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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nova — Annual Report 2016
Jul 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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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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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之姓名、職稱、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 發言人 | 代理發言人 |
|---|---|
| 姓名:黃益皇 | 姓名:董怡伶 |
| 職稱:副總經理 | 職稱:董事長特別助理 |
| 電話:(02)8751-1888 | 電話:(02)8751-1888 |
|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
二、總公司、分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 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 號 樓 108 9 |
電話:(02)8751-1888 |
|---|---|
| 中壢廠地址:桃園市中壢區西園路 號 樓 132 3 |
電話:(03)433-6988 |
| 內湖廠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 號 樓、114 號 樓 112 9 9 |
電話:(02)8751-1888 |
三、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kgieworld.com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 1 段 2 號 5 樓電話:(02)2389-2999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鄧聖偉、曾惠瑾 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網址:http:// www.pwc.com.tw 電話:(02)2729-6666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無
六、公司網址:http:// www.abnova.com
| 目 | 錄 |
|---|---|
| 壹、致股東報告書 1 | |
|---|---|
| 一、公司設立日期 5 | |
| 二、公司沿革 5 | |
| 參、公司治理報告 | |
| 一、組織系統 8 | |
| (一)公司之組織結構 8 | |
| (二)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9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10 |
|
| (一)董事、監察人 10 | |
| (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 16 | |
| (三)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 17 | |
| (四)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 | |
| 總經理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 | |
| 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19 | |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20 | |
|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20 | |
|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20 | |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21 | |
| (四)公司如有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24 | |
| (五)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25 | |
| (六)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27 | |
| (七)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 27 | |
| (八)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 27 | |
| (九)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28 | |
|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 | |
| 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29 | |
|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29 | |
| (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 | |
| 書面聲明書,其主要內容 30 | |
| (十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 30 |
|
|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 31 | |
| (一)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為審計公費之四分之一以 | |
| 上者,應揭露審計與非審計公費金額及非審計服務內容 31 | |
| (二)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應揭露更 | |
| 換前後審計公費金額及原因 31 | |
| (三)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五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 31 | |
|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31 | |
| (一)關於前任會計師 31 | |
|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 31 | |
| (三)公司應將本款第一目及第二目之 3 所規定事項函送前任會計師,並通知前任會計師如有不同意 | |
| 見時,應於十日內函復。公司應將前任會計師之復函加以揭露 31 | |
|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 | |
| 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應揭露其姓名、職稱及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之期間 31 | |
|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 | |
| 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31 | |
|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32 | |
|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 |
| 一、資本及股份 34 | |
|---|---|
| (一)股本來源 34 | |
| (二)股東結構 35 | |
| (三)股權分散情形 35 | |
| (四)主要股東名單 35 | |
| (五)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36 | |
| (六)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36 | |
| (七)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37 | |
| (八)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38 | |
| (九)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39 | |
|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39 | |
|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39 | |
|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39 | |
|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39 | |
|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39 | |
|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39 | |
| 八、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 39 | |
| 一、業務內容 40 | |
|---|---|
| (一)業務範圍 40 | |
| (二)產業概況 43 | |
|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48 | |
|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50 | |
|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51 | |
| (一)市場分析 51 | |
|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54 | |
|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55 | |
|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並 | |
| 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55 | |
| (五)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 56 | |
|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 56 | |
|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歷分布比 | |
| 率 56 | |
| 四、環保支出資訊 56 | |
| 五、勞資關係 56 | |
| (一)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 | |
| 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56 | |
|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 | |
| 金額與因應措施 57 | |
| 六、重要契約 58 | |
|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59 | |
| (一)合併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59 | |
| (二)個體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60 | |
| (三)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61 | |
| (四)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其查核意見 61 | |
|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62 | |
|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67 | |
| 五、最近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67 | |
|---|---|
|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對本公司財務狀 | |
| 一、財務狀況分析 68 | |
|---|---|
| 二、財務績效分析 68 | |
| 三、現金流量分析 69 | |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69 | |
|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69 | |
|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風險事項之分析評估 71 | |
| (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71 | |
| (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 | |
| 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71 | |
| (三)未來研發計劃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71 | |
| (四)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71 | |
| (五)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71 | |
| (六)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71 | |
|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71 | |
|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71 | |
|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71 | |
|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 應措施 71 |
|
|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72 | |
| (十二)訴訟或非訟事項 72 | |
|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72 | |
| 七、其他重要事項 72 | |
| 捌、特別記載事項 | |
|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73 | |
|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及私募有價證券之資金運用情形、計劃 | |
| 執行進度及計畫效益顯現情形 74 | |
|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74 | |
|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74 | |
| 玖、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 |
壹、致股東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們,大家好:
感謝各位股東對亞諾法的支持,以下是亞諾法的 105 成果分享及 106 年的展望報告:
一、105 年度營運報告(合併):
(一) 實施概況及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105 年度營業收入為 439,826 仟元,與 104 年度的 451,367 仟元相較,小幅減少 2.56%。在稅後淨 利方面,105 年度稅後淨利為 53,539 仟元,較 104 年度的 44,911 仟元,增加 19.21 %,105 年度每 股盈餘為 0.91 元。
(二)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105 年度財務概況請參閱所附之財務報表。
(三) 研究發展概況:
105 年度所投入之研發費用為新台幣 48,548 仟元,與 104 年度的新台幣 48,858 仟元相當,主要著重 於檢測系統儀器及檢驗試劑類產品的研究開發。
二、 106 年度營業計畫
(一) 業務面
1. 抗體試劑與檢測系統儀器
2016 年全球精準醫學發展在美中各國政府資源挹注下逐步成為醫療顯學趨勢,在中國大陸 2015 年納入十三五國家發展規劃下,精準醫療應用市場尤其蓬勃發展。亞諾法在擁有技術優勢下迄今已 成功開發出超過 10 種 cell kits 與超過 12 種螢光原位雜交分析法 (FISH) 生物試劑可應用於循 環腫瘤細胞(CTC,circulating tumor cell)檢測系統平台 CytoQuest™ CR 的商業化產品,在 2017 年將啟動大陸市場全面佈局,透過專屬技術授權策略合作對象杭州華得森生物技術公司積極拓展大 陸循環腫瘤細胞液態切片檢測的市場佔有率。華得森公司為亞諾法在中國地區 CytoQuest™ CR 系 統、晶片與其檢驗試劑組之專屬授權合作對象,同時透過其向中國食品藥物管理局(CFDA)申請腫 瘤檢測項目之臨床實驗。未來中國地區營運體系亦將進行市場區隔之分工模式,由華得森公司負責 大陸地區大型醫院之醫療市場渠道 (business-to-consumer),亞諾法則持續尋求開拓 CTC 項目健 檢診斷或第三方檢測服務之策略合作對象 (business-to-business)。除了中國大陸 CTC 市場外, 日本子公司上元株式會社將於 2017 年第二季進駐日本國立癌症研究中心(NCC),透過提供在地 CTC 檢測服務來增加地區性經銷商,美國市場則計劃於 2017 年透過異業的水平結盟來逐步拓展 市場。
亞諾法在抗體及試劑產品的直銷體系上,將著重在提供專業研究領域的終端客戶、一般生技公司及 製藥產業等客群的客製化服務,以滿足客戶專業及品質上需求,並提升其未來使用亞諾法產品及服 務之意願,這些產品包括 CTC 儀器系統配套檢驗試劑及 GMP 等級試劑,亞諾法將持續運用網路 行銷模式與客戶直接互動,強化客戶對產品之黏著度及回購頻率進行產品深度推廣。
2. 醫學檢驗服務
亞諾法在台灣地區的檢測服務事業係過技術授權委託合作方-懷慷醫事檢驗所來推展,並於 2016 年取得突破性的進展。目前在循環腫瘤細胞檢測(CTC,circulating tumor cell)服務對象已涵蓋了台 大醫院、台北榮民總醫院、台北醫學院及台北三軍總醫院等大型醫院。2017 年亞諾法將持續擴大 在台灣大型教學醫院的臨床研究檢測服務範圍。在日本市場方面,亞諾法日本子公司上元株式會社 預計在 2017 年第二季實驗室與辦公室建置完成後,於日本國立癌症研究中心(NCC)同步展開日本 循環腫瘤細胞(CTC)檢測服務。
另外在循環胚胎細胞檢測 (CFC,circulating fetal cell)服務方面,亞諾法 100%持有之子公司-東莞 懷慷基因有限公司預計將建置符合 ISO15189 標準之第三方檢驗室,以做為開拓大陸市場有細胞無 創產前檢測(NIPD)的臨床試驗。
(二) 行銷面
1. AbVideo
亞諾法將運用線上影音串流平台—"AbVideo" 線上影音串流平台的行銷方式推廣 CytoQuest™ CR、CytoQuest™ DX、CytoBot™、CytoAmp™ 等檢測儀器、相關試劑及其應用的介紹與實際操 作說明。並於 2017 年規劃陸續推出如:點突變螢光原位雜交探針(point mutation FISH probes) 、 微滴式數位聚合酶偵測(ddPCR, Droplet Digital PCR)、次世代定序(NGS, next generation sequencing)、胞外泌體(exosome)等產品及技術之線上影片介紹。
2. 實點展示
2016 年亞諾法透過大型研討會將 CytoQuest™ CR 進行實機實地操作示範解說模式與客戶直接互 動交換訊息,收到廣泛迴響並有效提升產品知名度,在大陸地區更有顯著的推展成效。2017 年亞 諾法將持續維持此模式與客戶深度互動技術示範,有效進行產品推廣。
3. 海外參展
2017 年亞諾法預計參加於美國舉辦的 American Society of Clinical Oncology (ASCO )、日本舉辦 的 Japan Society of Medical Oncology (JSMO) 展覽來蒐集與獲得最新的臨床診斷、治療資訊與 市場訊息。另外將透過參與微滴式數位聚合酶偵測(ddPCR, Droplet Digital PCR)、次世代定序(NGS, next generation sequencing)、胞外泌體(exosome)等相關議題研討會以獲取更具體之產品開發方 向。
(三) 產品開發面
1. 生物試劑
2017 年亞諾法將聚焦開發與循環腫瘤細胞(CTC,circulating tumor cell) 相關抗體與分子生物試 劑、點突變螢光原位雜交探針、微滴式數位聚合酶偵測(ddPCR, Droplet Digital PCR)、次世代定 序(NGS, next generation sequencing)、胞外泌體(exosome)相關的研究用抗體與分子生物試劑。 並將挑選出具指標性生物試劑進行 ISO13485 品質系統認證及於 GMP 等級環境生產,產出的體 外診斷試劑產品(IVD)將投入亞諾法及策略合作夥伴之臨床項目試驗運用。
2. 檢測系統儀器
2017 年起亞諾法將透過中國 100%持有子公司東莞上元生物技術有限公司開始投入 CytoQuest™ CR 機台模組之生產,以在地化模組化生產提供華得森公司進行系統組裝出貨。同時東莞上元生技 已著手進行向中國食品藥物管理局(CFDA)申請 CytoQuest™ CR 第一類與第二類醫療器械證之申 請程序。CytoQuest™ DX 與 CytoBot™預計於 2017 年第二季完成機台軟體、試劑組、硬體組裝 系統整合工作,屆時可提供日本子公司與大陸子公司建置 CytoQuest™ DX 與 CytoBot™高通量自 動化機台之循環腫瘤細胞檢測服務使用。
在 2017 年亞諾法之研發重點項目將專注於開發數位胞外泌體陣列平台(digital exosome array platform)此項高度創新的革命性產品。非侵入性之循環腫瘤細胞(CTC,circulating tumor cell)、胞 外泌體(exosome)與循環游離核醣核酸(cell-free DNA)的分離與檢驗均屬液態切片(liquid biopsy)檢 測市場範圍,透過前述數位胞外泌體陣列平台(digital exosome array platform)的開發,將大幅提
升亞諾法於液態切片(liquid biopsy)檢測市場的深度廣度,築起更高之技術競爭障礙。
3. 檢驗試劑
(1) 糖尿病快速檢測組
亞諾法於2016年取得糖尿病糖化血色素快速檢測組(Personal A1c Diabetes HbA1c Rapid Test Kit) 中國食品藥物管理局(CFDA)商品註冊核准,另著手規劃兩項新的中國臨床試驗計畫,亞諾 法期望能進一步增加此檢驗試劑在臨床上的應用,臨床試驗內容包含糖化血色素蛋白 6.5%臨界 值與評估糖化血色素蛋白在母嬰產前檢驗的應用,此二項臨床試驗將在 2017 年底前於中國展 開進行。同時亞諾法將對日本市場進行審慎評估後再決定是否正式於日本國內展開臨床測試。
(2) 肺癌檢測
2016 年 11 月亞諾法將首次與日本醫藥品醫療器械總合機構(PMDA Pharmaceuticals and Medical Devices Agency)與會討論 ACTN4 肺癌生物標記(Biomarker)臨床試驗規劃設計方案及 臨床試驗起始與試驗指標。預計 2017 年亞諾法將於日本進行 ACTN4 肺癌生物標記臨床試驗, 臨床試驗團隊包含日本癌症中心技術顧問 Kazufumi Honda 博士(Technical Advisor,National Cancer Center Japan)、日本醫科大學計劃主持人 Kaoru Kubota 博士(Principal Investigator, Nippon Medical School Hospital)以及滋賀醫科大學、千葉大學等專業計劃團隊。大陸方面,大 陸子公司東莞上元生物預計於 2017 年中 GMP 廠設置完成並通過 GMP 廠查驗認證後,同時啟 動大陸地區 ACTN4 肺癌生物標記的臨床試驗。
(3) 循環腫瘤細胞體外診斷
大陸子公司東莞上元生物已著手進行向中國食品藥物管理局(CFDA)申請CytoQuest™ CR第一 類與第二類醫療器械證之申請。2017 年亞諾法將致力協助華得森公司完成收取 1000 例檢體 數,向中國食品藥物管理局(CFDA)申請循環腫瘤細胞(CTC,circulating tumor cell) 試劑類組 第三類臨床試驗。另一方面,亞諾法著手進行為數量持續增加的廠內自製循環腫瘤細胞生物試 劑目錄整理其預期用途重要次序,可應用於臨床測試、第三類檢驗試劑認證與中國市場的部署。
(4) 非侵入性產前檢測
自 2015 年第三季以來亞諾法的有細胞非侵入性產前診斷平台(NIPD)一直受到生物分子分析問 題的阻礙。亞諾法將利用微滴式數位聚合酶偵測(ddPCR, Droplet Digital PCR)技術進行胎兒滋 養母細胞(fetal trophoblasts)與有核胎兒紅血球(fNRBCs,fetal nuclear red blood cells)的基因 分析,取代廣泛應用於產前分子檢測的次世代定序(NGS, next generation sequencing)技術。 亞 諾法已成功應用胎兒細胞的全基因組增幅(WGA,whole genome amplification)產品進行聚合酶 偵測分析。目前正進行微滴式數位聚合酶偵測(ddPCR, Droplet Digital PCR)與次世代定序(NGS, next generation sequencing)技術間,於成本與分析成效上的整合。
(5) PRDM14 siRNA 與胰腺癌
亞諾法藉由與東京大學的合作完成利用 PRDM14 核醣核酸干擾序列用以治療三陰性乳癌 (TNBC,triple-negative breast cancer) 與轉移型胰腺癌之臨床前試驗。PRDM14 核醣核酸干 擾序列的伴隨診斷是以循環腫瘤細胞(CTC,circulating tumor cell)為基礎 , 利用螢光原位雜 交探針(FISH probes)偵測 PRDM14 基因擴增的測試。此循環腫瘤細胞(CTC,circulating tumor cell)診斷利用亞諾法的 CytoQuest™CR 平台進行循環腫瘤細胞(CTC,circulating tumor cell) 抓取,晶片計數和螢光原位雜交探針(FISH probes)染色。在與日本合作夥伴確認合適的化學製 造與監控資料後 , 預計於 2017 年進行第一期臨床測試。
(6) CSV(Cell-Surface Vimentin)單株抗體
CSV 單株抗體的體外檢測分析於 2016 年已獲得良好運用成果。2017 年起,亞諾法將與 CSV 單株抗體授權來源美國 MD Anderson Dr. Shulin Li 一同探討作為 CSV 單株抗體藥物的可行 性。若順利,後續將攜手英國的合作夥伴 Medical Research Council Technology (MRC Technology) 著手進行 CSV 單株抗體人源化改造製備(Antibody Humanization),以獲取更多體 內癌症模式數據做為臨床前分析。
(四) 預期銷售數量及依據
亞諾法產品種類眾多,主要銷售研究用試劑產品,需求來源為醫學研究機構、生技公司、學術機構等, 屬於較穩定且特定客戶群,因此,估計 106 年預期營收時,抱持穩健審慎的態度,對於現有產品,期 望透過前述之業務行銷策略,穩定成長銷售量。而新產品系統儀器及檢驗試劑,則透過實點示範、海 外參展及經銷商通路等策略,可望對營收有所挹注。
三、 未來發展策略
生技產業的成果並非一蹴可幾,研究開發需要面對專業技術及生物不確定性的嚴苛挑戰,幸而政府近年來 積極扶植生技產業,民間對生技產業逐漸認同,加上國際對醫療研發的投入,皆是對生技產業發展增加了 鼓舞力量。亞諾法將積極布局國內外精準醫療市場,繼續強化技術的專業性,及發展的多元性。
四、 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由於國際政經情勢不明朗,各國貨幣政策多變,及各項營運成本不斷攀升等因素下,使得整體經營環境仍 充滿不可預知的變數,亞諾法將努力提升產品的品質優勢,及培養專業人才,正面迎向各種挑戰,亞諾法 有足夠的信心與能力,化每一次的艱難挑戰,成為奮發前進的動力。
經營團隊將全力以赴,帶領全體員工逐步落實每項目標,也希望股東繼續給予亞諾法支持與鼓勵。

一、公司設立日期
中華民國 91 年 1 月 4 日
二、公司沿革
(一) 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辦理公司併購之情形:無。
- (二) 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轉投資關係企業之情形 本公司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的轉投資關係企業有 Abnova GmbH、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Abnova (HK) Limited、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 上元株式会社、Wellconn Genomics (HK) Limited,其詳細資料請見關係企業相關資料(第 73 頁) 。
- (三) 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辦理公司重整之情形:無。
- (四) 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無。
- (五) 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經營權之改變、經營方式或業務內容之重大改變及其他足以影響股東權益 之重要事項與其對公司之影響:無。
- (六) 歷年重要紀事
民國 91 年度
-91 年 1 月成立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後基因時代,製造並銷售蛋白質及抗體,設立資本額 12,000 仟元。
- -在中壢建造完成 SPF(無特定病原動物房)級小白鼠育養設備。
- -在台北建造試產式生產線 Pilot plant(1,000 ppm),專供細胞培養及單株抗體生產。
-91 年 11 月現金增資 95,586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10 元。
民國 92 年度
-測試完成大腸桿菌(E.Coli)及昆蟲(Insect)細胞之蛋白質表現系統(Expression Systems),技 術來源有中央研究院及英國 University of Reading 單位。
-在中壢建立組織培育設備及生產多株及單株抗體工廠。
-92 年 6 月現金增資 59,388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12 元;92 年 12 月現金增資 47,267 千元,發行價格 每股 12 元。
民國 93 年度
- -簽定 In Vitro Wheat Germ Protein (體外小麥胚芽)表現系統之專利及技術移轉合約。
- -與歐洲生物聯盟(European Molecular Biology Laboratory)簽定單株抗體免疫及篩選之快速生產技 術合約。
- -融合 IT 產業管理經驗,擺脫實驗室做法,全面將生產多株及單株抗體工業化。
- -93 年 10 月現金增資 111,187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12 元;93 年 12 月現金增資 61,264 千元,發行 價格每股 12 元。
民國 94 年度
-設計並完成蛋白質晶片(Protein Array)、挑篩母株(Clone Picking)、西方點墨(Western Blot) 及抗體純化等自動化設備。
- -建立公司網站,透過網路直銷各種產品。
- -建立經銷網,簽定國際大廠經銷合約。
-94 年 10 月現金增資 56,032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12 元。
民國 95 年度
-生產過程中,開發能直接篩選單株抗體及完成定性之系統,確保產品良率及品質。 -導入嵌合體產品。 -95 年 6 月現金增資 65,222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12 元。
民國 96 年度
-強化管理系統,導入 SAP 之 ERP 系統。 -與英國網路銷售大廠簽定 OEM 經銷合約。 -與美國 AB Biosciences 合作開發細胞表面抗體(CD Molecule Monoclonal Antibody)。 -96 年 4 月減資 207,946 千元。 -96 年 5 月現金增資 82,399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20 元。 -96 年 10 月員工認股權憑證增資 36,672 千元。
民國 97 年
-重新規劃並創新公司網站,讓客戶能直接詢價及下單。
-導入 MaxPab™ 多株抗體,此類新抗體屬於全長蛋白質之抗體。
-與美國大型抗體庫合作。
-97 年 4 月 16 日申請公開發行生效。
-97 年 5 月 27 日於櫃檯買賣中心興櫃掛牌。
-97 年 1 月現金增資 89,180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37 元,並獲得 ORIX Capital Corporation (日本)、歐 力士財務服務香港有限公司、東安投資(台灣)、上智創投及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加入,增強股東陣容。 -97 年 1 月員工認股權憑證增資 20,738 千元;97 年 7 月員工認股權憑證增資 11,590 千元;97 年 12 月員工認股權憑證增資 1,000 千元。
民國 98 年
-成功開發出 Antibody Pair 配對抗體,除了擁有蛋白質定性功能,並增加定量功能。 -98 年 4 月 7 日通過經濟部工業局科技事業資格審查。 -98 年 7 月取得 ISO9001 品質認證。 -98 年 12 月 28 日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98 年 12 月現金增資 53,890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68 元。
民國 99 年
-99 年 11 月中壢廠取得 ISO13485 免疫病理組織化學試劑(IHC)品質認證。 -開發抗體系統產品,並布局檢驗試劑及抗體藥物產品。
民國 100 年
-獲得日本國立癌症研究中心 ACTN4 第一期肺癌體外檢驗試劑獨家專利授權,並啟動相關商品開發及 臨床試驗。
-100 年 11 月中壢廠取得 ISO13485 酵素連結免疫吸附分析檢驗套組(Sandwich ELISA Kit)品質認證。 -100 年 11 月中壢廠取得 ISO13485 螢光原位雜交試劑(FISH)品質認證。
民國 101 年
-101 年 1 月取得內湖廠工廠登記核准。
-101 年 2 月取得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核發製造業藥商設立許可(營業項目:醫療器材)。
-101 年 6 月內湖廠通過行政院衛生署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GMP)認可-免疫病理組織化學試劑(IHC) 及螢光原位雜交試劑 (FISH)產品。
-101 年 11 月內湖 GMP 廠取得 ISO13485 免疫病理組織化學試劑(IHC)及螢光原位雜交試劑 (FISH) 產品品質認證。
民國 102 年
-102 年成功開發非侵入式產前檢驗系統-FetoQuest™。 -102 年成功開發循環腫瘤細胞分析檢測系統-CytoQuest™ CR。
民國 103 年
-103 年成功開發循環腫瘤細胞離析機器人系統-CytoBot™。
民國 104 年
-104 年 4 月轉投資設立 100%持股之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4 年 8 月註銷庫藏股減資 15,000 千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 580,469 千元。
-104 年成功開發循環稀有細胞離析富集自動檢測系統-CytoQuest™ DX。
-104 年成功開發單一細胞全基因擴增定序自動操作系統-CytoAmp™。
民國 105 年
-105 年 1 月轉投資設立 100%持股之日本子公司上元株式會社。
- -105 年 4 月正式取得美國德州大學安德森癌症中心(MD Anderson Cancer Center, United States)之 CSV(Cell-Surface Vimentin)單株抗體全球獨家專利技術授權。
- -105 年 5 月糖尿病糖化血色素快速檢測組(Diabetes HbA1c Rapid Test Kit)取得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 督管理局 CFDA 的二類醫療器械檢驗試劑上市許可。
-105 年 9 月盈餘轉增資 7,430 千元,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 587,899 千元。
民國 106 年
- 106 年 4 月日本子公司上元株式会社位於日本國立癌症研究中心(NCC)之實驗室正式竣工啟用。
参、公司治理報告
一、組織系統
(一)公司之組織結構
日期:106 年 4 月 30 日

(二) 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 部 門 |
所 營 業 務 |
|---|---|
| 總經理室 | 協助總經理業務處理相關事宜、股務處理,及董監事、股東、法人關係維護。 |
| 稽核室 | 查核評估各部門機能運作與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管理辦法之執行情形。 |
| 法務室 | 智慧財產權相關、契約之審查與管控,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
| 管理處 | 1.人力資源、教育訓練等相關業務之規畫與管理。 2.資訊設備軟硬體之規劃與維護,網頁之設計與維護。 3.資金調度、投資規劃及管理、帳務及稅務處理、成本計算。 4.國內外之原物料、耗材、資本支出之採購。 |
| 行銷業務處 | 銷售業務及市場管理、產品相關技術支援、客戶服務。 |
| 系統事業處 | 系統類產品及技術之研究開發、生產製造。 |
| 台北 GMP 廠 | GMP 廠之相關生產、品管、倉儲運籌等管理。 |
| 中壢試劑廠 | 1.抗體試劑類產品之生產製造,及製程技術改良。 2.免疫用之動物相關管理,及動物實驗模式之建立。 3.生產排程之安排與管理、原物料用料計畫及管控。 4.原物料、半成品、製成品之收發及保管。 |
| 品質保證處 | 原物料、在製品及製成品之品質驗證。 |
| 環安部 | 負責環保、工安事項之檢查、監督及申報。 |
| 料 |
|---|
| 資 |
| 管 |
| 主 |
| 構 |
| 機 |
| 支 |
| 分 |
| 與 |
| 門 |
| 部 |
| 各 |
| 及 |
| 理 協 |
| 理、 |
| 經 |
| 總 |
| 副 |
| 理、 |
| 經 |
| 總 |
| 人、 |
| 察 |
| 監 |
| 事、 |
| 董 |
| 二、 |
(一) 董事、監察人
| 日 | 董 | 關係 | 配偶 | 配 偶 |
||
|---|---|---|---|---|---|---|
| 25 月 4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關係之其他主管、 |
名 姓 |
邱琦晶 | 無 | Huang Wilber |
無 |
| 年 106 |
事或監察人 | 職稱 | 法人 董事 代表 人 |
總經 董事 長兼 理 |
||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 | 他公司之職務 | Corporation負責人 Corporation負責人 3.Abnova (Cayman) 5.東莞上元生物科技 1.本公司董事長兼總 4.上元株式会社負責 2.Abnova Holding 有限公司負責人 經理 人 |
不適用 | Genomics (HK) 6.東莞上元生物科技 2.英屬維京群島商磊 3.英屬維京群島商艾 特普投資(股)公司 石科技(股)公司負 1.昆睦投資(股)公司 4.博泓投資(股)公司 Limited 負責人 Limited負責人 有限公司監事 5.Abnova (HK) 7.Wellconn 負責人 監察人 董事長 責人 |
1.揚博科技(股)公司 2.好邦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兼總經理 董事長 |
|
| 歷 主要經(學) |
1.美國西北大學醫學系醫學士 公司副總經理 2.Milagen |
不適用 | 2.昆睦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本女子大學住居學科 1.日 |
1.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理學碩士 2.台北化工機械(股)公司董事長 3.TPCA常務理事 |
||
|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
持股比率 | - | - | - | - | |
| 股數 | - | - | - | - | ||
| 未成年子女 | 持股比率 | - | - | - | - | |
| 現在持有股份 配偶、 |
股數 | - | - | - | - | |
| 在 | 持股比率 | - | ||||
| 持有股數 現 |
股數 | 3,544,800 6.03% | 1,610,474 2.74% | - | 2,135,040 3.63% | |
| 時 | 持股比率 | - | ||||
| 持有股份 任 選 |
股數 | 3,500,000 5.88% | 1,587,280 2.67% | - | 2,108,057 3.54% | |
| 初次選 | 任日期 | 100.6.17 | 92.11.28 | 101.12.14 | 90.12.19 | |
| 任期 | 年 3 |
年 3 |
年 3 |
年 3 |
||
| 選(就)任 | 期 日 |
103.6.23 | 103.6.23 | 103.6.23 | 103.6.23 | |
| 性別 | 男 | - | 女 | 男 | ||
| 料 資 本 基 |
名 姓 |
Wilber Huang | 昆睦投資(股)公司 | 邱琦晶 代表人: |
蘇勝義 | |
| 1. | 國籍 或註 |
冊地 | 美國 | 中華民國 | 中華民國 | |
| 稱 職 |
董事長 | 事 董 |
事 董 |
|||
| 國籍 | 選(就)任 | 初次選 | 持有股份 時 任 選 |
持有股數 在 現 |
現在持有股份 配偶、 |
未成年子女 | 利用他人名義 | 持有股份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關係之其他主管、 事或監察人 |
董 | |||||||
|---|---|---|---|---|---|---|---|---|---|---|---|---|---|---|---|---|---|---|
| 稱 職 |
或註 冊地 |
名 姓 |
性別 | 期 日 |
任期 | 任日期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歷 主要經(學) |
他公司之職務 | 名 姓 職稱 |
關係 |
| 5. Cerma Precision 6.萊鎂醫療器材(股) 3.揚義投資(股)公司 4.揚陞投資(股)公司 公司董事 Inc.董事 董事長 董事長 |
||||||||||||||||||
| 容浩投資(股)公司 | - | 103.6.23 | 年 3 |
97.2.29 | 1,034,862 1.74% | 1,048,108 1.78% | - | - | - | -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無 | |||||
| 事 董 |
中華民國 | 黎奕廷 代表人: |
男 | 103.6.23 | 年 3 |
103.6.23 | - | - | - | - | - | - | - | - | 3.英屬維京群島商臻佳(股)公司 2.富國先鋒基金公司投資顧問 (McCallum) , Finance碩士 1.Bentley University 投資經理 |
4.英屬維京群島商臻 添購有限公司負 佳(股)公司經理人 1.丞燕國際(股)公司 2.詠余國際(股)公司 3.維新投資(股)公司 5.植芃投資(股)公司 印尼分公司董事 監察人 責人 董事 董事 6. |
無 | |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 司 |
- | 103.6.23 | 年 3 |
97.2.29 | 973,000 1.63% | 985,454 1.68% | - | - | - | -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無 | |||||
| 事 董 |
中華民國 | 陳鶴原 代表人: |
男 | 103.6.23 | 年 3 |
97.2.29 | - | - | 1,756,805 | 2.99% 275,278 | 0.47% | - | - | 2.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總經理 1.加拿大約克大學企管系 |
5.利百代建設(股)公 4.宏宇金屬建材(股) 6.台灣倉智企業(股) 1.中華電線電纜(股) 2.宏禹興業(股)公司 3.宏宇實業(股)公司 公司總經理 公司監察人 公司董事 董事長 董事長 司董事 |
無 |
| 職 | 國籍 | 姓 | 選(就)任 | 初次選 | 時 持有股份 任 選 |
持有股數 在 現 |
現在持有股份 配偶、 |
未成年子女 | 利用他人名義 | 持有股份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 | 董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關係之其他主管、 事或監察人 |
||||||
|---|---|---|---|---|---|---|---|---|---|---|---|---|---|---|---|---|---|---|
| 稱 | 或註 冊地 |
名 | 性別 | 期 日 |
任期 | 任日期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歷 主要經(學) |
他公司之職務 | 關係 名 姓 職稱 |
|
| 7.凱澤企業(股)公司 監察人 |
||||||||||||||||||
| 事 董 |
中華民國 | 陳淑寬 | 女 | 103.6.23 | 年 3 |
100.6.17 | 59,000 0.10% | 54,691 | 0.09% | 5,064 | 0.01% | - | - | 1.澳洲國立南澳大學高科技管理 2.台灣大哥大(股)公司財務處處 3.亞諾法生技(股)公司執行副總 碩士 長 |
無 | 無 | ||
| 立 事 獨 董 |
中華 民國 |
陳瑞麟 | 男 | 103.6.23 | 年 3 |
100.6.17 | - | - | - | - | - | - | - | - | 3.孟德爾健康科技(股)公司總經 1.美國北德州大學生物科學博士 2.上騰生技顧問(股)公司協理 理 |
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1.上準微流體(股)公 2.上準微流體(股)公 3.再生緣生物科技 (股)公司董事 司總經理 |
無 | |
| 立 事 獨 董 |
中華 民國 |
陳昱瑞 | 男 | 103.6.23 | 年 3 |
97.6.30 | - | - | - | - | - | - | - | - | 林口院區院長 2.長庚醫院台北、 1.台大醫學系 |
2.長庚決策委員會名 級 4.揚博科技(股)公司 院顧問 1.長庚大學教授 譽主任委員 主治醫師 監察人 3.長庚醫 |
無 | |
| 立 事 獨 董 |
中華 民國 |
王鶴松 | 男 | 103.6.23 | 年 3 |
97.6.30 | - | - | - | - | - | - | - | - | 1.菲律賓聖多瑪斯天主教大學經 3.開南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客座 2亞洲銀行協會顧問 濟學博士 教授 |
2.輔仁大學金融國企 3.中華電線電纜(股) 薪 系金融研究所教授 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公司獨立董事、 1.財政部顧問 |
無 | |
| 博泓投資(股)公司 | - | 103.6.23 | 年 3 |
97.2.29 | 1,762,887 2.96% | 1,785,451 | 3.04% | - | - | - | -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無 | ||||
| 監察人 | 中華民國 | 楊式銘 代表人: |
男 | 103.6.23 | 年 3 |
97.2.29 | - | - | - | - | - | - | - | - | 華通電腦(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 1.華通電腦(股)公司 2.博泓投資(股)公司 法人監察人代表人 負責人 |
無 |
| 董 | 關係 名 |
|||
|---|---|---|---|---|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關係之其他主管、 事或監察人 |
姓 職稱 |
無 | 無 | |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 | 他公司之職務 | 台灣電路板協 會顧問 TPCA |
南星生技(股)公司 董事長 |
|
| 歷 主要經(學) |
1.台灣大學國際企業管理研究所 2.亞諾法生技(股)限公司執行副 畢業(EMBA) 總 |
3.私立佛光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 1.法國巴黎大學東亞研究所 2.台灣大學商學院管理碩士 兼任教授 (EMBA) 博士 |
||
|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
持股比率 | - | - | |
| 股數 | - | - | ||
| 未成年子女 現在持有股份 |
持股比率 | 0.04% | - | |
| 配偶、 | 股數 | 0.52% 25,320 | - | |
| 在 | 持股比率 | 6,076 0.01% | ||
| 持有股數 現 |
股數 | 303,840 | ||
| 時 | 持股比率 | 0.50% | 6,000 0.01% | |
| 持有股份 任 選 |
股數 | 300,000 | ||
| 初次選 | 任日期 | 100.6.17 | 97.6.30 | |
| 任期 | 年 3 |
年 3 |
||
| 選(就)任 | 期 日 |
103.6.23 | 103.6.23 | |
| 性別 | 男 | 男 | ||
| 名 姓 |
朱兆營 | 劉世林 | ||
| 國籍 或註 |
冊地 | 中華民國 | 中華民國 | |
| 稱 職 |
監察人 | 監察人 |
註 1: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註明法人股東名稱),並應填列下表一。
註 2:填列首次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時間,如有中斷情事,應附註說明。
註 3: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2.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該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及該法人股東主要股東其股權比例超過百分之 十或股權比例占前十名者。
| 表一: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106 年 4 月 25 日 | |
|---|---|---|
| 法人股東名稱(註 1)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註 2) | |
| 昆睦投資(股)公司 | 英屬維京群島商艾特普投資(股)公司 (100%) | |
| 容浩投資(股)公司 | 黎煥鑫(79.97%)、黎奕廷(10%)、黎芝余(10%)、植芃投資(股)公司(0.03%) | |
| 陳鶴原(11.98%)、 陳岳宏(8.66%)、宏禹興業(股)公司(7.17%)、宏宇金屬 | ||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 建材(股)公司(6.21%)台灣倉智(股)公司(5.64%)、陳鈺樹(4.84%)、凱澤企 | |
| 業(股)公司(4.33%)、陳亮吟(3.81%)、、陳金鋑(3.43%)、陳許麗明(3.31%) | ||
| 博泓投資(股)公司 | 英屬維京群島商磊石科技(股)公司 (96%)、楊子璇(1.6%)、楊子輝(1.6%)、 | |
| 楊式銘 (0.64%)、李惠美(0.16%) |
註 1: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填寫該法人股東名稱。
註 2:填寫該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例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例。若其主要股東為法人者,應再填 列下表二。
表二:表一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106 年 4 月 25 日
| 法 人 名 稱 |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註1) |
|---|---|
| 英屬維京群島商艾特普投資(股)公司 | 邱琦晶 (100%) |
| 植芃投資(股)公司 | 黎煥鑫(43%)、黎奕廷(24%)、黎芝余(24%)、容浩投資(股)公司(9%) |
| 宏禹興業(股)公司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93.26%)、陳鶴原(0.77%)、陳許麗明(0.25%)、 陳金鋑(0.68%)、陳岳宏(3.06%)、陳昭蓉(1.11%)、陳亮吟(0.87%) |
| 台灣倉智(股)公司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96.94%)、陳鶴原(1.19%)、陳許麗明(0.20%)、 陳金鋑(0.30%)、、陳岳宏(1.17%)、陳昭蓉(0.10%)、陳亮吟(0.10%) |
| 凱澤企業(股)公司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99.95%)、陳岳宏(0.03%)、陳鶴原(0.02%) |
| 宏宇金屬建材(股)公司 | 陳金鋑(4.34%)、陳鶴原(47.43%)、陳岳宏(39.50%)、陳許麗明 (3.79%)、陳亮吟(2.32%)、陳昭蓉(2.32%)、戴中杰(0.30%) |
| 英屬維京群島商磊石科技(股)公司 | 邱琦晶(100%) |
註 1:如上表一主要股東屬法人者,應填寫該法人名稱。
註 2:填寫該法人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例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例。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1) | |||||||||||||
|---|---|---|---|---|---|---|---|---|---|---|---|---|---|---|
| 條件 姓名 |
商務、法務、財 務、會計或公司業 務所須相關科系 之公私立大專院 校講師以上 |
法官、檢察官、律師、 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 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 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 職業及技術人員 |
商務、法務、財 務、會計或公司 業務所須之工 作經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
| Wilber Huang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昆睦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邱琦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蘇勝義 | - | - | | | - | - | | | | | | | | - |
| 容浩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黎煥鑫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代表人:陳鶴原 |
- | - | | | - | | | | | | | | - | - |
| 陳淑寬 | - | - | | - | - | | | | | | | | | - |
| 陳瑞麟 | - | - | | | | | | | | | | | | - |
| 陳昱瑞 | | | | | | | | | | | | | | - |
| 王鶴松 | | | | | | | | | | | | | | - |
| 博泓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楊式銘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朱兆營 | - | - | | | - | | | | | | | | | - |
| 劉世林 | | - | | | - | | | | | | | | | - |
3.董事或監察人是否具有五年以上之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之情事
註 1:欄位多寡視實際數調整。
註 2: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 非公司之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 或受僱人。
-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 (7)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 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 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 (8)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9)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10) 未有公司法第 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日 25 月 年 4 |
人 二 關 或 之經理 親等以內 配偶 具 係 |
關係 姓名 職稱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 106 | 之 公司 他 任其 兼 務 前 職 目 |
4.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 人 人 人 2.Abnova(Cayman) 責 1.Abnova Holding 責 責 社負 負 負 Corporation Corporation 会 株式 責人 元 司負 上 3. |
無 | 術 技有 技 長 科 物 事 物 森生 經理 董 元生 副 得 總 公司 上 華 公司 東莞 杭州 限 限 有 1. 2. |
無 | 無 | 事 事 董 董 公司 公司 股) 股) 投資( 投資( 昆睦 泓 博 1. 2. |
無 | 無 | 無 | 無 | |
| 歷 學) 經( 要 主 |
士 學 醫 經理 學系 總 大學醫 副 公司 北 2.Milagen 西 - 1.美國 |
化 研究 理 物 光電 大學 與 林肯 子 院電 斯加 研究 拉 術 布 士 組長 技 內 博 工業 1.美國 所 學 2. |
士 經 理碩 總 執行特助 公司 管 管 限 階主 長 深圳)有 執行 大學高 公司 子( 通 電 股) 立交 全成信 研華( 理 1.國 2. 3. |
特助 經理 士 所碩 總 公司 植物 股) 大學 技( 灣 法生 立台 諾 亞 - 1.國 2. |
廠 士 經理( 所碩 研究 公司 植物系 股) 技( 科 大學 物 興 科生 立中 斯 長) 樂 - 1.國 2. |
長特 執行 公司 科 際貿易 股) 技( 科 專國 數位 醒吾商 量 助 2.動 |
發處 士 所碩 研 統 化學 系 公司 農業 股) 大學 技( 灣 法生 立台 理 諾 協 亞 - 1.國 2. |
所碩 理 副 研究 稽核 理 公司 技管 股) 科 技( 大學 科 範 活 立師 勝生 士 - 1.國 2.日 |
廠 試劑 士 壢 所碩 中 公司 物 大學生 股) 技( 仁 法生 立輔 理 諾 協 私 亞 2. |
理 處協 保 品 化學系 公司 股) 大學 技( 立成功 法生 諾 亞 - 1.國 2. |
||
| 義 份 人名 股 |
股 比率 持 |
- | - | - 1. | - 1. | |||||||
| 他 持有 利用 |
數 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女 年子 份 |
股 比率 持 |
- | - | - | - | % 0.01 |
0.02% | - | - | % 0.01 |
- | |
| 未成 股 持有 配偶、 |
數 股 |
- | - | - | - | 5,064 | 10,128 | - | - | 3,038 | - | |
| 股 比率 持 |
6.03% | - | 0.00% | 0.17% | - | 0.04% | 0.02% | - | % 0.01 |
0.00% | ||
| 料 資 管 主 構 |
份 股 持有 |
數 股 |
3,544,800 | - | 1,000 | 98,241 | - | 22,853 | 9,115 | - | 3,038 | 1,012 |
| 機 支 分 及 門 |
選(就)任日 註) 期( |
91.1.1 | 101.6.25 | 103.10.24 | 97.07.01 | 97.07.01 | 99.11.03 | 102.08.01 | 104.09.01 | 104.09.01 | 104.09.01 | |
| 部 各 |
性別 | 男 | 男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男 | |
| 理、 協 理、 經 總 |
名 姓 |
Wilber Huang | 翰文 官 |
益皇 黃 |
姵如 紀 |
軒 士 黃 |
鄭美惠 | 陳思憲 | 伶 怡 董 |
瑾 昀 周 |
毅 維 戴 |
|
| 副 理、 |
籍 國 |
美國 | 華民國 中 |
華民國 中 |
華民國 中 |
華民國 中 |
華民國 中 |
華民國 中 |
華民國 中 |
華民國 中 |
華民國 中 |
|
| 經 總 二) ( |
稱 職 |
經理 總 |
經理 總 副 |
經理 總 副 |
理 協 |
理 協 |
理 協 |
理 協 |
理 協 |
理 協 |
理 協 |
註:就任日期為就任該職稱之日期
(三)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最近年度(105)支付董事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 有無 | 領取 子公 來自 |
酬金 外轉 投資 事業 司以 |
無 | |||||||||
|---|---|---|---|---|---|---|---|---|---|---|---|---|
| 純益之比例(%) 等七 稅後 及 G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20.23% 20.23% | ||||||||||
| A、B、C、D、 | 項總額占 E、F |
本公司 | ||||||||||
| 工 |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
司 | - | |||||||||
| 權利新股股數 取得限制員 (I) |
本公司 | - | ||||||||||
| 工認股權憑 (H) |
財務 報告 有公 內所 |
司 | - | |||||||||
| 證得認購股數 員 |
本公司 | - | ||||||||||
| 金額 股票 |
- | |||||||||||
| 工領取相關酬金 | 工酬勞 (G) |
財務報告內所 有公司 現金 金額 |
198 | |||||||||
| 兼任員 | 員 | 金額 股票 本公司 |
- | |||||||||
| 現金 金額 |
198 | |||||||||||
| 退職退休金 (F) |
財務 報告 有公 內所 |
司 | - | |||||||||
| 本公司 | - | |||||||||||
| 獎金及 特支費等 (E) |
財務 有公 報告 內所 |
司 | 5,592 5,592 | |||||||||
| 薪資、 | 本公司 | |||||||||||
| 及 D | 等四項總額占 稅後純益之 比例(%)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9.41% | |||||||||
| A、B、 C | 本公司 | 9.41% | ||||||||||
| 業務執行 費用(D) |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
司 | - - |
|||||||||
| 本公司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
司 | 360 | ||||||||||
| 董事酬勞 (C) |
本公司 | 360 | ||||||||||
| 董事酬金 | 財務 有公 報告 內所 |
司 | - | |||||||||
| 退職退休金 (B) |
本公司 | - | ||||||||||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4,680 | |||||||||||
| (A) 報酬 |
本公司 | 4,680 | ||||||||||
| 姓名 | Wilber Huang | 昆睦投資(股)公司 邱琦晶 代表人: |
蘇勝義 | 容浩投資(股)公司 黎奕廷 代表人: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陳鶴原 代表人: |
陳淑寬 | 陳瑞麟 | 陳昱瑞 | 王鶴松 | |||
| 職稱 | 董事長 | 董事 | 董事 | 董事 | 董事 | 董事 | 獨立 董事 |
獨立 董事 |
獨立 董事 |
|||
| 酬金級距表 | ||||
|---|---|---|---|---|
| 董事姓名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低於 2,000,000 元 | Wilber Huang、 昆睦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邱琦晶、 蘇勝義、 容浩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黎奕廷、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代表人:陳鶴原、 陳淑寬、 陳瑞麟、 陳昱瑞、 王鶴松 |
Wilber Huang、 昆睦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邱琦晶、 蘇勝義、 容浩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黎奕廷、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代表人:陳鶴原、 陳淑寬、 陳瑞麟、 陳昱瑞、 王鶴松 |
昆睦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邱琦晶、 蘇勝義、 容浩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黎奕廷、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代表人:陳鶴原、 陳淑寬、 陳瑞麟、 陳昱瑞、 王鶴松 |
昆睦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邱琦晶、 蘇勝義、 容浩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黎奕廷、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代表人:陳鶴原、 陳淑寬、 陳瑞麟、 陳昱瑞、 王鶴松 |
| 2,000,000 元(含)~5,000,000 元 | - | - | - | - |
| 5,000,000 元(含)~10,000,000 元 | - | - | Wilber Huang | Wilber Huang |
| 10,000,000 元(含)~15,000,000 元 | - | - | - | - |
| 15,000,000 元(含)~30,000,000 元 | - | - | - | - |
| 30,000,000 元(含)~50,000,000 元 | - | - | - | - |
| 50,000,000 元(含)~100,000,000 元 | - | - | - | - |
| 100,000,000 元(含)以上 | - | - | - | - |
| 總 計 |
9 | 9 | 9 | 9 |
2.最近年度(105)支付監察人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 監察人酬金 | A、B 及 C 等三項總額 | 有無領取來自子 | ||||||||
|---|---|---|---|---|---|---|---|---|---|---|
| 職稱 | 姓名 | 報酬(A) | 酬勞(B) | 業務執行費用(C) | 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公司以外轉投資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 | 事業酬金 | ||
| 所有公司 | 所有公司 | 所有公司 | 所有公司 | |||||||
| 博泓投資(股)公司 | ||||||||||
| 監察人 | 代表人:楊式銘 | |||||||||
| 監察人 | 朱兆營 | 1,440 | 1,440 | 120 | 120 | - | - | 2.91% | 2.91% | 無 |
| 監察人 | 劉世林 |
酬金級距表
| 監察人姓名 |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監察人酬金級距 | 前三項酬金總額(A+B+C)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博泓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楊式銘、 | 博泓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楊式銘、 | ||||||||
| 低於 2,000,000 元 | 朱兆營、 | 朱兆營、 | |||||||
| 劉世林 | 劉世林 | ||||||||
| 2,000,000 元(含)~5,000,000 元 | - | - | |||||||
| 5,000,000 元(含)~10,000,000 元 | - | - | |||||||
| 10,000,000 元(含)~15,000,000 元 | - | - | |||||||
| 15,000,000 元(含)~30,000,000 元 | - | - | |||||||
| 30,000,000 元(含)~50,000,000 元 | - | - | |||||||
| 50,000,000 元(含)~100,000,000 元 | - | - | |||||||
| 100,000,000 元(含)以上 | - | - | |||||||
| 總 計 |
3 | 3 |
3. 最近年度(105)支付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 薪資 (A) |
退職退休金 | (B) | 獎金及 特支費等 |
(C) | 員工酬勞金額 | (D) | A、B、C 及 D 等四項總額占 稅後純益比例 |
取得員工認股 權憑證數額 |
取得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股數 |
有無領 取來自 |
||||||||
|---|---|---|---|---|---|---|---|---|---|---|---|---|---|---|---|---|---|---|
| 職稱 | 姓名 | 財務報 | 財務報 | 財務報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 有公司 |
財務報 | 財務報 | 財務報 | 子公司 以外轉 |
||||||||
| 本公司 |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告內所 有公司 |
現金 金額 |
股票 金額 |
現金 金額 |
股票 金額 |
本公司 |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告內所 有公司 |
投資事 業酬金 |
||
| 總經理 | Wilber Huang |
216 | 216 | |||||||||||||||
| 副總經理 官翰文 | 11,031 11,031 | (註 1) | (註 1) | 1,705 | 1,705 | 339 | - | 339 | - | 24.82% 24.82% | - | - | - | - | 無 | |||
| 副總經理 黃益皇 |
註 1: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即新制退休金,此係 105 年度依其每月薪資 6%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金額。
酬金級距表
|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低於 2,000,000 元 | - | - | |||
| 2,000,000 元(含)~5,000,000 元(不含) | 官翰文、黃益皇 | 官翰文、黃益皇 | |||
| 5,000,000 元(含)~10,000,000 元(不含) | Wilber Huang | Wilber Huang | |||
| 10,000,000 元(含)~15,000,000 元(不含) | - | - | |||
| 15,000,000 元(含)~30,000,000 元(不含) | - | - | |||
| 30,000,000 元(含)~50,000,000 元(不含) | - | - | |||
| 50,000,000 元(含)~100,000,000 元(不含) | - | - | |||
| 100,000,000 元以上 | - | - | |||
| 總 計 |
3 | 3 |
4.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106 年 4 月 30 日
| 職稱 | 姓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 益 之 比 例( % ) |
|
|---|---|---|---|---|---|---|
| 經 | 總經理 | Wilber Huang | ||||
| 副總經理 | 官翰文 | |||||
| 副總經理 | 黃益皇 | |||||
| 協理 | 紀姵如 | |||||
| 協理 | 黃士軒 | |||||
| 理 | 協理 | 鄭美惠 | - | 774 | 774 | 1.45% |
| 協理 | 陳思憲 | |||||
| 協理 | 董怡伶 | |||||
| 協理 | 周昀瑾 | |||||
| 人 | 協理 | 戴維毅 |
(四)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個 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 來風險之關聯性
- 1.本公司 104 及 105 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之合計數分別為 19,192 仟元及 19,891 仟元, 分別佔本公司 104 及 105 年度稅後純益的 42.73%及 37.15%。
- 2.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 (1)董事及監察人報酬為按月支付之報酬,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係依據公司章程辦理,由董事會依據年度損益狀況 及章程所訂之分配成數並經董事會決議。
- (2)本公司支付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為薪資、獎金及員工酬勞,薪資及獎金係依據本公司人事規章相關規定 辦理,並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通過;員工酬勞係由董事會依據年度損益狀況及章程所訂之成數決 議並經董事會決議。
- (3)本公司給付酬金之政策,除評估公司整體的營運績效、產業未來經營風險及發展趨勢,亦參考個人的績效及 對公司貢獻度,給予合理報酬,並將未來營運風險發生之可能性減至最低,亦視實際經營狀況及法令規章適 時檢討酬金制度。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105 年度董事會開會 5 (A) 次,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 職 稱 |
姓 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備註 |
|---|---|---|---|---|---|
| 董事長 | Wilber Huang | 5 | 0 | 100% | - |
| 董事 | 昆睦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邱琦晶 |
5 | 0 | 100% | - |
| 董事 | 蘇勝義 | 4 | 1 | 80% | - |
| 董事 | 容浩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黎奕廷 |
5 | 0 | 100% | - |
| 董事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代表人:陳鶴原 |
4 | 0 | 80% | - |
| 董事 | 陳淑寬 | 5 | 0 | 100% | - |
| 獨立董事 | 陳昱瑞 | 5 | 0 | 100% | - |
| 獨立董事 | 王鶴松 | 5 | 0 | 100% | - |
| 獨立董事 | 陳瑞麟 | 5 | 0 | 100%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證交法第 14 條之 3 所列事項暨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應敘明 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
- 董事長 Wilber Huang: 於 105.3.29 董事會、105.5.12 董事會、105.6.20 董事會、105.8.11 董事會、105.11.11 董事會討論資金貸與德國子公司 Abnova GmbH 之變動狀況案;105.11.11 董事會討論資 金貸與德國子公司 Abnova GmbH 額度案,與德國子公司 Abnova GmbH 解散清算案,因 董事長 Wilber Huang 兼任 Abnova GmbH 之負責人,故該議案予以迴避,未參與表決。
- 董事長 Wilber Huang: 於 105.6.20 董事會討論本公司經理人薪資報酬調整案;105.11.11 董事會討論本公司經理 人 105 年度年終獎金發放案,與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 106 年薪資報酬案,因董 事長 Wilber Huang 兼任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故該議案予以迴避,未參與表決。
- 董事邱琦晶:於 105.3.29 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對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間接增資案,因董事邱琦晶當時兼任東 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負責人,故該議案予以迴避,未參與表決。
- 三、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與執行情形評估:
- 公司網站資訊透明度提升,並透過利害關係人專區提供公司相關資訊,可反映公司經營價值及公司治理之情形 等,使投資者得以獲取更完整、即時之資訊。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1.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並未設立審計委員會。
2.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105 年度董事會開會 5 (A) 次,監察人列席情形如下:
| 職 稱 |
姓 名 |
實際列席次數(B) | 實際列席率(%)(B/A) | 備註 |
|---|---|---|---|---|
| 監察人 | 博泓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楊式銘 |
5 | 100% | - |
| 監察人 | 劉世林 | 4 | 80% | - |
| 監察人 | 朱兆營 | 4 | 80%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
(一) 監察人與公司員工及股東之溝通情形:監察人列席董事會,並不定期向公司經營團隊了解營運狀況,且參加 股東會,與員工及股東間溝通情形良好。
(二) 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內部稽核主管定期呈送稽核報告給各監察人,並定期列席董事 會報告;本公司監察人得隨時調查公司財務與業務狀況,並得請經理人提供說明,必要時可聯繫會計師說明。
二、監察人列席董事會如有陳述意見,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監察人陳 述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運 作 情 形 | 與上市上櫃公 | ||
|---|---|---|---|
| 評 估 項 目 | 是 否 | 摘 要 說 明 | 司治理實務守 則差異情形及 原因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本公司已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揭露於公開資 | 尚無重大差異 |
| 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尚無重大差異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 | | (一)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有股務相關作業程序,並遵循 | |
| 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 施? |
程序執行。 | ||
|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 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 (二)部份董監事即為主要股東,本公司也充分掌握實際 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 單。 |
|
|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 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 (三)本公司關係企業的業務及財務會計皆獨立運作,本 公司並訂有「集團企業、特定公司與關係人交易管 理辦法」、「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辦法」等規範,確 實執行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
|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 | | (四)本公司已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等規 | |
| 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範,並確實告知公司內部人應嚴格遵循,不得利用 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 (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方針及 落實執行? |
| (一) 本公司已訂定「董事選任程序」,說明董事會成員 組成多元化的方針,且本公司董事會成員涵蓋生 技、醫學、財務管理、會計、經營管理等各領域之 專業人士,實際達到多元化之宗旨。 |
尚無重大差異 |
|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 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 員會? |
(二) 本公司於 106 年董事改選時,將自願設置審計委員 會,未來會視實際營運需求,評估設置其他功能性 委員會之必要性。 |
評估中 | |
|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 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 |
| (三) 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每年由 董事會成員填寫「董事會成員績效考核自評問 卷」,針對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認知、營運參 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專業及持續進修、 內部控制等方面進行評核。本公司董事會成員 105 年度自評考核,前述考核項目,評估結果皆顯示良 好(得分皆 85 分以上)。 |
尚無重大差異 |
|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 (四) 本公司定期每年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 性,首先由本公司股務單位確認簽證會計師並未持 有本公司股份,且未兼任本公司任何職務,另由會 計師自評,並出具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聲明書,最終 由本公司董事會核議簽證會計師之評估案。本公司 於 105.3.29 董事會通過 105 年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案,及 106.3.29 董事會通過 106 年會計師獨立性 審核與聘任案。 |
尚無重大差異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設置公司治理專(兼)職單位 或人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依法辦 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司 登記及變更登記、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等)? |
| 本公司由董事長室專人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 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依法 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司登記 及變更登記、製作董事會等)。 |
尚無重大差異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 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 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 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上設置各類利害關係人信箱,並建 立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制度,提供利害關係人溝通管 道及回應的窗口,可妥適處理利害關係人關切之重要 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尚無重大差異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 務? |
| 本公司委託凱基證券(股)公司為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 東會相關事務。 |
尚無重大差異 |
| 七、資訊公開 | 尚無重大差異 | ||
|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 治理資訊? |
| (一)本公司已架設網站,並於公司網站上設置利害關係 人專區,提供本公司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等相關資 訊供查詢。 |
|
|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 | | (二)本公司備有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資料蒐集、 | |
| 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 | 揭露,並落實發言人制度為對外溝通之橋樑,若本 |
| 運 作 情 形 | 與上市上櫃公 | |||||
|---|---|---|---|---|---|---|
| 評 估 項 目 | 是 否 | 摘 要 說 明 | 司治理實務守 則差異情形及 原因 |
|||
| 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 | 公司有召開法說會時,則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並於本公司網站揭露相關資訊。 |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 (一)員工權益、僱員關懷: | 尚無重大差異 | |||
| 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 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 |
本公司設有職工福利委員會不定期舉辦各項活動慰 勞員工;依法提撥退休金;為員工投保並每年舉辦 |
|||||
| 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 | 1 次免費健康檢查;有關勞資關係之規定措施均依 | |||||
| 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 | 據相關法令辦理,實施情形良好。 | |||||
| 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 | (二)投資者關係: | |||||
| 情形等)? | 本公司每年依法召開股東會,並設有發言人制度處 | |||||
| 理投資人相關事宜。本公司亦依據主管機關規定, 辦理相關資訊公告申報作業,並於本公司網站設置 |
||||||
| 投資人專區,提供意見交流管道。 | ||||||
| (三)供應商關係: | ||||||
| 本公司注重採購品質的穩定性及價格的合理性,與 | ||||||
| 供應商間建立長期合作關係,互信互利,追求雙贏。 | ||||||
| (四)利害關係人之權利: | 本公司與往來銀行、客戶及利害關係人間均保持暢 | |||||
| 通之溝通管道及良好之合作關係,並維護其應有之 | ||||||
| 權利。 | ||||||
| (五)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 | ||||||
| 之進修課程,進修情形如下: |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定期參加公司治理與法令相關 | |||||
| 進修董監事名單 | 訓練單位 | 課程名稱 | ||||
| 王鶴松 | 財團法人 | 105 年度公司治 | ||||
| 中華民國 證券暨期 |
理論壇系列-內線 交易與企業社會 |
|||||
| 貨市場發 | 責任座談會 | |||||
| 展基金會 | (3 小時) | |||||
| Wilber Huang、 | 財團法人 | 集團治理 | ||||
| 昆睦投資(股)公司 代 表人:邱琦晶、 |
中華公司 治理協會 |
(3 小時) | ||||
| 容浩投資(股)公司 代 | ||||||
| 表人:黎奕廷、 | ||||||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 | ||||||
| 司 代表人:陳鶴原、 | ||||||
| 陳淑寬、 陳瑞麟、 |
||||||
| 王鶴松、 | ||||||
| 陳昱瑞、 | ||||||
| 劉世林、 | ||||||
| 朱兆營、 博泓投資(股)公司 代 |
||||||
| 表人:楊式銘 | ||||||
| Wilber Huang、 | 財團法人 | 企業併購策略與 | ||||
| 昆睦投資(股)公司 代 | 中華公司 | 規劃 | ||||
| 表人:邱琦晶、 容浩投資(股)公司 代 |
治理協會 | (3 小時) | ||||
| 表人:黎奕廷、 | ||||||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 | ||||||
| 司 代表人:陳鶴原、 | ||||||
| 陳淑寬、 | ||||||
| 陳瑞麟、 王鶴松、 |
||||||
| 陳昱瑞、 | ||||||
| 劉世林、 | ||||||
| 朱兆營、 | ||||||
| 博泓投資(股)公司 代 表人:楊式銘 |
||||||
| 運 作 情 形 | 與上市上櫃公 | |||
|---|---|---|---|---|
| 評 估 項 目 | 是 | 否 | 摘 要 說 明 | 司治理實務守 則差異情形及 原因 |
| (六)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 本公司訂有內部控制制度及各項管理辦法,做為執 行單位執行業務時之風險控管及風險衡量標準,執 行情形良好。 (七)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 本公司編制有客服課及技術支援課,充分了解客戶 需求並提供相關服務與協助,以追求客戶滿意為最 大目標。 (八)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 本公司已為全體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購買責任保 險。 |
||||
| 加強事項與措施。(未列入受評公司者無需填列)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 | |||
| 前已將前一年度董事會成員之考核結果揭露於本公司年報。 自願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制度。 審慎評估作業人力及成本,於符合可行性之情況下,將優先改善之。 |
本公司最近年度(105 年度)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中,尚未將已執行之董事會績效定期評估結果揭露於公司網站或年報,截至目 本公司最近年度(105 年度)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中,尚未設置審計委員會;惟本公司擬於 106.6.23 股東常會辦理董事改選時, 本公司最近年度(105 年度)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中,尚未採行電子投票;本公司擬於 107 年度股東常會時採用之。 本公司最近年度(105 年度)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中,尚未上傳英文版年報、英文版股東會開會通知、英文版財務報告;本公司擬 |
(四)公司如有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 條件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備註 | |||||||||||
|---|---|---|---|---|---|---|---|---|---|---|---|---|---|---|
| 身 份 別 |
姓名 | 商務、法 務、財務、 會計或公司 業務所需相 關料系之公 私立大專院 校講師以上 |
法官、檢察官、 律師、會計師或 其他與公司業 務所需之國家 考試及格領有 證書之專門職 業及技術人員 |
具 有 商 務、法務、 財務、會計 或公司業 務所需之 工作經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兼任其他公開 發行公司薪資 報酬委員會成 員家數 |
|
| 獨立董事 | 陳昱瑞 | | | | | | | | | | | | 0 | - |
| 獨立董事 | 陳瑞麟 | - | - | | | | | | | | | | 0 | - |
| 獨立董事 | 王鶴松 | | | | | | | | | | | | 1 | - |
註: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者,不 在此限。
-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 監察人或受僱人。
-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 (7)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 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 (8)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2)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一、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 3 人。
二、本屆委員任期:103 年 6 月 23 日至 106 年 6 月 22 日,最近年度(105 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3 次(A),委員資 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 |
備註 |
|---|---|---|---|---|---|
| 召集人 | 陳瑞麟 | 3 | 0 | 100% | - |
| 委員 | 陳昱瑞 | 1 | 0 | 33% | - |
| 委員 | 王鶴松 | 3 | 0 | 100% |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
| 一、 |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 |
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二、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 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五) 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 | |||
|---|---|---|---|---|
| 評估項目 | 業社會責任實務守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一、落實公司治理 | 尚無重大差異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 | | (一)本公司已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及相 | ||
| 度,以及檢討實施成效? | 關作業辦法來推行企業社會責任與檢討實施成 | |||
| 效。 | ||||
| (二)公司是否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育訓 | | (二)本公司於內部網頁放置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規範 | ||
| 練? | 及公司各項作業辦法以供員工遵循,並定期舉 | |||
| 辦社會責任教育訓練宣導之。 | ||||
| (三)公司是否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 | | (三)本公司設置董事長室為專責單位,依據核決權 | ||
| (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 | 限表由各權責單位主管處理,重要事項則向董 | |||
| 理階層處理,及向董事會報告處理情 形? |
事會報告處理情形。 | |||
| (四)公司是否訂定合理薪資報酬政策,並 | | (四)本公司已訂有人事相關規章,薪資報酬政策符 | ||
| 將員工績效考核制度與企業社會責任 | 合產業合理水準,員工績效考核與企業社會責 | |||
| 政策結合,及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與 | 任政策相結合,並訂有「獎懲辦法」以供遵循。 | |||
| 懲戒制度? | ||||
| 二、發展永續環境 | 尚無重大差異 | |||
| (一)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 | | (一)本公司致力宣導節約能源並推行資源回收分 | ||
| 效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 | 類、回收廢紙再利用及使用環保素材之產品 | |||
| 生物料? | 等,以加強環保作為。 | |||
| (二)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 | | (二)本公司遵照環保相關法規之規定,訂定生技醫 | ||
| 境管理制度? | 療產業合宜之環境管理制度,並設置了環安部 | |||
| 由專人執行及督導環境之維護作業。 | ||||
| (三)公司是否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 | | (三)本公司於特定廠區裝置二氧化碳感應裝置,監 | ||
| 影響,並執行溫室氣體盤查、制定公 | 測二氧化碳濃度,全公司執行空調溫度管制、 | |||
| 司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 | 各項機器設定省電模式、定期檢討節約各項資 | |||
| 源等,以落實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 | ||||
| 三、維護社會公益 | | 尚無重大差異 | ||
|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 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一)本公司遵守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並制定 工作規則等人事相關規定,強調員工人權並保 |
|||
| 障員工合法權益。 | ||||
| (二)公司是否建置員工申訴機制及管道, | | (二)本公司建置有員工申訴機制及管道,提供員工 | ||
| 並妥適處理? | 暢通的溝通方式並妥適處理。 | |||
|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 | | (三)本公司提供員工安全健康舒適之工作環境,並 | ||
| 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 | 每年提供一次員工免費健康檢查,及舉辦工 | |||
| 教育? | 安、消防等相關教育訓練。 | |||
| (四)公司是否建立員工定期溝通之機制, | | (四)本公司提供隨時可溝通、反映意見之管道,於 | ||
| 並以合理方式通知對員工可能造成重 | 各項政策、營運方針改變時,皆會透過合理方 | |||
| 大影響之營運變動? | 式(ex:公告、會議討論、部門主管傳達等)讓員 | |||
| 工了解可能之影響及預計之改變。 | ||||
| (五)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 | | (五)本公司訂有「教育訓練管理程序」,安排進行 | ||
| 發展培訓計畫? | 新進員工訓練、依需求安排內部持續訓練或參 | |||
| 加外部教育訓練,有效培養員工專業能力,並 | ||||
| (六)公司是否就研發、採購、生產、作業 | | 提高其生涯發展利基。 | ||
| 及服務流程等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權 | (六)本公司針對研發、採購、生產等循環皆訂有相 關作業流程,並設置有客服課及技術支援課, |
|||
| 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 及各類利害關係人信箱,提供多種消費者申訴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 |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業社會責任實務守 | |||
| 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管道,並提供品質保障及諮詢服務,保護消費 | |||||||
| 者權益。 | |||||||
| (七)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公司是 | | (七)本公司各項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皆遵循 | |||||
| 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 | 國內及銷售當地國家之相關法規規定。 | ||||||
| (八)公司與供應商來往前,是否評估供應 | | (八)本公司遴選合格供應商時,會評估廠商的專業 | |||||
| 商過去有無影響環境與社會之紀錄? | 及過去有無影響環境與社會之事件,確保選用 | ||||||
| 安全合法之產品及服務。 | |||||||
| (九)公司與其主要供應商之契約是否包含 | | (九)本公司與主要供應商之契約要求供應商應守法 | |||||
| 供應商如涉及違反其企業社會責任政 | 且符合企業社會責任政策,當對環境與社會有 | ||||||
| 策,且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響時, | 顯著影響時將解約。 | ||||||
| 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尚無重大差異 | ||||||
|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等 | | 本公司已於公司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年報等處 | |||||
| 處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 | 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 | ||||||
| 任相關資訊? | 訊,以供查詢。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 | |||||||
| 情形: | |||||||
| 本公司已訂有「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運作皆依據守則及相關規定確實辦理,尚無重大差異之情事。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 |||||||
| 本公司產品及製程經ISO9001及ISO13485認證通過,另依據個別產品之需求,申請各國食品與藥品檢驗局(FDA)等機構 | |||||||
| 之認證。 | |||||||
| 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 | |||||||
| 本公司尚無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 |||||||
(六)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落實誠信經營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 | |||
|---|---|---|---|---|
| 司誠信經營守 | ||||
| 評 估 項 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則差異情形及 |
| 原因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尚無重大差異 | |||
| (一)公司是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 | | (一)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 ||
| 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 | 及「道德行為準則」,明確規定誠信並遵守 | |||
| 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法令的承諾及作法,董事會與管理階層亦積 | |||
| 極落實督導之責。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 | | (二)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 ||
| 各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 | 及「道德行為準則」以供遵循,違反者依據 | |||
| 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 | 「獎懲辦法」處理之。 | |||
| (三)公司是否對「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 | | (三)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 ||
| 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或其他營業範圍內 | 及「道德行為準則」,對於具較高不誠信行 | |||
| 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採行 | 為風險之營業活動,除了強調誠信經營的企 | |||
| 防範措施? | 業文化外,相關職務會進行輪調,且設置利 | |||
| 害關係人信箱可供檢舉申訴,以防範不誠信 | ||||
| 行為的發生。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 尚無重大差異 | |||
|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 | | (一)慎選合作對象及供應商,避免與不誠信者有 | ||
| 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 | 交易往來,並透過合約或相關商業約定明訂 | |||
| 信行為條款? | 保障公司權益之條款。 | |||
|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 | | (二)本公司由董事長室為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職 | ||
| 信經營專(兼)職單位,並定期向董事會 | 單位,負責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 | |||
| 報告其執行情形? | ||||
|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 | | (三)本公司設有利害關係人信箱,提供暢通之申 訴與檢舉管道並落實執行。 |
||
| 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 |||
|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 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 |
(四)為加強誠信經營之落實,本公司建立有效會 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辦法,由內部 |
|||
| 單位定期查核,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稽核人員定期查核設計是否合宜及執行是否 | |||
| 確實。 | ||||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 | | (五)公司除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部教育訓練宣 | ||
| 教育訓練? | 導外,亦不定期派員參加外部所舉行之座談 | |||
| 會,以強化誠信經營之概念。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 尚無重大差異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 | | (一)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 ||
| 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 | 及「道德行為準則」,並建立便利及保密的 | |||
| 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檢舉管道,並指派獨立的專人擔任受理人員。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 | | (二)本公司訂有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 | ||
| 作業程序及相關保密機制? | 序及相關保密機制。 | |||
|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 | | (三)檢舉案件是採取保密處理的機制,確保檢舉 | ||
| 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人之安全。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尚無重大差異 | |||
|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 | | 本公司已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相 | ||
| 露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關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以供查詢。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
本公司已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道德行為準則」,運作皆依據相關規定確實辦理,尚無重大差 異之情事。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本公司依據營運需求,持續檢討修正本公司之「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道德行為準則」,前述瓣法修 訂案已於106.3.29董事會決議後公告,以供管理階層及全體員工遵循,並將提送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報告。
(七)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
本公司已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可於本公司網站 (http://www.abnova.com) 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進行查詢。
(八)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無。
(九)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1.內部控制聲明書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106 年 3 月 29 日
本公司民國 105 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評估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 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 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 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 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 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 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 3.控制作業,4.資訊與溝通,及 5.監督作業。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 則」之規定。
-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
-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的內部控制制度﹙含對子公司之監督 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報導係屬可靠、及時、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 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 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 106 年 3 月 29 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 8 人中,無人持反對意見,均同意本 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2.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無此情形。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 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無此情形。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1.股東會:
| 日期 | 項次 | 重要決議 |
|---|---|---|
| 105.6.20 | 1. | 討論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
| 2. | 承認本公司 104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
| 3. | 承認本公司104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4. | 討論104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
| 5. | 討論本公司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
2.董事會:
| 日期 | 項次 | 重要決議 |
|---|---|---|
| 105.3.29 | 1. | 討論本公司10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 2. | 討論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修訂案,與子公司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制訂案。 | ||
| 3. | 討論本公司對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間接增資案。 | |
| 4. | 討論本公司截至105年2月資金貸與德國子公司Abnova GmbH之變動狀況 | |
| 案。 | ||
| 5. | 討論本公司截至105年2月從事衍生性商品之變動狀況案。 | |
| 6. | 討論本公司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
| 7. | 討論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 |
| 8. | 討論本公司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案。 | |
| 9. | 討論本公司104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10. | 討論104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
| 11. | 討論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 |
| 12. | 討論本公司「公司提升自行編製財務報告能力計畫書」修訂案。 | |
| 13. | 討論定期評估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獨立性案。 | |
| 14. | 討論召開本公司105年股東常會之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等內容案。 | |
| 105.5.12 | 1. | 討論本公司於105年3月期間,資金貸與德國子公司Abnova GmbH之變動狀 |
| 況案。 | ||
| 2. | 討論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遠期外匯交易授信額度到期續約案。 | |
| 3. | 討論本公司「會計制度」修訂案。 | |
| 105.06.20 | 1. | 討論本公司於105年4月至105年5月期間,資金貸與德國子公司Abnova |
| GmbH之變動狀況案。 | ||
| 2. 1. |
討論本公司經理人薪資報酬調整案。 討論本公司於105年6月至105年7月期間,資金貸與德國子公司Abnova |
|
| 105.08.11 | GmbH之變動狀況案。 | |
| 2. | 討論本公司擬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新增往來短期放款額度新台幣參仟萬元與 | |
| 遠期外匯交易額度美金參佰萬元案。 | ||
| 3. | 討論本公司105年除權息基準日及現金股利暨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日案。 | |
| 4. | 討論本公司之子公司: Abnova GmbH、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Abnova | |
| (Cayman) Corporation、Abnova (HK) Limited、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之「內部控制制度」修訂案,及上元株式会社之「內部控制制度」制訂案。 | ||
| 105.11.11 | 1. | 討論本公司「106年度稽核計畫」案。 |
| 2. | 討論本公司之子公司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修訂案。 | |
| 3. | 討論本公司於105年8月至105年9月期間,資金貸與德國子公司Abnova | |
| GmbH之變動狀況案。 | ||
| 4. | 討論本公司之德國子公司Abnova GmbH 解散清算案。 |
| 日期 | 項次 | 重要決議 |
|---|---|---|
| 5. | 本公司資金貸與德國子公司Abnova GmbH額度新台幣500萬元案。 | |
| 6. | 討論本公司106年度預算案。 | |
| 7. | 討論本公司經理人105年度年終獎金發放案。 | |
| 8. | 討論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106年薪資報酬案。 | |
| 106.3.29 | 1. | 討論本公司10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 2. | 討論本公司截至105年2月資金貸與德國子公司Abnova GmbH之變動狀況 | |
| 案。 | ||
| 3. | 討論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 |
| 4. | 討論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制訂案。 | |
| 5. | 討論廢止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並重新訂定「董事選任程序」 | |
| 案。 | ||
| 6. | 討論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 |
| 及「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 ||
| 7. | 討論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道 | |
| 德行為準則」修訂案。 | ||
| 8. | 本公司「申請暫停及恢復交易作業」、「內部重大資訊處理程序」及「公司 | |
| 治理實務守則」修訂案,謹 提請討論 |
||
| 9. | 討論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
| 10. | 討論本公司105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11. | 討論105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
| 12. | 討論本公司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案。 | |
| 13. | 討論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案。 | |
| 14. | 討論本公司受理獨立董事提名期間及地點案。 | |
| 15. | 討論本公司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案。 | |
| 16. | 討論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
| 17. | 討論召開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等內容案。 | |
| 18. | 討論變更本公司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案。 | |
| 19. | 討論本公司106年度會計師獨立性審核與聘任案。 | |
| 106.05.10 | 1. | 討論本公司 106 年3 月資金貸與德國子公司Abnova GmbH 之變動狀況。 |
| 2. | 討論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短期放款額度與遠期外匯交易額度到期續約事宜。 |
- (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 書,其主要內容:無此情形。
- (十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 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無此情形。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
會計師公費資訊級距表: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查核期間 | 備 註 | |
|---|---|---|---|---|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鄧聖偉 | 曾惠瑾 | 105.1.1~105.12.31 | - |
金額單位:新台幣千元
| 公費項目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合 計 |
|
|---|---|---|---|---|
| 金額級距 | ||||
| 1 | 低於 2,000 千元 | v | ||
| 2 | 2,000 千元(含)~4,000 千元 | v | v | |
| 3 | 4,000 千元(含)~6,000 千元 | |||
| 4 | 6,000 千元(含)~8,000 千元 | |||
| 5 | 8,000 千元(含)~10,000 千元 | |||
| 6 | 10,000 千元(含)以上 |
註:審計公費包含 105 年財務報告查核、核閱、稅務簽證等相關費用。
(一)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占審計公費之比例達四分之一以上者, 應揭露審計與非審計公費金額及非審計服務內容:無此情形。
(三)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五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無此情形。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一)關於前任會計師
| 更 | 換 | 日 | 期 106.03.29 | ||||||||||
|---|---|---|---|---|---|---|---|---|---|---|---|---|---|
| 更 | 換 | 原 | 因 | 及 | 說 | 明 為公司長期發展策略考量及需要 | |||||||
| 說明係委任人或會計師 | 情 況 | 當事人 | 會計師 | 委任人 | |||||||||
| 終 | 止 | 或 | 不 接 |
受 | 委 | 任 | 主動終止委任 不再接受(繼續)委任 |
| |||||
| 最新兩年內簽發無保留意見以 外之查核報告書意見及原因 |
無 | ||||||||||||
| 與發行人有無不同意見 | 有 無 說明 |
| 其 | 會計原則或實務 財務報告之揭露 查核範圍或步驟 他 |
|||||||||
| 其 | 他 | 揭 露 (本準則第十條第六款第一目之 四至第一目之七應加以揭露者) |
事 | 項 | 無 |
(二)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應揭露更換前後審計公 費減少金額及原因:無此情形。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
| 事 | 務 | 所 | 名 | 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
| 會 | 計 | 師 | 姓 | 名 許淑敏 會計師、林琬琬 會計師 | ||||
| 委 | 任 | 之 | 日 | 期 106.04.07 | ||||
| 委任前就特定交易之會計 | ||||||||
| 處理方法或會計原則及對 | ||||||||
| 財務報告可能簽發之意見 | 無 | |||||||
| 諮 | 詢 | 事 | 項 | 及 | 結 | 果 | ||
| 繼任會計師對前任會計師 | ||||||||
| 不同意見事項之書面意見 | 無此情形 |
(三)前任會計師對本準則第 10 條第 6 款第 1 目及第 2 目之 3 事項之復函。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 業者,應揭露其姓名、職稱及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之期間:無此情形。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 情形
| ים | ||
|---|---|---|
| 単位 | 股 |
| 105 年度 | 106 年 4 月 25 日止 | ||||
|---|---|---|---|---|---|
| 職 稱 | 姓 名 |
持有股數 增(減)數 (註) |
質押股數 增(減)數 |
持有股數 增(減)數 |
質押股數 增(減)數 |
| 董事長 總經理 |
Wilber Huang | 44,800 | - | - | - |
| 董事 | 昆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23,194 | - | - | - |
| 董事 | 蘇勝義 | 26,983 | - | - | - |
| 董事 | 容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3,246 | - | - | - |
| 董事 | 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 12,454 | - | - | - |
| 法人董事 代表人 |
陳鶴原 | 22,202 | - | - | - |
| 董事 | 陳淑寬 | 691 | - | - | - |
| 監察人 | 博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22,564 | - | - | - |
| 監察人 | 朱兆營 | 3,840 | - | - | - |
| 監察人 | 劉世林 | 76 | - | - | - |
| 副總經理 | 黃益皇 | - | - | 1,000 | - |
| 協理 | 鄭美惠 | 288 | - | - | - |
| 協理 | 紀姵如 | 1,241 | - | - | - |
| 協理 | 周昀瑾 | 38 | - | - | - |
| 協理 | 陳思憲 | 115 | - | - | - |
| 協理 | 戴維毅 | 12 | - | - | - |
(一)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單位:股
(註)105 年度增加股數,均係盈餘轉增資配股。
(二)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移轉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無此情形。
(三)股權質押情形:無此情形。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 106 年 4 月 25 日;單位:股;% | ||||
|---|---|---|---|---|
| ----------------------- | -- | -- | -- | -- |
| 姓名 | 本人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 合計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 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 及關係 |
備 |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名稱(或姓名) | 關係 | 註 | |
| Wilber Huang | 3,544,800 | 6.03% | - | - | - | - | 1.昆睦投資(股)公司 2.英屬維京群島商磊石 科技(股)公司 |
1.與負責人為配偶 2.與負責人為配偶 |
- |
| 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54,000 | 4.51% | - | - | - | - | 無 | 無 | - | |
| 英屬維京群島商磊石科 技(股)公司 負責人:邱琦晶 |
2,183,288 | 3.71% | - | - | - | - | 1.Wilber Huang 2.昆睦投資(股)公司 |
1.與負責人為配偶 2.負責人相同 |
- |
| 植芃投資(股)公司 負責人:黎煥鑫 |
2,178,371 | 3.71% | - | - | - | - | 容浩投資(股)公司 | 負責人相同 | - |
| 蘇勝義 | 2,135,040 | 3.63% | - | - | - | - | 無 | 無 | - |
| 博泓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楊式銘 |
1,785,451 | 3.04% | - | - | - | - | 無 | 無 | - |
| 陳鶴原 | 1,756,805 | 2.99% | 275,2780.47% | - | - | 陳岳宏 | 兄弟 | - | |
| 昆睦投資(股)公司 負責人:邱琦晶 |
1,610,474 | 2.74% | - | - | - | - | 1.Wilber Huang 2.英屬維京群島商磊 石科技(股)公司 |
1.與負責人為配偶 2.負責人相同 |
- |
| 陳岳宏 | 1,133,154 | 1.93% | - | - | - | - | 陳鶴原 | 兄弟 | - |
| 容浩投資(股)公司 負責人:黎煥鑫 |
1,048,108 | 1.78% | - | - | - | - | 植芃投資(股)公司 | 負責人相同 | - |
九、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105 年 12 月 31 日;單位:股;%
| 轉投資事業(註) | 本 公 |
司 投 資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間 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綜 合 |
投 資 |
|
|---|---|---|---|---|---|---|
| 股 數 |
持 股 比 例 | 股 數 |
持 股 比 例 |
股 數 |
持 股 比 例 | |
| Abnova -GmbH | (註 1) | 100% | 無 | (註 1) | 100% | |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47,400 | 100% | 無 | 47,400 | 100% | |
| Abnova (Cayman)Corporation |
0 | 0% | 2,350,000 | 100% | 2,350,000 | 100% |
| Abnova(HK)Limited | 0 | 0% | 1,670,000 | 100% | 1,670,000 | 100% |
|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
0 | 0% | (註 2) | 100% | (註 2) | 100% |
| 日本上元株式會社 | 0 | 0% | 1,280,000 | 100% | 1,280,000 | 100% |
註 1:關係企業-子公司設立於德國,係屬有限公司,未有股份之發行。
註 2:關係企業-設立於中國大陸,係屬有限公司,未有股份之發行。
一、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單位:千股;新台幣千元
| 發行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
|---|---|---|---|---|---|---|---|---|
| 年月 | 價格 (元) |
股 數 | 金 額 | 股 數 | 金 額 | 股本來源 | 現金以外 之財產抵 充股款者 |
其他 |
| 91.01 | 10 | 3,000 | 30,000 | 1,200 | 12,000 設立資本 | - | 府建商字第 09013830700 號函核准 |
|
| 91.11 | 10 | 23,000 | 230,000 | 10,759 | 107,586 現金增資 95,586 千元 | - | 經授商字第 09101451900 號函核准 |
|
| 92.06 | 12 | 23,000 | 230,000 | 16,697 | 166,974 現金增資 59,388 千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211610410 號函核准 |
|
| 92.12 | 12 | 23,000 | 230,000 | 21,424 | 214,241 現金增資 47,267 千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226503310 號函核准 |
|
| 93.03 | - | 21,424 | 214,241 | 21,424 | 214,241 核定股本減少 | - | 府建商字第 09307359410 號函核准 |
|
| 93.10 | 12 | 60,000 | 600,000 | 32,543 | 325,428 現金增資 111,187 千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317037340 號函核准 |
|
| 93.12 | 12 | 60,000 | 600,000 | 38,669 | 386,692 現金增資 61,264 千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326631600 號函核准 |
|
| 94.10 | 12 | 60,000 | 600,000 | 44,272 | 442,724 現金增資 56,032 千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417987820 號函核准 |
|
| 95.06 | 12 | 60,000 | 600,000 | 50,795 | 507,946 現金增資 65,222 千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579697300 號函核准 |
|
| 96.04 | - | 60,000 | 600,000 | 30,000 | 300,000 實收資本總額減資 | - | 府建商字第 09683490120 號函核准 |
|
| 96.05 | 20 | 60,000 | 600,000 | 38,240 | 382,399 現金增資 82,399 千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684761500 號函核准 |
|
| 96.10 | 10 | 60,000 | 600,000 | 41,907 | 419,071 認股權憑證增資 36,672 千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690441110 號函核准 |
|
| 97.01 | 37 | 60,000 | 600,000 | 50,825 | 508,251 現金增資 89,180 千元 | - | 經授商字第 09601321130 號函核准 |
|
| 97.01 | 10 | 60,000 | 600,000 | 52,899 | 528,989 認股權憑證增資 20,738 千元 |
- | 經授商字第 09701009470 號函核准 |
|
| 97.07 | 10 | 80,000 | 800,000 | 54,058 | 540,579 認股權憑證增資 11,590 千元 |
- | 經授商字第 09701160610 號函核准 |
|
| 97.12 | 10 | 80,000 | 800,000 | 54,158 | 541,579 認股權憑證增資 1,000 千元 |
- | 經授商字第 09701325300 號函核准 |
|
| 99.01 | 68 | 80,000 | 800,000 | 59,547 | 595,469 現金增資 53,890 千元 | - | 經授商字第 09901004550 號函核准 |
|
| 104.08 | - | 80,000 | 800,000 | 58,047 | 580,469 庫藏股減資 15,000 千元 | - | 經授商字第 10401153090 號函核准 |
|
| 105.09 | - | 80,000 | 800,000 | 58,790 | 587,899 盈餘轉增資 7,430 千元 | - | 經授商字第 10501235390 號函核准 |
106 年 4 月 25 日;單位:股
| 核 定 股 本 | ||||
|---|---|---|---|---|
| 股份種類 | 流通在外股份(註) | 未發行股份 | 合 計 | 備註 |
| 普通股 | 58,789,897 | 21,210,103 | 80,000,000 | - |
註:屬上市公司股票。
(二)股東結構
106 年 4 月 25 日;單位:人;股;%
| 股東結構 數量 |
政府(公營) 機構 |
本國金融 機構 |
本國證券投資 信託基金 |
本國其他 法人 |
本國自然人 | 外國機構 及外人 |
合計 | |
|---|---|---|---|---|---|---|---|---|
| 人 | 數 | - | - | 3 | 65 | 15,299 | 23 | 15,390 |
| 持有股數 | - | - | 247,498 | 10,878,690 | 40,754,025 | 6,909,684 | 58,789,897 | |
| 持有比率 | - | - | 0.42% | 18.51% | 69.32% | 11.75% | 100% |
(三)股權分散情形
1.普遍股 106 年 4 月 25 日;單位:人;股;%
| 持股分級 | 股東人數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1 至 999 | 11,030 | 57,712 | 0.10% |
| 1,000 至 5,000 | 3,213 | 5,656,032 | 9.62% |
| 5,001 至 10,000 | 513 | 3,242,659 | 5.52% |
| 10,001 至 15,000 | 254 | 2,794,991 | 4.75% |
| 15,001 至 20,000 | 77 | 1,309,181 | 2.23% |
| 20,001 至 30,000 | 107 | 2,440,369 | 4.15% |
| 30,001 至 40,000 | 53 | 1,762,690 | 3.00% |
| 40,001 至 50,000 | 31 | 1,358,679 | 2.31% |
| 50,001 至 100,000 | 45 | 2,915,844 | 4.96% |
| 100,001 至 200,000 | 23 | 3,187,777 | 5.42% |
| 200,001 至 400,000 | 22 | 6,533,036 | 11.11% |
| 400,001 至 600,000 | 8 | 3,938,211 | 6.70% |
| 600,001 至 800,000 | 1 | 688,498 | 1.17% |
| 800,001 至 1,000,000 | 2 | 1,833,773 | 3.12% |
| 1,000,001 股以上 | 11 | 21,070,445 | 35.84% |
| 合 計 |
15,390 | 58,789,897 | 100.00% |
2.特別股:無。
(四)主要股東名單 106 年 4 月 25 日;單位:股;%
| 主要股東名稱 | 股份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Wilber Huang | 3,544,800 | 6.03% |
| 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54,000 | 4.51% |
| 英屬維京群島商磊石科技(股)公司 | 2,183,288 | 3.71% |
| 植芃投資(股)公司 | 2,178,371 | 3.71% |
| 蘇勝義 | 2,135,040 | 3.63% |
| 博泓投資(股)公司 | 1,785,451 | 3.04% |
| 陳鶴原 | 1,756,805 | 2.99% |
| 昆睦投資(股)公司 | 1,610,474 | 2.74% |
| 陳岳宏 | 1,133,154 | 1.93% |
| 容浩投資(股)公司 | 1,048,108 | 1.78% |
(五)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單位:新台幣元;千股
| 項目 | 年度 | 104年 | 105年 | 截至106年3月31日 | |
|---|---|---|---|---|---|
| 最高 | 40.50 | 40.30 | 38.85 | ||
| 每股市價(註1) | 最低 | 22.60 | 27.5 | 33.95 | |
| 平均 | 31.69 | 33.81 | 36.98 | ||
| 分配前 | 20.10 | 20.01 | 20.16 | ||
| 每股淨值(註2) | 分配後 | 19.84 | 19.42(註 6) | (註7) | |
| 加權平均股數 | 58,047 | 58,790 | 58,790 | ||
| 每股盈餘 | 每股盈餘 | 調整前 | 0.76 | 0.91 | 0.20 |
| 調整後 | 0.76 | 0.91 | 0.20 | ||
| 現金股利 | 0.672 | 0.400 | 不適用 | ||
| 盈餘配股 | 0.128 | 0.300 | 不適用 | ||
| 每股股利 | 無償配股 | 資本公積配股 | 0 | 0 | 不適用 |
| 累積未付股利 | 0 | 0 | 不適用 | ||
| 本益比(註3) | 41.70 | 37.15 | 不適用 | ||
| 投資報酬分析 | 本利比(註4) | 47.16 | 84.53 | 不適用 | |
|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5) | 2.12% | 1.18% | 不適用 |
註1:各年度最高及最低市價,並按各年度成交值與成交量計算個年度平均市價。
註2:以年底已發行之股數為準,並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情形填列。
註3: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註4: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以董事會通過之擬議配發現金紅利計算。
註5: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以董事會通過之擬議配發現金紅利計算。
註6:係以董事會擬具之盈餘分配案估算。
註7:盈餘分配尚未經股東會決議。
(六)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本公司之股利政策係依公司章程規定,相關規定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不低於 1%為 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3%為董監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 (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 時,應預先保留彌補 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監酬 勞僅得以現金為之。
前兩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第二十四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 ,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 10%為法定 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 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 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 3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 本 3%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 之 50%。
2.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配之情形:
- (1)本公司 105 年度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為 1,138,188 元,扣除 105 年度保留盈餘調整數 248,686 元,並 加計 105 年度稅後淨利 53,538,307 元,並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5,353,831 元,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其他 權益減項 3,511,908 元後之可供分配盈餘為 45,562,070 元,擬分配股東紅利共計 41,152,930 元,其中 股東股票紅利每股 0.3 元、股東現金紅利每股 0.4 元。
- (2)股東股票紅利計 17,636,970 元,分為 1,763,697 股,係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 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 30 股,配發不足 1 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除權基準日起 5 日內,辦理自行合 併湊成 1 股之登記,其拼湊不足部份,按面額以現金分派之,計算至元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 (4)股東現金紅利計 23,515,960 元,每股配發 0.4 元,係按除息及分配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比 例計算,配發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配發不足 1 元之畸零款合計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調整之。
- (5)上開股東紅利擬自 105 年度盈餘優先分派。
- (6)本案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權息分配基準日及發放日。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105 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 項 目 |
金 | 額 |
|---|---|---|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1,138,188 | |
| 減: 105 年度保留盈餘調整數(註 1) | (248,686) | |
| 調整後未分配盈餘 | 889,502 | |
| 加: 105 年度稅後淨利 | 53,538,307 | |
| 減: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5,353,831) | |
| 減: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其他權益減項(註 2) | (3,511,908) | |
| 可供分配盈餘 | 45,562,070 | |
| 分配項目 | ||
| 股東紅利—股票(每股 0.3 元) | (17,636,970) | |
| 股東紅利—現金(每股 0.4 元) | (23,515,960) |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4,409,140 |
註 1 : 依據退休金精算報告認列其他綜合損益
註 2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七)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次擬議無償配股內容:
- 1.本公司為考量未來長期業務發展需要,擬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截至目前為止已發行流通在外普通股為 58,789,897 股,擬自民國 105 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 17,636,970 元轉增資發行新股,計 發行新股 1,763,970 股,發行新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 10 元。
- 2.發行條件:
- (1)配股係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 30 股,配發不足 1 股之 畸零股,由股東自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合併湊成一股之登記,其拼湊不足部份,按面額以現 金分派之,計算至元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定人按面額認購。
-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與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 (3)配股基準日,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定之。
- (4)於配股基準日前,若因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註銷或減資等其他因素,造成流通在外股 數發生變動,致股東配股比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 (5)本增資案所訂各項,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示必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辦理。
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單位: 新台幣元
| 項 目 |
年 | 度 106 年度 (預估) |
||
|---|---|---|---|---|
| 期初實收資本額 | 587,898,970 | |||
| 每股現金股利 | 0.400 | |||
| 本年度配股配息 | 盈餘轉增資配股,每股配發金額 | 0.300 | ||
| 情形 | 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每股配發金額 | - | ||
| 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每股配發金額 | - | |||
| 營業利益 | ||||
| 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 ||||
| 稅後純益 | ||||
| 營業績效 變化情形 |
稅後純益較去同期增(減)比率% | |||
| 每股盈餘 | ||||
| 每股盈餘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 ||||
| 年平均投資報酬率(年平均本益比倒數) | ||||
| 若盈餘轉增資全數改配現 | 擬制每股盈餘 | 不適用(註 2) | ||
| 金股利 |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 |||
|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轉增資 | 擬制每股盈餘 | |||
| 擬制性每股盈餘 |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 |||
| 及本益比 | 擬制每股盈餘 | |||
|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且盈餘 增資改以現金股利發放 |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
註 1:本公司 105 年之配股配息情形,係依據 106 年 3 月 29 日董事會決議估計,俟 106 年股東常會決議通 過後,依相關規定辦理。
註 2: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處理準則規定,無需公開 106 年度財務預測。
(八)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1.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本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條規定: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不低於 1% 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3%為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 (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 時,應預先保留 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監事 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
前兩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2.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 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係以本公司公司章程為估算基礎, 而配發股票股利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股東會決議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若嗣後股東 會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列為實際分配年度之損益。
- 3.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 (1)本公司應以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前之利益,於保留彌補累積虧損數額後,如尚 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 1%及董監事酬勞不高於 3%。
- (2)經第二屆第 9 次薪資報酬委員會提出建議,擬按修訂後之本公司章程分派 105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 酬勞如下:
- A.員工酬勞: 新台幣 2,400,000 元。(提撥比率約占稅前純益 4.07%)
- B.董監事酬勞: 新台幣 480,000 元。(提撥比率約占稅前純益 0.81%)
- (3)員工酬勞發放擬授權董事長另訂員工酬勞發放辦法為之,董監事酬勞分配方式擬採均分方法為之;上述 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 4.前一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董事及 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 (1)本公司配發 104 年度員工現金酬勞 2,228,728 元、董監事酬勞 433,364 元,業於 105 年 3 月 29 日經董 事會決議通過,並於 105 年 6 月 20 日提案股東會報告。
- (2)其與認列員工及配發非獨立董事、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上述配發金 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之員工、董監事酬勞並無差異數。
- 差異原因:無。
- 差異金額之處理情形:本期無差異數。
(九)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此情形。
-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 八、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
本公司前各次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尚未完成或最近三年內已完成且效益尚未顯現者,說明各次計畫內容及執行情 形:無此情形。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 1.公司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 (1)試劑級重組蛋白質(Protein)
- (2)試劑級多株抗體 (Polyclonal Antibody,mouse MaxPab 及 rabbit MaxPab)
- (3)試劑級單株抗體 (Monoclonal Antibody)
- (4)配對抗體 (Antibody Pair)
- (5)客製化試劑級蛋白質與抗體
- (6)其他主要產品:
- A.試劑級細胞萃出液(lysates)
- B.試劑級嵌合體(Chimera RNAi)
- C.試劑級試劑套組 (Kit)
- D.試劑級幹細胞培養基 (Stem cell culture)
- E.試劑級螢光原位雜交探針 (Fluorescence in situ hybridization probe)
- F.GMP/ASR/IVD 等級試劑產品 (GMP reagents/Analyte Specific Reagents /In Vitro Diagnostics)
- G.循環罕見細胞陽性富集分離與收集系統 (CytoQuest™ CR)
- H.全自動循環罕見細胞陽性富集分離與收集系統 (CytoQuest™ DX)
- I. 循環罕見細胞陰性富集分離與收集機器人系統 (CytoBot™)
2.公司目前之商品(服務)項目
- (1)單株抗體 (Mab):11,940 種
- (2)多株抗體 (Pab):3,925 種
- (3)多株抗體 (mouse MaxPab):9,075 種
多株抗體 (rabbit MaxPab):4,371 種
- (4)蛋白質-片段型:6,562 種
- (5)蛋白質-全長型:10,398 種
- (6)具活性蛋白: 1,410 種
- (7)配對抗體(Antibody Pair):4,093 種
- (8)其他主要產品
- A.試劑級細胞萃出液(lysates):8,995 種
- B.嵌合體(Chimera RNAi) :15,224 種
- C.試劑套組 (Kit):3,812 種
- D.幹細胞培養基 (Stem cell culture) :1 種
- E.螢光原位雜交探針 (Fluorescence in situ hybridization probe) :656 種
- F.GMP/ASR/IVD 等級試劑產品(GMP reagents/Analyte Specific Reagents /In Vitro Diagnostics):72 種
- G.循環罕見細胞陽性富集分離與收集系統 (CytoQuest™ CR): 1 種
- H.全自動循環罕見細胞陽性富集分離與收集系統 (CytoQuest™ DX): 1 種
- I. 循環罕見細胞陰性富集分離與收集機器人系統 (CytoBot™): 1 種
- (9)客製化產品:本公司亦可接受客戶提出需求,透過雙方技術人員討論專業細節及產品規格,並評估客 製化之可行性。
3.公司計劃開發之新產品(服務)
(1)生物試劑
2017 年亞諾法將聚焦開發與循環腫瘤細胞(CTC,circulating tumor cell) 相關抗體與分子生物試劑、點 突變螢光原位雜交探針、微滴式數位聚合酶偵測(ddPCR, Droplet Digital PCR)、次世代定序(NGS, next generation sequencing)、胞外泌體(exosome)相關的研究用抗體與分子生物試劑。並將挑選出具指標 性生物試劑進行 ISO13485 品質系統認證及於 GMP 等級環境生產,產出的體外診斷試劑產品(IVD)將 投入亞諾法及策略合作夥伴之臨床項目試驗運用。
(2)檢測系統儀器
2017 年起亞諾法將透過中國 100%持有子公司東莞上元生物技術有限公司開始投入 CytoQuest™ CR 機台模組之生產,以在地化模組化生產提供華得森公司進行系統組裝出貨。同時東莞上元生技已著手進 行向中國食品藥物管理局(CFDA)申請 CytoQuest™ CR 第一類與第二類醫療器械證之申請程序。 CytoQuest™ DX 與 CytoBot™預計於 2017 年第二季完成機台軟體、試劑組、硬體組裝系統整合工作, 屆時可提供日本子公司與大陸子公司建置 CytoQuest™ DX 與 CytoBot™高通量自動化機台之循環腫 瘤細胞檢測服務使用。
在 2017 年亞諾法之研發重點項目將專注於開發數位胞外泌體陣列平台(digital exosome array platform) 此項高度創新的革命性產品。非侵入性之循環腫瘤細胞(CTC,circulating tumor cell)、胞外泌體 (exosome)與循環游離核醣核酸(cell-free DNA)的分離與檢驗均屬液態切片 (liquid biopsy)檢測市場範 圍,透過前述數位胞外泌體陣列平台(digital exosome array platform)的開發,將大幅提升亞諾法於液態 切片(liquid biopsy)檢測市場的深度廣度,築起更高之技術競爭障礙。
(3)檢驗試劑
A.糖尿病快速檢測
亞諾法於 2016 年取得糖尿病糖化血色素快速檢測組(Personal A1c Diabetes HbA1c Rapid Test Kit) 中國食品藥物管理局(CFDA)商品註冊核准,另著手規劃兩項新的中國臨床試驗計畫,亞諾法期望能 進一步增加此檢驗試劑在臨床上的應用,臨床試驗內容包含糖化血色素蛋白 6.5%臨界值與評估糖化 血色素蛋白在母嬰產前檢驗的應用,此二項臨床試驗將在 2017 年底前於中國展開進行。同時亞諾 法將對日本市場進行審慎評估後再決定是否正式於日本國內展開臨床測試。
B.肺癌檢測
2016 年 11 月亞諾法將首次與日本醫藥品醫療器械總合機構(PMDA Pharmaceuticals and Medical Devices Agency)與會討論 ACTN4 肺癌生物標記(Biomarker)臨床試驗規劃設計方案及臨床試驗起始 與試驗指標。預計 2017 年亞諾法將於日本進行 ACTN4 肺癌生物標記臨床試驗,臨床試驗團隊包含 日本癌症中心技術顧問 Kazufumi Honda 博士(Technical Advisor,National Cancer Center Japan)、日本醫科大學計劃主持人 Kaoru Kubota 博士(Principal Investigator, Nippon Medical School Hospital)以及滋賀醫科大學、千葉大學等專業團隊。大陸方面,大陸子公司東莞上元生技預 計於 2017 年中 GMP 廠設置完成並通過 GMP 廠查驗認證後,同時啟動大陸地區 ACTN4 肺癌生物標 記的臨床試驗。
C.循環腫瘤細胞體外診斷
大陸子公司東莞上元生技已著手進行向中國食品藥物管理局(CFDA)申請 CytoQuest™ CR 第一類與 第二類醫療器械證之申請。2017 年亞諾法將致力協助華得森公司完成收取 1000 例檢體數,向中國 食品藥物管理局(CFDA)申請循環腫瘤細胞(CTC,circulating tumor cell) 試劑類組第三類臨床試驗。 另一方面,亞諾法著手進行為數量持續增加的廠內自製循環腫瘤細胞生物試劑目錄整理其預期用途 重要次序,可應用於臨床測試、第三類檢驗試劑認證與中國市場的部署。
D.非侵入性產前篩選
自 2015 年第三季以來亞諾法的有細胞非侵入性產前診斷平台(NIPD)一直受到生物分子分析問題的阻 礙。亞諾法將利用微滴式數位聚合酶偵測(ddPCR, Droplet Digital PCR)技術進行胎兒滋養母細胞 (fetal trophoblasts)與有核胎兒紅血球(fNRBCs,fetal nuclear red blood cells)的基因分析,取代廣泛 應用於產前分子檢測的次世代定序(NGS, next generation sequencing)技術。 亞諾法已成功應用胎 兒細胞的全基因組增幅(WGA,whole genome amplification)產品進行聚合酶偵測分析。目前正進行 微滴式數位聚合酶偵測(ddPCR, Droplet Digital PCR) 與次世代定序 (NGS, next generation sequencing)技術間,於成本與分析成效上的整合。
(4)藥物開發
A.PRDM14 siRNA 與胰腺癌:
亞諾法藉由與東京大學的合作完成利用 PRDM14 核醣核酸干擾序列用以治療三陰性乳癌 (TNBC, triple-negative breast cancer) 與轉移型胰腺癌之臨床前試驗。PRDM14 核醣核酸干擾序列的伴隨 診斷是以循環腫瘤細胞(CTC,circulating tumor cell)為基礎 , 利用螢光原位雜交探針(FISH probes) 偵測 PRDM14 基因擴增的測試。此循環腫瘤細胞(CTC,circulating tumor cell)診斷利用亞諾法的 CytoQuest™CR 平台進行循環腫瘤細胞(CTC,circulating tumor cell)抓取,晶片計數和螢光原位雜 交探針(FISH probes)染色。在與日本合作夥伴確認合適的化學製造與監控資料後 , 預計於 2017 年 進行第一期臨床測試。
B.CSV(Cell-Surface Vimentin)單株抗體
CSV 單株抗體的體外檢測分析於 2016 年已獲得良好運用成果。2017 年起,亞諾法將與 CSV 單株抗 體授權來源美國 MD Anderson Dr. Shulin Li 一同探討作為 CSV 單株抗體藥物的可行性。若順利,後 續將攜手英國的合作夥伴 Medical Research Council Technology (MRC Technology) 著手進行 CSV 單株抗體人源化改造製備(Antibody Humanization),以獲取更多體內癌症模式數據做為臨床前分 析。
(二)產業概況
- 1.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 (1)全球生技產業發展現況
2016 年全球經濟景氣仍未見好轉,各國政府嚴格管控醫療支出及緊縮研發經費,致生技醫藥醫材等產 業的成長緩慢,各國經濟及政策的不確定性雖高,但多以降低醫療成本及提高醫療效率及醫療服務,減 少醫療浪費為目標,比如美國推動"精準醫療計劃"、美國可負擔照護法案(US Affordable Care Act)、中 國大陸十三五新醫改政策,催化生技產業未來發展趨勢,包括癌症免疫治療、精準醫療及行動醫療等三 大主軸方向,而生技藥品及醫療器材仍將是二大主力市場。同時,全球人口持續成長,尤以亞洲、中東 等新興市場的人口及經濟呈現成長趨勢,且因應高齡化社會的來臨及慢性病病患的增加,加上巴西、墨 西哥及俄羅斯對醫藥支出可望增加,這些都將是未來帶動全球生技產業成長的主要動能。
- 生技新藥(Biotech),以癌症治療、糖尿病用藥及自體免疫用藥成長最多,結合不同藥物,如:小 分子合成藥物、生技抗體藥物及細胞療法的聯合療法亦將成為生技藥品開發的新趨勢,依據美國 PhRMA 統計,美國生技製藥商研發中的生技藥品中,以單株抗體產品數量最多,約占 37%,基 因重組賀爾蒙/蛋白質產品約占 10%,預估 2019 年生技新藥市場規模可望達 4,450 億美元。
- 化學製藥(Pharma),在各國政府嚴格控管醫療支出及推動「精準醫療」,積極鼓勵學名藥及生物 相似性藥的使用率,以減少醫療保健支出,預估 2019 年製藥市場規模可望達 1.4 兆美元,佔生 技市場最大宗。
- 醫療器材(Meditech),未來十年的商機,與高齡化議題息息相關,產品朝向操作簡單,縮短醫療 及復原時間發展,在伴隨式診斷、遠距醫療照護、行動醫療、穿戴式裝置與醫療大數據分析的興 起下,帶來全新的治療模式。醫療器材仍以歐美為主要市場,約佔 70%。日本及中國大陸亦為醫 療器材市場高需求及佈局重點,預計 2019 年醫材市場規模可望達到 4,540 億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新任總統川普執政後,預期將針對美國生技產業採取的措施包括弱化 FDA 權限、 加速藥品上市審核、調降藥價、提高進口關稅、刪減國衛院(NIH)預算支出等等,這些關鍵主張將關 係著美國 生技產業的未來走向,也將連動影響全球生技產業。


(2)我國生技產業發展現況
我國生技產業在政府多年來推行「台灣生技起飛鑽石行動方案」、「台灣生技產業起飛行動方案」及「生 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的扶持下,承接 2015 年底結束的「生技產業起飛行動方案」,「臺灣生物經濟 產業發展方案」成為我國未來九年生技產業的發展方向,本方案以現有生物科技為基礎,導入健康照護、 醫材、製藥及農業生技等領域,期望藉由生物經濟的發展帶動台灣多元化領域及產業的茁壯。
我國生技產業以醫療器材產業的發展最為顯著,隨著預防醫學技術的精進,及民眾對自我健康管理的注 重,以預防疾病或健康導向為目的的醫療器材隨之發展,且使用對象不再僅限於醫療專業人員,一般民 眾也能使用的居家醫療器材逐漸廣泛被採用,電動代步車、電子血壓計、血糖計及其試片、隱形眼鏡等 產品皆是推升醫療器材產業成長的主力品項,主要布局中國及歐美市場,由血糖試片仍居我國醫療器材 出口的首位,顯示居家體外診斷產品為因應高齡化社會,是具未來發展潛力的關注產品之一。
製藥產業的學名藥廠專注在利基市場(特定劑型)或高毛利市場(專科用藥或特殊用藥),主打美國、中國、 東協或日本市場,受到原料藥下游終端市場的銷售不如預期,致使近年我國原料藥出口由成長轉為衰退, 我國生技產業營業額的成長幅度更趨減緩。另外,在新藥研發公司方面也有重大進展,包含中裕新藥及 心悅生醫陸續獲得美國 FDA 的「突破性療法」資格認定,可加速上市流程。
其他新藥公司如:台灣微脂體、國光生技、台灣浩鼎、永昕生醫、瑞華新藥、喜康等,透過新技術的導 入及與國內外產學研究機構合作或承接研發成果進行研發,加速我國生技產業之新藥開發發展。
隨著台灣進入超高齡社會,長期照護需求只增不減,加上台灣醫療體系存在的資源分配不均、醫事人員 過勞及人才流失的瓶頸,不僅人力資源短缺,照護品質有待提升,且缺乏長期財務支持,未來如何落實 生技政策內容,改善產業面對的問題,並健全長期照護的永續經營規劃,高階醫療器材與智慧醫療之行 動醫療成為我國未來生技產業的發展重點。

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1)抗體試劑類
本公司主要產品為抗體及蛋白質,其上中下游之關係如下圖所示:

就抗體及蛋白質產銷流程論此產業結構,首端生產重組蛋白質的原物料及表現系統即為上游關鍵。中游 產業即致力於蛋白質及抗體之生產。本公司身處蛋白質及抗體生產之中游產業,致力於如何達到量多質 精之目的,可大規模供應各研究機構、醫療體系及藥廠等機構基礎研究之需。下游產業主要為國內外生 技研發產業、醫療產業或農業等相關研究機構或企業,用以進行各項研究及試驗。
(2)檢測系統儀器

循環罕見細胞富集分離收集系統上游來源為各式機構溫控微流體組件及生物芯片之組裝與生產,主要項 目為循環腫瘤細胞與循環胚胎細胞之富集收集分離,其中循環腫瘤細胞檢測下游產業可運用於醫院之臨 床應用或是科學研究,包含腫瘤早期篩查、預後評估、個體化治療策略制定,療效及耐藥監測、復發和 轉移預警等方面,以及藥廠對腫瘤新藥的開發研究。胚胎細胞之富集檢測可用於胎兒遺傳病與基因缺陷 之研究。
3.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
(1)抗體試劑類
透過基因轉錄轉譯成蛋白質,由蛋白質來執行基因的功能性,而抗體則是瞭解蛋白質及其功能最主要也 是必要的工具。抗體不僅能大量用於試劑市場,若運用在醫療檢驗試劑及藥物的開發,其使用價值更高。 同時在疾病的產生過程中,多種蛋白互相交互作用,也將研究層面拉至一次研究多種蛋白質的方式,這 種轉變才能更有效地研究蛋白質的複雜性,及可能瞭解其延伸的病變原因。以致抗體的大量取得是研究 上必要的途徑。目前生物科技產業相關研究仍須借重抗體為工具,對於醫療研究或治療,都將扮演一個 舉足輕重的角色。近年來,歐美國家愈趨重視實驗動物的人道處理,未來抗體的製備方式會走向以細胞 培養方式來取代現行多以腹水方式來產出單株抗體,影響生產成本,現行製程亦需調整。
(2)檢測系統儀器
液體活檢 (Liquid Biopsy)主要檢測對象包括:循環腫瘤細胞(CTC)、循環腫瘤 DNA(ctDNA)以及 腫瘤外泌體(exosome)等,它們來源於腫瘤組織,存在於血液,可以提示腫瘤發展進程及抗藥性等信 息,指導個體化精準治療。與現有腫瘤檢測方法相比,液體活檢無侵入性、可頻繁多次檢測及快速反應 能力均體現出顯著的優勢,應用發展潛力巨大。從成本的角度,醫療保險有較大的動力推動液體活檢的 CTC 與 ctDNA 技術對穿刺活檢技術的替代。癌症液體活檢也將幫助削減無效醫療開支、降低醫療成本、 幫助醫保控制費用。
CTC 檢測是「液體活檢」中非常重要的工具,因為富集捕獲的是真正的腫瘤細胞而非片段 DNA,是目 前轉化醫學研究的熱點。大量的臨床研究結果提示,CTC 具有重要的臨床應用潛能。在許多惡性腫瘤 如肺癌、胰腺癌、前列腺癌、膀胱癌、大腸癌、肝癌等中均能發現 CTC,目前已知癌症幾乎都能發現。 與傳統的影像學診斷、內窺鏡檢查以及病理學診斷相比,CTC 檢測具有明顯優勢:1. CTC 比傳統方法 更敏感地發現腫瘤的變化,並對腫瘤患者的預後、復發和轉移進行監控;2. CTC 檢測是一種非侵入性 的診斷工具,它的分離富集只需要抽取患者少量外周血(4mL-10ml),對患者無創非侵入式也無副作用, 同一患者能夠反覆多次採集。目前有關 CTC 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早期篩查、輔助腫瘤分期、預後評估、 個體化治療策略制定,療效及耐藥監測、復發和轉移預警等方面。
(3)糖尿病快速檢測組
隨著全球人口持續成長加上高齡化社會的來臨,對個人化醫療保健的需求及癌症檢測的篩檢準確性更為 重視。本公司憑藉優勢的抗體庫資源,開發糖尿病糖化血色素快速檢測組,有別於一般血糖儀監督患者 血糖值,糖尿病糖化血色素快速檢測組檢測糖化血色素值,有效篩選出潛在糖尿病患者及監督已確診患 者每季糖化血色素變異情形,不會因短期生活作習或飲食矯正而修飾血糖值,故潛在糖尿病患者及已確 診患者皆為目標客群。

4.產品競爭情形
(1)抗體試劑類
一般市面銷售的抗體,主要供應多株抗體,而傳統多株抗體係採用胜肽腱(peptide)生產,此抗原反應蛋 白質天然的折疊性差,僅能確認蛋白質的一個抗原表位(Epitope),故應用只能被設限在西方點墨法及免 疫螢光染色法。本公司主力生產的單株抗體,除了運用在免疫組織化學染色(Immunohistochemistry)、 免疫螢光染色(Immunofluorescence)、西方點墨(Western blot)、配對抗體及系統開發上外,近年臨床醫 學上利用單株抗體的高度專一性,使用單株抗體來治療癌症,改善自體免疫疾病等也有相當的進展和成 效。使用單株抗體治療已逐漸取代小分子藥物。因此可見,單株抗體將在未來生化研發及藥物開發的過 程中,扮演極主要的角色。本公司不僅建立豐富的單株抗體庫,也提供高品質的多株抗體、配對抗體及 蛋白質產品等,滿足客戶更多元的選擇。
除了一般研究用試劑外,並配合及支援檢測系統的多方面應用,尤其是與臨床試驗以及體外診斷相關之 生物試劑,以此所選出來的生物試劑,將會以 GMP 等級標準生產,並提供亞諾法內部或外部客戶做臨 床測試或診斷醫療器材使用。
(2)檢測系統儀器
CellSearch 是 Johnson&Johnson 子公司 Veridex 開發的 CTC 循環腫瘤細胞檢測系統平台,是目前全 球第一個也是唯一經過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和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 批准,用於惡性腫瘤疾病輔助診斷的檢測 CTC 的產品。CellSearch 的問世具有標誌性的意義,因為 CTC 檢測技術第一次被允許走進臨床應用領域而非僅在科研。CellSearch 主要利用免疫磁珠特異性的識別含 EpCAM 蛋白的上皮來源的循環腫瘤細胞,並在磁場的作用下使其與血細胞分離開,該系統被核准應用 於預測有轉移性的乳腺癌、結直腸癌或前列腺癌的無進展存活率和總存活率。不過目前因為多種因素已 經停產並終止銷售,導致其停產的原因包括部分技術的缺陷,例如不能針對細胞繼續實現下游應用分 析,還有其價格昂貴,檢測費用難以被一般大眾承受。
2013 年美國 Fluxion Biosciences 公司成功開發出 IsoFlux 系統,該系統主要採用的是陽性富集技術, 即是從外周血液中直接捕獲表達特定抗原的 CTC 細胞,具有穩定、全自動化、人工干預少的特點,但 是該系統尚未獲得 FDA 審批進入臨床驗證,目前主要投放在科研院所進行穩定性和可靠性的測試,而 且僅使用識別 EpCAM 蛋白的上皮來源的 CTC 試劑,項目應用受限且誤判機率較高。
另外在中國國內擁有獨立開發或技術授權生產銷售的 CTC 檢測儀器公司包括珠海麗珠集團與美國 Thermo Fisher 旗下 Cynvenio 公司的 LiquidBiopsy 循環腫瘤細胞分離平台、北京中科納泰與中科院 國家納米科學中心共同開發的高靈敏度多肽納米磁珠捕獲和分離 CTC 技術,以及北京博奧晶典與美國 Celsee Diagnostics 合作導入的基於微流體的 Celsee 系統等。
CytoQuest™ CR 、CytoQuest™ DX、CytoBot™ 是亞諾法所自行獨立開發出來之自動化循環罕見細 胞(CRC)之捕捉、計數、富集和收集的系統平台,分別採用免疫親合之微流體陽性富集及磁珠陰性富集 捕捉方法,可捕捉在轉化與臨床研究中三個主要亞型循環稀有細胞:循環腫瘤細胞(CTC)、循環祖細胞 (CPC)與循環胚胎細胞(CFC)。除了捕捉到罕見細胞能得以保持活性並進行細胞釋放分離外,在細胞之 回收率與捕獲率,均超出上該同類型產品,並搭配高度專一性的抗體試劑,與類似循環腫瘤細胞檢測系 統平台相較,無論在科研應用或臨床項目開發進度已居於業界領先地位。
(3)糖尿病快速檢測組
糖尿病糖化血色素快速檢測組已通過中國食品藥物管理局(CFDA)註冊許可證的批准及取得歐盟 CE 證 書,本產品以簡易快篩的定性產品,吸引潛在客群。市售多為一般常見血糖儀或試片,尚無相類似產品, 因各國政府對於糖化血色素的定期檢測之健保給付尚稱健全,本產品係以醫院以外為主要推廣通路,目 的在鼓勵未確診潛在病患做預防自檢及已確診病患可以免除醫院冗長就診時間,做自主檢測。因此,如 何增加大眾對糖尿病定期檢測糖化血色素重要性的認知,實需政府的衛教宣導。
1.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投入之研發費用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 項目 | 105 年度 | 106 年度截至 3 月 31 日 |
| 研發費用(A) | 48,548 | 12,756 |
| 營業收入(B) | 439,826 | 119,657 |
| 比例 (A)/(B) | 11.04 | 10.66 |
2.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 年度 | 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
|---|---|
| 105 年 | 抗體系統 |
| (1)成功開發符合歐盟危害性物質限制指令(RoHS)之非侵入式週邊血循環細胞陽性富集 | |
| (Positive Enrichment)系統-CytoQuest™ CR. | |
| 檢驗試劑 | |
| (1) 完成 CytoQuest™ CR 循環腫瘤細胞相關生物試劑套組產品開發 | |
| CytoQuest™ EpCAM PanCK CD45 CSV EMT Antibody Kit | |
| CytoQuest™ Universal Circulating Tumor Cell CSV CSV CD45 Antibody Kit | |
| CytoQuest™ Lung Cancer EpCAM PanCK CD45 TTF1 Antibody Kit | |
| CytoQuest™ EpCAM PanCK CD45 CD44v9 EMT Antibody Kit | |
| CytoQuest™ EpCAM PanCK CD45 Antibody Release Kit | |
| CytoQuest™ Single Cell Picking Kit | |
| CytoQuest™ SuperBlocker | |
| CytoQuest™ FcR Blocking Reagent | |
| CytoQuest™ Staining Blocker | |
| CytoChipNano Combo Pack | |
| CytoChipNano CR Combo Pack | |
| (2) 完成 CytoQuest™ CR 癌症相關生物標記之可應用於螢光原位雜交分析法(FISH)的檢 | |
| 驗試劑產品開發 | |
| CD274(PD-L1)/CEN9q FISH Probe | |
| PRDM14/CEN8p FISH Probe | |
| 藥物開發 | |
| (1) 完成 PRDM14 藥物傳輸系統胰臟癌、乳癌臨床前測試. | |
| 專利申請 | |
| (1) 微流道裝置 (TW105114994) | |
| (2) 微流道装置的夹持载具 (CN201610380195.6) | |
| (3) マイクロ流路装置の挟持搭載具 (JP2016-110683) | |
| (4) HOLDING APPARATUS OF A MICROFLUIDIC DEVICE (US15174987) | |
| (5) 免疫層析分析套組與其使用方法 (CN201610704258.9) | |
| 年度 | 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
|---|---|
| 106 年 | 抗體系統 |
| 截至 3 月 31 日 (1) 完成 Cell Picking Microscope, Camera, and Software 開發 | |
| (2) 完成 Scanning Microscope and CytoView™ Software 開發 | |
| 檢驗試劑 | |
| (1) 完成 CytoQuest™ CR 循環腫瘤細胞相關生物試劑套組產品開發 | |
| CytoQuest™ Glioblastoma Multiforme CSV CSV GFAP CD45 Antibody Kit | |
| CytoQuest™ Glioblastoma Multiforme CSV CSV EGFRvIII CD45 Antibody Kit | |
| CytoQuest™ Glioblastoma Multiforme CSV DBA CD45 Antibody Kit | |
| CytoQuest™ Lung Cancer CSV CSV CD45 TTF1 Antibody Kit | |
| (2) 完成循環腫瘤細胞相關生物標記之可應用於免疫螢光染色分析法(IF)的單株抗體產品 | |
| 生產- AR. | |
| (3) 完成循環胎兒細胞相關生物標記之可應用於免疫螢光染色分析法(IF)的單株抗體產品 | |
| 生產-AEA. | |
| (4) 完成 CytoQuest™ CR 癌症相關生物標記之可應用於螢光原位雜交分析法(FISH)的檢 | |
| 驗試劑產品開發- EGFR L858R Mutation FISH Probe | |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1.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1)抗體試劑類
亞諾法建置在全球各地的經銷商網絡是本公司主力銷售通路,為試劑類產品貢獻絕大多數的營業收 入,且因多年的品牌經營,奠定終端直銷客戶線上平台的直接訂購意願,此外,專業研究領域的終端 客戶、一般生技公司及製藥產業等客群的客製化服務需求增加,也帶動本公司努力滿足直經銷客戶及 客製化需求客戶對於專業及品質上的要求,強化客戶對產品之黏著度及回購頻率進行產品深度推廣。
(2)檢測系統儀器
亞諾法在 106 年將啟動大陸市場全面佈局,透過專屬技術授權策略合作對象杭州華得森生物技術公司 積極拓展大陸循環腫瘤細胞液態切片檢測的市場佔有率。華得森公司為亞諾法在中國地區 CytoQuest™ CR 系統、晶片與其檢驗試劑組之專屬授權經銷商,同時透過其向中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CFDA)申請腫瘤檢測項目之臨床實驗。未來中國地區營運體系亦將進行市場區隔之分工模式,由華 得森公司負責大陸地區大型醫院之醫療市場渠道 (business-to-consumer),亞諾法則持續尋求開拓 CTC 項目健檢診斷或第三方檢測服務之策略合作對象 (business-to-business)。除了中國大陸 CTC 市場外,日本子公司上元株式會社將於 106 年第二季進駐日本國立癌症研究中心(NCC),透過提供在 地 CTC 檢測服務來增加地區性經銷商,美國市場則計劃於 106 年透過異業的水平結盟來逐步拓展市 場。
(3)糖尿病快速檢測組
亞諾法已分別在大陸重慶和平藥局連鎖通路、淘寶網站及 Amazon 歐洲(英國、西班牙、法國、德國) 網站上架銷售糖尿病糖化血色素快速檢測組,陸續接獲終端使用者線上訂購使用。此外,也陸續找尋 歐洲、亞洲在地經銷商,推展小型診所、藥局等銷售通路,
(4)醫學檢驗服務
亞諾法在台灣地區的檢測服務事業係過技術授權委託合作方-懷慷醫事檢驗所來推展,並於 105 年取 得突破性的進展。目前在循環腫瘤細胞檢測(CTC,circulating tumor cell)服務對象已涵蓋了台大醫院、 台北榮民總醫院、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及台北三軍總醫院等大型醫院。106 年亞諾法將持續擴大在 台灣大型教學醫院的臨床研究檢測服務範圍。在日本市場方面,亞諾法日本子公司上元株式會社預計 在 106 年第二季實驗室與辦公室建置完成後,於日本國立癌症研究中心(NCC)同步展開日本循環腫瘤 細胞(CTC)檢測服務。另外在循環胚胎細胞檢測 (CFC,circulating fetal cell)服務方面,亞諾法 100% 持有之子公司-東莞懷慷基因有限公司預計將建置符合 ISO15189 標準之第三方檢驗室,以做為開拓 大陸市場有細胞無創產前檢測(NIPD)的臨床試驗。
2.長期業務發展計劃
亞諾法已逐漸將公司產品由初期的建構抗體庫,步入檢驗試劑、抗體藥物及檢測儀器系統的開發,選擇與 臨床試驗及體外診斷相關之生物試劑,生產 GMP 等級產品,提供亞諾法內部或外部客戶做臨床測試或診 斷醫療器材使用。同時,持續與世界知名學術機構、癌症中心、醫療機構合作,進行檢驗試劑及藥物開發, 從廣面的研究用試劑轉為深度的抗體應用,以期轉型為抗體藥物及檢測儀器系統的長期目標前進。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市場分析
| 1. 公司主要商品(服務)之銷售(提供)地區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 104 年度 | 105 年度 | |||||
| 地區別 銷售金額 |
銷售比例 | 銷售金額 | 銷售比例 | |||
| 內銷 | 20,072 | 4.45% | 15,680 | 3.56% | ||
| 美洲 | 192,271 | 42.60% | 188,723 | 42.91% | ||
| 外 | 歐洲 | 150,917 | 33.43% | 140,687 | 31.99% | |
| 銷 | 其他 | 88,107 | 19.52% | 94,736 | 21.54% | |
| 小計 | 431,295 | 95.55% | 424,146 | 96.44% | ||
| 合 計 |
451,367 | 100.00% | 439,826 | 100.00% |
2.市場占有率
(1)抗體試劑類
因國內外尚無相關產業研究機構有針對抗體試劑產業發布與市場相關之統計資訊,故尚無法取得公開 資訊藉以計算及分析市場佔有率。若以 Biocompare Surveys and Report 之研究顯示,尚無一家公司 能擁有高市佔率,主係因抗體製造成本高、效率低,品牌眾多但品質優劣不一,端視客戶實驗與預算 需求選購,致市場佔有率分散。本公司抗體種類眾多,可提供客戶多樣產品選擇,主要以維繫舊客戶 回購意願來維持市占率。
(2)檢測系統儀器
目前循環罕見細胞富集分離收集系統係屬於精準醫學之診斷項目領域,技術上具備高度前端性,目前 以科學研究使用上的比率最多,在醫學臨床應用上現階段仍以臨床驗證比對或臨床實驗階段為主,市 場規模與接受程度以中國大陸進展速度最為快速,而本公司在循環罕見細胞檢測系統產品上在中國大 陸與類似競爭產品相較市占率相對領先。
(3)糖尿病快速檢測組
本產品尚處於衛教觀念宣導及市場推廣初期,市場亦尚未有類似產品推出。
3.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1)抗體試劑類
依據國際衛生組織 WHO 的研究報告指出,2030 年全球每年癌症新增病例將達 2,700 萬人,死亡人 數則將達 1,700 萬人,且情況可能還會更加嚴重。此情況不僅是在歐美國家,開發中國家如中國、印 度的情況也相當嚴重,因此癌症相關防治產品更是全球大廠積極佈局的產品方向。生技藥品在全球藥 品市場逐漸加重,治療領域涵蓋癌症、傳染病、神經系統、抗病毒、糖尿病等。由於未被滿足的市場 需求仍高,因此,抗體藥物的發展也將因產業看好市場潛力,在醫改政策及產業支持的雙效下,單株 抗體藥物開發仍將立於全球生技領軍地位。
(2)檢測系統儀器
根據 GRAND VIEW RESEARCH 機構發布 2016 年全球癌症診斷市場規模估計為 1,240 億美元,預計 在預測期內將以 7.2%的年復合增長率增長,另外 2014 年 FMI市場調研機構報告指出,未來十年,全 球液體活檢市場預計以 21.7%的年複合率增長,而其中不包含日本的亞太地區可有 25.5%的年複合率 增長,全球至 2026 年底整個液體活檢市場將預期達到 289.37 億美元的規模。
下一代癌症診斷市場根據功能大致可分為個體風險分析、腫瘤篩查、基於診斷的預後、治療監測以及 伴隨診斷等領域。由於不同癌症患者的預後存在差異,並且預後對個性化治療、化療、輻射治療和基 因治療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因而在預測期內預後診斷市場將大幅增長。根據 JP 摩根發佈的研究報 告中,將液體活檢區分為早期篩查、診斷分型、藥物伴隨檢測、患者病情檢測這4 項領域,該報告則 預計全球市場潛力為 230 億美元,而其中癌症的早期篩查診斷,為占比率最高的部份。
(3)糖尿病快速檢測組
依據 WHO 世界衛生組織指出全世界各地區糖尿病患者人數都在不斷增加,流行程度亦在加劇,全球 糖尿病患者人數已超過 4 億人,較 1980 年多出 4 倍,情況令人關注。各國政府亦開始重視並加強糖 尿病的預防和治療,提升國家能力,幫助糖尿病患者獲得針對其身體狀況的必要治療和護理。緣此, 本公司的糖尿病糖化血色素快速檢測組確實有其市場需求。
4.競爭利基
(1)建構完整之抗體平台
本公司在製程標準化、設備自動化及產品系統化下,累積多年抗體生產經驗,已建構完整龐大之抗體 庫平台。利用現有之抗體平台,找出具發展為抗體藥物潛力之抗體,發展為高附加價值之抗體庫系統 及檢驗試劑,並進一步開發成抗體藥物。目前本公司已成功開發出多種搭配 CTC 檢測儀器系統之高度 專業性抗體試劑產品,此亦為其他 CTC 檢測儀器業者在技術應用上難以突破的關鍵障礙。
(2)客製化抗體服務
運用多年抗體生產經驗,已為專業研究領域的終端客戶、一般生技公司及製藥產業等客群提供蛋白質 及抗體客製化服務,以滿足客戶對於專業及品質上需求,並提升其未來使用亞諾法產品及服務之意願。 (3)多面向之經銷網路及合作機構
本公司所建立之全球及區域經銷商網絡系統,是本公司營運的主力要素,藉由業界知名之全球性經 銷 通路,建立品牌知名度並累積客群,同時亦與國內外知名之學術機構、研究中心與藥廠等合作,建立 直銷客群。
5.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1)有利因素
抗體試劑及檢測系統儀器
A.完整抗體平台
抗體平台是本公司重要基礎與資產,可作為醫療用檢驗試劑及單株抗體藥物研發之重要工具。另與 外部機構合作開發檢驗試劑、藥物及檢測系統儀器,顯示自有抗體庫帶來之實際效益。
B.行銷通路網
本公司全球銷售版圖包含全球性或區域性之經銷合約,藉由經銷商之行銷通路銷售至全球各學術機 構、研究中心或藥物開發公司,同時完善的網路銷售平台,能夠更快速且方便的找尋所需產品,提 供客戶完整的產品資訊,提高下單意願。
C.精準醫療的發酵效應
2015 年美國總統歐巴馬在國情咨文中特別提出"精準醫學計畫",希望精準醫學可以引領一個醫學 新時代。對於精準醫療計畫中揭示四個主要標題:精準、準時、共用以及個性化,通過該專案希望 可以在未來對病患做到在合適的時間給予合適的病人合適的治療,並鼓勵公共事業及私營單位進行 資訊共用。隨之中國精準醫療計畫跟隨美國,於 2015 年 3 月舉辦精準醫學戰略專家會議,並確定 精準醫療計畫將於 2016 年啟動。國家預計 2030 年前投入 600 億元人民幣。
D.政府扶植生技產業
承接 2015 年底結束的「生技產業起飛行動方案」,「臺灣生物經濟產業發展方案」成為我國未來 九年生技產業的發展方向,以現有生物科技為基礎,導入健康照護、醫材、製藥及農業生技等領域, 期望藉由生物經濟的發展帶動台灣多元化領域及產業的茁壯,也寄望新政府對台灣生技產業更多支 持與扶植。
E.持續開發儀器系統產品
試劑產品的生產主力將著重在搭配儀器系統的應用,結合試劑 (如:抗體、螢光原位雜交分析法 (FISH) 探針產品及試劑套組) 及耗材應用,全力建構循環 CytoQuest、CytoBot 及 CytoAmp 儀器系 統產品。並將積極累積實機臨床實驗,開發更多的疾病應用檢測試劑組。
糖尿病快速檢測組
A. 潛在市場大
依據 WHO 世界衛生組織指出全世界各地區糖尿病患者人數都在不斷增加,全球糖尿病患者人數已 超過 4 億人,較 1980 年多出 4 倍,情況令人關注,其中,可能有 50%的人口未被確診,屬於潛在 患者。各國政府亦開始重視並加強糖尿病的預防和治療,提升國家能力,幫助糖尿病患者獲得針對 其身體狀況的必要治療和護理。
B. 產品使用方便
本產品提供忙碌現代人方便取得及快速檢測的實用性,可單次購買使用,鼓勵未確診的潛在糖尿病 患者,做為個人自主健康管理工具,無需一次即需花費較高金額購買讀值機及多組試片。
(2)不利因素及因應措施
抗體試劑類
A.新技術取代抗體的運用
目前抗體係為研究蛋白質最有效的工具,惟目前尚無一套生產抗體的標準方法,且抗體本身會因製 程的不同,造成產出之品質大不相同,並間接影響抗體之可信度,未來可能有其他工具來取代抗體。 因應措施
本公司以增加抗體功能及可用性,提高產品之附加價值,選擇與臨床試驗及體外診斷相關之生物試 劑,生產 GMP 等級產品,提供亞諾法內部或外部客戶做臨床測試或診斷醫療器材使用,創造以往 僅銷售於一般研究用途以外的商機。
B.抗體市場日趨競爭
抗體品牌眾多,品質良莠不齊,客戶研究經費有限等情形下,使抗體市場競爭日趨價格戰,尤以大 陸品牌價格低廉但品質不佳,擾亂抗體之市場定價,影響抗體銷售利潤。
因應措施
藥廠或生技公司因研發需求,常需一次購買多樣產品,本公司抗體種類選擇多元,且擁有特色抗體 產品,可提供客戶一站式購足所需產品。本公司除了保持優質產品品質,亦將對特定抗體增加應用 測試,以提高附加價值及產品市場區隔化,以因應抗體市場之價格戰。
糖尿病快速檢測組
A.糖尿病衛教觀念待提升
全球約有 4 億糖尿病人口,其中可能有 50%的人口未被確診,屬於潛在患者,因此體外診斷產品需 求大,但受到給付議題影響,未來將以價值導向為購買的主要考量點,且一般人對於非立即致命的 糖尿病較易忽略不重視,事實上,糖尿病已列為全球前十大死因多年,對糖尿病預防、檢測及其併 發症的認知,仍有賴公眾教育的宣導。
因應措施
本公司糖尿病糖化血色素快速檢測組若能控制成本,加上糖尿病衛教觀念宣導得宜,讓民眾重視糖 尿病預防與定期檢測,對推廣糖尿病快速檢測盒將有顯著幫助。
B.半定量產品的推廣阻力
相較於市面其他檢測糖化血色素的可讀值定量儀器或試片,本產品屬於無讀值半定量產品,僅能提 供檢測者以 WHO 世界衛生組織公告的 6.5 標準讀值判斷是否已為糖尿病患者或是否有良好控制糖 尿病病症,對於定期接受醫院定量檢測的病患,吸引力較低。
因應措施
本公司開發此半定量產品即為與市面已有的定量檢測儀器或產品做產品區隔,主要看重忙碌的現代 人不願花費冗長的醫院訧診時間,而可以快速取得的檢測方式,若檢測顯示為高機率糖尿病患者時, 再到醫院訧診,故將以未確診潛在患者為主力推廣族群,提供藥局、網路通路,方便購買。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1.單株抗體之用途及生產:
單株抗體用途:
| 產品別 | 用途(功能) |
|---|---|
| 醫學檢驗試劑、農業檢驗 | |
| 單株抗體 | 工業純化、醫學治療 |
| 研究單位研發 |
單株抗體製造流程圖:

2.多株抗體之用途及生產:
| 產品別 | 用途(功能) |
|---|---|
| 醫學檢驗試劑(雙向免疫擴散)、農業檢驗 | |
| 多株抗體 | 工業純化、醫學治療 |
| 研究單位研發 |
多株抗體製造流程圖 :

3.蛋白質之用途及生產:
| 產品別 | 用途(功能) |
|---|---|
| 醫學檢驗試劑、農業檢驗 | |
| 蛋白質 | 醫學治療、蛋白質工程 |
| 研究單位研發 |
蛋白質表現系統流程圖: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 主要原料 | 主要供應商 | 供應狀況 |
|---|---|---|
| 蛋白質原料 | CellFree Sciences, Co. LTD. | 穩定、良好 |
| 細胞培養用試劑 | 萊富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進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友和貿 易股份有限公司 |
穩定、良好 |
| 萃取質體試劑 | 凱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穩定、良好 |
| 定量用試劑 | 友和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正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穩定、良好 |
| 純化試劑 | 友和貿易股份有限公司、進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穩定、良好 |
| 免疫佐劑 | 友和貿易股份有限公司、進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穩定、良好 |
| 溫控機構組件 | 和德科儀企業有限公司、Hamilton Company | 穩定、良好 |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 動原因
1.最近二年度主要供應商資料:
最近二年度及 106 年截至第一季,並無任一年度中曾占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
2.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 104 年度 | 105 年度 | 106 年度截至 3 月 31 日止(註 2) | ||||||||||
|---|---|---|---|---|---|---|---|---|---|---|---|---|
| 項 目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
與 發 行 人 之 關 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
與 發 行 人 之 關 係 |
名稱 | 金額 | 占當年度 截至前一 季銷貨淨 額比率(%) |
與發行 人之關 係 |
| 1 Abcam plc |
63,000 | 13.96% | - | Abcam plc |
70,813 16.10% | - | Abcam plc |
17,159 | 14.34% | - | ||
| 2 其他 | 388,367 | 86.04% | - | 其他 | 369,013 83.90% | - | 杭州華得 森 |
15,249 | 12.74% | 本集團 關 聯 企 業 |
||
| 3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87,249 | 72.92% | - |
| 銷 貨 淨 |
額 451,367 100.00% | - | 銷 貨 淨 額 |
439,826 100.00% | - | 銷貨淨額 119,657 | 100.00% | - |
註 1:列明最近二年度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客戶 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 2:截至年報刊印日前,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 之財務資料,應並予揭露。
增減變動原因:
杭州華得森生物有限公司為本集團循環腫瘤細胞富集捕捉儀器及試劑之銷售業務於中國地區之專屬策略合 作對象,而該項業務於 106 年起逐步進入快速成長階段,相較 105 年銷售比重有所明顯提升。
| (五)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 | 單位:mg;ml;新台幣千元 |
|---|---|
| -------------- | ---------------- |
| 年 度 |
104 年度 | 105 年度 | ||||
|---|---|---|---|---|---|---|
| 生產量值 主要產品 |
產能 | 產量 | 產值 | 產能 | 產量 | 產值 |
| 單株抗體(單位:mg) | 2,036 mg | 1,988 mg | 3,820 | 2,380 mg | 2,319 mg | 4,786 |
| 多株抗體-未純化(單位:ml) | 521 ml | 517 ml | 352 | 1,245 mL | 1,238 mL | 851 |
| 多株抗體-已純化(單位:mg) | 335 mg | 329 mg | 825 | 237 mg | 233 mg | 598 |
| 蛋白質(單位:mg) | 203 mg | 201 mg | 13,578 | 172 mg | 168 mg | 11,954 |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單位:mg;ml 新台幣千元
| 年 度 |
104 年度 | 105 年度 | ||||||||
|---|---|---|---|---|---|---|---|---|---|---|
| 銷售量值 | 內銷 | 外銷 | 內銷 | 外銷 | ||||||
| 主要商品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
| 單株抗體(單位:mg) | 19.65 | 1,550 2,509.84 | 135,266 | 23.21 | 1,678 2,598.15 140,413 | |||||
| 多株抗體-未純化(單位:ml) | 2.55 | 291 | 102.58 | 8,887 | 1.60 | 202 | 68.70 | 6,623 | ||
| 多株抗體-已純化(單位:mg) | 33.35 | 616 | 525.16 | 45,535 | 25.80 | 632 | 487.70 | 43,238 | ||
| 蛋白質(單位:mg) | 1.98 | 1,176 | 126.36 | 68,363 | 1.01 | 903 | 107.84 | 65,566 | ||
| 配對抗體(單位:Set) | 533 | 2,741 | 7,298 | 87,268 | 176 | 2,301 | 8,630 | 79,808 | ||
| 其他 | 註 | 13,698 | 註 | 85,976 | 註 | 9,964 | 註 | 88,498 | ||
| 合計 | - | 20,072 | - | 431,295 | - | 15,680 | - 424,146 |
註:其他因產品種類繁雜,故無法以同一單位計算數量。
|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歷分布比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 | 度 | 104 年度 | 105 年度 | 106 年度截至 4 月 30 日 |
|---|---|---|---|---|
| 員 | 製造人員 | 84 | 82 | 80 |
| 工 | 管銷人員 | 51 | 48 | 48 |
| 人 | 研發人員 | 15 | 17 | 17 |
| 數 | 合 計 |
150 | 147 | 145 |
| 平 均 年 歲 |
36 | 37 | 37 | |
|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 6.5 | 5.6 | 5.6 | |
| 學 | 博 士 |
7.19 % | 8.85% | 8.97% |
| 歷 | 碩 士 |
29.41 % | 28.57% | 28.28% |
| 分 布 |
大 專 |
63.40 % | 59.86% | 60.69% |
| 比 | 高 中 |
- | 2.72% | 2.06% |
| 率 | 高中以下 | - | - | - |
四、環保支出資訊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包括賠償)、處分之總額,其未來因應對策(包括改善 措施)及可能之支出:無此情形。
五、勞資關係
(一)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 情形
1.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1)福利措施及實施狀況
本公司勞資雙方皆有相輔相成、同步成長之共識,本公司已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並依規定提撥福利 金及辦理相關福利事宜。本公司之主要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聚餐補助、年節禮金(券)、春酒摸彩、婚喪 喜慶補助、團體保險、健康檢查、特約商店優惠等。
(2)進修、訓練及實施狀況
本公司為提升員工素質,加強員工之工作效率與品質,於員工新進時即實施職務內容之引導與訓練, 員工任職期間亦不定期依員工職務需求進行專業教育訓練(包含內部訓練與外部訓練),並將員工實際所 接受之教育訓練登錄管理,以期達到培訓專業人才及有效運用人才。
(3)退休制度及實施狀況
基於保障同仁權益、照顧同仁退休生活、促進勞資關係,本公司成立『勞工退休金監督委員會』,按 月提撥退休準備金至中央信託局,專款專用。此外,自 94 年 7 月起,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為同仁按 月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內,以期更能增進同仁退休生活保障。
(4)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本公司制定內部控制制度-薪工循環及人事相關辦法,作為公司與員工之共同規範,並定期召開勞資會 議以增進勞資雙方意見交流,因此勞資關係和諧,無勞資糾紛之情事發生。員工擁有暢通的申訴及溝 通管道,員工意見可被充分考量,員工權益亦被合理的保障。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 措施:本公司勞資雙方關係和諧,未發生勞資糾紛之情形。
106 年 4 月 30 日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迄日期 | 主要內容 |
|---|---|---|---|
| 合作開發合約 | Tanaka Kikinzoku Kogyo K.K. |
102.5.31~103.5.30 到期自動續約 |
抗體應用相關業務總合約 |
| 合作開發合約 | Tanaka Kikinzoku International K.K. |
102.11.25~106.12.31 | A1c 產品供應總合約 |
| 合作開發合約 | Hangzhou Watson Biotech Inc. |
103.11.14~106.11.13 | 製造及供應合約 |
| 合作開發合約 | 亞洲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12.5~107.6.30 | 委託加工合約 | |
| 合作開發合約 | Netech Inc./Fujikura Kasei Co. Ltd. |
104.2.13~產品獲證後 10 年 |
合作開發產品與商品化合約 |
| 合作開發合約 | 東莞市生物技術產業發展有 限公司 |
104.5.21~產品代理期 限屆滿日 |
莞榕計畫合作合同,授予產品代理權 |
| 合作開發合約 | 日本國立滋賀醫科大學及 日本國立癌症中心 |
106.1.16~ 107.3.31 | 共同研究合約 |
| 專利授權合約 | The University of Texas M.D. Anderson Cancer Center |
105.3.31~專利到期或 30 年,取其晚者 |
實驗用以及體外檢驗試劑用抗體開發與商品 化之專屬專利授權 |
| 授權合約 | BioView Ltd. | 106.1.1~107.12.31 | 顯微鏡套裝系統授權販售 |
| 經銷商合約 | Funakoshi Co., Ltd. | 96.5.1~97.4.30 到期自動續約 |
日本地區經銷商 |
| 經銷商合約 | Abcam plc | 96.10.4~97.10.3 到期自動續約 |
全球性經銷商 |
| 經銷商合約 | Sigma-Aldrich International GmbH |
97.6.1~99.5.31 到期自動續約 |
全球性經銷商 |
| 經銷商合約 | 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 99.3.15~100.3.14 到期自動續約 |
美國地區經銷商 99.8.1 起增加印度地區經銷權 |
| 經銷商合約 | VWR International, LLC | 103.4.25~106.4.24 | 美國及加拿大地區經銷商 |
| 經銷商合約 | Hangzhou Watson Biotech Inc. |
104.3.1~107.2.28 | CytoQuest CR 產品經銷和合作協議 |
| 經銷商合約 | Beijing GenoStar Biotech Co. Ltd |
105.1.25~108.1.24 | CytoQuest CR 產品經銷協議 |
| 經銷商合約 | i-DNA Genetics 以及 i-DNA Biotechnology |
105.12.14~106.12.13 到期自動續約 |
A1c 產品於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經銷 |
| 工程承攬合約 | 宇禾開發有限公司 | 105.7.26~工程完工且 保固期滿 |
桃園廠房新建工程統包承攬 |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一)合併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資料 1.合併簡明資產負債表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 -- | -- | ---------- | -- | -- | -- | -- |
| 項 | 年 | 度 | 102 年 | 103 年 | 104 年 | 105 年 | 當 年 度 截 至 106 年 3 月 31 日 |
||
|---|---|---|---|---|---|---|---|---|---|
| 目 | |||||||||
| 流 | 動 | 資 | 產 | 1,177,500 | 961,745 | 886,313 | 890,002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4,043 | 173,261 | 225,865 | 240,916 | |||||
| 無 | 形 | 資 | 產 | 31,051 | 33,750 | 35,433 | 32,590 | ||
| 其 | 他 | 資 | 產 | 55,283 | 80,223 | 100,665 | 104,110 | ||
| 資 | 產 | 總 | 額 | 1,307,877 | 1,248,979 | 1,248,276 | 1,267,618 | ||
| 流 | 動 | 負 分 | 配 | 前 | 78,148 | 82,138 | 71,022 | 81,471 | |
| 分 | 配 | 後 | 137,695 | 121,145 | 註 2 | 註 2 | |||
| 非 | 流 | 動 | 負 | 債 | 5 | 214 | 1,037 | 1,057 | |
| 負 | 債 | 總 分 | 配 | 前 | 78,153 | 82,352 | 72,059 | 82,528 | |
| 分 | 配 | 後 | (不適用) | 137,700 | 121,359 | 註 2 | 註 2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1,229,724 | 1,166,627 | 1,176,217 | 1,185,090 | |||||
| 股 | 本 | 595,469 | 580,469 | 587,899 | 587,899 | ||||
| 資 | 本 | 公 | 積 | 515,372 | 502,389 | 474,527 | 474,527 | ||
| 盈 分 | 配 | 前 | 118,358 | 82,813 | 117,528 | 129,385 | |||
| 保 | 留 | 分 | 配 | 後 | 58,811 | 64,238 | 註 2 | 註 2 | |
| 其 | 他 | 權 | 益 | 525 | 956 | (3,737) | (6,721) | ||
| 非 | 控 | 制 | 權 | 益 | 0 | 0 | 0 | 0 | |
| 權 | 益 | 總 分 | 配 | 前 | 1,229,724 | 1,166,627 | 1,176,217 | 1,185,090 | |
| 分 | 配 | 後 | 1,170,177 | 1,127,620 | 註 2 | 註 2 |
註 1: 本公司民國 103~105 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106 年第 1 季財務資料經會計師核閱。 註 2: 尚未分配。
2. 合併簡明綜合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年 度 項 目 |
102 年 | 103 年 | 104 年 | 105 年 | 當 年 度 截 至 106 年 3 月 31 日 |
|---|---|---|---|---|---|
| 營 業 收 入 |
438,112 | 451,367 | 439,826 | 119,657 | |
| 營 業 毛 利 |
223,752 | 213,705 | 206,656 | 59,106 | |
| 營 業 損 益 |
62,476 | 51,074 | 48,520 | 18,330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4,920 | 4,373 | 8,509 | (4,580) | |
| 稅 前 淨 利 |
77,396 | 55,447 | 57,029 | 13,750 | |
|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淨 利 |
65,643 | 44,911 | 53,539 | 11,857 | |
| 本 期 淨 利 ( 損 ) |
65,643 | 44,911 | 53,539 | 11,857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稅 後 淨 額 ) |
(不適用) | (174) | (52) | (4,942) | (2,984)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65,469 | 44,859 | 48,597 | 8,873 | |
| 淨 利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
65,643 | 44,911 | 53,539 | 11,857 | |
|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0 | 0 | 0 | 0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 公 司 業 主 |
65,469 | 44,859 | 48,597 | 8,873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 控 制 權 益 |
0 | 0 | 0 | 0 | |
| 每 股 盈 餘 |
1.1 | 0.76 | 0.91 | 0.20 |
註: 本公司 103~105 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106 年第 1 季財務資料經會計師核閱。
(二)個體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資料
1.個體簡明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年 | 度 | ||||||||||
|---|---|---|---|---|---|---|---|---|---|---|---|
| 項 | 目 | 101 年 | 102 年 | 103 年 | 104 年 | 105 年 | |||||
| 流 | 動 | 資 | 產 | 1,146,038 | 1,144,958 | 1,177,500 | 942,915 | 847,197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6,851 | 50,429 | 44,043 | 173,261 | 208,975 | ||||||
| 無 | 形 | 資 | 產 | 39,878 | 38,144 | 31,051 | 33,750 | 35,433 | |||
| 其 | 他 | 資 | 產 | 59,220 | 51,647 | 55,283 | 96,297 | 153,466 | |||
| 資 | 產 | 總 | 額 | 1,291,987 | 1,285,178 | 1,307,877 | 1,246,223 | 1,245,071 | |||
| 流 | 動 | 負 | 債 分 | 配 | 前 | 64,187 | 55,421 | 78,148 | 79,382 | 67,817 | |
| 分 | 配 | 後 | 135,643 | 120,923 | 137,695 | 118,389 | 註 2 | ||||
| 非 | 流 | 動 | 負 | 債 | 4 | 0 | 5 | 214 | 1,037 | ||
| 負 | 債 | 總 | 額 分 | 配 | 前 | 64,191 | 55,421 | 78,153 | 79,596 | 68,854 | |
| 分 | 配 | 後 | 135,647 | 120,923 | 137,700 | 118,603 | 註 2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 | - | - | - | ||||||
| 股 | 本 | 595,469 | 595,469 | 595,469 | 580,469 | 587,899 | |||||
| 資 | 本 | 公 | 積 | 515,372 | 515,372 | 515,372 | 502,389 | 474,527 | |||
| 餘 分 | 配 | 前 | 116,430 | 118,391 | 118,358 | 82,813 | 117,528 | ||||
| 保 | 留 | 盈 | 分 | 配 | 後 | 44,974 | 52,889 | 58,811 | 64,238 | 註 2 | |
| 其 | 他 | 權 | 益 | 525 | 525 | 525 | 956 | (3,737) | |||
| 非 | 控 | 制 | 權 | 益 | - | - | - | - | - | ||
| 權 | 益 | 總 | 額 分 | 配 | 前 | 1,227,796 | 1,229,757 | 1,229,724 | 1,166,627 | 1,176,217 | |
| 分 | 配 | 後 | 1,156,340 | 1,164,255 | 1,170,177 | 1,127,620 | 註 2 |
註 1: 本公司 101~105 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 2: 尚未分配。
2. 個體簡明綜合損益表
| 單位:新台幣千元(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
|---|---|---|---|---|---|---|
| 項 目 |
年 度 |
101 年 | 102 年 | 103 年 | 104 年 | 105 年 |
| 營 業 |
收 入 |
463,774 | 463,699 | 438,112 | 451,367 | 441,494 |
| 營 業 |
毛 利 |
254,857 | 236,188 | 223,752 | 213,705 | 206,656 |
| 營 業 |
損 益 |
94,330 | 79,267 | 62,476 | 53,880 | 53,601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3,203 | 9,228 | 14,920 | 1,567 | 2,455 | |
| 稅 前 |
淨 利 |
97,533 | 88,495 | 77,396 | 55,447 | 56,056 |
| 繼 續 營 本 期 |
業 單 位 淨 利 |
79,251 | 72,896 | 65,643 | 44,911 | 53,539 |
| 本 期 淨 |
利 ( 損 ) |
79,251 | 72,896 | 65,643 | 44,911 | 53,539 |
| ( 稅 後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淨 額 ) |
579 | 521 | (174) | (52) | (4,942)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79,830 | 73,417 | 65,469 | 44,859 | 48,597 | |
| 淨 利 母 公 |
歸 屬 於 司 業 主 |
79,251 | 72,896 | 65,643 | 44,911 | 53,539 |
|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0 | 0 | 0 | 0 | 0 | |
| 司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 業 主 |
79,830 | 73,417 | 65,469 | 44,859 | 48,597 |
| 制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 權 益 |
0 | 0 | 0 | 0 | 0 |
| 每 股 |
盈 餘 |
1.33 | 1.22 | 1.1 | 0.76 | 0.91 |
註: 本公司 101~105 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三)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資料-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1.簡明資產負債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 年度 |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 | |||
| 項目 | 101 年 | |||
| 流 | 動 | 資 | 產 | 1,193,243 |
| 基 | 金 | 及 投 |
資 | - |
| 固 | 定 | 資 | 產 | 50,316 |
| 無 | 形 | 資 | 產 | 39,878 |
| 其 | 他 | 資 | 產 | 8,622 |
| 資 | 產 | 總 | 額 | 1,292,059 |
| 流動負債 | 分配前 | 63,122 | ||
| 分配後 | 134,578 | |||
| 長 | 期 | 負 | 債 | 0 |
| 其 | 他 | 負 | 債 | 0 |
| 負債總額 | 分配前 | 63,122 | ||
| 分配後 | 134,578 | |||
| 股 | 本 | 595,469 | ||
| 資 | 本 | 公 | 積 | 515,372 |
| 保留盈餘 | 分配前 | 117,797 | ||
| 分配後 | 46,341 | |||
|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 - | |||
| 累積換算調整數 | 299 | |||
|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 - | |||
| 股 東 |
權 | 益 分配前 |
1,228,937 | |
| 總 | 額 分配後 |
1,157,481 |
註:本公司 101 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2.簡明損益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單位:新台幣千元(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
|---|---|
| 年 度 |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 |
| 項 目 |
101 年 |
| 營業收入 | 463,774 |
| 營業毛利 | 254,226 |
| 營業損益 | 91,423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6,651 |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 (3,448)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 | 94,626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後損益 | 76,838 |
| 停業部門損益 | - |
| 非常損益 | - |
| 會計原則變動之累積影響數 | - |
| 本期損益 | 76,838 |
| 每股盈餘 | 1.59 |
註:本公司 101 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四)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 年度 | 簽證會計師姓名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查核意見 |
|---|---|---|---|
| 101 年度 | 潘慧玲、曾惠瑾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修正式無保留 |
| 102 年度 | 鄧聖偉、曾惠瑾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無保留 |
| 103 年度 | 鄧聖偉、曾惠瑾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無保留 |
| 104 年度 | 鄧聖偉、曾惠瑾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無保留 |
| 105 年度 | 鄧聖偉、曾惠瑾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無保留 |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一) 合併報表財務分析
| 年度 | 當年度 | ||||||
|---|---|---|---|---|---|---|---|
| 分析項目 | 101年 | 102年 | 103年 | 104年 | 105年 | 截至 | |
| 106年3月31日 | |||||||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5.98 | 6.59 | 5.77 | 6.51 | |||
| 財務結構(%)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 | 521.22 | |||||
| 房及設備比率 | 2,792.11 | 673.46 | 492.35 | ||||
| 流動比率 | 1,506.76 | 1,170.89 | 1,247.94 | 1,092.42 | |||
| 償債能力(%) | 速動比率 | 718.65 | 440.79 | 422.10 | 369.30 | ||
| 利息保障倍數 | - | - | - | - | |||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7.32 | 7.46 | 6.69 | 6.60 (註 2) | |||
| 平均收現日數 | 50 | 49 | 55 | 55(註 2) | |||
| 存貨週轉率(次) | 0.25 | 0.26 | 0.24 | 0.24(註 2) | |||
| 經營能力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不 | 13.44 | 12.01 | 12.97 | 14.33(註 2) | |
| 平均銷貨日數 | 1,460 | 1,404 | 1,521 | 1,521(註 2)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 | 不 | 2.20 | 2.05(註 2) | ||||
| 轉率(次) | 適 | 適 | 9.27 | 4.15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用 | 用 | 0.34 | 0.35 | 0.35 | 0.38(註 2) | |
| 資產報酬率(%) | 5.06 | 3.51 | 4.29 | 3.77(註 2) | |||
| 權益報酬率(%) | 5.34 | 3.75 | 4.57 | 4.02(註 2) |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 | 9.70 | ||||||
| 獲利能力 | 比率(%) | 13.00 | 9.55 | 9.36(註 2) | |||
| 純益率(%) | 14.98 | 9.95 | 12.17 | 9.91(註 2) | |||
| 每股盈餘(元) | 1.1 | 0.77 | 0.91 | 0.20 | |||
| 現金流量比率(%) | 120.51 | 89.40 | 101.29 | 52.48(註 2) | |||
| 現金流量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55.09 | 47.43 | 45.02 | 48.49(註 2)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2.08 | 1.07 | 2.51 | 3.25(註 2) | |||
| 營運槓桿度 | 3.71 | 4.22 | 4.30 | 3.16 | |||
| 槓桿度 | 財務槓桿度 | 1.00 | 1.00 | 1.00 | 1.00 |
註 1:本公司 103~105 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106 年第 1 季財務資料經會計師核閱。
註 2:已換算全年度。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增減變動達 20%以上者):
-
- 長期資金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減少:因興建中壢廠房,致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週轉率下降。
-
- 權益報酬率及純益率增加:因本期稅後淨利較前期增加,致權益報酬率及純益率增加。
-
- 現金再投資比率增加:因 105 年配發之現金股利較前年度少,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扣除現金股利後之現金餘 額增加,致現金再投資比率增加。
財務分析計算公式:
1.財務結構
-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 (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2.償債能力
-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 3.經營能力
-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 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應付 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4.獲利能力
-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 (2)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每股盈餘=(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5.現金流量
-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股 利)。
-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長期投資+其他非流 動資產+營運資金)。
6.槓桿度:
-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
-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二) 個體報表財務分析
| 年度 | ||||||
|---|---|---|---|---|---|---|
| 分析項目 | 101年 | 102年 | 103年 | 104年 | 105年 | |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4.97 | 4.31 | 5.98 | 6.39 | 5.53 | |
| 財務結構(%)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 | 2,620.65 | 2,438.59 | 2,792.11 | 673.46 | 563.35 |
| 房及設備比率 | ||||||
| 流動比率 | 1,785.47 | 2,065.93 | 1,506.76 | 1,187.82 | 1,249.24 | |
| 償債能力(%) | 速動比率 | 881.22 | 998.5 | 718.65 | 432.59 | 388.20 |
| 利息保障倍數 | - | - | - | - | - | |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6.38 | 6.66 | 7.32 | 7.46 | 6.63 | |
| 平均收現日數 | 57 | 55 | 50 | 49 | 55 | |
| 存貨週轉率(次) | 0.29 | 0.29 | 0.25 | 0.26 | 0.24 | |
| 經營能力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15.03 | 16.21 | 13.44 | 12.01 | 13.15 |
| 平均銷貨日數 | 1,240 | 1,260 | 1,460 | 1,404 | 1,521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 | 9.53 | 9.27 | 4.15 | 2.31 | ||
| 轉率(次) | 9.53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35 | 0.36 | 0.34 | 0.35 | 0.35 | |
| 資產報酬率(%) | 6.03 | 5.66 | 5.06 | 3.52 | 4.30 | |
| 權益報酬率(%) | 6.35 | 5.93 | 5.34 | 3.75 | 4.57 | |
| 獲利能力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 | 9.53 | ||||
| 比率(%) | 16.38 | 14.86 | 13.00 | 9.55 | ||
| 純益率(%) | 17.09 | 15.72 | 14.98 | 9.95 | 12.13 | |
| 每股盈餘(元) | 1.33 | 1.22 | 1.1 | 0.76 | 0.91 | |
| 現金流量比率(%) | 118.44 | 198.08 | 120.51 | 91.89 | 101.71 | |
| 現金流量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40.10 | 55.12 | 55.09 | 47.50 | 45.15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3.19 | 2.8 | 2.08 | 1.03 | 2.34 | |
| 槓桿度 | 營運槓桿度 | 2.90 | 3.15 | 3.71 | 4.02 | 3.93 |
| 財務槓桿度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註:本公司 101~105 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增減變動達 20%以上者):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減少:因興建中壢廠房,致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下降。
-
- 資產報酬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純益率增加:因本期稅後淨利較前期增加,致資產報酬率、股東權益報酬率 及純益率增加。
-
- 現金再投資比率增加:因 105 年配發之現金股利較前年度少,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扣除現金股利後之現金餘 額增加,致現金再投資比率增加。
財務分析計算公式:
1.財務結構
-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 (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2.償債能力
-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 3.經營能力
-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 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應付 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 (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4.獲利能力
-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 (2)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每股盈餘=(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5.現金流量
-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股 利)。
-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長期投資+其他非流 動資產+營運資金)。
6.槓桿度: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 年度 | 年度財務資料(註1) | |
|---|---|---|
| 分析項目 | 101 年 | |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4.89 | |
| 財務結構(%) |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 2,442.44 |
| 流動比率 | 1,890.38 | |
| 償債能力(%) | 速動比率 | 970.87 |
| 利息保障倍數 | - | |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6.38 | |
| 平均收現日數 | 57 | |
| 存貨週轉率(次) | 0.30 | |
| 經營能力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15.07 |
| 平均銷貨日數 | 1,237 | |
|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 9.21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35 | |
| 資產報酬率(%) | 5.85 |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6.16 | |
| 占實收資 營業利益 |
15.35 | |
| 獲利能力 | 本比率(%) 稅前純益 |
15.89 |
| 純益率(%) | 16.57 | |
| 每股盈餘(元) | 1.59 | |
| 現金流量比率(%) | 120.44 | |
| 現金流量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43.52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0.33 | |
| 槓桿度 | 營運槓桿度 | 2.96 |
| 財務槓桿度 | 1.00 |
(三) 財務分析-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註 1:本公司 101 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財務分析計算公式:
1.財務結構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股東權益淨額+長期負債)/固定資產淨額。
2.償債能力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3.經營能力
-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 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應付 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 (6)固定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固定資產淨額。
-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資產總額。
- 4.獲利能力
-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 (2)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每股盈餘=(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5.現金流量
-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股 利)。
-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固定資產毛額+長期投資+其他資產+營運資 金)。
- 6.槓桿度
-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
-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審查報告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 105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告及盈餘分配議案等,其中財務報告業經資 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鄧聖偉、曾惠瑾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 財務報告及盈餘分配議案業經本監察人等審查,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及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鑒核。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楊式銘 監察人 朱兆營 監察人 劉世林
中 華 民 國 1 0 6 年 3 月 30 日
四、最近年度合併財務報告:請參閱第 75 頁。 五、最近年度個體財務報告:請參閱第 135 頁。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此情形。
一、財務狀況分析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年度 | 差異 | |||
|---|---|---|---|---|
| 項目 | 104年度 | 105年度 | 金額 | % |
| 流動資產 | 961,745 | 886,313 | (75,432) | (8%) |
| 不動產、廠房 | 173,261 | 225,865 | 52,604 | 30% |
| 及設備 | ||||
| 無形資產 | 33,750 | 35,433 | 1,683 | 5% |
| 其他資產 | 80,223 | 100,665 | 20,442 | 25% |
| 資產總額 | 1,248,979 | 1,248,276 | (703) | (0%) |
| 流動負債 | 82,138 | 71,022 | (11,116) | (14%) |
| 長期負債 | - | - | - | - |
| 其他負債 | 214 | 1,037 | 823 | 385% |
| 負債總額 | 82,352 | 72,059 | (10,293) | (12%) |
| 股本 | 580,469 | 587,899 | 7,430 | 1% |
| 資本公積 | 502,389 | 474,527 | (27,862) | (6%) |
| 保留盈餘 | 82,813 | 117,528 | 34,715 | 42% |
| 累積換算調整數 | 956 | (3,737) | (4,693) | (491%) |
| 股東權益總額 | 1,116,627 | 1,176,217 | 59,590 | 5% |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增減變動達 20%者):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增加:主係因興建中壢廠房所致。
-
其他資產增加:主係因採權益法之投資金額增加所致。
-
其他負債增加:主係因認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收益致本期新增遞延所得稅負債。
-
保留盈餘增加:主係 105 年度法定盈餘公積與稅後淨利均較前期增加及 104 年度註銷庫藏股沖減 保留盈餘所致。
-
累積換算調整數減少:主係海外子公司匯率變動致累積換算調整數減少所致。
二、財務績效分析
(一)財務績效比較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104年度 | 105年度 | 增減金額 | 變動比例(%) |
|---|---|---|---|---|
| 營業收入 | 453,838 | 446,541 | (7,297) | (2%) |
|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 (2,471) | (6,715) | (4,244) | 172% |
| 營業收入淨額 | 451,367 | 439,826 | (11,541) | (3%) |
| 營業成本 | (237,662) | (233,170) | 4,492 | (2%) |
| 營業毛利 | 213,705 | 206,656 | (7,049) | (3%) |
| 營業費用 | (162,631) | (158,136) | 4,495 | (3%) |
| 營業淨利 | 51,074 | 48,520 | (2,554) | (5%)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6,406 | 11,665 | 2,293 | 36% |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 (2,033) | (3,156) | 1,843 | (91%) |
| 稅前淨利 | 55,447 | 57,029 | 1,582 | 3% |
| 減:所得稅(費用)利益 | (10,536) | (3,490) | 7,046 | (67%) |
| 稅後淨利 | 44,911 | 53,539 | 8,628 | 19% |
增減變動比例分析(增減變動未達 20%者免分析):
-
銷貨退回及折讓增加:主係市場推廣初期,代理商預計銷貨與實際狀況產生落差之退貨所致。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增加:主係大陸子公司營業外補助款收入增加所致。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減少:主係104年度金融資產評價損失及未實現匯率評價損失增加所致。
-
所得稅(費用) 減少:主係於105年度調整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二)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影響及因應計畫
請參閱本年報「伍、營運概況」之「二、市場及產銷概況」內容說明。
三、現金流量分析
(一)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
| 項 | 目 | 年 | 度 | 104 年度 | 105 年度 | 增 減 |
比 | 例 | ( | % | ) | ||
|---|---|---|---|---|---|---|---|---|---|---|---|---|---|
| 現 | 金 | 流 | 量 | 比 | 率 | 89.40 % | 101.29% | 10% | |||||
| 現 | 金 流 |
量 | 允 | 當 比 |
率 | 47.43 % | 45.02% | (3%) | |||||
| 現 | 金 | 再 投 |
資 | 比 | 率 | 1.07 % | 2.51% | 126% | |||||
| 1. 現金再投資比率增加:因 105 年配發之現金股利較前年度少,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扣除現金股利 | |||||||||||||
| 後之現金餘額增加,致現金再投資比率增加。 |
(二)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劃:不適用。
(三)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預計全年來自 | 預計現金剩餘 |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 期初現金 餘額 A |
營業活動淨現 金流量 B |
預計全年現金 流出量 C (48,818) |
(不足)數額 A+B-C |
投資計畫 | 理財計畫 | ||
| 162,647 | 106,609 | 220,438 | - | - |
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1.營業活動:主係預計 106 年度營 運 規 模 持 續 成 長,淨 利 增 加,以 致 營 運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增 加。 2.投資活動:主係預計 106 年度因應營運需求,將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增加無形資產。 3.融資活動:主係預計 106 年度發放現金股利。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計劃項目 | 實際或預期之 | 實際或預期完工日期 | 所需資金總額 | 實際或預定資金運用情形 | |||
|---|---|---|---|---|---|---|---|
| 資金來源 | 104 年度 | 105 年度 | 106 年度預定 | ||||
| 中壢抗體試 劑廠自建工 程 |
營運資金 | 106 年 9 月 | (估計) 239,732 千元 |
137,911 千元 35,191 千元 | 66,630 千元 |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一)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
本公司轉投資政策由相關執行部門遵循內控制度-「投資循環」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等辦法辦理, 上述辦法或程序並經董事會或股東會討論通過。
(二)最近年度轉投資事業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單位:新台幣千元
| 說明 項目 |
獲利(虧損)金額 | 轉投資政策 | 虧損之主要原因 | 改善計畫 | 未來一年 投資計畫 |
|---|---|---|---|---|---|
| Abnova -GmbH | (149) | 海外行銷據點 | 未實質營運 | 105.12.31 為解散 基準日,已依法送 件辦理解散清算程 序中 |
無 |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3,228 | 投資業務 | - | 視營運狀況而定 | |
| Abnova (Cayman)Corporation 3,248 |
投資業務 | - | 視營運狀況而定 | ||
| 上元株式会社 | (406) | 醫學檢測服務 業務、醫療器械 等產品之行銷 及銷售 |
營運初期 | 已於 105 年辦理增 資,並積極籌劃檢 驗服務業務,以滿 足日本市場需求。 |
視營運狀況而定 |
| Abnova(HK)Limited | 3,841 | 投資業務 | - | 視營運狀況而定 |
| 說明 項目 |
獲利(虧損)金額 | 轉投資政策 | 虧損之主要原因 | 改善計畫 | 未來一年 投資計畫 |
|---|---|---|---|---|---|
|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
3,878 | 醫療器械產品 之研發、生產及 銷售 |
- | 視營運狀況而定 | |
| Wellconn Genomics (HK) Limited |
無 | 投資業務 | - | 視營運狀況而定 |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風險事項之分析評估
(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 利 率:本公司自有資金充裕,尚無銀行借款之需求,暫無受利率變動影響,且本公司長期以來與往來 銀行建立良好關係,俾利取得較低成本之資金。本公司未來將視各種資金來源之額度及成本綜 合考量,以籌措所需資金。
-
- 匯 率:A. 本公司外銷多以美元或歐元報價,為降低匯率波動對本公司之影響,本公司係以開設外幣帳 戶來進行外幣部位管理,並於適當時機出售外幣部位,且直接以銷售產生之外幣來償還採購 之外幣貨款,以較機動的方式達到自然避險的效果,以降低匯兌變化對公司損益的影響。
- B. 公司訂有「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範衍生性金融商品相關作業程序。另得視外幣部 位及匯率變動情形採取必要措施,以降低公司業務經營所產生之匯率風險。
- 3.通貨膨脹:本公司之損益並無因通貨膨脹而產生重大影響,且主要原料係向國內外等廠商採購,藉由分散 供應商降低通貨膨脹對本公司之影響。
(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 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政策,係依照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辦理,資金貸與對象為本公 司之子公司,資金貸與金額未超過「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限額,且考量本公司營運、財務及 未來發展性,尚能有效控制風險,金額未具重大性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尚無不利影響。本公司目前並無從事高 風險、高槓桿投資、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等事項。
(三)未來研發計劃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本公司已運用現有充足的抗體庫豐富資源,發展抗體試劑與系統整合項目應用,並積極布局檢驗試劑及系統 儀器之開發。本公司預計 106 年度的研發計畫請參閱第 41~42 頁-公司計劃開發之新產品(服務)之說明;本 公司預計 106 年度投入臨床實驗支出及專有技術授權之研發費用將較 105 年度增加,106 年度研發費用預估 數為 50,872 千元。
(四)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營運均遵照國內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隨時注意國內外政策發展趨勢及法規變動情形,蒐集相關資 訊提供經營階層決策參考,以調整本公司相關營運策略。截至目前為止,本公司並未受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 律變動而有影響公司財務業務之情形。
(五)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主要產品已廣為客戶接受,本公司亦積極提昇研發能力,並掌握產業動態及同業市場訊息,採行穩健 的財務管理策略,以保有市場競爭力。未來,本公司仍將持續注意相關科技改變情形,並評估其對公司營運 之影響,作相對應之調整,以強化本公司業務發展及財務狀況。
(六)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一向秉持誠信和專業的經營原則,重視企業形象,並未發生影響公司企業形象之情事。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尚無進行併購之計畫,故無此項可能產生之風險。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用以自建廠房供營運使用,興建完成後,將可增加空間使用效率及員工歸屬感,並降低租金成本。本公司自 有資金充裕,尚無銀行借款之需求,暫無財務風險產生的可能性。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進貨方面:本公司主要進貨分散在國內外廠商,與既有供應商建立良好之合作關係,且尚無發生進貨集中之 風險。
銷貨方面:本公司與既有之全球性及區域性經銷商均建立良好之合作關係,並積極增加透過公司網站直接銷 售之客群,尚無銷貨集中之風險。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目前無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董監事股權若大量移轉或更換,將可能造成董監持股不足或轉讓 超過二分之一需改選董監事之風險,對此,本公司董事會除加強董監事職能外,並不定期提醒董監事持股異 動對公司營運之影響。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無發生經營權改變之情事。
(十二)訴訟或非訟事項
公司及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定 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 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理情形:無。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無。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一、 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一) 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1.關係企業概況
(1)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105 年 12 月 31 日;單位:新台幣千元
| 企業名稱 | 設立日期 | 地 址 |
實收 | 主要營業或 |
|---|---|---|---|---|
| 資本額 | 生產項目 | |||
| Abnova -GmbH | 94.04.19 | 69126 Heidelberg,Boxbergring |
1,210 | 生物產品經銷事 |
| 107 c/o EMBL Technology |
宜 | |||
| Transfer GmbH | ||||
| Abnova Holding | 103.11.25 | Portcullis TrustNet Chambers, |
74,532 | 投資業務 |
| Corporation | P.O. Box 3444, Road Town, | |||
|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
| Abnova | 103.11.28 | The Grand Pavilion Commercial | 75,788 | 投資業務 |
| (Cayman)Corporation | Centre, Oleander Way, 802 West | |||
| Bay Road, P.O. Box 32052, | ||||
| Grand Cayman KY1-1208 |
||||
| Cayman Islands | ||||
| Abnova(HK)Limited | 104.01.06 | RM 2401, 24/F 101 KING'S RD | 53,858 | 投資業務 |
| FORTRESS HILL HONG KONG | ||||
| 上元株式会社 | 105.01.15 | 東京都渋谷区宇田川町 36-6 ワー | 17,638 | 醫學檢測服務業 |
| ルド宇田川ビル 3 階 | 務、醫療器械等 | |||
| 產品之行銷及銷 | ||||
| 售 | ||||
|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 | 104.04.08 | 東莞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 47,093 | 醫療器械產品之 |
| 限公司 | 台灣高科技園桃園路 1 號莞台生 | 研發、生產及銷 | ||
| 物技術合作育成中心 4 棟 4 樓 | 售 |
(2)關係企業組織圖 (105 年 12 月 31 日)

(註)本公司於 106 年 2 月 15 日透過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設立懷慷基因(香港)有限公司。
(3)依公司法第 369-3 條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 無。
(4)整體關係企業經營業務所涵蓋之行業: 請參閱(1)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各關係企業間所經營業務互有關聯者,應說明其往來分工情形: 無。
(5)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
105 年 12 月 31 日
| 持有股份 | ||||
|---|---|---|---|---|
| 企業名稱 | 職稱 | 姓名或代表人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Abnova –GmbH | 負責人 | Wilber Huang | (註 1、2) | 100% |
| 負責人 | Wilber Huang | 47,400 | ||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董事 |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
| (代表人:Wilber Huang) | ||||
| 負責人 | Wilber Huang | 2,350,000 | ||
| Abnova (Cayman) |
Abnova Holding | 100% | ||
| Corporation | 董事 | Corporation | ||
| (代表人:Wilber Huang) | ||||
| 負責人 | 邱琦晶 | 1,670,000 | ||
| Abnova (Cayman) | ||||
| Abnova (HK) Limited | Corporation | 100% | ||
| (代表人:邱琦晶) | ||||
| 上元株式会社 | 代表取締役 | Wilber Huang | 1,280,000 | 100% |
| 負責人 | Wilber Huang | |||
| Abnova (HK) Limited | ||||
|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 | 執行董事 | (代表人:Wilber Huang) | (註 3) | 100% |
| 限公司 | 監事 | 邱琦晶 | ||
| 總經理 | 黃益皇 |
註 1:關係企業-子公司設立於德國,係屬有限公司,未有股份之發行。
註 2:關係企業-子公司未有營運活動,故無經理人。
註 3:關係企業-子公司設立於中國,係屬有限公司,未有股份之發行。
2.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 105 年 12 月 31 日;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 企業名稱 | 實收 資本額 |
資產總值 | 負債 總額 |
淨值 | 營業 收入 |
營業利益 | 本期損益 (稅後) |
每股盈餘 (元)(稅後) |
|
| Abnova –GmbH | 1,210 | 32 | 2,191 | (2,158) | - | (246) | (149) | - | |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74,532 | 70,738 | 48 | 70,689 | - | (19) | 3,228 | 68.10 | |
| Abnova (Cayman)Corporation |
75,788 | 70,375 | 222 | 70,153 | - | (167) | 3,248 | 1.38 | |
| Abnova(HK)Limited | 53,858 | 51,164 | 58 | 51,106 | - | (56) | 3,841 | 2.30 | |
| 上元株式会社 | 17,638 | 17,270 | 8 | 17,262 | - | (402) | (406) | (0.32) | |
|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
47,093 | 53,963 | 5,300 | 48,663 | 0 | (4,392) | 3,878 | - |
(二)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無。
-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及私募有價證券之資金運用情形、計劃執行進度及計畫 效益顯現情形:無。
-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無。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玖、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 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此情形。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 105 年度(自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 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 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 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WILBER HUANG
中華民國 106 年 3 月 29 日
會計師查核報告
亞諾法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亞諾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簡稱「亞諾法集團」)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 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含重大會計政 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 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 製,足以允當表達亞諾法集團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 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 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 規範,與亞諾法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 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 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亞諾法集團民國 105 年度合併財務報 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 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存貨評價
事項說明
有關存貨評價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二);存貨評價所採用之重大會 計估計及假設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存貨會計項目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 (五)。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存貨及備抵存貨呆滯損失餘額分別為新台幣 991,402 仟元 及新台幣 410,167 仟元。
亞諾法集團主要是從事抗體、蛋白質、檢驗試劑及檢測儀器之製造與銷售業務,其 存貨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因所屬產品之生命週期較長,管理階層考量產品 之流通性、曝光度、保存性及同業資訊等因素,評估存貨之淨變現價值。由於亞諾法集 團存貨金額重大、品項眾多,且上述評價所採用的淨變現價值涉及主觀判斷而具不確定 性,因此本會計師將存貨備抵跌價損失之評估列為本年度查核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彙列如下:
-
- 依據對亞諾法集團產業特性之瞭解,評估其用以評估存貨跌價損失政策之合理性, 包含取得管理階層提供之各年度上架產品於後續年度之銷售時點及銷售狀況等統計 資料。
-
- 瞭解亞諾法集團存貨管理流程、檢視年度盤點計畫並參與年度存貨盤點,以評估管 理階層對存貨控管之有效性。
-
- 取得存貨淨變現價值計算表,抽查其計算邏輯並測試相關參數,並與歷史資訊比較 分析。
新增重要交易客戶收入認列之存在性
事項說明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二十四)。
亞諾法集團原係以抗體、蛋白質及檢驗試劑等產品之銷售為主,自民國 104 年起所開發 之新產品-檢測儀器已開始於中國地區銷售。因屬新產品之銷售且對主要經銷商之銷貨 亦於民國 105 年度進入前十大銷售客戶,因此本會計師認為上述新增重要交易客戶收入 認列之存在性為本年度查核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彙列如下:
-
- 針對本年度新進入前十大銷售客戶蒐集其背景資訊,包含負責人及主要股東、登記 及實際營運地址、資本額及主要營業項目等,以確認該等客戶之存在及真實性。
-
- 取得亞諾法集團內部徵授信評估資料,檢視評估過程已依照公司相關內部控制程序 執行,並經適當核准。
-
- 取得銷貨收入明細表,抽核驗證收入認列方式與合約約定條件及會計原則一致。
-
- 取得期後銷貨退回明細表,確認未有異常退回情形。
-
- 透過應收帳款函證程序,確認對該等客戶期末應收款項之存在性;並進一步檢視收 款狀況符合約定的授信期間。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亞諾法集團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其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 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 該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對前述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分別為新台幣 13,855 仟元及新台幣 0 元,各 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1%及 0%;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對前述公司認 列之綜合損益皆為新台幣 0 元,皆占合併綜合損益表之 0%。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個體公司已編製民國 105 年度及 10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 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 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 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 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亞諾法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 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亞諾法集團或 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亞諾法集團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錯誤或舞弊。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 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 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 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 其目的非對亞諾法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79
-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亞諾 法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 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 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 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 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亞諾法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 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 對於亞諾法集團內組成合併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 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合併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合併 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亞諾法集團民國 105 年度合併財務報 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 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 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 1020013788 號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79)台財證(一)第 27815 號
中 華 民 國 1 0 6 年 3 月 2 9 日
| 亞 諾 法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
|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
|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5 | 年 月 12 31 |
日 | 年 月 104 12 |
日 31 |
|||
|---|---|---|---|---|---|---|---|
| 資 產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額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 | 162,647 | 13 | \$ 102,517 |
8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2,683 | - | 8,497 | 1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六(四) | 59,025 | 5 | 54,325 | 4 | |
| 1180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 七 | 4,997 | - | - | -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930 | - | 738 | - | ||
| 1210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七 | 173 | - | 2 | - | |
| 1220 | 本期所得稅資產 | 227 | - | - | - | ||
| 130X | 存貨 | 六(五) | 581,235 | 47 | 596,625 | 48 | |
| 1410 | 預付款項 | 5,140 | - | 2,616 | - | ||
| 1476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六(二)及八 | 69,105 | 6 | 195,973 | 16 | |
| 1479 |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 151 | - | 452 | -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886,313 | 71 | 961,745 | 77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43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 | 六(三) | |||||
| 動 | 4,945 | - | - | -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六(六) | 13,855 | 1 | - | -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七)及七 | 225,865 | 18 | 173,261 | 14 | |
| 1780 | 無形資產 | 六(八) | 35,433 | 3 | 33,750 | 3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六(十九) | 70,789 | 6 | 61,322 | 5 |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六(十) | 11,076 | 1 | 18,901 | 1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361,963 | 29 | 287,234 | 23 | ||
| 1XXX | 資產總計 | \$ | 1,248,276 | 100 | \$ 1,248,979 |
100 |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105 金 |
年 月 12 31 額 |
日 % |
104 金 |
年 月 12 額 |
日 31 % |
|
|---|---|---|---|---|---|---|---|---|
| 流動負債 | ||||||||
| 2150 | 應付票據 | \$ | 1,080 | - | \$ | 1,476 | - | |
| 2170 | 應付帳款 | 14,157 | 1 | 18,994 | 2 | |||
| 2180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七 | 250 | - | - | -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九) | 43,785 | 4 | 39,086 | 3 |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6,060 | 1 | 15,928 | 1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5,690 | - | 6,654 | 1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71,022 | 6 | 82,138 | 7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六(十九) | 523 | - | - | -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六(六)及七 | 514 | - | 214 | - | ||
| 2XXX | 負債總計 | 72,059 | 6 | 82,352 | 7 | |||
| 權益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股本 | 六(十一)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587,899 | 47 | 580,469 | 46 | |||
| 資本公積 | 六(十二) | |||||||
| 3200 | 資本公積 | 474,527 | 38 | 502,389 | 40 | |||
| 保留盈餘 | 六(十三)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62,875 | 5 | 58,384 | 5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226 | - | 226 | -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其他權益 |
六(十九) | 54,427 | 4 | 24,203 | 2 | ||
| 3400 | 其他權益 | ( | 3,737) | - | 956 | - | ||
| 31XX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 | |||||||
| 計 | 1,176,217 | 94 | 1,166,627 | 93 | ||||
| 3XXX | 權益總計 | 1,176,217 | 94 | 1,166,627 | 93 | |||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 | 九 | |||||||
| 諾 | ||||||||
| 重大期後事項 | 十一 |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1,248,276 | 100 | \$ | 1,248,979 | 100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105 | 年 | 度 | 104 | 年 | 度 | |||
|---|---|---|---|---|---|---|---|---|
| 項目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十四)及七 | \$ | 439,826 | 100 | \$ | 451,367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五)(十七)(十 | ||||||
| 八) | ( | 233,170) ( | 53) ( | 237,662) ( | 53) | |||
| 5900 | 營業毛利 | 206,656 | 47 | 213,705 | 47 | |||
| 營業費用 | 六(十七)(十八) | |||||||
| 6100 | 推銷費用 | ( | 46,991) ( | 11) ( | 48,826) ( | 11) | ||
| 6200 | 管理費用 | ( | 62,597) ( | 14) ( | 64,947) ( | 14)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七 | ( | 48,548) ( | 11) ( | 48,858) ( | 11)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 | 158,136) ( | 36) ( | 162,631) ( | 36) | ||
| 6900 | 營業利益 | 48,520 | 11 | 51,074 | 11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十五)及七 | 11,665 | 3 | 6,406 | 1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十六) | ( | 3,007) ( | 1) ( | 1,862) | - | |
| 706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 六(六) | ||||||
| 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 | 149) | - | ( | 171) | -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8,509 | 2 | 4,373 | 1 | |||
| 7900 | 稅前淨利 | 57,029 | 13 | 55,447 | 12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六(十九) | ( | 3,490) ( | 1) ( | 10,536) ( | 2) | |
| 8200 | 本期淨利 | \$ | 53,539 | 12 | \$ | 44,911 | 10 |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 | 249) | - | (\$ | 483) | -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 ||||||||
| 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 |||||||
| 算之兌換差額 | ( | 4,693) ( | 1) | 431 | -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4,942) ( | 1) (\$ | 52) | -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48,597 | 11 | \$ | 44,859 | 10 | |
| 淨利歸屬於: | ||||||||
| 8610 | 母公司業主 | \$ | 53,539 | 12 | \$ | 44,911 | 10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母公司業主 | \$ | 48,597 | 11 | \$ | 44,859 | 10 | |
| 基本每股盈餘 | 六(二十)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 | 0.91 | \$ | 0.76 | |||
| 稀釋每股盈餘 | 六(二十)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 | 0.91 | \$ | 0.76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WILBER HUANG 經理人:WILBER HUANG 會計主管:黃益皇
84
| 元 仟 幣 新台 位: |
權 益 總 額 | 1,229,724 - \$ |
59,547 ) 48,409 ) - 44,911 ( ( |
52 ) 1,166,627 \$ ( |
11,145 ) 1,166,627 - \$ ( |
27,862 ) 4,942 ) - 53,539 1,176,217 \$ ( ( |
|
|---|---|---|---|---|---|---|---|
| 單 益 |
庫 藏 股 票 | - - |
48,409 ) - 48,409 - |
- - |
- - - |
- - - - |
- |
| 權 | \$ | ( | \$ | \$ | \$ | ||
| 之 | 換 機 表 額 運 報 兌 之 務 營 外 財 算 |
- 525 |
- - - - |
956 431 |
956 - - |
4,693 ) - - - |
3,737 ) |
| 構 換 差 國 |
\$ | \$ | \$ | (\$ | |||
| 主 | 餘 餘 盈 配 分 |
6,564 ) 66,312 |
59,547 ) 20,426 ) - 44,911 |
483 ) 24,203 |
4,491 ) 11,145 ) 24,203 |
249 ) ( 7,430 ) - 53,539 54,427 |
|
| 業 | 未 | \$ ( |
( ( |
\$ ( |
\$ ( ( |
\$ ( ( |
|
| 公 司 至 12 月 31 日 子 司 及 |
盈 餘 積 盈 |
226 - |
- - - - |
- 226 |
226 - - |
- - - - 226 |
|
| 公 司 | 別 公 特 |
\$ | \$ | \$ | \$ | ||
| 益 變 動 表 及 104 年 1 月 1 日 公 限 份 有 |
留 餘 積 盈 定 |
51,820 6,564 |
- - - - |
- 58,384 |
58,384 - 4,491 |
- - - - 62,875 |
|
| 合 併 權 股 母 |
法 公 保 |
\$ | \$ | \$ | \$ | ||
| 技 民國 105 年 法 生 於 諾 |
發 價 積- 溢 公 本 |
515,372 - |
12,983 ) - - - |
- 502,389 |
502,389 - - |
27,862 ) - - - 474,527 |
|
| 亞 | 行 資 |
\$ | \$ | \$ | \$ ( |
||
| 屬 | 本 股 股 通 |
595,469 - |
15,000 ) ( - - - |
- 580,469 |
580,469 - - |
7,430 - - - 587,899 |
|
| 歸 | 普 | \$ | ( | \$ | \$ | \$ | |
| 註 附 |
三) 六(十 |
三) 六(十 |
|||||
| 積 額 公 餘 配 餘 分 日 盈 餘 月 1 定 盈 度 法 度 1 提列 年 年 年 104 103 104 |
股利 金 現 股 股 東 股 藏 藏 利 配 淨 庫 庫 分 回 銷 本期 購 註 |
額 餘 益 日 合損 31 月 綜 度 他 12 其 年 年 本期 104 105 |
積 股利 額 公 餘 配 餘 金 分 日 現 盈 餘 月 1 定 東 盈 法 股 度 1 配 提列 年 年 分 104 105 |
額 股利 餘 金 益 日 現 股票 合損 31 放 發 月 東 綜 股 積 他 12 利 配 公 淨 其 年 本 分 本期 本期 105 資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57,029 本期稅前淨利 \$ \$ 55,447 調整項目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91 ) 呆帳(迴轉)提列數 六(四) ( |
780 |
| 13,535 折舊費用 六(十七) 14,490 |
|
| 22,257 攤銷費用 六(十七) 21,697 |
|
| 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損失 六(十六) |
738 |
| 149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六(六) |
171 |
| 利息收入 六(十五) ( 1,812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六(十六) ( 352 ) ( |
4,342 ) 490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8 ) ( |
738 ) |
| 5,814 應收票據 ( |
2,990 ) |
| 應收帳款 ( 4,609 ) ( |
3,623 ) |
| 4,997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七 ( |
- |
| 271 ) 其他應收款 ( |
42 |
| 171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
644 |
| 10,566 存貨 4,636 |
|
| 2,524 ) 預付款項 ( 301 |
636 |
| 其他流動資產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
343 520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396 ) 應付票據 ( 1,285 |
|
| 4,837 ) 應付帳款 ( |
78 |
| 250 應付帳款-關係人 |
- |
| 3,697 其他應付款 ( |
959 ) |
| 其他流動負債 ( 964 ) ( |
1,097 ) |
| 92,574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86,228 1,891 收取之利息 4,534 |
|
| 支付所得稅 ( 22,529 ) ( 17,334 ) |
|
| 71,936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73,428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151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 七 |
37 |
| 126,868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少(增加) ( 195,451 ) 4,945 )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
| 13,855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增加 六(六) ( |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二十一) ( 55,857 ) ( 142,995 ) |
|
| 352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521 |
| 無形資產增加 六(八) ( 18,691 ) ( 14,748 ) |
|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3,730 ) ( 10,549 ) |
|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220 ) ( |
216 ) |
| 546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 30,619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366,393 ) |
2,992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發放現金股利 六(十三) ( 11,145 ) ( 59,547 ) |
|
| 27,862 ) 資本公積發放現金 ( |
- |
| - 購回庫藏股 ( 48,409 )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39,007 ) ( 107,956 ) |
|
| 3,418 ) 匯率影響數 ( |
431 |
| 60,130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400,490 ) |
|
| 102,517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03,007 |
|
| 162,647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102,517 |
亞 諾 法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WILBER HUANG 經理人:WILBER HUANG 會計主管:黃益皇
86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國 105 年度及 104 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公司沿革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中華民國設立。本公司及子公 司(以下統稱「本集團」)主要營業項目為單株抗體、多株抗體、蛋白質、醫療檢 測儀器及檢驗試劑等產品之研發、製造及銷售,主要係提供學術、研究單位或藥 廠等機構使用之抗體試劑、抗體晶片或 相關產品。抗體為了解蛋白質及其功能最 主要的工具,本集團之產品有助於研究癌症、傳染病、新陳代謝及內分泌等疾病 的產生過程中蛋白質變化的關係,進而 運用於醫療檢驗試劑與藥物的開發。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 106 年 3 月 29 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 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無。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 、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 106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 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理」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法之闡釋」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之持續適用」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2010-2012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2012-2014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05年1月1日 |
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並無重大影 響。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 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 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 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民國 106 年適 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 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量」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保險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合約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方法」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者與 |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
| 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會決定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 民國108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際財務報導準則」 | |
|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之權益之揭露」 | |
|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合資」 | |
|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經營結 | |
| 果並無重大影響,相關影響金 額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
|
|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 |
|
(1)金融資產債務工具按企業之經營模式及合約現金流量特性判斷,可分 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金融資產權益 工具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除非企業作不可撤 銷之選擇將非交易目的之權益工具的公 允價值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2)金融資產債務工具之減損評估應採預期信用損失模式,於每一資產負 債表日評估該工具之信用風險是否有顯著增加,以 適 用 12 個 月 之 預 期 信用損失或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於發生減損前之利息收入按資 產 帳 面 總 額 估 計 );或 是 否 業 已 發生減損,於發生減損後之利息收入按 提列備抵呆帳後之帳面淨額估計。應收帳款(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 應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損失。
-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客戶合約之收入」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 11 號 「建造合約」、國 際會計準則第 18 號「收入」以及其相關解釋及解釋公告。 按準則規定收入應於客戶取得對商品或 勞務之控制時認列,當客戶已具有 主導資產之使用並取得該資產之幾乎所有 剩餘效益之能力時表示客戶取 得對商品或勞務之控制。
- 此準則之核心原則為「企業認列收入以 描述對客戶所承諾之商品或勞務之 移轉,該收入之金額反映該等商品或勞 務換得之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 企業按核心原則認列收入時需運用下列五 步驟來決定收入認列的時點及 金額:
步驟 1:辨認客戶合約。
- 步驟 2: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步驟 3:決定交易價格。
- 步驟 4: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步驟 5:於(或隨)企業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此外,準則亦包括一套整合性之揭露規 定,該等規定將使企業對財務報表 使用者提供有關客戶合約所產生之收入與現金流量之性質、金額、時間及 不確定性之綜合資訊。
3.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客戶合約 之收入』之闡釋」
此修正釐清如何辨認合約中的履約義務(即承諾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 戶 );如何決定企業為主理人 (提供商 品或勞務)或代理人(負責安排商品或 勞務之提供);以及決定由授 權取得之收入應於某一時點或於一段期間內 認列。除上述之釐清外,此修 正尚包含兩項新增的簡化規定,以降低企業 首次適用新準則時之成本及複雜度。
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租賃」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租賃」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 17 號「租賃」及 其相關解釋及解釋公告。此準 則規定承租人應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除租賃期間短於 12 個月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出租人會計處理 仍相同,按營業租賃及融資租 賃兩種類型處理,僅增加相關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 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 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之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以下簡稱 IFRSs)編製。
(二)編製基礎
1.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合併 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1)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包括 衍生工具)。
(2)按退休基金資產減除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資產。
2.編製符合 IFRSs 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 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在應用本集團的 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之項 目,或涉及合併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 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明。
(三)合併基礎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1)除本集團之德國子公司 Abnova GmbH 如 附註六(六)1.之說明,未納入 本集團編製合併財務報告個體外,其 餘子公司均已納入合併財務報告 編製之個體。子公司指受本集團控制 之個體,當本集團暴露於來自對 該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 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該個 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 集團即控制該個體。子公司自本 集團取得控制之日起納入合併財 務報告,於喪失控制之日起終止合 併。
(2)集團內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 投資公司 | 子公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名 稱 |
名 稱 |
業務性質 |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 說明 | |
| 亞諾法生技股份 有限公司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投資業務 | 100 | 100 | |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
投資業務 | 100 | 100 | |
|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
Abnova (HK) Limited |
投資業務 | 100 | 100 | |
|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
上元株式會社 | 醫療器材等 產品之行銷 及銷售 |
100 | - | 註 |
| Abnova (HK) Limited |
東莞上元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 |
醫療器材等 產品之研 發、生產及 銷售 |
100 | 100 |
註:係本公司於民國 105 年 1 月新設立之子公司。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 投資公司 | 子公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名 稱 |
名 稱 |
業務性質 |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 說明 | |
| 亞諾法生技股份 | 生物產品 | ||||
| 有限公司 | Abnova-GmbH | 經銷 | 100 | 100 | 註 |
註:因 Abnova-GmbH 之 資本額折合新台幣僅為\$1,210(本集 團資本額之 2‰), 總資產未達本集團總資產之 1‰,且無營業收入,故未編製與該子公司 之合併財務報告。
4.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無此情形。
5.重大限制:無此情形。
6.對本集團具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無此情形。
(四)外幣換算
本集團內每一個體之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均係以該個體營運所處主要經濟 環境之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 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1.外幣交易及餘額
- (1)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算此 等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2)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 因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3)所有兌換損益按交易性質 在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 2.國外營運機構之換算 功能性貨幣與表達貨幣不同之所有集團個體,其經營結果和財務狀況以下 列方式換算為表達貨幣:
- (1)表達於每一資產負債表之資產及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匯率 換算;
- (2)表達於每一綜合損益表之 收益及費損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及
(3)所有因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 (五)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1.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 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 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 2.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 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償者,不 影響其分類。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 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六)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同時具備下列條 件之短期且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
- 1.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者。
- 2.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者。
- 3.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其持有目的係為滿足營運上之短期現金承諾者, 分類為約當現金。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指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或原始 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金融資產若在取得 時主要係為短期內出售,則分 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 2.本集團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 交割日會計。
- 3.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 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相 關交易成本則認列為當期損益。續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 認列於當期損益。
- (八)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為任何其他類別之非衍 生金融資產。
- 2.本集團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會計。
- 3.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按其 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續後按 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對於持有無活絡 市場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投資,或與此種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權益工具連 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當其公允價值無法時,本集 團將其列報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九)應收款項
係屬原始產生之應收款項,係在正常營 業過程中就商品銷售或服務提供所產 生之應收客戶款項。於原始認 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 銷後成本扣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惟屬 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因折現金額 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 (十)金融資產減損
- 1.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 否已經存在減損之任何客觀證據,顯 示某一或一組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後發生 一項或多項事項(即「損失事 項 」),且該損失事項對一金融資產或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 有能可靠估計之影響。
- 2.本集團用以決定是否存在減 損損失之客觀證據的政策如下:
- (1)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2)違約,諸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
- (3)本集團因與債務人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法律理由,給予債務人原不 可能考量之讓步;
(4)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
- (5)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 (6)可觀察到之資料顯示,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於該等資產 原始認列後發生可衡量之減少,雖然該減少尚無法認定係屬該組中之 某個別金融資產,該等資料包括該組金融資產之債務人償付狀況之不 利變化,或與該組金融資產中資產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 況;
- (7)發行人所處營運之技術、市場、經濟或法令環境中所發生具不利影響 之重大改變的資訊,且該證據顯示可能無法收回該權益投資之投資成 本;或
- (8)權益工具投資之公允價值 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成本。
- 3.本集團經評估當已存在減損之客觀證據,且已發生減損損失時,按以下各 類別處理:
- (1)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 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 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 於當期損益。當後續期間減損損 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能客觀地與認 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結,則 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在未認列減損情 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之限額內於當期損益迴轉認列及迴轉 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由備抵帳戶 調整資產之帳面金額。
(2)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 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現時市場 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 損損失於當期損益。此類減損損 失續後不得迴轉。認列減損損失之金 額係藉由備抵帳戶調整資產之帳 面金額。
(十一)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集團於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 約權利失效時,將除列金融資 產。
- (十二)存貨
- 1.採永續盤存制,以取得成本入帳,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期末存貨除 就呆滯及過時之存貨提列備抵呆滯損失(詳附註 四 (十二 )2.之說明 ),固 定製造費用按生產設備之正常產能分攤;期末存貨採成本與淨變現價值 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原物料以重 置成本(即最近一次採購價)為市價;在製品、半成品、製成品及商品存
貨則以淨變現價值(詳附註四(十二)3.之說明)為市價。
- 2.各種存貨之備抵呆滯損失提列基礎說明如下:
- (1)蛋白質存貨庫齡滿二年(進入第三年)提列 100%之備抵呆滯損失;二 年(不含)以內者則依庫齡提列 2%~50%之備抵呆滯損失。
- (2)檢 測 儀 器 存 貨 庫 齡 二 年 (不 含 )以下 之 存 貨,係提 列 1%~ 20%之 備 抵 呆 滯損失;庫齡於第二~三年 (不含 )則提列 50%之備抵呆滯損失;當庫 齡滿三年 (進入第四年 )即提列 100%之 備抵呆滯損失;民 國 105 年起, 檢測儀器存貨庫齡二年(不含)以下之存貨,係提列 1%~3%之備抵呆 滯損失;庫齡滿二年(進入第三年)~五年 (不含)則提列 10%~70%之 備抵呆滯損失;當庫齡滿第五年(進入第六年)即提列 100%之備抵呆 滯損失。
- (3)蛋白質及檢測儀器以外之存貨,庫齡四年(不含)以下之存貨,係提 列 0.1%~20%之備抵呆滯損失;庫齡滿五年(進入第六年)~六年(不 含)則提列 40%~80%之備 抵呆滯損失;當庫齡滿六年(進入第七年) 即提列 100%之備抵呆滯損失。
- 3.淨變現價值之估列方式如下:
- (1)有銷售記錄者,係以其最近一次 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 推銷費用後之餘額作為淨變現價值;
- (2)未有銷售記錄者,係以同一類別 存貨有銷售記錄者最近一次銷售之 毛利率推估其售價,再減除至完工尚 需投入之成本及推銷費用後之 餘額作為淨變現價值。
- (十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關聯企業
- 1.本集團對於帳面金額不重大之子公司,不併入合併報告,並帳列採用權 益法之投資。
- 2.關聯企業指所有本集團對其有重大影響而無控 制之個體,一般係直接或 間接持有其 20%以上表決權之 股份。本集團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採用權益 法處理,取得時依成本認列。
- 3.本集團對關聯企業取得後之損益份額認列為當 期損益,對其取得後之其 他綜合損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如本集團對任一關聯企業之損 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 益( 包 括 任 何 其 他 無 擔 保 之 應 收 款 ),本集團不認列進一步之損失,除非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發生法定 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其支付款項。
- 4.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 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對關聯企
業之持股比例時,本集團將所有權益 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 積 」。
- 5.本集團與關聯企業間交易所產生 之未實現損益業已依其對關聯企業之 權益比例銷除;除非證據顯示該交易所 轉讓之資產已減損,否則未實現 損失亦予以銷除。
- 6.關聯企業增發新股時,若本集團未按 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投資比例發 生變動但仍對其有重大影響,該股權淨 值變動之增減數係調整「資本公 積 」及「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若致使投資比例下降者,除上述調整外, 與該所有權權益之減少有關而先前已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 失,且該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須被重分類至損益者,依 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 7.當集團處分關聯企業時,如喪失對該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對於先前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 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本集團 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 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 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喪 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時,將 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如 仍對該關聯企業有重大影響,僅按比例將先前在其他綜合損益中認列之 金額依上述方式轉出。
- (十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
- 2.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 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且 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項單 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生時認 列為當期損益。
- 3.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列折舊外,其 他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若 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 4.本集團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進 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所含 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 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起依國 際會計準則第 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計變動 規定處理。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
| 房屋及建築 | 10年 |
|---|---|
| 機器設備 | 2年~10年 |
| 辦公設備 | 3年~ 8年 |
| 出租資產 | 3年~ 8年 |
| 租賃改良 | 3年~10年 |
| 其他設備 | 3年~ 7年 |
(十五)營業租賃(承租人)
營業租賃之給付扣除自出租人收取之任 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攤 銷認列為當期損益。
- (十六)無形資產
- 1.外購之無形資產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依直線法按估計效益年數 5~20 年攤銷。
- 2.內部產生無形資產-研究發展支出
- (1)研究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 (2)不符合下列條件之發展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符合下列條 件之發展支出則認列為無形資產:
- A.完成無形資產之技術可行性已達成,將使該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或 出售;
- B.意圖完成該無形資產,並加以使用或出售;
- C.有能力或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 D.能證明該無形資產將產生很有可能之未來經濟效益;
- E.具充足之技術、財務及其他資源以完成此項發展,並使用或出售 該無形資產;及
- F.歸屬於該無形資產發展階段之支出能夠可靠衡量。
- (3)內部產生之無形資產,於達到可使用狀態後,按估計效益年數採直 線法攤銷,攤銷年限為 3 年。
- (十七)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 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資產 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已認列資 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失而增加 之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折舊或攤銷 後之帳面金額。
(十八)應付帳款及票據
應付帳款及票據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自供 應商取得商品或勞務而應支付 之義務。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 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因 折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始發票 金額衡量。
(十九)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集團於合約所載之義務履行 、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 (二十)員工福利
- 1.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認 列為費用。
- 2.退休金
- (1)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 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 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 (2)確定福利計畫
- A.確定福利計畫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 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採用預計單 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係使用資產負債表日與確定福利計畫之貨 幣及期間一致之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率。
- B.確定福利計畫產生之再衡量 數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並表達於保留盈餘。
- 3.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 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 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 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 計估計變動處理。另以股票發放員工酬 勞者,計算股數之基礎為董事會 決議日前一日之收盤價。
- (二十一)所得稅
-
1.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 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 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 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外, 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
2.本集團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 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 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法 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機關 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 10%之所得稅, 俟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 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餘之 分派情形,認列 10%之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 3.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 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於交易 (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時未影響 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則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 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 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 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 4.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 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範 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 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 資產。
- 5.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 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圖 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 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 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 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 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 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同一 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 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 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 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互抵。
- (二十二)股本
- 1.普通股分類為權益。直接歸屬於發行新股之增額成本以扣除所得稅後 之淨額於權益中列為價款減項。
- 2.本集團買回已發行股票時,將所支付之對價包括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增 額成本以稅後淨額認列為股東權益之減 項。買回之股票後續再發行時, 所收取之對價扣除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增 額成本及所得稅影響後與帳 面價值之差額認列為股東權益之調整。
- (二十三)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 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 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票股 利,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二十四)收入認列
本集團製造並銷售抗體、蛋白質及檢測 儀器相關產品。收入係正常營業 活動中對顧客銷售商品已收或應收對價 之公允價值,以扣除營業稅、銷 貨退回、數量折扣及折讓之淨額表達。商品銷售於商品交付予買方、銷 貨金額能可靠衡量且未來經濟效益很有 可能流入企業時認列收入。當與 所有權相關之重大風險與報酬已移轉予 顧客,本集團對商品既不持續參 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且顧客根據銷 售合約接受商品,或有客觀證據 顯示所有接受條款均已符合時 ,商品交付方屬發生。
(二十五)營運部門
本集團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 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 之方式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 資 源 予 營 運 部 門 並 評 估 其 績 效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 層已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 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作出會計估計及假設,針對所採用之會計政策則尚無涉及重大 會計判斷。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與假 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 經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 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 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 下列對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不確定性之說 明:
- 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集團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決定 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由於 產業技術變遷,本集團評估資產負債表日 存貨因正常損耗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 外,本集團亦已考量產業特性及存貨流動性對存 貨進行備抵呆滯損失評估。此存 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 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團存貨之帳面金額為\$581,235。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零用金 | \$ | 274 | \$ 354 |
| 支票存款 | 2,325 | 4,572 | |
| 活期存款 | 134,248 | 86,291 | |
| 約當現金-定期存款 | 25,800 | 11,300 | |
| 合計 | \$ | 162,647 | \$ 102,517 |
1.本集團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穩定,且 本集團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分 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 2.本集團用途受限制之現金及 約當現金已分類為其他流動金融資產,請詳附 註六(二)及附註八說明。
- (二)其他金融資產
| 項 | 目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流動項目: | |||||
| 三個月以上至一年期之定期存款 | \$ | 58,900 | \$ | 185,600 | |
| 質押之定期存款 | 10,205 | 10,373 | |||
| 合計 | \$ | 69,105 | \$ | 195,973 |
有關本集團將其他流動金融資產-定 期存款提供作為質押擔保之情形請詳附 註八。另本集團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 , 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 低。
(三)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項 | 目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非流動項目: | |||||
|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 | 4,945 | \$ | - |
1.本集團持有之股票投資依據投資之意 圖應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惟因 該標的非於活絡市場公開交易,且無法取得足夠之類似公司之產業資訊及 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財務資訊,因此無法合理可靠衡量該些標的之公允價值 ,因此分 類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本集團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質押之情 況。
(四)應收帳款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應收帳款 | \$ | 59,936 | \$ | 55,327 |
| 減:備抵呆帳 | ( | 911) | ( | 1,002) |
| \$ | 59,025 | \$ | 54,325 |
1.已逾期但未減損之金融資產之帳齡分析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30天內 | \$ 16,010 |
\$ | 9,768 |
| 31-120天 | 6,777 | 6,235 | |
| 121-180天 | 89 | 38 | |
| 181天以上 | - | - | |
| \$ 22,876 |
\$ | 16,041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2.已減損金融資產之變動分析:
(1)於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團已減損之應收帳款金額 分別為\$911 及\$1,002。
(2)備抵呆帳變動表如下:
| 105年 | ||||||
|---|---|---|---|---|---|---|
|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 合計 | ||||
| 1月1日 | \$ | 1,002 | \$ | - | \$ | 1,002 |
| 本期迴轉減損損失 | ( | 91) | - | ( | 91) | |
| 12月31日 | \$ | 911 | \$ | - | \$ | 911 |
| 104年 | ||||||
|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 合計 | ||||
| 1月1日 | \$ | 222 | \$ | - | \$ | 222 |
| 本期提列減損損失 | 780 | - | 780 | |||
| 12月31日 | \$ | 1,002 | \$ | - | \$ | 1,002 |
3.本集團之應收帳款為未逾期且未減損者依據本集團之授信標準的信用品 質資訊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群組1 | \$ 2,241 |
\$ | 2,836 |
| 群組2 | 1,145 | 1,575 | |
| 群組3 | 27,752 | 28,569 | |
| 群組4 | 5,011 | 5,304 | |
| \$ 36,149 |
\$ | 38,284 |
群組 1:新客戶(首次交易日迄今短於一年者)。
群組 2:現有客戶(首次交易 迄今超過一年者且為學術機構)。
群組 3:現有客戶(首次交易迄今超過一年者且為經銷商)。
群組 4:現有客戶(首次交易迄今超過 一年者且非為經銷商或學術機構)。 4.本集團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作為應收帳款擔保。
(五)存貨
| 105 | 年 | 12 | 月 | 31 日 |
||||
|---|---|---|---|---|---|---|---|---|
| 存 | 貨 | 庫 | 齡 | |||||
| 2年(不含)以下 | 第 3 ~ 4 年 | 第5年以上 | 合 | 計 | ||||
| 原物料 | \$ | 14,302 | \$ | 501 | \$ | 30,703 | \$ | 45,506 |
| 半成品 | 234,526 | 158,264 | 305,551 | 698,341 | ||||
| 在製品 | 740 | - | - | 740 | ||||
| 製成品 | 89,262 | 35,680 | 55,267 | 180,209 | ||||
| 檢測儀器 | 55,930 | 928 | - | 56,858 | ||||
| 商品存貨 | 2,838 | 2,169 | 4,741 | 9,748 | ||||
| 397,598 | 197,542 | 396,262 | 991,402 | |||||
| 減:備抵存貨呆滯 | ||||||||
| 損失 | ( | 15,328) | ( | 59,603) | ( | 333,773) | ( | 408,704) |
| 備抵存貨跌價 | ||||||||
| 損失 | ( | 1,084) | ( | 255) | ( | 124) | ( | 1,463) |
| 帳 面 價 值 | \$ | 381,186 | \$ | 137,684 | \$ | 62,365 | \$ | 581,235 |
| 104 | 年 | 12 | 月 | 31 日 |
||||
| 存 | 貨 | 庫 | 齡 | |||||
| 2年(不含)以下 | 第 3 ~ 4 年 | 第5年以上 | 合 | 計 | ||||
| 原物料 | \$ | 15,953 | \$ | 922 | \$ | 30,084 | \$ | 46,959 |
| 半成品 | 240,134 | 174,965 | 256,024 | 671,123 | ||||
| 在製品 | 4,613 | - | - | 4,613 | ||||
| 製成品 | 95,076 | 29,755 | 53,378 | 178,209 | ||||
| 檢測儀器 | 39,171 | - | - | 39,171 | ||||
| 商品存貨 | 2,922 | 3,766 | 3,975 | 10,663 | ||||
| 397,869 | 209,408 | 343,461 | 950,738 | |||||
| 減:備抵存貨呆滯 | ||||||||
| 損失 | ( | 11,366) | ( | 52,164) | ( | 289,444) | ( | 352,974) |
| 備抵存貨跌價 損失 |
( | 347) | ( | 194) | ( | 598) | ( | 1,139) |
| 帳 面 價 值 | \$ | 386,156 | \$ | 157,050 | \$ | 53,419 | \$ | 596,625 |
| 本集團當期認列為費損之存貨成本: | ||||||||
| 已出售存貨成本 | 105年度 \$ |
174,731 | \$ | 104年度 | 168,506 |
103
銷貨成本 \$ 233,170 \$ 237,662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子公司: | ||||
| Abnova-GmbH(註) | (\$ | 2,480) | (\$ | 2,331) |
| 關聯企業: | ||||
| 杭州華得森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 ||||
| (杭州華得森) | \$ | 13,855 | \$ | - |
註: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扣除應收款項之淨額表列「其他非流動 負債」。
1.因 Abnova-GmbH 之 資本額折合新台幣僅為\$1,210(本集 團資本額之 2‰),總 資產未達本集團總資產之 1‰,且無營業 收入,故上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 額暨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度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149 及 \$172,係依 該被投資公司同期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 務報表評價及認列,且未編製與該 子公司之合併財務報告。
本公司已於民國 105 年 11 月 11 日董事會通過 Abnova-GmbH 解散 清算案, 並以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為解散清算基準日。
2.本集團關聯企業之基本資訊如下:
| 主要 | 持股比例 | ||||
|---|---|---|---|---|---|
| 公司名稱 | 營業場所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關係之性質 | 衡量方法 |
| 杭州華得森 | 中國 | 30% | - | 策略投資 | 權益法 |
| 3.本集團採用權益法投資之關聯企業及 | 子公司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 | ||||
| 資產 | 負債 | 收入 | 損益 | 持股比例 | |
| 105年12月31日 | |||||
| 杭州華得森 | \$ 100,216 | \$ 62,387 |
\$ 65,809 |
(\$ 3,512) |
30% |
| Abnova-GmbH | \$ 32 |
\$ 2,191 |
\$ - |
(\$ 149) |
100% |
| 104年12月31日 | |||||
| Abnova-GmbH | \$ 75 |
\$ 2,232 |
\$ - |
(\$ 171) |
100% |
| 地 土 |
及 屋 房 |
築 建 |
機 | 備 設 器 |
辦 | 備 設 公 |
出 | 產 資 租 |
租 | 良 改 賃 |
其 | 備 設 他 |
待 未 |
及 備 程 設 工 驗 完 |
計 合 |
||
|---|---|---|---|---|---|---|---|---|---|---|---|---|---|---|---|---|---|
| 日 月1 年1 105 |
|||||||||||||||||
| 本 成 |
\$ 137,911 |
\$ | - | \$ | 153,380 | \$ | 33,115 | \$ | 15,432 | \$ | 46,863 | \$ | 15,575 | \$ | 1,797 | \$ | 404,073 |
| 舊 折 計 累 |
- | - | ( | 134,718) | ( | 32,486) | ( | 5,856) | ( | 42,763) | ( | 14,989) | - | ( | 230,812) | ||
| \$ 137,911 |
\$ | - | \$ | 18,662 | \$ | 629 | \$ | 9,576 | \$ | 4,100 | \$ | 586 | \$ | 1,797 | \$ | 173,261 | |
| 年 105 |
|||||||||||||||||
| 日 月1 1 |
\$ 137,911 |
\$ | - | \$ | 18,662 | \$ | 629 | \$ | 9,576 | \$ | 4,100 | \$ | 586 | \$ | 1,797 | \$ | 173,261 |
| 入 購 添- 增 |
- | 345 | 11,000 | 1,784 | - | 7,976 | - | 35,754 | 56,859 | ||||||||
| 註) 轉( 移 |
- | - | ( | 3,681) | - | 4,790 | 10,555 | ( | 34) | ( | 1,075) | 10,555 | |||||
| 用 費 舊 折 |
- | ( | 19) | ( | 6,906) | ( | 547) | ( | 3,758) | ( | 2,068) | ( | 237) | - | ( | 13,535) | |
| 額 差 換 兌 淨 |
- | - | ( | 18) | ( | 7) | - | ( | 1,250) | - | - | ( | 1,275) | ||||
| 日 12月31 |
\$ 137,911 |
\$ | 326 | \$ | 19,057 | \$ | 1,859 | \$ | 10,608 | \$ | 19,313 | \$ | 315 | \$ | 36,476 | \$ | 225,865 |
| 日 年12月31 105 |
|||||||||||||||||
| 本 成 |
\$ 137,911 |
\$ | 345 | \$ | 158,795 | \$ | 34,669 | \$ | 22,301 | \$ | 64,102 | \$ | 15,580 | \$ | 36,476 | \$ | 470,179 |
| 舊 折 計 累 |
- | ( | 9) 1 |
( | 139,738) | ( | 32,810) | ( | 11,693) | ( | 44,789) | ( | 15,265) | - | ( | 244,314) | |
| \$ 137,911 |
\$ | 326 | \$ | 19,057 | \$ | 1,859 | \$ | 10,608 | \$ | 19,313 | \$ | 315 | \$ | 36,476 | \$ | 225,865 | |
| 備 |
|---|
| 設 |
| 及 |
| 房 |
| 廠 |
| 、 |
| 產 |
| 動 不 |
| 七) |
| 完 未 |
及 程 工 |
|||||||||||||||
|---|---|---|---|---|---|---|---|---|---|---|---|---|---|---|---|---|
| 地 土 |
備 設 器 機 |
辦 | 備 設 公 |
出 | 產 資 租 |
租 | 良 改 賃 |
其 | 備 設 他 |
驗 待 |
備 設 |
計 合 |
||||
| 日 月1 年1 104 |
||||||||||||||||
| 本 成 |
\$ | - | \$ | 159,942 | \$ | 33,515 | \$ | 14,150 | \$ | 46,785 | \$ | 17,344 | \$ | 840 | \$ | 272,576 |
| 舊 折 計 累 |
- | ( | 135,810) | ( | 32,154) | ( | 2,398) | ( | 41,336) | ( | 16,835) | - | ( | 228,533) | ||
| \$ | - | \$ | 24,132 | \$ | 1,361 | \$ | 11,752 | \$ | 5,449 | \$ | 509 | \$ | 840 | \$ | 44,043 | |
| 年 104 |
||||||||||||||||
| 日 月1 1 |
\$ | - | \$ | 24,132 | \$ | 1,361 | \$ | 11,752 | \$ | 5,449 | \$ | 509 | \$ | 840 | \$ | 44,043 |
| 入 購 添- 增 |
137,911 | 3,292 | 103 | - | 130 | 287 | 985 | 142,708 | ||||||||
| 轉 移 |
- | ( | 431) | - | 1,297 | - | 193 | ( | 28) | 1,031 | ||||||
| 分 處 |
- | ( | 31) | - | - | - | - | - | ( | 31) | ||||||
| 用 費 舊 折 |
- | ( | 8,300) | ( | 835) | ( | 3,473) | ( | 1,479) | ( | 403) | - | ( | 14,490) | ||
| 日 12月31 |
\$ | 137,911 | \$ | 18,662 | \$ | 629 | \$ | 9,576 | \$ | 4,100 | \$ | 586 | \$ | 1,797 | \$ | 173,261 |
| 日 年12月31 104 |
||||||||||||||||
| 本 成 |
\$ | 137,911 | \$ | 153,380 | \$ | 33,115 | \$ | 15,432 | \$ | 46,863 | \$ | 15,575 | \$ | 1,797 | \$ | 404,073 |
| 舊 折 計 累 |
- | ( | 134,718) | ( | 32,486) | ( | 5,856) | ( | 42,763) | ( | 14,989) | - | ( | 230,812) | ||
| \$ | 137,911 | \$ | 18,662 | \$ | 629 | \$ | 9,576 | \$ | 4,100 | \$ | 586 | \$ | 1,797 | \$ | 173,261 | |
| 預 由 係 註) ( |
設 付 |
列 表 款( 備 |
「 | 動 流 非 他 其 |
產 資 |
入 轉 ) 」 |
。 |
| 4 | |
|---|---|
| 计 | |
| ķ | 田 |
106
(八)無形資產
| 單株抗體融合瘤 | |||||
|---|---|---|---|---|---|
| 發展支出 | 其他 | 合計 | |||
| 105年1月1日 | |||||
| 成本 | \$ | 248,091 | \$ 11,969 |
\$ | 260,060 |
| 累計攤銷 | ( | 217,293) ( |
9,017) | ( | 226,310) |
| \$ | 30,798 | \$ 2,952 |
\$ | 33,750 | |
| 105年 | |||||
| 1月1日 | \$ | 30,798 | \$ 2,952 |
\$ | 33,750 |
| 增添-源自單獨取得 | - | 5,223 | 5,223 | ||
| 增添-源自內部發展 | 13,468 | - | 13,468 | ||
| 存貨轉列無形資產 | 4,824 | - | 4,824 | ||
| 攤銷費用 | ( | 20,119) ( |
1,713) | ( | 21,832) |
| 12月31日 | \$ | 28,971 | \$ 6,462 |
\$ | 35,433 |
| 105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 266,383 | \$ 17,192 |
\$ | 283,575 |
| 累計攤銷 | ( | 237,412) ( |
10,730) | ( | 248,142) |
| \$ | 28,971 | \$ 6,462 |
\$ | 35,433 | |
| 單株抗體融合瘤 | |||||
| 發展支出 | 其他 | 合計 | |||
| 104年1月1日 | |||||
| 成本 | \$ | 224,152 \$ |
11,969 | \$ | 236,121 |
| 累計攤銷 | ( | 197,997) ( |
7,073) | ( | 205,070) |
| \$ | 26,155 \$ |
4,896 | \$ | 31,051 | |
| 104年 | |||||
| 1月1日 | \$ | 26,155 \$ |
4,896 | \$ | 31,051 |
| 增添-源自內部發展 | 14,748 | - | 14,748 | ||
| 存貨轉列無形資產 | 9,191 | - | 9,191 | ||
| 攤銷費用 | ( | 19,296) ( |
1,944) | ( | 21,240) |
| 12月31日 | \$ | 30,798 \$ |
2,952 | \$ | 33,750 |
| 104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 248,091 \$ |
11,969 | \$ | 260,060 |
| 累計攤銷 | ( | 217,293) ( |
9,017) | ( | 226,310) |
| \$ | 30,798 \$ |
2,952 | \$ | 33,750 |
| 105 | 年 | 12 | 月 | 31 | 日 | |||||
|---|---|---|---|---|---|---|---|---|---|---|
| 資 | 產 | 名 | 稱 | 原 始 成 本 | 累 計 攤 提 | 帳 面 價 值 | ||||
| 單株抗體融合瘤發展支出 | \$ 266,383 |
(\$ | 237,412) | \$ | 28,971 | |||||
| 類人體蛋白專門技術-HMGB1 | 4,981 | ( | 4,543) | 438 | ||||||
| ACTN4融合瘤細胞 | 360 | ( | 315) | 45 | ||||||
| ACTN4基因 | 450 | ( | 388) | 62 | ||||||
| ACTN4檢測專利權 | 2,187 | ( | 1,629) | 558 | ||||||
| 胜肽鏈修飾聚合物之核酸輸送專門技術 | 1,653 | ( | 1,432) | 221 | ||||||
| 光波導式粒子電漿共振生物感測儀先 | ||||||||||
| 期技術移轉授權 | 1,830 | ( | 1,556) | 274 | ||||||
| 光纖式粒子電漿共振感測技術移轉授權 | 500 | ( | 425) | 75 | ||||||
| 兔子單株抗體生產技術移轉 | 349 | ( | 259) | 90 | ||||||
| CSV單株抗體全球獨家專利技術授權 | 4,882 | ( | 183) | 4,699 | ||||||
| \$ 283,575 |
(\$ | 248,142) | \$ | 35,433 | ||||||
| 104 | 年 | 12 | 月 | 31 | 日 | |||||
| 資 | 產 | 名 | 稱 | 原 始 成 本 | 累 計 攤 提 | 帳 面 價 值 | ||||
| 單株抗體融合瘤發展支出 | \$ 248,091 |
(\$ | 217,293) | \$ | 30,798 | |||||
| 類人體蛋白專門技術-HMGB1 | 4,981 | ( | 4,267) | 714 | ||||||
| ACTN4融合瘤細胞 | 360 | ( | 285) | 75 | ||||||
| ACTN4基因 | 450 | ( | 338) | 112 | ||||||
| ACTN4檢測專利權 | 1,846 | ( | 1,320) | 526 | ||||||
| 胜肽鏈修飾聚合物之核酸輸送專門技術 | 1,653 | ( | 1,102) | 551 | ||||||
| 光波導式粒子電漿共振生物感測儀先 | ||||||||||
| 期技術移轉授權 | 1,830 | ( | 1,190) | 640 | ||||||
| 光纖式粒子電漿共振感測技術移轉授權 | 500 | ( | 325) | 175 | ||||||
| 兔子單株抗體生產技術移轉 | 349 | ( | 190) | 159 | ||||||
| \$ 260,060 |
(\$ | 226,310) | \$ | 33,750 | ||||||
| 無形資產攤銷明細如下: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營業成本 | \$ | 20,119 | \$ | 19,296 | ||||||
| 研究發展費用 | 1,713 | 1,944 | ||||||||
| \$ | 21,832 | \$ | 21,240 |
(九)其他應付款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應付薪資及年終獎金 | \$ 22,113 |
\$ 20,526 |
| 應付員工及董監酬勞 | 2,880 | 2,662 |
| 應付勞務費 | 1,514 | 2,672 |
| 應付勞健保費 | 2,150 | 2,292 |
| 應付運費 | 1,076 | 1,762 |
| 應付設備款 | 1,361 | 359 |
| 其他 | 12,691 | 8,813 |
| \$ 43,785 |
\$ 39,086 |
(十)退休金
- 1.確定福利計畫
- (1)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適用 於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務 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 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 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 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 年資及退休前 6 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 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每滿 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 15 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惟 累積最高以 45 個基數為限。本公司按月就薪資總額 2 %提撥退休基金, 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 戶儲存於台灣銀行。另本公司 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 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 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 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 本公司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 (2)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4,330 | \$ 4,972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 | 7,541) | ( 7,919) |
| 淨確定福利負債(表列「其他非 | |||
| 流動資產」) | (\$ | 3,211) | (\$ 2,947) |
(3)淨確定福利負債之變動如下: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
| 105年度 | |||||
| 1月1日餘額 | \$ 4,972 |
(\$ | 7,919) | (\$ | 2,947) |
| 利息費用(收入) | 85 | ( | 135) | ( | 50) |
| 5,057 | ( | 8,054) | ( | 2,997) |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 | |||||
| (不包括包含於 | |||||
| 利息收入或費用 | |||||
| 之金額) | - | 62 | 62 | ||
| 經驗調整 | 187 | - | 187 | ||
| 187 | 6 2 |
249 | |||
| 提撥退休基金 | - | ( | 463) | ( | 463) |
| 支付退休基金 | ( 914) |
914 | - | ||
| 12月31日餘額 | \$ 4,330 |
(\$ | 7,541) | (\$ | 3,211)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 104年度 | |||||
| 1月1日餘額 | \$ 4,357 |
(\$ | 7,250) | (\$ | 2,893) |
| 利息費用(收入) | 87 | ( | 145) | ( | 58) |
| 4,444 | ( | 7,395) | ( | 2,951) |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 | |||||
| (不包括包含於 | |||||
| 利息收入或費用 | |||||
| 之金額) 財務假設變動 |
- | ( | 45) | ( | 45) |
| 影響數 | 189 | - | 189 | ||
| 經驗調整 | 339 | - | 339 | ||
| 528 | ( | 45) | 483 | ||
| 提撥退休基金 | - | ( | 479) | ( | 479) |
資運用計畫所定委託經營項目之比例及 金額範圍內,依勞工退休基金 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之項目(即 存放國內外之金融機構,投資 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權 益證券及投資國內外不動產之證券化商 品等)辦理委託經營,相關運 用情形係由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進行監 督。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 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若有不足,則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由 國庫補足。因本集團無權參與該基金之 運作及管理,故無法依國際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第 142 段規 定 揭 露 計 劃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分 類。105 年 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構成該基金 總資產之公允價值,請詳政府公告之各 年度之勞工退休基金運用報告。
(5)有關退休金之精算假設彙總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折現率 | 1.70% | 1.70% |
| 未來薪資增加率 | 3.00% | 3.00% |
| 對於未來死亡率之假設係按照已公布 | 的台灣壽險業第五回經驗生命 | |
| 表估計。 | ||
| 因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而 | 影響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分析如下: | |
| 折現率 | 未來薪資增加率 | |
| 增加0.25% | 減少0.25% | 增加0.25% 減少0.25% |
| 105年12月31日 | ||
| (\$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 |
163) \$ 172 \$ |
158 (\$ 151) |
| 折現率 | 未來薪資增加率 | |
| 增加1% | 減少1% | 增加1% 減少1% |
| 104年12月31日 | ||
| (\$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 |
588) \$ 728 \$ |
656 (\$ 543) |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 | 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 | |
| 之影響。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 | ||
| 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休金負債 | 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 |
|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 | 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 |
| (6)本集團於民國 106 |
年度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金為\$377。 |
(7)截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該 退休金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 17 年。 退休金支付之到期分析如下:
| 短於1年 | \$ 137 |
|---|---|
| 1-2年 | 214 |
| 2-5年 | 815 |
| 5年以上 | 72 |
| \$ 1,238 |
- 2.確定提撥計畫
- (1)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 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 。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 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 部分,每月按不低於薪資之 6% 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 ,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 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 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 取。
-
(2)海外子公司除定期按規定比例提 撥退休基金外,無其他進一步之義
-
(3)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度,本集團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 分別為\$5,220 及\$5,549。
- (十一)股本
- 1.截至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登記之股本總額為\$800,000, 分為 80,000 仟股(含員工認股權憑證可認購股數 7,000 仟股),實收資 本額為\$587,899,每股面額 10 元,且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另 本公司普通股期初至期末流通在外股數(單 位:仟股)調節如下:
| 105年 | 104年 | |
|---|---|---|
| 1月1日 | 58,047 | 59,547 |
| 盈餘轉增資 | 743 | - |
| 收回股份 | - ( |
1,500) |
| 12月31日 | 58,790 | 58,047 |
- 2.本公司於民國 105 年 6 月 20 日經股東常會通過以未分配盈餘派發股東 股票股利 \$7,430。 該項增資案件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 105 年 7 月 20 日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並訂於民國 105 年 9 月 3 日為增資 基準日,並已於民國 105 年 9 月 29 日接獲經濟部商業司之變更登記獲 准函。
- 3.庫藏股
- (1)股份收回原因及其數量:
104年12月31日
| 持有股份之公司名稱 | 收 回 原 因 |
股數(仟股) | 帳面金額 |
|---|---|---|---|
| 本公司 |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 (註) | \$ - |
註:前述收回之庫藏股 1,500 仟股已完成註銷減資。
- (2)證券交易法規定公司對買回發行在外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 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 加計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金額。
- (3)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亦 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 (4)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買回股份,應於買 回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故本公司於民國 104 年 6 月 23 日之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為 104 年 7 月 15 日,並已於民 國 104 年 8 月 3 日接獲經濟部商業司之變更登記獲准函。
- (十二)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 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
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 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 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 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 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 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 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 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 (十三)保留盈餘
- 1.依本公司民國 105 年 6 月 20 日經股東會通過之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 有盈餘,於完納稅捐後,應先彌補累積 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 依法提撥 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 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 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 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 (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 ), 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 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 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 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 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 盈餘提撥不低於 30%分配股東 股息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 股本 3%時,得不予分配;分配 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
- 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 50%。
- 2.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 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 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 3.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益 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 派,嗣後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 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 4.本公司分別於民國 105 年 6 月 20 日及民國 104 年 6 月 23 日經股東會 決議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 104 | 年 度 |
103 | 年 度 |
|
|---|---|---|---|---|
| 金額 | 每股股利(元) | 金額 | 每股股利(元)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4,491 |
\$ 6,564 |
||
| 分配股東現金股利 | \$ 11,145 |
\$ 0.192 |
\$ 59,547 |
\$ 1.02584117 |
| 分配股東股票股利 | \$ 7,430 |
\$ 0.128 |
\$ - |
\$ - |
5.本公司於民國 106年 3月 29日經董事會提議民國 105年度盈餘分派案, 分派案如下:
| 105 | 年 | 度 | |
|---|---|---|---|
| 金額 | 每股股利(元)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5,354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3,512 |
||
| 分配股東現金股利 | \$ 23,516 |
\$ | 0.4 |
| 分配股東股票股利 | \$ 17,637 |
\$ | 0.3 |
前 述 民 國 105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議 案,截至 本 次 查 核 報 告 日 止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議。
有關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之盈 餘分派情形,可經台灣證劵交 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6.有關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資訊,請詳附註六(十八)。
(十四)營業收入
| 105年度 | |||
|---|---|---|---|
| 單株抗體 | \$ 142,091 |
\$ | 136,816 |
| 配對抗體 | 82,109 | 90,009 | |
| 蛋白質 | 66,469 | 69,539 | |
| 多株抗體 | 50,695 | 55,329 | |
| 檢測儀器 | 8,828 | 15,166 | |
| 其他 | 89,634 | 84,508 | |
| \$ 439,826 |
\$ | 451,367 |
(十五)其他收入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利息收入 | \$ 1,812 |
\$ | 4,342 | |
| 其他收入(註) | 9,853 | 2,064 | ||
| \$ 11,665 |
\$ | 6,406 |
註:本集團與東莞市生物技術產業發展公司及互貴生物技術諮詢(東莞) 有限公司於民國 104 年 5 月簽訂莞榕計劃合作合同。本公司已於民 國 105 年 6 月達成三方約定條件並於同年 7 月收到第一期補助收入 計人民幣 200 萬元,本集團於民國 105 年度應認列之補助收入為 \$9,176。
(十六)其他利益及損失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淨外幣兌換損失 | (\$ | 3,351) | (\$ | 1,614)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損失 |
( | 8) | ( | 738)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352 | 490 | ||
| (\$ | 3,007) | (\$ | 1,862) | |
| (十七)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131,244 | \$ | 134,966 |
| 無形資產及其他非流動資產之 | ||||
| 攤銷費用 | \$ | 22,257 | \$ | 21,697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 \$ | 13,535 | \$ | 14,490 |
| (十八)員工福利費用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薪資費用 | \$ | 111,992 | \$ | 114,071 |
| 勞健保費用 | 9,534 | 10,279 | ||
| 退休金費用 | 5,170 | 5,491 | ||
| 其他用人費用 | 4,548 | 5,125 | ||
| \$ | 131,244 | \$ | 134,966 |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依當 年度獲利狀況扣除累積虧損後,如尚 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 1%,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不高於 3%。
2.本公司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2,400 及 \$2,229;董 監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480 及\$433,前述金額帳列薪資費 用科目。民國 105 年度係以截 至當期止之獲利情況,在章程所定成數 範圍內按一定比例估列。民國 106 年 3 月 29 日董事會決議實際配發之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金額分別為\$2,400 及\$480,其中員工酬勞將採現 金之方式發放。
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之民國 104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與民國 104 年度財務報告認列之金額一致。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及董監酬勞 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 詢。
(十九)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 105 | 年 度 |
104 | 年 度 |
|
|---|---|---|---|---|
| 當期所得稅: | ||||
|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 | 17,703 | \$ | 20,836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114 | 20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 ( | 5,383) | 1,447 | |
| 當期所得稅總額 | 12,434 | 22,303 | ||
| 遞延所得稅: | ||||
|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 ( | 8,944) | ( | 11,767) |
| 所得稅費用 | \$ | 3,490 | \$ | 10,536 |
| 2.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關係 |
| 税前淨利按法令稅率計算所得稅 |
|---|
| 加(減): 按稅法規定應剔除之費用 |
| 投資抵減之所得稅影響數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 105 | 年 度 |
104 | 年 | 度 | |
|---|---|---|---|---|---|
| 稅前淨利按法令稅率計算所得稅 | \$ | 10,502 | \$ | 9,426 | |
| 加(減):按稅法規定應剔除之費用 | - | 1,316 | |||
| 投資抵減之所得稅影響數 | ( | 1,743) | ( | 1,673)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 ( | 5,383) | 1,447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114 | 2 0 |
|||
| 所得稅費用 | \$ | 3,490 | \$ | 10,536 | |
3.因暫時性差異而產生之各遞 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如下:
105年
| 認列於其 | ||||||
|---|---|---|---|---|---|---|
| 1月1日 | 認列於損益 | 他綜合淨利 | 認列於權益 | 12月31日 | ||
| 暫時性差異: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未實現存貨跌價 及呆滯損失 |
\$ 60,199 | \$ | 9,529 | \$ - |
\$ - |
\$ 69,728 |
| 其他 | 1,123 | ( | 62) | - | - | 1,061 |
| 小計 | 61,322 | 9,467 | - | - | 70,789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採用權益法認列 |
||||||
| 之投資利益 | - | ( | 523) | - | - | ( 523) |
| 合計 | \$ 61,322 |
\$ | 8,944 | \$ - |
\$ - |
\$ 70,266 |
| 104年 | |||||||||
|---|---|---|---|---|---|---|---|---|---|
| 認列於其 | |||||||||
| 1月1日 | 認列於損益 | 他綜合淨利 | 認列於權益 | 12月31日 | |||||
| 暫時性差異: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未實現存貨跌價 | \$ 48,850 | \$ | 11,349 | \$ | - | \$ | - \$ 60,199 |
||
| 及呆滯損失 | |||||||||
| 其他 | 705 | 418 | - | - 1,123 |
|||||
| 合計 | \$ 49,555 |
\$ | 11,767 | \$ | - | \$ | - \$ 61,322 |
||
| 4.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 | 102 | 年度。 | |||||||
| 5.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87年度以後 | \$ | 54,427 | \$ | 24,203 |
6.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分別為\$29,457 及\$12,854,民國 104 年 度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為 20.48%,民國 105 年 度盈餘分配之預計稅額扣抵比率為 20.76%。
(二十)每股盈餘
| 105年度 | ||||||
|---|---|---|---|---|---|---|
| 加權平均流 通在外股數 |
||||||
| 稅 後 金 額 | (仟股) | 每股盈餘(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 ||||||
| 本期淨利 | \$ | 53,539 | 58,790 | \$ | 0.91 |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 ||||||
| 本期淨利 | \$ | 53,539 | 58,790 |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員工酬勞 | - | 95 | ||||
|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
|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53,539 | 58,885 | \$ | 0.91 |
| 104年度 | ||||
|---|---|---|---|---|
| 加權平均流 通在外股數 |
||||
| 稅 後 金 額 | (仟股)(註) | 每股盈餘(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 44,911 |
59,341 | \$ 0.76 |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 ||||
| 本期淨利 | \$ 44,911 |
59,341 |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員工酬勞 | - | 69 | ||
|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
|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44,911 |
59,410 | \$ 0.76 |
|
- 註:上述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業已 依民國 105 年 6 月經股東會決議 民國 104 年度未分配盈餘轉增資比例追溯調整之。
- (二十一)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 1.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56,859 \$ |
142,708 | ||
|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 359 | 646 | |||
|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 | 1,361) ( |
359) | ||
| 本期支付現金 | \$ | 55,857 \$ |
142,995 |
2.不影響現金流量之營業及投資活動: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存貨轉列其他無形資產淨額 | \$ 4,824 |
\$ 9,191 |
| 存貨轉列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淨額 |
\$ - |
\$ 866 |
| 其他非流動資產轉列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
\$ 10,125 |
\$ 165 |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股份均由大眾持有,並 無最終母公司及最終控制者。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本集團於民國 105 年 12 月 6 日取得關聯企業 30%股權,並自該日起為本集 團之關係人,故有關與其交易損益項目揭露期間 為民國 105 年 12 月 6 日至 12 月 31 日。
| 1.營業收入 |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商品銷售: | ||
| 關聯企業 | \$ 1,722 |
\$ - |
| 本集團對關係人之商品銷售,係按約定銷售價格及條件辦理,與非關係人 | ||
| 並無重大差異。 | ||
| 2.進貨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商品購買: 關聯企業 |
\$ | 250 \$ - |
| 本集團對關係人之商品進貨,係按約定進貨價格及條件辦理,與非關係人 | ||
| 並無重大差異。 | ||
| 3.委託研究費(表列「研究發展費用」)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其他關係人 | \$ | 330 \$ 1,920 |
| 係本集團委託其他關係人提供細胞檢測服務,因 | 無 | 相 同 類 型 交 易 可 供 參 考 , |
| 交易價格與付款條件依雙方簽訂之合約辦理。 | ||
| 4.應收關係人款項 |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應收帳款: | ||
| 關聯企業 | \$ | 4,997 \$ -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其他應收款: | ||
| 其他關係人 | \$ | 173 \$ 2 |
| 應收關係人款項主要係來自銷售商品、應收租金及代墊款項,該應收款項 並無抵押及附息。 |
||
| 5.應付關係人款項 |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應付帳款: 關聯企業 |
\$ | 250 \$ - |
| 應付關係人款項主要來自進貨 | 交易,該應付款項並無附息。 |
6.資金貸與關係人
| 交 易 對 象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Abnova-GmbH | \$ | 1,966 | \$ 2,117 |
| 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項 | ( | 2,480) | ( 2,331) |
| (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 (\$ | 514) | (\$ 214) |
(1)上述資金貸與關係人之交易,本集團未收取利息。
(2)本集團於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度資金貸與最高額度皆為\$5,000。
7.財產交易
本集團提供辦公室、機器設備及辦公設備等予其他關係人使用,截至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前述提供之資產金額分別為\$10,608 及 \$9,576(表 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之「出租資產」)。
本集團自民國 104 年 10 月 1 日 起與其他關係人簽訂辦公室租賃合約,租 期自民國 104 年 10 月 1 日至民國 105 年 9 月 30 日,到期後每年續約,價 格由雙方議定,本集團依合約按月收取租金。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度之租 金收入分別為\$648 及\$162;截至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應 收租金分別為 \$170 及\$0 (表列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 | 19,847 | \$ | 18,609 |
| 退職後福利 | 216 | 216 | ||
| 總計 | \$ | 20,063 | \$ | 18,825 |
八、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 帳面價值 | ||||||
|---|---|---|---|---|---|---|
| 資產項目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擔保用途 | |||
| 其他流動金融資產-定期存款 | \$ | 10,205 | \$ | 10,373 | 購料、遠匯交易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一)或有事項
無此情形。
- (二)承諾事項
- 1.已簽約但尚未發生資本支出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65,326 |
\$ | - |
2.本集團租用辦公室、廠房及公務車之租期係介 於 1 至 6 年,其營業租賃 之未來最低應付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不超過1年 | \$ | 18,196 | \$ | 15,584 |
|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 15,105 | 18,609 | ||
| 5年以上 | 518 | - | ||
| 總計 | \$ | 33,819 | \$ | 34,193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情形。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一)民國 106 年 3 月 29 日經董事會提議之民國 105 年度盈餘分派案,請詳附 註六(十三)5.之說明。
- (二)本集團為布局中國第三方檢測服務市場之營運需求,於民國 106 年 3 月 29 日董事會中提會報備將透過增資 100%持有子公司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及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再投資設立 100%持有 之懷慷基因(香港)有限公司,最終於中 國設立 100%持有之東莞懷慷基因 有限公司,預計資本額為人民幣 250 萬元。
- 十二、其他
- (一)資本管理
本集團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公司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 以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本集團係以透過監控資金部位是 否足以支應負債償付之方式, 達到資本管理的目標。
(二)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資訊
本集團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 據、應收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其他金融資產、 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付款及其他金融負債)的帳面 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 2.財務風險管理政策
- (1)本集團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 (包括匯率風 險 )、信 用 風 險 及 流 動 性 風 險。本 集 團 整 體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著 重 於 金 融 市 場的不可預測事項,並尋求可降低對本集團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潛 在不利影響。
- (2)風險管理工作由本集團財務部按照董事會核准之政策執行。本集團財 務 部 透 過 與 集 團 營 運 單 位 密 切 合 作,負 責 辨 認、評 估 與 規 避 財 務 風 險 。
董事會對整體風險管理訂有書面原則,亦對特定範圍與事項提供書面 政策,例如匯率風險、信用風險,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
- 3.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市場風險
- 匯率風險
- A.本集團係跨國營運,因此受 多種不同貨幣所產生之匯率風險,主 要為美元及歐元。相關匯率風險來自未來之商業交易、已認列之 資產與負債,及對國外營運機構之淨投資。
- B.本集團管理階層已訂定政策管理功能 性貨幣之匯率風險。為管理 來自未來商業交易及已認列資產與負債 之匯率風險,集團財務部 係以自然避險為原則,考量集 團各幣別資金需求及淨部位依照市 場外匯狀況進行避險。當未來商業交易、已認列資產或負債係以 非本集團之功能性貨幣之外幣 計價時,匯率風險便會產生。
- C.本集團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 貨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 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 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
|---|---|---|---|---|---|
| 外幣 (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新台幣仟元)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3,923 | 32.25 | \$ | 126,506 |
| 歐元:新台幣 | 468 | 33.90 | 15,873 | ||
| 人民幣:新台幣 | 228 | 4.62 | 1,053 | ||
| 英鎊:新台幣 | 80 | 39.61 | 3,174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2,194 | 32.25 | 70,769 | ||
| 歐元:新台幣 | ( | 64) | 33.90 | ( | 2,480) |
| 日圓:美金 | 62,634 | 0.0085 | 17,262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190 | 32.25 | \$ | 6,117 |
| 日圓:新台幣 | 4,721 | 0.28 | 1,301 |
| 104年12月31日 | |||||
|---|---|---|---|---|---|
| 外幣 (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新台幣仟元)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2,798 | 32.83 | \$ | 91,838 |
| 歐元:新台幣 | 510 | 35.88 | 18,294 | ||
| 英鎊:新台幣 | 83 | 48.67 | 4,032 | ||
| 人民幣:新台幣 | 204 | 5.00 | 1,011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歐元:新台幣 | ( | 60) | 35.88 | ( | 2,331)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240 | 32.83 | \$ | 7,898 |
| 日圓:新台幣 | 5,139 | 0.27 | 1,401 | ||
D.本集團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 重大影響之未實現兌換(損)益 說明如下:
| 105年度 | ||||
|---|---|---|---|---|
| 兌換(損)益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
32.25 | \$ | 2,702 |
| 歐元:新台幣 | - | 33.90 | ( | 836) |
| 人民幣:新台幣 | - | 4.62 | ( | 76) |
| 英鎊:新台幣 | - | 39.61 | ( | 626)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
32.25 | (\$ | 67) |
| 日圓:新台幣 | - | 0.28 | ( | 11) |
| 104年度 | ||||
|---|---|---|---|---|
| 兌換(損)益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
32.83 | \$ | 2,484 |
| 歐元:新台幣 | - | 35.88 | ( | 147) |
| 英鎊:新台幣 | - | 48.67 | ( | 78) |
| 日圓:新台幣 | - | 5.00 | ( | 18)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
32.83 | (\$ | 37) |
| 日圓:新台幣 | - | 0.27 | ( | 21) |
E.本集團因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市場風險分析如下:
| 105年度 | ||||
|---|---|---|---|---|
| 敏感度分析 | ||||
| 變動幅度 | 影響損益 |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1,265 |
\$ | - |
| 歐元:新台幣 | 1% | 159 | - | |
| 人民幣:新台幣 | 1% | 11 | - | |
| 英鎊:新台幣 | 1% | 32 | -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 708 | |
| 歐元:新台幣 | 1% | - | ( | 25) |
| 日圓:美金 | 1% | - | 173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61 |
\$ | - |
| 日圓:新台幣 | 1% | 13 | - |
| 104年度 | ||||
|---|---|---|---|---|
| 敏感度分析 | ||||
| 變動幅度 | 影響損益 |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918 |
\$ | - |
| 歐元:新台幣 | 1% | 183 | - | |
| 英鎊:新台幣 | 1% | 10 | - | |
| 人民幣:新台幣 | 1% | 40 | -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 295 | |
| 歐元:新台幣 | 1% | - | ( | 23)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79 |
\$ | - |
| 日圓:新台幣 | 1% | 14 | - |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集團因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損失之 風險。本集團依內部明定之授信政策,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 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並定期 監控信用額度之使用。主要信用風險來自現金及約當現金、存放於 銀行與金融機構之存款及對銷售客戶尚未收現之應收帳款。本集團 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穩定,且本集團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分 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於資產負債表日最大信 用風險之暴險金額為現金及銀行存款之帳面金額。本集團評估現金 及約當現金、銀行存款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請詳附註六(一)、 (二)及(四)說明。
(3)流動性風險
現金流量預測是由本集團財務部予以彙總。管理階層定期監控流動 資金需求之滾動預測,以確保有足夠資金支付日常營運活動所需及 確保適度之財務彈性,保持資 金持續性及靈活性的平衡。 下表係依資產負債表日至約定到期日之剩餘期間,按到期日及未折 現之到期金額予以列示本集團之金融負債:
非衍生金融負債:
| 105年12月31日 | 1年內 | 1至2年內 | 2至5年內 | 5年以上 |
|---|---|---|---|---|
| 應付票據 | \$ 1,080 |
\$ - |
\$ - |
\$ - |
| 應付帳款 | ||||
| (含關係人) | 14,407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43,723 | 62 | - | - |
| 其他金融負債 | 1,526 | 279 | 998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104年12月31日 | 1年內 | 1至2年內 | 2至5年內 | 5年以上 |
|---|---|---|---|---|
| 應付票據 | \$ 1,476 |
\$ - |
\$ - |
\$ - |
| 應付帳款 | 18,994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35,026 | 4,060 | - | - |
| 其他金融負債 | 2,075 | - | - | - |
(三)公允價值資訊
本集團並無從事以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工具交易。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一)重 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資金貸與他人:請詳附表一。
-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情形。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 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請詳附表二。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 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 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 情形。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 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 情形。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 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 形。
- 9.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本集團於民國 105 年度間與兆豐國際商業銀 行簽訂遠期外匯合約,合約總金額為美金 700 仟元。截至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該遠期外匯合約交易已結清 ,並認列金融資產損失計\$8。
10.母公司及子公司與各子公司間之 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請詳附表三。
(二)轉 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不包 含大陸被投資公司):請詳附表四。
(三)大 陸投資資訊
1.基本資料:請詳附表五。
2.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 大交易事項:請詳附表六。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本集團主要業務為生物技術之研發及 生產,僅經營單一產業,且本集團 營運決策者係以公司整體營運結果評 估績效及分配資源,經辨認本集團 為單一應報導部門。
(二)部門資訊之衡量
本集團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與財務報告 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支會 總說明相同。本集團營運部門損益係以 營業淨利衡量,並作為評估營運 部門績效之基礎。
(三)部門損益、資產與負債之資訊
本集團為單一應報導部門,故 應報導資訊與財務報告相同。
(四)部門損益之調節資訊
本集團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之部門營業淨利,與綜合損益表內之收入、 費用等係採用一致之衡量 方式,故與營業淨利之調節項目同綜合損益 表。
(五)產品別及勞務別之資訊
請詳附註六(十四)之說明。
(六)地區別資訊
本集團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度地區別資訊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收入 | 非流動資產 | 收入 | 非流動資產 | ||
| 台灣 | \$ 15,680 |
\$ | 244,875 | \$ 20,072 |
\$ 218,457 |
| 美國 | 182,591 | - | 187,133 | - | |
| 英國 | 77,796 | - | 73,944 | - | |
| 中國 | 34,262 | 17,346 | 31,419 | - | |
| 日本 | 33,932 | 3,274 | 32,039 | - | |
| 德國 | 25,122 | - | 28,969 | - | |
| 其他 | 70,443 | - | 77,791 | - | |
| 合計 | \$ 439,826 |
\$ | 265,495 | \$ 451,367 |
\$ 218,457 |
(七)重要客戶資訊
本集團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度對單一客戶之收入占本集團營業收入 10% 之資訊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收入 | 部門 | 收入 | 部門 | ||||
| 甲 | 客 | 戶 | \$ 70,813 |
註 | \$ 63,000 |
註 | |
| 註:本集團為單一應報導部門。 |
| 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單位: |
備註 470,487 資金貸與 總限額 (註2) \$ 117,622 |
|---|---|
|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限 額(註2) \$ 價值 - \$ |
|
| 擔保品 名稱 - -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
|
| \$ 有短期融通資金 支應營運週轉 資金之不足 必要之原因 |
|
| - 往來金額 業務 \$ |
|
| 有短期融通 資金之必要 資金貸 與性質 |
|
| 利率區間 - |
|
| 1,966 實際動支 (註3) 金額 \$ |
|
| 5,000 期末餘額 \$ |
|
| 5,000 最高金額 本期 \$ |
|
| 係人 是否 為關 是 |
|
| 款-關係人 往來項目 其他應收 |
|
| Abnova-GmbH 貸與對象 |
|
| 亞諾法生技股 貸出資金 份有限公司 之公司 |
|
| 附表一 | (註1) 編號 0 |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本公司資金貸與總額為不逾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40%(含)為限;對單一企業貸放金額為不逾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10%(含)為限。 註3:本公司本期實際動支之期末餘額\$1,966,係尚未減除長期股權投資貸項金額\$2,480。
129
| 附表二 | 幣仟元 者外) 註明 新台 (除特別 單位: |
|||||||
|---|---|---|---|---|---|---|---|---|
| 證券發行人 與有價 |
期 | 末 | ||||||
| 之公司 持有 |
稱 證券種類及名 有價 |
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數 股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備註 |
| 限公司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 |
Hukui Biotechnology Corporation (Samoa) |
無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
50,000 | 4,945 \$ |
\$ 3.02 |
4,945 | |
公司名稱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 | 之比率 | - | - | |
|---|---|---|---|---|
| 條件 交易 |
註3 | 註3 | ||
| 交易往來情形 | 金額(註4) | 1,668 | 1,673 | |
| \$ | ||||
| 科目 | 銷貨收入 | 應收帳款 | ||
| 人之關係 與交易 |
(註2) | 1 | 1 | |
| 交易往來對象 |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稱 人名 交易 |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編號 | (註1) | 0 | 0 |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
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ㄧ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係按議定條件辦理。
註4:僅揭露金額達新台幣100萬元之關係人交易,另相對之關係人交易不另行揭露。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 | 本期認列之投資 | |||||||
|---|---|---|---|---|---|---|---|---|---|---|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本期損益 | 損益 | 備註 |
| 德國 | 生物產品經銷事宜 | 1,210 \$ |
1,210 \$ |
(註1) | (\$ 100.00 |
(\$ 2,480) |
(\$ 149) |
149) | 註2 | |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英屬維京群島 | 投資業務 | 74,532 | 31,794 | 47,400 | 100.00 | 70,769 | 3,228 | 3,228 | |
|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 開曼群島 | 投資業務 | 75,788 | 32,250 | 2,350,000 | 100.00 | 70,233 | 3,248 | 3,248 | 註3及註4 |
|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Abnova (HK) Limited | 香港 | 投資業務 | 53,858 | 28,058 | 1,670,000 | 100.00 | 51,093 | 3,841 | 3,841 | 註3及註4 |
|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上元株式會社 | 本 日 |
醫療器材等產品之行銷及銷售 | 17,638 | - | 1,280,000 | 100.00 | ( 17,262 |
( 406) |
406) | 註3及註5 |
註1:被投資公司係屬有限公司,未有股票之發行。
註2:係本公司之子公司,扣除對其應收款項之淨額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註3:係本公司之間接子公司。
註4:原始投資金額係以期末美元兌換新台幣匯率USD1:TWD 32.25計算。 註5:原始投資金額係以期末日幣兌換新台幣匯率JPY1:TWD 0.2756計算。
| 備註 | (註5) | (註6) | ||
|---|---|---|---|---|
| (除特別註明者外) | 截至本期止已 | 匯回投資收益 | - \$ |
- |
| 期末投資帳面 | 金額 | 48,664 \$ |
13,855 | |
| 本期認列投資 | 損益 | 3,878 \$ |
- | |
|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
之持股比例 | 100.00 | 30.00 | |
| 本 被投資公司 |
期損益 | 3,878 | 3,512) | |
| 灣匯出累積投 本期期末自台 |
資金額 | \$ 47,093 |
( - |
|
| 收回 | \$ - \$ |
- | ||
| 本期匯出或收回 投資金額 |
匯出 | 23,085 \$ |
- | |
| 灣匯出累積投 本期期初自台 |
資金額 | 24,008 \$ |
- | |
| 投資方式 | (註1) | (註2) | ||
| 實收資本額 | (註3) 47,093 \$ |
73,064 (註4) |
||
| 主要營業項目 | 醫療器材等研發、 生產及銷售 |
體外診斷試劑及檢 生產和經營 測儀器類產品 研發、 |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
杭州華得森生物技術 有限公司 |
| 依經濟部投審會 | 規定赴大陸地區 | 投資限額 | 705,730 \$ |
|---|---|---|---|
| 經濟部投審會 | 核准投資金額 | (註7) | 47,093 \$ |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 | 赴大陸地區 灣匯出 |
投資金額 | 47,093 \$ |
| 公司名稱 |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 公司 |
註1:係透過第三地區投資事業英屬維京群島轉投資開曼群島之轉投資香港公司再投資大陸。
註2:被透過轉投資大陸公司直接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3:被投資公司實收資本額為人民幣10,200仟元,係以民國105年12月31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匯率RMB1:TWD 4.617計算之。
註4:被投資公司實收資本額為人民幣15,825仟元,係以民國105年12月31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匯率RMB1:TWD 4.617計算之。
註5:係依經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後之財務報表評價及認列。
註6:係依據被投資公司經與我國會計師事務所有合作關係之國際性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認列。
註7:業已取具經濟部投審會核准函,其核准金額為人民幣10,200仟元,係以民國105年12月31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匯率計算之。
附表五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基本資料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除特別 單位: |
幣仟元 者外) 註明 新台 |
||||||||||||||||
|---|---|---|---|---|---|---|---|---|---|---|---|---|---|---|---|---|---|
| 票 | 據背書保證或 | ||||||||||||||||
| 銷(進)貨 | 財產交易 | 應收(付)帳款 | 提供擔保品 | 資金融通 | |||||||||||||
| 金額 | % | 金額 | % | 餘額 | % | 末餘額 期 |
的 目 |
餘額 最高 |
期 | 末餘額 | 利率區間 | 當期利息 | 其他 | ||||
| 1,668 | - | - \$ |
\$ - |
1,67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22 | - | - | - | 4,997 | - | - | - | - | - | - | - |
註:本集團於民國105年12月6日取得其30%股權,並自該日起為本集團之關係人,故有關與其交易損益項目揭露期間為民國105年12月6日至12月31日。
134
公司名稱
大陸投資資訊-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 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 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含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 他事項段),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 務狀況,暨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 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 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 規範,與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 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 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5 年 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 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存貨評價
事項說明
有關存貨評價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一);存貨評價所採用之重大會 計估計及假設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存貨會計項目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 (五)。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存貨及備抵存貨呆滯損失餘額分別為新台幣 989,439 仟元 及新台幣 410,167 仟元。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是從事抗體、蛋白質、檢驗試劑及檢測儀器之製造與 銷售業務,其存貨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因所屬產品之生命週期較長,管理 階層考量產品之流通性、曝光度、保存性及同業資訊等因素,評估存貨之淨變現價值。 由於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存貨金額重大、品項眾多,且上述評價所採用的淨變現價 值涉及主觀判斷而具不確定性,因此本會計師將存貨備抵跌價損失之評估列為本年度查 核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彙列如下:
-
- 依據對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產業特性之瞭解,評估其用以評估存貨跌價損失政 策之合理性,包含取得管理階層提供之各年度上架產品於後續年度之銷售時點及銷 售狀況等統計資料。
-
- 瞭解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存貨管理流程、檢視年度盤點計畫並參與年度存貨盤 點,以評估管理階層對存貨控管之有效性。
-
- 取得存貨淨變現價值計算表,抽查其計算邏輯並測試相關參數,並與歷史資訊比較 分析。
新增重要交易客戶收入認列之存在性
事項說明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二十三)。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原係以抗體、蛋白質及檢驗試劑等產品之銷售為主,自民 國 104 年起所開發之新產品-檢測儀器已開始於中國地區銷售。因屬新產品之銷售且對 主要經銷商之銷貨亦於民國 105 年度進入前十大銷售客戶,因此本會計師認為上述新增 重要交易客戶收入認列之存在性為本年度查核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彙列如下:
-
- 針對本年度新進入前十大銷售客戶蒐集其背景資訊,包含負責人及主要股東、登記 及實際營運地址、資本額及主要營業項目等,以確認該等客戶之存在及真實性。
-
- 取得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徵授信評估資料,檢視評估過程已依照公司相關 內部控制程序執行,並經適當核准。
-
- 取得銷貨收入明細表,抽核驗證收入認列方式與合約約定條件及會計原則一致。
-
- 取得期後銷貨退回明細表,確認未有異常退回情形。
-
- 透過應收帳款函證程序,確認對該等客戶期末應收款項之存在性;並進一步檢視收 款狀況符合約定的授信期間。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之部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其財務報表 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報表所表示之 意見中,有關該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對前述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分別為新台幣 13,855 仟元及新台 幣 0 元,各占個體資產總額之 1%及 0%;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對 前述公司認列之綜合損益皆為新台幣 0 元,皆占個體綜合損益表之 0%。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 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 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錯誤或舞弊。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 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 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 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 其目的非對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亞諾 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 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 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 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 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 之能力。
-
-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 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 對於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個體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 負責形成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5 年 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 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 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鄧聖偉 會計師 曾惠瑾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 1020013788 號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79)台財證(一)第 27815 號
中華民國 106 年 3 月 2 9 日
139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資 產 |
附註 | 105 金 |
年 月 12 31 額 |
日 % |
年 月 104 12 金 額 |
日 31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 | 124,000 | 10 | \$ 83,228 |
7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2,683 | - | 8,497 | 1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六(四) | 59,025 | 5 | 54,325 | 4 | |
| 1180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 七 | 6,670 | 1 | - | -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930 | - | 738 | - | ||
| 1210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七 | 853 | - | 636 | - | |
| 130X | 存貨 | 六(五) | 579,272 | 46 | 596,625 | 48 | |
| 1410 | 預付款項 | 4,508 | - | 2,441 | - | ||
| 1476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六(二)及八 | 69,105 | 6 | 195,973 | 16 | |
| 1479 |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 151 | - | 452 | -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847,197 | 68 | 942,915 | 76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43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 | 六(三) | |||||
| 動 | 4,945 | - | - | -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六(六) | 70,769 | 6 | 29,496 | 2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七)及七 | 208,975 | 17 | 173,261 | 14 | |
| 1780 | 無形資產 | 六(八) | 35,433 | 3 | 33,750 | 3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六(十九) | 70,789 | 6 | 61,322 | 5 |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六(十) | 6,963 | - | 5,479 | -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397,874 | 32 | 303,308 | 24 | ||
| 1XXX | 資產總計 | \$ | 1,245,071 | 100 | \$ 1,246,223 |
100 |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年 105 金 |
月 12 31 額 |
日 % |
年 月 104 12 金 額 |
日 31 % |
|
|---|---|---|---|---|---|---|---|
| 流動負債 | |||||||
| 2150 | 應付票據 | \$ | 1,080 | - | \$ 1,476 |
- | |
| 2170 | 應付帳款 | 14,157 | 1 | 18,994 | 2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九) | 40,830 | 3 | 37,341 | 3 |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6,060 | 1 | 15,928 | 1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5,690 | 1 | 5,643 | -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67,817 | 6 | 79,382 | 6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六(十九) | 523 | - | - | -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六(六)及七 | 514 | - | 214 | -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1,037 | - | 214 | - | ||
| 2XXX | 負債總計 | 68,854 | 6 | 79,596 | 6 | ||
| 股本 | 六(十一)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587,899 | 47 | 580,469 | 47 | ||
| 資本公積 | 六(十二) | ||||||
| 3200 | 資本公積 | 474,527 | 38 | 502,389 | 40 | ||
| 保留盈餘 | 六(十三)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62,875 | 5 | 58,384 | 5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226 | - | 226 | -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六(十九) | 54,427 | 4 | 24,203 | 2 | |
| 其他權益 | |||||||
| 3400 | 其他權益 | ( | 3,737) | - | 956 | - | |
| 3XXX | 權益總計 | 1,176,217 | 94 | 1,166,627 | 94 | ||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 | 九 | ||||||
| 諾 | |||||||
| 重大之期後事項 | 十一 |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1,245,071 | 100 | \$ 1,246,223 |
100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董事長:WILBER HUANG | 經理人:WILBER HUANG | 會計主管:黃益皇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105 | 年 | 度 | 104 | 年 | 度 | |||
|---|---|---|---|---|---|---|---|---|
| 項目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十四)及七 | \$ | 441,494 | 100 | \$ | 451,367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五)(十七)(十 | ||||||
| 八) | ( | 234,838) ( | 53) ( | 237,662) ( | 53) | |||
| 5950 | 營業毛利淨額 | 206,656 | 47 | 213,705 | 47 | |||
| 營業費用 | 六(十七)(十八) | |||||||
| 6100 | 推銷費用 | ( | 46,321) ( | 11) ( | 48,826) ( | 11) | ||
| 6200 | 管理費用 | ( | 58,186) ( | 13) ( | 62,141) ( | 13)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七 | ( | 48,548) ( | 11) ( | 48,858) ( | 11)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 | 153,055) ( | 35) ( | 159,825) ( | 35) | ||
| 6900 | 營業利益 | 53,601 | 12 | 53,880 | 12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十五)及七 | 2,383 | 1 | 6,330 | 1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十六) | ( | 3,007) ( | 1) ( | 1,862) | - | |
| 70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 | 六(六) | ||||||
| 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 | ||||||||
| 份額 | 3,079 | 1 | ( | 2,901) ( | 1)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2,455 | 1 | 1,567 | - | |||
| 7900 | 稅前淨利 | 56,056 | 13 | 55,447 | 12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六(十九) | ( | 2,517) ( | 1) ( | 10,536) ( | 2) | |
| 8200 | 本期淨利 | \$ | 53,539 | 12 | \$ | 44,911 | 10 |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 | 249) | - | (\$ | 483) | -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 ||||||||
| 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 |||||||
| 算之兌換差額 | ( | 4,693) ( | 1) | 431 | -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4,942) ( | 1) (\$ | 52) | -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48,597 | 11 | \$ | 44,859 | 10 | |
| 基本每股盈餘 | 六(二十)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 | 0.91 | \$ | 0.76 | |||
| 稀釋每股盈餘 | 六(二十)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 | 0.91 | \$ | 0.76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元 仟 幣 新台 |
權 益 總 額 | 1,229,724 - \$ |
59,547 ) 48,409 ) |
52 ) - 44,911 |
1,166,627 \$ |
1,166,627 - \$ |
11,145 ) - |
27,862 ) 53,539 |
4,942 ) 1,176,217 \$ |
|
|---|---|---|---|---|---|---|---|---|---|---|
| 位: 單 |
庫 藏 股 票 | - - |
( ( 48,409 ) - 48,40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換 機 表 額 運 報 兌 務 之 營 |
- 525 |
- - - |
- 431 |
956 | 956 - |
- - |
- - |
4,693 ) 3,737 ) |
||
| 外 財 算 構 換 差 國 |
\$ | \$ | \$ | (\$ | ||||||
| 餘 餘 盈 配 |
6,564 ) 66,312 |
59,547 ) 20,426 ) - |
483 ) 44,911 |
24,203 | 4,491 ) 24,203 |
11,145 ) 7,430 ) |
- 53,539 |
249 ) ( 54,427 |
||
| 分 未 |
\$ ( |
( ( |
( | \$ | \$ ( |
( ( |
\$ ( |
|||
| 至 12 月 31 日 公 司 |
盈 餘 積 盈 |
226 - |
- - - |
- - |
226 | 226 - |
- - |
- - |
- 226 |
|
| 限 | 別 特 公 |
\$ | \$ | \$ | \$ | |||||
|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份 有 及 104 年 1 月 1 日 股 |
留 餘 積 盈 定 |
51,820 6,564 |
- - |
- - - |
58,384 | 58,384 4,491 |
- - |
- - |
- 62,875 |
|
| 技 法 生 |
法 公 保 |
\$ | \$ | \$ | \$ | |||||
| 個 民國 105 年 亞 諾 |
價 - 積 溢 公 行 本 |
515,372 - |
12,983 ) - - |
- - |
502,389 | 502,389 - |
- - |
27,862 ) - |
- 474,527 |
|
| 發 資 |
\$ | \$ | \$ | ( | \$ | |||||
| 本 股 股 通 |
595,469 - |
15,000 ) ( - - |
- - |
580,469 | 580,469 - |
- 7,430 |
- - |
- 587,899 |
||
| 普 | \$ | ( | \$ | \$ | \$ | |||||
| 註 附 |
三) 六(十 |
三) 六(十 |
||||||||
| 1) 註 積 餘額 配( 公 餘 分 日 盈 餘 月 1 定 盈 度 法 度 1 提列 年 年 年 104 103 104 |
股利 金 現 股 股 東 股 藏 藏 配 庫 庫 分 購回 註銷 |
益 合損 綜 他 淨利 其 本期 本期 |
餘額 日 月 31 度 12 年 年 104 105 |
2) 註 積 餘額 配( 公 餘 分 日 盈 餘 月 1 定 盈 法 度 1 提列 年 年 104 105 |
股利 股利 金 股票 現 東 東 股 股 配 配 分 分 |
金 現 放 發 積 淨利 公 本 本期 資 |
餘額 益 日 合損 月 31 綜 他 12 其 年 本期 105 |
註 1:民國 103 年度之董監酬勞\$591;員工酬勞\$2,954 已於綜合損益表中扣除。
註 2:民國 104 年度之董監酬勞\$433;員工酬勞\$2,229 已於綜合損益表中扣除。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附註 | 104 | 年 度 |
103 | 年 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
\$ | 56,056 | \$ | 55,447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呆帳(迴轉)提列數 | 六(四) | ( | 91 ) | 780 | |
|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
六(十七) 六(十七) |
12,628 22,257 |
14,490 21,697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損失 | 六(十六) | 8 | 738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 | 六(六) | ||||
| 之份額 利息收入 |
( | 3,079 ) 1,706 ) ( |
2,901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六(十五) 六(十六) |
( ( |
352 ) ( | 4,266 ) 490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 |
( | 8 ) ( 5,814 |
( | 738 ) 2,990 ) |
|
| 應收帳款 | ( | 4,609 ) ( | 3,623 ) | ||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 ( | 6,670 ) | - | ||
|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 ( |
270 ) 217 ) |
42 10 |
||
| 存貨 | 12,529 | 4,636 | |||
| 預付款項 | ( | 2,067 ) | 811 | ||
| 其他流動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 |
301 - |
( | 343 520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應付票據 | ( | 396 ) | 1,285 | ||
|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
( | 4,837 ) 3,182 |
( | 78 2,703 ) |
|
| 其他流動負債 | 47 | ( | 2,108 )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88,520 | 85,820 | |||
| 收取之利息 | 1,784 | 4,458 | |||
| 支付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 | 21,329 ) ( 68,975 |
17,334 ) 72,944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 | 七 | 151 | 37 | ||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少(增加)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126,868 4,945 ) |
( | 195,451 ) -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增加 | 六(六) | ( | 42,738 ) ( | 31,794 )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二十一) | ( | 48,035 ) ( | 142,995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無形資產增加 |
六(八) | ( | 352 18,691 ) ( |
521 14,748 ) |
|
|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 ( | 241 ) | 188 | ||
| 預付設備款減少 | - | 5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 | 1,917 ) ( 10,804 |
( | 530 ) 384,767 )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發放現金股利 | 六(十三) | ( | 11,145 ) ( | 59,547 ) | |
| 資本公積發放現金 購回庫藏股 |
( | 27,862 ) - |
( | -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39,007 ) ( | 48,409 ) 107,956 )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40,772 | ( | 419,779 )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83,228 | 503,007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124,000 | \$ | 83,228 |
亞 諾 法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國 105 年度及 104 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公司沿革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中華民國設立。本公司主要 營業項目為單株抗體、多株抗體、蛋白質 、醫療檢測儀器及檢驗試劑等產品之 研發、製造及銷售,主要係提供學術、研究單位或藥廠等機構使用之抗體試劑、 抗體晶片或相關產品。抗體為了解蛋白質 及其功能最主要的工具,本公司之產 品有助於研究癌症、傳染病、新陳代謝及 內分泌等疾病的產生過程中蛋白質變 化的關係,進而運用於醫療檢 驗試劑與藥物的開發。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 106 年 3 月 29 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 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 無。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 、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 106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 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會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理」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法之闡釋」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之持續適用」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會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2010-2012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2012-2014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05年1月1日 |
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並無重大影 響。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 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 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 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民國 106 年 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 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 |||
|---|---|---|---|
| ---------- | -- | --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會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衡量」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之保險合約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方 | |
| 法」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 |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
|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會決定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 民國108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認列」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
|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 |
|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企業及合資」 |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 結果並無重大影響,相關影響 金額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
- (1)金融資產債務工具按企業之經營模 式及合約現金流量特性判斷,可分 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按攤銷後成本衡 量之金融資產;金融資產權益 工具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除非企業作不可撤 銷之選擇將非交易目的之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
- (2)金融資產債務工具之減損評估應採 預期信用損失模式,於每一資產負 債表日評估該工具之信用風險是否有顯 著增加,以適用 12 個月之預 期信用損失或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於發生減損前之利息收入按 資產帳面總額估計);或是否業已發 生減損,於發生減損後之利息收 入按提列備抵呆帳後之帳面淨額估計。應收帳款(不包含重大財務組 成部分)應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損失。
-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客戶合約 之收入」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 11 號「建造合約」、國際會計準則第 18 號「收入 」以及其相關解釋及解釋 公告。按準則規定收入應於客戶取得對商品或勞務之控制時認列,當客 戶已具有主導資產之使用並取得該資產之幾乎所有剩餘效益之能力時表 示客戶取得對商品或勞務之控制。
此準則之核心原則為「企業認列收入以描述對客戶所承諾之商品或勞務 之移轉,該收入之金額反映該等商品或 勞務換得之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 企業按核心原則認列收入時需運用下列五步驟來決定收入認列的時點及 金額:
- 步驟 1:辨認客戶合約。
- 步驟 2: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步驟 3:決定交易價格。
- 步驟 4: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步驟 5:於(或隨)企業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此外,準則亦包括一套整合性之揭露規定,該等規定將使企業對財務報 表使用者提供有關客戶合約所產生之收入與現金流量之性質、金額、時 間及不確定性之綜合資訊。
3.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之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客戶合 約之收入』之闡釋」
此修正釐清如何辨認合約中的履約義務 (即承諾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 戶);如何決定企業為主理人(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代理人(負責安排商品 或勞務之提供);以及決定由授權取得之收入應於某一時點或於一段期間 內認列。除上述之釐清外,此修正尚包含兩項新增的簡化規定,以降低 企業首次適用新準則時之成本及複雜度。
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租賃」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租賃」取 代國際會計準則第 17 號「租賃」 及其相關解釋及解釋公告。此準則規定承租人應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 負債(除租賃期間短於 12 個月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出租人會 計 處 理 仍 相 同,按營 業 租 賃 及 融 資 租 賃 兩 種 類 型 處 理,僅 增 加 相 關 揭 露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 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 策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 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 (二)編製基礎
- 1.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個體 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 (1)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包括 衍生工具)。
- (2)按退休基金資產減除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資產。
- 2.編製符合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以下簡稱 IFRSs)之財務 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在應用本 公司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 雜性之項目,或涉及個體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 五說明。
- (三)外幣換算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係以本公 司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即 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 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 1.外幣交易及餘額
- (1)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算此 等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2)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 因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3)所有兌換損益按交易性質 在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2.國外營運機構之換算
功 能 性 貨 幣 與 表 達 貨 幣 不 同 之 所 有 集 團 個 體,其 經 營 結 果 和 財 務 狀 況 以 下 列方式換算為表達貨幣:
- (1)表達於每一資產負債表之資產及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匯率 換算;
- (2)表達於每一綜合損益表之 收益及費損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及
- (3)所有因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 (四)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1.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 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 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 2.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 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 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償者,不 影響其分類。
-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 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 (五)約當現金
- 約當現金係指同時具備下列條 件之短期且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
- 1.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者。
- 2.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者。
- 3.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其持有目的係為滿足營運上之短期現金承諾 者,分類為約當現金。
- (六)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指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或原始 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金融資產若在取 得時主要係為短期內出售,則 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 2.本公司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 交割日會計。
- 3.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 相關交易成本則認列為當期損益。續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 變動認列於當期損益。
(七)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為任何其他類別之非衍 生金融資產。
- 2.本公司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會計。
- 3.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續後 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 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對於持有無 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投資 ,或與此種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權益 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工具 交割之衍生工具,當其公允價值無法 時,本公司將其列報為「以成 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八)應收款項
- 係屬原始產生之應收款項,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就商品銷售或服務提供所 產生之應收客戶款項。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 按攤銷後成本扣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因折 現金額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 (九)金融資產減損
-
-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已經存在減損之任何客觀證據, 顯示某一或一組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後發生一項或多項事項(即「損失 事項」),且該損失事項對一金融資產或一組金 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 量具有能可靠估計之影響。
-
- 本公司用以決定是否存在減損 損失之客觀證據的政策如下:
- (1)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2)違約,諸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
- (3)本公司因與債務人財務困難相關之 經濟或法律理由,給 予債務人原不 可能考量之讓步;
- (4)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
- (5)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 (6)可 觀 察 到 之 資 料 顯 示,一 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於該等資產 原始認列後發生可衡量之減少,雖然該減少尚無法認定係屬該組中之 某個別金融資產,該 等資料包 括該組金融資產之債務人償付狀況之 不 利變化,或與該組金融資產中 資產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 況;
- (7)發行人所處營運之技術、市場、經濟或法令環境中所發生具不利影響 之重大改變的資訊,且該證據 顯示可能無法收回該權益投資之投資 成 本;或
- (8)權益工具投資之公允價值 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成本。
-
- 本公司經評估當已存在減損之客觀證 據,且已發生減損損失時,按以下 各類別處理:
- (1)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 於當期損益。當後續期間減損 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能客 觀地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結, 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在未認 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 成本之限額內於當期損益迴轉 認列及迴轉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由備 抵帳戶調整資產之帳面金額。
- (2)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現時市 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此類減損 損失續後不得迴轉。認列減損 損失之金額係藉由備抵帳戶調整資產 之 帳面金額。
- (十)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於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時,將除列金融資 產。
- (十一)存貨
- 1.採永續盤存制,以取得 成本入帳,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期末存貨 除就呆滯及過時之存貨提列備抵呆滯損失(詳 四 (十一 )2.之說明 ),固 定製造費用按生產設備之正常產能分攤 ;期末存貨採成本與淨變現價 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 低時,採逐項比較法。原物料 以重置成本(即最近一次採購價 )為市價;在製品、半成品、製成品及 商品存貨則以淨變現價值(詳四(十一)3.之說明)為市價。
-
2.各種存貨之備抵呆滯損失提列基礎說明如下:
- (1)蛋白質存貨庫齡滿二年(進入第三 年 )提列 100%之備抵呆滯損失;二 年(不含)以內者則依庫齡提列 2%~50%之備抵呆滯損失。
- (2)檢測儀器存貨庫齡二年(不含)以下之存貨,係提列 1%~20%之備抵 呆滯損失;庫齡於第二~三年(不含)則提列 50%之備抵呆滯損失; 當庫齡滿三年(進入第四年)即提列 100%之備抵呆滯損失;民國 105 年起,檢測儀器存貨庫齡二年(不含)以下之存貨,係提列 1%~ 3% 之備抵呆滯損失;庫齡滿二年(進入第三年 )~五年(不含)則提列 10%~ 70%之備抵呆滯損失;當庫齡滿第五年 (進入第六年 )即提列 100%之備抵 呆滯損失。
- (3)蛋白質及檢測儀器以外之存貨,庫齡四年(不含)以下之存貨,係提 列 0.1%~ 20%之 備 抵 呆 滯 損 失;庫 齡 滿 五 年 (進 入 第 六 年 )~ 六 年 (不 含)則提列 40%~80%之備抵呆滯損失;當庫齡滿六年(進入第七年) 即提列 100%之備抵呆滯損失。
-
3.淨變現價值之估列方式如下:
- (1)有銷售記錄者,係以其最 近一次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 推銷費用後之餘額作為淨變現價值;
- (2)未有銷售記錄者,係以同 一類別存貨有銷售記錄者最近一次銷售之 毛利率推估其售價,再減除至 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推銷費用後之 餘額作為淨變現價值。
- (十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子公司
- 1.本公司對於帳面金額不重大之子公司,不併入合併報告,並帳列採用 權益法之投資。取得時依成本認列,對 其取得後之損益份額認列為當 期損益,取得後之其他綜合損 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 2.子公司指受本公司控制之個體(包括結構型個體),當本公司暴露於來 自對該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 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 該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 報酬時,本公司即控制該個體。
- 3.本公司與子公司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
- 4.本公司對子公司取得後之損益份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其取得後之其 他綜合損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如本公司對子公司所認列之 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在該子公司之權益 時,本公司繼續按持股比例認 列損失。
- 5.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 其他綜合損益應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 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 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個 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應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 (十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
- 2.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 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 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 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 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 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 生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 3.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列折舊外, 其他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 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 4.本公司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 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 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 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 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 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8 號「 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之會計 估計變動規定處理。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
| 房屋及建築 | 10年 |
|---|---|
| 機器設備 | 2年~10年 |
| 辦公設備 | 3年~ 8年 |
| 出租資產 | 3年~ 8年 |
| 租賃改良 | 3年~10年 |
| 其他設備 | 3年~ 7年 |
(十四)營業租賃(承租人)
營業租賃之給付扣除自出租人收取之任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 攤銷認列為當期損益。
- (十五)無形資產
- 1.外購之無形資產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 礎,依直線法按估計效益年數 5~20 年攤銷。
- 2.內部產生無形資產-研究發展支出
(1)研究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 (2)不符合下列條件之發展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符合下列條 件之發展支出則認列為無形資產:
- A.完成無形資產之技術可行性已達成,將使該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或 出售;
- B.意圖完成該無形資產,並加以使用或出售;
- C.有能力或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 D.能證明該無形資產將產生很有可能之未來經濟效益;
- E.具充足之技術、財務及其他資源以完 成此項發展,並使用或出售 該無形資產;及
- F.歸屬於該無形資產發展階段之支出能夠可靠衡量。
- (3)內部產生之無形資產,於達到可使用狀態後,按估計效益年數採直 線法攤銷,攤銷年限為 3 年。
- (十六)非金融資產減損
-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 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 資產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已 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 失而增加之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 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 (十七)應付帳款及票據
應付帳款及票據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自供應商取得商品或勞務而應支付 之義務。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 本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因折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始 發票金額衡量。
(十八)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於合約所載之義務履行 、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十九)員工福利
1.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 額 衡 量,並 於 相 關 服 務 提 供 時 認 列為費用。
- 2.退休金
- (1)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 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 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 (2)確定福利計畫
- A.確定福利計畫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 來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資 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 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採用預計 單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係使 用資產負債表日與確定福利計畫之 貨幣及期間一致之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率。
- B.確定福利計畫產生之再 衡量數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並表達於保留盈餘。
- 3.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 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 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 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 計估計變動處理。另以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者,計算股數之基礎為董事會 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
- (二十)所得稅
- 1.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 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 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 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 2.本公司依據營運及產生 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 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 。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 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 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 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 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 10%之所 得稅,俟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 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 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 10%之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 3.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 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 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於交 易(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 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時未 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則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採用
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 ,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 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 4.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範 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 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 稅資產。
- 5.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圖 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 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資產 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 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 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 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 之同一納稅主體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 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互抵。
- (二十一)股本
- 1.普通股分類為權益。直接歸屬於發行 新股或認股權之增額成本以扣 除所得稅後之淨額於權益中列為價款減項。
- 2.本公司買回已發行股票時,將所支付 之對價包括任何可直接歸屬之 增額成本以稅後淨額認列為股 東權益之減項。買回之股票後續再發 行時,所收取之對價扣除任何 可直接歸屬之增額成本及所得稅影響 後與帳面價值之差額認列為股東權益之調整。
- (二十二)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 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 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 , 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票 股利,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二十三)收入認列
本公司製造並銷售抗體、蛋白質及檢測 儀器相關產品。收入係正常營 業活動中對顧客銷售商品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以扣除營業稅、 銷貨退回、數量折扣及折讓之 淨額表達。商 品銷售於商品交付予買方、 銷貨金額能可靠衡量且未來經濟效益很 有可能流入企業時認列收入。 當與所有權相關之重大風險與報酬已移 轉予顧客,本公司對商品既不 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且顧客 根據銷售合約接受商品,或有 客觀證據顯示所有接受條款均 已符合時,商品交付方屬發生。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 已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 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及假 設,針對所採用之會計政策則尚無涉 及重大會計判斷。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 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 考量歷史經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 。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 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 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 不確定性之說明:
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 計價,故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決 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由 於產業技術變遷,本公司評估資產負債 表日存貨因正常損耗或無市場銷售價值 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 值。此外,本公司亦已考量產業特性及 存貨流動性對存貨進行備抵呆滯損失評 估。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 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 重大變動。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存貨之帳面金額為\$579,272。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零用金 | \$ | 264 | \$ 354 |
| 支票存款 | 2,325 | 4,572 | |
| 活期存款 | 95,611 | 67,002 | |
| 約當現金-定期存款 | 25,800 | 11,300 | |
| 合計 | \$ | 124,000 | \$ 83,228 |
1.本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穩定,且本公司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 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 2.本公司用途受限制之現金及約當現金已分類為其他流動金融資產,請分 別詳附註六(二)及附註八說明。
- (二)其他金融資產
| 項 | 目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流動項目: | ||||
| 三個月以上至一年期之定期存款 | \$ | 58,900 | \$ 185,600 |
|
| 質押之定期存款 | 10,205 | 10,373 | ||
| 合計 | \$ | 69,105 | \$ 195,973 |
|
有關本公司將其他流動金融資產-定期存款提供作為質押擔保之情形請詳 附註八。另本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 品質良好,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 甚低。
(三)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項 | 目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非流動項目: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 | 4,945 | \$ | - |
1.本公司持有之股票投資依據投資之意圖應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惟
因該標的非於活絡市場公開交易,且無法取得足夠之類似公司之產業資 訊及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財務資訊,因此無法合理可靠衡量該些標的之公 允價值,因此分類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本公司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質押之情 況。
(四)應收帳款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應收帳款 | \$ | 59,936 | \$ | 55,327 |
| 減:備抵呆帳 | ( | 911) | ( | 1,002) |
| \$ | 59,025 | \$ | 54,325 |
1.已逾期但未減損之金融資產之帳齡分析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30天內 | \$ 16,010 |
\$ 9,768 |
| 31-120天 | 6,777 | 6,235 |
| 121-180天 | 89 | 38 |
| 181天以上 | - | - |
| \$ 22,876 |
\$ 16,041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2.已減損金融資產之變動分析:
(1)於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已減損之應收帳款金額 分別為\$911 及\$1,002。
(2)備抵呆帳變動表如下:
| 105年 | ||||||
|---|---|---|---|---|---|---|
|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 合計 | ||||
| 1月1日 | \$ | 1,002 | \$ | - | \$ | 1,002 |
| 本期迴轉減損損失 | ( | 91) | - | ( | 91) | |
| 12月31日 | \$ | 911 | \$ | - | 911\$ | |
| 104年 | ||||||
|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 合計 | ||||
| 1月1日 | \$ | 222 | \$ | - | \$ | 222 |
| 本期提列減損損失 | 780 | - | 780 | |||
| 12月31日 | \$ | 1,002 | \$ | - | \$ | 1,002 |
3.本公司之應收帳款為未逾期且未減損者依據本公司之授信標準的信用品 質資訊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群組1 | \$ 2,241 |
\$ 2,836 |
| 群組2 | 1,145 | 1,575 |
| 群組3 | 27,752 | 28,569 |
| 群組4 | 5,011 | 5,304 |
| \$ 36,149 |
\$ 38,284 |
群組 1:新客戶(首次交易日迄今短於一年者)。
群組 2:現有客戶(首次交易 迄今超過一年者且為學術機構)。
群組 3:現有客戶(首次交易迄今超過一年者且為經銷商)。
群組 4:現有客戶(首次交易迄今超過 一年者且非為經銷商或學術機構 )。 4.本公司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作為應收帳款擔保。
(五)存貨
| 105 | 年 | 12 | 月 | 31 | 日 | ||||
|---|---|---|---|---|---|---|---|---|---|
| 存 | 貨 | 庫 | 齡 | ||||||
| 2年(不含)以下 | 第 3 ~ 4 年 | 第5年以上 | 合 | 計 | |||||
| 原物料 | \$ | 14,286 | \$ | 501 | \$ | 30,703 | \$ | 45,490 | |
| 半成品 | 234,526 | 158,264 | 305,551 | 698,341 | |||||
| 在製品 | 740 | - | - | 740 | |||||
| 製成品 | 89,017 | 35,680 | 55,267 | 179,964 | |||||
| 檢測儀器 | 54,310 | 928 | - | 55,238 | |||||
| 商品存貨 | 2,756 | 2,169 | 4,741 | 9,666 | |||||
| 395,635 | 197,542 | 396,262 | 989,439 | ||||||
| 減:備抵存貨呆滯 | |||||||||
| 損失 | ( | 15,328) | ( | 59,603) | ( | 333,773) | ( | 408,704) | |
| 備抵存貨跌價 | |||||||||
| 損失 | ( | 1,084) | ( | 255) | ( | 124) | ( | 1,463) | |
| 帳 面 價 值 | \$ | 379,223 | \$ | 137,684 | \$ | 62,365 | \$ | 579,272 |
| 104 | 年 | 12 | 月 | 31 | 日 | |||||
|---|---|---|---|---|---|---|---|---|---|---|
| 存 | 貨 | 庫 | 齡 | |||||||
| 2年(不含)以下 | 第 3 ~ 4 年 | 第5年以上 | 合 | 計 | ||||||
| 原物料 | \$ | 15,953 | \$ | 922 | \$ | 30,084 | \$ | 46,959 | ||
| 半成品 | 240,134 | 174,965 | 256,024 | 671,123 | ||||||
| 在製品 | 4,613 | - | - | 4,613 | ||||||
| 製成品 | 95,076 | 29,755 | 53,378 | 178,209 | ||||||
| 檢測儀器 | 39,171 | - | - | 39,171 | ||||||
| 商品存貨 | 2,922 | 3,766 | 3,975 | 10,663 | ||||||
| 397,869 | 209,408 | 343,461 | 950,738 | |||||||
| 減:備抵存貨呆滯 | ||||||||||
| 損失 | ( | 11,366) | ( | 52,164) | ( | 289,444) | ( | 352,974) | ||
| 備抵存貨跌價 | ||||||||||
| 損失 | ( | 347) | ( | 194) | ( | 598) | ( | 1,139) | ||
| 帳 面 價 值 | \$ | 386,156 | \$ | 157,050 | \$ | 53,419 | \$ | 596,625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已出售存貨成本 | \$ | 176,399 58,439 |
\$ | 168,506 69,156 |
||||||
| 本公司當期認列為費損之存貨成本: 呆滯及報廢損失 銷貨成本 |
\$ | 234,838 | \$ | 237,662 | ||||||
|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1月1日 | \$ | 29,496 | \$ | - | ||||||
| 增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42,738 | 31,794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損益份額 | 3,079 | ( | 2,901) | |||||||
| 其他權益變動 轉列其他非流動負債之變動 |
( | 4,693) 149 |
431 172 |
|||||||
| \$ | 70,769 | \$ | 29,496 | |||||||
| 12月31日 |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子公司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 | 70,769 | \$ | 29,496 |
1.因 Abnova-GmbH 之 資本額折合新台幣僅為\$1,210(本公 司資本額之 2‰), 總資產未達本公司總資產之 1‰,且 無營業收入,故上開採用權益法之投 資餘額暨民國 105年及 104年度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149及\$172, 係依該被投資公司同期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及認列,且未編 製與該子公司之合併財務報告。
本公司已於民國 105 年 11 月 11 日董事會通過 Abnova-GmbH 解散清算案, 並以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為解散清算基準日。
- 2.本公司於民國 104 年 1 月間,於英屬 維京群島成立持有 100%股權之子公 司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投資 金額為美金 900 仟元。本公司分 別於民國 104 年 10 月以美金 120 仟元、民國 105 年 7 月以美金 800 仟元 及 10 月以美金 550 仟元參與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現金資案, 截至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總投資金額累計為美金 2,370 仟元。
- 3.有關本公司之子公司資訊,請參閱本公司民國 105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附 註四(三)。
| 地 土 |
屋 房 |
築 建 及 |
備 設 器 機 |
辦 | 備 設 公 |
出 | 產 資 租 |
租 | 良 改 賃 |
其 | 備 設 他 |
待 未 |
及 備 程 設 工 驗 完 |
計 合 |
|||
|---|---|---|---|---|---|---|---|---|---|---|---|---|---|---|---|---|---|
| 日 月1 年1 105 |
|||||||||||||||||
| 舊 折 本 計 成 累 |
- 137,911 \$ |
\$ | - - |
\$ ( |
134,718) 153,380 |
\$ ( |
32,486) 33,115 |
\$ ( |
5,856) 15,432 |
\$ ( |
42,763) 46,863 |
\$ ( |
14,989) 15,575 |
\$ | 1,797 - |
\$ ( |
230,812) 404,073 |
| 137,911 \$ |
\$ | - | \$ | 18,662 | \$ | 629 | \$ | 9,576 | \$ | 4,100 | \$ | 586 | \$ | 1,797 | \$ | 173,261 | |
| 年 105 |
|||||||||||||||||
| 日 月1 1 |
137,911 \$ |
\$ | - | \$ | 18,662 | \$ | 629 | \$ | 9,576 | \$ | 4,100 | \$ | 586 | \$ | 1,797 | \$ | 173,261 |
| 入 購 添- 增 |
- | 345 | 10,613 | 1,630 | - | - | - | 35,754 | 48,342 | ||||||||
| 轉 移 |
- | - | ( | 3,681) | - | 4,790 | - | ( | 34) | ( | 1,075) | - | |||||
| 用 費 舊 折 |
- | ( | 19) | ( | 6,903) | ( | 546) | ( | 3,758) | ( | 1,165) | ( | 237) | - | ( | 12,628) | |
| 日 12月31 |
137,911 \$ |
\$ | 326 | \$ | 18,691 | \$ | 1,713 | \$ | 10,608 | \$ | 2,935 | \$ | 315 | \$ | 36,476 | \$ | 208,975 |
| 日 年12月31 105 |
|||||||||||||||||
| 舊 折 本 計 成 累 |
- 137,911 \$ |
\$ ( |
19) 345 |
\$ ( |
139,736) 158,427 |
\$ ( |
32,810) 34,523 |
\$ ( |
11,693) 22,301 |
\$ ( |
43,928) 46,863 |
\$ ( |
15,265) 15,580 |
\$ | 36,476 - |
\$ ( |
243,451) 452,426 |
| 137,911 \$ |
\$ | 326 | \$ | 18,691 | \$ | 1,713 | \$ | 10,608 | \$ | 2,935 | \$ | 315 | \$ | 36,476 | \$ | 208,975 |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未 | 及 程 工 完 |
|||||||||||||||
|---|---|---|---|---|---|---|---|---|---|---|---|---|---|---|---|---|
| 地 土 |
備 設 器 機 |
備 設 公 辦 |
出 | 產 資 租 |
租 | 良 改 賃 |
其 | 備 設 他 |
待 | 備 設 驗 |
計 合 |
|||||
| 日 月1 年1 104 |
||||||||||||||||
| 本 成 |
\$ - |
\$ | 159,942 | \$ | 33,515 | \$ | 14,150 | \$ | 46,785 | \$ | 17,344 | \$ | 840 | \$ | 272,576 | |
| 舊 折 計 累 |
- | ( | 135,810) | ( | 32,154) | ( | 2,398) | ( | 41,336) | ( | 16,835) | - | ( | 228,533) | ||
| \$ - |
\$ | 24,132 | \$ | 1,361 | \$ | 11,752 | \$ | 5,449 | \$ | 509 | \$ | 840 | \$ | 44,043 | ||
| 年 104 |
||||||||||||||||
| 日 月1 1 |
\$ - |
\$ | 24,132 | \$ | 1,361 | \$ | 11,752 | \$ | 5,449 | \$ | 509 | \$ | 840 | \$ | 44,043 | |
| 入 購 添- 增 |
137,911 | 3,292 | 103 | - | 130 | 287 | 985 | 142,708 | ||||||||
| 轉 移 |
- | ( | 431) | - | 1,297 | - | 193 | ( | 28) | 1,031 | ||||||
| 分 處 |
- | ( | 31) | - | - | - | - | - | ( | 31) | ||||||
| 用 費 舊 折 |
- | ( | 8,300) | ( | 835) | ( | 3,473) | ( | 1,479) | ( | 403) | - | ( | 14,490) | ||
| 日 12月31 |
\$ 137,911 |
\$ | 18,662 | \$ | 629 | \$ | 9,576 | \$ | 4,100 | \$ | 586 | \$ | 1,797 | \$ | 173,261 | |
| 日 年12月31 104 |
||||||||||||||||
| 本 成 |
\$ 137,911 |
\$ | 153,380 | \$ | 33,115 | \$ | 15,432 | \$ | 46,863 | \$ | 15,575 | \$ | 1,797 | \$ | 404,073 | |
| 舊 折 計 累 |
- | ( | 134,718) | ( | 32,486) | ( | 5,856) | ( | 42,763) | ( | 14,989) | - | ( | 230,812) | ||
| \$ 137,911 |
\$ | 18,662 | \$ | 629 | \$ | 9,576 | \$ | 4,100 | \$ | 586 | \$ | 1,797 | \$ | 173,261 | ||
(八)無形資產
| 單株抗體融合瘤 | ||||||
|---|---|---|---|---|---|---|
| 發展支出 | 其他 | 合計 | ||||
| 105年1月1日 | ||||||
| 成本 | \$ | 248,091 | \$ | 11,969 | \$ | 260,060 |
| 累計攤銷 | ( | 217,293) | ( | 9,017) | ( | 226,310) |
| \$ | 30,798 | \$ | 2,952 | \$ | 33,750 | |
| 105年 | ||||||
| 1月1日 | \$ | 30,798 | \$ | 2,952 | \$ | 33,750 |
| 增添-源自單獨取得 | - | 5,223 | 5,223 | |||
| 增添-源自內部發展 | 13,468 | - | 13,468 | |||
| 存貨轉列無形資產 | 4,824 | - | 4,824 | |||
| 攤銷費用 | ( | 20,119) | ( | 1,713) | ( | 21,832) |
| 12月31日 | \$ | 28,971 | \$ | 6,462 | \$ | 35,433 |
| 105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 266,383 | \$ | 17,192 | \$ | 283,575 |
| 累計攤銷 | ( | 237,412) | ( | 10,730) | ( | 248,142) |
| \$ | 28,971 | \$ | 6,462 | \$ | 35,433 | |
| 單株抗體融合瘤 | ||||||
| 發展支出 | 其他 | 合計 | ||||
| 104年1月1日 | ||||||
| 成本 | \$ | 224,152 | \$ | 11,969 | \$ | 236,121 |
| 累計攤銷 | ( | 197,997) | ( | 7,073) | ( | 205,070) |
| \$ | 26,155 | \$ | 4,896 | \$ | 31,051 | |
| 104年 | ||||||
| 1月1日 | \$ | 26,155 | \$ | 4,896 | \$ | 31,051 |
| 增添-源自內部發展 | 14,748 | - | 14,748 | |||
| 存貨轉列無形資產 | 9,191 | - | 9,191 | |||
| 攤銷費用 | ( | 19,296) | ( | 1,944) | ( | 21,240) |
| 12月31日 | \$ | 30,798 | \$ | 2,952 | \$ | 33,750 |
| 104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 248,091 | \$ | 11,969 | \$ | 260,060 |
| 累計攤銷 | ( | 217,293) | ( | 9,017) | ( | 226,310) |
| \$ | 30,798 | \$ | 2,952 | \$ | 33,750 |
| 105 年 |
12 月 |
31 | 日 | ||
|---|---|---|---|---|---|
| 資 產 名 稱 |
原 始 成 本 | 累 計 攤 提 | 帳 面 價 值 | ||
| 單株抗體融合瘤發展支出 | \$ 266,383 |
(\$ | 237,412) | \$ | 28,971 |
| 類人體蛋白專門技術-HMGB1 | 4,981 | ( | 4,543) | 438 | |
| ACTN4融合瘤細胞 | 360 | ( | 315) | 45 | |
| ACTN4基因 | 450 | ( | 388) | 62 | |
| ACTN4檢測專利權 | 2,187 | ( | 1,629) | 558 | |
| 胜肽鏈修飾聚合物之核酸輸送專門技術 | 1,653 | ( | 1,432) | 221 | |
| 光波導式粒子電漿共振生物感測儀先 | |||||
| 期技術移轉授權 | 1,830 | ( | 1,556) | 274 | |
| 光纖式粒子電漿共振感測技術移轉授權 | 500 | ( | 425) | 75 | |
| 兔子單株抗體生產技術移轉 | 349 | ( | 259) | 90 | |
| CSV單株抗體全球獨家專利技術授權 | 4,882 | ( | 183) | 4,699 | |
| \$ 283,575 |
(\$ | 248,142) | \$ | 35,433 | |
| 資 產 名 稱 |
104 年 原 始 成 本 |
12 月 累 計 攤 提 |
31 | 日 帳 面 價 值 |
|
| 單株抗體融合瘤發展支出 類人體蛋白專門技術-HMGB1 |
\$ 248,091 4,981 |
(\$ ( |
217,293) 4,267) |
\$ | 30,798 714 |
| ACTN4融合瘤細胞 | 360 | ( | 285) | 75 | |
| ACTN4基因 | 450 | ( | 338) | 112 | |
| ACTN4檢測專利權 | 1,846 | ( | 1,320) | 526 | |
| 胜肽鏈修飾聚合物之核酸輸送專門技術 | 1,653 | ( | 1,102) | 551 | |
| 光波導式粒子電漿共振生物感測儀先 | |||||
| 期技術移轉授權 | 1,830 | ( | 1,190) | 640 | |
| 光纖式粒子電漿共振感測技術移轉授權 | 500 | ( | 325) | 175 | |
| 兔子單株抗體生產技術移轉 | 349 | ( | 190) | 159 | |
| \$ 260,060 |
(\$ | 226,310) | \$ | 33,750 | |
| 無形資產攤銷明細如下: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營業成本 | \$ | 20,119 | \$ | 19,296 | |
| 研究發展費用 | 1,713 | 1,944 | |||
| \$ | 21,832 | \$ | 21,240 | ||
(九)其他應付款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應付薪資及年終獎金 | \$ 22,011 |
\$ 20,526 |
| 應付員工及董監酬勞 | 2,880 | 2,662 |
| 應付勞務費 | 1,480 | 2,657 |
| 應付勞健保費 | 2,150 | 2,292 |
| 應付運費 | 1,076 | 1,762 |
| 應付設備款 | 666 | 359 |
| 其他 | 10,567 | 7,083 |
| \$ 40,830 |
\$ 37,341 |
(十)退休金
- 1.確定福利計畫
- (1)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適用 於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務 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 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 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 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 年資及退休前 6 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 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每滿 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 15 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惟 累積最高以 45 個基數為限。本公司按月就薪資總額 2 %提撥退休基金, 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 戶儲存於台灣銀行。另本公司 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 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 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 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 本公司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 (2)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4,330 | \$ | 4,972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 | 7,541) | ( | 7,919) |
| 淨確定福利資產(表列「其他非流 動資產」) |
(\$ | 3,211) | (\$ | 2,947) |
(3)淨確定福利負債之變動如下: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
| 105年 | |||
| 1月1日餘額 利息費用(收 |
\$ 4,972 |
(\$ 7,919) |
(\$ 2,947) |
| 入) | 85 | ( 1 35) |
( 50) |
| 5,057 | ( 8,054) |
( 2,997) |
|
|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不包括包含於 利息收入或費 |
|||
| 用之金額) | - | 62 | 62 |
| 經驗調整 | 187 | - | 187 |
| 187 | 6 2 |
249 | |
| 提撥退休基金 | - | ( 463) |
( 463) |
| 支付退休金 | ( 914) |
9 14 |
- |
| 12月31日餘額 | \$ 4,330 |
(\$ 7,541) |
(\$ 3,211)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 104年 | |||
| 1月1日餘額 利息費用(收 |
\$ 4,357 |
(\$ 7,250) |
(\$ 2,893) |
| 入) | 87 | ( 1 45) |
( 58) |
| 4,444 | ( 7,395) |
( 2,951) |
|
|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不包括包含於 利息收入或費 |
|||
| 用之金額) | - | ( 45) |
( 45) |
| 財務假設變 動影響數 |
189 | - | 189 |
| 經驗調整 | 339 | - | 339 |
| 528 | ( 4 5) |
483 | |
| 提撥退休基金 | - | ( 4 79) |
( 479) |
| 12月31日餘額 | \$ 4,972 |
(\$ 7,919) |
(\$ 2,947) |
(4)本公司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基金資產,係由臺灣銀行按該基金年度投 資運用計畫所定委託經營項目之比例及 金額範圍內,依勞工退休基金 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之項目(即 存放國內外之金融機構,投資 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及 投資國內外不動產之證券化商 品等)辦理委託經營,相關運用情形係 由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進行監 督。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 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 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若有 不足,則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由 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該基金之 運作及管理,故無法依國際會 計準則第 19 號第 142 段規定揭露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分類。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構成該基金總資產之公允價值,請詳政府公告之各 年度之勞工退休基金運用報告。
(5)有關退休金之精算假設彙總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折現率 | 1.70% | 1.70% | |||||
| 未來薪資增加率 | 3.00% | 3.00% | |||||
| 對於未來死亡率之假設係按照已公布的台灣壽險業第五回經驗生命表 | |||||||
| 估計。 | |||||||
| 因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而 | 影響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分析如下: | ||||||
| 折現率 | 未來薪資增加率 | ||||||
| 增加0.25% | 減少0.25% | 增加0.25% | 減少0.25% | ||||
| 105年12月31日 | |||||||
| (\$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 |
163) | \$ | 1 72 |
\$ | 158 | (\$ | 151) |
| 折現率 | 未來薪資增加率 | ||||||
| 增加1% | 減少1% | 增加1% | 減少1% | ||||
| 104年12月31日 | |||||||
|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 (\$ |
588) | \$ | 7 28 |
\$ | 656 | (\$ | 543) |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 | |||||||
| 影響。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 | |||||||
| 資產負債表之淨退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 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6)本公司於民國 106 年度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金為\$377。
(7)截 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該 退 休 金 計 畫 之 加 權 平 均 存 續 期 間 為 17 年。 退休金支付之到期分析如下:
| 短於1年 | \$ 137 |
|---|---|
| 1-2年 | 214 |
| 2-5年 | 815 |
| 5年以上 | 72 |
| \$ 1,238 |
- 2.確定提撥計畫
- (1)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 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 。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 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 部分,每月按不低於薪資之 6% 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 ,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 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 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
取。
- (2)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度本公司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 別為\$5,217 及\$5,549。
- (十一)股本
- 1.截至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登記之股本總額為\$800,000, 分為 80,000 仟股 (含員工認股權憑證可認購股數 7,000 仟股 ),實收資 本額為 \$587,899,每股面額 10 元,且已 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另 本公司普通股期初至期末流通在外股數(單 位:仟股)調節如下:
| 105年 | 104年 | |||
|---|---|---|---|---|
| 1月1日 | 58,047 | 59,547 | ||
| 盈餘轉增資 | 743 | - | ||
| 收回股份 | - | ( 1,500) |
||
| 12月31日 | 58,790 | 58,047 |
- 2.本公司於民國 105 年 6 月 20 日經股東常會通過以未分配盈餘派發股東 股票股利 \$7,430。 該項增資案件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 105 年 7 月 20 日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並訂於民國 105 年 9 月 3 日為增資 基準日,並已於民國 105 年 9 月 29 日接獲經濟部商業司之變更登記獲 准函。
- 3.庫藏股
(1)股份收回原因及其數量:
104年12月31日
| 持有股份之公司名稱 | 收 回 原 因 |
股數(仟股) | 帳面金額 |
|---|---|---|---|
| 本公司 |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 (註) | \$ - |
註:前數收回之庫藏股 1,500 仟股已完成註銷減資。
- (2)證券交易法規定公司對買回發行在 外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 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 加計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金額。
- (3)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 法規定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亦 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 (4)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為維護公司信用 及股東權益所買回股份,應於買 回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故本公司於民國 104 年 6 月 23 日之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為民國 104 年 7 月 15 日,並已 於民國 104 年 8 月 3 日接獲經濟部商業司之變更登記獲准函。
- (十二)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 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 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 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 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 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 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 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 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 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十三)保留盈餘
1.依本公司民國 105 年 6 月 20 日經股東會通過之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 有盈餘,於完納稅捐後,應先彌補累積 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 額 ),依法提撥 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 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 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 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期初未 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 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 紅利。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 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 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 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 盈餘提撥不低於 30%分配股東 股息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 股本 3%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 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 50%。
- 2.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 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 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 3.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益 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 派,俟後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 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 4.本公司分別於民國 105 年 6 月 20 日及民國 104 年 6 月 23 日經股東會 決議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 104 | 年 度 |
103 | 年 度 |
|
|---|---|---|---|---|
| 金額 | 每股股利(元) | 金額 | 每股股利(元)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4,491 |
\$ 6,564 |
||
| 分配股東現金股利 | \$ 11,145 |
\$ 0.192 |
\$ 59,547 |
\$ 1.02584117 |
| 分配股東股票股利 | \$ 7,430 |
\$ 0.128 |
\$ - |
\$ - |
5.本公司於民國 106 年 3 月 29 日經董事會提議民國 105 年度盈餘分派案 如下:
| 105 | 年 度 |
|
|---|---|---|
| 金額 | 每股股利(元)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5,354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3,512 |
|
| 分配股東現金股利 | \$ 23,516 |
\$ 0.4 |
| 分配股東股票股利 | \$ 17,637 |
\$ 0.3 |
前述民國 105 年度盈餘分派案,截 至本次查核報告日止尚未經股東會 決議。
有關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之盈 餘分派情形,可經台灣證劵交 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6.有關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資訊,請詳附註六(十八)。 (十四)營業收入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單株抗體 | \$ | 142,091 | \$ | 136,816 |
| 配對抗體 | 82,109 | 90,009 | ||
| 蛋白質 | 66,469 | 69,539 | ||
| 多株抗體 | 50,695 | 55,329 | ||
| 檢測儀器 | 10,421 | 15,166 | ||
| 其他 | 89,709 | 84,508 | ||
| \$ | 441,494 | \$ | 451,367 | |
| (十五)其他收入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利息收入 | \$ | 1,706 | \$ | 4,266 |
| 其他收入 | 677 | 2,064 | ||
| \$ | 2,383 | \$ | 6,330 | |
| (十六)其他利益及損失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淨外幣兌換損失 | (\$ | 3,351) | (\$ | 1,614)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
| 金融資產損失 | ( | 8) | ( | 738)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352 | 490 | ||
| (\$ | 3,007) | (\$ | 1,862) | |
| (十七)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130,569 | \$ | 134,966 |
| 無形資產及其他非流動資產之 | ||||
| 攤銷費用 | \$ | 22,257 | \$ | 21,697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 \$ | 12,628 | \$ | 14,490 |
(十八)員工福利費用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薪資費用 | \$ 111,321 |
\$ 114,071 |
| 勞健保費用 | 9,533 | 10,279 |
| 退休金費用 | 5,167 | 5,491 |
| 其他用人費用 | 4,548 | 5,125 |
| \$ 130,569 |
\$ 134,966 |
-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依當年度獲利狀況扣除累積虧損後,如尚 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 1%,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不高於 3%。
- 2.本公司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2,400 及 \$2,229;董 監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480 及\$433,前述金額帳列薪資費 用科目。民國 105 年度係依該年度之獲利情況,在章程所定成數範圍 內按一定比例估列。民國 106 年 3 月 29 日董事會決議實際配發之員工 酬勞及董監酬勞金額分別為\$2,400 及\$480,其 中員工酬勞將採現金之 方式發放。
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之民國 104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與民國 104 年度財務報告認列之金額一致。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及董監酬勞 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 詢。
(十九)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 105 | 年 度 |
104 | 年 度 |
|
|---|---|---|---|---|
| 當期所得稅: | ||||
|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 | 16,730 | \$ | 20,836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114 | 20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 ( | 5,383) | 1,447 | |
| 當期所得稅總額 | 11,461 | 22,303 | ||
| 遞延所得稅: | ||||
|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 ( | 8,944) | ( | 11,767) |
| 所得稅費用 | \$ | 2,517 | \$ | 10,536 |
| 2.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關係 | ||||
| 105 | 年 度 |
104 | 年 度 |
|
| 稅前淨利按法令稅率計算所得稅 | \$ | 9,529 | \$ | 9,426 |
| 加(減):按稅法規定應剔除之費用 | - | 1,316 | ||
| 投資抵減之所得稅影響數 | ( | 1,743) ( |
1,673)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 ( | 5,383) | 1,447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114 | 2 0 |
所得稅費用 \$ 2,517 \$ 10,536
3.因暫時性差異而產生之各遞 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如下:
| 105年 | |||||
|---|---|---|---|---|---|
| 認列於 | 認列於其 | 認列於 | |||
| 1月1日 | 損益 | 他綜合淨利 | 權益 | 12月31日 | |
| 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未實現存貨跌價 及呆滯損失 |
\$ 60,199 |
\$ 9,529 |
\$ - |
\$ - |
\$ 69,728 |
| 其他 | 1,123 | ( 62) |
- | - | 1,061 |
| 小計 | \$ 61,322 |
\$ 9,467 |
\$ - |
\$ - |
\$ 70,789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採用權益法認列 |
|||||
| 之投資利益 | ( - 523) |
- | - | ( 523) |
|
| 合計 | \$ 61,322 |
\$ 8,944 |
\$ - |
\$ - |
\$ 70,266 |
| 104年 | |||||
| 認列於 | 認列於其 | 認列於 | |||
| 1月1日 | 損益 | 他綜合淨利 | 權益 | 12月31日 | |
| 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未實現存貨跌價 及呆滯損失 |
\$ 48,850 |
\$ 11,349 |
\$ - |
\$ - |
\$ 60,199 |
| 其他 | 705 | 418 | - | - | 1,123 |
| 合計 | \$ 49,555 |
\$ 11,767 |
\$ - |
\$ - |
\$ 61,322 |
4.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 102 年度。
5.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87年度以後 | \$ | 54,427 | \$ | 24,203 |
6.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分別為\$29,457 及\$12,854,民國 104 年 度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為 20.48%,民國 105 年 度盈餘分配之預計稅額扣抵比率為 20.76%。
(二十)每股盈餘
| 105年度 | |||
|---|---|---|---|
| 加權平均流 | |||
| 通在外股數 | |||
| 稅 後 金 額 | (仟股) | 每股盈餘(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 |||
| 本期淨利 | \$ 53,539 |
58,790 | \$ 0.91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 |||
| 本期淨利 | \$ 53,539 |
58,790 |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員工紅利 | - | 95 | |
|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
|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53,539 |
58,885 | \$ 0.91 |
| 104年度 | |||
| 加權平均流 | |||
| 通在外股數 | |||
| 稅 後 金 額 | (仟股)(註) | 每股盈餘(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 |||
| 本期淨利 | \$ 44,911 |
59,341 | \$ 0.76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 |||
| 本期淨利 | \$ 44,911 |
59,341 |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員工紅利 | - | 69 | |
|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
|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44,911 |
59,410 | \$ 0.76 |
| 註:上述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業已依民國 | 105 年 6 |
月經股東會決議 | |
| 民國 104 年度未分配盈餘轉增資比例追溯調整之。 |
(二十一)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1.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48,342 | \$ | 142,708 |
|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 359 | 646 | ||
|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 | 666) | ( | 359) |
| 本期支付現金 | \$ | 48,035 | \$ | 142,995 |
2.不影響現金流量之營業及投資活動: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存貨轉列其他無形資產淨額 | \$ 4,824 |
\$ 9,191 |
| 存貨轉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 - |
\$ 866 |
| 其他非流動資產轉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
\$ 165 |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股份均由大眾持有,並 無最終母公司及最終控制者。
(二)子公司之名稱與本公司之關係
| 關 | 係 | 人 | 名 | 稱 | 與 | 本 | 公 | 司 | 之 | 關 | 係 |
|---|---|---|---|---|---|---|---|---|---|---|---|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子公司 | ||||||||||
| Abnova GmbH | 子公司 | ||||||||||
|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 間接子公司 | ||||||||||
| 上元株式会社 | 間接子公司 | ||||||||||
| Abnova (HK) Limited | 間接子公司 | ||||||||||
|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間接子公司 | ||||||||||
| 杭州華得森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註) | 本公司間接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
| 懷慷醫事檢驗所 | 實質關係人 |
註:本公司之子公司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於民 國 105 年 12 月 6 日取 得 30%股權,並自該日起為本公司之關係人,故有關與其交易損益項目 揭露期間為民國 105 年 12 月 6 日至 12 月 31 日。
(三)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營業收入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商品銷售: | ||||
| 子公司 | \$ | 1,668 | \$ | - |
| 關聯企業 | 1,722 | - | ||
| 合計 | \$ | 3,390 | \$ | - |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商品銷售,係按約定銷售價格及條件辦理,與非關係人 並無重大差異。
- 委託研究費(表列「研究發展費用」)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其他關係人 | \$ 330 |
\$ 1,920 |
係本公司委託其他關係人提供細胞檢測服 務,因無相同類型交易可供參 考,交易價格與付款條件依雙 方簽訂之合約辦理。
- 應收關係人款項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應收帳款: | |||||
| 子公司 | \$ | 1,673 | \$ | - | |
| 關聯企業 | 4,997 | - | |||
| \$ | 6,670 | \$ | - |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其他應收款: | |||||
| 子公司 | \$ | 680 | \$ | 634 | |
| 其他關係人 | 173 | 2 | |||
| \$ | 853 | \$ | 636 |
應收關係人款項主要係來自銷售商品、應收租金及代墊款項,該應收款項 並無抵押及附息。
4.資金貸與關係人
| 交 易 對 象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Abnova-GmbH | \$ | 1,966 | \$ | 2,117 |
| 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項 | ( | 2,480) | ( | 2,331) |
| (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 (\$ | 514) | (\$ | 214) |
(1)上述資金貸與關係人之交易,本公司未收取利息。
(2)本公司於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度資金貸與最高額度皆為\$5,000。
- 5.財產交易
- (1)本公司提供辦公室、機器設備及辦公設備予其他關係人使用,截至民 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前述 提 供 之 資 產 金 額 分 別 為 \$10,608 及\$9,576 (表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之「出租資產」)。
- 本公司自民國 104 年 10 月 1日起與其他關係人簽訂辦公室租賃合約, 租期自民國 104 年 10 月 1 日至民國 105 年 9 月 30 日,到期後每年續 約,價格由雙方議定,本公司依合約按月收取租金。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度之租金收入分別為\$648 及\$162;截至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應收租金分別為\$170 及\$0(表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2)本 公司 民國 105 年 及 104 年 度對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之 現金 增資請詳附註六(六)說明。
- (四)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 19,847 |
\$ 18,609 |
| 退職後福利 | 216 | 216 |
| 總計 | \$ 20,063 |
\$ 18,825 |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帳面價值
| 資產項目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擔保用途 |
|---|---|---|---|
| 其他流動金融資產-定期存款 | \$ 10,205 |
\$ 10,373 |
購料、遠匯交易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或有事項
無此情形。
- (二)承諾事項
- 1.本公司因建造廠房而與廠商簽訂合約總價計\$98,199,截 至民 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付款金額為\$61,767。
- 2.本公司租用辦公室、廠房及公務車之租期係介於 1 至 6 年,其營業租賃 之未來最低應付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不超過1年 | \$ 16,986 |
\$ | 15,584 |
|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 9,884 | 12,181 | |
| 5年以上 | 518 | - | |
| 總計 | \$ 27,388 |
\$ | 27,765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情形。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一)民國 106 年 3 月 29 日經董事會提議之民國 105 年度盈餘分派案,請詳附 註六(十三)5.之說明。
- (二)本公司為布局中國第三方檢測服務市場之營運需求,於民國 106 年 3 月 29 日董事會中提會報備將透過增資 100%持有子公司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及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再投資設立 100%持有 之懷慷基因(香港)有限公司,最終於中國設立 100%持有之 東莞懷慷基因 有限公司,預計資本額為人民幣 250 萬元。
- 十二、其他
- (一)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公司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 以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本公司係以透過監控資金部位是 否足以支應負債償付之方式, 達到資本管理的目標。
(二)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資訊
本公司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應收 票 據、
應 收 帳 款 (含 關 係 人 )、其 他 應 收 款 (含 關 係 人 )、其他 金 融 資 產、應 付 票 據、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及其他金融負債)的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 合理近似值。
- 2.財務風險管理政策
- (1)本公司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 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匯率 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 險。本公司整體風險管理政策著重於 金融市場的不可預測事項,並 尋求可降低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財務 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 (2)風險管理工作由本公司財務部按照 董事會核准之政策執行。本公司 財務部透過與公司營運單位密切合作,負 責辨認、評估與規避財務 風險。董事會對整體風險管理訂有書面 原則,亦對特定範圍與事項 提供書面政策,例如匯率風險、信用風 險,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 資。
- 3.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市場風險
- 匯率風險
- A.本公司係跨國營運,因此受 多種不同貨幣所產生之匯率風險,主 要為美元及歐元。相關匯率風險來自未來之商業交易、已認列之 資產與負債,及對國外營運機構之淨投資。
- B.本公司管理階層已訂定政策管理功能 性貨幣之匯率風險。為管理 來自未來商業交易及已認列資產與負債 之匯率風險,公司財務部 係以自然避險為原則,考量公 司各幣別資金需求及淨部位依照市 場外匯狀況進行避險。當未來商業交易、已認列資產或負債係以 非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之外幣 計價時,匯率風險便會產生。
- C.本公司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 響,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 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
|---|---|---|---|---|---|
| 外幣 (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新台幣仟元)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3,923 | 32.25 | \$ | 126,506 |
| 歐元:新台幣 | 468 | 33.90 | 15,873 | ||
| 人民幣:新台幣 | 228 | 4.62 | 1,053 | ||
| 英鎊:新台幣 | 80 | 39.61 | 3,174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2,194 | 32.25 | 70,769 | ||
| 歐元:新台幣 | ( | 64) | 33.90 | ( | 2,480) |
| 日圓:美金 | 62,634 | 0.0085 | 17,262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190 | 32.25 | \$ | 6,117 |
| 日圓:新台幣 | 4,721 | 0.28 | 1,301 | ||
| 104年12月31日 | |||||
| 外幣 (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新台幣仟元)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2,798 | 32.83 | \$ | 91,838 |
| 歐元:新台幣 | 510 | 35.88 | 18,294 | ||
| 人民幣:新台幣 | 204 | 5.00 | 1,011 | ||
| 英鎊:新台幣 | 83 | 48.67 | 4,032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899 | 32.83 | 29,496 | ||
| 歐元:新台幣 | ( | 60) | 35.88 | ( | 2,331)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240 | 32.83 | \$ | 7,898 |
| 日圓:新台幣 | 5,139 | 0.27 | 1,401 |
D.本公司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 重大影響之未實現兌換(損)益 說明如下:
| 105年度 | ||||
|---|---|---|---|---|
| 兌換(損)益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
32.25 | \$ | 2,702 |
| 歐元:新台幣 | - | 33.90 | ( | 836) |
| 人民幣:新台幣 | - | 4.62 | ( | 76) |
| 英鎊:新台幣 | - | 39.61 | ( | 626)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
32.25 | (\$ | 67) |
| 日圓:新台幣 | - | 0.28 | ( | 11) |
| 104年度 | ||||
|---|---|---|---|---|
| 兌換(損)益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
32.83 | \$ | 2,484 |
| 歐元:新台幣 | - | 35.88 | ( | 147) |
| 人民幣:新台幣 | - | 5.00 | ( | 18) |
| 英鎊:新台幣 | - | 48.67 | ( | 78)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
32.83 | (\$ | 37) |
| 日圓:新台幣 | - | 0.27 | ( | 21) |
E.本公司因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市場風險分析如下:
| 105年度 | ||||
|---|---|---|---|---|
| 敏感度分析 | ||||
| 變動幅度 | 損益影響 |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1,265 |
\$ | - |
| 歐元:新台幣 | 1% | 159 | - | |
| 人民幣:新台幣 | 1% | 11 | - | |
| 英鎊:新台幣 | 1% | 32 | -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 708 | |
| 歐元:新台幣 | 1% | - | ( | 25) |
| 日圓:美金 | 1% | - | 173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61 |
\$ | - |
| 日圓:新台幣 | 1% | 13 | - | |
| 104年度 | ||||
| 敏感度分析 | ||||
| 變動幅度 | 損益影響 |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918 |
\$ | - |
| 歐元:新台幣 | 1% | 183 | - | |
| 人民幣:新台幣 | 1% | 10 | - | |
| 英鎊:新台幣 | 1% | 40 | -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 295 | |
| 歐元:新台幣 | 1% | - | ( | 23)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79 |
\$ | - |
| 日圓:新台幣 | 1% | 14 | - |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損失之 風險。本公司依內部明定之授信政策,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 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並定期 監控信用額度之使用。主要信用風險來自現金及約當現金、存放於 銀行與金融機構之存款及對銷售客戶尚未收現之應收帳款。本公司 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穩定,且本公司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分 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於資產負債表日最大信 用風險之暴險金額為現金及銀行存款之帳面金額。本公司評估現金 及約當現金、銀行存款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請 詳附註六 (一 )、(二 ) 及(四)說明。
(3)流動性風險
現金流量預測是由本公司財務部予以彙總。管理階層定期監控流動 資金需求之滾動預測,以確保有足夠資金支付日常營運活動所需及 確保適度之財務彈性,保持資 金持續性及靈活性的平衡。
下表係依資產負債表日至約定到期日之剩餘期間,按到期日及未折 現之到期金額予以列示本公司之金融負債:
非衍生金融負債:
| 105年12月31日 | 1年內 | 1至2年內 | 2至5年內 | 5年以上 | ||
|---|---|---|---|---|---|---|
| 應付票據 | \$ 1,080 |
\$ | - | \$ - |
\$ | - |
| 應付帳款 | 14,157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40,768 | 62 | - | - | ||
| 其他金融負債 | 1,526 | 279 | 998 | -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104年12月31日 | 1年內 | 1至2年內 | 2至5年內 | 5年以上 | ||
| 應付票據 | \$ 1,476 |
\$ | - | \$ - |
\$ | - |
| 應付帳款 | 18,994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29,221 | 4,060 | - | - | ||
| 其他金融負債 | 2,075 | - | - | - |
(三)公允價值資訊
本公司並無從事以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工具交易。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資金貸與他人:請詳附表一。
-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情形。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 分 ):請詳附表二。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
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此情形。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此情形。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此情形。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 情形。
- 9.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 本 公 司 於民國105年度與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簽訂遠期外匯合約,合約總金額為美金 700仟元。截至民國 105年 12月 31 日止該遠期外匯合約交易已結清,並認 列金融資產損失計\$8。
- 10.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 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 額:請詳附表三。
-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 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請詳 附表四。
- (三)大陸投資資訊
- 1.基本資料:請詳附表五。
- 2.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 大交易事項:請詳附表六。
-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不適用。
| 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單位: |
備註 470,487 資金貸與 總限額 (註2) \$ 117,622 |
|---|---|
|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限 額(註2) \$ 價值 - \$ |
|
| 擔保品 名稱 - -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
|
| \$ 有短期融通資金 支應營運週轉 資金之不足 必要之原因 |
|
| - 往來金額 業務 \$ |
|
| 有短期融通 資金之必要 資金貸 與性質 |
|
| 利率區間 - |
|
| 1,966 實際動支 (註3) 金額 \$ |
|
| 5,000 期末餘額 \$ |
|
| 5,000 最高金額 本期 \$ |
|
| 係人 是否 為關 是 |
|
| 款-關係人 往來項目 其他應收 |
|
| Abnova-GmbH 貸與對象 |
|
| 亞諾法生技股 貸出資金 份有限公司 之公司 |
|
| 附表一 | (註1) 編號 0 |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本公司資金貸與總額為不逾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40%(含)為限;對單一企業貸放金額為不逾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10%(含)為限。
註3:本公司本期實際動支之期末餘額\$1,966,係尚未減除長期股權投資貸項金額\$2,480。
183
| 附表二 | 幣仟元 者外) 註明 新台 (除特別 單位: |
|||||||
|---|---|---|---|---|---|---|---|---|
| 證券發行人 與有價 |
期 | 末 | ||||||
| 之公司 持有 |
稱 證券種類及名 有價 |
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數 股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備註 |
| 限公司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 |
Hukui Biotechnology Corporation (Samoa) |
無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
50,000 | 4,945 \$ |
\$ 3.02 |
4,945 | |
公司名稱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 | 之比率 | - | - | |
|---|---|---|---|---|
| 條件 交易 |
註3 | 註3 | ||
| 交易往來情形 | 金額(註4) | 1,668 | 1,673 | |
| \$ | ||||
| 科目 | 銷貨收入 | 應收帳款 | ||
| 人之關係 與交易 |
(註2) | 1 | 1 | |
| 交易往來對象 |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稱 人名 交易 |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編號 | (註1) | 0 | 0 |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
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ㄧ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係按議定條件辦理。
註4:僅揭露金額達新台幣100萬元之關係人交易,另相對之關係人交易不另行揭露。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備註 | 註2 | 註3及註4 | 註3及註4 | 註3及註5 | |||
|---|---|---|---|---|---|---|---|
| 本期認列之投資 | 損益 | 149) | 3,228 | 3,248 | 3,841 | 406) | |
| 被投資公司 | 本期損益 | (\$ 149) |
3,228 | 3,248 | 3,841 | ( 406) |
|
| 帳面金額 | (\$ 2,480) |
70,769 | 70,233 | 51,093 | ( 17,262 |
||
| 期末持有 | 比率 |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股數 | (註1) | 47,400 | 2,350,000 | 1,670,000 | 1,280,000 | ||
| 去年年底 | 1,210 \$ |
31,794 | 32,250 | 28,058 | - | ||
| 原始投資金額 | 本期期末 | 1,210 \$ |
74,532 | 75,788 | 53,858 | 17,638 | |
| 主要營業項目 | 生物產品經銷事宜 | 投資業務 | 投資業務 | 投資業務 | 醫療器材等產品之行銷及銷售 | ||
| 所在地區 | 德國 | 英屬維京群島 | 開曼群島 | 香港 | 本 日 |
||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Abnova GmbH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 ||||
| 投資公司名稱 |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Abnova (HK) Limited | Abnova (Cayman) Corporation 上元株式會社 |
註1:被投資公司係屬有限公司,未有股票之發行。
註2:係本公司之子公司,扣除對其應收款項之淨額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註3:係本公司之間接子公司。
註4:原始投資金額係以期末美元兌換新台幣匯率USD1:TWD 32.25計算。 註5:原始投資金額係以期末日幣兌換新台幣匯率JPY1:TWD 0.2756計算。
| 備註 | (註5) | (註6) | ||
|---|---|---|---|---|
| (除特別註明者外) | 截至本期止已 | 匯回投資收益 | - \$ |
- |
| 期末投資帳面 | 金額 | 48,664 \$ |
13,855 | |
| 本期認列投資 | 損益 | 3,878 \$ |
- | |
|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
之持股比例 | 100.00 | 30.00 | |
| 本 被投資公司 |
期損益 | 3,878 | 3,512) | |
| 灣匯出累積投 本期期末自台 |
資金額 | \$ 47,093 |
( - |
|
| 收回 | \$ - \$ |
- | ||
| 本期匯出或收回 投資金額 |
匯出 | 23,085 \$ |
- | |
| 灣匯出累積投 本期期初自台 |
資金額 | 24,008 \$ |
- | |
| 投資方式 | (註1) | (註2) | ||
| 實收資本額 | (註3) 47,093 \$ |
73,064 (註4) |
||
| 主要營業項目 | 醫療器材等研發、 生產及銷售 |
體外診斷試劑及檢 生產和經營 測儀器類產品 研發、 |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
杭州華得森生物技術 有限公司 |
| 依經濟部投審會 規定赴大陸地區 |
投資限額 | 705,730 |
|---|---|---|
| \$ | ||
| 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 |
(註7) | 47,093 |
| 赴大陸地區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 灣匯出 |
投資金額 | \$ 47,093 \$ |
| 公司名稱 |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 公司 |
註1:係透過第三地區投資事業英屬維京群島轉投資開曼群島之轉投資香港公司再投資大陸。
註2:被透過轉投資大陸公司直接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3:被投資公司實收資本額為人民幣10,200仟元,係以民國105年12月31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匯率RMB1:TWD 4.617計算之。
註4:被投資公司實收資本額為人民幣15,825仟元,係以民國105年12月31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匯率RMB1:TWD 4.617計算之。
註5:係依經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後之財務報表評價及認列。
註6:係依據被投資公司經與我國會計師事務所有合作關係之國際性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認列。
註7:業已取具經濟部投審會核准函,其核准金額為人民幣10,200仟元,係以民國105年12月31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匯率計算之。
附表五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基本資料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幣仟元 新台 單位: |
者外) 註明 (除特別 |
其他 當期利息 利率區間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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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金融通 | 末餘額 期 |
- \$ |
- | ||||
| 餘額 最高 |
- \$ |
- | |||||
| 的 目 |
- | - | |||||
| 據背書保證或 票 |
提供擔保品 | 末餘額 期 |
- \$ |
- | |||
| % | - | - | |||||
| 應收(付)帳款 | 餘額 | 1,673 | 4,997 | ||||
| \$ | |||||||
| % | - | - | |||||
| 財產交易 | 金額 | - \$ |
- | ||||
| % | - | - | |||||
| 銷(進)貨 | 金額 | 1,668 | 1,722 | ||||
| \$ | |||||||
| 附表六 | 稱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 |
限公司 東莞上元生物科技有 |
限公司(註) 華得森生物技術有 杭州 |
註:本集團於民國105年12月6日取得其30%股權,並自該日起為本集團之關係人,故有關與其交易損益項目揭露期間為民國105年12月6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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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
大陸投資資訊-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董事長:Wilber Huang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 108 號 9 樓
電話:(02)8751-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