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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A CHEMICALS CORPORATION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Jul 1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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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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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4-054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 时)会议的决定,公司将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 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上午

  •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上午

  •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

  • 7、出席对象:

  • (1)截止 2024 年 7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 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李冰路 67 弄 4 号雅本张江创新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及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均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及注意事项

  •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1),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 16:00 前送达公司,来信请寄: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 118 弄 22 号海亮大厦 A 座 15 层 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06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 真、信件及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如使用信函请采用特快专递,以 确保及时收到。电子邮件请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主题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 2、登记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下午 14:00-14: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李冰路 67 弄 4 号雅本张江创新中心。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联系方式、相关费用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32270636

联系传真:021-51159188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118弄22号海亮大厦A座15层

邮政编码:200063

联系人:王一川、朱佩芳

  •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不安排食宿,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1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个人股东)/名称(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备注

附注:

  •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

  • 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 16:00 之前以邮寄、传真和

  •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雅本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并签字。 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说明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可按此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给予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
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50261

投票简称:雅本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X2 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①选举监事(如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4 年 7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