐 元:台 65 英 鎊:台 3,398 美 金:台 (80) 歐 元:台 48,736 日 幣:美 18,076 人民幣:美 293 美 金:台 75 歐 元:台 554 人民幣:台 |
110.12.31 109.12.31 |
(2)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 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貶值或升值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 下,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稅後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2,206千元及1,787 千元。
由於本公司交易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資 訊,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外幣兌換損失(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8,221 千元及10,339千元。
4.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本 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亦代 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民國一一○ 年度及一○九年度之淨利將增加或減少1,253千元及731千元,主因係本公司之變動利 率存款之投資。
5.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本公司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 允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 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者,及租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110.12.31
| 公允價值 | |||||
|---|---|---|---|---|---|
| 帳面金額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合 計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
| 金融資產 | |||||
|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無公開報價權益 | |||||
| 工具 | \$ - |
- | - | -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275,705 | - | - | -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48,793 | - | - | - | - |
| 其他應收款 | 1,705 | - | - | - | - |
| 其他金融資產 | 545 | - | - | - | - |
|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 2,535 | - | - | - | - |
| 小 計 |
329,283 | - | - | - | - |
| 合 計 |
\$ 329,283 |
- | - | -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應付帳款 | \$ 11,480 |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33,048 | - | - | - | - |
| 其他金融負債(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 22,439 | - | - | - | - |
| 租賃負債 | 6,855 | - | - | - | - |
| 合 計 |
\$ 73,822 |
- | - | - | - |
| 109.12.31 | |||||
|---|---|---|---|---|---|
| 公允價值 | |||||
| 帳面金額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合 計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
| 金融資產 | |||||
|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無公開報價權益 | |||||
| 工具 | \$ - |
- | - | -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209,956 | - | - | -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46,625 | - | - | - | - |
| 其他應收款 | 1,623 | - | - | - | - |
| 其他金融資產 | 543 | - | - | - | - |
|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 2,785 | - | - | - | - |
| 小 計 |
261,532 | - | - | - | - |
| 合 計 |
\$ 261,532 |
- | - | -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應付帳款 | \$ 16,957 |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33,879 | - | - | - | - |
| 其他金融負債(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 3,457 | - | - | - | - |
| 租賃負債 | 10,981 | - | - | - | - |
| 合 計 |
\$ 65,274 |
- | - | - | - |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2.1)非衍生金融工具
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 術或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 質上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 評價技術。
(十九)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信用風險
- (2)流動性風險
-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發展及控管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之 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本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設定適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 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係定期覆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本公司運 作之變化。本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以發展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 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本公司之董事會監督管理階層如何監控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循,及 覆核本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員協助本公 司董事會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程序,並將 覆核結果報告予董事會。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公 司依內部明定之授信政策,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 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並定期監控信用額度之使用。主要信用風險來自現 金及約當現金、存放於銀行與金融機構之存款及對銷售客戶尚未收現之應收帳款。 本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穩定,且本公司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分散信用風 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於資產負債表日最大信用風險之暴險金額為現金 及銀行存款之帳面金額。
4.流動性風險
現金流量預測是由本公司財務部予以彙總。管理階層定期監控流動資金需求之 滾動預測,以確保有足夠資金支付日常營運活動所需及確保適度之財務彈性,以保 持資金持續性及靈活性的平衡。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公 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 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匯率風險
本公司係跨國營運,因此受多種不同貨幣所產生之匯率風險,主要為美元及 歐元。相關匯率風險來自未來之商業交易、已認列之資產與負債,及對國外營運 機構之淨投資。
本公司管理階層已訂定政策管理功能性貨幣之匯率風險。為管理來自未來商 業交易及已認列資產與負債之匯率風險,公司財務部係以自然避險為原則,考量 公司各幣別資金需求及淨部位依照市場外匯狀況進行避險。當未來商業交易、已 認列資產或負債係以非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之外幣計價時,匯率風險便會產生。
(2)利率風險
本公司因應利率變動風險之措施,主要係採定期評估銀行及各幣別借款利 率,並與往來之金融機構保持良好關係,以取得較低之融資成本,同時配合強化 營運資金管理等方式,降低對銀行借款之依存度,分散利率變動之風險。
(二十)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公司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 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本公司係以透過監控資金部位是否足以支應負債償付之 方式,達到資本管理的目標。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本公司之子公司及其他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 如下:
| 關係人名稱 |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 Abnova-GmbH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 本公司間接持有之子公司 |
| Citil PharmaCorporation | 本公司間接持有之子公司 |
| Wellconn Genomics (Cayman) | 本公司間接持有之子公司 |
| Corporation | |
| Abnova (HK) Limited | 本公司間接持有之子公司 |
| 上元株式會社 | 本公司間接持有之子公司 |
| Wellconn Genomics (HK) Limited | 本公司間接持有之子公司 |
|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間接持有之子公司 |
| 東莞懷慷基因有限公司 | 本公司間接持有之子公司 |
| 加特株式會社 | 本公司間接持有之子公司 |
| Citil Pharma Incorporated |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 |
| SAM Biologics Incorporated | 其他關係人 |
| 懷慷醫事檢驗所 | 其他關係人 |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營業收入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關聯企業 | \$ 696 |
- |
| 其他關係人 | 974 | - |
| \$ 1,670 |
- |
本公司銷售予關聯企業因無其他交易對象可資比較及價格係屬議定,收款期限 為一至四個月,關係人間之應收款項並未收受擔保品。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售予子公司之未實現銷貨毛利為0千元 及85千元。
2.應收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 帳列項目 | 關係人類別 | 110.12.31 | 109.12.31 |
|---|---|---|---|
| 其他應收款 | 子公司 | \$ 139 |
12 |
3.應付關係人款項
| 本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 |||
|---|---|---|---|
| 帳列項目 | 關係人類別 | 110.12.31 | 109.12.31 |
| 其他應付帳款 | 子公司 | \$ - |
1,940 |
4.資金貸與關係人
| 交易對象 | 110.12.31 | 109.12.31 |
|---|---|---|
| Abnova-GmbH | \$ 2,185 |
2,420 |
| 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項 | (2,809) | (2,787) |
| 帳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 \$ (624) |
(367) |
(1)上述資金貸與關係人之交易,本公司未收取利息。
(2)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資金貸與最高額度皆為5,000千元。
- 5.其 他
- (1)本公司委託其他關係人提供細胞檢測服務,因無相同類型交易可供參考,交易價 格與付款條件依雙方簽訂之合約辦理。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委託研究 費(帳列研究發展費用)分別為1,740千元及2,175千元。
-
(2)本公司與其他關係人簽訂辦公室租賃合約,到期後每年續約,價格由雙方議定, 本公司依合約按月收取租金。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租金收入皆為648千 元。
-
(3)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七月九日對Citil Pharma Incorporated現金增資,金額共計 811千元。
- (4)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對子公司認列其他收入1,745千元。
- (5)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暫收對子公司減資退回股款共18,911千 元,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7,976 |
8,309 |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 資產名稱 | 質押擔保標的 | 110.12.31 | 109.12.31 |
|---|---|---|---|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關稅設質、遠匯交易之擔保 | \$ 545 |
543 |
|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 存出保證金 | 2,535 | 2,785 |
| \$ 3,080 |
3,328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1.本公司與德州大學安德森研究中心於民國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簽訂專利授權權利 金合約,合約期間自民國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至一三六年十二月十八日,首期款 項已於民國一○七年度付訖,因上述合約之後續款項的支付,須符合合約所訂的條 件及取得成果而決定,故其是否支付及其時間具有不確定性。民國一○九年十一月 六日雙方協議終止合約,未來不需再支付專利授權金,先前原與德州大學安德森研 究中心共同開發之研究於既有之技術下由本公司持續進行研發。
- 2.本公司與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於民國一○七年九月二十日簽訂CHP技術的專屬 授權,首期款項亦已於一○七年度付訖,因上述合約之後續款項的支付,須符合合 約所訂的條件及取得成果而決定,故其是否支付及其時間具有不確定性,本公司因 上述合約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未認列之取得無形資產之合約承諾分別為 30,033千元及30,901千元,另本公司依合約按年支付維護費用,並於產生收益後支付 權利金。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十六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擬出售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所有股權予杭州華德森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負責人張開山先生,總價款為美元3,035千元。
十二、其 他
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功 能 別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合 計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合 計 | |||
| 性 質 別 | 成 本 者 | 費 用 者 | 成 本 者 | 費 用 者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37,726 | 47,896 | 85,622 | 39,075 | 48,979 | 88,054 | ||
| 勞健保費用 | 4,189 | 4,309 | 8,498 | 4,092 | 4,363 | 8,455 | ||
| 退休金費用 | 2,109 | 2,133 | 4,242 | 2,176 | 2,309 | 4,485 | ||
| 董事酬金 | - | 2,327 | 2,327 | - | 2,668 | 2,668 |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1,938 | 1,977 | 3,915 | 2,013 | 2,181 | 4,194 | ||
| 折舊費用 | 8,755 | 13,567 | 22,322 | 9,073 | 13,853 | 22,926 | ||
| 攤銷費用 | 7,902 | 2,406 | 10,308 | 8,406 | 2,334 | 10,740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員工人數及員工福利費用額外資訊如下: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 員工人數 | 124 | 133 |
| 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 6 | 6 |
| 平均員工福利費用 | \$ 867 |
828 |
|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 \$ 726 |
693 |
|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情形 | 4.76% | 0.43% |
| 監察人酬金 | \$ - |
- |
本公司薪資報酬政策(包括董事、經理人及員工)資訊如下:
(一)董事
- 1.本公司董事報酬為按月支付之報酬,董事酬勞係依據公司章程辦理,依據年度損益 狀況及章程規定比率提撥,由薪酬委員會審議後經董事會決議,並提報股東會。
- 2.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條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 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不高於3%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 累積虧損 (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 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董事酬勞僅 得以現金為之。
「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條規定,本公司董事得按次支領車馬費,其數額授權董事 會依同業通常水準決定之。
「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條規定,本公司董事得按月支領報酬,其數額授權董事會 依同業通常水準決定之。本公司對於獨立董事得訂與一般董事不同之合理報酬。 (二)經理人
本公司經理人之酬金為薪資、獎金及員工酬勞,薪資及獎金係依據本公司人事規 章相關規定辦理,並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通過;員工酬勞係由董事會依據 年度損益狀況及章程規定比率提撥,由薪酬委員會審議後經董事會決議,並提報股東 會。
(三)員工
1.依其任用之職務、學識、工作能力、經歷及專業知識與技能等予以核定。
- 2.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條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 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不低於1%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 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 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 (四)本公司給付酬金之政策均定期由薪酬委員會審議,除評估公司整體的營運績效、產業 未來經營風險及發展趨勢、同業狀況,亦參考董事、經理人之個人績效及對公司貢獻 度,給予合理報酬,亦視實際經營狀況及法令規章適時檢討酬金制度。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 貸出資金 貸與 | 往來 是否為 本期最 | 期末 | 實際動 | 利率 資金 | 業務往 有短期融 | 提列備 | 擔 保 品 | 對個別對 | 資金貸 | |||||||
| 編號 | 貸與 | 通資金必 | 抵損失 | 象資金貸 | 與 總 | |||||||||||
| 之 公 司 對象 | 科目 關係人 高金額 | 餘額 | 支金額 | 區間 性質 來金額 要之原因 | 金 額 名稱 | 價值 與 限 額 | 限 額 | |||||||||
| 0 亞諾法生 | Abnova | 其他應 | 是 | 5,000 | 5,000 | 2,185 | - | 2 | - | 支應營運 | - | - | 121,176 | 484,702 | ||
| 技股份有 | GmbH | 收款- | 週轉資金 | |||||||||||||
| 限公司 | 關係人 | 不足 |
註1:編號欄之填寫方法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法如下: 1.有業務往來者請填1。 2.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2。 註3:限額計算方式: 1.本公司資金貸與總額為不逾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40%(含)為限。 2.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貸放金額為不逾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10%(含)為限。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股
| 持有之 | 有價證券 | 與有價證券 | 期 末 |
|||||
|---|---|---|---|---|---|---|---|---|
| 公 司 | 種類及名稱 | 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備註 |
| 本公司 Hukui Biotechnology Corporation (Samoa)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50,000 | - | 1.36% | - | ||
| 東莞上元 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
杭州華得森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 - | 〞 | 2,512,007 | 36,547 | 9.96% | 36,547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一一○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
| 投資公司 | 被投資公司 | 所在 | 主要營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 |||||
|---|---|---|---|---|---|---|---|---|---|---|---|
| 名 稱 |
名 稱 |
地區 | 業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 備註 | |
| 本公司 | Abnova GmbH(註4) |
德國 | 生物產品經銷事宜 | 1,210 | 1,210 | (註3) | 100.00% | (2,809) | (22) | (22) 子公司 | |
| 〞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英屬維 京群島 |
投資業務 | 97,295 | 97,295 | 70,300 | 100.00% | 90,134 | (14,794) | (14,795) 〞 | |
| 〞 | Citil Pharma Incorporated |
美國 | 細胞治療技術之研 發 |
800 | - | 2,890,000 | 40.00% | 495 | (770) | (308) 關聯企 業 |
|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
開曼群島 投資業務 | 72,106 | 72,106 | 2,605,000 | 100.00% | 71,051 | (14,066) | (14,066) 孫公司 | ||
| 〞 | Citil Pharma Corporation |
開曼群島 投資業務 | 1,661 | 1,661 | 60,000 | 100.00% | 571 | (369) | (369) 〞 | ||
| 〞 | Wellconn Genomics (Cayman) Corporation |
開曼群島 投資業務 | 22,698 | 22,698 | 820,000 | 100.00% | 18,281 | (433) | (433) 〞 | ||
|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
Abnova (HK) Limited |
香港 | 投資業務 | 46,226 | 46,226 | 1,670,000 | 100.00% | 61,965 | (10,851) | (10,851) 〞 | |
| 〞 | 上元株式會社 | 日本 | 醫療器材等產品之 研發、生產及銷售、 檢測服務 |
21,645 | 21,645 | 1,800,000 | 100.00% | 8,074 | (2,976) | (2,976) 〞 | |
| Wellconn Genomics (Cayman) Corporation |
Wellconn Genomics (HK) Limited |
香港 | 投資業務 | 22,698 | 22,698 | 820,000 | 100.00% | 18,585 | (276) | (276) 〞 | |
| Citil Pharma Corporation |
加特株式會社 | 日本 | 細胞治療技術/產品 之研發、製造及銷售 |
- | 1,203 | - | - % |
- | (209) | (209) 〞 |
單位:新台幣千元/股
註1:被投資公司原始投資金額係以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美金兌換新台幣USD1:TWD 27.68計算之。
註2:被投資公司原始投資金額係以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日幣兌換新台幣JPY1:TWD 0.2405計算之。
註3:被投資公司係屬有限公司,未有股票之發行。
註4:被投資公司係本公司之子公司,扣除對其應收款項之淨額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註5:加特株式會社已於本期清算完結,並申報註銷投資,業經投審會11000327960號函備查。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大陸被投資 | 主要營業 | 實 收 | 投資 | 本期期初自 | 本期匯出或 | 本期期末自 | 被 投 資 | 本公司直接 | 本期認列 | 期末投 | 截至本期 | |
|---|---|---|---|---|---|---|---|---|---|---|---|---|
| 方式 | 台灣匯出累 | 收回投資金額 | 台灣匯出累 | 公 司 |
或間接投資 | 資帳面 | 止已匯回 | |||||
| 公 司 名 稱 | 項 目 |
資本額 | (註1) | 積投資金額 | 匯出 | 收回 | 積投資金額 | 本期損益 | 之持股比例 投資(損)益 | 價 值 | 投資收益 | |
| 東莞上元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註4) |
醫療器械產品 之研發、生產 及銷售 |
44,309 (一) | 44,309 | - | - | 44,309 | (10,837) | 100.00% | (10,837) | 60,075 | - | |
| 東莞懷慷基因 有限公司 (註5) |
醫學檢測服務 業務與技術諮 詢服務 |
- | (一) | 22,806 | - | (22,806) | - | (16) | - % |
(16) | - | 17,909 |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 |
|---|---|---|
|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投資金額 | 陸地區投資限額(註6) |
| 44,309 | 44,309 | 727,054 |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二種:
1.經由第三地區匯款投資大陸公司 2.透過轉投資大陸公司直接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2:投資損益之認列基礎係依被投資公司經會計師查核或自編之財務報表。
註3:以財務報表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列示。
註4:被投資公司實收資本額為人民幣10,200千元,係以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CNY1:TWD 4.3440計算之。
註5:東莞懷慷基因有限公司已於本期清算完結,並申報註銷投資,業經投審會11000285870號函備查。 註6:限額係依淨值之百分之六十。
3.重大交易事項: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製 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明。
(四)主要股東資訊:
單位:股
| 主要股東名稱 | 股份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Huang Wilber | 3,651,144 | 6.02% |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董事長:Wilber Huang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 108 號 9 樓
電話:(02)8751-1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