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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nova AGM Information 2026

Jun 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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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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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諾法

115

限公司

承認

承認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時間:中華民國115年5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整

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2段207號1樓 (學學文化創意基金會大樓)

出席:出席股東連同股東委託代理人代表股份總數34,613,885股(含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股數2,423,344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60,553,594股之出席比率 57.16%

出席董事:Wilber Huang 董事長、邱琦晶 董事(昆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紀娴如 董事(博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查安娜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列席:財會主管 張雅萍 協理、江曉苓 會計師(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代表)

主席:Wilber Huang 董事長 Wilber Huang

記錄:董怡伶

一、宣佈開會:出席股東及股東代理人之持有股數,已達法定開會股數,依法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詞:略。

三、報告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請參閱附件一)

第二案: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請參閱附件二)

第三案:本公司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請參閱議事手冊第2頁)

第四案:本公司114年度董事領取酬金報告。(請參閱議事手冊第2~4頁)

第五案: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報告。(請參閱附件四)

四、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說明:一、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個體及合併報表),業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江曉苓會計師及吳趙仁會計師,依照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查核完竣,連同營業報告書並送請審計委員會審查完竣。

二、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請參閱附件一~三。

三、敬請 承認。

決議:本案經出席股東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34,613,885權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33,468,121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277,580權) 96.68%
反對權數:93,263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93,263權) 0.26%
無效權數:0權 0.00%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1,052,501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052,501權) 3.04%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比率係以小數點後第二位無條件捨去,故可能有小數尾差,致其比例合計數不等於100%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承認。

說明:一、本公司114年度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為65,760,459元,減除114年度稅後淨損1,141,279元、加計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223,096元、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2,511,476元後之可供分配盈餘為67,353,752元,擬分配股東紅利6,782,003元。114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附件四。

二、本次現金股利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比例計算,配發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配發不足1元之畸零股款合計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調整之。

三、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訂定除息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四、本次盈餘分配於配息基準日前,若因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註銷或減資等其他因素,造成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致發放之現金配息比率發生變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五、敬請 承認。

決議:本案經出席股東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34,613,885權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33,465,856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275,315權) 96.68%
反對權數:96,263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96,263權) 0.27%
無效權數:0權 0.00%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1,051,766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051,766權) 3.03%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比率係以小數點後第二位無條件捨去,故可能有小數尾差,致其比例合計數不等於100%


五、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謹 提請討論。

說明:一、爰依114年7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83333號函,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以供遵循,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及修訂前全文,請參閱附件五。

二、敬請 討論。

決議:本案經出席股東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34,613,885權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33,464,411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273,870權) 96.67%
反對權數:94,640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94,640權) 0.27%
無效權數:0權 0.00%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1,054,834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054,834權) 3.04%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比率係以小數點後第二位無條件捨去,故可能有小數尾差,致其比例合計數不等於 100%

六、選舉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案。

說明:一、本公司第九屆董事任期將於115年5月14日屆滿,依本公司章程第17條及公司法第195條規定應全面改選。

二、本次應選第十屆董事7席(其中包含獨立董事3席),任期為當選日起三年,任期自115年5月29日至118年5月28日止,本公司選舉董事(含獨立董事)係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股東應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原第九屆董事任期自本次股東常會完成時止。

三、董事候選人名單與學歷、經歷相關資料如下:


董事候選人名單:

序號 戶號 候選人姓名 持有股數 主要學歷、經歷/現職
1 115 Wilber Huang 3,651,144 學歷:美國西北大學醫學系醫學博士
經歷/現職:
1.亞諾法生技(股)公司董事長
2.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負責人
3.Citil Pharma Incorporated 負責人
4.核心生醫投資(股)公司負責人
5.Abnova USA Inc.負責人
2 30 昆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邱琦晶 2,448,294 學歷:日本女子大學住居學科
經歷/現職:
1.昆睦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2.英屬維京群島商磊石科技(股)公司負責人
3.英屬維京群島商艾特普投資(股)公司負責人
4.博泓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5.睿琦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3 56 博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紀娴如 1,839,014 學歷:國立台灣大學植物所碩士
經歷/現職:
亞諾法生技(股)公司總經理
4 123 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岳宏 1,037,017 學歷:加拿大多倫多大學
經歷/現職:
1.凱澤企業(股)公司董事長
2.宏宇金屬建材(股)公司董事
3.宏宇實業(股)公司董事
4.台灣倉智企業(股)公司董事
5.宏禹興業(股)公司監察人
6.利百代建設(股)公司副董事長
7.太旭建設開發(股)公司董事
8.宜德信開發(股)公司董事
9.眯冠(有)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序號 戶號 候選人姓名 持有股數 主要學歷、經歷/現職 是否已連續擔任三屆獨立董事
1 查安娜 0 學歷:文化大學舞蹈系
經歷/現職:
1.形采整合行銷有限公司董事長
2.辰安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

序號 戶號 候選人姓名 持有股數 主要學歷、經歷/現職 是否已連續擔任三屆獨立董事
2 蔡惠丞 0 學歷:國立中山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博士
經歷/現職:
1.南臺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專任助理教授
2.南臺科技大學會計室主任
3.統一實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3 許智凱 0 學歷:東海大學建築學系
經歷/現職:
1.許智凱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
2.宇禾室內裝修有限公司董事長
3.宇禾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四、敬請 選任。

選舉結果:本屆董事及獨立董事當選名單如下:

職稱 戶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 戶名 當選權數
董事 115 Wilber Huang 42,506,525權
董事 30 昆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邱琦晶 34,809,052權
董事 56 博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紀娴如 33,497,731權
董事 123 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岳宏 32,125,151權
獨立董事 J2203XXXXX 查安娜 30,616,706權
獨立董事 S1213XXXXX 蔡惠丞 29,588,904權
獨立董事 A1250XXXXX 許智凱 28,391,743權

七、其他議案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說明:一、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二、本公司新選任之董事及其代表人,若有投資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於不損害公司之利益前提下,擬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

三、股東常會選任之第十屆董事兼任職務情形明細如下表。


解除第十屆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名單:

職稱 姓名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董事 Wilber Huang 1.Abnova Holding Corporation 負責人
2.Citil Pharma Incorporated 負責人
3.核心生醫投資(股)公司負責人
4.Abnova USA Inc. 負責人
董事 昆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邱琦晶 1.昆睦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2.英屬維京群島商磊石科技(股)公司負責人
3.英屬維京群島商艾特普投資(股)公司負責人
4.博泓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5.睿琦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 博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紀娴如
董事 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岳宏 1.凱澤企業(股)公司董事長
2.宏宇金屬建材(股)公司董事
3.宏宇實業(股)公司董事
4.台灣倉智企業(股)公司董事
5.宏禹興業(股)公司監察人
6.利百代建設(股)公司副董事長
7.太旭建設開發(股)公司董事
8.宜德信開發(股)公司董事
9.眯冠(有)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 查安娜 1.彤采整合行銷有限公司董事長
2.辰安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 蔡惠丞 1.南臺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專任助理教授
2.南臺科技大學會計室主任
3.統一實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許智凱 1.許智凱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
2.宇禾室內裝修有限公司董事長
3.宇禾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四、敬請 討論。


決議:本案經出席股東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34,613,885權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33,112,658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922,117權) 95.66%
反對權數:378,067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378,067權) 1.09%
無效權數:0權 0.00%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1,123,160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123,160權) 3.24%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比率係以小數點後第二位無條件捨去,故可能有小數尾差,致其比例合計數不等於 100%

八、臨時動議:無

本次股東會於報告事項、承認事項、討論事項、選舉事項、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皆無股東提問。

九、散會:115年5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主席宣布散會。

*本次股東常會記錄僅載明會議進行要旨,會議進行內容及程序以會議影音為準。


附件一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感謝各位股東對亞諾法的支持,以下是亞諾法的114年成果分享及115年的展望報告:

壹、114年度營運成果:(合併)

一、實施概況及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114年度營業收入為351,299仟元,相較113年度營業收入355,257仟元,減少 1.11%。在稅後淨利方面,114年度稅後淨損為1,141仟元,相較113年度稅後淨利61,607仟元,減少 101.85%,114年度每股虧損為0.02元。

二、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114年度財務概況請參閱所附之財務報表。

三、研究發展概況:114年度所投入之研發費用為45,561仟元,相較113年度的40,025仟元,增加 13.83%,主要研究開發mRNA相關應用產品、體內功能級抗體及RNAutomation™ mRNA Upgrades 系統等。

貳、115年度營業計畫:

一、業務行銷面:

自114年度起亞諾法與學術文獻人工智慧搜尋引擎 CiteAb 合作,將 AI Citation Widget 導入官網,透過先進 AI 技術帶入龐大引用數據,即時呈現產品的學術引用文獻資訊。115年度將持續深化合作,透過第二代 SEO 優化的 AI Citation Widget,以提升亞諾法產品在 Google 文獻搜尋結果中的能見度。

同時,亞諾法持續優化官網搜尋功能,因應研究人員整合式搜尋的使用習慣,新增 applications 應用面向的檢索機制,讓使用者能同時搜尋產品名稱與 applications 應用領域,提升搜尋效率與精準度。

在數位行銷策略方面,亞諾法透過 LinkedIn 廣告投放,聚焦新產品與重點產品線之推廣,有效觸及全球科研族群。至114年11月,電子報訂閱會員數已成長至56萬人,並以每月不同主題規劃技術型內容,涵蓋產品技術介紹與新應用解析,持續累積研究人員對亞諾法專業能力的信任與品牌關注度。

展望115年度,亞諾法將以數位化與智能化為核心發展方向,進一步深化AI技術應用與內容行銷策略,整合學術引用、搜尋體驗與品牌推廣三大面向,打造更高效率且精準導向的科研服務平台,持續強化品牌於全球科研市場中的專業影響力。

二、產品開發面:

(一) RNA 實驗室用試劑:

亞諾法實驗室用 RNA 試劑係依 RNA 分子型態與生物特性 劃分為六大類,包含mRNA、circRNA、dsRNA、miRNA、IncRNA 及 Total RNA,完整涵蓋不同 RNA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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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之研究應用,支援從基礎研究至臨床前研究階段的多元實驗需求。

  • mRNA 產品:提供加帽試劑、反應酵素、核苷酸,以及 mRNA 合成與純化相關產品,廣泛應用於基因表達研究與 mRNA 殘苗開發。
  • circRNA 產品:聚焦於合成與標記相關技術,協助研究人員深入探討 circRNA 的分子穩定性、生物功能及其潛在應用。
  • dsRNA 產品:主要用於雙股 RNA 相關研究,支援 RNA 干擾機制與先天免疫反應分析,包含 dsRNA 抗體與檢測試劑盒,適用於細胞與分子層級之功能研究。
  • miRNA 產品:提供涵蓋探針、PCR 試劑及純化工具的完整解決方案,用於 miRNA 的偵測、定量與基因調控機制分析。
  • IncRNA 產品:研究應用方面,現階段以 PCR 相關試劑為主,支援長鏈非編碼 RNA 的表現量分析與功能研究。
  • Total RNA 產品:提供自 RNA 萃取、純化至下游分析的全套試劑與工具,協助研究人員建立穩定且高品質的 RNA 實驗流程。

亞諾法 RNA 實驗室用試劑可全面支援各類 RNA 研究,提供研究人員於不同研究階段所需之關鍵試劑與工具,持續滿足基礎研究與臨床前應用的專業需求。

  • RNA 實驗室用試劑:

www.abnova.com/en-global/product?category=BE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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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體內功能級抗體:

亞諾法體內功能級抗體專為小鼠與大鼠體內實驗設計,具備高純度與極低內毒素,且不含防腐劑與穩定劑,可有效降低非特異性免疫反應干擾,確保動物試驗的安全性與數據可靠性。所有抗體均經流式細胞分析驗證,透過陽性與陰性細胞株比對確認功能性,確保品質一致性與實驗嚴謹度。

產品涵蓋兩大類別:

  • 靶向小鼠基因抗體:適用於小鼠腫瘤細胞植入免疫健全小鼠的研究,用以模擬標的基因在小鼠免疫系統中的作用與影響。
  • 靶向人類基因抗體:適用於人類腫瘤細胞植入免疫缺陷小鼠的模型,模擬抗體對人類腫瘤的靶向作用與調控機制。

兩套系統針對不同腫瘤來源與免疫背景設計,能提供更完整的體內功能性評估,協助研究人員全面驗證抗體標的之生物活性。體內功能級抗體已成為腫瘤免疫學、免疫調控及疾病模型研究的關鍵工具,不僅能精準模擬生理機制,亦能有效支持抗體治療潛力的驗證,加速新藥開發與轉譯研究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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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體內功能級抗體目錄產品:
    www.abnova.com/en-global/product/specializedproductsearch/invivom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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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VLP 與 Nanodisc 膜蛋白表達系統:

膜蛋白是多數關鍵藥物的重要作用靶點,然而其跨膜結構高度複雜,於表達與純化過程中常因構型不穩、活性喪失或無法正確嵌入細胞膜而導致功能受限,長期以來成為膜蛋白研究與藥物開發的主要瓶頸。

亞諾法結合 VLP(Virus-Like Particle)與 Nanodisc 兩大技術平台,成功突破傳統製備技術限制,穩定表達並維持膜蛋白之完整結構與功能活性:

  • VLP 平台:由類病毒外殼組裝而成,可穩定包覆膜蛋白並模擬天然膜環境,且不含病毒基因組,具備高度安全性。
  • Nanodisc 平台:提供近似天然細胞膜的環境,使膜蛋白維持正確構型與活性;無需添加界面活性劑,即可將膜蛋白穩定溶解於液體溶液中,便於後續分析與藥物篩選。

亞諾法已透過多項生物活性與結構完整性驗證,證實兩大平台製備之膜蛋白具備高穩定性與功能可重現性。此技術不僅有效克服膜蛋白製備的關鍵挑戰,亦為基礎研究、藥物發現及臨床應用建立可規模化、可重現且具產業化潛力的技術基礎。

  • VLP 與 Nanodisc 膜蛋白目錄產品:
    www.abnova.com/en-global/product/specializedproductsearch/vlpnanodi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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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circRNA 海綿(circRNA Sponge)

circRNA 海綿(circRNA Sponge)係一人工非編碼的環化 RNA,可藉由整合多個 miRNA 靶向片段於 circRNA 海綿上,增加吸附多樣性。相較於線性 RNA 海綿,circRNA 海綿缺少 5' 和 3' 兩端,無需核苷修飾的低免疫源性並具抵抗核酸外切酶降解,提升吸附穩定度與效率。circRNA 海綿並克服傳統 anti-miRNA oligonucleotides (AMO)的毒性隱憂和以質體為基礎的 circRNA 海綿的劑量限制。亞諾法成功克服 circRNA 海綿產出量與純度問題,並成功於細胞體內試驗中驗證 circRNA 海綿的活性。穩定且高效的 circRNA 海綿產品線,支持體內和體外的 miRNA 研究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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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ircRNA 海绵服務:

www.abnova.com/en-global/services/circrna_spon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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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RNAutomation™ mRNA Upgrades :

隨著 mRNA 殘苗與 RNA 療法的快速崛起,RNA 體外轉錄 (in vitro transcription, IVT) 技術需求持續攀升。然而,傳統以人工手工為主的操作流程,容易受到 RNA 障解、批次間差異與人為操作誤差影響,不僅降低成果再現性,也顯著增加研發成本與時程壓力。為因應高效率、高穩定性與可重現性的製程需求,自動化技術已成為推動 RNA 研究與應用發展的關鍵動能。

亞諾法自 2019 年起即深耕 RNA 體外轉錄平台,並憑藉長期累積的 RNA 癌症殘苗開發量能,正式推出全球首創的整合型 RNA 自動化生產平台—RNAutomation™ mRNA Upgrades 系統。該系統以 Opentrons Flex™ 為核心,整合亞諾法預先驗證完成的軟體、試劑與耗材,可自動執行體外轉錄、加帽(capping)、oligo dT 純化及 cellulose 純化流程,穩定產出具備高度一致性與再現性的 mRNA,適用於藥效評估、劑量優化與臨床前研究。

在硬體配置方面,RNAutomation™ mRNA Upgrades 系統除沿用 Opentrons Flex™ 原有的溫控擴增器、溫度模組、震盪加熱模組、磁力模組與高精度液體處理模組外,更導入亞諾法自主開發的真空抽氣模組,可進行 cellulose 純化程序,有效去除 mRNA 製程中常見的雙股 RNA (dsRNA) 雜質,進一步提升 mRNA 純度與品質。

透過預設自動化軟體流程,並搭配經預驗證的試劑與耗材,系統可自動完成 IVT、capping、oligo dT 與 cellulose 純化等完整製程。亞諾法另提供製程軟體客製化開發與驗證服務,以滿足不同客戶在製程設計與產量規模上的多元需求。

針對已導入 Opentrons Flex™ 系統的研究單位,僅需購入亞諾法預驗證完成的軟體與自主開發的真空抽氣模組,即可快速建置完整的 mRNA 自動化生產流程,大幅降低系統導入門檻。

RNAutomation™ mRNA Upgrades 系統的推出,讓研究人員能快速切入 RNA 研究與開發領域,應用範圍涵蓋藥效與劑量優化、臨床前 GLP 研究與毒理學評估,廣泛適用於新世代 RNA 殘苗、生物製劑、免疫治療,以及細胞與基因治療等開發方向。此平台不僅展現亞諾法在 RNA 自動化製備技術上的創新實力,也進一步奠定其於 RNA 平台化研發領域的專業領導地位。

  • RNAutomation™ mRNA Upgrades 系統:

www.abnova.com/en-global/systems-automations/detail/m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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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NAutomation™ 服務:
    www.abnova.com/en-global/services/rnautomation_service

  • RNAutomation™ 影片:
    www.abnova.com/en-global/support/abvideo/system/content/rnautomation_mrna_service_video

參、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一、外部競爭環境:
近年來各類型傳染性疾病爆發,對人類健康及全球經濟造成巨大衝擊,促使生技醫療產業倍受重視,世界各國紛紛祭出獎勵政策的誘因,將會吸引許多競爭者的加入,但也同時促進了生技醫療產業的蓬勃發展,培育更多優秀人才,將可望有助於整體產業的長遠發展。

二、法規環境:
亞諾法嚴格控管產品品質,擁有 ISO9001 認證,並因應不同產品、不同國家的需求,遵循各國相關法令規定,為符合前述規範,將會增加管理及申請成本,但也同時可保障產品品質及提升客戶認同度。

三、總體經營環境:
亞諾法產品外銷約佔 97%,主要銷售區域為美洲、歐洲、日本等,交易幣別以美金為主,歐元次之,鑑於國際政經局勢充滿不確定性,造成美元匯率震盪會對本公司產生影響,故由財務部門密切觀察匯率走勢,並適時評估是否進行避險性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以降低匯率風險。

展望 115 年,亞諾法將秉持著專業、專注與品質的初衷,持續推動深度技術創新。放眼未來可能面臨充滿變數的營運機運與挑戰,亞諾法將持續強化競爭實力,累積更充沛的成長動能,以期創造更好的營運成果。

董事長: Wilber Huang
[Wilber Huang]

總經理: 紀娴如
會計主管: 張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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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民國 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議案,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審查,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之相關規定報告如上,敬請鑑核。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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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查安娜

中華民國 115 年 2 月 25 日


附件三

KPMG

蛋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KPMG

台北市110615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615, Taiwan (R.O.C.)

電話 Tel +886 2 8101 6666

傳真 Fax +886 2 8101 6667

網址 Web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鑑:

查核意見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亞諾法生技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八);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一);存貨評估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四)存貨。

KPMG, a Taiwan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organiz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KPMG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是從事抗體、蛋白質、檢驗試劑及檢測儀器之製造與銷售業務,其存貨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因所屬產品之生命週期較長,管理階層考量產品之流通性、曝光度、保存性及同業資訊等因素,評估存貨之淨變現價值。由於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存貨金額重大、品項眾多,且上述評價所採用的淨變現價值涉及主觀判斷,因此本會計師將存貨備抵評價損失之評估列為本年度查核重要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依據對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產業特性之瞭解,取得管理階層提供之各年度上架產品於後續年度之銷售時點及銷售狀況之統計資料,評估其用以提列存貨評價損失政策之合理性;瞭解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存貨管理流程、檢視年度盤點計畫並參與年度存貨盤點,以評估管理階層對存貨控管之有效性;取得存貨淨變現價值計算表,抽查其計算之正確性。

其他事項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15


KPMG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2.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3.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4.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5.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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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金管證審字第1080303300號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70304941號
民國 一一五 年 二月 二十五 日

16


臺中市立中興大學

臺中市立中興大學

校區一一四

校區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景產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及七)
1200 其他應收款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一))
130X 停資(附註六(四))
1479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八)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五))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六))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七))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八))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一))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十)及八)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114.12.31 113.12.31
金額 % 金額 %
$ 377,832 28 448,545 32
50,305 4 43,066 3
2,384 - 3,116 -
6,388 1 3,687 1
468,874 35 451,886 32
9,675 1 16,940 1
915,458 69 967,240 69
- - - -
- - 64 -
242,235 18 252,207 18
18,278 1 23,936 2
59,580 5 62,687 4
87,684 7 91,258 7
4,000 - 3,656 -
411,777 31 433,808 31
114.12.31 113.12.31
--- --- --- ---
金額 % 金額 %
$ 2,585 - 2,483 -
14,400 1 18,982 1
25,892 2 32,300 2
5,212 - 5,508 1
5,698 1 5,444 -
53,787 4 64,717 4
2,942 - 8,006 1
13,287 1 18,498 1
724 - 427 -
16,953 1 26,931 2
70,740 5 91,648 6
114.12.31 113.12.31
--- --- --- ---
金額 % 金額 %
605,536 45 605,536 43
474,527 36 474,527 34
109,078 8 102,871 8
7,592 1 12,199 1
64,843 5 121,859 9
(5,081) - (7,592) (1)
1,256,495 95 1,309,400 94
$ 1,327,235 100 1,401,048 100

資產總計

114.12.31 金額
$ 113.12.31 金額

資產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及七)
1200 其他應收款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一))
130X 停資(附註六(四))
1479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八)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六))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七))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八))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一))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十)及八)

非流動資產合計

113.12.31

會計主管:張雅萍

17

董事長:WILBER HUANG

Wilber Huang

經理人:紀珮如

(信用金)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組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四)及七) $ 351,299 100 355,257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 (195,488) (56) (191,998) (54)
5900 營業毛利 155,811 44 163,259 46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47,828) (13) (42,220) (12)
6200 管理費用 (44,953) (13) (47,431) (13)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45,561) (13) (40,025) (11)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附註六(三)) (418) - 687 -
營業費用合計 (138,760) (39) (128,989) (36)
6900 營業淨利 17,051 5 34,270 1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十六)):
7100 利息收入 10,757 3 17,315 5
7010 其他收入 19 - 44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28,889) (8) 21,883 6
7050 財務成本 (424) - (118)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附註六(五)) (543) - (205)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9,080) (5) 38,919 11
7900 稅前淨(損)利 (2,029) - 73,189 21
7950 所得稅(利益)費用(附註六(十一)) (888) - 11,582 3
8200 本期淨(損)利 (1,141) - 61,607 18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六(十)) 223 - 465 -
8349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223 - 465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附註六(十二)) 2,511 1 4,607 1
8399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2,511 1 4,607 1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2,734 1 5,072 1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593 1 66,679 19
每股盈(虧)(元)(附註六(十三))
9750 基本每股盈(虧)(單位:新台幣元) $ (0.02) 1.02
9850 稀釋每股盈(虧)(單位:新台幣元) $ (0.02) 1.02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WILBER HUANG 經理人:紀娴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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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張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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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四年

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權益總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605,536 474,527 98,565 11,907 107,983 (7,254) (4,945) 1,286,319
本期淨利 - - - - 61,607 - - 61,607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465 4,607 - 5,072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62,072 4,607 - 66,679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4,306 - (4,306)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292 (292)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43,598) - - (43,598)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605,536 474,527 102,871 12,199 121,859 (2,647) (4,945) 1,309,400
本期淨損 - - - - (1,141) - - (1,141)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223 2,511 - 2,734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918) 2,511 - 1,593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6,207 - (6,207) -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4,607) 4,607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54,498) - - (54,498)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605,536 474,527 109,078 7,592 64,843 (136) (4,945) 1,256,495

*

董事長:WILBER HUANG

Wilber Huang

經理人:紀婉如

會計主管:張雅萍

1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四年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損)淨利 $ (2,029) 73,189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19,424 19,913
攤銷費用 9,189 10,0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418 (687)
利息費用 424 118
利息收入 (10,757) (17,315)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543 205
清算子公司損失 2,837 -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22,078 12,28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帳款及票據 (7,657) (2,456)
其他應收款 518 (166)
存貨 (20,778) (45,584)
其他流動資產 7,082 21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20,835) (47,98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 102 134
應付帳款 (4,582) 4,047
其他應付款 (6,408) (2,208)
其他流動負債 254 (384)
其他負債 (192)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0,826) 1,58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31,661) (46,400)
調整項目合計 (9,583) (34,116)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流入 (11,612) 39,073
收取之利息 11,109 17,329
支付之利息 (424) (118)
支付之所得稅 (3,265) (5,432)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4,192) 50,852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542) (6,620)
其他應收款 - 27,597
取得無形資產 (2,292) (1,097)
其他金融資產 39 (11)
其他非流動資產 (423) (81)
其他非流動負債 - (11)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6,218) 19,777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租賃本金償還 (5,508) (5,494)
發放現金股利 (54,498) (43,598)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60,006) (49,092)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297) 3,493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70,713) 25,03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48,545 423,515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77,832 448,545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WILBER HUANG

(總理人:紀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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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張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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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ber Huang


KPMG

亞恁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KPMG

台北市110615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615, Taiwan (R.O.C.)

電話 Tel +886 2 8101 6666

傳真 Fax +886 2 8101 6667

網址 Web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鑑:

查核意見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七);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一);存貨評估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四)存貨。

KPMG, a Taiwan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organiz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KPMG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是從事抗體、蛋白質、檢驗試劑及檢測儀器之製造與銷售業務,其存貨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因所屬產品之生命週期較長,管理階層考量產品之流通性、曝光度、保存性及同業資訊等因素,評估存貨之淨變現價值。由於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存貨金額重大、品項眾多,且上述評價所採用的淨變現價值涉及主觀判斷,因此本會計師將存貨備抵評價損失之評估列為本年度查核重要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依據對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產業特性之瞭解,取得管理階層提供之各年度上架產品於後續年度之銷售時點及銷售狀況之統計資料,評估其用以提列存貨評價損失政策之合理性;瞭解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存貨管理流程、檢視年度盤點計畫並參與年度存貨盤點,以評估管理階層對存貨控管之有效性;取得存貨淨變現價值計算表,抽查其計算之正確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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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MG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2.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3.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江曉芳

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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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金管證審字第1080303300號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70304941號

民國 一一五 年 二月 二十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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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諾法工業有限公司

亞諾法工業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六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四)及七) $ 351,299 100 354,700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 (195,488) (56) (191,998) (54)
5900 營業毛利 155,811 44 162,702 46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47,828) (13) (42,220) (12)
6200 管理費用 (43,554) (13) (46,212) (13)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45,561) (13) (40,025) (11)
7055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附註六(三)) (418) - 687 -
營業費用合計 (137,361) (39) (127,770) (36)
6900 營業淨利 18,450 5 34,932 1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十六)):
7100 利息收入 10,701 3 16,852 5
7010 其他收入 19 - 44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26,061) (7) 22,017 6
7050 財務成本 (424) - (118)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附註六(五)) (4,733) (1) (577)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0,498) (5) 38,218 11
7900 稅前淨(損)利 (2,048) - 73,150 21
7950 所得稅(利益)費用(附註六(十一)) (907) - 11,543 3
8200 本期淨(損)利 (1,141) - 61,607 18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六(十)) 223 - 465 -
8349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223 - 465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附註六(十二)) 2,511 1 4,607 1
8399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2,511 1 4,607 1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2,734 1 5,072 1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593 1 66,679 19
每股盈(虧)(元)(附註六(十三))
9750 基本每股盈(虧)(單位:新台幣元) $ (0.02) 1.02
9850 稀釋每股盈(虧)(單位:新台幣元) $ (0.02) 1.02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WILBER HUANG 經理人:紀娴如

Wilber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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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張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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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諾法人 亞諾法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普通股 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權益總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605,536 474,527 98,565 11,907 107,983 (7,254) (4,945) 1,286,319
本期淨利 - - - - 61,607 - - 61,607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465 4,607 - 5,072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62,072 4,607 - 66,679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4,306 - (4,306)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292 (292)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43,598) - - (43,598)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605,536 474,527 102,871 12,199 121,859 (2,647) (4,945) 1,309,400
本期淨損 - - - - (1,141) - - (1,141)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223 2,511 - 2,734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918) 2,511 - 1,593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6,207 - (6,207) -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4,607) 4,607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54,498) - - (54,498)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605,536 474,527 109,078 7,592 64,843 (136) (4,945) 1,256,495

董事長:WILBER HUANG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表第41)

經理人:紀婉如

會計主管:張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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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諾法人 亞諾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損)淨利 $ (2,048) 73,150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19,401 19,825
攤銷費用 9,189 10,0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418 (687)
利息費用 424 118
利息收入 (10,701) (16,852)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4,733 577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23,464 13,03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帳款 (7,657) (2,530)
其他應收款 378 93
存貨 (20,778) (45,584)
其他流動資產 7,082 (7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20,975) (48,09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 102 134
應付帳款 (4,582) 4,047
其他應付款 (6,408) 670
其他流動負債 6,686 (384)
其他負債 (192)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4,394) 4,46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25,369) (43,628)
調整項目合計 (1,905) (30,597)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流入 (3,953) 42,553
收取之利息 11,055 16,866
支付之利息 (424) (118)
支付之所得稅 (3,284) (5,389)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394 53,912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 82,467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542) (6,620)
取得無形資產 (2,292) (1,097)
其他金融資產 39 (11)
其他非流動資產 (423) (81)
其他非流動負債 - (11)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6,218) 74,647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租賃本金償還 (5,508) (5,494)
發放現金股利 (54,498) (43,598)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60,006) (49,092)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62,830) 79,467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39,796 360,329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76,966 439,796

董事長:WILBER HUANG

Wilber Huang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紀娴如

會計主管:張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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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亞諾法生兒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 65,760,459
減:114 年度稅後淨損 (1,141,279)
加: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註 1) 223,096
本期稅後淨損加計本期稅後淨損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918,183)
加: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他權益減項 2,511,476
可供分配盈餘 67,353,752
分配項目
股東紅利—現金(每股 0.112 元) (6,782,003)
期末未分配盈餘 60,571,749

註 1:依據退休金精算報告認列其他綜合損益。

董事長:Wilber Huang
(Wilber Huang)

總經理:紀媒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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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張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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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十四條:資訊公開揭露程序
一、應公告申報項目及公告申報標準
(一)~(三)略。
(四)取得或處分之資產種類屬供營業使用之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並達下列規定之一:
1.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之公開發行公司,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2.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未達五百億元之公開發行公司,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3.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百億元以上之公開發行公司,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以上。
(五)經營營建業務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供營建使用之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其中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處分自行興建完工建案之不動產,且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者,交易金額為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六)以自地委建、租地委建、合建分屋、合建分成、合建分售方式取得不動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公司預計投入之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七)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百億元以上之公開發行公司,於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債、普通公司債及未涉及股權之一般金融債券(不含次順位債券),非屬第八款但書各目情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以上。
(八)除前七款以外之資產交易、金融機構處分債權或從事大陸地區投資,其交 第十四條:資訊公開揭露程序
一、應公告申報項目及公告申報標準
(一)~(三)略。
(四)取得或處分之資產種類屬供營業使用之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並達下列規定之一:
1.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之公開發行公司,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2.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之公開發行公司,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五)經營營建業務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供營建使用之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其中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處分自行興建完工建案之不動產,且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者,交易金額為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六)以自地委建、租地委建、合建分屋、合建分成、合建分售方式取得不動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公司預計投入之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七)除前六款以外之資產交易、金融機構處分債權或從事大陸地區投資,其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1.買賣國內公債或信用評等不低於我國主權評等等級之外國公債。
2.以投資為專業者,於海內外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所為之有價證券買賣,或於國內初級市場認購外國公債或募集發行之普通公司債及未涉及股權之一般金融債券(不含次順位債券),或申購或 爰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7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83333號函辦理,修訂本條部分條文以供遵循。

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1.買賣國內公債或信用評等不低於我國主權評等等級之外國公債。
2.以投資為專業者,於海內外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所為之有價證券買賣,或於國內初級市場認購外國公債或募集發行之普通公司債及未涉及股權之一般金融債券(不含次順位債券),或申購或買回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期貨信託基金,或申購或賣回指數投資證券,或證券商因承銷業務需要、擔任興櫃公司輔導推薦證券商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認購之有價證券。
3.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
(九)前項交易金額之計算方式如下,本項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已依本程序規定公告部分免再計入。
1.每筆交易金額。
2.一年內累積與同一相對人取得或處分同一性質標的交易之金額。
3.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分分別累積)同一開發計畫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之金額。
4.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分分別累積)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
二~三、略。 買回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期貨信託基金,或申購或賣回指數投資證券,或證券商因承銷業務需要、擔任興櫃公司輔導推薦證券商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認購之有價證券。
3.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
(八)前項交易金額之計算方式如下,本項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已依本程序規定公告部分免再計入。
1.每筆交易金額。
2.一年內累積與同一相對人取得或處分同一性質標的交易之金額。
3.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分分別累積)同一開發計畫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之金額。
4.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分分別累積)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
二~三、略。
第十八條:附則
一、本處理程序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辦理。
二、本處理程序於民國 93 年 5 月 27 日訂定。
三、本處理程序於民國 97 年 6 月 30 日第一次修正。
四、本處理程序於民國 101 年 6 月 15 日第二次修正。
五、本處理程序於民國 103 年 6 月 23 日第 第十八條:附則
一、本處理程序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辦理。
二、本處理程序於民國 93 年 5 月 27 日訂定。
三、本處理程序於民國 97 年 6 月 30 日第一次修正。
四、本處理程序於民國 101 年 6 月 15 日第二次修正。
五、本處理程序於民國 103 年 6 月 23 日第 新增修訂日期。

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三次修正。
六、本處理程序於民國 104 年 6 月 23 日第四次修正。
七、本處理程序於民國 106 年 6 月 23 日第五次修正。
八、本處理程序於民國 108 年 6 月 26 日第六次修正。
九、本處理程序於民國 111 年 5 月 31 日第七次修正。
十、本處理程序於民國 115 年 5 月 29 日第八次修正。 三次修正。
六、本處理程序於民國 104 年 6 月 23 日第四次修正。
七、本處理程序於民國 106 年 6 月 23 日第五次修正。
八、本處理程序於民國 108 年 6 月 26 日第六次修正。
九、本處理程序於民國 111 年 5 月 31 日第七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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