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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nova — Annual Report 2013
Jul 3, 2014
52384_rns_2014-07-03_bbea2d01-4cae-4ed9-b01b-97405ffacc42.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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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之姓名、職稱、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 發言人 | 代理發言人 |
|---|---|
| 姓名:陳淑寬 | 姓名:林原新 |
| 職稱:執行副總 | 職稱:協理 |
| 電話:(02)8751-1888 | 電話:(02)8751-1888 |
|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
二、總公司、分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 108 號 9 樓 電話:(02)8751-1888 中壢廠地址:中壢市中壢工業區西園路 132 號 3 樓 電話:(03)433-6988 內湖廠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 112 號 9 樓、114 號 9 樓 電話:(02)8751-1888
三、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KGIeWorld.com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 1 段 2 號 5 樓 電話:(02)2389-2999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鄧聖偉、曾惠瑾 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網址:http:// www.pwc.com.tw 電話:(02)2729-6666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無
六、公司網址:http:// www.abnova.com
| 壹、致股東報告書 1 | |
|---|---|
| 貳、公司簡介 | |
| 一、公司設立日期 3 | |
| 二、公司沿革 3 | |
| 參、公司治理報告 | |
| 一、組織系統 5 | |
| (一)公司之組織結構 5 | |
| (二)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6 | |
|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7 | |
| (一)董事、監察人 7 | |
| (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 11 | |
| (三)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 12 | |
| (四)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 | |
| 總經理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 | |
| 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14 | |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14 | |
|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14 | |
|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15 | |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15 | |
| (四)公司如有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6 | |
| (五)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17 | |
| (六)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18 | |
| (七)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 18 | |
| (八)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 18 | |
| (九)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19 | |
|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 | |
| 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19 | |
|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20 | |
| (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 | |
| 書面聲明書,其主要內容 20 | |
| (十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 |
| 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 20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 20 |
|
| (一)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為審計公費之四分之一以 | |
| 上者,應揭露審計與非審計公費金額及非審計服務內容 21 | |
| (二)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應揭露更 | |
| 換前後審計公費金額及原因 21 | |
| (三)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五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 21 | |
|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21 | |
| (一)關於前任會計師 21 | |
|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 21 | |
| (三)公司應將本款第一目及第二目之 3 所規定事項函送前任會計師,並通知前任會計師如有不同意 | |
| 見時,應於十日內函復。公司應將前任會計師之復函加以揭露 21 | |
|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 | |
| 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應揭露其姓名、職稱及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之期間 21 | |
|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 | |
| 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21 | |
|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21 | |
|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 | |
| 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22 | |
| 肆、募資情形 | |
| 一、資本及股份 23 | |
| (一)股本來源 23 |
| (二)股東結構 23 | ||
|---|---|---|
| (三)股權分散情形 24 | ||
| (四)主要股東名單 24 | ||
| (五)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24 | ||
| (六)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25 | ||
| (七)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25 | ||
| (八)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25 | ||
| (九)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26 | ||
|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26 | ||
|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26 | ||
|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26 | ||
|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26 | ||
|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26 | ||
|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26 | ||
| 八、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 26 | ||
| 伍、營運概況 | ||
| 一、業務內容 27 | ||
| (一)業務範圍 27 | ||
| (二)產業概況 28 | ||
|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30 | ||
|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30 | ||
|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31 | ||
| (一)市場分析 31 | ||
|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33 | ||
|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34 | ||
|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並 | ||
| 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34 | ||
| (五)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 35 | ||
|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 35 | ||
|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歷分布比 | ||
| 率 35 | ||
| 四、環保支出資訊 35 | ||
| 五、勞資關係 36 | ||
| (一)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 | ||
| 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36 | ||
|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 | ||
| 金額與因應措施 36 | ||
| 六、重要契約 37 | ||
| 陸、財務概況 | ||
|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38 | ||
|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38 | ||
| (二)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39 | ||
| (三)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其查核意見 39 | ||
|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40 | ||
|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43 | ||
|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 43 | ||
|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 43 | ||
|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對本公司財務狀 | ||
| 況之影響 43 | ||
| 柒、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 ||
| 一、財務狀況分析 44 | ||
| 二、財務績效分析 44 | ||
| 三、現金流量分析 44 | ||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45 | ||
|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45 | ||
|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風險事項之分析評估 45 | |
|---|---|
| (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45 | |
| (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 | |
| 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45 | |
| (三)未來研發計劃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45 | |
| (四)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45 | |
| (五)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45 | |
| (六)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46 | |
|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46 | |
|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46 | |
|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46 | |
|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 | |
| 應措施 46 | |
|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46 | |
| (十二)訴訟或非訟事項 46 | |
|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46 | |
| 七、其他重要事項 46 | |
| 捌、特別記載事項 | |
|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47 | |
|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及私募有價證券之資金運用情形、計劃 | |
| 執行進度及計畫效益顯現情形 47 | |
|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47 | |
|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47 | |
| 玖、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 | |
| 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47 | |

壹、致股東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們,大家好:
感謝各位股東對亞諾法的支持,以下是亞諾法的 102 年成果分享及 103 年的展望報告:
- 一、102 年度營業結果
- 1.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102 年度營業收入為 463,699 仟元,與 101 年度的 463,774 仟元相較,表現持 平。在稅後純益方面,102 年度稅後純益為 72,896 仟元,較 101 年度的 79,251 仟元,減少 8.02%, 102 年度每股盈餘為 1.22 元。
2.預算執行情形:亞諾法 2013 年度並未對外公開財務預測數,惟整體營運狀況仍受大環境景氣之影 響,營收及獲利與公司內部制定之營運目標達成率約。
3.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2013 年財務狀況請參閱『陸、財務概況』說明。
4.研發狀況:亞諾法各項研發專案,依據既定進度持續開發中,2013 年度正式邁入新階段-發展抗體系 統的領域,並逐步為中長期目標-發展檢驗試劑及藥物布局,期許盡速啟動亞諾法下一個成長動能。
二、2014 年營業計畫概要
1.業務面:
計畫在全球新增 20~30 家經銷商,以開拓新客源,並協調現有經銷商增加代理亞諾法產品的種類。 此外,亞諾法亦推陳出新,預計於 103 年度陸續有新產品上架,包含新品項蛋白質產品(運用日本 產業技術總合研究所 AIST-Advanced Industri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提供的全長 DNA clones 進行表現生產)、 臨床實驗之 GMP 等級試劑、產前檢驗系統(FetoQuest™)及循環腫瘤細胞分析檢 測系統(CytoQuest™ CR),可望提供客戶更多元化的選擇。循環腫瘤細胞分析檢測系統 (CytoQuest™ CR)推出上市後,已初步獲得客戶肯定,於103年3月份簽訂3年40台的銷售契約。
2.行銷面:
亞諾法已於 103 年 3 月完成公司網頁改善作業,新增的進階搜索功能,提供顧客更簡易、快速的搜 索,並藉此與 Google 更加密切連結。未來預計製作更多亞諾法產品應用示範的 AbVideo,放置於 公司網站和 YouTube 網站,及透過舉辦系列講座與參加國際性展覽,積極的推廣公司產品與知名 度。
3.產品開發面
A.檢驗試劑:
a.肺癌:
亞諾法與中國廣東省中山大學癌症中心合作,運用以 ACTN4 為肺癌生物標記的臨床研究,此 臨床試驗將驗證生物標記 ACTN4 在輔助性化療的第一期肺癌病患上做為預後標記的可行性。 這項可行性臨床研究已於 103 年初完成,目前進行至與中國食品藥物管理局(CFDA)討論的階 段,未來預計於中國大陸地區進行多中心臨床試驗,並以最終的臨床試驗結果申請中國大陸之 產品註冊認證。
在歐美地區,亞諾法也已將 ACTN4 肺癌生物標記技術授權予亞培(Abbott Molecular)。 亞諾 法 ISO13485 生產線已成功通過亞培(Abbott Molecular) 在廠稽核,獲得亞培(Abbott Molecular) 認可,得以生產臨床實驗及商業化量產之 GMP 等級試劑。 亞培(Abbott Molecular) 最近正在美國進行一項針對美國白人肺癌世代研究計劃,亞諾法所生產的GMP等 級試劑即做為該計劃所使用的分析特定試劑 (ASR)。亞諾法預期於 103 年銷售 GMP 等級的 ACTN4 單株抗體及螢光原位雜交分析法 (FISH) 探針予亞培(Abbott Molecular),以提供其進 行臨床實驗,此銷售將挹注亞諾法營收。
b.攝護腺癌
亞諾法與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分子影像研究中心合作,將 CDH-11 人類化嵌合單 株抗體與放射性同位素鍵結,並將以小鼠攝護腺癌原位動物模式驗證此抗體辨識腫瘤細胞的能 力;待確認其功效後,將會進一步完成全人類化抗體改造工程。
亞諾法於 102 年 8 月在 Journal of Molecular Cancer Research 發表「CDH-11 單株抗體阻礙攝 護腺癌的癌症骨轉移」論文,與更多醫學研究者分享此重要的研究發現。
c.糖尿病
亞諾法已成功開發出以糖化血紅素(HbA1c)做為糖尿病生物標記的快速篩檢產品,該產品除了 可快速篩檢尚未確診的糖尿病患,以判斷其是否罹患糖尿病;亦可做為糖尿病患者,測試中長 期血糖控制是否有效的工具。這項產品是以側流式免疫層析技術為基礎,結合亞諾法獨有的單 株抗體及日本田中(Tanaka) 工業株式會社的奈米金專有技術。目前亞諾法正積極在台灣、中 國大陸及俄羅斯等地區展開 IVD-IRB 臨床實驗,預計於 103 年起運用所蒐集的臨床實驗結果向 上述地區的 FDA 申請,取得產品註冊認證。
亞諾法已成功驗證使用以蛋白質體學質譜法分析為基礎的 Immuno-MRM(multiple reaction monitoring)技術平台確實可偵測血清中 HMGB1 蛋白質的含量之概念性研究,接續將與長庚 大學合作進行臨床檢體測試。HMGB1 屬於分泌性的蛋白質,其會與體內其他的蛋白質結合 的複雜性,嚴重影響了量測此重要敗血症生物標記之精準度;亞諾法使用蛋白質體學質譜法 分析為基礎的 Immuno-MRM 技術平台解決了這樣困難測量的問題,此技術主要是先將 HMGB1 蛋白質經脢解作用成為多個胜肽片段,並利用單株抗體進行免疫沉澱分析後進而以 質譜儀定量分析。
B.藥物開發:
a.HMGB1
亞諾法已成功開發出HMGB1小鼠單株抗體,並在以細菌內毒素(LPS)所引發的小鼠敗血症模 式上驗證此抗體具有中和之療效功能,目前亦已持續進行以另一種小鼠敗血症(盲腸結紮穿刺 術,CLP)驗證抗體確實具有中和的功效,預計 103 年獲得完整的評估結果;確認小鼠單株抗 體治療效能後,將進行抗體人類化工程,並進一步以靈長類(狒狒)動物敗血症模式驗證此人 類化抗體之治療功效。
b.標靶之核醣核酸干擾(RNAi)藥物傳遞系統
亞諾法已著手建置藥物傳遞系統技術平台,此平台為將鍵結有抗體之聚合物中裝載嵌合式核 醣核酸干擾(Chimera RNAi)藥物以傳送至腫瘤細胞內部,透過有效地抑制癌變基因的表現而 造成腫瘤細胞死亡,並進一步防止癌細胞的擴散及轉移。102 年已成功地完成該系統之概念 性驗證,預計於 103 年進行技術平台的優化,並使用 GMP 品質標準所生產之藥物傳遞系統 包括抗體、核醣核酸干擾(RNAi)藥物、聚合物等各項材料,以小鼠肺癌原位動物模式再次驗 證此系統之功效。
3.預期銷售數量及依據
亞諾法產品種類眾多,主要銷售抗體類及蛋白質類相關產品,需求來源為醫學研究機構、生技公司、 學術機構等,屬於較穩定且特定客戶群,因此,在規劃 103 年預期營收時,抱持較穩健審慎的態度, 對於現有產品,期望透過前述之業務行銷策略,提升銷售量。而在新切入的系統領域,也計劃逐步 進行推廣,希望藉由高階產品的問市,能對營收有所助益。
三、未來發展策略
展望 103 年,政府近年來積極扶植生技產業,民間對生技產業逐漸認同,加上國際對醫療研發的投入, 生技領域的前進也許無法一帆風順,但仍有困境中尋求突破的契機,相信仍有利於亞諾法持續落實中 長期目標-發展檢驗試劑及藥物。103 年為亞諾法一個重要的里程碑,部分開發計畫可望陸續展現階段 性成果。
四、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展望 103 年,匯率仍呈現波動、國際政經情勢詭譎多變及各項營運成本不斷攀升等因素下,使得整體 經營環境仍充滿不可預知的變數,亞諾法將努力提升產品的品質優勢,及培養專業人才,正面迎向各 種挑戰,亞諾法有足夠的信心與能力,化每一次的艱難挑戰,成為奮發前進的動力。
經營團隊將全力以赴,帶領全體員工逐步落實每項目標,也希望股東繼續給予亞諾法支持與鼓勵。
| 董 事 長:Wilber Huang | |
|---|---|
| 總 經 理:Wilber Huang | |
| 會計主管:陳淑寬 |

貳、公司簡介
- 一、公司設立日期:中華民國 91 年 1 月 4 日
- 二、公司沿革
- (一) 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辦理公司併購之情形:無。
(二) 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轉投資關係企業之情形
本公司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的轉投資關係企業有 Abnova GmbH,其詳細資料請見關係企業相 關資料(第 47 頁)
- (三) 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辦理公司重整之情形:無。
- (四) 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無。
- (五) 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經營權之改變、經營方式或業務內容之重大改變及其他足以影響股東權益 之重要事項與其對公司之影響:無。
- (六) 歷年重要紀事
民國 91 年度
-91 年 1 月成立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後基因時代,製造並銷售蛋白質及抗體,原始資本額 12,000 仟元。
-在中壢建造完成 SPF(無特定病原動物房)級小白鼠育養設備。
-在台北建造試產式生產線 Pilot plant(1,000 ppm),專供細胞培養及單株抗體生產。
-91 年 11 月現金增資 95,586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10 元。
民國 92 年度
-測試完成大腸桿菌(E.Coli)及昆蟲(Insect)細胞之蛋白質表現系統(Expression Systems),技 術來源有中央研究院及英國 University of Reading 單位。
-在中壢建立組織培育設備及生產多株及單株抗體工廠。
-92 年 6 月現金增資 59,388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12 元;92 年 12 月現金增資 47,267 千元,發行價格 每股 12 元。
民國 93 年度
-簽定 In Vitro Wheat Germ Protein (體外小麥胚芽)表現系統之專利及技術移轉合約。
-與歐洲生物聯盟(European Molecular Biology Laboratory)簽定單株抗體免疫及篩選之快速生產技 術合約。
-融合 IT 產業管理經驗,擺脫實驗室做法,全面將生產多株及單株抗體工業化。
-93 年 10 月現金增資 111,187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12 元;93 年 12 月現金增資 61,264 千元,發行 價格每股 12 元。
民國 94 年度
-設計並完成蛋白質晶片(Protein Array)、挑篩母株(Clone Picking)、西方點墨(Western Blot) 及抗體純化等自動化設備。 -建立公司網站,透過網路直銷各種產品。 -建立經銷網,簽定國際大廠經銷合約。 -94 年 10 月現金增資 56,032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12 元。
民國 95 年度
-生產過程中,開發能直接篩選單株抗體及完成定性之系統,確保產品良率及品質。 -導入嵌合體產品。 -95 年 6 月現金增資 65,222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12 元。
民國 96 年度
-強化管理系統,導入 SAP 之 ERP 系統。 -與英國網路銷售大廠簽定 OEM 經銷合約。 -與美國 AB Biosciences 合作開發細胞表面抗體(CD Molecule Monoclonal Antibody)。 -96 年 4 月減資 207,946 千元。 3
-96 年 5 月現金增資 82,399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20 元。 -96 年 10 月員工認股權憑證增資 36,672 千元。
民國 97 年
-重新規劃並創新公司網站,讓客戶能直接詢價及下單。 -導入 MaxPab™ 多株抗體,此類新抗體屬於全長蛋白質之抗體。 -與美國大型抗體庫合作。 -97 年 4 月 16 日申請公開發行生效。 -97 年 5 月 27 日於櫃檯買賣中心興櫃掛牌。
-97 年 1 月現金增資 89,180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37 元,並獲得 ORIX Capital Corporation (日本)、歐 力士財務服務香港有限公司、東安投資(台灣)、上智創投及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加入,增強股東陣容。 -97 年 1 月員工認股權憑證增資 20,738 千元;97 年 7 月員工認股權憑證增資 11,590 千元;97 年 12 月員工認股權憑證增資 1,000 千元。
民國 98 年
-成功開發出 Antibody Pair 配對抗體,除了擁有蛋白質定性功能,並增加定量功能。
-98 年 4 月 7 日通過經濟部工業局科技事業資格審查。
-98 年 7 月取得 ISO9001 品質認證。
-98 年 12 月 28 日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98 年 12 月現金增資 53,890 千元,發行價格每股 68 元。
民國 99 年
-99 年 11 月中壢廠取得 ISO13485 免疫病理組織化學試劑(IHC)品質認證。
-開發抗體系統產品,並布局檢驗試劑及抗體藥物產品。
民國 100 年
-獲得日本國立癌症研究中心 ACTN4 第一期肺癌體外檢驗試劑獨家專利授權,並啟動相關商品開發及 臨床試驗。
-100 年 11 月中壢廠取得 ISO13485 酵素連結免疫吸附分析檢驗套組(Sandwich ELISA Kit)品質認證。 -100 年 11 月中壢廠取得 ISO13485 螢光原位雜交試劑(FISH)品質認證。
民國 101 年
-101 年 1 月取得內湖廠工廠登記核准。
- -101 年 2 月取得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核發製造業藥商設立許可(營業項目:醫療器材)。
- -101 年 6 月內湖廠通過行政院衛生署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GMP)認可-免疫病理組織化學試劑(IHC) 及螢光原位雜交試劑 (FISH)產品。
- -101 年 11 月內湖 GMP 廠取得 ISO13485 免疫病理組織化學試劑(IHC)及螢光原位雜交試劑 (FISH)產 品品質認證。
民國 102 年
-102 年成功開發非侵入式產前檢驗系統-FetoQuest™。
-102 年成功開發循環腫瘤細胞分析檢測系統-CytoQuest™ CR。

参、公司治理報告
(二) 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 部 門 |
所 營 業 務 |
|---|---|
| 總經理室 | 協助總經理業務處理相關事宜、股務處理,及董監事、股東、法人關係維護。 |
| 稽核室 | 查核評估各部門機能運作與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管理辦法之執行情形。 |
| 法務部 | 智慧財產權相關、契約之審查與管控,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
| 環安部 | 負責環保、工安事項之檢查、監督及申報。 |
| 人資部 | 人力資源、教育訓練等相關業務之規畫與管理。 |
| 資訊部 | 資訊設備軟硬體之規劃與維護,網頁之設計與維護。 |
| 品保部 | 原物料、在製品及製成品之品質驗證。 |
| 財會處 | 資金調度、投資規劃及管理、帳務處理、成本計算。 |
| 資材處 | 1.生產排程之安排與管理、原物料用料計畫及管控。 2.國內外之原物料、耗材、資本支出之採購;原物料、半成品、製成品之收發及保管。 |
| 業務行銷處 | 銷售業務及市場管理、產品相關技術支援、客戶服務。 |
| 系統處 | 系統類產品及技術之研究開發、生產製造。 |
| 生物試劑處 | 抗體試劑類產品之生產製造,及製程技術改良。 |
| 實驗動物處 | 免疫用之動物相關管理,及動物實驗模式之建立。 |
| GMP 處 | GMP 廠之相關生產、品管、倉儲運籌等管理。 |
| 係 關 |
配偶 | 配偶 | ||||||||||
|---|---|---|---|---|---|---|---|---|---|---|---|---|
| 名 姓 |
邱琦晶 | 無 | Huang Wilber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 25 4 |
日 月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 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稱 職 |
法人董事 代表人 |
董事長兼 總經理 |
||||||
| 103 | 年 | 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 目 |
之職務 | 本公司總經理 | 不適用 | 3.英屬維京群島商艾特普投資(股)公 2.英屬維京群島商磊石科技(股)公司 1.昆睦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責人 責人 司負 負 |
1.揚博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4.以揚義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身 表人身份擔任:萊鎂醫療器材(股) 6.以 Somnics Cayman Inc.法人代 份擔任:揚陞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7. Somnics Cayman Inc.董事 5. Cerma Precision Inc.董事 2.好邦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3.揚義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公司董事 |
不適用 | 責人 責人 3.容浩投資(股)公司董事/ 負 2.植芃投資(股)公司董事/ 負 1.丞燕國際(股)公司監察人 |
不適用 | 6.台灣倉智企業(股)公司監察人 1.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總經理 4.宏宇金屬建材(股)公司董事 2.宏禹興業(股)公司董事長 3.宏宇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7.凱澤企業(股)公司監察人 5.利百代建設(股)公司董事 |
|
| 主要經(學)歷 | 1.美國西北大學醫學系醫學士 公司副總經理 2.Milagen |
不適用 | 2.昆睦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本女子大學住居學科 1.日 |
1.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理學碩士 2.台北化工機械(股)公司董事長 常務理事 3.TPCA |
不適用 | 2.丞燕國際(股)公司總監 1.屏東農專林產利用科 |
不適用 | 2.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總經理 1.加拿大約克大學企管系 |
||||
| 義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 | - | - | - | - | - | - | - | |||
| 利用他人名 | (仟股) 股數 |
- | - | - | - | - | - | - | - | |||
| 未成年子 | 女現在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 | - | - | - | - | - | - | 0.45% | ||
| 配偶、 | (仟股) 股數 |
- | - | - | - | - | - | - | 271 | |||
| 在 | 持股 比率 |
3,500 5.88% | 1,587 2.67% | - | 2,108 3.54% | 1,034 1.74% | - | 973 1.63% | 2.91% | |||
| 現 | 持有股數 | (仟股) 股數 |
- | - | 1,734 | |||||||
| 時 | 持股 比率 |
3,500 5.88% | 1,587 2.67% | - | 2,677 4.50% | 1,034 1.74% | - | 921 1.55% | 2.91% | |||
| 任 選 |
持有股份 | (仟股) 股數 |
- | - | 1,734 | |||||||
| 初次選 | 任日期 | 100.6.17 | 92.11.28 | 年 101.12.14 | 90.12.19 | 97.2.29 | 97.2.29 | 97.2.29 | 97.2.29 | |||
| 任期 | 年 3 |
年 3 |
1.5 | 年 3 |
年 3 |
年 3 |
年 3 |
年 3 |
||||
| 料 本資 |
選(就)任 | 期 日 |
100.6.17 | 100.6.17 | 101.12.14 | 100.6.17 | 100.6.17 | 100.6.17 | 100.6.17 | 100.6.17 | ||
| 1. | 基 | 名 姓 |
Wilber Huang | 昆睦投資(股)公司 | 代表人:邱琦晶 | 蘇勝義 | 容浩投資(股)公司 | 黎煥鑫 代表人: |
中華電線電纜(股) 公司 |
陳鶴原 代表人: |
||
| 稱 職 |
董事長 | 董事 | 事 董 |
事 董 |
事 董 |
|||||||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各部門與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 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
係 關 名 姓 稱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 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 目 |
職 之職務 |
執行副總 本公司 |
2.上準微流體(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1.上準微流體(股)公司總經理 人 |
3.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法人監察人 會主任委員 4.揚博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1.長庚大學教授 2.長庚決策委員 代表人 |
金融研究所 企系 2.輔仁大學金融國 1.財政部顧問 教授 |
不適用 | 1.華通電腦(股)公司法人監察人代表 責人 2.博泓投資(股)公司負 人 |
1.微邦科技(股)公司顧問 2.台灣電路板協會顧問 |
南星生技(股)公司董事 |
| 主要經(學)歷 | 公司財務處處長 1.澳洲國立南澳大學高科技管理碩 橡(股)公司協理 3.台灣大哥大(股) 士 2.台 |
健康科技(股)公司總經理 1.美國北德州大學生物科學博士 2.上騰生技顧問(股)公司協理 經理 4.賽亞基因科技(股)公司 3.孟德爾 |
林口院區院長 2.長庚醫院台北、 1.台大醫學系 |
瑪斯天主教大學經濟 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客座教 2.亞洲銀行協會顧問 1.菲律賓聖多 學博士 3.開南 授 |
不適用 | 華通電腦(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 1.台灣大學國際企業管理研究所畢 執行副總 2.亞諾法生技(股)限公司 業(EMBA) |
2·台灣大學商學院管理碩士(EMBA) 3.私立佛光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兼 1.法國巴黎大學東亞研究所博士 任教授 |
|
| 義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 |
持股 比率 |
- | - | - | - | - | - | - | |
| (仟股) 股數 |
- | - | - | - | - | - | - | ||
| 女現在持有股份 未成年子 |
持股 比率 |
0.01% | - | - | - | - | - | 0.01% | - |
| 配偶、 | (仟股) 股數 |
5 | - | - | - | - | - | 5 | - |
| 在 | 持股 比率 |
0.1% | - | - | - | 1,762 2.96% | - | 300 0.50% | 0.01% |
| 持有股數 現 |
(仟股) 股數 |
59 | - | - | - | - | 6 | ||
| 時 | 持股 比率 |
0.1% | - | - | - | 1,762 2.96% | - | 300 0.50% | 0.01% |
| 持有股份 任 選 |
(仟股) 股數 |
59 | - | - | - | - | 6 | ||
| 初次選 | 任日期 | 100.6.17 | 年 100.6.17 | 年 97.6.30 | 年 97.6.30 | 97.2.29 | 97.2.29 | 年 100.6.17 | 年 97.6.30 |
| 任期 | 年 3 |
3 | 3 | 3 | 年 3 |
年 3 |
3 | 3 | |
| 選(就)任 | 期 日 |
100.6.17 | 100.6.17 | 100.6.17 | 100.6.17 | 100.6.17 | 100.6.17 | 100.6.17 | 100.6.17 |
| 名 姓 |
陳淑寬 | 陳瑞麟 | 陳昱瑞 | 王鶴松 | 博泓投資(股)公司 | 代表人:楊式銘 | 朱兆營 | 劉世林 | |
| 稱 職 |
事 董 |
立 事 獨 董 |
立 事 獨 董 |
立 事 獨 董 |
監察人 | 監察人 | 監察人 |

2.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該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及該法人股東主要股東其股權比例超過 百分之十或股權比例占前十名者。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103 年 4 月 25 日 | |
|---|---|---|
| 法人股東名稱(註 1)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註 2) | |
| 昆睦投資(股)公司 | 英屬維京群島商艾特普投資(股)公司 (100%) | |
| 容浩投資(股)公司 | 黎煥鑫(83.97%)、黎奕廷(7.8%)、黎芝余(8.2%)、植芃投資(股)公司(0.03%) | |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 陳鶴原(11.98%)、 陳岳宏(7.93%)、宏禹興業(股)公司(7.17%)、台灣倉智 (股)公司(5.64%)、凱澤企業(股)公司(4.33%)、陳許麗明(4.19%)、陳亮吟 (3.81%)、中環(股)公司(3.52%)、陳金鋑(3.43%)、洪錦樹(2.19%) |
|
| 博泓投資(股)公司 | 英屬維京群島商磊石科技(股)公司 (96%)、楊子璇(1.6%)、楊子輝(1.6%)、 楊式銘 (0.64%)、李惠美(0.16%) |
註 1: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填寫該法人股東名稱。
註 2:該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例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例。若其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再填列下表。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103 年 4 月 25 日
| 法 人 名 稱 |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註1) |
|---|---|
| 英屬維京群島商艾特普投資(股)公司 | 邱琦晶 (100%) |
| 植芃投資(股)公司 | 黎煥鑫(48%)、黎奕廷(19%)、黎芝余(24%)、容浩投資(股)公司(9%) |
| 宏禹興業(股)公司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93.26%)、陳鶴原(0.77%)、陳許麗明(0.25%)、 陳金鋑(0.68%)、陳岳宏(3.06%)、陳昭蓉(1.11%)、陳亮吟(0.87%) |
| 台灣倉智(股)公司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96.94%)、陳鶴原(1.19%)、陳許麗明(0.20%)、 陳金鋑(0.30%)、、陳岳宏(1.17%)、陳昭蓉(0.10%)、陳亮吟(0.10%) |
| 凱澤企業(股)公司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99.95%)、陳岳宏(0.03%)、陳鶴原(0.02%) |
| 中環(股)公司 | 翁明顯、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美商摩根大通託管 ABP 退 休基金投資專戶、楊麗容、李玫瑩、花旗(台灣)受託管次元新興市場投資 專戶、蔡瑞榮、大通託管挪威中央銀行投資專戶、郭獻玉、致和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英屬維京群島商磊石科技(股)公司 | 邱琦晶(100%) |
註 1:如上表主要股東屬法人者,應填寫該法人名稱。
註 2:該法人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例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例。
- 董事或監察人是否具有五年以上之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之情事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1) |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
||||||||||||
|---|---|---|---|---|---|---|---|---|---|---|---|---|---|---|
| 條件 姓名 |
商務、法務、財 務、會計或公司 業務所須相關 科系之公私立 大專院校講師 以上 |
法官、檢察官、律 師、會計師或其他 與公司業務所需之 國家考試及格領有 證書之專門職業及 技術人員 |
商務、法務、 財務、會計或 公司業務所 須之工作經 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
| Wilber Huang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昆睦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 邱琦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蘇勝義 | - | - | | | - | - | | | | | | | | - |
| 容浩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黎煥鑫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代表人:陳鶴原 |
- | - | | | - | | | | | | | | - | - |
| 陳淑寬 | - | - | | - | - | | | | | | | | | - |
| 陳瑞麟 | - | - | | | | | | | - | | | | | - |
| 陳昱瑞 | | | | | | | | | | | | | | - |
| 王鶴松 | | | | | | | | | | | | | | - |
| 博泓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楊式銘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朱兆營 | - | - | | | - | | | | | | | | | - |
| 劉世林 | | - | | | - | | | | | | | | | - |
註 1: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 者,不在此限)。
-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 (7)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 (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 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 (8)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9)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10)未有公司法第 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日 25 月 4 年 103 |
|||||||||||
|---|---|---|---|---|---|---|---|---|---|---|---|
| 任日 就) 選( |
股 有 持 |
份 | 股 未 有 持 偶、 配 |
女 子 份 年 成 |
股 他 有 持 利用 |
義 份 人名 |
兼 他 前 其 任 目 |
以 人 等 理 親 經 二 之 或 係 偶 關 配 內 具 |
|||
| 稱 職 |
名 姓 |
註) 期( |
數 股 |
股 率 持 比 |
數 股 |
股 率 持 比 |
數 股 |
股 率 持 比 |
歷 學) 經( 要 主 |
之 務 公司 職 |
係 名 關 稱 姓 職 |
| 理 經 總 |
Wilber Huang 91.1.1 | 3,500,000 | 5.88% | - | - | - | - | 士 學 醫 理 學系 經 總 醫 副 學 公司 大 北 2.Milagen 西 國 美 1. |
無 | 無 | |
| 總 副 行 執 |
寬 淑 陳 |
96.4.1 | 59,000 | 0.10% | 5,000 | % 0.01 |
- | - | 士 碩 長 理 處 管 處 技 務 科 財 高 公司 學 理 大 股) 協 澳 公司 大( 立南 哥 股) 大 國 橡( 灣 澳洲 2.台 3.台 1. |
無 | 無 |
| 理 經 總 副 |
欣慧 林 |
95.7.1 | 40,000 | 0.07% | 7,000 | % 0.01 |
- | - | 究員 研 公司 士 碩 股) 所 技( 疫 免 科 學 物 大 生 灣 星 1.台 華 2. |
無 | 無 |
| 理 經 總 副 |
文 翰 官 |
101.6.25 | - | - | - | - | - | - | 組 博 學 所 化 究 理 研 物 電 學 光 大 與 肯 子 林 電 加 院 斯 究 拉 研 布 術 技 內 國 業 美 工 士 長 1. 2. |
無 | 無 |
| 理 協 |
新 林原 |
97.2.12 | - | - | - | - | - | - | 師 士 程 碩 工 程 公司 工 業 股) 工 業( 學 大 工 技 子 科 電 林 邦 雲 華 1. 2. |
無 | 無 |
| 理 協 |
姵如 紀 |
97.7.1 | 97,000 | 0.16% | - | - | - | - | 管 主 處 士 造 碩 製 所 公司 物 植 股) 學 技( 大 灣 生 法 立台 諾 亞 1.國 2. |
無 | 無 |
| 理 協 |
軒 士 黃 |
97.7.1 | - | - | 5,000 | % 0.01 |
- | - | 長) 廠 士 理( 碩 所 經 究 公司 研 物系 股) 技( 植 學 科 大 物 興 生 科 立中 斯 樂 1.國 2. |
無 | 無 |
| 理 協 |
惠 美 鄭 |
99.11.3 | 22,565 | 0.04% | 10,000 | 0.02% | 助 特 長 行 執 公司 科 易 股) 際貿 技( 科 專國 位 數 商 吾 量 醒 動 1. 2. |
無 | 無 | ||
| 理 協 |
憲 思 陳 |
102.8.1 | 9,000 | 0.02% | - | - | - | - | 管 士 主 碩 處 所 統 學 系 化 公司 業 農 股) 學 技( 大 灣 生 法 立台 諾 亞 1.國 2. |
無 | 無 |
| 就 註: |
該 任 就 為 期 任日 |
期。 之日 稱 職 |
(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
| 有無領 取來自 |
以外轉 投資事 子公司 |
業酬金 | 無 | ||||||||||
|---|---|---|---|---|---|---|---|---|---|---|---|---|---|
| 千股 | 及 G 等七項總 | 比例% | 財務報 | 告內所 有公司 |
19.17 % | ||||||||
| 新台幣千元; | A、B、C、D、E、 F |
額占稅後純益之 | 本公司 | 19.17 % | |||||||||
| 單位: | 財務報 | 告內所 有公司 |
- | ||||||||||
| 取得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股數 (I) |
本公司 | - | |||||||||||
| 員工認股權憑證 得認購股數(H) |
財務報 | 告內所 有公司 |
- | ||||||||||
| 本公司 | - | ||||||||||||
| 財務報告內所有 公司 |
股票紅 利金額 |
- | |||||||||||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盈餘分配員工紅利(G) | 現金紅 利金額 |
54 | ||||||||||
| 本公司 | 股票紅 利金額 |
- | |||||||||||
| 現金紅 利金額 |
54 | ||||||||||||
| 退職退休金(F) | 財務報 | 告內所 有公司 |
- | ||||||||||
| 本公司 | - | ||||||||||||
| 薪資、獎金及特支 費等(E) |
財務報 | 告內所 有公司 |
8,750 8,750 | ||||||||||
| 本公司 | |||||||||||||
| 及 D 等四項總額占 A、B、C |
稅後純益之比 | 財務報 | 告內所 有公司 |
7.10 % | |||||||||
| 例(%) | 本公司 | 7.10 % - |
|||||||||||
| 業務執行費用 (D) |
財務報 | 告內所 有公司 本公司 |
- | ||||||||||
| 財務報 | 告內所 有公司 |
492 | |||||||||||
| 盈餘分配之酬 勞 (C) |
本公司 | 492 | |||||||||||
| 董事酬金 | 退職退休金 (B) |
財務報 | 告內所 有公司 |
- | |||||||||
| 本公司 | - | ||||||||||||
| 報酬(A) | 財務報 | 告內所 有公司 |
4,680 4,680 | ||||||||||
| 本公司 | |||||||||||||
| 姓名 | Wilber Huang | 昆睦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邱琦晶 |
蘇勝義 | 容浩投資(股)公司 黎煥鑫 代表人: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陳鶴原 代表人: |
陳淑寬 | 陳瑞麟 | 陳昱瑞 | 王鶴松 | ||||
| 職稱 | 董事長 | 董事 | 董事 | 董事 | 董事 | 董事 | 獨立 董事 |
獨立 董事 |
獨立 董事 |
| 董事姓名 |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Wilber Huang、 | Wilber Huang、 | |||
| 昆睦投資(股)公司 | 昆睦投資(股)公司 | 昆睦投資(股)公司 | 昆睦投資(股)公司 | |
| 代表人:邱琦晶、 | 代表人:邱琦晶、 | 代表人:邱琦晶、 | 代表人:邱琦晶、 | |
| 蘇勝義、 | 蘇勝義、 | 蘇勝義、 | 蘇勝義、 | |
| 容浩投資(股)公司 | 容浩投資(股)公司 | 容浩投資(股)公司 | 容浩投資(股)公司 | |
| 代表人:黎煥鑫、 | 代表人:黎煥鑫、 | 代表人:黎煥鑫、 | 代表人:黎煥鑫、 | |
| 低於 2,000,000 元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
| 代表人:陳鶴原、 | 代表人:陳鶴原、 | 代表人:陳鶴原、 | 代表人:陳鶴原、 | |
| 陳淑寬、 | 陳淑寬、 | 陳瑞麟、 | 陳瑞麟、 | |
| 陳瑞麟、 | 陳瑞麟、 | 陳昱瑞、 | 陳昱瑞、 | |
| 陳昱瑞、 | 陳昱瑞、 | 王鶴松 | 王鶴松 | |
| 王鶴松 | 王鶴松 | |||
| 2,000,000 元(含)~5,000,000 元 | - | - | 陳淑寬 | 陳淑寬 |
| 5,000,000 元(含)~10,000,000 元 | - | - | Wilber Huang | Wilber Huang |
| 10,000,000 元(含)~15,000,000 元 | - | - | - | - |
| 15,000,000 元(含)~30,000,000 元 | - | - | - | - |
| 30,000,000 元(含)~50,000,000 元 | - | - | - | - |
| 50,000,000 元(含)~100,000,000 元 | - | - | - | - |
| 100,000,000 元(含)以上 | - | - | - | - |
| 總計 | 9 | 9 | 9 | 9 |
| 酬金級距表 |
|---|
| ------- |
2.最近年度(102)支付監察人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職稱 姓名 監察人酬金 A、B 及 C 等三項總額 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有無領取來自子 公司以外轉投資 事業酬金 報酬(A) 盈餘分配之酬勞(B) 業務執行費用(C)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監察人 博泓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楊式銘 1,440 1,440 164 164 - - 2.20% 2.20% 無 監察人 朱兆營 監察人 劉世林
酬金級距表
| 監察人姓名 |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監察人酬金級距 | 前三項酬金總額(A+B+C)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低於 2,000,000 元 | 博泓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楊式銘、 | 博泓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楊式銘、 | |||||
| 朱兆營、劉世林 | 朱兆營、劉世林 | ||||||
| 2,000,000 元(含)~5,000,000 元 | - | - | |||||
| 5,000,000 元(含)~10,000,000 元 | - | - | |||||
| 10,000,000 元(含)~15,000,000 元 | - | - | |||||
| 15,000,000 元(含)~30,000,000 元 | - | - | |||||
| 30,000,000 元(含)~50,000,000 元 | - | - | |||||
| 50,000,000 元(含)~100,000,000 元 | - | - | |||||
| 100,000,000 元(含)以上 | - | - | |||||
| 總計 | 3 | 3 |
3. 最近年度(102)支付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 薪資(A) | 退職退休金(B) 獎金及特支費 等(C) |
盈餘分配之員工紅利金額(D) | A、B、C 及 D 等四項總額占 稅後純益比例 |
取得員工認股 權憑證數額 |
取得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股數 |
有無領 取來自 |
||||||||||||
|---|---|---|---|---|---|---|---|---|---|---|---|---|---|---|---|---|---|---|
| 職稱 | 姓名 | 財務報 | 財務報 | 財務報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 有公司 |
財務報 | 財務報 | 財務報 | 子公司 以外轉 |
||||||||
| 本公司 |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告內所 有公司 |
現金股 利金額 |
股票股 利金額 |
現金股 利金額 |
股票股 利金額 |
本公司 |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告內所 有公司 |
投資事 業酬金 |
||
| 總經理 | Wilber | |||||||||||||||||
| Huang | ||||||||||||||||||
| 執行副總 陳淑寬 | 12,581 12,581 | 272 | 272 | 125 | 125 | 73 | - | 73 | - | 17.90 | 17.90 | - | - | - | - | 無 | ||
| 副總經理 林欣慧 | (註 1) | (註 1) | % | % | ||||||||||||||
| 副總經理 官翰文 |
註 1: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即新制退休金,此係 102 年度依其每月薪資 6%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金額。
酬金級距表
|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低於 2,000,000 元 | 林欣慧、官翰文 | 林欣慧、官翰文 | |||
| 2,000,000 元(含)~5,000,000 元 | 陳淑寬 | 陳淑寬 | |||
| 5,000,000 元(含)~10,000,000 元 | Wilber Huang | Wilber Huang | |||
| 10,000,000 元(含)~50,000,000 元 | - | - | |||
| 50,000,000 元以上 | - | - | |||
| 總計 | 4 | 4 |
- 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103 年 4 月 30 日
| 職稱 | 姓名 | 股票紅利金額 現金紅利金額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 益 之 比 例( % ) |
||
|---|---|---|---|---|---|---|
| 經 | 總經理 | Wilber Huang | ||||
| 執行副總 | 陳淑寬 | |||||
| 副總經理 | 林欣慧 | |||||
| 副總經理 | 官翰文 | 0 | 167 | 167 | 0.23% | |
| 理 | 協理 | 林原新 | ||||
| 協理 | 紀姵如 | |||||
| 協理 | 黃士軒 | |||||
| 協理 | 鄭美惠 | |||||
| 人 | 協理 | 陳思憲 |
(四)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 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 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1.本公司 101 及 102 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之合計分別為 17,889 千元及 20,219 千元,佔 101 及 102 年度稅後純益分別為 25.54%及 25.51%。
2.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 (1)董監酬金為按月支付董事及監察人之報酬,及盈餘分配之酬勞係依據公司章程辦理,由董事會依據年度 盈餘狀況及章程所訂盈餘分配成數決議,並經股東會承認。
- (2)本公司支付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為薪資、獎金及員工紅利,薪資及獎金係依據本公司人事規章相關 規定辦理,並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通過;盈餘分配之員工紅利係由董事會依據年度盈餘狀況 及章程所訂盈餘分配成數決議,並經股東會承認。
- (3)本公司給付酬金之政策,除評估公司整體的營運績效、產業未來經營風險及發展趨勢,亦參考個人的績 效及對公司貢獻度,給予合理報酬,並將未來營運風險發生之可能性減至最低,亦視實際經營狀況及法 令規章適時檢討酬金制度。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102 年度董事會開會 6 (A) 次,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 次數(B) |
委託出席 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 |
備註 |
|---|---|---|---|---|---|
| 董事長 | Wilber Huang | 6 | 0 | 100% | - |
| 董事 | 昆睦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邱琦晶 |
6 | 0 | 100% | - |
| 董事 | 蘇勝義 | 6 | 0 | 100% | - |
| 董事 | 容浩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黎煥鑫 |
2 | 4 | 33% | - |
| 董事 | 中華電線電纜(股)公司 代表人:陳鶴原 |
3 | 2 | 50% | - |
| 董事 | 陳淑寬 | 6 | 0 | 100% | - |
| 獨立董事 | 陳昱瑞 | 3 | 0 | 50% | - |
| 獨立董事 | 王鶴松 | 5 | 0 | 83% | - |
| 獨立董事 | 陳瑞麟 | 6 | 0 | 100%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一、證交法第 14 條之 3 所列事項暨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應 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此情形。
- 三、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與執行情形:公司網站資訊透明度提升,並透過投資人專區提供 公司相關資訊,可反映公司經營價值及公司治理之情形,使投資者得以獲取更完整、即時之資訊。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1.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並未設立審計委員會。
2.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102 年度董事會開會 6 (A) 次,監察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列席次數(B) | 實際列席率(%)(B/A) | 備註 |
|---|---|---|---|---|
| 監察人 | 博泓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楊式銘 |
5 | 83% | - |
| 監察人 | 劉世林 | 6 | 100% | - |
| 監察人 | 朱兆營 | 6 | 100% |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一、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
- (一) 監察人與公司員工及股東之溝通情形:監察人列席董事會,並定期與公司主管了解營運狀況,並參加 股東會,與員工及股東溝通情形良好。
- (二) 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內部稽核主管定期呈送稽核報告給各監察人,並定期列 席董事會報告;本公司監察人得隨時調查公司財務與業務狀況,並得請經理人提供說明,必要時可聯 繫會計師說明。
- 二、監察人列席董事會如有陳述意見,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監察 人陳述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公司 | ||
|---|---|---|
| 項目 | 運作情形 | 治理實務守則差 |
| 異情形及原因 | ||
| 一.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 (一)公司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 問題之方式 |
本公司由發言人或代理發言人專責處理,並提供其聯絡電話及電 子郵件信箱供股東聯繫。 |
尚無重大差異 |
| (二)公司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 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 制者名單之情形 |
部份董監事即為主要股東,本公司也充分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 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尚無重大差異 |
| (三)公司建立與關係企業風險控 管機制及防火牆之方式 |
已訂有對轉投資事業及子公司之相關管理辦法,並依辦法執行控 管。 |
尚無重大差異 |
| 二.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 (一)公司設置獨立董事之情形 | 本公司已設置三席獨立董事。 | 尚無重大差異 |
| (二)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之情形 |
本公司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與適任性,且會計師事務所 備有輪調機制。 |
尚無重大差異 |
| 三.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之情 形 |
已建立發言人制度及設置投資人聯絡管道。 | 尚無重大差異 |
| 四.資訊公開 | ||
| (一)公司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 及公司治理資訊之情形 |
本公司已架設網站,並於網站上設置投資人專區提供本公司財務 業務及公司治理等相關資訊。 |
尚無重大差異 |
| (二)公司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 式 |
本公司備有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資料蒐集、揭露,並落實 發言人制度為對外溝通之橋樑。 |
尚無重大差異 |
| 五.公司設置提名或其他各類功能性 委員會之運作情形 |
本公司已設置薪酬委員會,負責評估董監、經理人薪酬及制度, 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
尚無重大差異 |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差 異情形:本公司尚未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故不適用,惟公司治理精神已落實於內控制度及相關管理辦法。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 (一) 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本公司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各項活動,並依法提撥退休金,有關勞資關係之規定措施 均依據相關法令辦理,實施情形良好,勞資關係和諧。
- (二) 投資者關係:本公司每年依法召開股東會,並設有發言人制度處理投資人相關事宜。本公司亦依據主管機關規定, 辦理相關資訊公告申報作業,並於本公司網站設置投資人專區,提供意見交流管道。
- (三) 供應商關係:本公司注重採購品質的穩定性及價格的合理性,與供應商間建立長期合作關係,互信互利,追求雙 贏。
- (四)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本公司與往來銀行、客戶及利害關係人間均保持暢通之溝通管道及良好之合作關係,並維護 其應有之權利。
(五)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定期參加公司治理與法令相關之進修課程,符合法令規定之進修 時數。
| 進修董監事名單 | 訓練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
| Wilber Huang、昆睦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邱琦晶、容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 102 年度上市公司內 | 3 小時 |
| 浩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黎煥鑫、中華電線電纜(股) | 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 | |
| 公司 代表人:陳鶴原、博泓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楊 | 循宣導說明會 | ||
| 式銘、朱兆營 | |||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 | 企業重大經濟犯罪案 | 3 小時 | |
| 陳淑寬 | 研究發展基金會 | 例解析及相關法律責 | |
| 任探討 | |||
| 陳瑞麟、王鶴松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職 | 3 小時 |
| 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能座談會 | ||
| 劉世林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 企業誠信經營與社會 | 3 小時 |
| 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責任座談會 |
(六)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訂有內部控制制度及各項管理辦法,做為執行單位執行業務時 之風險控管及風險衡量標準,執行情形良好。
(七)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編制有客服課及技術支援課,充分了解客戶需求並提供相關服務與協助,以追求客 戶滿意為最大目標。
(八) 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公司已為全體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
八. 如有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或委託其他專業機構之公司治理評鑑報告者,應敘明其自評(或委外自評)結果、主要缺失(或 建議)事項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定期每年進行公司治理自評,尚無發現重大缺失。
(四) 公司如有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 條件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兼任其他 | |||||||||||
|---|---|---|---|---|---|---|---|---|---|---|---|---|---|---|
| 身份別 | 姓名 | 商務、法 務、財務、 會計或公司 業務所需相 關料系之公 私立大專院 校講師以上 |
法官、檢察官、 律師、會計師或 其他與公司業 務所需之國家 考試及格領有 證書之專門職 業及技術人員 |
具 有 商 務、法務、 財務、會計 或公司業 務所需之 工作經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公開發行 公司薪資 報酬委員 會成員家 數 |
備註 |
| 獨立董事 | 陳昱瑞 | | | | | | | | | | | | 0 | - |
| 獨立董事 | 陳瑞麟 | - | - | | | | | | | | | | 0 | - |
| 獨立董事 | 王鶴松 | | | | | | | | | | | | 1 | - |
註: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 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 察人或受僱人。
-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 (7)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 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 (8)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2)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一、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 3 人。
二、本屆委員任期:100 年 12 月 20 日至 103 年 6 月 16 日,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2 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 |
備註 |
|---|---|---|---|---|---|
| 召集人 | 陳瑞麟 | 2 | 0 | 100% | - |
| 委員 | 陳昱瑞 | 1 | 0 | 50% | - |
| 委員 | 王鶴松 | 2 | 0 | 100% |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
| 一、 |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 | ||||
| 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無。 | |||||
| 二、 |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 | ||||
| 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
(五) 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 | ||
|---|---|---|
| 項目 | 運作情形 | 業社會責任實務守 |
| 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一、落實推動公司治理 | 尚無重大差異 | |
| (一)公司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度,以及檢討 | (一)本公司尚未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 | |
| 實施成效之情形。 | 度,然係透過其他作業辦法或工作規範來推 | |
| (二)公司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兼)職單位之 | 行企業社會責任。 | |
| 運作情形。 | (二)本公司尚未設置專責單位,主要由董事長 | |
| (三)公司定期舉辦董事、監察人與員工之企業倫理 | 室、總經理室及相關作業單位協助辦理。 | |
| 教育訓練及宣導事項,並將其與員工績效考核 | (三)本公司遵循「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 系統結合,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及懲戒制度之 | 之規定,強化董事及監察人之職責,藉以提 | |
| 情形。 | 昇公司營運透明度,並保障股東權益。不定 | |
| 期舉辦董監事及員工教育訓練宣導公司企 | ||
| 業倫理之理念與政策。 | ||
| 二、發展永續環境 (一)公司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 |
(一)本公司致力宣導並推行資源回收分類、回收 | 尚無重大差異 |
| 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之情形。 | 廢紙再利用及使用環保素材之產品等。 | |
| (二)公司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之 | (二)本公司對廢棄物之管理及環境管理,皆遵照 | |
| 情形。 | 相關法規之規定,及內部作業辦法執行。 | |
| (三)設立環境管理專責單位或人員,以維護環境之 | (三)本公司設置環安部由專人執行及督導環境 | |
| 情形 | 之維護作業。 | |
| (四)公司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影響,制定公 | (四)本公司執行空調溫度管制、各項機器設定省 | |
| 司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之情形。 | 電模式、節約各項資源等,以落實節能減碳。 | |
| 三、維護社會公益 | 尚無重大差異 | |
| (一)公司遵守相關勞動法規及尊重國際公認基本勞 | (一)本公司遵守相關勞動法規,保障員工之合法 | |
| 動人權原則,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及雇用政策 | 權益,並重視員工福利及勞資關係和諧。 | |
| 無差別待遇等,建立適當之管理方法、程序及 | (二)本公司提供員工安全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定 | |
| 落實之情形。 | 期提供員工健康檢查及工安、消防等相關教 | |
| (二)公司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 | 育訓練。 | |
| 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之情形。 | (三)本公司提供隨時可溝通、反映意見之管道, | |
| (三)公司建立員工定期溝通之機制,以及以合理方 | 於各項政策、營運方針改變時,皆會透過合 | |
| 式通知對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變動之 | 理方式讓員工了解可能之影響及預計之改 | |
| 情形。 | 變。 | |
| (四)公司制定並公開其消費者權益政策,以及對其 | (四)本公司設置有客服課及技術支援課,具多種 | |
| 產品與服務提供透明且有效之消費者申訴程序 | 消費者申訴管道,並提供品質保障及諮詢服 | |
| 之情形。 | 務。 | |
| (五)公司與供應商合作,共同致力提升企業社會責 | (五)本公司與供應商保持良好合作模式,使用安 | |
| 任之情形。 | 全合法之產品,不採用來源不明及劣質品。 | |
| (六)公司藉由商業活動、實物捐贈、企業志工服務 | (六)本公司與國內外研究機構及學術單位積極 | |
| 或其他免費專業服務,參與社區發展及慈善公 | 合作,共同為醫療研究而努力,期許為醫療 | |
| 益團體相關活動之情形。 | 進步貢獻己力。 |
| 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 業社會責任實務守 |
|---|---|---|
| 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尚無重大差異 | |
| (一)公司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任相 | (一)本公司於年報揭露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 | |
| 關資訊之方式。 | (二)本公司尚無編制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 |
| (二)公司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揭露推動企業 | ||
| 社會責任之情形。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 | ||
| 異情形: 本公司尚未制定企業社會責任守則,故不適用。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對環保、社區參與、社會貢獻、社會服務、社會公益、消 | ||
| 費者權益、人權、安全衛生與其他社會責任活動所採行之制度與措施及履行情形):無。 | ||
| 七、公司產品或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本公司產品及製程經ISO9001及 | ||
| ISO13485認證通過,另依據個別產品之需求,申請美國食品與藥品檢驗局(FDA)等機構之認證。 |
(六) 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落實誠信經營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 | ||
|---|---|---|
| 項 目 |
運 作 情 形 |
誠信經營守則差 |
| 異情形及原因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尚無重大差異 | |
| (一)公司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 | (一)本公司於工作規則中規定員工需誠信並遵 | |
| 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承諾積極落實之情形。 | 守法令,董事會與管理階層亦積極落實督 | |
| (二)公司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情形,以及方案 | 導之責。 | |
| 內之作業程序、行為指南及教育訓練等運作情形。 | (二)本公司於工作規則中明訂相關誠信行為準 | |
| (三)公司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時,對營業範圍內 | 則,藉由公告於公司內部網站及教育訓練 | |
| 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採行防範行賄 | 要求員工遵循。 | |
| 及收賄、提供非法政治獻金等措施之情形。 | (三)本公司明訂禁止收受客戶、廠商之不當餽 | |
| 贈、招待及金錢往來。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 尚無重大差異 | |
| (一)公司商業活動應避免與有不誠信行為紀錄者進行 | (一)公司慎選合作對象及供應商,避免與不誠 | |
| 交易,並於商業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之情形。 | 信者有交易往來,並透過合約或相關商業 | |
| (二)公司設置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職單位之運 | 約定明訂保障公司權益之條款。 | |
| 作情形,以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 (二)本公司尚無設置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 | |
| (三)公司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及提供適當陳述管道 | 職單位,係由各管理階層進行監 督管理。 | |
| 運作情形。 | (三)本公司設有暢通之申訴與檢舉管道,如遇 | |
| (四)公司為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有效會計制度、內 | 有違反情形,將依相關規定辦理及懲處。 | |
| 部控制制度之運作情形,以及內部稽核人員查核之 | (四)為加強誠信經營之落實,本公司建立有效 | |
| 情形。 | 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辦法,內 | |
| 部稽核人員定期查核執行情形。 | ||
| 三、公司建立檢舉管道與違反誠信經營規定之懲戒及申 | 本公司設置有暢通及保密之申訴管道,並制訂獎 | 尚無重大差異 |
| 訴制度之運作情形。 | 懲辦法,違反相關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懲處之。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尚無重大差異 | |
| (一)公司架設網站,揭露誠信經營相關資訊情形。 | (一)本公司設有網站,揭露相關企業文化、經 | |
| (二)公司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 | 營理念等資訊。 | |
| 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放置公司網 | (二)本公司設有內部網站,提供員工查詢各項 | |
| 站等)。 | 辦法,以供遵循,並有專責部門蒐集公司 | |
| 相關資訊。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 | ||
| 司尚未制定誠信經營守則,故不適用。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對商業往來廠商宣導公司誠信經營決心、政策及邀請其參 | ||
| 與教育訓練、檢討修正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無。 |
(七) 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本公司尚未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 (八) 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無。
(九)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應揭露下列事項:
1.內部控制聲明書: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103 年3 月28日
本公司民國 102 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檢查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司業已建立此 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財務報導之可靠性 及相關法令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 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 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定之內 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 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 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3.控制作業,4.資訊及溝通,及5.監督。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 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檢查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
-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檢查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102年12月31日的內部控制制度﹙含對子公司之監督 與管理﹚,包括知悉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有 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 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 等之法律責任。
-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103年3月28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8人中,無人持反對意見,均同意本 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Wilber Huang 總經理:Wilber Huang
2.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無此情形。
(十)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 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無此情形。
(十一)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1.董事會:
| 日期 | 項次 | 重要決議 |
|---|---|---|
| 102.3.27 | 1. | 討論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
| 2. | 討論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 |
| 3. | 討論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案。 | |
| 4. | 討論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修訂案。 | |
| 5. | 討論本公司10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
| 6. | 承認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
| 7. | 承認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8. | 討論召開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之日期、地點及議題案。 | |
| 102.5.10 | 本次董事會僅有報告案,無討論議案。 | |
| 102.6.19 | 1. | 討論本公司102年度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及發放日期案。 |
| 2. | 討論本公司經理人(業務部協理)解任案。 | |
| 102.7.9 | 1. | 中壢廠出租者因銀行抵押借款所需,要求配合簽訂『拋棄租賃權切結書』案。 |
| 102.8.7 | 1. | 討論本公司簽證會計師變更案。 |
| 102.11.8 | 1. | 因短期融通需求,資金貸與德國子公司Abnova-GmbH額度新台幣450萬元案。 |
| 2. | 討論與土地銀行台北分行授信往來續約案。 | |
| 3. | 討論本公司103年度「稽核計畫」案。 | |
| 4. | 討論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修訂案。 | |
| 5. | 討論本公司新任經理人薪資報酬案。 | |
| 6. | 討論本公司經理人102年度年終獎金發放案。 | |
| 7. | 討論本公司董事、監察人酬金及經理人103年度薪資報酬案。 | |
| 8. | 討論本公司遷移中壢廠房規劃案。 | |
| 9. | 討論本公司103年度預算案。 | |
| 103.3.28 | 1. | 討論本公司10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 2. | 討論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 |
| 3. | 討論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 |
| 4. | 討論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 |
| 5. | 討論本公司受理獨立董事提名期間及地點案。 | |
| 6. | 討論審查本公司董事會提名獨立董事被提名人資格案。 | |
| 7. | 討論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
| 8. | 承認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
| 9. | 承認本公司102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10. | 討論召開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之日期、地點及議題案。 | |
| 103.5.8 | 1. | 討論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股東提案。 |
| 2. | 討論審查股東提名獨立董事被提名人資格案。 |
2.股東會:
| 日期 | 項次 | 重要決議 |
|---|---|---|
| 102.6.19 | 1. | 承認本公司 101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 2. | 承認本公司 101 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3. | 討論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 |
| 4. | 討論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
- (十二)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 書,其主要內容:無此情形。
- (十三)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 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無。
- 四、 會計師公費資訊
會計師公費資訊級距表: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查核期間 | 備 註 | |
|---|---|---|---|---|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鄧聖偉 | 曾惠瑾 | 102.1.1~102.12.31 | - |
金額單位:新台幣千元
| 金額級距 | 公費項目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合 計 |
|---|---|---|---|---|
| 1 | 低於 2,000 千元 | |||
| 2 | 2,000 千元(含)~4,000 千元 | v | v | |
| 3 | 4,000 千元(含)~6,000 千元 | |||
| 4 | 6,000 千元(含)~8,000 千元 | |||
| 5 | 8,000 千元(含)~10,000 千元 | |||
| 6 | 10,000 千元(含)以上 |
註:審計公費包含 102 年財務報告查核、核閱、稅務簽證等相關費用。
(一)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占審計公費之比例達四分之一以上者, 應揭露審計與非審計公費金額及非審計服務內容:無此情形。
(二)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應揭露更換前後審計公 費減少金額及原因:無此情形。
(三)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五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無此情形。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無。
(一) 關於前任會計師:不適用。
(二) 關於繼任會計師:不適用。
- (三) 公司應將本款第一目及第二目之 3 所規定事項函送前任會計師,並通知前任會計師如有不同意見時,應於十 日內函復。公司應將前任會計師之復函加以揭露:不適用。
-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 業者,應揭露其姓名、職稱及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之期間:無此情形。
-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 情形:
(一)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單位:股
| 102 年度 | 當年度截至4月25日止 | ||||||
|---|---|---|---|---|---|---|---|
| 職 稱 | 姓 | 名 | 持有股數 增(減)數 |
質押股數 增(減)數 |
持有股數 增(減)數 |
質押股數 增(減)數 |
|
| 董事 | 蘇勝義 | (469,000) | - | - | - | ||
| 經理人 | 鄭美惠 | (4,000) | - | (21,000) | - |
(二)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移轉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無。
(三)股權質押情形:無。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 103 年 4 月 25 日;單位:股;% | |||||
|---|---|---|---|---|---|
| 姓名 | 本人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 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 合計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 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 及關係 |
備 |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名稱 | 關係 | 註 | |
| Wilber Huang | 3,500,000 | 5.88% | - | - | - | - | 1.昆睦投資(股)公司 2.英屬維京群島商磊 石科技(股)公司 |
1.與負責人為配偶 2.與負責人為配偶 |
- |
| 英屬維京群島商磊石科 技(股)公司 負責人:邱琦晶 |
2,155,696 | 3.62% | - | - | - | - | 1.Wilber Huang 2.昆睦投資(股)公司 |
1.與負責人為配偶 2.負責人相同 |
- |
| 植芃投資(股)公司 負責人:黎煥鑫 |
2,150,841 | 3.61% | - | - | - | - | 容浩投資(股)公司 | 負責人相同 | - |
| 蘇勝義 | 2,108,057 | 3.54% | - | - | - | - | 無 | 無 | - |
| 博泓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楊式銘 |
1,762,887 | 2.96% | - | - | - | - | 無 | 無 | - |
| 陳鶴原 | 1,734,603 | 2.91% 271,800 0.45% | - | - | 陳岳宏 | 兄弟 | - | ||
| 昆睦投資(股)公司 負責人:邱琦晶 |
1,587,280 | 2.67% | - | - | - | - | 1.Wilber Huang 2.英屬維京群島商磊 石科技(股)公司 |
1.與負責人為配偶 2.負責人相同 |
- |
| 陳岳宏 | 1,118,833 | 1.88% | - | - | - | - | 陳鶴原 | 兄弟 | - |
| 兆豐商銀受經濟部中小 企業處加強投資中小企 |
1,115,000 | 1.87% | - | - | - | - | 無 | 無 | - |
| 容浩投資(股)公司 負責人:黎煥鑫 |
1,034,862 | 1.74% | - | - | - | - | 植芃投資(股)公司 | 負責人相同 | - |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 持股比例 :
| 轉 投 資 事 | 本 | 公 | 司 | 投 | 資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間 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綜 | 合 | 投 | 資 | |||||
|---|---|---|---|---|---|---|---|---|---|---|---|---|---|---|---|
| 業(註) | 股 | 數 | 持 股 比 例 | 股 | 數 | 持 | 股 | 比 | 例 | 股 | 數 | 持 股 比 例 | |||
| Abnova GmbH | (註 1) | 100% | 無 | (註 1) | 100% |
102 年 12 月 31 日;單位:%;千元
註 1:採權益法投資之子公司,設立於德國,係屬有限公司,未有股份之發行。
肆、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 單位:千股;新台幣千元 | ||||
|---|---|---|---|---|
| ------------- | -- | -- | -- | -- |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 註 |
||||||
|---|---|---|---|---|---|---|---|---|
| 年月 | 發行價 格(元) |
股 數 | 金 額 | 股 數 | 金 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 之財產抵充 股款者 |
其他 |
| 91.01 | 10 | 3,000 | 30,000 | 1,200 | 12,000 設立資本 | - | 府建商字第 09013830700 號函核准 |
|
| 91.11 | 10 23,000 | 230,000 | 10,759 | 107,586 現金增資 95,586 千元 | - | 經授商字第 09101451900 號函核准 |
||
| 92.06 | 12 23,000 | 230,000 | 16,697 | 166,974 現金增資 59,388 千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211610410 號函核准 |
||
| 92.12 | 12 23,000 | 230,000 | 21,424 | 214,241 現金增資 47,267 千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226503310 號函核准 |
||
| 93.03 | - 21,424 | 214,241 | 21,424 | 214,241 核定股本減少 | - | 府建商字第 09307359410 號函核准 |
||
| 93.10 | 12 60,000 | 600,000 | 32,543 | 325,428 現金增資 111,187 千 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317037340 號函核准 |
||
| 93.12 | 12 60,000 | 600,000 | 38,669 | 386,692 現金增資 61,264 千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326631600 號函核准 |
||
| 94.10 | 12 60,000 | 600,000 | 44,272 | 442,724 現金增資 56,032 千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417987820 號函核准 |
||
| 95.06 | 12 60,000 | 600,000 | 50,795 | 507,946 現金增資 65,222 千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579697300 號函核准 |
||
| 96.04 | - 60,000 | 600,000 | 30,000 | 300,000 實收資本總額減資 | - | 府建商字第 09683490120 號函核准 |
||
| 96.05 | 20 60,000 | 600,000 | 38,240 | 382,399 現金增資 82,399 千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684761500 號函核准 |
||
| 96.10 | 10 60,000 | 600,000 | 41,907 | 419,071 認股權憑證增資 36,672 千元 |
- | 府建商字第 09690441110 號函核准 |
||
| 97.01 | 37 60,000 | 600,000 | 50,825 | 508,251 現金增資 89,180 千 元 |
- | 經授商字第 09601321130 號函核准 |
||
| 97.01 | 10 60,000 | 600,000 | 52,899 | 528,989 認股權憑證增資 20,738 千元 |
- | 經授商字第 09701009470 號函核准 |
||
| 97.07 | 10 80,000 | 800,000 | 54,058 | 540,579 認股權憑證增資 11,590 千元 |
- | 經授商字第 09701160610 號函核准 |
||
| 97.12 | 10 80,000 | 800,000 | 54,158 | 541,579 認股權憑證增資1,000 千元 |
- | 經授商字第 09701325300 號函核准 |
||
| 99.01 | 68 80,000 | 800,000 | 59,547 | 595,469 現金增資 53,890 千元 | - | 經授商字第 09901004550 號函核准 |
103 年 4 月 25 日;單位:股
| 核 定 股 本 | ||||
|---|---|---|---|---|
| 股份種類 | 流通在外股份(註) | 未發行股份 | 合 計 | 備註 |
| 普通股 | 59,546,897 | 20,453,103 | 80,000,000 |
註:屬上市公司股票。
(二)股東結構
103 年 4 月 25 日;單位:人;股;%
| 股東結構 數量 |
政府機構 | 金融機構 | 其他法人 | 個人 | 外國機構及 外國人 |
合計 |
|---|---|---|---|---|---|---|
| 人 數 |
- | 3 | 18 | 6,679 | 21 | 6,721 |
| 持有股數 | - | 1,221,000 | 9,539,381 | 42,003,500 | 6,783,016 | 59,546,897 |
| 持有比率 | - | 2.05% | 16.02% | 70.54% | 11.39% | 100% |
(三)股權分散情形
| 1.普遍股 | 103 年 4 月 25 日;單位:人;股;% | ||
|---|---|---|---|
| 持股分級 | 股東人數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1 至 999 | 1,454 | 17,960 | 0.03% |
| 1,000 至 5,000 | 4,289 | 8,435,621 | 14.17% |
| 5,001 至 10,000 | 509 | 4,156,082 | 6.98% |
| 10,001 至 15,000 | 126 | 1,652,964 | 2.78% |
| 15,001 至 20,000 | 97 | 1,832,098 | 3.08% |
| 20,001 至 30,000 | 69 | 1,800,396 | 3.02% |
| 30,001 至 40,000 | 43 | 1,529,256 | 2.57% |
| 40,001 至 50,000 | 30 | 1,409,511 | 2.37% |
| 50,001 至 100,000 | 38 | 2,756,124 | 4.63% |
| 100,001 至 200,000 | 19 | 2,728,039 | 4.58% |
| 200,001 至 400,000 | 23 | 6,442,804 | 10.82% |
| 400,001 至 600,000 | 9 | 4,267,972 | 7.17% |
| 600,001 至 800,000 | 2 | 1,433,071 | 2.41% |
| 800,001 至 1,000,000 | 2 | 1,782,141 | 2.99% |
| 1,000,001 股以上 | 11 | 19,302,858 | 32.40% |
| 合 計 |
6,721 | 59,546,897 | 100% |
2.特別股:無。
(四)主要股東名單
103 年 4 月 25 日;單位:股;%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Wilber Huang | 3,500,000 | 5.88% |
| 英屬維京群島商磊石科技(股)公司 | 2,155,696 | 3.62% |
| 植芃投資(股)公司 | 2,150,841 | 3.61% |
| 蘇勝義 | 2,108,057 | 3.54% |
| 博泓投資(股)公司 | 1,762,887 | 2.96% |
| 陳鶴原 | 1,734,603 | 2.91% |
| 昆睦投資(股)公司 | 1,587,280 | 2.67% |
| 陳岳宏 | 1,118,833 | 1.88% |
| 兆豐商銀受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加強投資中小企 | 1,115,000 | 1.87% |
| 容浩投資(股)公司 | 1,034,862 | 1.74% |
(五)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單位:新台幣元;千股
| 項目 | 年度 | 101年 | 102年 | 截至103年3月31日 | |
|---|---|---|---|---|---|
| 最高 | 60.90 | 58.40 | 47.30 | ||
| 每股市價 | 最低 | 40.55 | 43.10 | 42.60 | |
| (註1) | 平均 | 50.64 | 50.42 | 44.99 | |
| 每股淨值 | 分配前 | 20.62 | 20.65 | 20.88 | |
| (註2) | 分配後 | 19.42 | 19.55(註6) | 20.88(註7) | |
| 加權平均股數 | 59,547 | 59,547 | 59,547 | ||
| 每股盈餘 | 調整前 | 1.33 | 1.22 | 0.23 | |
| 每股盈餘 | 調整後 | 1.33 | 1.22 | 0.23 | |
| 現金股利 | 1.2 | 1.1 | 不適用 | ||
| 每股股利 | 無償配股 | 盈餘配股 | 0 | 0 | 不適用 |
| 資本公積配股 | 0 | 0 | 不適用 | ||
| 累積未付股利 | 0 | 0 | 不適用 | ||
| 本益比(註3) | 37.50 | 39.38 | 不適用 | ||
| 投資報酬 分析 |
本利比(註4) | 40.31 | 43.67 | 不適用 | |
|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5) | 2.48% | 2.29% | 不適用 | ||
註1:各年度最高及最低市價,並按各年度成交值與成交量計算個年度平均市價。
註2:以年底已發行之股數為準,並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情形填列。
- 註3: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 註4: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以董事會通過之擬議配發現金紅利計算。
- 註5: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以董事會通過之擬議配發現金紅利計算。
- 註6:係以董事會擬具之盈餘分配案估算。
- 註7:盈餘分配尚未經股東會決議。
- (六)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 1.本公司之股利政策係依公司章程規定,相關規定如下:
- 本公司章程:
第二十四條規定: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於完納稅捐、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後, 分派盈餘時,應先 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其餘額應分派員工 紅利至少百分之一及董監酬勞不超過百分之三。如尚有盈餘,加計以前年度累積之盈餘後,應由董事會擬 具股東股息或紅利分配方案經股東會決議。
第二十四條之一規定:本公司股東股息或紅利發放之方式係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議案,並視本公司當時 之股本、財務結構、營運狀況及盈餘之考量,採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搭配,經股東會決議後辦理,以達成 平衡穩定股利政策,其中現金股利發放比例不得低於當年度股東股息或紅利總額之百分之六十。
- 2.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配之情形:
- (1) 本公司 102 年度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為 1,585,312 元,於減列首次採用 IFRS 調整數 1,366,778 元及 加計民國 102 年度保留盈餘調整數 520,583 元後之未分配盈餘為 739,117 元,並加計民國 102 年度稅 後淨利 72,896,325 元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7,289,633 元後之可供分配盈餘為 66,345,809 元,擬分配 股東紅利 65,501,587 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 1.1 元,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比例計算, 配發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去),配發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調整之。
- (2)本公司102年度優先分配最近年度盈餘,分派股東股利及紅利、員工紅利以及董監事酬勞。
- (3)本案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息基準日及發放日。
| 102 年度盈餘分配表 | 單位:新台幣元 | |
|---|---|---|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1,585,312 | |
| 加(減):首次採用 IFRS 調整數 | (1,366,778) | |
| 調整後期初未分配盈餘 | 218,534 | |
| 加:民國 102 年度保留盈餘調整數 | 520,583 | |
| 調整後未分配盈餘 | 739,117 | |
| 加:民國 102 年度稅後淨利 | 72,896,325 | |
|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7,289,633) | |
| 可供分配盈餘 | 66,345,809 | |
| 分配項目:股東紅利-現金(每股 1.1 元) | 65,501,587 |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844,222 | |
| 附註: 1.配發員工紅利 1,968,201 元 |
||
| 2.配發董事監察人酬勞 656,067 元 |
(七)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本年度未有無償配股情事。
- (八)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 1.公司章程所載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 本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條規定: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於完納稅捐、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後,分派盈餘 時,應先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其餘額應分派員 工紅利至少百分之一及董監酬勞不超過百分之三。如尚有盈餘,加計以前年度累積之盈餘後,應由董事會 擬具股東股息或紅利分配方案經股東會決議。
- 2.本期估列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配發股票紅利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配發金額若 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估列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係以本公司公司章程為估算基礎, 而配發股票股利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股東會決議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若嗣後股東 會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列為實際分配年度之損益。
- 3.董事會通過之擬議配發員工分紅等資訊:
- (1)董事會通過之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股票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擬配發員工紅利金額為新台 幣 1,968,201 元,股票紅利 0 元;擬配發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為新台幣 656,067 元。
- (2)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金額為新台幣 0 元,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 0%,員工現金紅利總 額合計數為新台幣 1,968,201 元,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 2.70%。
- (3)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皆已費用化, 故不適用。
4.前一年度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之實際配發情形(包括配發股數、金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 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無發生差異之情形。 (九)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
-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
-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
-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 八、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
本公司前各次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尚未完成或最近三年內已完成且效益尚未顯現者,說明各次計畫內容及執行情 形:無。

伍、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1.公司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業務之主要內容,係分為目錄銷售及客製化: (1)目錄銷售
A.試劑級重組蛋白質(Protein)
- B.試劑級多株抗體 (Polyclonal Antibody,mouse MaxPab 及 rabbit MaxPab)
- C.試劑級單株抗體 (Monoclonal Antibody)
D.配對抗體 (Antibody Pair)
E.其他主要產品:
a.試劑級細胞萃出液(lysates)
b.試劑級嵌合體(Chimera RNAi)
c.試劑級試劑套組 (Kit)
d.試劑級幹細胞培養基 (Stem cell culture)
e.試劑級螢光原位雜交探針 (Fluorescence in situ hybridization probe)
- f.GMP/ASR/IVD 等級試劑產品 (GMP reagents/Analyte Specific Reagents /In Vitro Diagnostics)
- g.偵測循環腫瘤細胞檢驗系統 (ClearCell)
- h.循環腫瘤細胞分析檢測系統(CytoQuest)
- i. 產前檢驗系統(FetoQuest)
(2)客製化
A.試劑級蛋白質
B.試劑級抗體
C.試劑級螢光原位雜交探針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營業比重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主 要 產 品 | 營業收入金額 | 營業收入比重 |
|---|---|---|
| 單株抗體 | 150,539 | 32.46% |
| 蛋白質 | 67,538 | 14.57% |
| 配對抗體 | 79,817 | 17.21% |
| 多株抗體 | 54,139 | 11.68% |
| 其他 | 111,666 | 24.08% |
| 合計 | 463,699 | 100.00% |
註:係本公司 102 年度營業結果。
3.公司目前之商品(服務)項目
- (1)單株抗體 (Mab):11,307 種
- (2)多株抗體 (Pab):3,922 種
- (3)多株抗體 (mouse MaxPab):9,127 種
- 多株抗體 (rabbit MaxPab):4,369 種
- (4)蛋白質-片段型:6,549 種
- (5)蛋白質-全長型:10,314 種
- (6)具活性蛋白: 1,454 種
- (7)配對抗體(Antibody Pair):4,101 種
- (8)其他主要產品:
A.試劑級細胞萃出液(lysates):8,988 種
- B.嵌合體(Chimera RNAi) :15,222 種
- C.試劑套組 (Kit):3,679 種
- D.幹細胞培養基 (Stem cell culture) :1 種
E.螢光原位雜交探針 (Fluorescence in situ hybridization probe) :575 種
- F.GMP/ASR/IVD 等級試劑產品(GMP reagents/Analyte Specific Reagents /In Vitro Diagnostics) :66 種
- G.偵測循環腫瘤細胞檢驗系統 (ClearCell) :1 種
- H.循環腫瘤細胞分析檢測系統( (CytoQuest) :1 種
- I. 產前檢驗系統(FetoQuest) :1 種
- (9)客製化產品-本公司亦可接受客戶提出需求,透過雙方技術人員討論專業細節及產品規格,並評估客製 化之可行性。
4.公司計劃開發之新產品(服務)
(1)檢驗試劑:
A.肺癌:
亞諾法與中國廣東省中山大學癌症中心合作,運用以 ACTN4 為肺癌生物標記的臨床研究,此臨床
試驗將驗證生物標記 ACTN4 在輔助性化療的第一期肺癌病患上做為預後標記的可行性。這項可行 性臨床研究已於 103 年初完成,目前進行至與中國食品藥物管理局(CFDA)討論的階段,未來預計 於中國大陸地區進行多中心臨床試驗,並以最終的臨床試驗結果申請中國大陸之產品註冊認證。
B.攝護腺癌
亞諾法將與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分子影像研究中心合作,將 CDH-11 人類化嵌合單株抗 體與放射性同位素鍵結,並以小鼠攝護腺癌原位動物模式驗證此抗體辨識腫瘤細胞的能力;待確認 其功效後,將會進一步完成全人類化抗體改造工程。
C.糖尿病
亞諾法所開發出以糖化血紅素(HbA1c)做為糖尿病生物標記的快速篩檢產品,除了可快篩尚未確診 的糖尿病患,以判斷其是否罹患糖尿病;亦可做為糖尿病患者,測試中長期血糖控制是否有效的工 具。這項產品是以側流式免疫層析技術為基礎,結合亞諾法獨有的單株抗體及日本田中(Tanaka) 工業株式會社的奈米金專有技術。目前正積極在台灣、中國大陸及俄羅斯等地區展開 IVD-IRB 臨床 實驗,預計於 103 年起運用所蒐集的臨床實驗結果向上述地區的 FDA 申請,取得產品註冊認證。
D.敗血症
亞諾法已成功驗證使用以蛋白質體學質譜法分析為基礎的 Immuno-MRM(multiple reaction monitoring)技術平台確實可偵測血清中 HMGB1 蛋白質的含量之概念性研究,接續將與長庚大學合 作進行臨床檢體測試。HMGB1 屬於分泌性的蛋白質,其會與體內其他的蛋白質結合的複雜性,嚴 重影響了量測此重要敗血症生物標記之精準度;亞諾法使用蛋白質體學質譜法分析為基礎的 Immuno-MRM 技術平台解決了這樣困難測量的問題,此技術主要是先將 HMGB1 蛋白質經脢解作 用成為多個胜肽片段,並利用單株抗體進行免疫沉澱分析後進而以質譜儀定量分析。
(2)藥物開發:
A.HMGB1
亞諾法已成功開發出 HMGB1 小鼠單株抗體,並在以細菌內毒素(LPS)所引發的小鼠敗血症模式上 驗證此抗體具有中和之療效功能,目前亦已持續進行以另一種小鼠敗血症(盲腸結紮穿刺術,CLP) 驗證抗體確實具有中和的功效,預計 2014 年有完整的評估結果;確認小鼠單株抗體治療效能後, 將進行抗體人類化工程,進一步以靈長類(狒狒)動物敗血症模式驗證此人類化抗體之治療功效。
B.標靶之核醣核酸干擾(RNAi)藥物傳遞系統
亞諾法已著手建置藥物傳遞系統技術平台,此平台為將鍵結有抗體之聚合物中裝載嵌合式核醣核酸 干擾(Chimera RNAi)藥物以傳送至腫瘤細胞內部,透過有效地抑制癌變基因的表現而造成腫瘤細胞 死亡,並進一步防止癌細胞的擴散及轉移。2013 年已成功地完成該系統之概念性驗證,預計於 2014 年將進行技術平台的優化,並使用 GMP 品質標準所生產之藥物傳遞系統包括抗體、核醣核酸干擾 (RNAi)藥物、聚合物等各項材料,以小鼠肺癌原位動物模式再次驗證此系統之功效。
(二)產業概況
1.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1)全球生技產業發展現況
營收單位︵億美元︶
受主要市場國家如歐、美、日等國對未來經濟復原狀況看好、全球老化人口對醫藥品支出增加、應用新 技術開發產品上市、各國醫療改革措施增加藥品消費、小分子暢銷藥主要專利過期潮已過,以及生物製 劑藥品將面臨的專利過期、生物相似藥法規的設置等正面因素綜合影響下,全球藥品市場在眾多成長與 限制因素綜合影響下 2014 年將微幅成長,預估未來全球藥品市場的年均成長率約在 4-5%間,在 2018 年全球市場值約可成長至 9,364 億美元。
另市場焦點已逐漸從先進國家移向新興國家,惟這些新興國家商機雖誘人,但其政策法規變動快速,市 場風險仍高於歐美等成熟市場。
依 IMS 的統計,2011 年全球生技藥品銷售額為 1,570 億美元,較上年成長 13.5%。2011 年全球生物 相似性藥品銷售額為 6.9 億美元,占全球生技藥品市場的 0.4%,與 2010 年銷售額相比,大幅成長 122.8%,預估 2016 年全球生物相似性藥品銷售額可達 40~60 億美元,占全球生技藥品市場的 2%。 生技藥品品牌大廠 Amgen 也積極搶進,其計畫於 2017 年初推出 4 項癌症藥物,競爭對手 Abbvie 的 Humira 及 Remicade 等則共計推出 6 項生物相似性藥品。

政府自 98 年以來推行「台灣生技起飛鑽石行動方案」,執行至 101 年,在研發能量、法規環境以及整 合育成機制等基磐建構已略具成效,並促成設立食品藥物管理局(TFDA)、展開建置與國際銜接的法 規環境、加入 PIC/S GMP 國際品質組織,提升我國藥品品質形象,協助行銷國際市場。同時,強化國 內生技醫藥研發單位,建立產業化研發的角色、啟動成立生技整合育成中心,完成國內新藥與醫療器材 研發能量的盤點,並提供整體服務平台,全面提升我國生技產業執行轉譯研究的能力,同時也將整體生 技製藥產業規模自規劃初期的 1300 億元倍增至 2600 餘億元。預期於 102 至 104 年,持續強化在藥品、 醫療器材、醫療管理服務等三個領域的競爭力,具體方向如下:
A.依藥品與醫療器材產業發展屬性,將推動措施分別細緻化。
B.強化生技產業人才培訓,橋接學用落差,提升生技醫療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C.運用我國高品質的醫療管理經驗,推動具知識型經濟特質的醫療管理服務輸出。
整體而言,將提升生技產業的群聚效益,持續擴大產值,期使生技醫療產業成為國內兆元產業的明日之 星。

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本公司主要產品為抗體及蛋白質,其上中下游之關係如下圖所示:

就抗體及蛋白質產銷流程論此產業結構,首 端生產 重組蛋白質的原 物料及 表現 系統即 為上游關鍵。 中游產業即致力於蛋白質及抗體之生產。目前市面上現有抗體大都是研究機構或學術單位,因為做實驗需 要而生產的抗體,缺乏整體規劃,且無法突破大量生產之瓶頸。本公司身處蛋白質及抗體生產之中游產業, 即致力於如何達到量多質精之目的,可大規模供應各研究機構、醫療體系及藥廠等機構基礎研究之需。下 游產業主要為國內外生技研發產業、醫療產業或農業等相關研究機構或企業,用以進行各項研究及試驗。 3.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
基因要實際發揮功能,需透過基因轉錄轉譯成蛋白質,由蛋白質來執行其功能性,而抗體則是瞭解蛋白 質及其功能最主要也是必要的工具。抗體不僅能大量用於試劑市場,若運用在醫療檢驗試劑及藥物的開 發,其使用價值更高。同時在疾病的產生過程中,多種蛋白互相交互作用,也將研究層面拉至一次研究多 種蛋白質的方式,這種轉變才能更有效地研究蛋白質的複雜性,及可能瞭解其延伸的病變原因。以致抗體 的大量取得是研究上必要的途徑。
故目前生物科技產業相關研究仍須借重抗體為工具,在未來,抗體產品無論對於醫療研究或治療,都將
扮演一個舉足輕重的角色。
4.產品競爭情形
一般市面銷售的抗體,主要供應多株抗體,而傳統多株抗體係採用胜肽腱(peptide)生產,此抗原反應蛋白 質天然的折疊性差,僅能確認蛋白質的一個抗原表位(Epitope),故應用只能被設限在西方點墨法及免疫螢 光染色法。本公司早期致力研發的單株抗體,因生產過程冗長、複雜且成本高,因此在市場上的佔有率一 直落後多株抗體。單株抗體除了運用在免疫組織化學染色(Immunohistochemistry)、免疫螢光染色 (Immunofluorescence)、西方點墨(Western blot)、配對抗體及系統開發上外,近年臨床醫學上利用單株抗 體的高度專一性,使用單株抗體來治療癌症,改善自體免疫疾病等也有相當的進展和成效。使用單株抗體 治療已逐漸取代小分子藥物。因此可見,單株抗體將在未來生化研發及藥物開發的過程中,扮演極主要的 角色。本公司不僅建立豐富的單株抗體庫,也提供高品質的多株抗體、配對抗體及蛋白質產品等,滿足客 戶更多元的選擇。
本公司除了固守現有產品的品質優勢外,亦不斷開發新產品,增加應用面以提高產品附加價值,使本公司 之產品更具競爭力。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1.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投入之研發費用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 項目 | 102 年度 | 103 年度截至 3 月 31 日 |
| 研發費用(A) | 40,667 | 10,455 |
| 營業收入(B) | 463,699 | 108,728 |
| 比例 (A)/(B) | 8.77% | 9.62% |
2.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 年度 | 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
|---|---|
| 102 年度 | 抗體系統 |
| (1) 成功開發非侵入式週邊血循環性細胞非溫控模組檢驗系統-FetoQuest™。 (2) 成功開發非侵入式週邊血循環性細胞溫控模組檢驗系統-CytoQuest™ CR。 檢驗試劑 |
|
| (1) 完成 PEG ELISA Kit 開發。 (2) 完成2個與癌症相關生物標記之可應用於免疫組織化學染色分析法(IHC)的第一等級體外 檢驗試劑單株抗體產品開發- TYMS 及 TLN1。 |
|
| (3) 完成 2 個與循環腫瘤細胞相關生物標記之可應用於免疫螢光染色分析法(IF)的單株抗體 產品生產- EpCAM 及 CD45。 (4) 完成 3 個與循環胎兒細胞相關生物標記之可應用於免疫螢光染色分析法(IF)的單株抗體 |
|
| 產品生產- CD71, GYPA 及 HBE。 (5) 獨家授權肺癌生物標記 ACTN4 予美國亞培(Abbott)公司於歐亞洲之體外診斷檢驗試劑開 發與商品應用並已執行技術轉移。 |
|
| (6) 完成檢測週邊血循環性滋養層細胞之抗體專利申請。 藥物開發 |
|
| (1) 初步測試 CDH11 抗體於乳癌治療之動物實驗 (2) 完成肺癌藥物治療小鼠動物模型, 以利後續藥物傳輸系統測試 |
|
| 103 年 截至 3 月 31 日 |
抗體系統 (1) 完成 FetoQuest™ CE Safety & EMC 認證。 檢驗試劑 |
| (1) 完成 Abnova Personal A1c Diabetes HbA1c Rapid Test Kit 可行性測試- 糖尿病高危險 群之偵測及監控。 |
|
| (2) 完成 2 個與循環腫瘤細胞相關生物標記之可應用於免疫螢光染色分析法(IF)的單株抗體產 品生產-KRT8 & KRT18。 藥物開發 |
|
| (1) 完成 HMGB1 專一性抗體 Immuno-MRM 檢測技術平台。 (2) 在 Journal of Molecular Cancer Research 發表 Cadherin-11 單株抗體阻礙前列腺癌的癌 症骨轉移。 |
|
| (3) 完成與日本 Okada DDS Research Institute, Inc.合作開發藥物傳輸系統開發之技術轉移。 |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1.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1)經銷商:
亞諾法計劃在全球銷售網絡中新增 20~30 家新經銷商,以提高研究用試劑產品的銷售業績,這些經 銷商預計在 2014 年陸續完成簽約及產品上架作業,每家經銷商將代理亞諾法自製抗體類產品 2,000~3,000 品項,另將協調現有大型經銷商(如:Abcam、Sigma、Fisher 及 Santa Cruz) 持續增 加產品種類,以提高銷售業績。
(2)研究試劑直銷:
預計於 2014 年初,將與日本 CellFree Science 合作,引進 3,000 個新品項蛋白質產品,這 3,000 個 蛋白質產品係由日本產業技術總合研究所 (AIST,Advanced Industri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提 供的全長 DNA clones 所表現生產的蛋白質產品,這些 DNA clones 對於開發學術研究機構及生技產 業的新客群極具獨特吸引力。亞諾法將持續推動研究用試劑產品的銷售與服務,如:兔子單株抗體 客製化服務、配對抗體、三明治酵素連結免疫吸附分析套組(ELISA Kit)及螢光原位雜交分析法 (FISH) 探針產品,以增加直銷業績。
(3)GMP-grade 臨床試劑直銷:
亞諾法授權予日本醫學生物學研究所(MBL)的 ACTN4 肺癌生物標記技術,目前 MBL 正在日本地區進 行臨床實驗,以及申請日本官方之體外診斷檢驗試劑 (IVD) 認證核准。亞諾法預期於 2014 年銷售 GMP 等級的 ACTN4 單株抗體及螢光原位雜交分析法 (FISH) 探針予日本醫學生物學研究所(MBL), 以提供其進行臨床實驗。
在歐美地區,亞諾法也已將 ACTN4 肺癌生物標記技術授權予亞培公司(Abbott Molecular)。亞培公司 (Abbott Molecular) 最近正在美國進行一項針對美國白人肺癌世代研究計劃,亞諾法所生產的 GMP 等級試劑即做為該計劃所使用的分析特定試劑 (ASR)。亞培公司(Abbott Molecular) 將購買亞諾法 GMP 等級的 ACTN4 單株抗體及螢光原位雜交分析法 (FISH) 探針產品,以進行臨床實驗。
亞諾法與日本田中(Tanaka) 工業株式會社於 2013 年 10 月簽訂合約,由亞諾法銷售 GMP 等級的 hemoglobin A1c及hemoglobin配對單株抗體予田中公司,做為其HbA1c重點照護檢驗(point-of-care, POC) 未確診的疑似糖尿病病患,以及確診的糖尿病病患之檢測試劑。此外,對 GMP 等級單株抗體 及螢光原位雜交分析法 (FISH) 探針應用於循環腫瘤細胞及胎兒細胞有興趣的公司,亞諾法也積極 洽談中,期望開拓新客源。
(4)系統銷售 :
亞諾法開發出一套非侵入式產前檢驗系統,這套獨特的 FetoQuest™系統包括:分析槽(樣本槽微攪拌 器及親和性生物試劑)、槽架及注射泵浦,從懷孕第七週的孕婦血液中分離取得胎兒紅血球(fNRBC) 做檢驗分析。
利用胎兒紅血球(fNRBC)檢驗的相同原理,亞諾法開發另一套親和性系統 CytoQuest™ CR,該系統 採用專利溫控裝置進行循環腫瘤細胞分析檢測。即將發表的論文將驗證亞諾法在循環肺癌細胞檢測 技術及其相關診斷應用。
2.長期業務發展計劃
本公司產品發展目標為抗體系統→檢驗試劑→抗體藥物。目前本公司運用現有的豐富抗體庫資源為基礎, 積極與國際知名產、學、研機構以合作開發模式,發展醫療檢驗試劑及抗體藥物。未來將配合各發展階 段,尋求不同專業領域的合作經銷商,以提供亞諾法各類型產品最佳的服務與最好的支援。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市場分析
- 公司主要商品(服務)之銷售(提供)地區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1 年度 | 102 年度 | ||||||
|---|---|---|---|---|---|---|---|
| 地區別 | 銷售金額 | 銷售比例 | 銷售金額 | 銷售比例 | |||
| 內銷 | 20,254 | 4.37% | 21,473 | 4.63% | |||
| 美洲 | 214,281 | 46.20% | 201,388 | 43.43% | |||
| 外 | 歐洲 | 154,429 | 33.30% | 156,940 | 33.85% | ||
| 銷 | 其他 | 74,810 | 16.13% | 83,898 | 18.09% | ||
| 小計 | 443,520 | 95.63% | 442,226 | 95.37% | |||
| 合 計 |
463,774 | 100% | 463,699 | 100% |
2.市場占有率
因國內外尚無相關產業研究機構有針對抗體試劑產業發布與市場相關之統計資訊,故尚無法取得公開資訊 藉以計算及分析市場佔有率。若以 Biocompare Surveys and Report 之研究顯示,2011 年實驗用抗體市值 約 25 億美元,惟尚無一家公司能擁有高市佔率,主係因抗體製造成本高、效率低,造成製造商望之卻步, 以致產品來源有限,市場佔有率分散。本公司抗體種類眾多,提供客戶更多產品選擇,在抗體市場已逐漸 建立口碑,期能提高市占率。
3.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依據國際衛生組織 WHO 的研究報告指出,2030 年全球每年癌症新增病例將達二千七百萬人,死亡人 數則將達一千七百萬人,且情況可能還會更加嚴重。此情況不僅是在歐美國家,開發中國家如中國、印度 的情況也相當嚴重,因此癌症相關防治產品更是全球大廠積極佈局的產品方向。截至 2013 年,經美國 FDA 批准上市的單株抗體藥物共有 34 種,進入臨床試驗階段的單株抗體則接近 350 種,治療范圍涵蓋腫瘤、 自體免疫疾病、抗感染、止血、呼吸道疾病等,其中又以腫瘤和自體免疫疾病藥物市場最大,種類最多, 預估 2010 年這兩類產品的銷售額分別占單株抗體銷售總量的 30-40%,市場規模達到 200 億美元。單株 抗體藥物已成為生物藥中不可忽視一大類,且目前批准上市的單株抗體藥物僅 34 種,使得單株抗體藥物 占十大生物藥中的重要席位。20 種年銷售額超過 10 億美元的生物藥中,單株抗體占 8 種,可以預期,未 來 5-10 年內相關公司仍將憑借這些藥物獲得持續的高額回報。
| 表1:2010年全球銷售額最高的十種生物藥品(單位:百萬美元) | ||
|---|---|---|
| 商品名〔通用名〕 | 公司 | 全球銷售額 |
| Enbrel (etanercept) | 安進〔Amgen〕 | 6808 |
| Humira (adalimumab) | 雅培(Abbott) | 6548 |
| Remicade (infliximab) | 強生 (Johnson & Johnson) | 6478 |
| Avastin (bevicuzumab) | 羅氏 (Roche) | 6193 |
| Rituxan (rituximab) | 百健艾迪 (Biogen Idec) | 6088 |
| Herceptin (trastuzumab) | 羅氏 (Roche) | 5210 |
| Lantus (insulin glargine) | 賽諾菲(Sanofi) | 4653 |
| Lovenox (enoxaparin) | 賽諾菲 (Sanofi) | 3722 |
| Neulasta (pegfilgrastim) | 安進(Amgen) | 3558 |
| Copaxone (glatiramer) _________ |
梯瓦 (Teva) | 3315 |
2008 年歐洲癌症檢測 IVD 市場為 6.24 億美元,2008~2015 年年複合成長率為 13.9%,預估 2015 年 將達 15.55 億美元。

歐洲癌症篩檢 IVD 產品市場 資料來源:Frost & Sullivan (2008);工研院 IEK(2009/04)
4.競爭利基
(1)水平整合各項技術
本公司於 91 年成立至今,成功結合醫學、生物界及 IT 產業界人才,除利用其他機構之技術授權加速技 術之開發速度及質量外,亦透過不斷的技術改良達成降低成本之目的,同時在促進抗體商業化之前提 下,自行開發多項自動化設備,使製程標準化、設備自動化及產品系統化,建構一套系統化管理制度來 大量且快速的生產抗體,並建構完整之抗體平台。
(2)垂直發展多元產品種類
本公司於成功水平整合各項技術後,即利用建置完備之抗體庫平台,開始垂直發展更多元且附加價值更 高之產品。藉由獨特抗體生產平台,首先著手開發抗體系統,用來做蛋白質定量,做為跨入醫療檢驗 試劑市場之基礎,同期間並與外部機構合作,利用本公司現有之抗體平台試圖找出具發展為抗體藥物 潛力之抗體。本公司產品之發展脈絡,係由基本之抗體生產,再向上發展為附加價值高之抗體系統、 檢驗試劑,進而朝抗體藥物之應用發展。
(3)多面向之經銷網路及合作機構
本公司所建立之全球及區域經銷商網絡系統,是本公司營運規模擴大之重要因素之一,除打入業界知名 之全球性經銷通路外,亦與國內外知名之學術機構、研究中心與藥廠等合作,使經銷網路及客戶基礎更 穩固。而在研究發展面,本公司除自行開發關鍵技術外,亦尋求與各機構合作開發新產品之機會,以共 榮共享之策略,讓本公司之研發時程縮短,成功機率提升。
5.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1)有利因素
A.成功整合工業化技術大量生產抗體
本公司鑑於市面上現有抗體大多為研究機構或學術單位,為做實驗所需而產生之抗體,由於實驗室 作業模式缺乏管理,無法有計劃性的大量生產抗體,因此本公司結合醫學、生物界及 IT 產業界人 才,利用 IT 產業工業化自動生產流程,建構一套系統化管理制度來大量且快速的生產抗體,與一 般研究機構或在實驗室生產抗體的方式截然不同,亦提高競爭者的進入門檻。
B.行銷通路之建立
本公司積極拓展銷售版圖,與銷售客戶簽訂全球性或區域性之經銷合約,將產品藉由經銷商之行銷 通路銷售至全球各學術機構、研究中心或藥物開發公司,同時亦建置完善之網路銷售平台,提供客 戶完整的產品資訊,使其能夠更快速且方便的找尋所需產品,提高下單意願。
C.建構完整之抗體平台
人類約有 27,000 種基因,本公司係以一個基因,一個抗體為目標,期許成為全球之抗體庫,以供 應各種需求所用之抗體,並建構完整之抗體系統平台。藉由抗體系統平台,可進一步作為醫療用檢 驗試劑及單株抗體藥物研發之跳板。本公司抗體庫已建立完成,並已利用現有抗體庫研發新產品(如 抗體系統等),另與外部機構合作開發檢驗試劑及藥物,充分顯示建構抗體庫所帶來之實際效益。 D.政府扶植帶動,產業契機再現
政府推出「生技起飛鑽石行動方案」,將生技產業列為六大新興產業項目之一,期能帶動生技醫療 產業的生根與深耕,創造更多高質化人才的就業機會,朝向建構我國成為亞太生技研發、營運及製 造重鎮邁進。於內外部發展條件的成熟及相互呼應下,此為產業成長的最有利因素之一。
(2)不利因素及因應措施
A.新技術取代抗體的運用
目前抗體係為研究蛋白質最有效的工具,惟目前尚無一套生產抗體的標準方法,且抗體本身會因 製程的不同,造成產出之品質大不相同,並間接影響抗體之可信度,因此有學者試圖設計另外一 套的工具來取代抗體,例如:噬菌體表現系統(phage display system)。惟成果尚不符預期, 目前尚無法取代抗體之功能。
因應措施
本公司除持續改善抗體品質外,亦建立抗體系統,增加抗體功能及可用性,提高產品之附加價值, 並加強與其他研究機構合作機會,以隨時瞭解抗體產業之發展趨勢。
B.市場知名度尚待提升
本公司近年來在本公司的努力下,已顯現亮麗之營運成果,惟在國際抗體市場知名度仍有待提升。 因應措施
本公司除持續引進全球性及區域性之經銷商外,亦不斷加強公司網站服務系統,以利於顧客可迅 速搜尋產品資訊並可於線上直接下單;運用經銷商與直接銷售雙管齊下,擴展全球客源。參加國 內外生技醫療相關展覽,藉以增加國際知名度。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1.單株抗體之用途及生產:
單株抗體用途:
| 產品別 | 用途(功能) |
|---|---|
| 醫學檢驗試劑、農業檢驗 | |
| 單株抗體 | 工業純化、醫學治療 |
| 研究單位研發 | |
| 單株抗體製造流程圖: |

2.多株抗體之用途及生產:
| 產品別 | 用途(功能) | |||||||
|---|---|---|---|---|---|---|---|---|
| 醫學檢驗試劑(雙向免疫擴散)、農業檢驗 | ||||||||
| 多株抗體 | 工業純化、醫學治療 | |||||||
| 研究單位研發 | ||||||||
| 多株抗體製造流程圖 : | 抗原免疫 | |||||||
| 收集血清與抗體純化 | ||||||||
| 多株抗體定性與定量 |
3.蛋白質之用途及生產:
| 產品別 | 用途(功能) |
|---|---|
| 醫學檢驗試劑、農業檢驗 | |
| 蛋白質 | 醫學治療、蛋白質工程 |
| 研究單位研發 | |
| 蛋白質表現系統流程圖: |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 主要原料 | 主要供應商 | 供應狀況 |
|---|---|---|
| 蛋白質原料 | CellFree Sciences, Co. LTD. | 穩定、良好 |
| 細胞培養用試劑 | 萊富生命科技(股)公司 、進階生物科技(股)公司、吉程(股)公司 | 穩定、良好 |
| 萃取質體試劑 | 凱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萊富生命科技(股)公司、奇異亞洲醫療設備 (股)公司 |
穩定、良好 |
| 定量用試劑 | 進階生物科技(股)公司、萊富生命科技(股)公司、伯森生物科技(股) 公司、正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穩定、良好 |
| 純化試劑 | 岑祥(股)公司、奇異亞洲醫療設備(股)公司 | 穩定、良好 |
| 免疫佐劑 | 岑祥(股)公司、友和貿易(股)公司 | 穩定、良好 |
-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 動原因
- 1.最近二年度主要供應商資料: 最近二年度及 103 年截至第一季,並無任一年度中曾占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 上之客戶。
| 2.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 101 年度 | 102 年度 | 103 年度截至第一季止 | |||||||||||
| 項 目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 度銷貨 淨額比 率(%) |
與發行 人之關 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 度銷貨 淨額比 率(%) |
與發行 人之關 係 |
名稱 | 金額 | 占當年度 截至前一 季銷貨淨 額比率(%) |
與發行 人之關 係 |
|
| 1 Abcam plc | 57,189 12.33% | - | Abcam plc | 47,699 10.29% | - | Abcam plc | 15,015 | 13.81% | - | ||||
| 2 Novus Biologicals, LLC. |
49,121 10.59% | - | Novus Biologicals, LLC. |
41,454 | 8.94% | - | Novus Biologicals, LLC. |
8,022 | 7.38% | - | |||
| 其他 | 357,464 77.08% | - | 其他 | 374,546 80.77% | - | 其他 | 85,691 | 78.81% | - | ||||
| 銷貨淨額 | 463,774 | 100% | 銷貨淨額 | 463,699 | 100% | - | 銷貨淨額 | 108,728 | 100% | - |
增減變動原因:
- (1) 銷售客戶- Abcam plc 於 96 年 10 月正式簽訂為本公司全球性經銷商,其顧客對本公司產品滿意度極 高,使其銷售良好,且 Abcam plc 所代理本公司之產品種類持續增加,使其 101 年度、102 年度及 103 年第 1 季皆為本公司銷貨客戶之第一名。
- (2) 銷售客戶-Novus Biologicals, Inc.於 95 年正式簽訂為本公司經銷商後,其業績一直有穩定的表現,雖 然其 102 年度及 103 年第 1 季佔銷貨總額未達百分之十,但 101 年度、102 年度及 103 年第 1 季皆 位居本公司銷貨客戶之第二名。
(五)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 單位:mg;ml;新台幣千元
| 年度 | 101 年度 | 102 年度 | ||||||
|---|---|---|---|---|---|---|---|---|
| 生產量值 主要產品 |
產能 | 產量 | 產值 | 產能 | 產量 | 產值 | ||
| 單株抗體(單位:mg) | 5,199 mg | 5,121 mg | 7,087 | 4,675 mg | 4,550 mg | 7,253 | ||
| 多株抗體-未純化(單位:ml) | 4,756mL | 4,632 ml | 2,868 | 2,800mL | 2,717ml | 1,838 | ||
| 多株抗體-已純化(單位:mg) | 1,236mg | 1,217mg | 3,598 | 443mg | 435mg | 1,007 | ||
| 蛋白質(單位:mg) | 446mg | 438mg | 36,828 | 340mg | 328mg | 33,458 |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 單位:mg;ml 新台幣千元
| 年度 | 101 年度 | 102 年度 | |||||||
|---|---|---|---|---|---|---|---|---|---|
| 銷售量值 | 內銷 | 外銷 | 內銷 | 外銷 | |||||
| 主要商品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
| 單株抗體(單位:mg) | 656.41 | 5,932 4,148.56 151,790 | 294.59 | 6,408 | 2,537.50 144,131 | ||||
| 多株抗體-未純化(單位:ml) | 444.17 | 733 | 126.92 | 12,121 | 88.40 | 423 | 107.53 | 10,770 | |
| 多株抗體-已純化(單位:mg) | 143.33 | 1,517 | 1,089.2 | 47,644 | 26.89 | 992 | 504.81 | 41,954 | |
| 蛋白質(單位:mg) | 4.18 | 1,502 | 202.08 | 74,675 | 1.70 | 1,196 | 118.89 | 66,342 | |
| 配對抗體(單位:Set) | 276.5 | 4,043 4,876.02 | 61,092 | 286.00 | 4,231 | 6,104.00 | 75,586 | ||
| 其他 | 註 | 6,527 | 註 | 96,198 | 註 | 8,223 | 註 | 103,443 | |
| 合計 | - | 20,254 | - | 443,520 | - | 21,473 | - | 442,226 |
註:其他因產品種類繁雜,故無法以同一單位計算數量。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歷分布比率
| 年 | 度 | 101 年度 | 102 年度 | 103 年度截至 4 月 30 日 | |||||
|---|---|---|---|---|---|---|---|---|---|
| 員 | 製造人員 | 37 | 30 | 29 | |||||
| 工 | 管銷人員 | 132 | 120 | ||||||
| 人 | 研發人員 | 22 | 21 | 21 | |||||
| 數 | 合 計 |
191 | 171 | 174 | |||||
| 平 | 均 年 齡 |
34 | 34 | 35 | |||||
|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 5 | 5 | 5.5 | ||||||
| 學 | 博 士 |
5 | 5 | 8 | |||||
| 歷 | 碩 士 |
46 | 48 | 44 | |||||
| 分 布 |
大 專 |
139 | 118 | 122 | |||||
| 比 | 高 中 |
1 | 0 | 0 | |||||
| 率 | 高 中 以 下 |
0 | 0 | 0 |
四、環保支出資訊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包括賠償)、處分之總額,其未來因應對策(包括改善 措施)及可能之支出:
(一)公司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包括賠償)、處分之總額
| 項目 | 102 年度 | 103 年度截至 4 月 30 日 |
|---|---|---|
| 汙染狀況(種類,程度) | 毒化物申報之結餘數量錯誤 | 無 |
| 賠償對象或處分單位 | 桃園縣環境保護局 | 無 |
| 賠償金額或處分情形 | 新台幣 60,000 元 | 無 |
| 其他損失 | 無 | 無 |
(二)未來因應對策
本公司已落實執行下列改善措施:
1.毒化物均需建立特殊管制料號後,由採購單位進行請購,禁止使用單位自行購買。
- 2.於本公司資訊管理系統(SAP)建立警示機制,針對毒化物之請購、採購及入庫,作業畫面均顯現警示,以提 醒加強注意。
- 3.申報負責人員於申報前,需加強核對實物數量與資訊系統之數量相符後,始可申報。
4.加強對員工進行毒化物運作相關法令之教育訓練。
(三)可能之支出:無。
五、勞資關係
- (一)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 情形
- 1.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1)福利措施及實施狀況
本公司勞資雙方皆有相輔相成、同步成長之共識,本公司已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並依規定按月提撥 福利金及辦理相關福利事宜。本公司之主要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舉辦旅遊活動、年節禮金禮品、年終 摸彩、婚喪喜慶補助、團體保險、健康檢查、特約商店優惠等。
(2)進修、訓練及實施狀況
本公司為提升員工素質,加強員工之工作效率與品質,於員工新進時即實施職務內容之引導與訓練, 員工任職期間亦不定期依員工職務需求進行專業教育訓練(包含內部訓練與外部訓練)或提供進修機 會,並將員工實際所接受之教育訓練登錄管理,以期達到培訓專業人才及有效運用人才。
(3)退休制度及實施狀況
基於保障同仁權益、照顧同仁退休生活、促進勞資關係,本公司成立『勞工退休金監督委員會』,按 月提撥退休準備金至中央信託局,專款專用。此外,自 94 年 7 月起,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為同仁按 月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內,以期更能增進同仁退休生活保障。本公 司成立至今尚無員工退休之情況。
- (4)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本公司制定內部控制制度-薪工循環及人事相關辦法,作為公司與員工之共同規範,並定期召開勞資會 議以增進勞資雙方意見交流,因此勞資關係和諧,無勞資糾紛之情事發生。員工擁有暢通的申訴及溝 通管道,員工意見可被充分考量,員工權益亦被合理的保障。
-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 施:本公司勞資雙方關係和諧,未發生勞資糾紛之情形。
六、重要契約 103 年 4 月 30 日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迄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合作開發合約 | GSP LAB. | 100.1.1~105.12.31 | 螢光原位雜交分析法(FISH) 產 品合作開發 |
無 |
| 合作開發合約 | Clearbridge Biomedics | 100.8.8~104.12.31 | CTC Microfiltration 系統之研發 與商品化 |
無 |
| 合作開發合約 | OKADA DDS Research Institute, Inc. |
101.6.1 起 | Peptide-modified MPEG-PCL 核酸遞送技術之授權及合作 |
無 |
| 合作開發合約 | Medical & Biological Laboratories Co. |
101.6.27~106.6.26 | ACTN4 單株抗體於肺癌體外診 斷上的開發合作及商品化 |
無 |
| 合作開發合約 | Abbott Molecular Inc. | 102.2.7 起 | ACTN4 試劑之供給、發展及商 品化 |
無 |
| 合作開發合約 | Tanaka Kikinzoku Kogyo K.K. |
102.5.31~103.5.30 到期自動續約 |
抗體應用相關業務總合約 | 無 |
| 合作開發合約 | Tanaka Kikinzoku International K.K. |
102.11.25~106.12.31 | A1c 產品供應總合約 | 無 |
| 合作開發合約 | 國家衛生研究院 | 103.3.1~104.2.28 | 微混合器之合作研究開發 | 無 |
| 專利授權合約 | Japan Health Science Foundation |
100.4.15~120.3.28 (至專利截止日) |
ACTN4 肺癌第一期生物標記之 體外檢驗試劑開發與商品應用 之獨家專利授權 |
無 |
| 經銷商合約 | Tebu-Bio | 95.4.1~96.3.31 到期自動續約 |
歐洲地區經銷商 | 無 |
| 經銷商合約 | Funakoshi Co., Ltd. | 96.5.1~97.4.30 到期自動續約 |
日本地區經銷商 | 無 |
| 經銷商合約 | Abcam plc | 96.10.4~97.10.3 到期自動續約 |
全球性經銷商 | 無 |
| 經銷商合約 | Sigma-Aldrich International GmbH |
97.6.1~99.5.31 到期自動續約 |
全球性經銷商 | 無 |
| 經銷商合約 | 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 99.3.15~100.3.14 到期自動續約 |
美國地區經銷商 99.8.1 起增加印度地區經銷權 |
無 |
| 經銷商合約 | VWR International Europe bova |
100.10.15~103.10.14 到期自動續約 |
歐洲、土耳其地區經銷商 | 無 |
| 經銷商合約 | 廣州雅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3.1.1~103.12.31 到期自動續約 |
中國地區經銷商 | 無 |
| 經銷商合約 | Novus Biologicals, Inc. | 101.8.1~102.12.31 到期自動續約 |
全球性經銷商 | 無 |
| 經銷商合約 | Bio convergence Corporation |
103.3.25~106.3.24 | 南韓地區經銷商 | 無 |
| 委外代工合約 | CellFree Sciences Co., Ltd. 98.9.30 起 | CFS 代工生產蛋白質 | 無 | |
| 租賃合約 | 金像電子 | 98.5.21~104.5.20 | 中壢廠房租賃 | 無 |
陸、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資料
1.簡明資產負債表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 年 項 目 |
度 | 101 年 | 102 年 | 當 年 度 截 至 103 年 3 月 31 日 |
| 流 動 |
資 產 |
1,146,038 | 1,144,958 | 1,166,127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6,851 | 50,429 | 47,424 | |
| 無 形 |
資 產 |
39,878 | 38,144 | 34,239 |
| 其 他 |
資 產 |
59,220 | 51,647 | 50,839 |
| 資 產 |
總 額 |
1,291,987 | 1,285,178 | 1,298,629 |
| 流 動 負 債 |
分配前 | 64,187 | 55,421 | 55,136 |
| 分配後 | 135,643 | 55,421 | 55,136 | |
| 非 流 動 |
負 債 |
4 | 0 | 0 |
| 負 債 總 額 |
分配前 | 64,191 | 55,421 | 55,136 |
| 分配後 | 135,647 | 55,421 | 55,136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股 | 本 | 595,469 | 595,469 | 595,469 |
| 資 本 |
公 積 |
515,372 | 515,372 | 515,372 |
| 保 留 盈 餘 |
分配前 | 116,430 | 118,391 | 132,127 |
| 分配後 | 44,974 | 118,391 | 132,127 | |
| 其 他 |
權 益 |
525 | 525 | 525 |
| 非 控 制 |
權 益 |
|||
| 權 益 總 額 |
分配前 | 1,227,796 | 1,229,757 | 1,243,493 |
| 分配後 | 1,156,340 | 1,229,757 | 1,243,493 |
註: 本公司 101~102 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103 年第 1 季財務資料經會計師核閱。 2. 簡明綜合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年 度 項 目 |
101 年 | 102 年 | 當 年 度 截 至 103 年 3 月 31 日 |
|---|---|---|---|
| 營 業 收 入 |
463,774 | 463,699 | 108,728 |
| 營 業 毛 利 |
254,857 | 236,188 | 53,974 |
| 營 業 損 益 |
94,330 | 79,267 | 13,055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3,203 | 9,228 | 3,422 |
| 稅 前 淨 利 |
97,533 | 88,495 | 16,477 |
|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
79,251 | 72,896 | 13,736 |
| 本 期 淨 利 |
|||
| 本期淨利(損) | 79,251 | 72,896 | 13,736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579 | 521 | 0 |
| ( 稅 後 淨 額 )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79,830 | 73,417 | 13,736 |
| 淨 利 歸 屬 於 |
79,830 | 73,417 | 13,736 |
| 母 公 司 業 主 |
|||
|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0 | 0 | 0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 | 79,830 | 73,417 | 13,736 |
| 公 司 業 主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 | 0 | 0 | 0 |
| 控 制 權 益 |
|||
| 每 股 盈 餘 |
1.33 | 1.22 | 0.23 |
註: 本公司 101~102 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103 年第 1 季財務資料經會計師核閱。
(二)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資料-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1.簡明資產負債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年度 |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 | ||||||||||||
|---|---|---|---|---|---|---|---|---|---|---|---|---|---|
| 項目 | 98 年 | 99 年 | 100 年 | ||||||||||
| 流 | 動 | 資 | 產 | 1,170,138 | 1,204,778 | 1,251,214 | |||||||
| 基 | 金 | 及 | 投 | 資 | - | - | - | ||||||
| 固 | 定 | 資 | 產 | 81,779 | 60,432 | 66,535 | |||||||
| 無 | 形 | 資 | 產 | 46,180 | 32,592 | 28,799 | |||||||
| 其 | 他 | 資 | 產 | 7,420 | 36,335 | 8,628 | |||||||
| 資 | 產 | 總 | 額 | 1,305,517 | 1,334,137 | 1,355,176 | |||||||
| 流動負債 | 分配前 | 93,075 | 63,277 | 84,169 | |||||||||
| 分配後 | 182,395 | 182,372 | 203,263 | ||||||||||
| 長 | 期 | 負 債 |
744 - |
||||||||||
| 其 | 他 | 負 | 債 | 1,525 | 962 | 339 | |||||||
| 負債總額 | 分配前 | 95,344 | 64,239 | 84,508 | |||||||||
| 分配後 | 184,664 | 183,334 | 203,602 | ||||||||||
| 股 | 本 | 595,469 | 595,469 | 595,469 | |||||||||
| 資 | 本 | 公 | 積 | 515,372 | 515,372 | 515,372 | |||||||
| 保留盈餘 | 分配前 | 99,558 | 159,283 | 160,053 | |||||||||
| 分配後 | 10,238 | 40,188 | 40,959 | ||||||||||
|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 - | - | - | ||||||||||
| 累積換算調整數 | (226) | (226) | (226) | ||||||||||
| 淨損失 |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 | - | - | - | |||||||||
| 股東權益 | 分配前 | 1,210,173 | 1,269,898 | 1,270,668 | |||||||||
| 總 | 額 | 分配後 | 1,120,853 | 1,150,803 | 1,151,574 |
註:本公司 98~101 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2.簡明損益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單位:新台幣千元(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
|---|---|---|---|---|---|---|
| 度 |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 | ||
|---|---|---|---|
| 項目 | 98 年 | 99 年 | 100 年 |
| 營業收入 | 402,834 | 475,072 | 472,569 |
| 營業毛利 | 230,824 | 281,667 | 268,539 |
| 營業損益 | 93,269 | 131,988 | 120,257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2,727 | 5,251 | 9,321 |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 (4,265) | (9,857) | (264)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 | 91,731 | 127,382 | 129,314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後損益 | 99,558 | 149,045 | 119,865 |
| 停業部門損益 | - | - | - |
| 非常損益 | - | - | - |
| 會計原則變動之累積影響數 | - | - | - |
| 本期損益 | 99,558 | 149,045 | 119,865 |
| 每股盈餘 | 1.83 | 2.50 | 2.01 |
註:本公司 98~101 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三)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 年度 | 簽證會計師姓名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查核意見 |
|---|---|---|---|
| 98 年度 | 潘慧玲、葉冠妏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修正式無保留 |
| 99 年度 | 潘慧玲、葉冠妏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無保留 |
| 100 年度 | 潘慧玲、葉冠妏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無保留 |
| 101 年度 | 潘慧玲、曾惠瑾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修正式無保留 |
| 102 年度 | 鄧聖偉、曾惠瑾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無保留 |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一) 財務分析
| 分析項目 | 年度 | 101年 | 102年 | 當年度截至 103年3月31日 |
|---|---|---|---|---|
| 財務結構 | 負債占固定資產比率 | 4.97 | 4.31 | 4.25 |
| (%) |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 2620.65 | 2438.59 | 2622.08 |
| 流動比率 | 1785.47 | 2065.93 | 2115.00 | |
| 償債能力 | 速動比率 | 881.22 | 998.50 | 1029.25 |
| (%) | 利息保障倍數 | - | - | - (註 2) |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6.38 | 6.66 | 6.73(註 2) | |
| 平均收現日數 | 57 | 55 | 56(註 2) | |
| 存貨週轉率(次) | 0.29 | 0.29 | 0.26(註 2) | |
| 經營能力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15.03 | 16.21 | 16.95(註 2) |
| 平均銷貨日數 | 1240 | 1260 | 1403(註 2) | |
|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 9.53 | 9.53 | 8.89(註 2)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35 | 0.36 | 0.34(註 2) | |
| 資產報酬率(%) | 6.03 | 5.66 | 4.25(註 2) | |
| 權益報酬率(%) | 6.35 | 5.93 | 4.44(註 2) |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 | ||||
| 獲利能力 | 率(%) | 16.38 | 14.86 | 11.07(註 2) |
| 純益率(%) | 17.09 | 15.72 | 12.63(註 2) | |
| 每股盈餘(元) | 1.33 | 1.22 | 0.23 | |
| 現金流量比率(%) | 118.44 | 198.08 | 59.66(註 2) | |
| 現金流量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40.10 | 55.12 | 51.91(註 2)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3.19 | 2.80 | 2.37 | |
| 槓桿度 | 營運槓桿度 | 2.90 | 3.15 | 4.51 |
| 財務槓桿度 | 1.00 | 1.00 | 1.00 |
註 1:註 1:本公司 101~102 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103 年第 1 季財務資料經會計師核閱。 註 2:已換算全年度。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增減變動達 20%以上者):
-
- 現金流量比率增加:主係 102 年度其他應付款餘額增加,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亦隨之增加,致現金流量 比率增加。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增加:主係最近五年平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增加及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減少,致現 金流量允當比率增加。
-
- 現金再投資比率增加:主係 102 年度現金股利減少及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增加,致現金再投資比率增加。
財務分析計算公式:
1.財務結構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2.償債能力
-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3.經營能力
-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 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應付 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4.獲利能力
-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 (2)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4)每股盈餘=(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5.現金流量
-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股 利)。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長期投資+其他非流 動資產+營運資金)。
6.槓桿度: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二) 財務分析-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年度 | 年度財務資料(註1) | ||||
|---|---|---|---|---|---|
| 分析項目 | 98 年 | 99 年 | 100 年 | ||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7.30 | 4.82 | 6.33 | ||
| 財務結構 (%) |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 | ||||
| 率 | 1,480.72 | 2101.37 | 1909.77 |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1,257.20 | 1903.97 | 1486.55 | |
| (%) | 速動比率 | 726.66 | 1020.54 | 761.33 | |
| 利息保障倍數 | 10,028 | 68,955 | 923771.43 | ||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7.93 | 7.94 | 7.50 | ||
| 平均收現日數 | 46 | 46 | 49 | ||
| 存貨週轉率(次) | 0.37 | 0.35 | 0.32 | ||
| 經營能力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8.48 | 14.28 | 17.18 | |
| 平均銷貨日數 | 977 | 1,034 | 1140 | ||
|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 4.31 | 6.68 | 7.44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37 | 0.36 | 0.35 | ||
| 資產報酬率(%) | 9.27 | 11.30 | 8.98 |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10.19 | 12.02 | 9.44 | ||
| 獲利能力 | 占實收資本 | 營業利益 | 15.66 | 22.17 | 20.20 |
| 比率(%) | 稅前純益 | 15.40 | 21.39 | 21.72 | |
| 純益率(%) | 24.71 | 31.37 | 25.36 | ||
| 每股盈餘(元) | 1.83 | 2.50 | 2.01 | ||
| 現金流量比率(%) | 68.46 | 180.79 | 159.47 | ||
| 現金流量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9.04 | 21.25 | 43.08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4.80 | 1.77 | 9.36 | ||
| 槓桿度 | 營運槓桿度 | 2.94 | 2.38 | 2.46 | |
| 財務槓桿度 | 1.01 | 1.00 | 1.00 |
註 1:本公司 98~100 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財務分析計算公式:
1.財務結構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股東權益淨額+長期負債)/固定資產淨額。
2.償債能力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3.經營能力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 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應付 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 (6)固定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固定資產淨額。
-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資產總額。
- 4.獲利能力
-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 (2)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每股盈餘=(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 5.現金流量
-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股 利)。
-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固定資產毛額+長期投資+其他資產+營運資 金)。
- 6.槓桿度
-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
-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審查報告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 102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告及盈餘分配議案等,其中財務報告業經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鄧聖偉、曾惠瑾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 書、財務報告及盈餘分配議案業經本監察人等審查,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 四條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鑒核。
|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監察人 | 楊式銘 | |
| 監察人 | 朱兆營 | |
| 監察人 | 劉世林 |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請參閱第 48~95 頁。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個體財務報告:請參閱第 48~95 頁。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此情形。
柒、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分析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 年度 | 差異 | |||
| 項目 | 101年度 | 102年度 | 金額 | % |
| 流動資產 | 1,146,038 | 1,144,958 | (1,080) | (0.09%) |
| 固定資產 | 46,851 | 50,429 | 3,578 | 7.64% |
| 無形資產 | 39,878 | 38,144 | (1,734) | (4.35%) |
| 其他資產 | 59,220 | 51,647 | (7,573) | (12.79%) |
| 資產總額 | 1,291,987 | 1,285,178 | (6,809) | (0.53%) |
| 流動負債 | 64,187 | 55,421 | (8,766) | (13.66%) |
| 長期負債 | - | - | - | - |
| 其他負債 | 4 | - | (4) | (100.00%) |
| 負債總額 | 64,191 | 55,421 | (8,770) | (13.66%) |
| 股本 | 595,469 | 595,469 | - | - |
| 資本公積 | 515,372 | 515,372 | - | - |
| 保留盈餘 | 116,430 | 118,391 | 1,961 | 1.68% |
| 累積換算調整數 | 525 | 525 | - | - |
| 股東權益總額 | 1,227,796 | 1,229,757 | 1,961 | 0.16% |
|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增減變動達 20%者): | ||||
| 1. 其他負債減少:102 年度其他負債減少,主係依退休金精算報告調整所致。 |
二、財務績效分析
(一)財務績效比較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101年度 | 102年度 | 增減金額 | 變動比例(%) |
|---|---|---|---|---|
| 營業收入 | 466,637 | 467,599 | 962 | 0.21% |
|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 (2,863) | (3,900) | 1,037 | 36.22% |
| 營業收入淨額 | 463,774 | 463,699 | (75) | (0.02%) |
| 營業成本 | (208,917) | (227,511) | 18,594 | 8.90% |
| 營業毛利 | 254,857 | 236,188 | (18,669) | (7.33%) |
| 營業費用 | (160,527) | (156,921) | (3,606) | (2.25%) |
| 營業淨利 | 94,330 | 79,267 | (15,063) | (15.97%)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6,651 | 9,425 | 2,774 | 41.71% |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 (3,448) | (197) | (3,251) | (94.29%) |
| 稅前淨利 | 97,533 | 88,495 | (9,038) | (9.27%) |
| 減:所得稅(費用)利益 | (18,282) | (15,599) | (2,683) | (14.68%) |
| 稅後淨利 | 79,251 | 72,896 | (6,355) | (8.02%) |
| 增減變動比例分析(增減變動未達 20%者免分析): | ||||
| 1. 銷貨退回及折讓增加:主係102年度銷貨退回增加所致。 |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減少:主係匯率波動,101年度產生兌換損失,而102年度產生兌換利益所致。 3.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增加:主係匯率波動,101年度產生兌換損失,而102年度產生兌換利益所致。
(二)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影響及因應計畫,請參閱本年報「伍、營運概況」之「二、市場及 產銷概況」內容說明。
三、現金流量分析
(一)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
| 項 | 目 | 年 | 度 | 101 年度 | 102 年度 | 增減比例 (%) | ||
|---|---|---|---|---|---|---|---|---|
| 現 | 金 | 流 | 量 | 比 | 率 | 118.44% | 198.08 | 67.24% |
| 現 | 金 流 |
量 | 允 當 |
比 | 率 | 40.10% | 55.12 | 37.46% |
| 現 | 金 | 再 投 |
資 | 比 | 率 | (3.19%) | 2.80 | 187.77% |
| 1. | 現金流量比率增加:主係 102 年度其他應付款餘額增加,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亦隨之增加, | |||||||
| 致現金流量比率增加。 | ||||||||
| 2.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增加:主係最近五年平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增加及資本支出、存貨增加 | |||||||
| 額減少,致現金流量允當比率增加。 | ||||||||
| 3. | 現金再投資比率增加:主係 102 年度現金股利減少及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增加,致現金再 | |||||||
| 投資比率增加。 |
(二)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劃:不適用。
(三)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預計全年來自 | 預計現金剩餘 |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 期初現金 餘額 A |
營業活動淨現 金流量 B |
預計全年現金 流出量 C |
(不足)數額 A+B-C |
投資計畫 | 理財計畫 |
| 491,743 | 119,427 | 76,072 | 535,098 | - | - |
| 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 流入增加。 | 1.營業活動:主係預計 103 年度營 運 規 模 持 續 成 長 , 淨 利 增 加 , 以 致 營 運 活 動 淨 現 金 | |||
| 3.融資活動:主係預計 103 年度發放現金股利。 | 2.投資活動:主係預計 103 年度因應營運需求,將購置設備及增加無形資產。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最近年度無發生重大資本支出。
-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 (一)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
本公司轉投資政策由相關執行部門遵循內控制度-「投資循環」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等辦法辦理, 上述辦法或程序並經董事會或股東會討論通過。
(二)最近年度轉投資事業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單位:新台幣千元
| 說明 項目 |
獲利(虧損)金額 | 轉投資政策 | 虧損之主要原因 | 改善計畫 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 |
|---|---|---|---|---|---|
| Abnova -GmbH | (197) | 海外行銷據點 | 尚未正式營運 | - | 視營運狀況而定 |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風險事項之分析評估
(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 利 率:本公司利率風險主要來自長短期借款,惟本公司自有資金充裕,尚無大量銀行借款之需求,受 利率變動影響之金額微小,且本公司長期以來與往來銀行建立良好關係,俾利取得較低成本之 資金。本公司未來將視各種資金來源之額度及成本綜合考量,以籌措所需資金。
-
- 匯 率:本公司外銷多以美元或歐元報價,為降低匯率波動對本公司之影響,本公司係以開設外幣帳戶 來進行外幣部位管理,並於適當時機出售外幣部位,且直接以銷售產生之外幣來償還採購之外 幣貨款,以較機動的方式達到自然避險的效果,以降低匯兌變化對公司損益的影響。
- 3.通貨膨脹:本公司之損益並無因通貨膨脹而產生重大影響,且主要原料係向國內外等廠商採購,藉由分散 供應商降低通貨膨脹對本公司之影響。
- (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 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政策,係依照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辦理,資金貸與對象為本公 司之子公司,資金貸與金額未超過「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限額,且考量本公司營運、財務及 未來發展性,尚能有效控制風險,金額未具重大性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尚無不利影響。本公司目前並無從事高 風險、高槓桿投資、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等事項。
(三)未來研發計劃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本公司已運用現有充足的抗體庫資源,發展抗體系統運用,並積極布局檢驗試劑及抗體藥物之開發。預計 103 年度投入新產品開發案的研發費用將較 102 年度增加。
(四)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營運均遵照國內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隨時注意國內外政策發展趨勢及法規變動情形,蒐集相關資 訊提供經營階層決策參考,以調整本公司相關營運策略。截至目前為止,本公司並未受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 律變動而有影響公司財務業務之情形。
(五)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主要產品已廣為客戶接受,本公司亦積極提昇研發能力,並掌握產業動態及同業市場訊息,採行穩健 的財務管理策略,以保有市場競爭力。未來,本公司仍將持續注意相關科技改變情形,並評估其對公司營運 之影響,作相對應之調整,以強化本公司業務發展及財務狀況。
(六)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一向秉持誠信和專業的經營原則,重視企業形象,並未發生影響公司企業形象之情事。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尚無進行併購之計畫,故無此項可能產生之風險。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尚未有進行擴充廠房之計畫,將來若有擴充廠房計畫時,將審慎評估擴充廠房為 公司帶來具體綜效,以確實保障公司利益及股東權益。
-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 進貨方面:本公司主要進貨分散在國內外廠商,與既有供應商建立良好之合作關係,且尚無發生進貨集中之 風險。
- 銷貨方面:本公司與既有之全球性及區域性經銷商均建立良好之合作關係,並積極增加透過公司網站直接銷 售之客群,尚無銷貨集中之風險。
-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本公 司目前無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董監事股權若大量移轉或更換,將可能造成董監持股不足或轉讓超過 二分之一需改選董監事之風險,對此,本公司董事會除加強董監事職能外,並不定期提醒董監事持股異動對 公司營運之影響。
-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無發生經營權改變 之情事。
- (十二)訴訟或非訟事項
公司及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定 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 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理情形:無。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捌、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一) 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1.關係企業概況
(1).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102 年 12 月 31 日;單位:新台幣千元
| 企業名稱 | 設立日期 | 地 址 |
實收資本額 | 主要營業或生產項目 |
|---|---|---|---|---|
| Abnova -GmbH | 94.4.19 | 69126 Heidelberg,Boxbergring 107 c/o | 1,210 | 生物產品經銷事宜 |
| EMBL Technology Transfer GmbH |
(2).關係企業組織圖(102 年 12 月 31 日)
100%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Abnova GmbH
(3).依公司法第 369-3 條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無。
(4).整體關係企業經營業務所涵蓋之行業:請參閱(1)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各關係企業間所經營業務互有關聯者,應說明其往來分工情形:無。
(5).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
| 企業名稱 | 職稱 | 姓名或代表人 | 持有股份 | |
|---|---|---|---|---|
| 股數(註 1) | 持股比例 | |||
| Abnova –GmbH | 負責人 | Wilber Huang | (出資額)1,210 | 100% |
註 1:關係企業-子公司設立於德國,係屬有限公司,未有股份之發行。
註 2:關係企業-子公司未有營運活動,故無經理人。
2.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102 年 12 月 31 日;單位:新台幣千元
| 企業名稱 | 實收 | 資產總值 | 負債總額 | 淨值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益 | 本期損益 | 每股盈餘 |
|---|---|---|---|---|---|---|---|---|
| 資本額 | (稅後) | (元)(稅後) | ||||||
| Abnova –GmbH | 1,210 | 298 | 2,398 | (2,100) | - | (197) | (197) | - |
(二)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無。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及私募有價證券之資金運用情形、計劃執行進度及計畫 效益顯現情形:無。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無。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玖、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 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此情形。
會計師查核報告
(103)財審報字第 13003466 號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及民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1 月 1 日之資產 負債表,暨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 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 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 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 報告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 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 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 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 製,足以允當表達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及民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1 月 1 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鄧聖偉 會計師 曾惠瑾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 1020013788 號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79)台財證(一)第 27815 號
中華民國 10 3 年 3 月 2 8 日
| 亞 諾 法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表 |
||||||||||||
|---|---|---|---|---|---|---|---|---|---|---|---|---|
| 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及民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1 月 1 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102 年 12 月 31 日 | 101 年 12 月 31 日 | 101 年 | 1 月 | 1 日 | ||||||||
| 資 | 產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 | 491,743 | 38 | \$ | 487,767 | 38 | \$ | 571,358 | 42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6,031 | 1 | 7,996 | 1 | 5,654 | -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六(二) | 54,539 | 4 | 67,589 | 5 | 61,247 | 5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736 | - | 1,955 | - | 2,035 | - | |||||
| 1210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六 ( 四 ) 及 | ||||||||||
| 七(二) | 328 | - | 319 | - | - | - | ||||||
| 130X | 存貨 | 六(三) | 586,097 | 46 | 576,569 | 45 | 550,985 | 41 | ||||
| 1410 | 預付款項 | 3,843 | - | 3,117 | - | 5,950 | -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八 | 1,641 | - | 726 | - | 886 | -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1,144,958 | 89 | 1,146,038 | 89 | 1,198,115 | 88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六 ( 四 ) 及 | ||||||||||
| 七(二) | - | - | - | - | - | -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五) | 50,429 | 4 | 46,851 | 3 | 50,431 | 4 | ||||
| 1780 | 無形資產 | 六(六) | 38,144 | 3 | 39,878 | 3 | 28,799 | 2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六(十八) | 41,316 | 3 | 47,450 | 4 | 53,838 | 4 |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六(八) | 10,331 | 1 | 11,770 | 1 | 24,732 | 2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140,220 | 11 | 145,949 | 11 | 157,800 | 12 | |||||
| 1XXX | 資產總計 | \$ | 1,285,178 | 100 | \$ | 1,291,987 | 100 | \$ | 1,355,915 | 100 |
(續 次 頁)
| 亞 諾 法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
| 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及民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1 月 1 日 | 資 產 負 債 表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102 年 12 月 31 日 金 額 |
% | 101 年 12 月 31 日 金 額 |
% | 101 年 1 月 金 額 |
1 日 % |
|
| 流動負債 | ||||||||
| 2150 | 應付票據 | \$ 286 |
- | \$ 882 |
- \$ 1,300 |
- | ||
| 2170 | 應付帳款 | 12,500 | 1 | 14,395 | 1 | 11,231 | 1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七) | 36,555 | 3 | 29,533 | 2 | 62,054 | 5 |
| 2230 | 當期所得稅負債 | - | - | 11,213 | 1 | 5,187 | -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6,080 | - | 8,164 | 1 | 8,316 | 1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55,421 | 4 | 64,187 | 5 | 88,088 | 7 | |
| 非流動負債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六 ( 四 ) 及 | ||||||
| 七(二) | - | - | 4 | - | 767 | -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 | - | 4 | - | 767 | - | |
| 2XXX | 負債總計 | 55,421 | 4 | 64,191 | 5 | 88,855 | 7 | |
| 股本 | 六(九)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595,469 | 46 | 595,469 | 46 | 595,469 | 44 | |
| 資本公積 | 六(十) | |||||||
| 3200 | 資本公積 | 515,372 | 40 | 515,372 | 40 | 515,372 | 38 | |
| 保留盈餘 | 六 ( 十 |
|||||||
| 一)(十八)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44,530 | 4 | 36,846 | 3 | 24,860 | 2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226 | - | 226 | - | 226 | -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73,635 | 6 | 79,358 | 6 | 131,133 | 9 | |
| 其他權益 | ||||||||
| 3400 | 其他權益 | 六(十二) | 525 | - | 525 | - | - | - |
| 3XXX | 權益總計 | 1,229,757 | 96 | 1,227,796 | 95 | 1,267,060 | 93 | |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 | 九 | |||||||
| 諾 |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1,285,178 |
100 | \$ 1,291,987 |
100 \$ | 1,355,915 | 100 |
後附財務報告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WILBER HUANG 經理人:WILBER HUANG 會計主管:陳淑寬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102 | 年 | 度 | 101 | 年 | 度 | |||
|---|---|---|---|---|---|---|---|---|
| 項目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十三) | \$ | 463,699 | 100 | \$ | 463,774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 ( 三 )( 六 )( 十 | ||||||
| 六)(十七) | ( | 227,511) ( | 49) ( | 208,917) ( | 45) | |||
| 5950 | 營業毛利淨額 | 236,188 | 51 | 254,857 | 55 | |||
| 營業費用 | 六(六)(十六)(十 | |||||||
| 七) | ||||||||
| 6100 | 推銷費用 | ( | 55,675) ( | 12) ( | 58,613) ( | 13) | ||
| 6200 | 管理費用 | ( | 60,579) ( | 13) ( | 63,879) ( | 14)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 | 40,667) ( | 9) ( | 38,035) ( | 8)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 | 156,921) ( | 34) ( | 160,527) ( | 35) | ||
| 6900 | 營業利益 | 79,267 | 17 | 94,330 | 20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十四) | 5,573 | 1 | 6,651 | 2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十五) | 3,852 | 1 | ( | 3,240) ( | 1) | |
| 7060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 | 六(四) | ||||||
| 合資損益之份額 | ( | 197) | - | ( | 208) | -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9,228 | 2 | 3,203 | 1 | |||
| 7900 | 稅前淨利 | 88,495 | 19 | 97,533 | 21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六(十八) | ( | 15,599) ( | 3) ( | 18,282) ( | 4) | |
| 8200 | 本期淨利 | \$ | 72,896 | 16 | \$ | 79,251 | 17 |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8310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 |||||||
| 算之兌換差額 | \$ | - | - | \$ | 525 | - | ||
| 8360 |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利益 | 521 | - | 54 | - | |||
| 8399 |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 |||||||
| 相關之所得稅 | - | - | - | -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利益之稅後淨 | |||||||
| 額 | \$ | 521 | - | \$ | 579 | - | ||
| 8500 |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 \$ | 73,417 | 16 | \$ | 79,830 | 17 | |
| 基本每股盈餘 | 六(十九)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 | 1.22 | \$ | 1.33 | |||
| 稀釋每股盈餘 | 六(十九)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 | 1.22 | \$ | 1.33 |
亞 諾 法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後附財務報告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WILBER HUANG 經理人:WILBER HUANG 會計主管:陳淑寬
| 元 仟 幣 新台 位: 單 |
權 益 總 額 項目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額 益 權 他 其 差 餘 餘 計 盈 |
\$ 1,267,060 - \$ |
- - 11,986) |
119,094) ( - 119,094) |
79,251 - 79,251 |
579 525 54 |
\$ 1,227,796 525 \$ 79,358 |
\$ 1,227,796 525 \$ 79,358 |
- - 7,684) |
71,456) ( - 71,456) |
72,896 - 72,896 |
521 - 521 |
\$ 1,229,757 525 \$ 73,635 |
寬 淑 陳 管: 主 計 會 |
||||||
|---|---|---|---|---|---|---|---|---|---|---|---|---|---|---|---|---|---|---|---|---|
| 配 分 未 合 盈 餘 積 |
131,133 \$ 226 |
( - |
( - |
- | - | \$ 226 |
\$ 226 |
( - |
( - |
- | - | \$ 226 |
||||||||
| 盈 別 公 特 留 餘 積 |
\$ | - | - | - | \$ | \$ | - | - | - | \$ | 參閱。 | |||||||||
| 至 12 月 31 日 公 司 限 表 |
盈 定 法 公 保 |
24,860 \$ |
11,986 | 36,846 \$ |
36,846 \$ |
7,684 | 44,530 \$ |
同 併 請 分, 部 |
WILBER HUANG | |||||||||||
| 份 有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變 動 股 技 益 法 生 權 |
發 價 積- 溢 公 本 行 資 |
515,372 \$ |
- | - | - | - | 515,372 \$ |
515,372 \$ |
- | - | - | - | 515,372 \$ |
之一 告 報 務 財 本 |
人: 理 經 |
|||||
| 民國 102 年 諾 亞 |
本 股 股 通 普 |
595,469 \$ |
- | - | - | - | 595,469 \$ |
595,469 \$ |
- | - | - | - | 595,469 \$ |
為 註 附 告 報 務 財 |
||||||
| 註 附 |
一) 十 六( |
八) 六( |
一) 十 六( |
八) 六( |
附 後 |
|||||||||||||||
| 度 年 101 |
額 餘 101 年 1 月 1 日 |
配 分 餘 盈 度 100 年 |
積 公 餘 盈 定 法 提列 |
利 股 金 現 東 股 放 發 |
利 淨 度 101 年 |
益 合損 綜 他 其 本期 |
額 餘 101 年 12 月 31 日 |
度 年 102 |
額 餘 102 年 1 月 1 日 |
配 分 餘 盈 度 101 年 |
積 公 餘 盈 定 法 提列 |
利 股 金 現 東 股 放 發 |
利 淨 度 102 年 |
益 合損 綜 他 其 本期 |
額 餘 102 年 12 月 31 日 |
WILBER HUANG 長: 事 董 |
52
| 亞 諾 法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
|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附註 | 102 | 年 度 |
101 | 年 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 88,495 | \$ | 97,533 | |
| 調整項目 | |||||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 |||||
| 呆帳費用(回升利益) 折舊費用 |
六(二) 六(十六) |
610 15,873 |
( | 289 ) 20,470 |
|
| 攤銷費用 | 六(十六) | 23,454 | 19,694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 份額 |
六(四) | 197 | 208 | ||
| 利息收入 | 六(十四) | ( | 5,452 ) | ( | 5,654 ) |
|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 六(十五) | ( | 217 ) |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應收票據 | 1,965 | ( | 2,342 ) | ||
|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
12,440 1,214 |
( | 6,053 ) 36 |
||
| 存貨 | ( | 14,170 ) | ( | 31,814 ) | |
| 預付款項 | ( | 726 ) | 2,833 | ||
| 其他流動資產 | ( | 911 ) | 165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143 |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應付票據 | ( | 596 ) | ( | 418 ) | |
| 應付帳款 | ( | 1,895 ) | 3,164 | ||
| 其他應付款 | 6,144 | ( | 20,510 ) | ||
| 其他流動負債 | ( | 2,084 ) | ( | 152 ) | |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516 | ( | 679 )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125,000 | 76,192 | |||
| 支付所得稅 | ( | 20,679 ) | ( | 5,867 ) | |
| 收取之利息 | 5,457 | 5,697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09,778 | 76,022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 | ( | 205 ) | ( | 32 ) | |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增加 | ( | 4 ) | ( | 5 ) | |
| 購置固定資產 | 六(二十) | ( | 18,595 ) | ( | 17,173 ) |
|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 240 | - | |||
| 其他無形資產增加 | ( | 15,511 ) | ( | 23,086 ) | |
|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 ( | 40 ) | 393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 | 231 ) | ( | 616 )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34,346 ) | ( | 40,519 )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發放現金股利 | 六(十一) | ( | 71,456 ) | ( | 119,094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71,456 ) | ( | 119,094 )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3,976 | ( | 83,591 )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87,767 | 571,358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491,743 | \$ | 487,767 |
後附財務報告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WILBER HUANG 經理人:WILBER HUANG 會計主管:陳淑寬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公司沿革
亞 諾 法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於 中 華 民 國 設 立,子公 司 Abnova GmbH 於德國設立,惟如附註六(四)之說明,本公司未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本公 司主要營業項目為單株抗體、多株抗體及 蛋白質等產品之研發、製造及銷售, 主要係提供學術、研究單位或藥廠等機構 使用之抗體試劑、抗體晶片或相關產 品。抗體為了解蛋白質及其功能最主要的 工具,本公司之產品助於研究癌症、 傳染病、新陳代謝及內分泌等疾病的產生 過程中蛋白質變化的關係,進而運用 於醫療檢驗試劑與藥物的開發。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財務報告已於民國 103 年 3 月 28 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 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 本年度係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故不適用。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 、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金融資產分類與衡量」
- (1)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於民國 98 年 11 月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生效日為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得提前適用(惟國際會計準則理 事會於民國 102 年 11 月 19 日 業已刪除強制適用日期,得立即選擇適 用)。此準則雖經金管會認可,惟金管會規定我國於民國 102 年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企業不得提前採 用此準則,應採用國際會計準 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 2009 年 版本之規定。
- (2)此準則係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 之 第 一 階 段。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提出金融工具分類及衡量之新規定 ,且可能影響本公司金融工具 之會計處理。
- (3)本公司尚未評估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之整體影響,惟經初步評估 因本公司無持有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之工具,故應無重大影 響。
-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 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 響
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實際適用應以金管會 規定為準之新準則、解釋及修 正之影響評估如下:
| 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 主要修正內容 | IASB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比 | 允許企業首次適用IFRSs時,得選擇 | 民國99年7月1日 |
| 較揭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 | 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金融 | |
| 度豁免(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 | 工具:揭露」之過渡規定,無須揭露 | |
| 則第1號)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 比較資訊。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 |
| 2010 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及7 | 民國100年1月1日 |
| 之改善 | 號、國際會計準則第1及34號及國際 | |
| 財務報導解釋第13號相關規定。一一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 | 要求指定公允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 | 民國102年11月19日 |
| 融工具:金融負債分類及衡 | 融負債須將與該金融負債發行人本身 | (非強制) |
| 量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
有關之信用風險所產生之公允價值變 | |
| 動反映於「其他綜合損益」,且於除 | ||
| 列時其相關損益不得轉列當期損益。 | ||
| 除非於原始認列時,即有合理之證據 | ||
| 顯示若將該公允價值變動反映於「其 | ||
| 他綜合損益」,會造成重大之會計配 | ||
| 比不當(不一致),則可反映於「當期 | ||
| 損益」。(該評估僅可於原始認列時 | ||
| 決定,續後不得再重評估)。一一一 | ||
| 揭露-金融資產之移轉(修正 | 增加對所有於報導日存在之未除列之 | 民國100年7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 | 已移轉金融資產及對已移轉資產之任 | |
| 何持續參與提供額外之量化及質性揭 | ||
| 露。 | ||
| 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採 | 當企業之轉換日在功能性貨幣正常化 | 民國100年7月1日 |
| 用者固定日期之移除(修正國 | 日以後,該企業得選擇以轉換日之公 | |
| 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一一 | 允價值衡量所持有功能性貨幣正常化 | |
| 一 | 日前之所有資產及負債。此修正亦允 | |
| 許企業自轉換日起,推延適用國際會 | ||
| 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之除列規 | ||
| 定及首次採用者得不必追溯調整認列 | ||
| 首日利益。 | ||
| 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 |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之資 | 民國101年1月1日 |
| 收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
產價值應預設係經由出售回收,除非 | |
| 號 )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
有其他可反駁此假設之證據存在。此 | |
| 外,此修正亦取代了原解釋公告第21 | ||
| 號「所得稅:重估價非折舊性資產之 | ||
| 回收」。 | ||
| 國 際 財 務報 導準 則第 10號 |
該準則係在現有架構下重新定義控制 | 民國102年1月1日 |
| 「合併財務報表」一一一一 | 之原則,建立以控制作為決定那些個 | |
| 體應納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基礎;並提 | ||
| 供當不易判斷控制時,如何決定控制 | ||
| 之額外指引。 |
55
| 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 主要修正內容 | IASB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 「聯合協議」 |
於判斷聯合協議之類型時,不再只是 著重其法律形式而是依合約性權利與 義務以決定分類為聯合營運或是合資 ,且廢除合資得採用比例合併之選 擇 。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
民國102年1月1日 |
| 國 際 財 務報 導準 則第 12號 「對其他個體權益之揭露」 |
該準則涵蓋所有對其他個體權益之揭 露,包含子公司、聯合協議、關聯企 業及未合併結構型個體。 |
民國102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單獨 財務報表」(2011年修正) |
刪除合併財務報表之規定,相關規定 移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 財務報表」。 |
民國102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 關聯企業及合資」(2011年修 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
配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 協議」之訂定,納入合資採用權益法 之相關規定。 |
民國102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 「公允價值衡量」 |
定義公允價值,於單一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中訂定衡量公允價值之架構,並 規定有關公允價值衡量之揭露,藉以 減少衡量公允價值及揭露有關公允價 值衡量資訊之不一致及實務分歧,惟 並未改變其他準則已規定之公允價值 衡量。 |
民國102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 給付」(2011年修正) |
刪除緩衝區法並於精算損益發生期間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及規定所有前 期服務成本立即認列,並以折現率乘 以淨確定給付負債(資產)計算而得 之淨利息取代利息成本及計畫資產之 預期報酬,且除淨利息外之計畫資產 報酬列入其他綜合損益。一一一一一 |
民國102年1月1日 |
| 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修 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 |
此修正將綜合損益表之表達,分為 「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兩節, 且要求「其他綜合損益」節應將後續 不重分類至損益者及於符合特定條件 時,後續將重分類至損益者予以區 分 。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
民國101年7月1日 |
| 國 際 財 務報 導解 釋第 20號 「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 除成本」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
符合特定條件之剝除活動成本應認列 為「剝除活動資產」。剝除活動之效 益係以產生存貨之形式實現之範圍內 ,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2號「存貨」 規定處理。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
民國102年1月1日 |
| 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 互抵(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7號) |
應揭露能評估淨額交割約定對企業財 務狀況之影響或潛在影響之量化資 訊 。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
民國102年1月1日 |
| 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 主要修正內容 | IASB發布之生效日 |
|---|---|---|
|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 |
釐清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中「目前有 法律上可執行之權利將所認列之金額 互抵」及「在總額交割機制下,亦可 視為淨額交割之特定條件」的相關規 定。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政府貸款(修正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1號) |
首次採用者對於在轉換日既存之政府 貸款,推延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號「金融工具」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0號「政府補助之會計及政府輔助之 揭露」之規定處理,且於轉換日既存 低於市場利率之政府貸款之利益不應 認列為政府補助。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
民國102年1月1日 |
| 2009-2011年對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之改善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第1號和國際會計 準則第1、16、32及34號相關規定。 |
民國102年1月1日 |
| 合併財務報表、聯合協議及 對其他個體權益之揭露過渡 指引(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10、11及12號)一一一一一 |
明確定義所謂「首次適用日」,係指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11及12號首 次適用之年度報導期間之首日。 |
民國102年1月1日 |
| 投資個體(修正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10及12號和國際會計 準則第27號)一一一一一一 |
定義何謂「投資個體」及其典型特 性。符合投資個體定義之母公司,不 應合併其子公司而應適用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其子公司。一一一一依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 「稅賦」 |
除所得稅外,企業對於政府依據法規 所徵收之其他稅賦應依國際會計準則 第37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 資產」之規定認列負債。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非金融資產之可回收金額之 揭露(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36 號 )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
當現金產生單位包含商譽或非確定耐 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但未有減損時,移 除揭露可回收金額之規定。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衍生工具之債務變更及避險 會計之繼續(修正國際會計準 則第 39號 )一一一一一一一 |
衍生工具之原始交易雙方同意由一個 或多個結算者作為雙方的新交易對象 ,且符合某些條件時無須停止適用避 險會計。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 融工具:避險會計」及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與國際 會計準則第39號一一一一一 |
1.放寬被避險項目及避險工具之符合 要件,並刪除高度有效之明確標準以 貼近企業風險管理活動對避險會計之 適用。 2.得選擇單獨提早適用原始認列時指 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與該金 融負債發行人本身有關之信用風險所 產生之公允價值變動反映於「其他綜 合損益」之相關規定。 |
民國102年11月19日 (非強制) |
| 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 主要修正內容 | IASB發布之生效日 |
|---|---|---|
| 與服務有關之員工或第三方 | 允許與服務有關但不隨年資變動之員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提撥之處理(修正國際會計準 | 工或第三方提撥,按當期服務成本之 | |
| 則第19號)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 減項處理。隨年資變動者,於服務期 | |
| 間按與退休福利計畫相同方式攤銷。 | ||
| 2010-2012年對國際財務報導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3、8及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準則之改善 | 13號和國際會計準則第16、24及38號 | |
| 相關規定。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依一一 | ||
| 2011-2013年對國際財務報導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及13號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準則之改善 | 和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相關規定。 | |
| 本公司現正評估上述新準則、解釋及修正之潛在影響,故暫時無法合理估 | ||
| 計對本公司財務報告之影響。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 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在 所有報導期間一致適用。
- (一)遵循聲明
- 1.本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 IFRSs)編製之首 份財務報告。
- 2.編製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轉換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日)資產負債 表(以下稱「初始資產負債表」)時,本公司已調整依先前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之財務報告所報導之金額。由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 原則轉換至 IFRSs 如何影響 本公司之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請詳附註十五說明。
- (二)編製基礎
- 1.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 按退休基金資產加計未認列前期服務成 本 與 未 認 列 精 算 損 失,減除 未 認 列 精算利益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負債。
- 2.編製符合 IFRSs 之財務報 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在應用本公司 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 之項目,或涉及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 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明。
- (三)外幣換算
本公司之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即功 能性貨幣)衡量。本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 幣列報。
- 1.外幣交易及餘額
- (1)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算此 等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2)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 因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3)所有兌換損益按交易性質 在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2.國外營運機構之換算
功 能 性 貨 幣 與 表 達 貨 幣 不 同 之 所 有 集 團 個 體,其 經 營 結 果 和 財 務 狀 況 以 下
列方式換算為表達貨幣:
- (1)表達於每一資產負債表之資產及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匯率 換算;
- (2)表達於每一綜合損益表之 收益及費損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及
- (3)所有因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 (四)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1.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 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 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 2.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 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 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償者,不 影響其分類。
-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 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 (五)約當現金
- 約當現金係指同時具備下列條 件之短期且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
- 1.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者。
- 2.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者。
- 3.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其持有目的係為滿足營運上之短期現金承諾 者,分類為約當現金。
- (六)應收款
係屬原始產生之應收款,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就商品銷售或服務提供所產 生之應收客戶款項。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 攤銷後成本扣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因折現 金額不重大,後續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 (七)金融資產減損
-
-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 否已經存在減損之任何客觀證據, 顯示某一或一組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 後發生一項或多項事項(即「損失 事項」),且該損失事項對一金融資產 或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 量具有能可靠估計之影響。
-
- 本公司用以決定是否存在減損 損失之客觀證據的政策如下: (1)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2)違約,諸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 (3)本公司因與債務人財務困難相關之 經濟或法律理由,給 予債務人原不
可能考量之讓步;
- (4)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
- (5)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 (6)可 觀 察 到 之 資 料 顯 示,一 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於該等資產 原始認列後發生可衡量之減少,雖然該減少尚無法認定係屬該組中之 某個別金融資產,該 等資料包 括該組金融資產之債務人償付狀況之 不 利變化,或與該組金融資產中 資產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 況;
- (7)發行人所處營運之技術、市場、經濟或法令環境中所發生具不利影響 之重大改變的資訊,且該證據 顯示可能無法收回該權益投資之投資 成 本;或
- (8)權益工具投資之公允價值 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成本。
- 3.本公司經評估當已存在減損之客觀證據,且已發生減損損失時,係以該 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 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當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 且該減少能客觀地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結,則先前認列之減損 損失在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之限額內於當期損 益迴轉。認列及迴轉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由備抵帳戶調整資產之帳面金 額。
(八)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 ,將除列金融資產:
- 1.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
- 2.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且業已移轉金融資產所有權之 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
3.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惟未保留對金融資產之控制。 (九)存貨
- 1.採永續盤存制,以取得成本入帳,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期末存貨除 就呆滯及過時之存貨提列備抵呆滯損失 (詳四 (九 )2.之說明 ),固定製造 費用按生產設備之正常產能分攤;期末存貨採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 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 逐 項 比 較 法。原 物 料 以 重 置 成 本 (即 最近一次採購價)為市價;在製品、半成品、製成品及商品存貨則以淨變 現價值(詳四(九)3.之說明)為市價。
- 2.各種存貨之備抵呆滯損失提列基礎說明如下:
- (1)蛋白質存貨庫齡滿二年(進入第三年)提列 100%之備抵呆滯損失;兩年 (不含)以內者則依庫齡提列 2%~50%之備抵呆滯損失。
- (2)蛋白質以外之存貨,庫齡四年(不含)以下之存貨,係提列 0.1%~20% 之備抵呆滯損失;庫齡於第五~六年 (不含 )則提列 40%~ 80%之備抵呆 滯損失;當庫齡滿六年(進入第七年)即提 列 100%之備抵呆滯損失。
- 3.淨變現價值之估列方式如下:
- (1)有銷售記錄者,係以其最近一次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推 銷費用後之餘額作為淨變現價值;
- (2)未有銷售記錄者,係以同一類別存貨有銷售記錄者最近一次銷售之毛 利率推估其售價,再減除至完工尚需投 入之成本及推銷費用後之餘額
作為淨變現價值。
(十)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對於帳面金額不重大之子公司,不併入 合併報告,並帳列採用權益 法之投資。取得時依成本認列,對其取得後之損益份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取得後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另本公司將全額吸收 超過子公司股東原有權益之損失金額,若該子公司日後獲利,則該利益先 歸屬本公司,直至原多承擔之 損失完全回復為止。
- (十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
- 2.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 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 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 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 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 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 生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 3.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採成本模式,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 本公司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項資 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 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 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 產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 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 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8 號 「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之會 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各項資 產之耐用年限如下:
- 機器設備 3年~10年
- 辦公設備 3年~ 8年
- 租賃改良 3年~ 8年
- 其他設備 3年~ 7年
- (十二)無形資產
- 1.外購之無形資產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依直線法按估計效益年數 5 年攤銷。
- 2.內部產生無形資產-研究發展支出
(1)研究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 (2)不符合下列條件之發展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符合下列條 件之發展支出則認列為無形資產:
- A.完成無形資產之技術可行性已達成,將使該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或 出售;
- B.意圖完成該無形資產,並加以使用或出售;
- C.有能力或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 D.能證明該無形資產將產生很有可能之未來經濟效益;
- E.具充足之技術、財務及其他資源以完 成此項發展,並使用或出售 該無形資產;及
- F.歸屬於該無形資產發展階段之支出能夠可靠衡量。
- (3)內部產生之無形資產,於達到可使用狀態後,按估計效益年數採直 線法攤銷,攤銷年限為 3 年。
-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 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 資產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已
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 失而增加之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 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四)應付帳款及票據
應付帳款及票據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自供應商取得商品或勞務而應支付 之義務。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 本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因折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始 發票金額衡量。
(十五)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於合約所載之義務履行 、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 (十六)員工福利
- 1.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 額 衡 量,並 於 相 關 服 務 提 供 時 認 列為費用。
- 2.退休金
- (1)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 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 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 (2)確定福利計劃
- A.確定福利計劃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 來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資 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 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及未認列之前期 服務成本。確定福利淨義 務每年由精算師採用預計單位福利法計 算,折現率則參考資產負 債表日與確定福利計畫之貨幣及期間一致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 場殖利率決定;在此類債券無深度市場 之國家,係使用政府公債 (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殖利率。
- B.確定福利計畫產生之精算損益於發生 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C.前期服務成本屬立即既得者,則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非屬 立即既得者,則以直線法於平 均既得期間認列為損益。
- 3.離職福利
- 離職福利係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對員 工之聘僱或當員工自願接受資遣 而支付之福利。本公司係於做出明確承 諾,備具詳細之正式終止聘雇計 畫,且該計畫沒有撤銷之實際 可能性時,始認列費用。
- 4.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
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 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 列 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 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 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另本公 司係以財務報告年度之次年度股東會決議 日前一日之每股公允價值,並考慮除權除息影響後之金額,計算股票紅 利之股數。
(十七)所得稅
- 1.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 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 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外 ,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 2.本公司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 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 。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 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 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 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 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 10%之所 得稅,俟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 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 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 10%之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 3.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 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 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於交 易(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 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時未 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則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採用 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 ,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 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 4.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範 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 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 稅資產。
- 5.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圖 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 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資產 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 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 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 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 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 但各主體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 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 ,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互抵。
- 6.因研究發展支出所產生之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部分,係在很有 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以供未來使用所得 稅抵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遞 延所得稅資產。
- (十八)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認 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
(十九)收入認列
本公司製造並銷售抗體及蛋白質相關產 品。收入係正常營業活動中對顧 客銷售商品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 ,以扣除營業稅、銷貨退回、數 量折扣及折讓之淨額表達。商品銷售於 商品交付予買方、銷貨金額能可 靠衡量且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 業時認列收入。當與所有權相關 之重大風險與報酬已移轉予顧客,本公 司對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 維持有效控制且顧客根據銷售合約接受 商品,或有客觀證據顯示所有接 受條款均已符合時,商品交付方屬發生。
(二十)營運部門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 方式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 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本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依 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 事件之合理預期作出會計估計及假設,針 對所採用之會計政策則尚無需運用重 大會計判斷。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與假 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 歷史經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請 詳下列對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不確定 性之說明:
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一)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減損評估
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本公司需依賴主觀判斷並依據資產使用模式及產業 特性,決定特定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資產耐用年數及未來可能產生 之收益與費損,任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公司策略所帶來的估計改變均 可能在未來造成重大減損。
(二)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 計決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由於產業技術變遷,本公司評估 資產負債表日存貨因正常損耗、流動性低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 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 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存貨之帳面金額為\$586,097。
六、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二十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2年12月31日 | 101年12月31日 | 101年1月1日 | |||
|---|---|---|---|---|---|
| 零用金 | \$ 227 |
\$ 214 |
\$ 352 |
||
| 支票存款 | 2,573 | 2,199 | 3,072 | ||
| 活期存款 | 54,153 | 66,354 | 104,906 | ||
| 約當現金-定期存款 | 434,790 | 419,000 | 463,028 | ||
| 合計 | \$ 491,743 |
\$ 487,767 |
\$ 571,358 |
1.本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穩定,且本公司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 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於資產負債表日最大信用 風險之暴險金額為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帳面金額。
2.有關本公司將其他流動資產 -定期 存款提供作為質押擔保之情形請詳附 註八。
(二十二)應收帳款
| 102年12月31日 | 101年12月31日 | 101年1月1日 | ||||
|---|---|---|---|---|---|---|
| 應收帳款 | \$ | 56,411 | \$ | 68,851 | \$ | 62,798 |
| 減:備抵呆帳 | ( | 1,872) | ( | 1,262) | ( | 1,551) |
| \$ | 54,539 | \$ | 67,589 | \$ | 61,247 | |
| 1.已逾期但未減損之金融資產之帳齡分析如下: | ||||||
| 102年12月31日 | 101年12月31日 | 101年1月1日 | ||||
| 30天內 | \$ | 16,750 | \$ | 23,909 | \$ | 12,811 |
| 31-120天 | 4,357 | 8,128 | 3,068 | |||
| 121-180天 | 119 | 151 | 319 | |||
| 181天以上 | - | - | - | |||
| \$ | 21,226 | \$ | 32,188 | \$ | 16,198 |
2.已減損金融資產之變動分析:
(1)於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101 年 12 月 31 日及 101 年 1 月 1 日止, 本公司已減損之應收帳款金額分別為\$1,872、\$1,262 及\$1,551。
(2)備抵呆帳變動表如下:
| 102 | 年 | 度 | |||||
|---|---|---|---|---|---|---|---|
|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 合計 | |||||
| 1月1日 | \$ | 1,262 | \$ | - | \$ | 1,262 | |
| 本期提列減損損失 | 610 | - | 610 | ||||
| 12月31日 | \$ | 1,872 | \$ | - | \$ | 1,872 | |
| 101 | 年 | 度 | |||||
|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 合計 | |||||
| 1月1日 | \$ | 1,551 | \$ | - | \$ | 1,551 | |
| 本期迴轉減損損失 | ( | 289) | - | ( | 289) | ||
| 12月31日 | \$ | 1,262 | \$ | - | \$ | 1,262 | |
3.本公司之應收帳款為未逾期且未減損者依據本公司之授信標準的信用品 質資訊如下:
| 102年12月31日 | 101年12月31日 | 101年1月1日 | ||||
|---|---|---|---|---|---|---|
| 群組1 | \$ 2,530 |
\$ | 1,367 | \$ | 7,868 | |
| 群組2 | 2,183 | 3,134 | 3,252 | |||
| 群組3 | 22,908 | 23,319 | 23,501 | |||
| 群組4 | 5,692 | 7,581 | 10,428 | |||
| \$ 33,313 |
\$ | 35,401 | \$ | 45,049 |
群組 1:新客戶(首次交易日迄今短於一年者)。
群組 2:現有客戶(首次交易 迄今超過一年者且為學術機構)。
群組 3:現有客戶(首次交易迄今超過一年者且為經銷商)。
群組 4:現有客戶(首次交易迄今超過 一年者且非為經銷商或學術機構 )。 4.本公司之應收帳款於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101 年 12 月 31 日及 101 年
1 月 1 日最大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額為每類應收帳款之帳面金額。
5.本公司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作為應收帳款擔保。
(二十三)存貨
| 102 | 年 | 12 | 月 | 31 | 日 | ||||
|---|---|---|---|---|---|---|---|---|---|
| 存 | 貨 | 庫 | 齡 | ||||||
| 2年(不含)以下 | 第 3 ~ 4 年 | 第5年以上 | 合 | 計 | |||||
| 原物料 | \$ | 7,589 | \$ | 4,566 | \$ | 26,943 | \$ | 39,098 | |
| 半成品 | 279,062 | 183,772 | 150,109 | 612,943 | |||||
| 在製品 | 4,338 | - | - | 4,338 | |||||
| 製成品 | 83,686 | 24,963 | 41,963 | 150,612 | |||||
| 商品存貨 | 5,549 | 4,952 | 1,385 | 11,886 | |||||
| 380,224 | 218,253 | 220,400 | 818,877 | ||||||
| 減:備抵存貨呆滯 | |||||||||
| 損失 | ( | 11,926) | ( | 62,771) | ( | 157,709) | ( | 232,406) | |
| 備抵存貨跌價 | |||||||||
| 損失 | ( | 363) | ( | 1 1) |
- | ( | 3 74) |
||
| 帳 面 價 值 | \$ | 367,935 | \$ | 155,471 | \$ | 62,691 | \$ | 586,097 | |
| 101 | 年 | 12 | 月 | 31 | 日 | ||||
| 存 | 貨 | 庫 | 齡 | ||||||
| 2年(不含)以下 | 第 3 ~ 4 年 | 第5年以上 | 合 | 計 | |||||
| 原物料 半成品 |
\$ | 8,303 258,226 |
\$ | 4,883 207,464 |
\$ | 26,095 101,718 |
\$ | 39,281 567,408 |
|
| 在製品 | 2,886 | - | - | 2,886 | |||||
| 製成品 | 68,876 | 32,291 | 28,898 | 130,065 | |||||
| 商品存貨 | 5,908 | 4,982 | 8 21 |
11,711 | |||||
| 344,199 | 249,620 | 157,532 | 751,351 | ||||||
| 減:備抵存貨呆滯 | |||||||||
| 損失 | ( | 12,234) | ( | 66,098) | ( | 94,069) | ( | 172,401) | |
| 備抵存貨跌價 | |||||||||
| 損失 | ( | 1,579) | ( | 6 | 33) ( |
169) | ( | 2,381) | |
| 帳 面 價 值 | \$ | 330,386 | \$ | 182,889 | \$ | 63,294 | \$ | 576,569 | |
| 101 | 年 | 1 | 月 | 1 | 日 | ||||
| 存 | 貨 | 庫 | 齡 | ||||||
| 2年(不含)以下 | 第 3 ~ 4 年 | 第5年以上 | 合 | 計 | |||||
| 原物料 | \$ | 11,032 | \$ | 27,175 | \$ | 1,378 | \$ | 39,585 | |
| 半成品 | 266,809 | 177,129 | 58,808 | 502,746 | |||||
| 在製品 製成品 |
2,274 73,431 |
21,815 | - | - 17,327 |
2,274 112,573 |
||||
| 商品存貨 | 10,172 | 1,300 | - | 11,472 | |||||
| 363,718 | 227,419 | 77,513 | 668,650 | ||||||
| 減:備抵存貨呆滯 | |||||||||
| 損失 | ( | 17,416) | ( | 56,404) | ( | 43,060) | ( | 116,880) | |
| 備抵存貨跌價 | |||||||||
| 損失 | ( | 572) | ( | 1 | 42) ( |
71) | ( | 7 85) |
|
| 帳 面 價 值 | \$ | 345,730 | \$ | 170,873 | \$ | 34,382 | \$ | 550,985 |
| 102 | 年 度 |
101 年 |
度 | |||
|---|---|---|---|---|---|---|
| 已出售存貨成本 | \$ | 167,716 | \$ | 150,598 | ||
| 呆滯損失 | 59,795 | 58,319 | ||||
| 銷貨成本 | \$ | 227,511 | \$ | 208,917 | ||
| (二十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102年12月31日 | 101年12月31日 | 101年1月1日 | ||||
| Abnova-GmbH(註) | (\$ 1,959) |
(\$ | 1,763) | (\$ | 2,078) | |
| 註:民國 102 |
年 12 月 31 |
日、101 年 12 |
月 31 |
日表列「其他應收款 | -關係人」 | |
| 減項;民國 | 101 年 1 月 |
1 | 日表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項及「其他 | |||
| 非流動負債」。 | ||||||
| 1.因 Abnova-GmbH |
之 | 資本額折合新台幣僅為\$1,210(本公 | 司資本額之 | 2‰), | ||
| 總資產未達本公司總資產之 | 1‰,且 | 無營業收入,故上開採權益法評價之 | ||||
| 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及民國 | 102 年及 |
101 | 年度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 |||
| \$197 | 及\$208,係依 | 該被投資公司同期未經會計師查核之 | 財務報表評價及 | |||
| 認列,且未編製與該子公司之合併財務報告。 | ||||||
| 2.本公司採用權益法投資之子公司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 | ||||||
| 資產 | 負債 | 收入 | 損益 | 持股比例 | ||
| 102年12月31日 | \$ 298 |
\$ 2,398 |
\$ | - (\$ |
197) | |
| Abnova-GmbH 101年12月31日 |
100% | |||||
| Abnova-GmbH | \$ 385 |
\$ 2,192 |
\$ | - (\$ |
208) | 100% |
| 101年1月1日 | ||||||
| Abnova-GmbH | \$ 503 |
\$ 2,155 |
\$ | - (\$ |
237) | 100% |
| (二十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機器設備 | 辦公設備 | 租賃改良 | 其他設備 | 其他 | 合計 | |
| 102年1月1日 | ||||||
| 成本 | \$ 159,373 | \$ 34,036 \$ |
46,959 \$ |
17,344 \$ |
- | \$ 257,712 |
| 累計折舊 | ( 128,392) ( \$ 30,981 \$ |
28,236) ( 5,800 \$ |
38,990) ( 7,969 \$ |
15,243) 2,101 \$ |
- - |
( 210,861) \$ 46,851 |
| 102年 | ||||||
| 1月1日 | \$ 30,981 \$ |
5,800 \$ |
7,969 \$ |
2,101 \$ |
\$ - 46,851 |
|
| 增添-購入 | 10,144 | 2,351 | 4,214 | - | 2,765 | 19,474 |
| 增添-移轉 | 210 | - | - | ( - | 210) | - |
| 處分 | ( 1) |
- ( |
22) | - | - | ( 23) |
| 折舊費用 | ( 9,621) ( |
2,979) ( |
2,251) ( |
1,022) | - | ( 15,873) |
| 12月31日 | \$ 31,713 \$ |
5,172 \$ |
9,910 \$ |
1,079 \$ |
2,555 | \$ 50,429 |
| 102年12月31日 | ||||||
| 成本 累計折舊 |
\$ 161,682 ( 129,969) |
\$ 35,657 ( ( 30,485) |
\$ 51,083 41,173) ( |
\$ 17,344 16,265) |
\$ 2,555 - |
\$ 268,321 ( 217,892) |
| \$ 31,713 \$ |
5,172 \$ |
9,910 \$ |
1,079 \$ |
2,555 | \$ 50,429 |
| 機器設備 | 辦公設備 | 租賃改良 | 其他設備 | 合計 | |||||
|---|---|---|---|---|---|---|---|---|---|
| 101年1月1日 | |||||||||
| 成本 | \$ | 150,961 | \$ 34,185 |
\$ | 39,498 | \$ | 17,344 | \$ | 241,988 |
| 累計折舊 | ( | 117,007) | ( 23,928) |
( | 36,814) | ( | 13,808) | ( | 191,557) |
| \$ | 33,954 | \$ 10,257 |
\$ | 2,684 | \$ | 3,536 | \$ | 50,431 | |
| 101年 | |||||||||
| 1月1日 | \$ | 33,954 | \$ 10,257 |
\$ | 2,684 | \$ | 3,536 | \$ | 50,431 |
| 增添-購入 | 7,473 | 534 | 818 | - | 8,825 | ||||
| 增添-移轉 | 1,387 | 35 | 6,643 | - | 8,065 | ||||
| 折舊費用 | ( | 11,833) | ( 5,026) |
( | 2,176) | ( | 1,435) | ( | 20,470) |
| 12月31日 | \$ | 30,981 | \$ 5,800 |
\$ | 7,969 | \$ | 2,101 | \$ | 46,851 |
| 101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 159,373 | \$ 34,036 |
\$ | 46,959 | \$ | 17,344 | \$ | 257,712 |
| 累計折舊 | ( | 128,392) | ( 28,236) |
( | 38,990) | ( | 15,243) | ( | 210,861) |
| \$ | 30,981 | \$ 5,800 |
\$ | 7,969 | \$ | 2,101 | \$ | 46,851 | |
| (二十六)無形資產 | |||||||||
| 發展支出 | 其他 | 合計 | |||||||
| 102年1月1日 | |||||||||
| 成本 | \$ | 189,246 | \$ | 11,802 | \$ | 201,048 | |||
| 累計攤銷 | ( | 158,422) | ( | 2,748) | ( | 161,170) | |||
| \$ | 30,824 | \$ | 9,054 | \$ | 39,878 | ||||
| 102年 | |||||||||
| 1月1日 | \$ | 30,824 | \$ | 9,054 | \$ | 39,878 | |||
| 增添-源自內部發展 | 15,344 | - | 15,344 | ||||||
| 增添-源自單獨取得 | - | 167 | 167 | ||||||
| 存貨轉列無形資產 | 4,642 | - | 4,642 | ||||||
| 攤銷費用 | ( | 19,737) | ( | 2,150) | ( | 21,887) | |||
| 12月31日 | \$ | 31,073 | \$ | 7,071 | \$ | 38,144 | |||
| 102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 209,232 | \$ | 11,969 | \$ | 221,201 | |||
| 累計攤銷 | ( | 178,159) | ( | 4,898) | ( | 183,057) | |||
| \$ | 31,073 | \$ | 7,071 | \$ | 38,144 | ||||
| 發展支出 | 其他 | 合計 | |||||||
|---|---|---|---|---|---|---|---|---|---|
| 101年1月1日 | |||||||||
| 成本 | \$ | 165,167 | \$ | 6,565 | \$ | 171,732 | |||
| 累計攤銷 | ( | 141,620) | ( | 1,313) ( |
142,933) | ||||
| \$ | 23,547 | \$ | 5,252 | \$ | 28,799 | ||||
| 101年 | |||||||||
| 1月1日 | \$ | 23,547 | \$ | 5,252 | \$ | 28,799 | |||
| 增添-源自內部發展 | 17,849 | - | 17,849 | ||||||
| 增添-源自單獨取得 | - | 5,237 | 5,237 | ||||||
| 存貨轉列無形資產 攤銷費用 |
( | 6,230 16,802) |
( | - 1,435) ( |
6,230 18,237) |
||||
| 12月31日 | \$ | 30,824 | \$ | 9,054 | \$ | 39,878 | |||
| 101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 189,246 | \$ | 11,802 | \$ | 201,048 | |||
| 累計攤銷 | ( | 158,422) | ( | 2,748) ( |
161,170) | ||||
| \$ | 30,824 | \$ | 9,054 | \$ | 39,878 | ||||
| 102 | 年 | 12 月 |
31 | 日 | |||||
| 資 產 |
名 | 稱 | 原 始 成 本 | 累 計 攤 提 | 帳 面 價 值 | ||||
| 單株抗體融合瘤發展支出 | \$ | 209,232 | (\$ | 178,159) | \$ | 31,073 | |||
| 類人體蛋白專門技術-HMGB1 | 4,981 | ( | 2,837) | 2,144 | |||||
| ACTN4融合瘤細胞 | 360 | ( | 165) | 195 | |||||
| ACTN4基因 | 450 | ( | 188) | 262 | |||||
| ACTN4檢測專利權 | 1,846 | ( | 633) | 1,213 | |||||
| 胜肽鏈修飾聚合物之核酸輸送專門技術 | 1,653 | ( | 441) | 1,212 | |||||
| 光波導式粒子電漿共振生物感測儀先 期技術移轉授權 |
1,830 | ( | 458) | 1,372 | |||||
| 光纖式粒子電漿共振感測技術移轉授權 | 500 | ( | 125) | 375 | |||||
| 兔子單株抗體生產技術移轉 | |||||||||
| 349 | ( | 5 1) |
2 98 |
||||||
| \$ | 221,201 | (\$ | 183,057) | \$ | 38,144 | ||||
| 資 產 |
名 | 稱 | 101 原 始 成 本 |
年 | 12 | 月 累 計 攤 提 |
31 | 日 帳 面 價 值 |
|
| 單株抗體融合瘤發展支出 | \$ | 189,246 | (\$ | 158,422) | \$ | 30,824 | |||
| 類人體蛋白專門技術-HMGB1 | 4,981 | ( | 2,007) | 2,974 | |||||
| ACTN4融合瘤細胞 | 360 | ( | 105) | 255 | |||||
| ACTN4基因 | 450 | ( | 113) | 337 | |||||
| ACTN4檢測專利權 | 1,846 | ( | 290) | 1,556 | |||||
| 胜肽鏈修飾聚合物之核酸輸送專門技術 | 1,653 | ( | 110) | 1,543 | |||||
| 光波導式粒子電漿共振生物感測儀先 | |||||||||
| 技術移轉授權 | 1,830 | ( | 92) | 1,738 | |||||
| 光纖式粒子電漿共振感測技術移轉授權 兔子單株抗體生產技術移轉 |
500 182 |
( ( |
25) 6 ) |
475 1 76 |
| 101 | 年 | 1 | 月 | 1 | 日 | |||||||
|---|---|---|---|---|---|---|---|---|---|---|---|---|
| 資 | 產 | 名 | 稱 | 原 始 成 本 | 累 計 攤 提 | 帳 面 價 值 | ||||||
| 單株抗體融合瘤發展支出 | \$ | 165,167 | (\$ | 141,620) | \$ | 23,547 | ||||||
| 類人類蛋白專門技術-HMGB1 | 4,981 | ( | 1,176) | 3,805 | ||||||||
| ACTN4融合瘤細胞 | 360 | ( | 45) | 315 | ||||||||
| ACTN4基因 | 450 | ( | 38) | 412 | ||||||||
| ACTN4檢測專利權 | 774 | ( | 5 4) |
7 20 |
||||||||
| \$ | 171,732 | (\$ | 142,933) | \$ | 28,799 | |||||||
| 無形資產攤銷明細如下: | ||||||||||||
| 102 | 年 | 度 | 101 | 年 | 度 | |||||||
| 營業成本 | \$ | 19,737 | \$ | 16,802 | ||||||||
| 研究發展費用 | 2,150 | 1,435 | ||||||||||
| \$ | 21,887 | \$ | 18,237 | |||||||||
| (二十七)其他應付款 | ||||||||||||
| 102年12月31日 | 101年12月31日 | 101年1月1日 | ||||||||||
| 應付薪資及年終獎金 | \$ | 17,299 | \$ | 9,422 | \$ | 21,811 | ||||||
| 應付董監酬勞及員工紅利 | 3,111 | 5,000 | 6,000 | |||||||||
| 應付運費 | 3,030 | 3,069 | 3,745 | |||||||||
| 應付勞務費 | 780 | 925 | 2,035 | |||||||||
| 應付勞健保費 | 2,261 | 2,422 | 2,322 | |||||||||
| 應付設備款 | 2,132 | 1,253 | 6,622 | |||||||||
| 其他 | 7,942 | 7,442 | 19,519 | |||||||||
| \$ | 36,555 | \$ | 29,533 | \$ | 62,054 |
- (二十八)退休金
- 1.(1)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適用 於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 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 」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 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 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 務年資及退休前 6 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 年以內 (含 )的服務年資每 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 15 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 惟累積最高以 45 個基數為限。本公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 %提 撥 退 休 基 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 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 (2)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如下:
| 102年12月31日 | 101年12月31日 | 101年1月1日 | ||||
|---|---|---|---|---|---|---|
| 已提撥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4,082 | \$ | 4,551 | \$ | 4,574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 | 6,633) | ( | 6,015) | ( | 5,341) |
| 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淨資產 | ||||||
| (表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 (\$ | 2,551) | (\$ | 1,464) | (\$ | 7 67) |
(3)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如下:
| 102年 | 101年 | |||
|---|---|---|---|---|
|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4,551 | \$ | 4,574 |
| 利息成本 | 68 | 80 | ||
| 精算損益 | ( | 537) | ( | 1 03) |
|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4,082 | \$ | 4,551 |
| (4)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下: | ||||
| 102年 | 101年 | |||
|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 | 6,015 | \$ | 5,341 |
|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 90 | 94 | ||
| 精算損益 | ( | 16) | ( | 49) |
| 雇主之提撥金 | 544 | 6 29 |
||
|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 | 6,633 | \$ | 6,015 |
(5)認列於綜合損益表之費用總額:
| 102年度 | 101年度 | ||
|---|---|---|---|
| 利息成本 | \$ | 68 \$ |
80 |
|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 ( | 90) ( |
9 4) |
| 當期退休金成本 | (\$ | 22) (\$ |
1 4) |
| 上述費用認列於綜合損益表中 | 之各類成本及費用明細如下: | ||
| 102年度 | 101年度 | ||
| 銷貨成本 | (\$ | 13) (\$ |
8) |
| 推銷費用 | ( | 3) ( |
2) |
| 管理費用 | ( | 3) ( |
2) |
| 研發費用 | ( | 3) ( |
2 ) |
| (\$ | 22) (\$ |
1 4) |
(6)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精算損益如下:
| 102年度 | 101年度 | ||
|---|---|---|---|
| 本期認列 | (\$ | 521) (\$ |
5 4) |
| 累積金額 | (\$ | 575) (\$ |
5 4) |
(7)本公司之確定福利退休計劃資產,係由台灣銀行按該基金年度投資運 用計畫所定委託經營項目之比例及金額 範圍內,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 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之項目(即存放 國內外之金融機構,投資國內 外上市、上 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及投資國內外不動產之證券化商品 等) 辦理委託經營。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 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 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度 構成總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百分比,請 詳政府公告之各年度之勞工退 休基金運用報告。
整體計劃資產預期報酬率係根據歷史報酬趨勢,對義務之整體期間報 酬之預測,並參考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對勞工退休基金之運用情形, 於考量最低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之收益之影響所 作之估計。
民 國 102 年及 101 年 度,本公 司 計 畫 資 產 之 實 際 報 酬 分 別 為 \$73 及 \$45。 (8)有關退休金之精算假設彙總如下:
| 102年度 | 101年度 | 100年度 | |
|---|---|---|---|
| 折現率 | 2.00% | 1.50% | 1.75% |
| 未來薪資增加率 | 3.00% | 3.00% | 3.00% |
| 計畫資產預期長期報酬率 | 2.00% | 1.50% | 1.75% |
| 對於未來死亡率之假設係按照台灣壽險 | 業第 | 5 | 回經驗生命表估計。 |
(9)經驗調整之歷史資訊如下:
| 102年度 | 101年度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4,082 | \$ 4,551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 | 6,633) ( |
6,015) |
| 計畫剩餘 | (\$ | 2,551) (\$ |
1,464) |
| 計畫負債之經驗調整 | (\$ | 241) (\$ |
3 12) |
| 計畫資產之經驗調整 | (\$ | 17) (\$ |
4 9) |
(10)本公司於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後一年內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 金為\$576。
- 2.(1)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 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 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 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 部分,每月按不低於薪資之 6% 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 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 取。
- (2)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 度本公司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 別為\$5,665 及\$5,882。
- (二十九)股本
截至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登記之股本總額為\$800,000,分為 80,000 仟股 (含員工認股權憑證可認購股數 7,000 仟股 ),實收資本額為 \$595,469,每股面額 10 元,且已發行股份之股 款均已收訖。另本公司普通 股期初至期末流通在外股數未 有變動,故無須調節。
(三十)資本公積
-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資 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份之 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積撥充 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非於盈餘 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另本公司資本公 積期初至期末餘額未有變動,故無須調節。
- (三十一)保留盈餘
-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時,於完納稅捐、彌補虧損後, 分派盈餘時,應先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 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
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其 餘額應分派員工紅利至少百分 之一及董監酬勞不超過百分之三。如尚 有盈餘,加計以前年度累積之 盈餘後,應由董事會擬具股東股息或紅 利分配方案經股東會決議。本 公司股東股息或紅利發放之方式係由董 事會擬定盈餘分配議案,並視 本公司當時之股本、財務結構、營運狀 況及盈餘之考量,採股票股利 或現金股利搭配,經股東會決議後辦理 ,以達成平衡穩定股利政策, 其中現金股利發放比例不得低於當年度 股東股息或紅利總額之百分之 六十。
- 2.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 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 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 3.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益 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 派,俟後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 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 4.本公司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度員工紅利估列金額分別為 \$1,968 及 \$3,035,董 監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656 及\$1,012,估列方式係以 102 年及 101 年度之稅後淨利,考量法定盈餘公積等因素後,以章程所定 之成數為基礎估列,並認列為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度之營業費用。惟 若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 數有差異時,則認列為次一年 度之損益。本公司分別於民國 102 年 6 月 19 日及民國 101 年 6 月 15 日經股東會決議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 101 年 度 ( 註 1 ) | 100 年 度 ( 註 2 ) | |||
|---|---|---|---|---|
| 金額 | 每股股利(元) | 金額 | 每股股利(元)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7,684 |
\$ 11,986 |
||
| 現金股利 | 71,456 | \$ 1 .2 |
119,094 | \$ 2 |
| \$ 79,140 |
\$ 131,080 |
註 1:101 年度稅後淨利已扣除董監酬勞\$1,012 及員工紅利 3,035。 註 2:100 年度稅後淨利已扣除董監酬勞\$1,249 及員工紅利 3,747。 上述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度盈餘分配情形與本公司民國 102 年 3 月 27 日及民國 101 年 3 月 21 日之董事會提議並無差異。有關董事會通過擬 議及股東會決議之盈餘分配、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等相關資訊,請至 台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5.本公司於民國 103 年 3 月 28 日經董事會提議民國 102 年度盈餘分派 案,分派案如下:
| 102 | 年 | 度 | |
|---|---|---|---|
| 金額 | 每股股利(元)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7,290 |
||
| 現金股利 | 65,502 | \$ | 1 .1 |
| \$ 72,792 |
另,經董事會決議配發之董監酬勞及員工紅利分別為\$656 及 \$1,968。
前述民國 102 年度盈餘分派議案,截至民國 103 年 3 月 28 日止,尚未 經股東會決議。
(三十二)其他權益項目
| 外幣換算 | ||||||||
|---|---|---|---|---|---|---|---|---|
| 102年1月1日 | \$ | 525 | ||||||
| 外幣換算調整數 102年12月31日 |
\$ | - 525 |
||||||
| 外幣換算 | ||||||||
| 101年1月1日 | \$ | - | ||||||
| 外幣換算調整數 | 525 | |||||||
| 101年12月31日 | \$ | 525 | ||||||
| (三十三)營業收入 | ||||||||
| 102 | 年 | 度 | 101 | 年 | 度 | |||
| 銷貨收入 | \$ | 463,699 | \$ | 463,774 | ||||
| (三十四)其他收入 | ||||||||
| 102 | 年 | 度 | 101 | 年 | 度 | |||
| 利息收入 | \$ | 5,452 | \$ | 5,654 | ||||
| 其他收入 | 121 | 9 97 |
||||||
| \$ | 5,573 | \$ | 6,651 | |||||
| (三十五)其他利益及損失 | ||||||||
| 102 | 年 | 度 | 101 | 年 | 度 | |||
| 淨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 \$ | 4,235 | (\$ | 3,240)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217 | - | ||||||
| 其他損失 | ( | 600) | - | |||||
| \$ | 3,852 | (\$ | 3,240) | |||||
| (三十六)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 ||||||||
| 102 | 年 | 度 | 101 | 年 | 度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139,279 | \$ | 145,176 | ||||
|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59,795 | 58,319 | ||||||
| 商品存貨、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之 | ||||||||
| 變動及耗用之原物料 無形資產及其他非流動資產之攤銷 |
27,016 | 1,921 | ||||||
| 費用 | 23,454 | 19,694 | ||||||
| 運輸費用 | 22,781 | 24,388 | ||||||
| 租金費用 | 18,259 | 17,935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 15,873 | 20,470 | ||||||
| 其他費用 | 77,975 | 81,541 | ||||||
| \$ | 384,432 | \$ | 369,444 |
(三十七)員工福利費用
| 102 | 年 | 度 | 101 | 年 | 度 | |||
|---|---|---|---|---|---|---|---|---|
| 薪資費用 | \$ | 118,275 | \$ | 123,074 | ||||
| 勞健保費用 | 10,297 | 10,682 | ||||||
| 退休金費用 | 5,643 | 5,868 | ||||||
| 其他用人費用 | 5,064 | 5,552 | ||||||
| \$ | 139,279 | \$ | 145,176 | |||||
| (三十八)所得稅 | ||||||||
| 1.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 ||||||||
| 102 | 年 | 度 | 101 | 年 | 度 | |||
| 當期所得稅: | ||||||||
|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 | 10,143 | \$ | 11,777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 ( | 678) | 1 17 |
|||||
| 當期所得稅總額 | 9,465 | 11,894 | ||||||
| 遞延所得稅: | ||||||||
|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 6,134 | 6,388 | ||||||
| 遞延所得稅總額 | 6,134 | 6,388 | ||||||
| 所得稅費用 | \$ | 15,599 | \$ | 18,282 | ||||
| 2.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關係 | ||||||||
| 102 | 年 | 度 | 101 | 年 度 |
||||
| 稅前淨利按法令稅率計算所得稅 | \$ | 15,044 | \$ | 16,580 | ||||
| 加(減):永久性差異 | 33 | 36 | ||||||
| 暫時性差異 | 10,803 | 9,575 | ||||||
| 投資抵減之所得稅影響數 | ( | 451) | ( | 8,584) | ||||
| 虧損扣抵之所得稅影響數 | ( | 15,286) | ( | 5,830)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數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變動數 |
( | 678) 6,134 |
117 6,388 |
|||||
| \$ | 15,599 | \$ | 18,282 | |||||
| 所得稅費用 |
3.因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投資抵減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 債金額如下:
| 102年度 | ||||||||||||
|---|---|---|---|---|---|---|---|---|---|---|---|---|
| 認列於其 | ||||||||||||
| 1月1日 | 認列於損益 | 他綜合淨利 認列於權益 12月31日 | ||||||||||
| 暫時性差異: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未實現存貨跌價 | ||||||||||||
| 及呆滯損失 | \$ 29,713 |
\$ | 9,860 | \$ | - | \$ | - | \$ 39,573 |
||||
| 呆帳超限數 | 147 | 65 | - | - | 212 | |||||||
| 尚未使用虧損扣抵 | 17,523 | ( | 16,098) | - | - | 1,425 | ||||||
| 其他 | 67 | 3 9 |
- | - | 106 | |||||||
| \$ 47,450 |
(\$ | 6,134) | \$ | - | \$ | - | \$ 41,316 |
| 101年度 | ||||||
|---|---|---|---|---|---|---|
| 認列於其 | ||||||
| 1月1日 | 認列於損益 | 他綜合淨利 認列於權益 12月31日 | ||||
| 暫時性差異: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未實現存貨跌價 | ||||||
| 及呆滯損失 | \$ 20,003 |
\$ | 9,710 | \$ - |
\$ - |
\$ 29,713 |
| 呆帳超限數 | 147 | - | - | - | 147 | |
| 尚未使用虧損扣抵 | 23,076 | ( | 5,553) | - | - | 17,523 |
| 尚未使用投資抵減 | 10,205 | ( | 10,205) | - | - | - |
| 其他 | 407 | ( | 3 40) |
- | - | 67 |
| \$ 53,838 |
(\$ | 6,388) | \$ - |
\$ - |
\$ 47,450 |
|
| 4.本公司依據廢止前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之規定,可享有之投資抵減明細 | ||||||
| 及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相關金額如下: | ||||||
| 101年1月1日 | ||||||
| 未認列遞延 | ||||||
| 抵減項目 | 尚未抵減稅額 | 所得稅資產部分 | 最後抵減年度 | |||
| 研究與發展支出 | \$ | 2,135 \$ |
- | 民國102年度 |
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 12 月 31 日:無此情形。
5.本公司尚未使用之虧損扣抵之有效期限及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相關 金額如下:
| 102年12月31日 | ||||
|---|---|---|---|---|
| 未認列遞延 | ||||
| 發生年度 | 申報數/核定數 | 尚未抵減金額 | 所得稅資產部分 | 最後扣抵年度 |
| 民國94年度 | 核定數 | \$ 8,386 |
\$ - |
民國104年度 |
| 101年12月31日 | ||||
| 未認列遞延 | ||||
| 發生年度 | 申報數/核定數 | 尚未抵減金額 | 所得稅資產部分 | 最後扣抵年度 |
| 民國94年度 | 核定數 | \$ 103,075 |
\$ - |
民國104年度 |
| 101年1月1日 | ||||
| 未認列遞延 | ||||
| 發生年度 | 申報數/核定數 | 尚未抵減金額 | 所得稅資產部分 | 最後扣抵年度 |
| 民國94年度 | 核定數 | \$ 135,739 |
\$ - |
民國104年度 |
| 6.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 | 100 | 年度。 | ||
| 7.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 ||||
| 102年12月31日 | 101年12月31日 | 101年1月1日 | ||
| 87年度以後 | \$ | 73,635 \$ |
79,358 \$ |
131,133 |
| 8.民國 102 年 |
12 月 31 日、101 |
年 12 月 31 |
日及 101 年 1 月 |
1 日止,本公 |
| 司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分別為 | \$20、\$1,024 | 及 \$1,121,民國 |
101 年 |
|
| 度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為 | 14.58%, | 民國 102 |
年度盈餘分配之稅額 |
扣抵比率預計為 0.03%。
(三十九)每股盈餘
| 102 | 年 | 度 | |||
|---|---|---|---|---|---|
| 加權平均流 | |||||
| 通在外股數 | |||||
| 稅 後 金 額 | (仟股) | 每股盈餘(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本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 |||||
| 本期淨利 | \$ | 72,896 | 59,547 | \$ | 1.22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本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 |||||
| 本期淨利 | \$ | 72,896 | 59,547 |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員工紅利 | 85 | ||||
| 屬於本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
|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72,896 | 59,632 | \$ | 1.22 |
| 101 | 年 | 度 | |
|---|---|---|---|
| 加權平均流 | |||
| 通在外股數 | |||
| 稅 後 金 額 | (仟股) | 每股盈餘(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本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 |||
| 本期淨利 | \$ 79,251 |
59,547 | \$ 1.33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本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 |||
| 本期淨利 | \$ 79,251 |
59,547 |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員工紅利 | 117 | ||
| 屬於本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
|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79,251 |
59,664 | \$ 1.33 |
因員工分紅可選擇採用發放股票之方式,於計算每股盈餘時,係假設員 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於 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 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計算基本每股盈餘時,係於股 東會決議上一年度員工分紅採發放股票 方式之股數確定時,始將該股數 計入股東會決議年度普通股加 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四十)非現金交易
1.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 102 | 年 | 度 | 101 | 年 | 度 | |||
|---|---|---|---|---|---|---|---|---|
| 購置固定資產 | \$ | 19,474 | \$ | 11,804 | ||||
|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 1,253 | 6,622 | ||||||
|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 | 2,132) | ( | 1,253) | ||||
| 本期支付現金 | \$ | 18,595 | \$ | 17,173 | ||||
| 2.不影響現金流量之營業及投資活動: | ||||||||
| 102 | 年 | 度 | 101 | 年 | 度 | |||
| 存貨轉列其他無形資產淨額 | \$ | 4,642 | \$ | 6,230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轉列固定資產 | \$ | - | \$ | 8,009 |
七、關係人交易
(四十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股份均由大眾持有,並 無最終母公司及最終控制者。 (四十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資金貸與關係人
| 交 易 對 |
象 | 102年12月31日 | 101年12月31日 | ||||
|---|---|---|---|---|---|---|---|
| Abnova-GmbH | \$ | 2,287 | \$ | 2,082 | |||
| 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項 | ( | 1,959) ( |
1,763) | ||||
| 表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 | 328 | \$ | 3 19 |
|||
| 交 易 對 |
象 | 101年1月1日 | |||||
| Abnova-GmbH | \$ | 2,050 | |||||
| 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項 | ( | 2,078) | |||||
| 表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其他 | |||||||
| 非流動負債」) | (\$ | 28) | |||||
| 上述資金貸與關係人之交易, | 本公司未收取利息。 | ||||||
| 2.本公司於民國 102 |
年及 101 |
年度資金貸與最高額度均為\$4,500。 | |||||
| (四十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 |||||||
| 102 | 年 度 |
101 | 年 | 度 | |||
|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 | 20,219 \$ |
17,889 | ||||
| 離職福利 | - | - | |||||
| 總計 | \$ | 20,219 \$ |
17,889 | ||||
| 八、質押之資產 | |||||||
| 本公司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 帳面價值 | ||||||
| 資產項目 | 102年12月31日 | 101年12月31日 | 101年1月1日 | 擔保用途 | |||
| \$ 其他流動資產-定期存款 |
517 | \$ | 513 | \$ | 5 08 |
購料 |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
| (四十四)或有事項 | |||||||
| 無此情形。 | |||||||
| (四十五)承諾事項 | |||||||
| 本公司租用辦公室、廠房及公務車之租期係介於 | 1 至 5 |
年,其營業租賃之 | |||||
| 未來最低應付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
| 102年12月31日 | 101年12月31日 | 101年1月1日 | |||||
| 不超過1年 | \$ | 17,768 | \$ | 16,765 | \$ | 10,328 | |
|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 10,008 | 19,111 | 12,711 | ||||
| 總計 | \$ | 27,776 | \$ | 35,876 | \$ | 23,039 |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
| 無此情形。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無此情形。
十二、其他
(一)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公司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 以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本公司係以透過監控資金部位是 否足以支應負債償付之方式, 達到資本管理的目標。
- (二)金融工具
- 1.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資訊
本公司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 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其他金融資產、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其 他應付款及其他金融負債)的 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 2.財務風險管理政策
- (1)本公司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 (包括匯率 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公司整體風險管理政策著重於 金融市場的不可預測事項,並 尋求可降低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財務 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 (2)風險管理工作由本公司財務部按照 董事會核准之政策執行。本公司 財務部透過與公司營運單位密切合作,負責辨認、評估與規避財務 風險。董事會對整體風險管理訂有書面原則,亦對特定範圍與事項 提供書面政策,例如匯率風險、信用風險,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 資。
- 3.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市場風險
- 匯率風險
- A.本公司係跨國營運,因此受 多種不同貨幣所產生之匯率風險,主 要為美元及歐元。相關匯率風險來自未來之商業交易、已認列之 資產與負債,及對國外營運機構之淨投資。
- B.本公司管理階層已訂定政策管理功能 性貨幣之匯率風險。為管理 來自未來商業交易及已認列資產與負債 之匯率風險,公司財務部 係以自然避險為原則,考量公 司各幣別資金需求及淨部位依照市 場外匯狀況進行避險。當未來商業交易、已認列資產或負債係以 非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之外幣 計價時,匯率風險便會產生。
- C.本公司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 響,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 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 102年12月31日 | ||||||||
|---|---|---|---|---|---|---|---|---|
| 外幣 | 帳面金額 | |||||||
| (仟元) | 匯率 | (新台幣仟元)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1,636 | 29.81 | \$ | 48,770 | |||
| 歐元:新台幣 | 479 | 41.07 | 19,673 | |||||
| 英鎊:新台幣 | 62 | 49.45 | 3,066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歐元:新台幣 | ( | 51) | 38.41 | ( | 1,959)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305 | 30.01 | \$ | 9,154 | |||
| 歐元:新台幣 | 28 | 41.11 | 1,151 | |||||
| 101年12月31日 | ||||||||
| 外幣 | 帳面金額 | |||||||
| (仟元) | 匯率 | (新台幣仟元)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2,343 | 29.05 | \$ | 68,056 | |||
| 歐元:新台幣 | 684 | 38.51 | 26,339 | |||||
| 英鎊:新台幣 | 108 | 46.66 | 5,039 | |||||
| 日圓:新台幣 | 1,659 | 0.3382 | 561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歐元:新台幣 | ( | 47) | 37.51 | ( | 1,763)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 321 | 29.35 | \$ | 9,422 | |||
| 歐元:新台幣 | 32 | 38.41 | 1,229 | |||||
| 日圓:新台幣 | 3,511 | 0.3364 | 1,181 |
外幣 帳面金額 (仟元) 匯率 (新台幣仟元)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2,975 30.28 \$ 90,094 歐元:新台幣 39.59 977 38,680 英鎊:新台幣 46.77 78 3,648 日圓:新台幣 3,131 0.3941 1,234 新加坡:新台幣 23.40 80 1,872 非貨幣性項目 歐元:新台幣 ( 49.48 42) ( 2,078)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32.10 378 \$ 12,132 歐元:新台幣 40.65 31 1,260 日圓:新台幣 5,516 0.3905 2,154 新加坡:新台幣 23.30 20 466 101年1月1日 D.本公司因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市場風險分析如下: 102 年 度 敏感度分析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 貨幣性項目 |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488 |
\$ | - |
| 歐元:新台幣 | 1% | 197 | - | |
| 英鎊:新台幣 | 1% | 31 | -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歐元:新台幣 | 1% | - | ( | 20)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92 |
\$ | - |
| 歐元:新台幣 | 1% | 12 | - | |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 度 | |||
|---|---|---|---|
| 變動幅度 |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 ||
| 1% | \$ 681 |
\$ | - |
| 1% | 263 | - | |
| 1% | 50 | - | |
| 1% | - | ( | 18) |
| 1% | \$ 94 |
\$ | - |
| 1% | 12 | - | |
| 1% | 12 | - | |
| 101 | 損益影響 | 年 敏感度分析 |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交易 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損失 之風險。本公司依內部明 定之授信政策,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 慮其財務狀況、過往經驗 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 並定期監控信用額度之使用。 主要信用風險來自現金及約當現 金、存放於銀行與金融機 構之存款及對銷售客戶尚未收現之應收 帳 款。本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 質穩定,且本公司與多家金 融機構往來以分散信用風 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於資 產負債表日最大信用風險之暴險金額為現金及銀行存款之帳面金 額。本公司評估現金及約 當現金、銀行存款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 險,請詳附註六(一)及(二)說明。
(3)流動性風險
現金流量預測是由本公司財務部予以彙 總。管理 階 層 定 期 監 控 流 動 資金需求之滾動預測,以確保 有足夠資金支付日常營運活動所需及 確保適度之財務彈性,保持資 金持續性及靈活性的平衡。
下表係依資產負債表日至約定到期日之 剩餘期間,按到期日及未折 現之到期金額予以列示本公司之金融負債:
非衍生金融負債:
| 3個月 | |||||
|---|---|---|---|---|---|
| 102年12月31日 | 3個月以下 | 至1年內 | 1至2年內 | 2至5年內 | 5年以上 |
| 應付票據 | \$ 286 |
\$ - |
\$ - |
\$ - |
\$ - |
| 應付帳款 | 12,500 |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31,343 | 5,212 | - | - | - |
| 其他金融負債 | 644 | 722 | 2,065 | - |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3個月 | |||||
| 101年12月31日 | 3個月以下 | 至1年內 | 1至2年內 | 2至5年內 | 5年以上 |
| 應付票據 | \$ 882 |
\$ - |
\$ - |
\$ - |
\$ - |
| 應付帳款 | 14,395 |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22,198 | 7,335 | - | - | - |
| 其他金融負債 | 634 | 266 | 1,256 | - |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3個月 | |||||
| 101年1月1日 | 3個月以下 | 至1年內 | 1至2年內 | 2至5年內 | 5年以上 |
| 應付票據 | \$ 1,065 |
\$ 235 |
\$ - |
\$ - |
\$ - |
| 應付帳款 | 11,231 |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52,378 | 9,632 | 44 | - | - |
| 其他金融負債 | 443 | 571 | 889 | -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 2) | ||
|---|---|---|
| 491,903 | ||
| \$ | ||
| 對 | 122,976 | |
| 個 | \$ | |
| - | ||
| \$ | ||
| - | ||
| 擔 | ||
| - | ||
| 抵 | \$ | |
| 資金之不足 | ||
| 支應營運週轉 | ||
| - | ||
| 金 | 性 | 有短期融通 資金之必要 |
| - | ||
| 註 | 2,287 \$ |
|
| 4,500 | ||
| \$ | ||
| 4,500 \$ |
||
| 是 | ||
| 其他應收款 -關係人 |
||
| 之 貸 | 司 對 | |
| 金 | ||
| 資 | ||
| 出 | ||
| 號 貸 | ( 註 1) 公 |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Abnova-GmbH 0 |
| 註 備 資 金 貸 與 額 限 總 象 與 金 貸 別 對 資 品 保 帳 通資 提 列 備 呆 融 短期 貸 業 務 往 有 末 實 際 動 利 率 資 支 金 額 來 是 否 為 本 期 最 期 與 往 |
註 額 名 稱 價 值 限 額 ( 註 2) ( 質 來 金 額 金 必 要 之 原 因 金 3) 區 間 與 額 ( 目 關 係 人 高 餘 額 餘 象 科 |
註 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 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註 2:本公司資金貸與總額為不逾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40%(含 )為限;對單一企業貸放金額為不逾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10%(含 )為限,故以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之淨值計算。
註 3:本公司本期實際動支之期末餘額 \$2,287,係尚未減除長期股權投資貸項金額 \$1,959。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情形。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無此情形。
4.累積買進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此情形。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此情形。
7.與關係人進、銷貨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此情形。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無此情形。
10.母公司及子公司與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請詳附註七所述。
| 二)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
|---|
| ( |
| 核 ): |
|---|
| 查 |
| 師 |
| 計 |
| 會 |
| 經 |
| 未 |
| 均 |
| 訊 |
| 資 |
| 下 |
| 以 |
| 述, |
| 所 四 ) |
| 六 ( |
| 註 |
| 附 |
| 如 |
| 司, |
| 公 |
| 資 投 |
| 被 |
| 陸 |
| 大 |
| 含 |
| 包 |
| 不 |
| 訊 ( 資 |
| 關 相 |
| 之 |
| 司 |
| 公 |
| 資 |
| 投 被 |
| 註 備 |
之子公司 本公司 |
|
|---|---|---|
| 之投資 認列 本期 |
197) (\$ |
|
| 本期 公司 被投資 |
197) (\$ |
|
| 有 持 |
率 (%) 帳 面 金 額 ( 註 2) | 1,959) (\$ |
| 末 | 比 | 100 |
| 期 | 數 1) 註 股 ( |
註1) ( |
| 金額 | 末 上期期 |
1,210 \$ |
| 投資 始 原 |
末 本期期 |
1,210 \$ |
| 要 主 |
目 項 業 |
經銷事宜 生物產品 |
| 所 在 | 稱 地 區 營 | 德國 |
| 司 公 資 投 被 |
名 | Abnova-GmbH |
| 稱 名 司 公 資 投 |
限公司 技股份有 亞諾法生 |
註 1:被投資公司係屬有限公司,未有股票之發行。
註 2:表列「其他應收款 -關係人」之減項。
(三)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無此情形。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本公司主要業務為生物技術之研發及 生產,僅經營單一產業,且本公司 營運決策者係以公司整體營運結果評 估績效及分配資源,經辨認本公司 為單一應報導部門。
(二)部門資訊之衡量
本公司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與財務報告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之彙 總說明相同。本公司營運部門損益係以營業淨利衡量,並作為評估營運 部門績效之基礎。
(三)部門損益、資產與負債之資訊
本公司為單一應報導部門,故 應報導資訊與財務報表相同。
(四)部門損益、資產與負債之調節資訊
本公司向主要營運決策者 呈報之部門營業淨利,與綜合損益表內之收 入、費用等係採用一致之衡量方式,故與營業淨利之調節項目同綜合損 益表。
(五)產品別及勞務別之資訊
本公司收入主要來自銷售抗體 之收入。收入餘額明細組成如下:
| 102年度 | 101年度 | |||
|---|---|---|---|---|
| 單株抗體 | \$ | 150,539 | \$ | 157,722 |
| 蛋白質 | 67,538 | 76,177 | ||
| 配對抗體 | 79,817 | 65,135 | ||
| 多株抗體 | 54,139 | 62,015 | ||
| 其他 | 111,666 | 102,725 | ||
| 合計 | \$ | 463,699 | \$ | 463,774 |
(六)地區別資訊
本公司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度地區別資訊如下:
| 102年度 | 101年度 | ||||||
|---|---|---|---|---|---|---|---|
| 收入 | 非流動資產 | 收入 | 非流動資產 | ||||
| 台灣 | \$ 21,473 |
\$ | 92,184 | \$ 20,254 |
\$ | 92,980 | |
| 美洲 | 201,388 | - | 214,281 | - | |||
| 歐洲 | 156,940 | - | 154,429 | - | |||
| 其他 | 83,898 | - | 74,810 | - | |||
| 合計 | \$ 463,699 |
\$ | 92,184 | \$ 463,774 |
\$ | 92,980 |
(七)重要客戶資訊
本公司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度對單一客戶之收入占本公司營業收入 10% 之資訊如下:
| 102年度 | 101年度 | ||||||
|---|---|---|---|---|---|---|---|
| 收入 | 部門 | 收入 | 部門 | ||||
| 甲 | 客 | 戶 | \$ 47,699 |
註 | \$ 57,189 |
註 | |
| 乙 | 客 | 戶 | 41,454 | " | 49,121 | " | |
| \$ 89,153 |
\$ 106,310 |
||||||
| 註:本公司為單一應報導部門。 |
十五、首次採用 IFRSs
本財務報告係本公司依 IFRSs 所編製之首份財務報告,於編製初始資產負債 表時,本公司業已將先前依中華民國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編製財務報告所報導 之金額調整為依 IFRSs 報導之金額。本公司就首次採用 IFRSs 所選 擇之豁免、 追溯適用之例外及自中華民國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轉換至 IFRSs 如何影響本公 司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 流量之調節,說明如下:
(一)所選擇之豁免項目
1.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公司對於轉換日前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所產生已既得之權益工具選 擇不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2.員工福利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與員工福利計畫有關之全部累計精算損益一次 認列於保留盈餘。並選擇以轉換日起各 個會計期間推延決定之金額, 揭露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第 120A 段(P)要求之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及計畫盈虧、以及經驗調整之資訊。
3.累積換算差異數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國外營運機構所產生之累積換算差異數認定 為零,俟後產生之兌換差額則依國際會 計準則第 21 號「匯率變動之影 響」之規定處理。
- (二)本公司除避險會計及非控制權益, 因其與本公司無關,未適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 1 號之追溯適用之例外規 定外,其他追溯適用之例外說明如 下:
- 1.會計估計
於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依 IFRSs 所作之估計,係與該日依中華民國一 般公認會計原則所作之估計一致。
2.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除列
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之除列規定推延適用 於民國 93 年 1 月 1 日以後所發生之交易。
(三)自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轉換至 IFRSs 之調節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規定,企業須對比較期間之權益、綜合損益及現 金流量進行調節。各期間之權益及綜合損益,依先前之中華民國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轉換至 IFRSs 之調節,列示於下列各表:
1.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權益之調節
| 中華民國一般 | |||||
|---|---|---|---|---|---|
| 公認會計原則 | 轉換影響數 | IFRSs | 說明 | ||
| 流動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571,358 |
\$ | - | \$ 571,358 |
|
| 應收票據淨額 | 5,654 | - | 5,654 | ||
| 應收帳款淨額 | 61,247 | - | 61,247 | ||
| 其他應收款 | 2,035 | - | 2,035 | ||
| 存貨 | 550,985 | - | 550,985 | ||
| 預付款項 | 5,950 | - | 5,950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流動 | 53,099 | ( | 53,099) | - | (1) |
| 其他流動資產 | 886 | - | 886 | ||
| 流動資產合計 | 1,251,214 | ( | 53,099) | 1,198,115 | |
| 非流動資產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6,535 | ( | 16,104) | 50,431 | (2) |
| 無形資產 | 28,799 | - | 28,799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非流動 | - | 53,838 | 53,838 | (1)(3)(4)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8,628 | 16,104 | 24,732 | (2) | |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103,962 | 53,838 | 157,800 | ||
| 資產總計 | \$ 1,355,176 |
\$ | 7 39 |
\$ 1,355,915 |
| 中華民國一般 | ||||||
|---|---|---|---|---|---|---|
| 公認會計原則 | 轉換影響數 | IFRSs | 說明 | |||
| 流動負債 | ||||||
| 應付票據 | \$ | 1,300 | \$ | - | \$ 1,300 |
|
| 應付帳款 | 11,231 | - | 11,231 | |||
| 其他應付款 | 58,135 | 3,919 | 62,054 | (3) | ||
| 當期所得稅負債 | 5,187 | - | 5,187 | |||
| 其他流動負債 | 8,316 | - | 8,316 | |||
| 流動負債合計 | 84,169 | 3,919 | 88,088 | |||
| 非流動負債 | ||||||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339 | 428 | 767 | (4) | ||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339 | 428 | 767 | |||
| 負債總計 | 84,508 | 4,347 | 88,855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股本 | ||||||
| 普通股 | 595,469 | - | 595,469 | |||
| 資本公積 | 515,372 | - | 515,372 | |||
| 保留盈餘 | ||||||
| 法定盈餘公積 | 24,860 | - | 24,860 | |||
| 特別盈餘公積 | 226 | - | 226 | |||
| 未分配盈餘 | 134,967 | ( | 3,834) | 131,133 | ||
| 其他權益 | ( | 226) | 226 | - | (5) | |
| 權益總計 | 1,270,668 | ( | 3,608) | 1,267,060 |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1,355,176 | \$ | 739 | \$ 1,355,915 |
2.民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權益之調節
| 中華民國一般 | |||||
|---|---|---|---|---|---|
| 公認會計原則 | 轉換影響數 | IFRSs | 說明 | ||
| 流動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487,767 |
\$ | - | \$ 487,767 |
|
| 應收票據淨額 | 7,996 | - | 7,996 | ||
| 應收帳款淨額 | 67,589 | - | 67,589 | ||
| 其他應收款 | 1,955 | - | 1,955 | ||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319 | - | 319 | ||
| 存貨 | 576,569 | - | 576,569 | ||
| 預付款項 | 3,117 | - | 3,117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 47,205 | ( | 47,205) | - | (1) |
| 其他流動資產 | 726 | - | 7 26 |
||
| 流動資產合計 | 1,193,243 | ( | 47,205) | 1,146,038 | |
| 非流動資產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50,316 | ( | 3,465) | 46,851 | (2) |
| 無形資產 | 39,878 | - | 39,878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非流動 | - | 47,450 | 47,450 | (1)(3)(4)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8,622 | 3,148 | 11,770 | (2)(4) | |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98,816 | 47,133 | 145,949 | ||
| 資產總計 | \$ 1,292,059 |
(\$ | 72) | \$ 1,291,987 |
| 中華民國一般 | ||||
|---|---|---|---|---|
| 公認會計原則 | 轉換影響數 | IFRSs | 說明 | |
| 流動負債 | ||||
| 應付票據 | \$ 882 |
\$ - |
\$ 882 |
|
| 應付帳款 | 14,395 | - | 14,395 | |
| 其他應付款 | 28,468 | 1,065 | 29,533 | (3) |
| 當期所得稅負債 | 11,213 | - | 11,213 | |
| 其他流動負債 | 8,164 | - | 8,164 | |
| 流動負債合計 | 63,122 | 1,065 | 64,187 | |
| 非流動負債 | ||||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 | 4 | 4 | (4) |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 | 4 | 4 | |
| 負債總計 | 63,122 | 1,069 | 64,191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股本 | ||||
| 普通股 | 595,469 | - | 595,469 | |
| 資本公積 | 515,372 | - | 515,372 | |
| 保留盈餘 | ||||
| 法定盈餘公積 | 36,846 | - | 36,846 | |
| 特別盈餘公積 | 226 | - | 226 | |
| 未分配盈餘 | 80,725 | ( 1,367) |
79,358 | |
| 其他權益 | 299 | 2 26 |
525 | (5) |
| 權益總計 | 1,228,937 | ( 1,141) |
1,227,796 |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1,292,059 |
(\$ 7 2) |
\$ 1,291,987 |
| 3.民國 | 101 | 年度綜合損益之調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華民國一般 | |||||||
|---|---|---|---|---|---|---|---|
| 公認會計原則 | 轉換影響數 | IFRSs | 說明 | ||||
| 營業收入 | \$ 463,774 |
\$ - |
\$ | 463,774 | |||
| 營業成本 | ( | 209,548) | 6 31 |
( | 208,917) | (3)(4) | |
| 營業毛利 | 254,226 | 6 31 |
254,857 | ||||
| 營業費用 | |||||||
| 推銷費用 | ( | 59,282) | 669 | ( | 58,613) | (3)(4) | |
| 管理費用 | ( | 64,960) | 1,081 | ( | 63,879) | (3)(4) | |
| 研發費用 | ( | 38,561) | 5 26 |
( | 38,035) | (3)(4) | |
| 營業費用合計 | ( | 162,803) | 2,276 | ( | 160,527) | ||
| 營業利益 | 91,423 | 2,907 | 94,330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其他收入 | 6,651 | - | 6,651 | ||||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 | 3,448) | - | ( | 3,448) | ||
| 稅前淨利 | 94,626 | 2,907 | 97,533 | ||||
| 所得稅費用 | ( | 17,788) | ( 494) |
( | 18,282) | (3)(4) | |
| 本期淨利 | 76,838 | 2,413 | 79,251 | ||||
| 其他綜合損益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 - | - | 525 | ||||
|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
| 確定福利之精算損益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 |
- | 54 | 54 | ||||
| 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 - | - | -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 | |||||||
| 後淨額) | - | 5 4 |
5 79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76,838 |
\$ 2,467 |
\$ | 79,830 | |||
調整原因說明如下:
- (1)依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係依其 相關負債或資產之分類,而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對於遞延所 得稅負債或資產未能歸屬至財務報告所 列之資產或負債者,則按預 期該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清償或實現之期間長短劃分為流動或 非流動項目。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告之表達」規定, 企業不得將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分類 為流動資產或負債。本公司 分別於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及 101 年 12 月 31 日調增遞延所得稅資 產 -非 流 動 \$53,099 及 \$47,205, 並 調 減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流 動 \$53,099 及\$47,205。
- (2)本公司因購置固定資產而預付之款項,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係表達於「固定資產」項 下之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惟依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依其交易性質應 表達於「其他非流動資產」 項下之預付設備款,本公司分別於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及 101 年 12 月 31 日調減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16,104 及 \$3,465,並調增預付 設備款\$16,104 及\$3,465。
- (3)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對於累積未休假獎金之認列並無明文 規定,本公司係於實際支付時認列相關費用。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規定,應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估列已累積未使用之 累積未休假獎金費用。本公司分別於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及 101 年 12 月 31 日調增其他應付款\$3,919 及\$1,065;遞 延所得稅資產-非 流 動 \$666 及 \$181,並 均調減保留盈餘\$3,253。民 國 101 年 度營業 成 本及營業費用分別調減\$600 及\$2,254; 所得稅費用調增\$485。
- (4)應計退休金負債
- a.退休金精算採用之折現率,係 依中華 民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18 號第 23 段規定應參酌之因素訂定。惟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 工福利」規定,折現率之採用係參考報導期間結束日幣別及期間 與退休金計畫一致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 場殖利率決定;在此類債 券無深度市場之國家,應使用政府公債(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市 場殖利率。
- b.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與員工福利計畫有關之全部累計精算損 益一次認列於保留盈餘。
- c.依本公司會計政策規定,未 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係按預期可獲 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平均 剩餘服務年限,採直線法攤銷 。惟本公司係屬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不適用國際會計準 則 第 19 號「員 工 福 利 」之 過 渡 性 規 定,故 無 未 認 列 過 渡 性 負 債 。
- d.本公司退休金精算損益,依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規定,採 緩衝區法認列為當期淨退休金成本。惟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 「員工紅利」規定,本公司選 擇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淨利中。
本公司因此於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調增應計退休金負債\$428 及遞延
所得稅資產-非流動\$73;民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調增應計退休金負 債 \$4 及遞延所得稅資產 -非流動 \$64;調減其他資產 \$317;並分別調 減保留盈餘\$355 及 \$301。民國 101 年度 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分別調 減\$31 及\$22;所得稅費用調增\$9。
- (5)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國外 營運機構所產生之累積換算差異數認 定為零,因此分別於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及 101 年 12 月 31 日調增 累積換算調整數\$226,並均調減保留盈餘\$226。
- 4.民國 101 年度現金流量表之重大調整
- (1)自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轉換 至 IFRSs,對所報導之本公司產 生之現金流量並無影響。
- (2)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與 IFRSs 表達間之調節項目,對所產生 之現金流量無淨影響。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Wilber Huang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 108 號 9 樓
電話:(02)8751-1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