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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CL — Annual Report 2025
May 1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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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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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 ASIA
Company Limited
股票代碼:2630
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度年報
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mops.twse.com.tw
公司網址:www.airasia.com.tw
中華民國 115 年 4 月 20 日
一、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
發言人:趙晉賢
職稱:副總經理
電話:(06)268-191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代理發言人:郭思岑
職稱:副總經理
電話:(06)268-191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公司、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公司、工廠之地址:台南市仁德區機場路1050號
三、股票過戶機構:
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0415 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 17 號 11 樓
網址:https://www.fubon.com/securities/home/index.htm
電話:(02)2361-1300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
姓名:蘇彥達、陳永祥會計師
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台南市中西區民生路二段279號16樓
網址:home.kpmg/tw/zh/home.html
電話:(06)211-9988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無。
六、公司網址:www.airasia.com.tw
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Air Asia Co., Ltd
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四年度年報
目錄
壹、致股東報告書 1
一、114年度營業結果 1
二、115年度營運計畫概要 1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3
四、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5
貳、公司治理報告 6
一、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6
二、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7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21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74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74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之情形 74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75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76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76
參、募資情形 77
一、資本及股份 77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80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80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80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80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80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80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80
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Air Asia Co., Ltd
肆、營運概況...81
一、業務內容...81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89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歷分布比率...95
四、環保支出資訊...95
五、勞資關係...95
六、資通安全管理與個資保護...99
七、重要契約...106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110
一、財務狀況...110
二、財務績效...111
三、現金流量...112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112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112
六、風險事項分析評估...113
七、其他重要事項...115
陸、特別記載事項...116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116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116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116
四、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116
壹、致股東報告書
一、114年度營業結果
(一) 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本公司114年度營業收入為新台幣(以下同)5,454,110仟元,稅後淨利為209,725仟元,每股盈餘為1元。
(二) 預算執行情形
114年度營業收入5,454,110仟元,較預算數5,020,626仟元增加433,484仟元;稅後淨利為209,725仟元,較預算數124,650仟元增加85,075仟元;收入及稅後淨利優於預算主係軍機零附件維修材料獲補順暢,及整機維修類合約條件提升所致。
(三)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114年度營業收入5,454,110仟元,較113年度5,200,056仟元增加254,054仟元;114年度稅後淨利為209,725仟元較113年度140,609仟元增加69,116仟元,獲利提升主係整機維修需求增加所致。
(四) 研究發展狀況
本公司114年研發支出為26,164仟元,研究發展著重於無人機及光纖陀螺儀等領域。
二、115年度營運計畫概要
(一) 經營方針及重要之產銷政策
1. 商用機維修業務
民機事業部以波音 B737、空巴 A320 系列、DHC-8-Q400 及 ATR 42/72 等單走道窄體/支線飛機為主要服務對象之專業維修廠,本著「維持既有客戶」、「開發新客群」策略訂定短、中、長期計畫拓展能量,爭取新客戶及機隊進廠。
近年來本公司運用專業之獨立性、具有競爭力之維修周期、客製化服務與優勢管理等,落實各項業務發展。
114年本公司共獲17家客戶、54架次進廠,115年除持續維持既有客戶外,並將澳洲市場列為重點開發區域,透過深化客戶合作關係,可為公司創造穩定營收來源並提升整體獲利能力。
停機線維修(Line Maintenance)於松山、桃園、台中、台南及高雄等國內主要航空站,提供客戶停機線上即時的維修需求。受益於地理優勢及經濟和旅遊效應加乘,台灣已成為亞太地區重要轉運樞紐,航空公司紛紛加開航班,114年月平均服務班次達3,000架次以上,虎航114年12月於台南開航熊本及沖繩航線亦由本公司承接服務,115年將持續開發新客戶及洽談新服務航線以維持業務成長;另空勤總隊King Air 200型機NA-301商維案於114年7月正式啟動合約,確保未來營收與獲利,穩定民機事業部營收。
2. 政府暨軍用機維修業務
確實依合約執行「空軍第二後勤指揮部軍工廠委託民間經營案」及「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修護補給隊委託民間經營案」各型飛機、附件維修業務,以飛安第一為原則,如期如質完成軍方委託工作、確保年度計修達成,滿足客戶需求、支援部隊急缺,遂行戰、演、訓任務。
115年持續配合空軍執行C-130型機中翼段虹型接座更換案,並充份運用二指部 GOCO 案軍方移轉資產,執行第三方營運工作,以增加整體營收並創造 GOCO 案營運成效。
「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修護補給隊委託民間經營案」將於115年屆期,已於113年7月提出續約申請,經空軍審查並於114年12月4日召開續約評議委員會後呈報國防部辦理,115年國防部完成程序後辦理後續擴充,期間為116年至117年。
112年底取得「銳鳶二型生產製造及組裝案」,已於113年8月完成第一架交機,並於114年9月全案完成驗結,115年除將配合國防部量產計畫爭取業務,亦將現行履約相關績效與成果納入「國防部軍備局濱海監偵型無人機」經營計畫書,俾利標案評選及無人機業務拓展。
配合「國防產業發展條例」其相關辦法規定,軍品廠商須辦理資格級別認證,此資格等級將影響日後公司參與國防部購案資格及評分,本公司於112年12月獲得國防部頒發C-130、E-2K及P-3C等三型機列管軍品廠商級別認證,將依規定通過安全查核及續證申請,確保後續參與國防產業相關案件競標資格與優勢,爭取公司最大效益。
~2~
3. 直昇機維修業務
本公司為美國貝爾直昇機及 Breeze-Eastern 公司授權維修中心,並與 Sikorsky 直昇機公司簽定技術支援協議,可確保各項專案計畫執行順遂。
依與陸軍簽訂 OH-58D、CH-47SD、TH-67 等型直昇機策略性商維案執行機體、發動機、附件維修業務,以支援陸軍各型機隊妥善率,滿足戰演訓需求。
運用直昇機維修專業技術及廠房機具,赓續執行 GOCO 案 500MD 型機工廠級(D/L)計畫性 IRAN 維修作業,115 年開始執行海軍 500MD 直昇機雷達高度表收發機構改案,以有效解決部隊妥善率問題。
依約執行空中勤務總隊 115-116 年 UH-60M 黑鷹直昇機隊委商管理及維修案,以飛安第一、品質優先、維持妥善,以滿足客戶任務需求,並爭取其附件維修及材料採購部分標案,增進營收。
持續執行空勤總隊、陸軍、空軍、海軍及韓國 KAI 之 Breeze-Eastern 公司救生吊掛與貨物吊掛維修案,並新增開拓馬來西亞救生吊掛與貨物吊掛之效益後勤管理與維修案,擴大吊掛維修業務規模。
(二) 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因業務性質分別屬於承包全機隊操作之維修、航材買賣及零附件委外維修,以及航材零附件自行維修,前述業務之產品項目變異甚大,且單位及計價模式不一,機隊部分控管點則以妥善率作為衡量指標,無法計算產能及產量。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一) 商用飛機維修業務
全球航空公司機隊規模持續增長,而原廠受限於原物料及產能,新機交付時程無法滿足市場需求。因應營運需求,航空公司紛紛展延飛機退役或延後還機時程,致使維修需求水漲船高,MRO 產業供不應求。本公司長期以來建立之專業維修形象已於亞太市場建立口碑,兼具美國 FAA、歐盟 EASA 及澳洲 CASA 證書。有關市場短、中、長期計畫說明如後:
- 短期目標:
鑑於本公司於東北亞市場客戶基礎穩固,將持續強化已簽訂
維修主合約之進廠機隊規模,提高既有產能利用率與營運效率;同時,澳洲市場列為重點開發區域,透過深化客戶合作關係,可為公司創造穩定營收來源並提升整體獲利能力。
- 中期目標:
聚焦 737 MAX 機型之進廠維修業務,配合市場需求與產能規劃,逐步提升相關維修能量,並提升可承接之合作客戶數,以擴大機型維修布局並提升市場競爭力。
- 長期目標:
因應業務成長與市場需求,規劃增設第四條維修線,以擴充整體維修產能;同時,積極開發東南亞市場,爭取泰國、印度、菲律賓等地新客戶,並進一步布局還機大檢業務,以建立多元且具長期穩定性的營收結構。
(二) 政府及軍用飛機維修業務
台中附件廠電鍍工場計有 39 座電鍍槽,可執行鍍鉻、鍍鎘、陽極化處理等作業,承接軍方各型機起落架、螺旋槳及液壓系統等零組件電鍍處理,為能擴大運用移轉設備,人力與爭取第三方營運,已獲得 ISO 9001 與 AS9110 認證,並加入「臺中市潭雅神工業廠商協進會」,透過行銷推廣,爭取電鍍代工,目標成為台灣地區五金扣件電鍍中心;屏東飛修廠為充分利用國有民營之大聖營區執行第三方營運,活化機場使用,規劃拓展商務機 FBO 及民航機噴除漆/MRO,增加維修產能,建立二指部國有民營案「進入障礙」,爭取獲得新約的最佳有利態勢。
本公司獲頒 F-16 及 P-3C 型機共計 71 項工合能量證書,並承接空軍工作委託交修作業,將持續投入工合項目能量籌建,增強國防自主能力。
本公司已建立無人機組裝及維護能力,並透過中型無人機複材機體製造商業授權及技術移轉,持續提昇無人機維護及製造能量,以爭取後續無人機組裝及無人載具系統商維標案。
(三) 直昇機維修業務
持續開發 TH-67 直昇機航電性能提升案、海軍 S-70C 直昇機結構延壽案、韓國市場之 Breeze-Eastern 救生吊掛與貨物吊掛進廠執行維修、馬來西亞 Breeze-Eastern 救生吊掛與貨物吊掛之效益後勤管理與維修案;全面推展亞洲直昇機維修業務,創造營運績效。
~4~
四、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近年來航空維修產業面臨維修技術人力流失及資深工程師退休影響,本公司持續投入專業維修訓練、鼓勵與輔導員工取得證照提升維修技術,除透過與大專院校產學合作,本公司依 CAA 核准設立之民用航空人員維修訓練機構亦可自辦飛機維修培訓班,依業務與維修人力工作需求,提供維修人員訓練及證照考試,以優化訓練品質、儲備人才及建立維修能量。
由於老舊機型面臨消失性商源及地緣政治影響導致原物料交期延長及維修料件獲補不易,公司積極與台灣廠商合作,透過研修試製方式因應,協助客戶取得優質維修商源,穩定公司營收。
執行軍機及商用飛機之維修服務,均受各國相關法規嚴格規範,本公司目前擁有眾多國際飛機及附件原廠維修授權認證,展望未來本公司除持續佈局國內外商用飛機維修市場外,於政府釋商政策不變下,持續鞏固國內外業務,力求穩定成長。
~5~
貳、公司治理報告
一、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一) 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115年4月20日
| 職稱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年齡 | 遷(就)任日期 | 任期 | 份次遷任日期 | 遷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備註 | ||||||
|---|---|---|---|---|---|---|---|---|---|---|---|---|---|---|---|---|---|---|---|---|
| 股數 | 持有比率 | 股數 | 持有比率 | 股數 | 持有比率 | 股數 | 持有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長 | 中華民國 | 台翔航太工業(股)公司 | - | 113.09.04 | 3年 | 83.12.16 | 92,156,523 | 63.76% | 104,029,402 | 49.67% | 0 | 0 | 0 | 0 | - | - | - | - | - | 無 |
| 中華民國 | 李偉智 | 男70歲 | 113.09.04 | 3年 | 113.09.0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法國國立南特大學高等機械工程學院博士國立聯合大學校長國立成功大學教授 | 亞洲航空(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Air Asia Company Ltd.(USA)Director - President | - | - | - | 註二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台翔航太工業(股)公司 | - | 113.09.04 | 3年 | 83.12.16 | 92,156,523 | 63.76% | 104,029,402 | 49.67% | 0 | 0 | 0 | 0 | - | - | - | - | - | 無 |
| 中華民國 | 李漢銘 | 男63歲 | 113.09.04 | 3年 | 113.09.0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國立台灣大學資訊工程研究所博士國立台灣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特聘教授伊諾瓦科技(股)公司董事國軍安全會議諮詢委員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董事長 | 中華資安國際(股)公司董事喬邦科技(股)公司董事黻揚資訊(股)公司國立董事 | - | - | - | 無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台翔航太工業(股)公司 | - | 113.09.04 | 3年 | 83.12.16 | 92,156,523 | 63.76% | 104,029,402 | 49.67% | 0 | 0 | 0 | 0 | - | - | - | - | - | 無 |
| 中華民國 | 張培仁 | 男63歲 | 113.09.04 | 3年 | 113.09.0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美國康乃爾大學理論及應用力學研究所博士工業技術研究院副院長 | 國立台灣大學應用力學研究所教授工業技術研究院院長 | - | - | - | 無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台翔航太工業(股)公司 | - | 113.09.04 | 3年 | 83.12.16 | 92,156,523 | 63.76% | 104,029,402 | 49.67% | 0 | 0 | 0 | 0 | - | - | - | - | - | 無 |
| 中華民國 | 呂宜謹 | 女51歲 | 113.09.04 | 3年 | 113.09.0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英國怡明市大學國際經濟管理碩士台翔航太工業(股)公司副總經理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專門委員金融監管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宣機要秘書第一金控第一商業銀行總行中級專員 | 台翔航太工業(股)公司代理總經理連威航太科技(股)公司董事 | - | - | - | 無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台翔航太工業(股)公司 | - | 113.09.04 | 3年 | 83.12.16 | 92,156,523 | 63.76% | 104,029,402 | 49.67% | 0 | 0 | 0 | 0 | - | - | - | - | - | 無 |
| 中華民國 | 孫興光 | 男60歲 | 114.04.11 | 註一 | 114.04.1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空軍機械學校機械工程科亞洲航空(股)公司華東飛機品管組領班 | 亞洲航空(股)公司企業工會理事長 | - | - | - | 無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台灣糖業(股)公司 | - | 113.09.04 | 3年 | 88.08.31 | 17,800,712 | 12.32% | 19,898,469 | 9.50% | 0 | 0 | 0 | 0 | - | - | - | - | - | 無 |
~6~
| 職稱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年齡 | 選(疑)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備註 | ||||||
|---|---|---|---|---|---|---|---|---|---|---|---|---|---|---|---|---|---|---|---|---|
| 股數 | 持有比率 | 股數 | 持有比率 | 股數 | 持有比率 | 股數 | 持有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中華民國 | 吳志偉 | 男58歲 | 113.09.04 | 3年 | 112.11.29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國立交通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碩士經滯郊能源署副署長經滯郊參事經滯郊能源局組長 | 經滯郊能源署代理署長 | - | - | - | 無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台灣糖業(股)公司 | - | 113.09.04 | 3年 | 88.08.31 | 17,800,712 | 12.32% | 19,898,469 | 9.50% | 0 | 0 | 0 | 0 | - | - | - | - | - | 無 |
| 中華民國 | 李育英 | 男63歲 | 113.09.04 | 3年 | 111.04.2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資訊管理所碩士台灣糖業(股)公司人力資源處副處長台灣糖業(股)公司人力資源處人力發展組長台灣糖業(股)公司生物科技事業部人力資源組長 | 台灣糖業(股)公司人力資源處處長 | - | - | - | 無 | |
| 國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林常青 | 男53歲 | 113.09.04 | 3年 | 110.08.2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美國密西根大學安那望分校經濟學博士國立成功大學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國立成功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中央研究院經濟所助研究員 | 國立成功大學經濟系教授兼系主任中央研究院經濟所合夥研究員成豐金融控股(股)公司國立董事中央銀行第21屆理事會理事 | 無 | |||
| 國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王惠塵 | 男59歲 | 113.09.04 | 3年 | 113.09.0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國立清華大學工業工程研究所碩士大蝦電腦系統(股)公司總經理特助資誠創新諮詢有限公司顧問台灣國際商業機器(股)公司公眾、電信及流通事業總經理 | - | - | - | - | 無 |
| 國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王世坤 | 男70歲 | 113.09.04 | 3年 | 113.09.0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國立成功大學工業管理研究所碩士開曼東明控股(股)公司國立董事力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動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經理、會計師 | 立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會計師中國鋼鐵(股)公司國立董事 | 無 | |||
| 國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張克豪 | 男42歲 | 113.09.04 | 3年 | 113.09.0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國立成功大學高階管理碩士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學碩士森霸電力(股)公司國立董事睿群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 威律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安利實業(股)公司國立董事米醫(股)公司國立董事 | - | - | - | 無 |
註一:自114.04.11起擔任本公司董事,任期至116.09.03。
註二: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等級者(最高經理人)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時,應說明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未來改善措施(例如增加國立董事席次,並應有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等方式)之相關資訊:
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係為提升經營效率與決策執行力,惟為強化董事會之國立性,公司內部已積極培訓合適人選;此外,董事長平時亦密切與各董事充分溝通公司營運送況與計畫方針,以落實公司治理,本公司亦已增加國立董事席次,提升董事會職能及強化監督功能。
目前本公司已有下列具體措施:
1. 現任四商國立董事分別在財務會計、法律與產經研究領域帶有專積,能有效發揮其監管職能。
2. 每年度安排各董事參加證基會等外部機構專業董事課程,以增進董事會之運作效能。
3. 國立董事在各功能性委員會皆可充分討論並提出建議供董事會參考,以落實公司治理。
4. 董事會成員中,過半數董事並未擔任員工或經理人。
(二)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15年4月19日
| 法人股東名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持股比率 |
|---|---|---|
| 台翔航太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 49.15% |
|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9.99% | |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6.04% | |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2% | |
| 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4.40% | |
| 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4.06% | |
| 惠安投資有限公司 | 2.53% | |
|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2.51% | |
| 凱基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2.51% | |
| 香港商揚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1.25% | |
|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1.25% | |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5% | |
|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1.20% | |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經濟部 | 86.15% |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 9.92% |
(三)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115年4月19日
| 法人名稱 | 法人之主要股東 | 持股比率 |
|---|---|---|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 無(屬政府單位,非公司組織) | - |
|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國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 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中瓊德惠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 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註一) | 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 19.00% |
| 張國華 | 6.18% | |
| 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6.15% | |
| 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 | 6.00% |
(接次頁)
115年4月19日
| 法人名稱 | 法人之主要股東 | 持股比率 |
|---|---|---|
| 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註一) | 聖世股份有限公司 | 6.00% |
| 楊美珍 | 4.87% | |
| 張聖恩 | 4.78% | |
| 臺灣銀行受託保管元大台灣高股息低波動ETF投資專戶 | 3.20% | |
| 維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3.07% | |
| 台橡股份有限公司 | 2.91% | |
|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 凱基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凱基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註二) | 伸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4.89% |
| 懋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8.92% | |
| 和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8.61% | |
| 元大台灣高股息基金專戶 | 5.33% | |
| 臺灣銀行受託保管元大台灣高股息低波動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專戶 | 4.33% | |
| 宇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78% | |
|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1.21% | |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先進星光基金公司之系列基金先進總合國際股票指數基金投資專戶 | 1.18% | |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 1.14% | |
| 宇泰寰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10% | |
| 經濟部 | 無(屬政府單位,非公司組織) | - |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 無(屬政府單位,非公司組織) | - |
註一:為該公司114年3月之資料;註二:為該公司114年3月之資料。
~9~
(四) 董事及監察人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115年4月20日
| 職稱 | 條件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註2)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 --- | --- | --- | --- |
| 董事長 | 李偉賢 | 1 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領導經驗:董事長、永續發展委員會召集人
2 功能性委員會經驗:提名委員會委員
3 其他領導經驗:獨立聯合大學校長
4 5年以上機械工程專業經驗:法國國立南特大學高等機械工程學院博士、獨立成功大學教授 | 符合條件:
(3)、(6)、(8)、(9)、(10)、(11) | 無 |
| 董事 | 李漢銘 | 1 其他單位董事會領導經驗: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董事長
2 其他單位董事會經驗:中華資安國際(股)公司董事、集群科技(股)公司董事、勤務資訊(股)公司獨立董事、伊諾瓦科技(股)公司董事
3 5年以上資訊工程經驗:獨立台灣大學資訊工程研究所博士、獨立台灣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特聘教授
4 其他領域經驗: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 | 符合條件:
(1)、(3)、(4)、(6)、(7)、(8)、(9)、(10)、(11) | 無 |
| 董事 | 張培仁 | 1 5年以上應用力學專業經驗:美國康乃爾大學理論及應用力學研究所博士、獨立台灣大學應用力學研究所教授
2 其他領域經驗:工業技術研究院院長、工業技術研究院副院長 | 符合條件:
(1)、(3)、(4)、(6)、(7)、(8)、(9)、(10)、(11) | 無 |
| 董事 | 呂宜琼 | 1 5年以上經營經驗:英國伯明罕大學國際經濟管理碩士、台鋼航太工業(股)公司代理總經理、台鋼航太工業(股)公司副總經理、漫威航太科技(股)公司董事
2 其他領域經驗: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專門委員、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室機要秘書、第一金控第一商業銀行總行中級專員 | 符合條件:
(1)、(3)、(4)、(6)、(7)、(8)、(9)、(10)、(11) | 無 |
| 董事 | 孫興光 | 1 5年以上航空工業專業經驗:空軍機械學校機械工程科、亞洲航空(股)公司屏東飛機品管組領班
2 普資關係經驗:亞洲航空(股)公司企業工會理事長 | 符合條件:
(3)、(4)、(6)、(7)、(8)、(9)、(10)、(11) | 無 |
| 董事 | 吳志偉 | 1 5年以上能源規劃專業經驗:經濟部能源署副署長、經濟部參事、經濟部能源局組長、經濟部能源局副組長
2 其他領域經驗:無 | 符合條件:
(1)、(3)、(4)、(6)、(7)、(8)、(9)、(10)、(11) | 無 |
| 董事 | 李育英 | 1 5年以上人資關係經驗:台灣糖業(股)公司人力資源處處長、台灣糖業(股)公司人力資源處副處長、台灣糖業(股)公司人力資源處人力發展組長、台灣糖業(股)公司生物科技事業部人力資源組長
2 其他領域經驗:無 | 符合條件:
(1)、(3)、(4)、(6)、(7)、(8)、(9)、(10)、(11) | 無 |
| 獨立董事
(註1) | 林常青 | 1 功能性委員會領導經驗: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薪資報酬委員會召集人、風險管理委員會召集人、提名委員會召集人
2 其他公司獨立董事經驗:兆豐金融控股(股)公司獨立董事
3 商務、財務、會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資格:獨立成功大學經濟系教授,並已取具林常青獨立董事之獨立成功大學聘書及獨立成功大學專任教師兼職同意函
4 5年以上商務、財務、會計經驗:美國密西根大學安那堡分校經濟學博士、獨立台灣大學經濟所碩士、獨立台灣大學經濟系學士、中央銀行第21屆理事會理事、中央研究院經濟所合聘研究員、獨立成功大學社會科學院副院長、獨立成功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中央研究院經濟所助研究員
5 經查詢司法院裁判書系統、高等法院及台灣各地區地方法院民刑事部分、無以林常青為被告主符合公司法三十條情事之案件,已取具林常青獨立董事之「獨立董事被提名人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聲明書」,均聲明無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 | 符合條件:
(1)、(2)、(3)、(4)、(5)、(6)、(7)、(8)、(9)、(10)、(11)、(12)
補充說明:
(1)、(2)、(4):經查本公司員工清轉、公司及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名單、內部人申報資料、股東名冊及股東會年報等相關資料,林常青獨立董事及其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皆符合(1)、(2)、(4)條件
(3):本公司已取具林常青獨立董事之「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選任時)聲明書」,均聲明符合本條件,且經檢視最近期股東名冊、股東會年報揭露事項及內部人申報資料,林常青獨立董事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無持有本公司股份,故符合本條件
(5)、(6)、(7)、(8):經查本公司持股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持股前五名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一 | 1 |
~10~
| 項或第二項指派代表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本公司財務資料及林常青獨立董事之「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選任時)聲明書」,林常青獨立董事皆非上述名單之董事、監察人及受僱人,且亦無與其任教之國立成功大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故符合(5)、(6)、(7)、(8)條件(9):經檢視本公司帳務相關支出,林常青獨立董事最近2年並無與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故無報酬,符合本條件 | ||||
|---|---|---|---|---|
| 獨立董事 | 王惠慶 | 1 功能性委員會經驗:審計委員會委員、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提名委員會委員 | ||
| 2 5年以上資訊系統整合經驗:國立清華大學工業工程研究所碩士、大綜電腦系統(線)公司總經理特助、資誠創新諮詢有限公司顧問、台灣國際商業機器(線)公司公眾、電信及流通事業總經理 | ||||
| 3 經查詢司法院裁判書系統,高等法院及台灣各地區地方法院民刑事部分,無以王惠慶為被告且符合公司法三十條情事之案件,已取具王惠慶獨立董事之「獨立董事被提名人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聲明書」,均聲明無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 | 符合條件: | |||
| (1)、(2)、(3)、(4)、(5)、(6)、(7)、(8)、(9)、(10)、(11)、(12) | ||||
| 補充說明: | ||||
| (1)、(2)、(4):經查本公司員工清轉、公司及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名單、內部人申報資料、股東名冊及股東會年報等相關資料、王惠慶獨立董事及其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皆符合(1)、(2)、(4)條件(3):本公司已取具王惠慶獨立董事之「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選任時)聲明書」,均聲明符合本條件,且經檢視最近期股東名冊、股東會年報揭露事項及內部人申報資料、王惠慶獨立董事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無持有本公司股份,故符合本條件(5)、(6)、(7)、(8):經查本公司持股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持股前五名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指派代表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本公司財務資料及王惠慶獨立董事之「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選任時)聲明書」,王惠慶獨立董事皆非上述名單之董事、監察人及受僱人,故符合(5)、(6)、(7)、(8)條件(9):經檢視本公司帳務相關支出,王惠慶獨立董事最近2年並無與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故無報酬,符合本條件 | 無 | |||
| 獨立董事 | 王世坤 | 1 功能性委員會經驗:審計委員會委員、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提名委員會委員 | ||
| 2 其他公司獨立董事經驗:中國鋼鐵(線)公司獨立董事 | ||||
| 3 會計師資格:中華民國會計師證書 | ||||
| 4 5年以上財務會計經驗:國立成功大學工業管理研究所碩士、立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會計師、力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經理、會計師 | ||||
| 5 經查詢司法院裁判書系統,高等法院及台灣各地區地方法院民刑事部分,無以王世坤為被告且符合公司法三十條情事之案件,已取具王世坤獨立董事之「獨立董事被提名人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聲明書」,均聲明無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 | 符合條件: | |||
| (1)、(2)、(3)、(4)、(5)、(6)、(7)、(8)、(9)、(10)、(11)、(12) | ||||
| 補充說明: | ||||
| (1)、(2)、(4):經查本公司員工清轉、公司及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名單、內部人申報資料、股東名冊及股東會年報等相關資料、王世坤獨立董事符合(1)、(2)、(4)條件(3):本公司已取具王世坤獨立董事之「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選任時)聲明書」,均聲明符合本條件,且經檢視最近期股東名冊、股東會年報揭露事項及內部人申報資料、王世坤獨立董事無持有本公司股份,故符合本條件(5)、(6)、(7)、(8):經查本公司持股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持股前五名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指派代表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本公司財務資料及王世坤獨立董事之「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選任時)聲明書」,王世坤獨立董事皆非上述名單之董事、監察人及受僱人,且亦無與其任職之立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有財務或業務往來,故符合(5)、(6)、(7)、(8)條件(9):經檢視本公司帳務相關支出,王世坤獨立董事最近2年並無與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故無報酬,符合本條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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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稱 | 條件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註2)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室數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張克豪 | 1 功能性委員會經驗:審計委員會委員、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提名委員會委員
2 其他公司獨立董事經驗:首利實業(股)公司獨立董事、米馨(股)公司獨立董事、森霸電力(股)公司獨立董事
3 律師資格:中華民國律師證書
4 5年以上法務經驗:國立成功大學高階管理碩士、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學碩士、威律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臺群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5 經查詢司法院裁判書系統、高等法院及台灣各地區地方法院民刑事部分、無以張克豪為被告且符合公司法三十條情事之案件,已取具張克豪獨立董事之「獨立董事被提名人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聲明書」,均聲明無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 | 符合條件:
(1)、(2)、(3)、(4)、(5)、(6)、(7)、(8)、(9)、(10)、(11)、(12)
補充說明:
(1)、(2)、(4):經查本公司員工清轉、公司及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名單、內部人申報資料、股東名冊及股東會年報等相關資料、張克豪獨立董事及其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皆符合
(1)、(2)、(4)條件
(3):本公司已取具張克豪獨立董事之「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選任時)聲明書」,均聲明符合本條件,且經檢視最近期股東名冊、股東會年報揭露事項及內部人申報資料、張克豪獨立董事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無持有本公司股份,故符合本條件
(5)、(6)、(7)、(8):經查本公司持股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持股前五名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指派代表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本公司財務資料及張克豪獨立董事之「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選任時)聲明書」,張克豪獨立董事皆非上述名單之董事、監察人及受僱人,且亦無與其任職之威律法律事務所有財務或業務往來,故符合(5)、(6)、(7)、(8)條件
(9):經檢視本公司帳務相關支出,張克豪獨立董事最近2年並無與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故無報酬,符合本條件 | 1 |
| 註1: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薪資報酬委員會召集人、風險管理委員會召集人、提名委員會召集人 | | | | |
| 註2: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應符合下述各條件: | | | | |
| (1)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 | | |
| (2)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 | | | |
|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 | | | |
| (4) 非(1)州列之經理人或(2)、(3)州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 | | | |
|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條第1項或第2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 | | | |
| (6) 非與公司之董事專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 | | | |
| (7) 非與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且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 | | | |
| (8)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但特定公司或機構如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0%以上,未超過50%,且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 | | | |
| (9)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累計金額未逾新臺幣50萬元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證券交易法或企業併購法相關法令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公開收購審議委員會或併購特別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 | | | |
| (10)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 | | |
| (11)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 | | |
| (12) 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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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 董事會多元化: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作業要點及董事選任程序,本公司董事之選任應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包括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及決策能力。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提名與遴選係遵照公司章程之規定,採用候選人提名制,除評估各候選人之學經歷資格外,並參考利害關係人的意見,遵守「董事選任程序」及「公司治理守則」,以確保董事成員之多元性及獨立性。本公司已就公司運作需要、營運型態及發展等以擬訂董事會成員組成之多元化方針:
(1) 本公司 113 年「公司章程」已訂定不同性別董事不得少於一人。
(2) 本公司全體獨立董事連續任期均未超過 6 年,年齡落在 42~70 歲,確保董事會運作之獨立性及透明性。
(3) 本公司 113 年股東會已進行董事全面改選,維持獨立董事至少 4 席(不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並選任 1 席不同性別董事,且不具公司經理人身分之董事超過董事席次半數。透過不同領域及背景之獨立董事,藉由豐富學識、個人洞察力和商業判斷力,提出對公司更多不同營運及管理建議,以增加董事多元化及獨立性。
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並以「每一性別董事席次達三分之一以上」為目標。目前董事會成員男性占 91% (10 位),女性占 9% (1 位),主係本公司為航空維修產業,相關專業領域背景之人士性別較集中於男性,故法人股東於提名董事時,性別較為單一。本公司將持續加強與法人股東及提名委員會溝通,未來於董事提名、補選或改派時,優先洽詢女性董事人選,以期增加女性董事人選之推薦及提名,以優先增加女性董事席次以達「每一性別董事席次達三分之一以上」之目標。
| 多元化政策管理目標 | 達成情形 |
|---|---|
| 不具公司經理人身分之董事超過董事席次半數 | 達成 |
| 任一性別董事席次達三分之一 | 未達成 |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如下:
| 職稱 | 國籍 | 姓名 | 性別 | 年齡 | 產業知識 | 財務會計 | 法律實務 | 經營管理營運判斷 | 領導決策 | 危機處理國際市場觀 |
|---|---|---|---|---|---|---|---|---|---|---|
| 董事長 | 中華民國 | 李偉賢 | 男 | 70 | ☑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李漢銘 | 男 | 63 | ☑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張培仁 | 男 | 63 | ☑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呂宜諺 | 女 | 51 | ☑ | ☑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孫興光(註) | 男 | 60 | ☑ | ☑(勞工)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吳志偉 | 男 | 58 | ☑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李育英 | 男 | 63 | ☑(勞工) | ☑ |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林常青 | 男 | 53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王惠慶 | 男 | 59 | ☑ | ☑ |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王世坤 | 男 | 70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張克豪 | 男 | 42 | ☑ | ☑ | ☑ | ☑ |
註:孫興光董事具本公司員工身分。
- 董事會獨立性:本公司董事會由 11 位擁有公司經營經驗或學術經驗的董事所組成,11 席董事中有 4 席為獨立董事,占全體董事成員 36%,並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共同襄助董事會作成決議。
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作業要點及董事選任程序,本公司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另獨立董事不宜同時擔任超過五家上市上櫃公司之董事(含獨立董事)或監察人,且於執行業務範圍內應保持獨立性,不得與公司有直接或間接之利害關係。
本公司已取得 4 位獨立董事書面聲明,均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所訂之資格要件暨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相關規定;另本公司獨立董事同時擔任上市上櫃公司之董事(含獨立董事)或監察人情形如下:
(1) 林常青獨立董事:兆豐金融控股(股)公司獨立董事。
~14~
(2) 王惠慶獨立董事:未擔任任何上市上櫃公司之董事(含獨立董事)或監察人。
(3) 王世坤獨立董事:中國鋼鐵(股)公司獨立董事。
(4) 張克豪獨立董事:首利實業(股)公司獨立董事、禾馨(股)公司獨立董事。
上述 4 位獨立董事均未超過同時擔任五家上市上櫃公司之董事(含獨立董事)或監察人之規定,且本公司與獨立董事所擔任之公司亦無業務往來,故本公司認為獨立董事執行業務範圍可保持獨立性。
另本公司依董事內部人申報資料,11 位董事均無董事間、監察人間或董事與監察人間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情形,且公司董事成員兼任本公司、母、子或兄弟公司員工,其人數未超過董事席次 1/3。
~15~
(六) 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115年4月20日
| 職稱 | 國籍 | 姓名 | 性別 | 選(就)任日期 |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 備註 | |||||
|---|---|---|---|---|---|---|---|---|---|---|---|---|---|---|---|---|
| 股數 | 持有比率 | 股數 | 持有比率 | 股數 | 持有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長兼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李倩賢 | 男 | 113.09.04 | 0 | 0% | 0 | 0 | 0 | 0 | 法國國立南特大學高等機械工程學院博士國立聯合大學校長國立成功大學教授 | Air Asia Company Ltd.(USA) Director、President | 無 | 無 | 無 | 註1 |
| 民機事業部副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趙晉賢 | 男 | 114.02.26 | 15,903 | 0.01% | 0 | 0 | 0 | 0 | 台灣大學政治學系亞洲航空(股)公司副總經理亞洲航空(股)公司採購處處長亞洲航空(股)公司松山橫管組組長 | Air Asia Company Ltd.(USA) Director、Secretary | 無 | 無 | 無 | 註2 |
| 軍機事業部副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崔人俊 | 男 | 113.10.30 | 9,000 | 0.00% | 0 | 0 | 0 | 0 | 中正理工學院應用數學系亞洲航空(股)公司副總經理亞洲航空(股)公司業務處處長空軍駐美F-16後勤連絡室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直昇機事業部副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蔡松齡 | 男 | 107.01.01 | 3,823 | 0.00% | 0 | 0 | 0 | 0 | 農守大學管理碩士陸軍航空基地業備勤務處廠長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副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郭思岑 | 女 | 112.11.08 | 649 | 0.00% | 0 | 0 | 0 | 0 | 中央大學財務金融學系碩士亞洲航空(股)公司財務處處長 | Air Asia Company Ltd.(USA) Treasurer | 無 | 無 | 無 | 註3 |
| 法務室主任兼公司治理主管 | 中華民國 | 劉書均 | 女 | 113.09.09 | 1,136 | 0.00% | 0 | 0 | 0 | 0 | 高雄大學亞太工商管理學系碩士亞洲航空(股)公司法務室組長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註1: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等級者(最高經理人)為同一人,且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時,應說明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未來改善措施(例如增加獨立董事席次,並應有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等方式)之相關資訊;
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係為提升經營效率與決策執行力,惟為強化董事會之獨立性,公司內部已積極培訓合適人選;此外,董事長平時亦密切與各董事充分溝通公司營運近況與計畫方針,以落實公司治理,本公司亦已增加獨立董事席次,提升董事會職能及強化監督功能。目前本公司已有下列具體措施:
1. 統任四周獨立董事分別在財務會計、法律與產經研究領域學有專精,能有效發揮其監督職能。
2. 每年度安排各董事參加個基會等外部機構專業董事課程,以增進董事會之運作效能。
3. 獨立董事在各功能性委員會皆可充分討論並提出建議供董事會參考,以落實公司治理。
4. 董事會成員中,過半數董事並未擔任員工或經理人。
註2:114年02月26日由副總經理轉任民機事業部副總經理。
註3:112年02月22日接任財務主管;112年11月08日接任會計主管。
二、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一) 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職稱 | 姓名 | 董事酬金(註五)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最佳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酬金 | |||||||||||||||||||
|---|---|---|---|---|---|---|---|---|---|---|---|---|---|---|---|---|---|---|---|---|---|---|---|---|---|
| 報酬(A) | 退職退休金(B) | 董事酬勞(C) | 業務執行費用(D) |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 | 退職退休金(F) | 員工酬勞(G) (註六)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總額 | 比例 | 總額 | 比例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股票金額 | 總額 | 比例 | 總額 | 比例 | |||||||||||||||
| 董事長(註一) | 李偉賢 | 0 | 0 | 0 | 0 | 0 | 0 | 120 | 120 | 120 | 0.06% | 120 | 0.06% | 3,915 | 3,915 | 0 | 0 | 0 | 0 | 0 | 0 | 4,035 | 1.92% | 4,035 | 1.92% |
| 董事(註一) | 李漢銘 | 0 | 0 | 0 | 0 | 0 | 0 | 120 | 120 | 120 | 0.06% | 120 | 0.0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20 | 0.06% | 120 | 0.06% |
| 董事(註一) | 張培仁 | 0 | 0 | 0 | 0 | 0 | 0 | 120 | 120 | 120 | 0.06% | 120 | 0.0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20 | 0.06% | 120 | 0.06% |
| 董事(註一) | 呂宜琼 | 0 | 0 | 0 | 0 | 0 | 0 | 120 | 120 | 120 | 0.06% | 120 | 0.0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20 | 0.06% | 120 | 0.06% |
| 董事(註一) | 鄭健威(註三) | 0 | 0 | 0 | 0 | 0 | 0 | 33 | 33 | 33 | 0.02% | 33 | 0.02% | 281 | 281 | 13 | 13 | 0 | 0 | 0 | 0 | 327 | 0.16% | 327 | 0.16% |
| 董事(註一) | 孫興光(註四) | 0 | 0 | 0 | 0 | 0 | 0 | 87 | 87 | 87 | 0.04% | 87 | 0.04% | 537 | 537 | 27 | 27 | 5 | 0 | 5 | 0 | 656 | 0.31% | 656 | 0.31% |
| 董事(註二) | 吳志偉 | 0 | 0 | 0 | 0 | 0 | 0 | 120 | 120 | 120 | 0.06% | 120 | 0.0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20 | 0.06% | 120 | 0.06% |
| 董事(註二) | 李育英 | 0 | 0 | 0 | 0 | 0 | 0 | 120 | 120 | 120 | 0.06% | 120 | 0.0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20 | 0.06% | 120 | 0.06% |
| 獨立董事 | 林常青 | 360 | 360 | 0 | 0 | 0 | 0 | 0 | 0 | 360 | 0.17% | 360 | 0.17%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60 | 0.17% | 360 | 0.17% |
| 獨立董事 | 王惠慶 | 360 | 360 | 0 | 0 | 0 | 0 | 0 | 0 | 360 | 0.17% | 360 | 0.17%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60 | 0.17% | 360 | 0.17% |
| 獨立董事 | 王世坤 | 360 | 360 | 0 | 0 | 0 | 0 | 0 | 0 | 360 | 0.17% | 360 | 0.17%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60 | 0.17% | 360 | 0.17% |
| 獨立董事 | 張克豪 | 360 | 360 | 0 | 0 | 0 | 0 | 0 | 0 | 360 | 0.17% | 360 | 0.17%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60 | 0.17% | 360 | 0.17% |
- 请收明獨立董事酬金給行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擅自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收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因所有獨立董事皆為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及風險管理委員會,需承擔參與委員會之討論及決議之職責,故領取定額報酬每月新台幣3萬元,依據公司章程及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酬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無配發獨立董事酬勞。
- 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為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提供服務(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
註一:為台翔航太工業(投)公司之法人代表。
註二:為台灣糖業(投)公司之法人代表。
註三:114年04月11日解任。
註四:114年04月11日新任。
註五:本公司董事僅支領每月定額新台幣1萬元車馬費,獨立董事領取定額報酬每月新台幣3萬元,依公司章程,無配發董監事酬勞。
註六:本公司於115年3月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發放114年度員工酬勞為10,908仟元,尚未通過發放明細,按去年實際分派比例預估今年擬議分派金額。
~17~
(二)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 退職退休金(B) | 獎金及特支費等(C) | 員工酬勞金額(D)(註1)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酬金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總額 | 比例 | 總額 | 比例 | |||||||||
| 總經理 | 李偉賢 | 2,640 | 2,640 | 0 | 0 | 1,275 | 1,275 | 0 | 0 | 0 | 0 | 3,915 | 1.87% | 3,915 | 1.87% | |
| 民機事業部副總經理 | 趙晉賢(註2) | 1,680 | 1,680 | 106 | 106 | 550 | 550 | 0 | 0 | 0 | 0 | 2,336 | 1.11% | 2,336 | 1.11% | |
| 軍機事業部副總經理 | 崔人俊 | 1,884 | 1,884 | 108 | 108 | 684 | 684 | 0 | 0 | 0 | 0 | 2,676 | 1.28% | 2,676 | 1.28% | |
| 直昇機事業部副總經理 | 蔡松齡 | 1,620 | 1,620 | 103 | 103 | 567 | 567 | 0 | 0 | 0 | 0 | 2,290 | 1.09% | 2,290 | 1.09% | |
| 副總經理 | 郭思岑 | 1,430 | 1,430 | 91 | 91 | 569 | 569 | 0 | 0 | 0 | 0 | 2,090 | 1.00% | 2,090 | 1.00% | |
| 副總經理 | 李中霖(註3) | 255 | 255 | 16 | 16 | 153 | 153 | 0 | 0 | 0 | 0 | 423 | 0.20% | 423 | 0.20% |
註1:本公司於115年3月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發放114年度員工酬勞為10,908仟元,尚未通過發放明細,按去年實際分派比例預估今年擬議分派金額。
註2:114年02月26日接任。
註3:114年02月25日退休。
~18~
(三) 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115年4月20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經理人 | 職稱 | 姓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
| 總經理 | 李偉賢 | 0 | 0 | 0 | 0 | |
| 民機事業部副總經理 | 趙晉賢 | |||||
| (註2) | ||||||
| 軍機事業部副總經理 | 崔人俊 | |||||
| 直昇機事業部副總經理 | 蔡松齡 | |||||
| 副總經理 | 郭思岑 | |||||
| 法務室主任兼公司治理主管 | 劉書均 |
註 1:本公司於 115 年 3 月 4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發放 114 年度員工酬勞為 10,908 仟元,尚未通過發放明細,按去年實際分派比例(0%)預估今年擬議分派金額。
註 2:114 年 02 月 26 日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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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及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 最近二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及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職稱 | 113年度 | 114年度 | ||||
|---|---|---|---|---|---|---|
| 酬金總額 | 稅後純益 | 比例 | 酬金總額 | 稅後純益 | 比例 | |
| 董事 | 2,280 | 140,609 | 1.62% | 2,280 | 209,725 | 1.09% |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 16,028 | 11.40% | 13,731 | 6.55% | ||
| 合計 | 18,308 | 140,609 | 13.02% | 16,011 | 209,725 | 7.63% |
註:本公司於101年12月17日成立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職權,故無監察人酬金。
- 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之薪酬,依據公司章程及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酬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僅支領每月定額車馬費,無配發董監事酬勞。
董事長之薪酬,依據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酬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除固定薪資外,依財務績效指標、人才培育情形、品質及風險管控等績效結果發放年終獎金,若有特殊貢獻,經薪酬委員會審核並報請董事會通過發放獎金。
總經理之薪酬,依據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酬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本公司經理人之酬金金額,乃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績效評估結果、所投入之時間、所擔負之職責、達成個人目標情形、擔任其他職位表現、公司近年給予同等職位者之薪資報酬、既有公司短期及長期業務目標之達成、公司財務狀況等評估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由薪酬委員會依據「董事及經理人薪酬管理辦法」審議並送交董事會決議。
~20~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 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董事會開會6次,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 | 備註 |
|---|---|---|---|---|---|
| 董事長 | 李偉賢(註一) | 6 | 0 | 100% | 應出席6次。 |
| 董事 | 李漢銘(註一) | 5 | 1 | 83.33% | 應出席6次。 |
| 董事 | 張培仁(註一) | 5 | 1 | 83.33% | 應出席6次。 |
| 董事 | 呂宜諒(註一) | 5 | 0 | 100% | 應出席6次。 |
| 董事 | 鄒健威(註一) | 2 | 0 | 100% | 114年04月11日解任,應出席2次。 |
| 董事 | 孫興光(註一) | 4 | 0 | 100% | 114年04月11日新任,應出席4次。 |
| 董事 | 李育英(註二) | 6 | 0 | 100% | 應出席6次。 |
| 董事 | 吳志偉(註二) | 3 | 3 | 50% | 應出席6次。 |
| 獨立董事 | 林常青 | 5 | 1 | 83.33% | 應出席6次。 |
| 獨立董事 | 王惠慶 | 6 | 0 | 100% | 應出席6次。 |
| 獨立董事 | 王世坤 | 6 | 0 | 100% | 應出席6次。 |
| 獨立董事 | 張克豪 | 6 | 0 | 100% | 應出席6次。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
| 一、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
| (一) 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 | |||||
| 本公司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第1項規定,不適用同法第14條之3之規定。 | |||||
| (二) 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 | |||||
| 本公司獨立董事就114年度董事會各項議案,並無提出反對或保留意見。 | |||||
|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 |||||
| (一) 114年11月10日第十屆第十次董事會 | |||||
| 1. 董事姓名:李偉賢董事長。 | |||||
| 2. 議案內容:討論『陸軍通用直昇機檢整案』之經理人激勵獎金案。 | |||||
| 3. 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 |||||
| 李偉賢董事長因利益迴避離席,指定呂宜諒董事為代理主席;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及代理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二) 114年12月18日第十屆第十一次董事會 | |||||
| 1. 董事姓名:李偉賢董事長。 | |||||
| 2. 議案內容:修正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酬管理辦法」案。 | |||||
| 3. 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 |||||
| 李偉賢董事長因利益迴避離席,指定呂宜諒董事為代理主席;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及代理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三) 114年12月18日第十屆第十一次董事會 | |||||
| 1. 董事姓名:李偉賢董事長。 | |||||
| 2. 議案內容:董事長及經理人加薪討論案。 | |||||
| 3. 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 |||||
| 李偉賢董事長因利益迴避離席,指定呂宜諒董事為代理主席;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及代理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四) 114年12月18日第十屆第十一次董事會 | |||||
| 1. 董事姓名:李偉賢董事長。 | |||||
| 2. 議案內容:114年度董事長及經理人年終獎金建議案。 | |||||
| 3. 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 |||||
| 李偉賢董事長因利益迴避離席,指定呂宜諒董事為代理主席;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及代理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五) 115年3月4日第十屆第十二次董事會 | |||||
| 1. 董事姓名:李偉賢董事長。 |
~21~
- 議案內容:討論『運輸直升機策略性整機商維案』之經理人激勵獎金案。
- 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李偉賢董事長因利益迴避離席,指定呂宜諒董事為代理主席;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註一:為台翔航太工業(股)公司之法人代表。
註二:為台灣糖業(股)公司之法人代表。
三、上市上櫃公司應揭露董事會自我(或同僚)評鑑之評估週期及期間、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內容等資訊,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如下表:
本公司已建立董事會績效評估制度,董事會並於106年通過董事績效評估辦法,提昇董事會運作功能。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每年執行一次;外部董事會績效評估則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一次。
(一) 本公司114年度內部董事績效評估內容如下,經評估後114年度本公司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為「良」。
| 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評內容 |
|---|---|---|---|---|
| 每年執行一次 | 對董事會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之績效進行評估 | 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各功能性委員會(審計、薪酬、風險管理、提名、永續發展)之績效評估 | 董事會內部自評、董事成員(自我或同僚)評估及各功能性委員會(審計、薪酬、風險管理、提名、永續發展)自評 | 1. 董事會績效評估: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 2. 董事成員(自我或同僚)績效評估: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 3. 各功能性委員會(審計、薪酬、風險管理、提名、永續發展)績效評估: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責任、內部控制。 |
(二) 112年7月本公司委任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執行外部董事會績效評估(期間111/6-112/5),該執行委員與本公司無業務往來,具備獨立性,評估內容包含董事會之組成、董事會之指導、董事會之授權、董事會之監督、董事會之溝通、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董事會之自律、其他(如董事會會議、支援系統等)等8大項構面。透過自評作業、專家書審及視訊討評三種方式進行評核,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業於112年7月24日出具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並列入113年2月29日董事會報告。115年3月已預先委任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執行外部董事會績效評估(期間114/7-115/6),相關執行結果會列入當年底董事會報告。
(三) 112年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總評結論如下:
公司第二次邀請第三方專業獨立機構,協助辦理董事會績效評估,針對內部、外部績效評估或評鑑之結果,皆積極訂定改善措施,顯示公司董事會對於落實公司治理制度、及提升董事會效能之主動積極態度,並希望藉由公信客觀之檢視,尋求更上層樓精進之機會。
公司尊重獨立董事之意見,且公司獨立董事均積極任事,於會議中多次給予高階經理人具體指導與建議。相關情形,亦已被詳實記載於議事錄中。另管理階層亦積極回應並協助提供相關資料,形成良好之互動模式,使獨立董事能充分發揮職能。
公司於111年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及訂定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並由風險管理小組負責執行風險管理、監督各部門風險管理之運作與協調跨部門的互動與溝通,且定期每季將風險管控結果提報至風險管理委員會及董事會,展現公司落實風險管理之用心。
公司審計委員會定期與外部簽證會計師進行閱門會議,於財務報告審閱前,針對年度查核規劃、關鍵查核事項、查核結果、與最新法規異動等議題進行溝通,善盡審計委員會督導之職責。
相關改善建議如下,以做為公司後續研擬改善措施決策之參考,本公司同時擬定相關改善因應如下:
| 優化建議 | 公司未來改善因應 |
|---|---|
| 公司已訂定「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並將此辦法與檢舉信箱、董事長信箱揭露於官網,指定專責單位負責檢舉案件之受理及調查。惟吹哨者機制重視與董事會(尤其是獨立董事)之直接連結,建議貴司設置由獨立董事可同步接收之舉報管道,進一步強化吹哨者機制之獨立性。 | 本案除現有之檢舉方式外,有關獨立董事可同步接收之舉報管道,本公司徵詢獨立董事之意見後辦理。 |
| 公司已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且由董事長室為永續發展推動單位,負責提出與執行相關計畫,定期每年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並將相關資訊亦揭露於官網專區中。建議公司在未來能進一步編製永續報告書,強化永續相關之資訊揭露,以彰顯貴公司永續經營之績效與展望。 | 本公司已委由顧問公司輔導編製112年度永續報告書,並已成立「永續推行委員會」。自112年10月開始進行永續課程訓練,113年6月出版112年度永續報告書,114年8月出版113年度永續報告書。 |
| 公司於偶發性重大事件發生時,一般而言,首要需立即通知相關重要主管,同時公司治理主管亦得以電話或利 | 本公司於偶發性重大事件之作業流程,現行「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訂有「緊急應變作業準則」, |
~22~
| 用通訊群組通知董事會。就此方面,建議貴公司可明確規劃通報層級至董事會之「偶發性重大事件通報程序」,明定相關處理之作業流程,以確保所有董事會成員均能即時掌握公司偶發之重大訊息或事件。 | 其內容包含火災/航空器事故/爆炸/毒氣外洩/天災等;而資安方面訂有「緊急應變計畫」,其重大資通安全事項包含內部危安/外力入侵/天災或突發事事件(如爆炸)。另董事會訂有「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處理作業辦法」,其重大性符合下列標準者,本公司應於法令規定時限內依前項規定儘速發布重大訊息: 1. 銷售契約之簽訂、變更、終止或解除、改變業務計畫之重要內容、完成新產品開發、試驗之產品已開發成功且正式進入量產階段,或新產品、新技術之重要開發進度,每年影響金額達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2. 發生災難、集體抗議、罷工、環境污染、資通安全事件或其他重大情事,影響金額達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月平均營業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者,或單一事件罰緩金額累計達新台幣壹佰萬元以上者。 3. 本公司訴訟、非訟、行政處分、行政爭訟、假扣押、假處分或強制執行事件影響金額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者。 4. 減產、停工、廠房或資產出租、質押等情事,其對營業收入影響金額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月平均營業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若有上述事件發生,公司治理主管將依現行通知方式即時以電話或 Line 群組通知董事會成員知悉。 |
|---|---|
| 公司因110年董事會改選及111年法人董事改派,本屆次共有4席新任董事,並已安排新任董事至各廠區參訪並說明公司產業特性與風險。惟此項機制尚未完全明訂,並彙整於書面規章辦法中。建議貴公司建立明確的「新任董事履任制度」,同時可考慮編製「董事職務手冊」,以利未來之執行。 | 本公司除依法提供新任董事「董監事法規宣導手冊」、「獨立董事法規宣導手冊」(僅提供獨立董事)、「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察人與大股東應行注意之證券市場規範事項」等文件資料外,亦依董事需求及時間彈性辦理訪廠及公司業務簡報,使其更加了解本公司之產業特性。 |
四、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
(一) 本公司已設立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另已指定專人負責公開資訊之網路申報作業,處理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工作,以確保可能影響股東及利害關係人決策之資訊,能夠及時允當揭露。
(二) 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
(三) 114年度董事平均出席率由113年度91.92%下降至90.91%,115年度將持續配合董事時間彈性安排議事時間,或請董事參加視訊會議,以維董事出席率。
(四) 115年度將鼓勵董事以實體或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五) 由於本公司屬航空維修業,行業性質特殊,於113年董事全面改選後,將視董事需求安排新任董事至公司台南廠及其他廠區參訪,使董事對公司所屬產業特性及風險有足夠之瞭解。115年3月已安排董事至台中廠區參訪。
(六) 114年度董事進修均已達法定時數,且永續議題課程占70.97%,115年度將鼓勵董事在永續發展、風險管理及法律課程進修多元化課程,並持續提供其他進修課程資訊給董事參考。
~23~
(二) 審計委員會
- 審計委員會成員專業資格及經歷
請參閱本年報第 10-12 頁。
-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 4 名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主要審議的事項包括財務報表稽核及會計政策與程序、內部控制制度暨相關之政策與程序、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法規遵循、資訊安全、公司風險管理、簽證會計師資歷、獨立性及績效評量、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審計委員會績效評量自評問卷。
最近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6 次,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註 |
|---|---|---|---|---|---|
| 獨立董事 | 林常青 | 6 | 0 | 100% | 應出席 6 次。 |
| 王惠慶 | 6 | 0 | 100% | 應出席 6 次。 | |
| 王世坤 | 6 | 0 | 100% | 應出席 6 次。 | |
| 張克豪 | 6 | 0 | 100% | 應出席 6 次。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
|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一) 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 |||||
| 1. 114年2月26日第十屆第六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討論案,經114年2月24日第五屆第三次審計委員會審查並經全體出席獨立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提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2. 114年3月27日第十屆第七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修正「內部控制制度」案,經114年3月26日第五屆第四次審計委員會審查並經全體出席獨立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提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同意依李育英董事建議修正通過。 | |||||
| 3. 114年3月27日第十屆第七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討論案,經114年3月26日第五屆第四次審計委員會審查並經全體出席獨立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提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同意照案通過,並附帶決議如下:請稽核室參酌國內外同業內控作業,將公司新興業務研議增加內控機制,明年納入內控及內稽作業項目,提升稽核作業品質,使整體內控稽核作業更加健全。 | |||||
| 4. 114年5月6日第十屆第八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修正「內部控制制度」案,經114年5月5日第五屆第五次審計委員會審查並經全體出席獨立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提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及代理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5. 114年5月6日第十屆第八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114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討論案,經114年5月5日第五屆第五次審計委員會審查並經全體出席獨立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提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及代理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6. 114年8月7日第十屆第九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修正「內部控制制度」案,經114年8月6日第五屆第六次審計委員會審查並經全體出席獨立董事討論後,一致同意依林常青獨立董事之建議版本通過;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提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同意依審計委員會之建議版本通過。 | |||||
| 7. 114年8月7日第十屆第九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討論案,經114年8月6日第五屆第六次審計委員會審查並經全體出席獨立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提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
-
114年11月10日第十屆第十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修正「內部控制制度」案,經114年11月10日第五屆第七次審計委員會審查並經全體出席獨立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提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及代理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
114年11月10日第十屆第十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114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討論案,經114年11月10日第五屆第七次審計委員會審查並經全體出席獨立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提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及代理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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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12月18日第十屆第十一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115年度稽核計畫討論案,經114年12月17日第五屆第八次審計委員會審查並經全體出席獨立董事討論後,一致同意依王世坤獨立董事之建議版本通過;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提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及代理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同意依審計委員會之建議版本通過。
-
114年12月18日第十屆第十一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會計師之委任及報酬,經114年12月17日第五屆第八次審計委員會審查並經全體出席獨立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提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及代理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
114年12月18日第十屆第十一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預先核准非確信服務項目討論案,經114年12月17日第五屆第八次審計委員會審查並經全體出席獨立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提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及代理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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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3月4日第十屆第十二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討論案,經115年3月4日第五屆第九次審計委員會審查並經全體出席獨立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提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
115年3月4日第十屆第十二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11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討論案,經115年3月4日第五屆第九次審計委員會審查並經全體出席獨立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提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及代理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二) 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一) 稽核主管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向獨立董事提報稽核報告,獨立董事並無反對意見。
(二) 稽核主管之稽核業務報告,獨立董事並無反對意見。
(三) 稽核主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前將次一年度之稽核計畫,經審計委員會核定後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
(四) 本公司已提供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成員)與內部稽核主管彼此之聯絡電話及聯絡電郵信箱,供其直接聯絡及溝通。本公司稽核主管皆列席每次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並諮詢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成員)建議。
(五) 公司年度內控制度有效性之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提報審計委員會審議。
(六) 本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及每季核閱財務報告須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後,提報董事會決議。審計委員會於進行財務報告審閱前,均會事先與簽證會計師針對查核結果討論及溝通。
(七) 114年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 日期 | 審計委員會會前會 | 溝通主題 | 溝通情形與結果 |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執行結果 |
|---|---|---|---|---|
| 114/02/24 | 與公司治理單位(獨立董事)溝通事項(第四季) | |||
| 獨立董事: | ||||
| 林常青、王惠慶、王世坤、張克豪 | ||||
| 會計師: | ||||
| 蘇彥達 | ||||
| 稽核室主任: | ||||
| 陳漢晶 | 1. 道德與獨立性及查核人員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 | |||
| 2. 事務所品質管理制度之溝通。 | ||||
| 3. 查核結論、查核範圍及發現。 | ||||
| 4. 其他溝通事項。 | ||||
| 5. 114年度公司治理評鑑指標修訂之簡介及重要法令更新。 | 全體獨立董事討論通過 | 本次會議無意見 | ||
| 114/05/05 | 與公司治理單位(獨立董事)溝通事項(第一季) | |||
| 獨立董事: | ||||
| 林常青、王惠慶、王世坤、張克豪 | ||||
| 會計師: | ||||
| 蘇彥達 | ||||
| 稽核室主任: | ||||
| 陳漢晶 | 1. 道德與獨立性。 | |||
| 2. 核閱結論、核閱範圍及核閱發現。 | ||||
| 3. 其他溝通事項及重要法令更新。 | 全體獨立董事討論通過 | 本次會議無意見 |
~25~
| 日期 | 審計委員會會前會 | 溝通主題 | 溝通情形與結果 |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執行結果 | |
|---|---|---|---|---|---|
| 114/08/06 | 與公司治理單位(獨立董事) | ||||
| 溝通事項(第二季) | |||||
| 獨立董事: | |||||
| 林常青、王惠慶、 | |||||
| 王世坤、張克豪 | |||||
| 會計師: | |||||
| 蘇彥達 | |||||
| 稽核室主任: | |||||
| 陳漢晶 | 1.道德與獨立性。 | ||||
| 2.核閱結論、核閱範圍及核閱發現。 | |||||
| 3.其他溝通事項及重要證 | |||||
| 管法令更新 | 全體獨立董事 | ||||
| 討論通過 | 本次會議無意見 | ||||
| 114/11/10 | 與公司治理單位(獨立董事) | ||||
| 溝通事項(第三季) | |||||
| 獨立董事: | |||||
| 林常青、王惠慶、 | |||||
| 王世坤、張克豪 | |||||
| 會計師: | |||||
| 蘇彥達 | |||||
| 稽核室主任: | |||||
| 陳漢晶 | 1.道德與獨立性。 | ||||
| 2.核閱結論、核閱範圍及核閱發現。 | |||||
| 3.其他溝通事項。 | |||||
| 4.年度查核規劃。 | |||||
| 5.重要法令更新。 | 全體獨立董事 | ||||
| 討論通過 | 本次會議無意見 |
~26~
(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V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
|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
|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
|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V | |
| (二)與主要股東關係良好,均能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其最終控制者之名單,並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每月申報量、監及大股東持有股數。 | ||
| (三)本公司已訂定「集團企業、特定公司與關係人交易管理辦法」規範與關係企業之交易,並訂有對子公司監理之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辦法。 | ||
| (四)本公司已訂定「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處理作業辦法」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無重大差異 | |
| V | ||
| V | ||
| V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 (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 V | |
| 職稱 | 姓名 | |
| 董事長 | 李偉賢 | |
| 董事 | 李漢銘 | |
| 董事 | 張培仁 | |
| 董事 | 呂宜諒 | |
| 董事 | 孫興光 | |
| 董事 | 李育英 | |
| 董事 | 吳志偉 | |
| 獨立董事 | 林常青 | |
| 獨立董事 | 王惠慶 | |
| 獨立董事 | 王世坤 | |
| 獨立董事 | 張克豪 |
本公司董事年齡5位在61~70歲、5位在51~60歲、1位在50歲以下。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提名與遴選係遵照「公司章程」之規定,採用候選人提名制,除評估各候選人之學經歷資格外,並參考利害關係人的意見,遵守「董事選任程序」及「公司治理守則」,以確保董事成員之多元性及獨立性。
本公司已就公司運作需要、營運型態及發展等以擬訂董事會成員組成
~27~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V | V | 之多元化方針:1.本公司「公司章程」已訂定不同性別董事不得少於一人,且不具公司經理人身分之董事超過董事席次半數。2.本公司全體獨立董事連續任期均未超過6年,年齡落在41~70歲,確保董事會運作之獨立性及透明性。3.本公司113年股東會已進行董事全面改選,維持獨立董事至少4席(不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並選任1席不同性別董事,透過不同領域及背景之獨立董事,藉由豐富學識、個人洞察力和商業判斷力,提出對公司更多不同營運及管理建議,以增加董事多元化及獨立性。 |
多元化政策管理目標
不具公司經理人身分之董事超過董事席次半數
任一性別董事席次達三分之一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亦揭露於公司官網。
(二)本公司已設置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並於114年成立成績發展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未來將視公司營運情形及相關法令增設其他功能性委員會。
(三)本公司已於106年8月9日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評估方式係採內部評估,以問卷方式進行。每年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並將績效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本公司董事長至於114年12月底請董事填寫董事會績效評估問卷及董事成員績效評估問卷,並請各功能性委員填寫其所參與之各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問卷。114年度(114.01.01~12.31)董事會、董事成員及各功能性委員績效評估問卷100%回收。本年度各問卷評估分數介於78.1分~100分,尚屬良好,並於115年3月4日向董事會提報114年度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報告。
董事會績效評估五大構面: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2.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3.董事會組成與結構。4.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5.內部控制。
董事成員績效評估六大構面:1.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2.董事職責認知。3.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4.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5.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6.內部控制。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五大構面: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2.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認知。3.提升薪資報酬委員會決策品質。4.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與成員選任。5.內部控制。
風險管理委員會績效評估五大構面: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2.風險管理委員會職責認知。3.提升風險管理委員會決策品質。 |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 |
~28~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註) | V | 4. 風險管理委員會組成與成員選任。 | |||||
| 5. 內部控制。 | |||||||
| 提名委員會績效評估五大構面: | |||||||
|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 2. 提名委員會職責認知。 | |||||||
| 3. 提升提名委員會決策品質。 | |||||||
| 4. 提名委員會組成與成員選任。 | |||||||
| 5. 內部控制。 | |||||||
| 永續發展委員會績效評估五大構面: | |||||||
|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 2. 永續發展委員會職責認知。 | |||||||
| 3. 提升永續發展委員會決策品質。 | |||||||
| 4. 永續發展委員會組成與成員選任。 | |||||||
| 5. 內部控制。 | |||||||
| (四)本公司115年度已參考審計品質指標(AQI)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與適任性,並提報115年3月4日董事會審議通過,會計師事務所並出具「獨立性聲明書」及113年審計品質指標文件(AQI)。 | 無重大差異 |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V | 本公司於113年9月9日經董事會通過,委任法務室對書均主任擔任公司治理主管,強化董事會職能並保障股東權益。對書均主任擔任本公司法務主管逾5年,符合上市公司董事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事項第23條公司治理主管資格。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務包括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獨立董事資格之適法性審核及協助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項等。 | |||||
| 114年度公司治理業務執行情形如下: | |||||||
| 1. 協助獨立董事及董事執行職務、提供所需資料及安排持續進修: | |||||||
| (1) 針對公司治理相關法規及公司經營領域重要規章,於就任時資料提供董事會成員,並不定期提供最新修訂法令規章等更新資訊。 | |||||||
| (2) 提供董事所需之公司資訊,維持董事會成員間及經理部門間溝通與交流順暢。 | |||||||
| (3) 協助獨立董事依「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與內部稽核主管或簽證會計師個別會面瞭解公司財務業務之需要時,協助安排相關會議。114年度功能性委員會已依議案內容召開會議14次。 | |||||||
| (4) 依照公司產業特性及董事需要,協助董事年度進修與課程安排,113年度董事全面改選後,將視董事需求安排新任董事至公司台南廠區及其他廠區參訪,使董事對公司所屬產業有足夠之瞭解。 | |||||||
| 2. 協助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程序及決議法遵事宜: | |||||||
| (1) 於董事會報告本公司之公司治理運作狀況,確認公司股東會及董事會召開符合相關法律及公司治理守則規範。 | |||||||
| (2) 協助董事於執行業務或作成董事會決議時,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相關法規職權行使,對於個人利害關係之董事會議案確實之迴避,115年度將持續提供董事議程所需之辦法,以協助了解公司各項制度。 | |||||||
| (3) 負責檢覈股東會及董事會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重大訊息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 | |||||||
| 3. 擬定董事會議程於7日前通知董事,召集會議並提供會議資料,議題如需利益迴避予以事前提醒董事注意,並於會後20天內完成董事會議事錄。 | |||||||
| 4. 依法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法定期限內製作開會通知、議事手冊、議事錄及辦理公告,並於章程修正或董事改派或改選時辦理公司變更登記。 | |||||||
| 5. 已於114年8月7日董事會提報獨立董事(任職期間)資格報告、114年6月辦理公司變更登記事宜。 | |||||||
| 114年度進修情形如下: | 無重大差異 | ||||||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當年度進修總時數 | |||
| 起 | 迄 |
~29~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3/25 | 3/25 | 社團法人台灣專案管理學會 | 上市櫃董事進修課程-產業分析與企業診斷 | 3 | 12 | |||
| 4/25 | 4/25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高階經理人薪酬與ESG績效制度設計 | 3 | ||||
| 5/8 | 5/8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董事會(永續發展委員會)年度永續治理策略管理 | 3 | ||||
| 5/23 | 5/23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公司治理主管專業課程】公司治理主管的職責及角色 | 3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V | 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及其代理人制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發言人聯絡電話,對於員工亦有順暢的溝通管道,並依規定於交易所網站揭露相關資訊,讓利害關係人有足夠的資訊作判斷以維其權益。 | 無重大差異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V | 本公司已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無重大差異 | |||||
| 七、資訊公開(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V | (一)本公司之網址為: http://www.airasia.com.tw;另相關資料之揭露均統一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二)公司有專人負責揭露資訊的蒐集,並落實發言人制度。(三)本公司114年度已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並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無重大差異 | |||||
| 無重大差異 |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V | (一)員工權益:本公司重視員工之權益且極力追求和諧的勞資關係,除定期舉行勞資會議外,公司派代表參加工會召開的理監事會及勞資會議,與勞方代表充分溝通;在重大勞資議題上,公司更優先聽取工會意見,以達成共識,確保勞資關係和諧及企業永續發展。(二)僱員關懷:員工福利措施請參閱本年報「勞資關係」之說明。(三)投資者關係:本公司依相關規定將相關資訊即時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站;本公司並設有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及股務人員,隨時為投資人解答有關公司各項問題以維繫與投資人之良好關係。(四)供應商關係:本公司的採購發包作業,主要精神在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尋找優良的廠商,以合理的價格購進。 | 無重大差異 | |||||
| 無重大差異 | ||||||||
| 無重大差異 | ||||||||
| 無重大差異 |
~30~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五)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 | ||||
| 本公司除了在本業上持續精進向上,追求良好經營績效,盡力達成「照顧員工、服務客戶、回饋股東」的使命,放對股東、對客戶、對供應商、對員工及社會都肩負著一份妥善照顧的承諾,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與利害關係人溝通之執行情形。本公司網站設有「利害關係人專區」及其他多元化溝通管道,得以妥適且有效回應利害關係人之各類訴求及期待。 |
(六)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情形:
本公司之董事及獨立董事均具有專業背景及經營管理實務經驗,且定期為董事安排適當之進修課程並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七)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
本公司於109年訂定「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並於每季將相關風險管理項目及因應對策提報董事會。111年11月1日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依風險管理項目類別提報至風險管理委員會或審計會員會,且至少一年一次提報董事會。
(八)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
本公司秉持誠信經營守則,與客戶間維持良好的供貨關係,並加強與客戶的聯繫,妥善安排客戶飛機、引擎及零組件進廠排程與交貨時程。
(九) 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
本公司董事於任期內皆依法行使其職權,並已為全體董事投保責任險。 |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未列入受評公司者無需填列):本公司114年「公司治理評鑑」結果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尚未公布,而113年度評鑑為 6%~20% 。
| 第十二屆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已改善項 | |||
|---|---|---|---|
| 編號 | 指標項目 | 改善情形 | |
| 4.13 | 公司是否制定環境管理制度,並於公司網站、年報或永續報告書揭露執行情形? | ||
| 【若導入 ISO 14001 或類似之環境管理系統標準,並經第三方驗證,則總分另加一分】 | 本公司已於公司網站揭露 114 年環境能源永續執行報告。 | ||
| 4.23 | 公司是否揭露高階經理人薪資報酬與 ESG 相關績效評估連結之政策? | 本公司已於公司網站揭露高階經理人薪酬與 ESG 績效連結政策。 |
針對第十二屆公司治理評鑑指標未達得分要件者,本公司將評估進行改善,以強化公司治理。
| 第十二屆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尚未改善優先加強項目 | |||
|---|---|---|---|
| 編號 | 指標項目 | 改善情形 | |
| 3.20 | 公司是否受邀(自行)召開至少二次法人說明會,並揭露至少兩次完整之會議影音連結資訊,且受評年度首尾兩次法人說明會間隔三個月以上? | 本公司擬召開二次法人說明會,並將二次的會議影音連結放置於公司網站。 | |
| 4.25 | 公司是否揭露過去兩年溫室氣體範疇一及範疇二年排放量? | ||
| 【若過去兩年溫室氣體範疇一及範疇二年排放量取得外部驗證者,則總分另加一分】 | 本公司於 115 年 3 月委由第三方進行 114 年度溫室氣體範疇一及範疇二年排放量確信。 |
註:會計師適任性及獨立性評估表項目如下: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
| 1. 截至最近一次簽證作業,未有七年未更換之情事。 | V | |
| 2. 與委託人無重大財務利害關係。 | V | |
| 3. 避免與委託人有任何不適當關係。 | V | |
| 4. 會計師應使其助理人員確守誠實、公正及獨立性。 | V | |
| 5. 執業前二年內服務機構之財務報表,不得查核簽證。 | V | |
| 6. 會計師名義不得為他人使用。 | V | |
| 7. 未擁有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股份。 | V | |
| 8. 未與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金錢借貸之情事。 | V | |
| 9. 未與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有共同投資或分享利益之關係。 | V | |
| 10. 未兼任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之經常工作,支領固定薪酬。 | V |
~31~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11. 未涉及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制定決策之管理職能。 | V | |||
| 12. 未兼營可能喪失其獨立性之其他事業。 | V | |||
| 13. 與本公司管理階層人員無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V | |||
| 14. 未收取任何與業務有關之佣金。 | V | |||
| 15. 截至目前為止,未受有處分或損及獨立原則之情事。 | V | |||
| 16. 會計師及理級以上查核人員是否具備足夠之審計經驗以執行查核工作。 | V | |||
| 17. 會計師及理級以上人員每年是否接受足夠之教育訓練,以持續獲取專業知識及技能。 | V | |||
| 18. 事務所是否維持足夠資深之人力資源。 | V | |||
| 19. 事務所是否擁有足夠之專業人員(例如評價人員),以支援查核團隊。 | V | |||
| 20. 會計師工作負荷是否過重,包含擔任主簽之公發家數及會計師可用工時投入占比。 | V | |||
| 21. 查核團隊成員於各查核階段投入是否適當。 | V | |||
| 22. EQCR 會計師是否投入足夠之時數執行審計案件之複核。 | V | |||
| 23. 事務所是否具備足夠之品質控管人力,以支援查核團隊。 | V | |||
| 24. 非審計服務公費比重對獨立性之影響。 | V | |||
| 25. 事務所提供簽證客戶財務報告審計服務累積年數對獨立性之影響。 | V | |||
| 26. 事務所之品質管制及審計個案,外部檢查缺失及處份是否依有關法令及準則執行。 | V | |||
| 27. 事務所之品質管制及審計個案,主管機關發函改善事務所之品質管制及審計個案是否依有關法令及準則執行。 | V | |||
| 28. 會計師事務所提升審計品質之承諾,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創新能力及規劃。 | V |
~32~
(四) 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
1.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115年4月20日
| 身分別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註2)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客數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註1) | 林常青 | 1 功能性委員會領導經驗: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薪資報酬委員會召集人、風險管理委員會召集人、提名委員會召集人
2 其他公司獨立董事經驗:戎豐金融控股(股)公司獨立董事
3 商務、財務、會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資格:國立成功大學經濟系教授,並已取具林常青獨立董事之國立成功大學聘書及國立成功大學專任教師兼職同意函
4 5年以上商務、財務、會計經驗:美國密西根大學安那望分校經濟學博士、國立台灣大學經濟所碩士、國立台灣大學經濟系學士、中央銀行第21屆理事會理事、中央研究院經濟所合聘研究員、國立成功大學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國立成功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中央研究院經濟所助研究員
5 經查詢司法院裁判書系統,高等法院及台灣各地區地方法院民刑事部分,無以林常青為被告且符合公司法三十條情事之案件,已取具林常青獨立董事之「獨立董事被提名人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聲明書」,均聲明無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 | 符合條件:
(1)、(2)、(3)、(4)、(5)、(6)、(7)、(8)、(9)、(10)、(11)補充說明;
(1)、(2)、(4):經查本公司員工清冊、公司及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名單、內部人申報資料、股東名冊及股東會年報等相關資料,林常青獨立董事及其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皆符合(1)、(2)、(4)條件
(3):本公司已取具林常青獨立董事之「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選任時)聲明書」,均聲明符合本條件。且經檢視最近期股東名冊、股東會年報揭露事項及內部人申報資料,林常青獨立董事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無持有本公司股份,故符合本條件
(5)、(6)、(7)、(8):經查本公司持股道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持股前五名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指派代表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本公司財務資料及林常青獨立董事之「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選任時)聲明書」,林常青獨立董事皆非上述名單之董事、監察人及受僱人,且亦無與其任教之國立成功大學有財務成業務往來,故符合(5)、(6)、(7)、(8)條件
(9):經檢視本公司帳務相關支出,林常青獨立董事最近2年並無與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故無報酬,符合本條件 | 1 |
| 獨立董事 | 王惠慶 | 1 功能性委員會經驗:審計委員會委員、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提名委員會委員
2 5年以上資訊系統整合經驗:國立清華大學工業工程研究所碩士、大綜電腦系統(股)公司總經理訪助、資誠創新諮詢有限公司顧問、台灣國際商業機器(股)公司公眾、電信及流通事業總經理
3 經查詢司法院裁判書系統,高等法院及台灣各地區地方法院民刑事部分,無以王惠慶為被告且符合公司法三十條情事之案件,已取具王惠慶獨立董事之「獨立董事被提名人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聲明書」,均聲明無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 | 符合條件:
(1)、(2)、(3)、(4)、(5)、(6)、(7)、(8)、(9)、(10)、(11)補充說明;
(1)、(2)、(4):經查本公司員工清冊、公司及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名單、內部人申報資料、股東名冊及股東會年報等相關資料,王惠慶獨立董事及其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皆符合(1)、(2)、(4)條件
(3):本公司已取具王惠慶獨立董事之「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選任時)聲明書」,均聲明符合本條件。且經檢視最近期股東名冊、股東會年報揭露事項及內部人申報資料,王惠慶獨立董事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無持有本公司股份,故符合本條件
(5)、(6)、(7)、(8):經查本公司持股道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持股前五名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指派代表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本公司財務資料及王惠慶獨立董事之「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選任時)聲明書」,王惠慶獨立董事皆非上述名單之董事、監察人及受僱人,故符合(5)、(6)、(7)、(8)條件
(9):經檢視本公司帳務相關支出,王惠慶獨立董事最近2年並無與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故無報酬,符合本條件 | 無 |
~33~
| 身分別 | 條件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註 2)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策數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王世坤 | 1 功能性委員會經驗:審計委員會委員、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提名委員會委員
2 其他公司獨立董事經驗:中國鋼鐵(股)公司獨立董事
3 會計師資格:中華民國會計師證書
4 5 年以上財務會計經驗:國立成功大學工業管理研究所碩士、立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會計師、力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經理、會計師
5 經查詢司法院裁判書系統,高等法院及台灣各地區地方法院民刑事部分,無以王世坤為被告且符合公司法三十條情事之案件,已取具王世坤獨立董事之「獨立董事被提名人無公司法第 30 條規定情事聲明書」,均聲明無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 | 符合條件:
(1)、(2)、(3)、(4)、(5)、(6)、(7)、(8)、(9)、(10)、(11)補充說明;
(1)、(2)、(4):經查本公司員工清掃、公司及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名單、內部人申報資料、股東名將及股東會年報等相關資料,王世坤獨立董事符合(1)、(2)、(4)條件
(3):本公司已取具王世坤獨立董事之「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還任時)聲明書」,均聲明符合本條件。且經檢視最近跑股東名將、股東會年報揭露事項及內部人申報資料,王世坤獨立董事無持有本公司股份、故符合本條件
(5)、(6)、(7)、(8):經查本公司持股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持股前五名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指派代表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本公司財務資料及王世坤獨立董事之「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還任時)聲明書」,王世坤獨立董事皆非上述名單之董事、監察人及受僱人,且亦無與其任職之立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有財務或業務往來,故符合(5)、(6)、(7)、(8)條件
(9):經檢視本公司帳務相關支出,王世坤獨立董事最近 2 年並無與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故無報酬,符合本條件 | 1 |
| 獨立董事 | 張克豪 | 1 功能性委員會經驗:審計委員會委員、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提名委員會委員
2 其他公司獨立董事經驗:富利實業(股)公司獨立董事、木薯(股)公司獨立董事、森霸電力(股)公司獨立董事
3 律師資格:中華民國律師證書
4 5 年以上法務經驗:國立成功大學高階管理碩士、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學碩士、威律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睿群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5 經查詢司法院裁判書系統,高等法院及台灣各地區地方法院民刑事部分,無以張克豪為被告且符合公司法三十條情事之案件,已取具張克豪獨立董事之「獨立董事被提名人無公司法第 30 條規定情事聲明書」,均聲明無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 | 符合條件:
(1)、(2)、(3)、(4)、(5)、(6)、(7)、(8)、(9)、(10)、(11)補充說明;
(1)、(2)、(4):經查本公司員工清掃、公司及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名單、內部人申報資料、股東名將及股東會年報等相關資料,張克豪獨立董事及其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皆符合(1)、(2)、(4)條件
(3):本公司已取具張克豪獨立董事之「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還任時)聲明書」,均聲明符合本條件。且經檢視最近跑股東名將、股東會年報揭露事項及內部人申報資料,張克豪獨立董事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無持有本公司股份,故符合本條件
(5)、(6)、(7)、(8):經查本公司持股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持股前五名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指派代表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名單、本公司財務資料及張克豪獨立董事之「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還任時)聲明書」,張克豪獨立董事皆非上述名單之董事、監察人及受僱人,且亦無與其任職之威律法律事務所有財務或業務往來,故符合(5)、(6)、(7)、(8)條件
(9):經檢視本公司帳務相關支出,張克豪獨立董事最近 2 年並無與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故無報酬,符合本條件 | 1 |
| 註 1:目集人。 | | | | |
| 註 2:各成員於還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應符合下述各條件: | | | | |
| (1) 非公司或具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 | | |
| (2) 非公司或具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 | | | |
|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1% 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 | | | |
| (4) 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2)、(3)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 | | | |
|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5% 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 27 條第 1 項或第 2 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 | | | |
| (6) 非與公司之董事原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 | | | |
~34~
| (7) | 非與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國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
|---|---|
| (8) |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但特定公司或機構如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0%以上,未超過50%,互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國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
| (9) |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累計金額未逾新臺幣50萬元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國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證券交易法或企業併購法相關法令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公開收購審議委員會或併購特別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
| (10) |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 (11)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35~
2.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 4 人,皆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根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及職權行使辦法,以專業客觀地位,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2) 本屆委員任期:113 年 9 月 9 日至 116 年 9 月 3 日,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4 次,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 備註 |
|---|---|---|---|---|---|---|
| 召集人 | 林常青 | 註 | 4 | 0 | 100% | 應出席 4 次。 |
| 委員 | 王惠慶 | 註 | 4 | 0 | 100% | 應出席 4 次。 |
| 委員 | 王世坤 | 註 | 4 | 0 | 100% | 應出席 4 次。 |
| 委員 | 張克豪 | 註 | 4 | 0 | 100% | 應出席 4 次。 |
| 註:專業資格及經驗請參閱本年報第 33-35 頁。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
|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無。 | ||||||
|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 | ||||||
| 無。 | ||||||
| 三、薪資報酬委員會最近一年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下: | ||||||
| (一) 114 年 2 月 24 日第四屆第四次薪酬委員會:本次會議無討論事項;公司對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無。 | ||||||
| (二) 114 年 8 月 7 日第十屆第九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討論薪資報酬委員會 115 年度工作計畫,經 114 年 8 月 6 日第四屆第五次薪酬委員會審查並經全體出席委員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公司對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提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三) 114 年 11 月 10 日第十屆第十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修正「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討論案,經 114 年 11 月 10 日第四屆第六次薪酬委員會審查並經全體出席委員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公司對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提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及代理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四) 114 年 11 月 10 日第十屆第十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討論『陸軍通用直昇機檢整案』之經理人激勵獎金案,經 114 年 11 月 10 日第四屆第六次薪酬委員會審查並經全體出席委員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公司對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提董事會,李偉賢董事長及郭思岑副總因利益迴避離席,指定呂宜諒董事為代理主席;經全體出席董事及代理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五) 114 年 11 月 10 日第十屆第十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修正「董事及經理人薪酬管理辦法」討論案,經 114 年 11 月 10 日第四屆第六次薪酬委員會審查並經全體出席委員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公司對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提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及代理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六) 114 年 12 月 18 日第十屆第十一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修正「董事及經理人薪酬管理辦法」討論案,經 114 年 12 月 17 日第四屆第七次薪酬委員會審查並經全體出席委員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公司對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提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及代理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七) 114 年 12 月 18 日第十屆第十一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董事長及經理人加薪討論案,經 114 年 12 月 17 日第四屆第七次薪酬委員會審查,劉書均主任因利益迴避離席;經全體出席委員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公司對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提董事會,李偉賢董事長及劉書均主任因利益迴避離席;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及代理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八) 114 年 12 月 18 日第十屆第十一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 114 年度董事長及經理人年終獎金建議案,經 114 年 12 月 17 日第四屆第七次薪酬委員會審查,劉書均主任因利益迴避離席;經全體出席委員討論後,一致無 |
~36~
異議照案通過;公司對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提董事會,李偉賢董事長及劉書均主任因利益迴避離席,指定呂宜諒董事為代理主席;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及代理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九) 115年3月4日第十屆第十二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討論『運輸直升機策略性整機商維案』之經理人激勵獎金案,經115年3月4日第四屆第八次薪酬委員會審查並經全體出席委員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公司對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提董事會,李偉賢董事長因利益迴避離席,指定呂宜諒董事為代理主席;經全體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37~
(五) 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
- 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之委任資格條件及其職責
本公司於111年11月1日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現由4席獨立董事組成,委員會主席林常青獨立董事具有經濟及經管能力、王惠慶獨立董事具有資訊系統整合及數位轉型經驗、王世坤獨立董事具有會計師資格及財務經驗、張克豪獨立董事具有律師資格及法務經驗,符合本委員會所需資格。根據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對公司進行風險審查,以確保風險管控之有效性,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以供其決策之參考。委員會主要職責如下:
(1) 審查風險管理政策、程序與架構,並定期檢討其適用性與執行效能。
(2) 核定風險胃納(風險容忍度),導引資源分配。
(3) 確保風險管理機制能充分處理公司所面臨之風險,並融合至日常營運作業流程中。
(4) 核定風險控管的優先順序與風險等級。
(5) 審查風險管理執行情形,提出必要之改善建議,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6) 執行董事會之風險管理決策。
| 成員 | 姓名 | 專長 |
|---|---|---|
| 獨立董事 | 林常青 | 應用計量經濟、法律經濟 |
| 獨立董事 | 王惠慶 | 資訊系統整合、數位轉型 |
| 獨立董事 | 王世坤 | 會計師、財務 |
| 獨立董事 | 張克豪 | 律師、法務 |
2. 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專業資格與經驗及運作情形
(1) 本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計 4 人
(2) 本屆委員任期:113 年 9 月 9 日至 116 年 9 月 3 日,最近年度風險管理委員會開會 2 次,委員專業資格與經驗、出席情形及討論事項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註 |
|---|---|---|---|---|---|---|
| 召集人 | 林常青 | 註 | 2 | 0 | 100% | 應出席2次。 |
| 委員 | 王惠慶 | 註 | 2 | 0 | 100% | 應出席2次。 |
| 委員 | 王世坤 | 註 | 2 | 0 | 100% | 應出席2次。 |
| 委員 | 張克豪 | 註 | 2 | 0 | 100% | 應出席2次。 |
| 註:專業資格及經驗請參閱本年報第10-12頁。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風險管理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風險管理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無。 二、風險管理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風險管理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三、風險管理委員會最近一年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風險管理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下: (一) 114年2月24日第二屆第二次風險管理委員會:本次會議無討論事項;公司對風險管理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無。 (二) 114年8月6日第二屆第三次風險管理委員會:本次會議無討論事項;公司對風險管理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無。 (三) 115年3月4日第二屆第四次風險管理委員會:本次會議無討論事項;公司對風險管理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無。 |
(六) 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
- 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之委任資格條件及其職責
本公司於114年3月27日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現由董事長及2位副總經理組成,委員會主席李偉賢董事長具有公司治理、領導決策及風險管理能力、郭思岑副總經理具有財務、會計及勞資經驗、趙晉賢副總經理具有營運管理、採購供應鏈、勞資及社會回饋經驗,符合本委員會所需資格。本委員會秉於董事會之授權,應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提報董事會:
(1) 制定、推動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年度計畫及策略等。
(2) 檢討、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
(3) 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
(4) 督導本公司永續發展業務或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執行。
| 成員 | 姓名 | 專長 |
|---|---|---|
| 董事長 | 李偉賢 | 公司治理、領導決策、風險管理 |
| 副總經理 | 郭思岑 | 財務、會計、勞資 |
| 副總經理 | 趙晉賢 | 營運管理、採購供應鏈、勞資、社會回饋 |
2. 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專業資格與經驗及運作情形
(1) 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計 3 人
(2) 本屆委員任期:114 年 3 月 27 日至 116 年 9 月 3 日,最近年度永續發展委員會開會 1 次,委員專業資格與經驗、出席情形及討論事項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 備註 |
|---|---|---|---|---|---|---|
| 召集人 | 李偉賢 | 註 1 | 1 | 0 | 100% | 應出席 1 次。 |
| 委員 | 郭思岑 | 註 2 | 1 | 0 | 100% | 應出席 1 次。 |
| 委員 | 趙進賢 | 註 2 | 1 | 0 | 100% | 應出席 1 次。 |
| 註 1:專業資格及經驗請參閱本年報第 10 及 40 頁。 | ||||||
| 註 2:專業資格及經驗請參閱本年報第 16 及 40 頁。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
|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永續發展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永續發展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無。 | ||||||
| 二、永續發展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永續發展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 ||||||
| 三、永續發展委員會最近一年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永續發展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下: | ||||||
| (一) 114 年 8 月 7 日第十屆第九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 2024 年永續報告書討論案,經 114 年 8 月 6 日第一屆第一次永續發展委員會審查並經全體出席委員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公司對永續發展委員會意見之處理:提董事會,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同意依李漢銘董事之建議版本通過。 | ||||||
| (二) 115 年 3 月 4 日第一屆第二次永續發展委員會:本次會議無討論事項;公司對永續發展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無。 |
(七) 公司提名委員會
- 提名委員會成員之委任資格條件及其職責
本公司於 114 年 3 月 27 日成立提名委員會,成員委任生效日為 114 年 4 月 10 日,由董事長及 4 席獨立董事組成,委員會主席林常青獨立董事具有經濟及經管能力、李偉賢董事長具有公司治理、領導決策及風險管理能力、王惠慶獨立董事具有資訊系統整合及數位轉型經驗、王世坤獨立董事具有會計師資格及財務經驗、張克豪獨立董事具有律師資格及法務經驗,符合本委員會所需資格。本委員會秉於董事會之授權,應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1) 制定董事會成員及高階經理人所需之專業知識、技術、經驗及性別等多元化背景暨獨立性之標準,並據以覓尋、審核及提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候選人。
(2) 建構及發展董事會及各委員會之組織架構,進行董事會、各委員會、各董事及高階經理人之績效評估,並評估獨立董事之獨立性。
(3)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進修計畫及董事與高階經理人之繼任計畫。
(4) 訂定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成員 | 姓名 | 專長 |
|---|---|---|
| 董事長 | 李偉賢 | 公司治理、領導決策、風險管理 |
| 獨立董事 | 林常青 | 應用計量經濟、法律經濟 |
| 獨立董事 | 王惠慶 | 資訊系統整合、數位轉型 |
| 獨立董事 | 王世坤 | 會計師、財務 |
| 獨立董事 | 張克豪 | 律師、法務 |
2. 提名委員會成員專業資格與經驗及運作情形
(1) 本公司提名委員會委員計 5 人
(2) 本屆委員任期:114 年 4 月 10 日至 116 年 9 月 3 日,最近年度提名委員會開會 1 次,委員專業資格與經驗、出席情形及討論事項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 備註 |
|---|---|---|---|---|---|---|
| 召集人 | 林常青 | 註 | 1 | 0 | 100% | 應出席 1 次。 |
| 委員 | 李偉賢 | 註 | 1 | 0 | 100% | 應出席 1 次。 |
| 委員 | 王惠慶 | 註 | 1 | 0 | 100% | 應出席 1 次。 |
| 委員 | 王世坤 | 註 | 1 | 0 | 100% | 應出席 1 次。 |
| 委員 | 張克豪 | 註 | 1 | 0 | 100% | 應出席 1 次。 |
| 註:專業資格及經驗請參閱本年報第 10-12 及 42 頁。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提名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提名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無。 二、提名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提名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三、提名委員會最近一年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提名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下: (一) 114 年 8 月 7 日第十屆第九次董事會,審議本公司 115 年度董事進修計畫,經 114 年 8 月 6 日第一屆第一次提名委員會審查並經全體出席委員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公司對提名委員會意見之處理:提董事會,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討論後,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二) 115 年 3 月 4 日第一屆第二次提名委員會:本次會議無討論事項;公司對提名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無。 |
(八) 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 V | 本公司已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107年推動企業社會責任之專(兼)職單位為董事長室,110年更名為推動永續發展之專(兼)職單位,並於112年成立永續推行委員會,負責永續發展政策、制度或相關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之提出及執行。114年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由董事長擔任召集人,並將永續推行委員會調整為永續推行小組。114年永續推行小組依擬訂之工作計畫時程召開小組會議,由公司治理主管擔任主委,與各小組委員共同將永續議題落實於公司營運中,並每年二次提報永續發展委員會,確保永續發展策略能夠持續優化與實踐。114年度永續推行小組共召開8次會議(含輔導會議2次),會中討論公司營運及利害關係者之ESG管理目標與方案、潛在風險之管理等議題。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分別於114年8月6日及115年3月4日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成果及未來目標,董事會每年定期聽取經營團隊報告(含ESG報告),以了解公司管理作為,並適時給予建議,確保永續發展方向符合公司長期策略。 | 無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 | V | 1. 本公司114年度揭露資料涵蓋主要廠區之永續發展績效表現、風險評估邊界包含松山廠、台中廠、台南廠、歸仁場坊、台南修護基地、屏東廠、空勤外站(高雄、花蓮、台東機場)、停機線維修(松山、桃園、台中、台南、高雄機場)、嘉義亞創中心。2. 本公司永續推行小組依永續報告書之重大性原則,向內外部利害關係人進行調查,並對該資料進行ESG重要議題之相關風險評估,並依據評估後之風險,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如下: | 無差異 | |||
| 重大議題 | 風險評估項目 | 管理策略 | ||||
| 環境 | 廢棄物增加與回收率降低 | |||||
| 溫室氣體排放量持續增加 | ||||||
| 無法有效節能 | ||||||
| 廢水排放量持續增加 | 推行廢棄物減量工作,配置合格廢棄物專業人員執行廢棄物管理工作,並委由環境部認可合格清除、處理廠商,使事業廢棄物皆能完善管理、清除、處理、再利用,有效阻絕對環境負面的影響。 | |||||
| 推動節能減碳策略,如汰換高耗能設備選用高效能設備,並訂定改善目標及追蹤,以有效減少溫室氣體之排放,具體措施如更換節能燈具、汰換舊型冷氣為節能機種,於各項設施汰舊換新時,優先將節能性納入考量、設置太陽能綠能發電設備等措施。 | ||||||
| 1. 進行節約能源之宣導,以開源、節流、強化三面向進行管理。 | ||||||
| 2. 逐年將廠區內之照明、動力、電熱、空調、冷凍冷藏或其他使用能源之耗能電器及設備汰換為節能性產品,由源頭節能進而提升能源效率。 | ||||||
| 3. 具維護保養需求及更換濾材之設備按時進行保養並動於清潔,維持其效能避免不正常負載。 | ||||||
| 向員工宣導節約生活用水,透過設施改善及作業流程優化,從開源、節流、強化管理三面向,減少廢水排放量。 | ||||||
| 社會 | 離職率過高(面臨缺工) | 1. 採取用人在地化政策,透過產學合作進用台南本地畢業生,減少交通租屋因素增加留住意願,另透過榮服處招募花東地區有經驗的維修者進用於花蓮、台東空勤外站增加留住意願,台東站因有人力競爭公司出現,公司特別提供宿舍增加吸引力。 | ||||
| 2. 持續辦理維修學員培訓班與產學合作,並招募有經驗者,補充離職員額,並依原規劃獎勵員工職能提升者。另開辦機型訓練課程,厚植維修質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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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發生職災 | |||||||
| 過勞(長時工作) | 1. 落實職安衛自主管理,加強預防措施,並訂安全作業方法及事先準備預防災害之安全設備及必要之處理措施,以預防災害發生,有效降低職災發生率,114年共評估71項作業程序。 | ||||||
| 2. 對員工實施流感疫苗施打,並加強各項防疫宣導等預防措施。 | |||||||
| 1. 限制加班時數,每月不超過46小時。 | |||||||
| 2. 依各單位需求申請,適度人力補充。 | |||||||
| 公司治理 | 資訊揭露透明度不足 | ||||||
| 發生資安事件 | 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及其代理人制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站揭露發言人聯絡電話,對於員工亦有順暢的溝通管道,並依規定於交易所網站揭露相關資訊,讓利害關係人有足夠的資訊作判斷以維其權益。 | ||||||
| 本公司依相關規定將相關資訊即時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站;本公司並設有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及服務人員,隨時為投資人解答有關公司各項問題以維繫與投資人之良好關係。 | |||||||
| 本公司由副總禮任資通安全長成立【資通安全委員會】,定期制定/檢討各項資通安全管理辦法與指標、督導資通安全執行情形,每年年初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前一年度執行情形,114年資通安全風險管理報告業於115年3月4日提報董事會。 | |||||||
| 公司於110年取得ISO27001認證,並於113年10月通過ISO27001:2022改版認證作業,其認證效期至116年11月,已於114年10月完成第一次續評驗證,持續強化資通安全管理,且於114年11月完成「國防部列管軍品廠商定期安全查核」年度複檢。 | |||||||
| 本公司每年執行資安風險評鑑及資安審查,針對高風險資安項目進行風險改善計畫。 | |||||||
| 每年度安排營運持續演練及系統復原演練,並依規定進行備份計畫。 | |||||||
| 每年度安排資安健檢、弱點掃描及主機滲透測試,持續加強資通安全防衛能力。 | |||||||
| 定期進行人員資安宣導,並安排年度教育訓練,並搭配社交演練工程,提升同仁良好的資通安全意識。 | |||||||
| 114年執行情形請參公司網站: | |||||||
| 三、環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 V | (一)為求環境績效能確實達成,且可達到法規與本公司環境政策之要求,並追求持續改善,參考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之規範建立本公司「環境管理手冊」,以管理飛機從銷售、維修及服務等作業過程中,有效管理對環境造成之任何負面衝擊或不符合規定。 | |||||
| 為符合環境管理之要求,體認環境管理為企業永續經營不可或缺之要因,本公司將致力於提昇教育訓練、增進員工環 | 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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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二)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V | 境管理方面的知識與認知,建立環境管理制度,提供明朗、舒適、安全之工作環境。我們的環境管理宣言是:「善盡義務、優質環保、持續改善、顧客滿意」為達成環境管理之要求,我們承諾做到:1.掌握銷售及維修服務對環境的影響,制定環境目標及方案,以持續提昇環境績效。2.遵守環保法規要求,在技術及經濟可行下,制定自主規範標準。3.落實廢棄物分類回收處理,提升資源回收再利用。4.公開宣導我們的環境管理系統、措施及績效,以取得員工、客戶、業主、社會團體、政府機關及利益關係人對本公司的信賴。(二)本著「珍惜自然資源」之創業精神,將環境保護之核心業務與顧客之信賴結合,共同創造「永續經營」及「回饋社會」之理念,積極推動各項能源減量措施、選用節能設備、使用再生能源,以達能源使用效率最佳化。113年用電密集度為1,339.4493度/百萬營業額,114年用電密集度為1,237.5730度/百萬營業額(-7.61%);115年用電密集度目標較114年減少0.5%。另台南廠區設置太陽能綠能發電系統,113年度發電量共1,889.93千度、節能減碳895,978.07公斤;114年度發電量共2,336.06千度、節能減碳990,491.07公斤,114年度較113年度增加446.13千度發電量(23.61%)及94,513公斤節能減碳量(10.55%)。有關公司規劃之行政大樓案,設計規劃將依循綠色建築九大指標:日常節能、基地綠化、基地保水、水資源、景觀與生物多樣性、室內環境指標、二氧化碳減量、廢棄物減量、汙水垃圾改善指標,整體考量進行適性設計,營造友善環境建築,實踐永續發展。為降低環境負荷衝擊,本公司已更換所有事務機為環保機種,使用植物性碳粉並有完成回收循環。另配合國際趨勢,本公司積極落實綠色採購,全面汰換含有壬基酚(NP/NPEO)之清洗劑,改採其環境友善之替代原料,確保廢水排放對水域生態之衝擊降至最低。有關再生及非再生能源使用之統計,資料涵蓋範圍包含松山廠、台中廠、台南廠、歸仁場站、台南修護基地、屏東廠、空勤外站(高雄、花蓮、台東機場)、停機線維修(松山、桃園、台中、台南、高雄機場),嘉義亞創中心。能源使用量統計如下表: | 無差異 | |||
| 類別 | 項目 | 113年 消耗量(GJ) | 114年 消耗量(GJ) | |||
| 直接能源(A) | 汽油 | 8,841.95 | 8,245.94 | |||
| 柴油 | 1,416.78 | 1,266.55 | ||||
| 天然氣 (LNG) | 175.81 | 251.74 | ||||
| 航空燃油 | 468.92 | 257.91 | ||||
| 間接能源(B) | 外購電力(不含再生能源) | 25,074.76 | 24,299.49 | |||
| 非再生能源(C) | (A)+(B) | 35,978.23 | 34,321.64 | |||
| 再生能源(F) | 自發自用(D) | 0 | 0 | |||
| 採購(E) | 0 | 0 | ||||
| (D)+(E)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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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氣候相關議題之因應措施? | V | 總能源(G) | (C)+(F) | 35,978.23 | 34,321.64 | 無差異 | ||
| 再生能源百分比(H) | (F)/(G) | 0% | 0% | |||||
| (三)本公司已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帶來可能之風險與機會,在營運策略規劃和決策過程中納入氣候變遷因子,訂定氣候變遷風險管理程序與機制,並納入整體風險管理政策,積極推動各項環保節能減碳措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推廣綠色服務等,以減緩與調適氣候變遷所帶來之營運衝擊,本公司採取相應措施如下: | ||||||||
| 面向 | TCFD 建議揭露項目 | 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因應作為 | ||||||
| 治理 | 董事會對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的監督情況 | 本公司已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由董事長及2位副總經理組成,並由董事長擔任召集人。該委員會主要職權為:1. 制定、推動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年度計畫及策略等。2. 檢討、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3. 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4. 督導本公司永續發展業務或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執行。永續發展委員會下設永續推行小組,其由管理階層組成之工作小組,包括治理小組、經濟小組、環境小組、社會小組,各小組依實際工作推展,包括經濟績效/客戶關係/碳排放管理/能源管理/訓練與教育/勞雇關係/職業安全衛生/資安防護/商業夥伴/顧客健康與安全(產品安全)等。永續推行小組不定期召開會議討論永續議題、目標及達成情形,且每年二次提報永續發展委員會,由其給予決策指導,確保永續發展策略能持續優化與實踐。再由永續發展委員會每年度向董事會提報執行成果及未來目標,讓董事了解公司管理作為,並適時給予建議,確保永續發展方向符合公司長期策略。 | ||||||
| 管理階層如何評估和管理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 | 在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與風險管理委員會督導下,管理氣候相關議題的行動計畫。薪酬委員會為激勵總經理及經理人共同實踐ESG永續發展目標,分別設立短期(減碳)及中長期永續發展指標(減緩氣候變遷),將ESG執行成果與績效連結,由薪酬委員會每年審核並報請董事會通過。 | |||||||
| 策略 | 公司辨識之短、中、長期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 | 短期(3年以下):實體風險:強化排放量報導。轉型風險:過渡到低排放技術(低碳服務)。風險因應:廠區須提升設備能源效率,並導入節能設備,購入或修繕工廠設備之作為,將增加公司之資本支出。市場機會:加強原物料之綠色採購,以滿足客戶所需,增加公司競爭力。中期(3年-5年):實體風險:極端天氣事件。轉型風險:能源成本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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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 | | | | | 風險因應:
規劃各項防洪措施,如廠區設置防水閘門、購置抽水機,以防淹水造成之資產損失。
市場機會:
參與再生能源項目並採用節能措施,利於減少高碳能源消耗及提升企業形象。
長期(5年以上):
轉型風險:
客戶需求轉變。
風險因應:
使用永續航空燃料或環保材料。
持續監測市場趨勢與客戶需求,以調整產品與服務,使用低碳能源並優化維修作業流程,以提升競爭力。透過透明化ESG資訊與供應鏈合作,強化品牌永續形象,吸引關注環保的客戶。
市場機會:
公司將評估導入低碳能源、可回收或可再生材料,同時優化供應鏈管理,確保穩定供應並降低營運風險與成本。 | | |
| | | | | 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對業務、策略和財務規劃的衝擊 | 極端氣候事件對財務之影響:
颱風及洪水等極端事件,致影響飛機出廠時程及造成財物損失,營運成本每年增加約新台幣571.5萬元,占年營收0.10%。
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在無因應措施,面臨碳權市場及監管強化情境下,公司範疇一及範疇二面臨之營業成本增加約新台幣689萬元,占年營收0.12%,若包含範疇三,營業成本可能增加約新台幣1,161萬元,占年營收0.22%。 | | |
| | | | | 情境分析(包括2℃或更嚴苛的情境) | 實體風險情境分析:
受氣候變遷影響,極端氣候頻率漸增,設備可能因強降雨、颱風造成的淹水會使廠區停工及設備損壞,致影響飛機出廠時程及造成財物損失,考量未來淹水發生機率,評估所面臨淹水之風險程度,經歷更資料統計公司各廠區受颱風及洪水等影響的嚴重性及頻率(假設每逢遭遇極端降雨情形(650mm/24hr,或每次颱風營運影響為一天),各廠區為中度風險,公司仍持續規劃各項防洪措施,設置防水閘門、購置抽水機、修繕房屋及新設水溝工程等,以防止淹水造成之資產損失,並協調客戶重新規劃出廠時間,人員輪流調班降低影響。
轉型風險情境分析:
公司可能需面臨廣泛的政策與法規、技術及市場變化。在各國及國際民航組織(ICAO)透過碳訂價機制控制和減少航空運輸碳排放,增加營運成本,本公司與油品供應業者保持密切聯繫,確保以合理價格取得永續航空燃油,並與配合各維修客戶之國家法令政策執行。另有關碳費,依循《氣候變遷因應法》,針對未來碳費收取機制進行評估,參考現行政策趨勢與碳定價變動,並模擬不同情境下的排放量變化及相應的碳費成本,2030碳費價格;依循行政院《碳費徵收費率草案總說明》,2030年預計徵收之碳費費率差以新台幣1,200-1,800元/公噸CO2O之範圍,公司將持續提高能源使用率,及導入節能減碳改善案,加強綠色採購,因應轉型風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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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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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節能減碳、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 V | 風險管理 | 氣候相關風險的鑑別和評估流程 | 永續推行小組之環境小組鑑別公司風險後,與公司各事業單位探討相關因應對策,永續推行小組依分析結果建置風險管理策略計畫做為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的核心,據以估算管理成本及財務衝擊,透過前述資料之收集,以後化公司氣候變遷之治理,並有系統性地評估財務關聯,以降低風險、掌握需機。 | ||||
| 氣候相關風險的管理流程 | 將氣候相關風險納入現有新興風險管理機制,辨識及衡量氣候風險所可能造成之損失,並針對新興風險管理情形納入管制,以進行全面性之管理。 | |||||||
| 說明上述之辨識和管理風險流程是如何整合至公司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 本公司風險管理機制係藉由「PDCA」架構,有效發揮風險治理及促使飛機維修多元轉型。 | |||||||
| 指標與目標 | 評估指標是否與公司策略與風險管理一致 | 以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產生量為管理指標,設定各項減量目標,並增加綠色採購金額。另為達永續環境之目標,透過各項節能減碳行動、定期檢討環境保護議題,持續推動改善措施,以達溫室氣體減量目標。 | ||||||
| 揭露範疇一、範疇二和範疇三(如適用)溫室氣體排放和相關風險 | 本公司持續多年執行溫室氣體盤查,透過歷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變化,以確認在節能減碳上之成效,並積極尋求減量之機會。 | |||||||
| 管理目標及相關績效 | 114年度績效:用電密集度1,237.5730度/百萬營業額。用水密集度9.9054公噸/百萬營業額。廢棄物密集度0.0588公噸/百萬營業額。溫室氣體排放密集度1.1831公噸CO2e/百萬營業額。115年目標:上述項目每年減量0.5%。 | |||||||
| 管理目標及相關績效 | 114年度績效:用電密集度1,237.5730度/百萬營業額。用水密集度9.9054公噸/百萬營業額。廢棄物密集度0.0588公噸/百萬營業額。溫室氣體排放密集度1.1831公噸CO2e/百萬營業額。115年目標:上述項目每年減量0.5%。 | |||||||
| 管理目標及相關績效 | 114年度績效:用電密集度1,237.5730度/百萬營業額。用水密集度9.9054公噸/百萬營業額。廢棄物密集度0.0588公噸/百萬營業額。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 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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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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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排放量明細如下: | |
| 溫室氣體排放統計表 |
| 類別 | 類別內容 | 113年排放量
(公噸 CO₂e) | 114年排放量
(公噸 CO₂e) |
| 1 | Category 1: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與清除量 | 708.029 | 590.856 |
| 1.1 | 固定式燃燒之直接排放 | 44.956 | 34.479 |
| 1.2 | 移動式燃燒之直接排放 | 173.873 | 156.778 |
| 1.3 | 工業製程之直接排放及移除量 | 0.073 | 0.016 |
| 1.4 | 人為系統中釋放之溫室氣體的直接散逸性排放 | 489.127 | 399.583 |
| 1.5 | 土地使用、土地使用變更和林業的直接排放和移除 | 不具重大性 | 不具重大性 |
| 2 | Category 2:輸入能源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 3,440.730 | 3,235.166 |
| 2.1 | 輸入電力之間接排放 | 3,440.730 | 3,235.166 |
| 2.2 | 輸入能源之間接排放 | 不具重大性 | 不具重大性 |
| 3 | Category 3:運輸造成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 2,245.631 | 1,830.485 |
| 3.1 | 上游運輸/配送貨物之排放 | 1,892.164 | 1,034.595 |
| 3.2 | 下游運輸/配送貨物之排放 | 0.413 | 0.041 |
| 3.3 | 員工通勤造成之排放 | 255.476 | 637.760 |
| 3.4 | 客戶和訪客運輸造成之排放 | 不具重大性 | 不具重大性 |
| 3.5 | 商務旅行造成之排放 | 97.578 | 158.089 |
| 4 | Category 4:組織使用產品造成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 不具重大性 | 796.011 |
| 4.1 | 購買商品之排放 | 不具重大性 | 不具重大性 |
| 4.1 | 能源採購 | 不具重大性 | 689.709 |
| 4.2 | 資本貨物之排放 | 不具重大性 | 不具重大性 |
| 4.3 | 處置固體及液態廢棄物造成之排放 | 不具重大性 | 106.302 |
| 4.4 | 資產使用造成之排放 | 不具重大性 | 不具重大性 |
| 4.5 | 使用上述子類別中未描述的服務造成之排放(顧問諮詢、清潔、維護、郵件投遞及銀行等) | 不具重大性 | 不具重大性 |
| 5 | Category 5:使用來自組織之產品造成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 不具重大性 | 不具重大性 |
| 5.1 | 產品使用階段之排放 | 不具重大性 | 不具重大性 |
| 5.2 | 下游租賃資產之排放 | 不具重大性 | 不具重大性 |
~50~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5.4 | 投資產生之排放 | 不具重大性 |
| 6 | Category 6:其他來源產生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 不具重大性 |
| 合計 | 6,394.390 | 6,452.518 |
| 114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密集度較113年減少0.0466公噸二氧化硫當量(CO2e)/百萬營業額(-3.79%),主要係額外新增盤查範疇三之能源採購、處置固體及液態廢棄物之排放,若排除新增範圍,溫室氣體排放強度較113年減少15.66%。115年溫室氣體密集度以114年為基準年,將以減少0.5%為目標,而長期依政府政策持續推動各項減量計畫,以達最高節能效率,至119年以減少2.5%為目標。本公司屬實收資本額小於50億元上市公司,為配合適用IFRS S1及S2揭露,預計於120年揭露範疇三全部資訊,公司將逐步增加溫室氣體盤點項目,以符合規範。 | ||
| 本公司訂定用電、用水、廢棄物及溫室氣體排放量以每年減少0.5%為目標,執行結果如下表: | ||
| 年度 | 112年 | 113年 |
| 項目 | 目標 | |
| 用電量(度) | 6,856,638 | 6,965,212 |
| 用水量(公噸) | 46,501 | 48,454 |
| 廢棄物量(公噸) | 332.052 | 354.998 |
| 溫室氣體排放量(公噸 CO2e) | 9,531.200 | 6,394.390 |
| 本公司用電量、用水量、廢棄物量之廠區資料涵蓋範圍如下表: | ||
| 廠區/項目 | 用電量 | 用水量 |
| 松山廠 | V | V |
| 台中廠 | V | V |
| 台南廠 | V | V |
| 歸仁場站 | V | V |
| 台南修護基地 | V | V |
| 屏東廠 | V | V |
| 空勤外站 | 高雄 | |
| 花蓮 | ||
| 台東 | V(公司宿舍) | |
| 停機線維修 | 松山 | V |
| 桃園 | V | |
| 台中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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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台南 | V | V | |||||||
| 高雄 | V | V | |||||||
| 嘉義亞創中心 | V | V | |||||||
| 113年用水密集度為9.3180公噸/百萬營業額,114年用水密集度為9.9054公噸/百萬營業額;114年用水密集度較113年增加0.5874公噸/百萬營業額(6.30%),主要係因飛機遠廠架次增加、清理廠區及機艙地面、太陽能廠商借用水源等作業,後續將優先使用回收雨水,並持續宣導環保意識,要求同仁節約用水。115年用水密集度目標較114年減少0.5%。113年廢棄物密集度為0.0683公噸/百萬營業額(廢棄物總量354.998公噸,包含一般事業廢棄物315.580公噸及有害事業廢棄物39.418公噸),114年廢棄物密集度為0.0588公噸/百萬營業額(廢棄物總量320.804公噸,包含一般事業廢棄物277.372公噸及有害事業廢棄物43.432公噸);114年廢棄物密集度較113年減少0.0094公噸/百萬營業額(-13.84%),115年廢棄物密集度目標較114年減少0.5%。 | |||||||||
| 在排放源貢獻比例方面,以外購電力為主要貢獻來源,占總排放量50.14%。為減緩因公司營運排放之溫室氣體所造成環境衝擊,本公司持續推動節能減碳策略,如汰換高耗能設備選用高效能設備,並訂定改善目標及追蹤,以有效減少溫室氣體之排放,具體措施如更換節能燈具、汰換舊型冷氣為節能機種,於各項設施汰舊換新時,優先將節能性納入考量、設置太陽能綠能發電設備等措施。 | |||||||||
| 本公司為強化供電穩定與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全面汰換電力總站及變電站相關供電系統,更新內容涵蓋配電變壓器、比壓器、比流器、熔絲、氣體絕緣開關設備(GIS)、斷路器及高壓配電盤等關鍵設備,並完成1500KVA、1250KVA、1000KVA三部大型變壓器更新,同步更換250mm²、150mm²、60mm²~38mm²不等電纜,總長度達14,030公尺以上,整體投資金額逾新台幣4,100餘萬元。本次專案導入高效率、低損耗之電力設備,有效降低變壓器纖損與銅損,減少老舊線路輸配電過程中的壓降、電力流失等能源耗損,提升整體用電效率與供電品質,同時降低設備老舊衍生之故障風險與碳排放。透過系統性設備升級與基礎設施優化,本公司持續落實節能減碳與能源效率提升之目標,展現對環境永續與企業責任的長期承諾,為邁向低碳營運奠定穩固基礎。 | |||||||||
| 114年投資新台幣2,745,154元,並申請補助冷氣機37台、冰箱3台、除濕機1台,另改善工廠空調冰水主機系統轉換為4部分酴式冷氣機,全年用電量下修5.49%,節電139,856度。 | |||||||||
| 112年投資新台幣1,327,740元將舊鍋爐汰換為BB-1000APG高效能及省電(變頻器標準裝置)新鍋爐系統,新鍋爐較舊鍋爐每小時消耗天然氣量節省55%。 | |||||||||
| 汰換工業水幫浦,選用較高效能機種,於相同使用條件下可節電67.7%。 | |||||||||
| 汰換消防水幫浦,選用較高效能機種,於相同使用條件下可節電6.4%。 | |||||||||
| 汰換消防緊急發電機,改用較低發電量機種,於相同使用時數下可節省柴油57.4%。 | |||||||||
| 持續推行廢棄物減量工作(包含推動廢棄物細微分類及回收、包裝材料回收再利用、電子簽核減少紙張及減塑活動),配置合格廢棄物專業人員執行廢棄物管理工作,並委由環境部認可合格清除、處理廠商使事業廢棄物皆能完善管理、清除、處理、再利用,有效阻絕對環境負面的影響。 | |||||||||
| 另持續向員工宣導節約生活用水,並極力推動生產單位水資源及冷卻水回收再利用。在放流水水質管理,除減少飛機維修過程用水量,並減少員工生活用水量外,各廠區設置廢水處理場,由合格專職人員負責執行廢污水處理設備之操作、維護,委託環保署認可之檢測機構採取原廢水及放流水進行檢測,有效監督放流水排放管制,使處理設備正常運作,各廠區廢水處理場取得地方主管機關排放許可證,以符合法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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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為提升廢水污染防治設備效能,投資新台幣4.8萬元更換廢水處理場活性碳濃材,改善廢水處理過濾效率,有效減少廢水污染量排放,114年懸浮固體物較113年減少7mg/L。 | |||||
| 四、社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V | (一)本公司遵循「聯合國全球盟約」、「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及「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等各項國際人權公約之精神,公平對待與尊重全體員工,關注其之人權政策、落實方針,並依照勞動法令規範訂定工作規則及相關人事管理規章,以作為公司管理依據,相關人權政策具體措施公布於公司網站。 | |||
| 本政策適用於全體經理人與員工,並以董事會為最高層級的人權治理架構,由公司永續推行小組跨部門成員負責勞動條件、員工關係、申訴管道管理及人權教育訓練,將相關成效列入永續報告書及呈送永續發展委員會審查,公司人權政策及具體方案摘要如下: | 無差異 | ||||
| 政策 | 具體措施 | ||||
| 提供公平的就業機會 | 1. 114 年進用 155 位新進員工,辦理航機維修技術人員培訓班共 15 人參訓,年度內進用青年及中高齡占 79%,提供公平就業機會。 | ||||
| 2. 114 年底,共進用 27 位原住民及 17 位身心障礙人員,優於法令規定進用。 | |||||
| 落實職場人權 | 1. 114 年公司辦理「法治教育宣導」、「性騷擾防治宣導」及「職場霸凌宣導」等課程,上課人數共計 1,148 人。 | ||||
| 2. 114 年度辦理「隱私權及個人資料保護宣導」,共計 1,166 人。 | |||||
| 3. 本公司依工作規則之「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及「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等規範,公平誠信執行申訴程序。 | |||||
| 重視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 | 1. 114 年召開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 4 場會議,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多項課程,共 1,022 人次接受訓練。 | ||||
| 2. 114 年辦理健康檢查,檢查項目優於法規,共 1,043 人接受檢查,辨識 79 位高風險個案,安排醫師面談及單位主管進行適性工作調整。 | |||||
| 尊重員工集會結社自由 | 1. 本公於 105 年 11 月與工會首次簽訂團體協約,至今已 7 次修訂及優化協約內容。 | ||||
| 2. 114 年召開 4 場勞資會議,勞資溝通順暢和諧。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V | 為建立兩性平等職場,本公司實施育嬰留職停薪制度,並同時提供同仁家庭照顧假、生理假、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並參考國際人權公約與尊重男女平等權益之信念,於工作規則訂定性別工作平等及性騷擾防治措施專章。114年度當選台南市勞資和諧優良事業單位。 |
(二)員工薪酬:
本公司年終獎金辦法以「共創多贏、分享利潤」為目標,並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訂有獲利目標超過一定金額後,額外提高年獎加發金額及考績優等人數,激勵員工士氣。
福利措施:
本公司已提供員工多項福利政策,除法規規範之勞保、健保、提撥退休金及育嬰假外,並辦理員工每年健康檢查、發放三節禮金及禮券、婚喪喜慶及慰問、員工旅遊及員工團體保險等福利措施。
友善請假制度:
本公司為維護員工身心健康,建立友善請假制度,可彈性請0.5小時假,鼓勵員工依實際需求請假。
退休制度: | | 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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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 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V | | 本公司為確實照顧員工退離工作職場後之經濟生活保障,悉遵照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統籌管理相關業務。員工舊制年資結清於107年12月18日~109年1月31日分三階段計259人全數結清,合計結清金總額新台幣330,424,742元(台銀專戶支付新台幣208,048,781元;公司支付新台幣122,375,961元)。台南市政府112年3月8日函文(南市勞教條字第1120285446號函)本公司,准予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關帳。公司所有員工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依勞工薪資總所得提撥6%至員工個人退休金專戶;有自願提繳退休金者,另依自願提繳率自員工每月薪資中代為扣繳至勞保局之個人退休金專戶。本公司114年度已提撥退休金費用新台幣41,563仟元至勞保局。
本公司平均每月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超過6%人數為272人,占全體提繳人數比例23%以上。
員工持股信託:
自113年度起成立「員工持股信託委員會」,正職員工年資滿一年後可申請加入委員會,公司亦提撥一定比率之公提金,員工可透過定期儲蓄累積退休基金、保障未來生活並分享公司成長成果,公司亦可能強化向心力。
職場多元化及平等:
本公司實施多元僱用政策,確保員工不會因為種族、性別、性傾向、宗教信仰、年齡、政治傾向、出生地、身心障礙及其他受適用法規保護的任何其他狀況而遭受歧視、騷擾或不平等待遇,利用公開招聘活動管道及平等的就業機會,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另有協助社會僱用特定對象等多元就業促進措施,如提供失業者再就業之管道等,現況僱用對象包含身障者、軍退者、失業者、原住民、實習生等,其中原住民及身障同仁僱用均超過100%法訂目標。性別配置方面,因產業性質特殊之情形下,截至114年底,公司男性人數占比為84.58%、女性人數占比為15.42%;主管性別比例分別為男性主管241人及女性主管21人,女性主管僅占整體主管人數約8.02%;另以女性主管占女性整體人數來看,比例為11.8%,男性主管則在男性整體人數占比為25.0%。
本公司恪守勞動相關法令,具備完善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提供良好的安全衛生作業場所,並積極推動職場健康促進,不僅營造優質的工作環境,也兼顧各族群妥善照料員工的身心靈健康。
經營績效反映於員工酬勞及考績調薪:
本公司依「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1%~3%為員工酬勞,及1%為基層員工酬勞,114年本公司已經董事會決議提撥3%員工酬勞,及1%為基層員工酬勞。
114年度整體薪資優化人數共1,331位,另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並訂有達成當年度獲利目標120%以上,某特定職等以下之基層員工於次年享有特別考績調薪,達成共創多贏、分享利潤之目標,促進勞資和諧。
員工意見調查:
本公司人事組於114年6月首次執行員工意見調查(調查期間為113年7月至114年6月、調查人數1,129人),內容包括領導統御、工作條件、同事關係、工作獎勵、訓練與發展5大項,員工覆蓋率為63%,整體滿意69分,公司已針對調查結果推動改善,包含提高專業證照加給及修改激勵獎金發放制度,後續將每年6月辦理員工意見調查。 | 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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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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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 |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設置安全衛生委員會,114年度委員會之委員計20名,為擴大勞工參與,工會推選7名(35%)勞工代表參加會議。
每年3、6、9、12月進行會議,其權責為研議並決議公司之安衛策略及提案、包含安衛有關規定、教育實施計畫、防止機械、設備或原物料之危害、作業環境測定結果應採取之對策、健康管理等事項及定期檢討安衛業務執行績效;在安全衛生委員會中也對於員工、承攬商之環安衛異常事故或職災意外進行檢討,並分析發生原因,找出改善對策,以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安全衛生績效:
本公司一向以「員工安全」為第一優先考量,以職場零災害為目標,平時定期進行各項安全衛生檢查,如消防設備檢點維護、廠房巡視、特殊作業區管制、特殊作業人員資格審核、吸菸區管制、建築物安檢等,以保障員工工作安全。
有關114年度安全與健康指標全年工作意外2件,共2人,每一事故均實施調查分析,並製作「工安警訊」宣導,以避免類似事故發生。依公司「永續推行小組會議」訂定114年失能傷害頻率指標(Frequency Rate, FR)小於1.50,114年實際FR為0.88,已達成目標,且114年無相關違規罰款事件發生。
健康促進與員工關懷:
本公司設置醫務室,兼任醫師4位及專任護理師2位,辦理醫護臨場服務工作,每年辦理健康檢查,期檢查項目優於法規,共1,043人接受檢查。對於健康檢查結果執行分析及評估員工健康檢查紀錄,依風險屬性給予關懷,提供必要之臨場服務,安排醫師與員工面談,提供健康指導與照護。包含一般健康檢查及特殊作業健康檢查,類型區分或新進人員、留職停薪人員、轉調部門人員、在職人員等。另調查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高風險者,辨識出79個高風險個案並安排醫師面談,與人資部、單位主管進行選配工及適性工作調整,協助員工解決工作可能遭遇的困難、職場適應、工作壓力調適等,建立溫馨關懷的工作環境,營造互動良好之組織文化,以提昇工作效能,並榮獲衛福部「健康促進」標章的肯定。基於保障執行疫情防制工作之防疫人員生命安全,配有N95口罩、外科口罩、隔離衣、手套、鞋套、面罩等防疫物資,並維持相關防疫設備所需的數量。 | | |
| 員工健康檢查人數統計表 | | | | 114年人數 | |
| 一般健康檢查 | 基本檢查、身體理學檢查、胸部X光檢查、視力檢查、聽力檢查、體脂肪分析、血液常規檢查、白血球分類、尿液常規檢查、血糖檢查、肝功能檢查、血脂肪檢查、腎功能檢查、甲狀腺功能檢查、癌症篩檢(AFP、CEA、CA199)、心電圖檢查、腹部超音波檢查 | | | 1,043 | |
| 特殊健康檢查 | 游離輻射作業、鉛作業、正己烷作業、粉塵作業、鉻酸及其鹽類作業、鎘及其化合物作業、鍛及其化合物作業、甲醛作業之法規項目檢查 | | | 113 | |
| 另推動健康管理及健康促進相關活動,積極降低危害健康相關因子,每年以PDCA模式,運用體檢數據帶入FRS分析評估執行成效,全公司112~114三年度十年內腦心血管風險,低風險比例上升7.2%、中風險下降6.8%、高風險下降0.4%,且全公司新陳代謝症候群112年度約占32.2%,114年度約占26.7%,降低5.4%(呈正向改善中),顯見亞航公司推動以人為本,結合科學化健康風險評估,落實分級管理與健康關懷,重視員工健康,打造永續幸福職場。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與宣導:
本公司電腦系統設置員工或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系統查詢個人訓練紀錄,並透過公司的公告欄、內部網路安全衛生專欄及e-Learning系統宣導,以主、被動方式進行,內容包括環安衛法規、各項安衛課程教材及規範。114年度依職業安全衛生訓練規則辦理固定式起重機、有機溶劑作業主管、缺氧作業主管、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粉塵作業主管、急救人員訓練等初、新僱及在職教育訓練、危害性化學品通識及局限空間等教育訓練,共1,022人次接受訓練,並製作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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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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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四) 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V | 宣導海報、工安警訊、工作現場安全衛生宣導等資料,全年共9次。
作業環境監測:
為掌握勞工作業環境實態及評估勞工暴露狀況,會同工會及現場作業人員訂定監測計畫,每半年測定乙次實施作業環境監測,監測結果公告員工周知,並於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報告,全年共監測234個監測點,其結果均符合法規規定。
消防管理:
114年無重大工安事故、無發生火災事件,亦無造成人員死傷,為預防火災發生,訂定「消防防護計畫」,組織自衛消防編組並實施演練,藉由防災教育訓練之進行,以提昇全體員工之防災常識及應變能力。為落實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管理,每年委託消防檢修機構執行檢修消防安全設備,並報請消防機關備查。
安全衛生稽查:
本公司不定期實施安全衛生稽查,將稽查結果建議改善事項提供缺失單位改進,並將稽核缺失改善執行結果,於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議上檢討,內部稽核比例達100%。
職場不法侵害等社會心理危害因應:
本公司除訂有「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114年舉辦3場職務不法害預防專家演講,共136人參與,並辦理「性騷擾防治宣導」及「職場霸凌宣導」課程,上課人數共計1,148人。亦透過風險評估工具對社會心理高風險者進行關懷與協助心理諮詢轉介,年度總計轉介7人次。
(四) 本公司為了培育優質人力,建構訓練制度及職能模型進行人才的培育及發展,並於109年導入「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TTQS)」做為公司人才發展之管理指引,最近一次評核獲得TTQS通過之證書效期至115年5月1日。因此,亞航以職能發展做為訓練與教育體系的重要基礎工程,將推動人才培育與公司發展同步,持續關注產業及社會發展之動向,並適時調整訓練策略,藉此提升人力資源選、用、育、留之應用範圍,提升修護水準,增加機型維修證照數量,訂定職工訓練,並依計畫舉辦員工在職國內外訓練及培訓,強化員工專業技能,並配合公司業務發展所需,優先培養現職員工發展不同機型維修專長,提供公司競爭力及長期發展。另,本公司與多所大專院校建立產學合作及實習培訓計畫,幫助學員於實習期間快速適應工作環境,有效傳承公司良好文化,擇優進用者並與公司簽定留任契約。
本公司亦依各單位專業領域之作業需求,規劃相關法規、資訊、財務、品保等專業課程,確保相關工作人員具備足夠之專業知識與技術能力來從事業管工作。114年度辦理教育訓練總時數及參加人次分別為67,435.8小時及1,161人。且為提昇本公司員工飛機維修技能,並鼓勵取得專業領域認證,本公司訂有證照加給制度,114年證照加給共計新台幣181萬元。 | | | 無差異 |
| 項目 | 說明 | | 對象 | | |
| 新人培訓 | 1. 大專生培訓
2. 新人通識課程 | | 新人
新人 | | |
| 專業訓練 | 1. 飛機修護相關
2. 資安及資訊
3. 財務、稽核
4. 品保 | | 一般人員及主管
一般人員及主管
一般人員及主管
一般人員及主管 | | |
| 通識課程 | 1. 職業安全衛生相關
2. 永續發展
3. 誠信經營及法遵相關 | | 全體員工
全體員工
全體員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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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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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 | | | | | 法規要求由品保處組成稽核小組安排實地查核,並要求供應商提升科件及服務品質,以滿足符合需求產品的品質與服務品質。本年度執行供應商稽核達427家。 | | |
| | | | | 供應商訓練 | 本公司特別重視勞工權益及安全衛生,致力於發展與所有利益關係者共存共榮的「夥伴」關係,為彼此創造利潤與價值,追求永續經營。至此,成立「亞航空衛家族」協助及輔導承攬廠商改善工作環境,並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設置安全衛生委員會,其對員工、承攬商之環安衛異常事故或職災意外進行檢討,並分析發生原因,找出改善對策,以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本年度共輔導國內供應商20家,共建議6納失改善事項,承攬商完成改善率100%,114年度報導期間未發生承攬商職災事件。我們將持續為員工及合作夥伴打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共同邁向永續發展。 | | |
|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 V | 本公司係依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發布之通用準則、行業準則及重大主題準則編製「2024年亞航公司永續報告書」,揭露公司所鑑別之經濟、環境及人群(包含其人權)重大主題與影響、揭露項目及其報導要求,並參考永續會計準則理事會(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SASB)準則揭露行業指標資訊及SASB指標對應報告書內容索引。
未來將以取得AA1000 Type 1中度保證等級為目標。相關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皆依主管機關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公司已於網站設置企業社會責任專區,將依實際運作情形將相關資訊揭露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等處。 | | | | 本公司已於114年8月出版「2024年亞航公司永續報告書」。 |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為實踐企業社會責任,已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並配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最新修訂,於114年11月董事會通過修正「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案,將持續依照「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之規範及精神,與公司全體同仁共同落實及執行。 | | | | | | | |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本公司已於網站設置企業社會責任專區,未來將依實際運作情形將相關資訊揭露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等處。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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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公司氣候相關資訊
1. 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1. 救明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 氣候變遷是全球關注的重大議題,航空維修業在推動永續發展時,必須將其納入營運決策與風險評估。作為維護全球航空載具的一份子,本公司深刻理解極端氣候可能對能源成本、廠區及人員安全與法規要求帶來的挑戰與影響。因此,本公司依循國際氣候相關財務揭露框架(TCFD)的四大核心架構,全面識別營運風險與機會,並落實應對措施,如提升能源效率、設置防洪設施與強化供應鏈韌性,以確保企業穩健經營與永續發展。本公司已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由董事長及2位副總經理組成,並由董事長擔任召集人。該委員會主要職權為:1.制定、推動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年度計畫及策略等。2.檢討、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3.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4.督導本公司永續發展業務或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執行。永續發展委員會下設永續推行小組,其由管理階層組成之工作小組,包括治理小組、經濟小組、環境小組、社會小組,各小組依實際工作推展,包括經濟績效/客戶關係/碳排放管理/能源管理/訓練與教育/勞雇關係/職業安全衛生/資安防護/商業夥伴/顧客健康與安全(產品安全)等。永續推行小組不定期召開會議討論永續議題、目標及達成情形,且每年二次提報永續發展委員會,由其給予決策指導,確保永續發展策略能夠持續優化與實踐。再由永續發展委員會每年度向董事會提報執行成果及未來目標,讓董事了解公司管理作為,並適時給予建議,確保永續發展方向符合公司長期策略。本公司已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並訂定經董事會通過之「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及「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作為本公司風險管理之最高指導原則;本公司每年定期評估風險(每季提報董事會),並針對各項風險擬定風險管理政策,涵蓋管理目標、組織架構、權責歸屬及風險管理程序等機制並落實執行,以有效辨識、衡量及控制公司之各項風險,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在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與風險管理委員會督導下,持續管理氣候相關議題的行動計畫。另薪酬委員會為激勵總經理及經理人共同實踐ESG永續發展目標,分別設立短期(減碳)及中長期永續發展指標(減緩氣候變遷),將ESG執行成果與績效連結,由薪酬委員會每年審核並報請董事會通過。本公司積極研擬緩解方案,期能降低氣候變遷所帶來的營運與財務衝擊,提升組織氣候韌性,並定義短期為3年以內、中期為3至5年、長期為5年以上,評估相關氣候風險與機會為公司帶來的潛在營運與財務影響,以規劃各項行動因應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 |
| 2. 救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 短期(3年以內) |
| 風險類別 | ■【實體風險】強化排放量報導 |
| ■【轉型風險】過渡到低排放技術(低碳服務) | ■【實體風險】極端天氣事件 |
| ■【轉型風險】能源成本增加 | ■【轉型風險】客戶需求轉變 |
| 機會類別 | ■【市場機會】開發低碳服務 |
| 風險因應措施 | ■訂定徵收碳費價格,支付碳費致成本增加 |
| ■廠區須提升設備能源效率,並導入節能設備,購入或修繕工廠設備之作為,將增加公司之資本支出 | ■規劃各項防洪措施,如廠區設置防水閘門、購置抽水機,以防淹水造成之資產損失 |
| ■持續監測市場趨勢與客戶需求,以調整產品與服務,使用低碳能源並優化維修作業流程,以提升競爭力。透過透明化ESG資訊與供應鏈合作,強化品牌永續形象,吸引關注環保的客戶 | |
| 機會因應措施 | ■加強原物料之綠色採購,以滿足客戶所需,增加公司競爭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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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 財務影響 | |||||
| 類別 | 氣候風險/機會議題 | 營收 | 成本/費用支出 | 現金流量 | |
| 風險 | 強化排放量報導 | - | ▲ | ▼ | |
| 風險 | 過渡到低排放技術(低碳服務) | - | ▲ | ▼ | |
| 風險 | 極端天氣事件 | - | ▲ | ▼ | |
| 風險 | 能源成本增加 | - | ▲ | ▼ | |
| 風險 | 客戶需求轉變 | - | ▲ | ▼ | |
| 機會 | 使用低碳再生能源 | ▲ | ▲ | ▲ | |
| 機會 | 再生能源項目 | ▲ | ▲ | ▲ | |
| 機會 | 使用永續航空燃料或環保材料 | ▲ | ▲ | ▲ | |
| ▲:增加 ▼:減少 | |||||
| 3. 救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 極端氣候事件對財務之影響 本公司辨識出極端天氣事件(如強降雨、颱風)可能致公司營運中斷、影響工作安全或致供應鏈中斷之情況發生。強降雨、颱風造成的淹水會使廠區停工及設備損壞,致公司短暫無法提供維修服務或生產,影響飛機出廠時程及造成財物損失,使公司營運成本上升。 針對颱風所造成淹水及降水模式變化和氣候模式的極端變化之風險,本公司已根據臺灣氣候變遷推估資訊與調適知識平台(TCCIP),參考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第六次科學報告(AR6)之共享社會經濟路徑 SSP5-8.5 非常高排放情境下,分析對各廠區營運與財務影響。在此情境下,21 世紀中期影響台灣颱風個數會減少 15%,但強颱風仍會增加 100%,且颱風降雨改變率將增加約 20%,分析結果顯示本公司所承受的風險皆會上升。 https://tccip.ncdr.nat.gov.tw/km_abstract_one.aspx?kid=20210810134743 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轉型風險下,低碳經濟轉型可能需面臨廣泛的政策與法規、技術及市場變化。根據上述變化之性質、速度與重點,在分析之時間範圍內,碳費與溫室氣體總量管制、再生能源法規規範,以及客戶需求轉變等,可能使營業成本增加或使業務量減少。考量公司主要以飛機維修服務為主,非屬高耗能產業,因此公司著重於營業成本分析。於低碳轉型的情境下,過渡到低碳服務對公司之財務影響,將使公司營運成本增加。 公司廠區提升設備能源效率,藉由導入節能設備、購入或修繕工廠設備之作為,以減少能源消耗、水源消耗及廢棄物等對氣候之影響,此將致公司自身資本投入及營運成本增加。 董事會為公司風險控管的最高決策單位,直接監督公司風險治理架構。為健全風險評估及強化管理機能,董事會於 111 年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其下設有包含總經理、副總經理、安全管理審查會及稽核室所組成之風險管理小組,負責公司風險之監控、衡量及評估等執行層面事務,以透過各項會議,來進行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範疇包含對公司營運及獲利可能造成影響之各種危害(含氣候變遷可能帶來之天災風險)、營運、財務、策略、資安、法遷、誠信及其他等潛在的風險,透過評估風險事件發生的頻率及對公司營運衝擊的嚴重度(最嚴重層級為損失新台幣 500 萬元以上),定義風險的優先順序與風險等級,並依風險等級採取對應的風險管理策略,並有系統性地評估財務關聯,以降低風險。風險管理小組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彙整並提報公司風險管理執行情形報告至風險管理委員會,由其審查風險管理執行情形,提出必要之改善建議,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本公司已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帶來可能之風險與機會,在營運策略規劃和決策過程中納入氣候變遷因子,納入整體風險管理政策,積極推動各項環保節能減碳措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推廣綠色服務等,以減緩與調適氣候變遷所帶來之營運衝擊,更為與國際氣候變遷架構接軌,持續精進氣候變遷管理,將氣候相關資訊揭露,並持續精進氣候相關策略與管理,以因應大環境的變遷。依分析結果建置風險管理策略計畫做為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的核心,據以估算管理成本及財務衝擊。透過前述資料之收集,以強化公司氣候變遷之治理,並有系統性地評估財務關聯,以降低風險、掌握商機。 |
~60~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 5. 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動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 參數、假設及分析因子: 1. 使用歷史數據,未考量公司在近期改善行動中的潛在影響。 2. 該模型結合公司的實體及商業數據。 3. 情境分析是採用公開可得數據建構,包含聯合過跨正負氣候變遷委員會(IPCC)對能源淨零的評估與報導。 4. 考量一項風險如何影響其他風險的複雜及不確定,每個風險因子都是獨立,並未考量交互影響。 5. 評估時間為115年至139年。 實體風險情境分析: 受氣候變遷影響,極端氣候頻率漸增,設備可能因強降雨、颱風造成的淹水會使廠區停工及設備損壞,致影響飛機出廠時程及造成財物損失,考量未來淹水發生機率。評估所面臨淹水之風險程度。經歷史資料統計公司各廠區受颱風及洪水等影響的嚴重性及頻率(假設每逢遭遇極端降雨情形(650mm/24hr,或每次颱風營運影響為一天),各廠區為中度風險,公司仍持續規劃各項防洪措施,設置防水閘門、購置抽水機、修繕房屋及新設水溝工程等,以防止淹水造成之資產損失,並協調客戶重新規劃出廠時間,人員輪流調班降低影響。 轉型風險情境分析: 公司可能需面臨廣泛的政策與法規、技術及市場變化。在各國及國際民航組織(ICAO)透過碳訂價機制控制和減少航空運輸碳排放,增加營運成本,本公司與油品供應業者保持密切聯繫,確保以合理價格取得永續航空燃油,並與配合各維修客戶之國家法令政策執行。另有關碳費,依循《氣候變遷因應法》,針對未來碳費收取機制進行評估,參考現行政策趨勢與碳定價變動,並模擬不同情境下的排放量變化及相應的碳費成本。2030碳費價格:依循行政院《碳費徵收費率草案總說明》,2030年預計徵收之碳費費率爰以新台幣1,200-1,800元/公噸CO2e之範圍。公司將持續提高能源使用率,及導入節能減碳改善案,加強綠色採購,因應轉型風險。 | 9 | |||
| 情境 | 實體風險估計可能之財務影響 | 轉型風險估計可能之財務影響 | |||
| 依IPCC發布之評估報告,採RCP8.5高度排放情境 | 颱風及洪水等極端事件,致影響飛機出廠時程及造成財物損失,營運成本每年增加約新台幣571.5萬元,占年營收0.10% | 在無因應措施,面臨碳權市場及監管強化情境下,公司範疇一及範疇二面臨之營業成本增加約新台幣689萬元,占年營收0.12%,若包含範疇三,營業成本可能增加約新台幣1,161萬元,占年營收0.22% | |||
| 6. 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 以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產生量為管理指標,設定各項減量目標,並增加綠色採購金額。另為達永續環境之目標,透過各項節能減碳行動、定期檢討環境保護議題,持續推動改善措施,以達溫室氣體減量目標。 | ||||
| 7. 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 目前本公司並未規劃內部碳定價機制,目前已實施自我盤查及實施減量措施。 | ||||
| 8. 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 | 短中期目標:用電密集度較114年減量0.5%。 | ||||
| 長期目標:依政府政策持續推動各項減量計畫,以達最高節能效率,以114年為基準年,至119年以減少2.5%為目標。 |
~61~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再生能源憑證(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數量。 | |
| 9. 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另填於 1-1 及 1-2)。 | 114 年盤查如下: |
| 114 年完成 6,452.518 公噸 CO_{2e}。 | |
| 114 年完成範疇一及範疇二第三方確信。 | |
| 請詳以下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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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最近二年度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
1-1-1 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 敘明溫室氣體最近兩年度之排放量(公噸 CO₂e)、密集度(公噸 CO₂e/百萬元)及資料涵蓋範圍。 | |||
|---|---|---|---|
| 本公司屬實收資本額未達新台幣 50 億元之上市公司,將於 115 年起揭露個體公司 114 年盤查數據、116 年起揭露合併報表母子公司 115 年盤查數據。 | |||
| 項目 年度 | 113 | 114 | |
| 排放量 (公噸 CO₂e) | 範疇一/類別 1 | 708.029 | 590.856 |
| 範疇二/類別 2 | 3,440.730 | 3,235.166 | |
| 範疇三/類別 3~6 | 2,245.631 | 2,626.496 | |
| 合計 | 6,394.390 | 6,452.518 | |
| 密集度(公噸 CO₂e/百萬元) | 1.2297 | 1.1831 | |
| 資料涵蓋範圍包含本公司松山廠、台中廠、台南廠、歸仁場站、台南修護基地、屏東廠、空勤外站(高雄、花蓮、台東機場)、停機線維修(松山、桃園、台中、台南、高雄機場)、嘉義亞創中心。各類別明細資料請參閱 50~51 頁。 |
1-1-2 溫室氣體確信資訊
| 敘明截至年報刊印日之最近兩年度確信情形說明,包括確信範圍、確信機構、確信準則及確信意見。 |
|---|
| 本公司屬實收資本額未達新台幣 50 億元之上市公司,依規於 117 年起完成個體公司 116 年確信、118 年起完成合併報表母子公司 117 年確信。本公司提前 2 年進行確信程序之適用。 本公司 114 年確信範圍同 1-1-1 溫室氣體盤查資訊之資料涵蓋範圍,業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依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之確信準則 3410 號「溫室氣體聲明之確信案件」規劃及執行類別 1 及類別 2 之有限確信案件,其結論並未發現本公司溫室氣體聲明之類別 1 及類別 2 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 ISO14064-1:2018 編製之情事,確信意見為有限確信之無保留結論。 |
1-2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 敘明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其數據、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與減量目標達成情形。 |
|---|
| 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減量目標 本公司屬實收資本額未達新台幣 50 億元之上市公司,依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規定,以不晚於 115 年為基準年,揭露 116 年度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本公司以 114 年為基準年,115 年將以減少 0.5% 為目標,而長期依政府政策持續推動各項減量計畫,以達最高節能效率,至 119 年以減少 2.5% 為目標。 溫室氣體減量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本公司溫室氣體排放以外購電力為主要來源,占總排放量 50.14%。將持續推動節能減碳策略,以有效減少溫室氣體之排放,並訂定改善目標追蹤。具體措施如更換節能燈具、汰換舊型冷氣為節能機種,於各項設施汰舊換新時,優先將節能性納入考量、設置太陽能綠能發電設備等措施。 114 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密集度較 113 年減少 0.0466 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CO₂e)/百萬營業額 (-3.79%),主要係額外新增盤查範疇三之「能源採購、處置固體及液態廢棄物」之排放,若排除新增範圍,溫室氣體排放強度較 113 年減少 15.66%。115 年溫室氣體密集度目標較 114 年減少 0.5%。 本公司台南廠區設置太陽能綠能發電系統,113 年度發電量共 1,889.93 千度、節能減碳 895,978.07 公斤,114 年度發電量共 2,336.06 千度、節能減碳 990,491.07 公斤;114 年度較 113 年度增加 446.13 千度發電量 (23.61%) 及 94,513 公斤節能減碳量 (1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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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
|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
|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
|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V | (一)本公司為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並積極防範不誠信行為,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道德行為準則」,具體規範董事會、管理階層及全體員工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之事項:114年10月13日向全體董事進行誠信經營宣導,全體董事完成簽署誠信經營聲明書,另辦理公司治理之誠信經營宣導課程,計1,148人次,並以勞動契約或誠信經營聲明書,使管理階層及全體員工聲明切實遵守誠信經營守則。 | ||
| (二)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中已針對「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或其他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訂定防範措施,並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不定期地檢討,俾確保制度執行持續有效。 | ||||
| (三)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道德行為準則」,並訂有對於防範不誠信行為之作業程序及定期檢討修正,且對員工不定期作教育訓練宣導。 | 無差異 | |||
| 無差異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 ||||
|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 | ||||
|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
|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
|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V | (一)依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於商業往來之前,應考量商業往來對象之合法性及信譽,避免與有不誠信行為紀錄者進行交易,並在相關的商業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之情形,交易相對人如涉及不誠信行為,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 | ||
| (二)本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由董事長室為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由稽核單位監督執行,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本次於114年12月18日向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形。 | ||||
| 114年度辦理公司治理之誠信經營宣導課程,課程每次0.167小時(10分鐘),合計1,148人次,共191,716小時。 | ||||
| (三)本公司已訂有「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道德行為準則」,制定防止利益衝突,並將於公司網站設置投資人專區、公司治理專區、企業社會責任專區及利害關係人專區,以利股東及利害關係人等參考,並將設置利害關係人聯絡平台,做為處理利害關係人建議、疑義及糾紛事項之溝通管道,以確保利害關係人權益。 | ||||
| (四)本公司已訂定「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並由稽核室依據相關法規訂定年度稽核計畫並予以執行,以落實誠信經營。 | ||||
| (五)本公司透過教育訓練方式,由主管對員工宣導並使員工了解公司誠信經營理念及規範。 | 無差異 | |||
| 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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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 ||||
|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V | (一)本公司訂定「檢舉制度」辦法,依不同議題設置專責處理人員及提供相關檢舉管道,任何違反本公司從業道德標準之行為,將根據公司獎懲辦法受到嚴厲懲處。本年度並未有違反誠信經營規定之懲戒。 | ||
| (二)本公司設有董事長信箱、工會意見信箱及專職人事單位負責處理員工之申訴,檢舉人可以透過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檢舉,並由專人處理,公司網站並已設置利害關係人聯絡平台,做為處理利害關係人建議。疑義及糾紛事項之溝通管道;另外,本公司亦訂定人事手冊第九章「檢舉制度」,內控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第九節「個人資料保護之管理」及「道德行為準則」保護檢舉人及規範保密機制與獎懲機制,以確保利害關係人權益,以嚴謹的舉報機制讓利害關係人可於安全保密情況下傳達訊息。 | ||||
| (三)本公司提供檢舉管道,並依法採取適當之保護措施,以維護檢舉人之個人資料及隱私。 | 無差異 | |||
| 無差異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
|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V | 本公司已將相關資訊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本公司並設置網站,網址為:http://www.airasia.com.tw;包含公司治理專區,揭露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公司重要規章,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等。 | 無差異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守則」,公司之經營均恪守所訂守則運作,無差異。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本公司將隨時注意國內外誠信經營相關規範之發展,並鼓勵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提出建議,據以檢討改進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政策及推動之措施,本公司之誠信經營守則於110年2月23日經董事會修正通過,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於110年2月23日經董事會修正通過,以提昇公司誠信經營之落實成效。且於網站設置公司治理專區,將依實際運作情形及相關資訊揭露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等處。 |
(十一)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
- 董事及重要管理階層接班規劃
接班人的培育計畫,乃攸關公司的永續經營。計畫的目的,在於處理組織管理,達成經營目標。另可避免公司發生可預期或不可預期的主管異動,例如經理人離職或退休,而產生營運的問題使公司蒙受損失。
本公司所有董事之選舉係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股東得提名董事候選人,並於股東常會中,從已受股東提名之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由股東進行投票選出,董事任期為3年。
本公司之多數股東為政府基金轉投資之法人,董事接班人選規劃,接班之董事代表人整體宜普遍具備「公司治理守則」強化董事會職能章節內所須之能力;獨立董事遵法須取得之專業資格條件及工作經驗等,其接班規劃來自熟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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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的產、官、學等專業人士為主要遴選方針,並依法確保董事會整體成員的獨立性,且其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為是否繼續推派之重要參考。為增進董事行使職權能力並保持與時俱進之效能,每年定期安排進修,協助提升董事之專業職能,範圍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會計、業務、商務、法務、資訊、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及企業社會責任等課程,內容亦配合法規或內外部環境條件之更新與未來發展需求之相關應用專題,以完備接班規劃。
有關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本公司114年共有4位副總,及10餘名廠處長,負責督導公司相關業務。公司4位副總係由公司內部遴選優秀廠處長送董事會通過接任成為公司經理人,其5年接班規劃係以工作輪調與外派方式、代理制度、經驗傳授與輔導,並且透過經事業部會議及專案及策略會議等,深化對經營理念之認知與培養其經營管理之各項技能,以綜合培養重要管理階層之多元化經營管理能力,避免因經理人退休或離職,產生人才斷層。此外,為公司長期發展,同時深化公司各階人才,藉由加強個別輔導及工作交流,並安排職務歷練及輪調,強化管理階層深度。
-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及執行報告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為強化產業進步並維護先進技術成果,本公司彙整結合公司營運目標的智慧財產策略,建立藉由智慧財產權來創造公司價值的運作模式,以保護公司開發成果、強化競爭優勢,並提升公司價值及獲利能力。
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訂有「智慧財產權之取得、維護與運用管理」制度,以規範專利、商標、營業秘密等智慧財產之管理及維護。公司智慧財產管理計畫如下:
(1) 專利管理:公司無專利申請。
(2) 商標管理:由法務室整合定期維護商標管理,公司現已在台灣註冊5商標。
(3) 著作權管理:公司無著作權申請。
(4) 營業秘密管理:
A. 依本公司勞動契約第八條第三項,員工有保守個人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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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業務及公司業務機密之義務,並簽署員工保密切結書。
B. 員工任職或離職後,均不得洩漏任何業務機密,否則公司除有權免職外,並具有法律追溯及賠償公司損失之權利。
C. 委託或接受委託管理:本公司委託或接受委託或與他人合作研發技術時,其智慧財產之歸屬依契約約定。
D. 列屬購自原製造廠或由其所提供之相關技術文件及軟體等,其智慧財產權為原製造廠所有,資料所有權及使用權為亞航公司所有,由本公司行政管理處技令圖書組登錄列管,並依相關作業規定使用。
智財風險與因應措施
本公司受軍方委託軍需業務,有遵守軍機、器材及技術文件等相關保密規定之義務與責任。風險評估指數為低風險。
經軍方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核定之機密相關文件,本公司依政府法令規章督導所屬人員遵守履行,並就執行策略性商維案相關人員,完成保密切結書簽署作業。此外,公司軍方專案之「機密資料」存取(含重要程式之媒體)除應恪遵「專人管理」、「專櫃存放」之規定外,對其人員進出已加強控管,機密資料如需取用,則建立紀錄以利追蹤,機密文書非經權責主管同意,不得攜離指定之辦公處所。
本公司每年年底將智慧財產相關事項提報至董事會報告,最近一次提報日期為114年12月18日。
年度執行情形
(1) 宣導公司智慧財產權管理:
公司每年度於公司內部網頁宣導公司智慧財產權管理機制、保密義務及營業秘密需知,強化公司智慧財產保護意識及認知,並對員工進行智慧財產權之取得、維護與運用管理訓練課程1,200人次,共200小時。
(2) 文件分級:
資訊安全通識教育訓練1,172人次,3,516小時。公司
~67~
文件資料機密等級分為「一般」、「內部」、「敏感」、「機密」四級,除「一般」等級外,其他各級紙本文件之資料夾或文件蓋上該等級印章,以茲辨識。機密等級資料檔案需加密處理才可寄送。
(3) 盤點員工切結書簽署情形:
經盤點,本公司所有員工均已簽署員工保密切結書及資通安全保密同意書,今年度新進人員共 146 人。
(4) 法治教育課程(含營業秘密):
法務室依人事組安排,提供線上例行性法治教育課程(含營業秘密、誠信經營、智慧財產權),供各場站同仁研讀,進行 1,148 人次,共 1,339 小時宣導。
配合軍方/政府合約,法務室對相關業務同仁進行機隊商維法治教育課程(含保密義務、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225 人次,共 879 小時法律宣導。
(5) 商標管理:
本公司現已在台灣註冊 5 商標,經檢視均無過期,持續管制。
(6) 為妥善管理本公司之營業秘密,法務室對廠商或客戶簽立之 NDA 有列冊管制,管制生效、到期日及屆期後仍負保密義務之期限。
~68~
(十二)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1. 內部控制聲明書
公開發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表示設計及執行均有效
(本聲明書於遵循法令規章部分採全部法令規章均聲明時適用)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115年03月04日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評估的結果,運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3.控制作業,4.資訊與溝通,及5.監督作業。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114年12月31日的內部控制制度(含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報導係屬可靠、及時、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115年03月04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11人中,有0人持反對意見,餘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董事長:

簽章
總經理:

簽章
~69~
- 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無。
(十三)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 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
| 日期 | 股東會重要決議 | 執行情形 |
|---|---|---|
| 114/06/17 股東常會 | 承認事項 | |
| (1)承認 113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依決議辦理 | |
| (2)承認 113 年度盈餘分派案 | 已於 114 年 4 月 15 日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 129,968,972 元(每股 0.62056 元) | |
| 討論事項 | ||
| 通過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 依決議辦理,本公司已於 114 年 6 月 17 日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公告 |
- 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日期 | 董事會重要決議 | 獨董持反對或保留意見 | 執行情形 |
|---|---|---|---|
| 114/02/26 | (1)通過金融機構往來授信額度申請討論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2)通過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 無 | 依張克豪董事建議辦理修正作業 | |
| (3)通過基層員工範圍討論案 | 無 | 依李漢銘董事建議說明辦理 | |
| (4)通過113年度員工酬勞分配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5)通過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討論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6)通過113年度盈餘分派案及訂定除息基準日討論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114/03/27 | (1)通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案 | 無 | 依李育英董事建議辦理修正作業 |
| (2)通過訂定「提名委員會組織規程」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3)通過委任「提名委員會」成員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並於114/03/27公告 | |
| (4)通過訂定「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5)通過委任「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並於114/03/27公告 | |
| (6)通過修正「組織圖」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7)通過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討論案 | 無 | 已審查完成並已於114/03/28公告 | |
| (8)通過召開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討論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並於114/03/27公告 | |
| 114/05/06 | (1)通過金融機構往來授信額度追認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2)通過金融機構往來授信額度申請討論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3)通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4)通過114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討論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5)通過本公司「綜合行政大樓新建工程案」施工標因情事變更,提請開放第2期施工物價調整機制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6)通過本公司「亞洲航空故事館暨綜合行政大樓案」局部變更及追加預算討論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114/08/07 | (1)通過113年度本公司慈善捐贈及贊助追認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2)通過金融機構往來授信額度申請討論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71~
| 日期 | 董事會重要決議 | 獨董持反對或保留意見 | 執行情形 |
|---|---|---|---|
| (3)通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案 | 無 | 依審計委員會決議建議辦理修正作業 | |
| (4)通過修正「組織圖」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5)通過訂定「偶發性重大事件通報程序」案 | 無 | 依李漢銘董事建議辦理修正作業 | |
| (6)通過2024年永續報告書討論案 | 無 | 依李漢銘董事建議辦理修正作業並於114/08/11公告 | |
| (7)通過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討論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並於114/08/07公告 | |
| (8)通過討論薪資報酬委員會115年度工作計畫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9)通過討論115年度董事進修計畫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114/11/10 | (1)通過金融機構往來授信額度追認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2)通過金融機構往來授信額度申請討論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3)通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4)通過114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討論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並於114/11/10公告 | |
| (5)通過修正「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6)通過修正「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案 | 無 | 依王世坤董事建議辦理修正作業 | |
| (7)通過修正「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8)通過討論『陸軍通用直昇機檢整案』之經理人激勵獎金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9)通過修正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酬管理辦法」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114/12/18 | (1)通過115年度預算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2)通過金融機構往來授信額度申請討論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3)通過115年度稽核計畫討論案 | 無 | 依審計委員會決議建議辦理修正作業 | |
| (4)通過會計師之委任及報酬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5)通過預先核准非確信服務項目討論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6)通過全員加薪討論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7)通過修正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酬管理辦法」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8)通過董事長及經理人加薪討論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72~
| 日期 | 董事會重要決議 | 獨董持反對或保留意見 | 執行情形 |
|---|---|---|---|
| (9)通過 114 年度董事長及經理人年終獎金建議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115/03/04 | (1)通過金融機構往來授信額度申請討論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2)通過 114 年度員工酬勞分配暨基層員工酬勞分派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3)通過 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討論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4)通過 114 年度盈餘分派案及訂定除息基準日討論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5)通過 114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討論案 | 無 | 已審查完成並已於115/03/09 公告 | |
| (6)通過討論「運輸直升機策略性整機商維案」之經理人激勵獎金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 | |
| (7)通過召開本公司 115 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討論案 | 無 | 依決議辦理並於115/03/04 公告 |
(十四)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73~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一) 給付簽證會計師與其所屬事務所及關係企業之審計公費與非審計公費之金額及非審計服務內容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會計師查核期間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合計 | 備註 |
|---|---|---|---|---|---|---|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蘇彥達 | 114.01~114.12 | 1,340 | 460 | 1,800 | 其他包含協議性程序報告、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簽證、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查核簽證、營業稅直接扣抵法查核服務公費。 |
| 陳永祥 | 114.01~114.12 |
請具體敘明非審計公費服務內容:請參備註。
(二) 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應揭露更換前後審計公費金額及原因:不適用。
(三) 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不適用。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不適用。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之情形:無。
~74~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一)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 職稱 | 姓名 | 114年度 | 115年截至4月19日止 | ||
|---|---|---|---|---|---|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
| 法人董事兼大股東 | 台翔航太工業(股)公司 | - | - | - | - |
| 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 台翔航太工業(股)公司代表人:李偉賢 | - | - | - | - |
| 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 台翔航太工業(股)公司代表人:李漢銘 | - | - | - | - |
| 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 台翔航太工業(股)公司代表人:張培仁 | - | - | - | - |
| 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 台翔航太工業(股)公司代表人:呂宜琼 | - | - | - | - |
| 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 台翔航太工業(股)公司代表人:鄺健威(註1) | - | - | - | - |
| 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 台翔航太工業(股)公司代表人:孫興光(註2) | - | - | - | - |
| 法人董事兼大股東 | 台灣糖業(股)公司 | - | - | - | - |
| 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 台灣糖業(股)公司代表人:吳志偉 | - | - | - | - |
| 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 台灣糖業(股)公司代表人:李育英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林常青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王惠慶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王世坤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張克豪 | - | - | - | - |
| 民機事業部副總經理 | 趙晉賢(註3) | - | - | - | - |
| 軍機事業部副總經理 | 崔人俊 | (16,874) | - | - | - |
| 直昇機事業部副總經理 | 蔡松齡 | - | - | - | - |
| 副總經理 | 郭思岑(註4) | - | - | - | - |
| 副總經理 | 李中霖(註5) | - | - | - | - |
| 公司治理主管 | 劉書均 | - | - | - | - |
註1:114.04.11 解任。
註2:114.04.11 新任。
註5:114.02.25 退休。
註3:114.02.26 新任。
註4:112年02月22日接任財務主管;112年11月08日接任會計主管。
(二) 股權移轉之相對人為關係人之資訊:無。
(三) 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之資訊: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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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115年4月19日
單位:股;%
| 姓名 | 本人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名稱(或姓名) | 關係 | ||
| 台翔航太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104,029,402 | 49.67% | - | - | - | - | 無 | 無 | - |
| 台翔航太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汪庭安 | - | - | - | - | - | - | 無 | 無 | - |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19,898,469 | 9.50% | - | - | - | - | 無 | 無 | - |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明昌 | - | - | - | - | - | - | 無 | 無 | - |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盧森堡多元管理人基金公司-金融服務全球證券基金1投資專戶 | 5,884,001 | 2.81% | - | - | - | - | 無 | 無 | - |
| 劉士誠 | 1,052,000 | 0.50% | - | - | - | - | 無 | 無 | - |
| 游本宏 | 1,031,000 | 0.49% | - | - | - | - | 無 | 無 | - |
| 花旗託管柏克萊資本SBL/PB投資專戶 | 981,317 | 0.47% | - | - | - | - | 無 | 無 | - |
| 賴秀妹 | 840,000 | 0.40% | - | - | - | - | 無 | 無 | - |
| 郭廷章 | 750,000 | 0.36% | - | - | - | - | 無 | 無 | - |
| 陳耀芳 | 445,000 | 0.21% | - | - | - | - | 無 | 無 | - |
| 李友仁 | 444,788 | 0.21% | - | - | - | - | 無 | 無 | - |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單位:股;%
| 轉投資事業 | 本公司投資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綜合投資 | |||
|---|---|---|---|---|---|---|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 Air Asia Company Ltd. (USA) | 10,000 | 100.00% | - | - | 10,000 | 100.00% |
參、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一) 股本來源
1. 股本形成經過
115年4月20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 年月 | 發行價格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核准文號 | ||
| 44.01 | 100 | 800 | 80,000 | 608 | 60,800 | 設立股本 | 無 | - |
| 76.09 | 10 | 28,280 | 282,800 | 28,280 | 282,800 | 資本公積轉增資 | 無 | - |
| 84.06 | 25 | 80,000 | 800,000 | 48,280 | 482,800 | 現金增資 | 無 | 經(八四)商 106850 |
| 85.05 | 25 | 80,000 | 800,000 | 68,280 | 682,800 | 現金增資 | 無 | 經(八五)商 107987 |
| 88.06 | 20 | 160,000 | 1,600,000 | 103,000 | 1,030,000 | 現金增資 | 無 | 經(八八)商 123263 |
| 94.08 | 10 | 130,000 | 1,300,000 | 33,000 | 330,000 | 減少資本 | 無 | 經授中字第09432745400號 |
| 95.03 | 11 | 130,000 | 1,300,000 | 69,364 | 693,636 | 私募現金增資 | 債權轉增資312,000仟元 | 經授中字第09501048250號 |
| 97.10 | 10 | 130,000 | 1,300,000 | 83,241 | 832,408 | 盈餘轉增資 | 無 | 經授商字第09701271970號 |
| 98.10 | 10 | 130,000 | 1,300,000 | 90,023 | 900,230 | 盈餘轉增資 | 無 | 經授商字第09801227430號 |
| 99.09 | 10 | 130,000 | 1,300,000 | 95,587 | 955,874 | 盈餘轉增資 | 無 | 經授商字第09901213330號 |
| 101.09 | 10 | 130,000 | 1,300,000 | 105,830 | 1,058,296 | 盈餘轉增資 | 無 | 經授商字第10101196960號 |
| 106.01 | 17.5 | 130,000 | 1,300,000 | 107,830 | 1,078,296 | 現金增資 | 無 | 經授商字第10601008030號 |
| 107.02 | 22 | 130,000 | 1,300,000 | 122,208 | 1,222,080 | 現金增資 | 無 | 經授商字第10701023290號 |
| 108.03 | 10 | 130,000 | 1,300,000 | 120,120 | 1,201,200 | 註銷庫藏股2,088,000股 | 無 | 經授商字第10801017950號 |
| 109.12 | 10 | 180,000 | 1,800,000 | 131,171 | 1,311,710 | 資本公積轉增資 | 無 | 經授商字第10901226690號 |
| 110.08 | 10 | 180,000 | 1,800,000 | 144,466 | 1,444,657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 無 | 經授商字第11001146880號 |
| 110.11 | 10 | 210,000 | 2,100,000 | 144,529 | 1,445,289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 無 | 經授商字第11001212310號 |
| 110.12 | 10 | 210,000 | 2,100,000 | 150,300 | 1,503,004 | 資本公積及盈餘轉增資 | 無 | 經授商字第11001230040號 |
| 111.03 | 10 | 210,000 | 2,100,000 | 150,564 | 1,505,641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 無 | 經授商字第11101042480號 |
| 111.05 | 10 | 210,000 | 2,100,000 | 150,575 | 1,505,751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 無 | 經授商字第11101084050號 |
~77~
| 111.09 | 10 | 210,000 | 2,100,000 | 150,636 | 1,506,362 | 可轉換公司
債轉換 | 無 | 經授商字第
11101160540 號 |
| --- | --- | --- | --- | --- | --- | --- | --- | --- |
| 111.09 | 10 | 210,000 | 2,100,000 | 161,929 | 1,619,285 | 資本公積
及盈餘
轉增資 | 無 | 經授商字第
11101177160 號 |
| 111.11 | 10 | 210,000 | 2,100,000 | 162,048 | 1,620,478 | 可轉換公司
債轉換 | 無 | 經授商字第
11101218490 號 |
| 112.08 | 10 | 210,000 | 2,100,000 | 208,359 | 2,083,587 | 現金增資及
可轉換公司
債轉換 | 無 | 經授商字第
11230161480 號 |
| 112.12 | 10 | 210,000 | 2,100,000 | 209,438 | 2,094,382 | 可轉換公司
債轉換 | 無 | 經授商字第
11230225810 號 |
| 113.06 | 10 | 240,000 | 2,400,000 | 209,438 | 2,094,382 | 配合公司章
程修訂核定
資本額 | 無 | 經授商字第
11330115100 號 |
2. 股份種類
115 年 4 月 20 日
單位:股
| 股份種類 | 核定股本 | 備註 | ||
|---|---|---|---|---|
| 普通股 | ||||
| (無實體發行) | 流通在外股份 | 未發行股份 | 合計 | 本公司股票 |
| 屬上市股票 | ||||
| 209,438,204 | 30,561,796 | 240,000,000 |
3. 總括申報制度相關資訊:不適用。
(二) 主要股東名單
115 年 4 月 19 日
| 主要股東名稱 | 股份 | 持有股數(股) | 持股比例(%) |
|---|---|---|---|
| 台翔航太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104,029,402 | 49.67% | |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19,898,469 | 9.50% | |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盧森堡多元管理人基金公司-金融服務全球證券基金I投資專戶 | 588,4001 | 2.81% | |
| 劉士誠 | 1,052,000 | 0.50% | |
| 游本宏 | 1,031,000 | 0.49% | |
| 花旗託管柏克萊資本 SBL/PB 投資專戶 | 981,317 | 0.47% | |
| 賴秀妹 | 840,000 | 0.40% | |
| 郭廷章 | 750,000 | 0.36% | |
| 陳曜芳 | 445,000 | 0.21% | |
| 李友仁 | 444,788 | 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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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 公司股利政策
本公司股利政策依穩定、平衡之原則分派,除考量股東之獲利外,並應兼顧公司營運之影響,公司得依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將當年度可分配盈餘全數分派,並於109年修正公司章程,將股利政策修正為「至少提撥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五十分派股東股利」。盈餘之分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惟股票股利分派之比例不高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五十(50%)。於當年度公司無盈餘可分派,或雖有盈餘但盈餘數額遠低於公司前一年度實際分派之盈餘,或依公司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得將公積全部或一部依法令主管機關規定分派。
2. 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派之情形
本公司於115年3月4日經董事會決議114年度盈餘分配案之現金股利188,494仟元(每股0.9元)。
3. 預期股利政策將有變動時之說明:無。
(四) 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不適用。
(五) 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1.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本公司全體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同業通常水準議定支給之。董事如擔任公司職務者,其報酬參酌同業通常水準議定支給之。獨立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暨其他公開發行公司通常水準議定支給之。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1\% \sim 3\%$ 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除第一項情形外,另應提撥 $1\%$ 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依法完納稅捐、彌補以往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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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員工酬勞係依管理階層預估可能發放金額為基礎,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重大差異時,則列為次年度之損益。
- 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1) 配發員工現金酬勞、股票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若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有差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A. 員工現金酬勞:本公司董事會於 115 年 3 月 4 日決議配發 114 年度員工酬勞計 8,180,653 元,及基層員工酬勞計 2,726,884 元。
B. 員工股票酬勞:無。
C. 董事、監察人酬勞:本公司依公司章程無配發董事、監察人酬勞。
(2) 擬議配發員工股票酬勞金額及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及員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不適用。
- 前一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
113 年度員工酬勞為 5,564,335 元,以現金方式發放;並無配發董事、監察人酬勞之情形。
(六) 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已執行完畢者):無。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截至 115 年第一季止,本公司前各次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之資金運用計畫皆已執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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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Air Asia Co., Ltd
肆、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 業務範圍
- 業務之主要內容
(1) 航空器與有關裝備之修護、租賃與買賣、航空配件裝備之製造與裝配、精密工業設備之修理以及上述各項業務之代理與顧問。
(2) 機隊整體後勤支援與委託經營管理。
- 營業比重
| 年度
產品別 | 114年度 | |
| --- | --- | --- |
| | 金額 | % |
| 飛機維修 | 1,400,602 | 25.68 |
| 機隊維持及修護補給裝機計價 | 546,763 | 10.03 |
| 委外送修及航材買賣 | 1,182,105 | 21.67 |
| 零附件維修類(自修) | 2,324,640 | 42.62 |
| 合計 | 5,454,110 | 100.00 |
- 目前之商品(服務)項目
(1) 飛機與直昇機維護、修理、翻修及測試。
(2) 飛機與直昇機之零件與組件加工及修理。
(3) 飛機與直昇機發動機翻修及測試。
(4) 飛機與直昇機機體系統及結構修改。
(5) 飛機與直昇機航電檢修及測試。
(6) 飛機螺旋槳翻修。
(7) 直昇機旋翼片檢修。
(8) 飛機與直昇機原廠零附件供售。
(9) 航空發動機及零件、航太元件、飛機結構及發動機等高精度合金鋼、鋁合金及鈦合金的機製零件、飛機結構次組合件、零件製作工具與桁架等。
(10) 機隊管理暨工廠委託經營。
(11) 民用航空人員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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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Air Asia Co., Ltd
(12) 光纖陀螺儀代工生產。
- 計畫開發之新商品(服務)
(1) 光纖陀螺儀研發。
(2) 光纖環代工生產。
(3) 無人機組裝能量。
(4) 無人機維修保養。
(二) 產業概況
- 產業現況、發展及上中下游關聯性
航空器維修服務業基於產業特性及飛航安全考量,其上游主要為飛機、引擎製造業之國外航太級原廠或經原廠授權認證之合格維修商;下游則為依政府採購作業規範之政府單位或國內外航空運輸業;本公司均需取得上游原廠授權認證並經下游政府或國內外航空運輸業實地評估遴選為合格飛機修護中心後,方能執行相關維修業務。
(1) 國內市場
A. 政府軍機策略性商維
a. 陸軍 TH-67、OH-58D 及 CH-47SD 等直昇機策略性機隊管理暨整機商維新約已由本公司負責承攬,預估每年營收約新台幣 6.3 億元。
b. 空軍第二後勤指揮部國有民營案新約已由本公司獲得經營權,經營範圍包含台中附件廠與屏東飛修廠,合約期限 107 年 1 月 1 日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計 5 年(合約金額新台幣 133.6 億元),並獲得續約一次 5 年,合約期限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16 年 12 月 31 日止。另配合空軍執行 C-130 型機中翼段虹型接座更換案,依進廠 PDM 期程執行。
c. 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修護補給隊委託民間經營案已由本公司取得合約,合約期限 111 年 1 月 1 日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計 5 年(合約金額新台幣 17.6 億元),並得後續擴充 3 年。本公司已於 113 年 7 月提出續約申請,經續約評議委員會審議通過,順利完成續約,國防部已於 115 年 2 月 26 日發布決標公告,期程自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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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1日至117年12月31日止,計2年(合約金額新台幣10.8億元)。
d. 空勤總隊 110-114 年 UH-60M 型黑鷹直昇機隊委商管理及維修案係由本公司取得執行,合約期限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計 5 年(合約金額新台幣 10.5 億元)。另 115-116 年續約亦由本公司獲得,合約期限 115 年 1 月 1 日至 116 年 12 月 31 日止,計 2 年(合約金額新台幣 4.15 億元)。
e. 空勤總隊 BEECH 定翼機隊預防保養及檢修商維勞務採購案已於 113 年 10 月得標(合約金額新台幣 1.26 億元),執行期間為 114 年至 118 年。
B. 飛機及發動機組件維修
合約總值每年概估約新台幣 0.3~0.6 億元(業務依客戶需求而定,變動起伏大,不易概估占有率)。
無人機組裝:113年已完成1架交機,全案於114年8月完成,已建立無人機組裝能力及維修能量,將持續爭取無人機組裝及維修標案,增加公司營收。
C. 航材買賣
合約總值每年概估約新台幣 0.1~1 億元(業務依客戶需求而定,變動起伏大,不易概估占有率)。
(2) 國外市場
A. 飛機維修
綜區域運輸及維修市場所見,受各地區經濟成長影響,運輸需求增加也帶動航空包含運輸與維修動能,其中又以亞太區間窄體客(貨)機為最,廉價航空如雨後春筍般快速成長,並威脅傳統航空運輸業者。
本公司維修本業與主體復以波音 B737、空巴 A320 系列、DHC-8-Q400 及 ATR 42/72 單走道窄體/支線飛機為主要服務對象,主要客戶遍及東北亞(日本:Peach Aviation、Jetstar Japan、Japan Air Commuter、Japan Transocean Air、Toki Air;韓國:t'way、Jeju air、Hanseo);東南亞(印尼:Airfast;越南:Vietjet Air;菲律賓:Philippines Airasia);美國(夏威夷:Aloha 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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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go、Transair;阿拉斯加:Northern Air Cargo)等,近來在國際競爭強勁下爭取廉價航空機隊商維亦有新獲,取得泰國 Nok Air、韓國 Eastarjet、AeroK、Air Incheon、菲律賓 PAL Express、越南 VietJet Air、租賃公司 SMBC、ACG 安排飛機進廠,其他地區持續規劃爭取中。
114 年本公司共獲 17 家客戶、54 架次進廠,115 年除持續維持既有客戶外,並將澳洲市場列為重點開發區域,透過深化客戶合作關係,可為公司創造穩定營收來源並提升整體獲利能力。
停機線維修(Line Maintenance)松山、桃園、台中、台南及高雄等國內主要航空站,提供客戶停機線上即時的維修需求。受益於地理優勢及經濟和旅遊效應加乘,台灣已成為亞太地區重要轉運樞紐,航空公司紛紛加開航班,114 年月平均服務班次達 3,000 架次以上,虎航 114 年 12 月於台南開航熊本及沖繩航線亦由本公司承接服務,115 年將持續開發新客戶及洽談新服務航線以維持業務成長;另空勤總隊 King Air 200 型機 NA-301 商維案於 114 年 7 月正式啟動合約,確保未來營收與獲利,穩定民機事業部營收。
B. 吊掛維修
韓國軍方及政府單位等吊掛維修,每年合約金額約新台幣 0.1~0.2 億元。
2. 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1) 在航空器維修方面
根據最新產業預測,全球航空市場已進入一個高成長、高需求的「超級週期」(Supercycle)。預計到 125 年,全球 MRO 總產值將達到 1,930 億美元,較 108 年水準翻倍。展望 115 年,儘管新世代客機持續交付,但受限於製造商供應鏈產能與發動機耐用性問題,航空公司被迫延長舊型機隊的使用年限。此「機隊老化」趨勢將直接驅動維修需求的噴發,預計產值將達約 1,400 億美元。
亞太地區(特別是印度)已成為全球航空成長的最快區域。印度與東南亞地區受益於低成本航空(LCC)的大幅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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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龐大新機訂單,亞太區 MRO 需求預計將以高於全球平均的年複合成長率。
由於全球供應鏈限制與維修周轉時間(TAT)拉長,具備地理優勢與技術穩定性的亞太區維修據點,將承接更多來自區域外的訂單溢流,展現出亞太區的維修樞紐價值。
面對 115 年後的持續勞動力短缺與料件供應鏈不穩定,產業競爭關鍵將聚焦於:
數位化與 AI 應用:優化維修流程並縮短飛機在廠時間。
儲備與替代料件之整合:因應新的料件短缺。
ESG 永續發展:透過節能的維修製程、永續航空燃油(SAF)的應用,以達減碳目標與爭取更多飛機維修業務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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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競爭力分析
| 主要產品 | 本公司 | 華航(含華信及臺飛) | 長榮航太 | 漢翔 |
|---|---|---|---|---|
| 飛機機體維修 | FAA/CAA/EASA/Japan/Korea/Vietnam/Thailand/Philippines/Indonesia/Australia/San Marino/Cayman/Bermuda/Guernsey 客戶飛機維修 A318/319/320/321 系列、B727/737 系列、BN-2 系列、Cessna 208 系列、Dash-8-400 系列、KingAir 200/300 系列、B1900 系列、MD-80 系列、ATR42-400/500/72-212A、Tecnam P2012、Bell 206,政府及軍方 C-130、E-2K、T-34、500MD、FK-50、AH-1W、UH-1H、TH-67、CH-47SD、OH-58D、BV234、S-70C、UH-60M、P-3C | FAA/CAA/EASA/Japan/Korea/Vietnam/Philippines/Malaysia/Hong Kong/Kingdom of Eswatini/Guernsey 證照,自有機隊及客戶飛機維修 A306/310/318/319/320/321/330/340/350、B737/747/777/787 | FAA/CAA/EASA/Japan/Bureau Veritas 自有機隊及客戶飛機維修 A318/319/320/321/330 系列、B737NG/744/747-8/767 系列/777 系列/787 系列/MD-11、ATR72、B747-400 及 B767-300 客機改裝貨機 | AJT、F-CK-1 C/D、IDF、F-16、AH-1W、UH-60M、UH-1H 維修及民用機 A220/320、B737/787、CL3500/7500、S-92/H92、C-27J、LJ 70/75 等部分機體及結構件承製 |
| 發動機及零組件維修 | CFM56、LEAP-1A/1B、IAE V2500/PW1100G、Lycoming IO-540-K1B5/O-540-E4C5/TEO-540-C1A、JT8D、PT6、PW120、PW150、A250、Rolls-Royce Trent 700 發動機附件修理能量 | CFM56-5C/56-7B、PW1100G-JM、CF6-80C2/E1、GE90-115B、Genx-1B、XWB-84K、PWC-901A、GTCP-331-350C 及 131-9B 等發動機修護能量 | 零組件維修範圍:航空電器、航空機械、白鐵、客艙、剎車 | HTF7000、CT7、TFE1042、TFE731、T53-L-701A、T53-L-13B、F124 系列等上列發動機維修及零組件製造 |
| 航材買賣 | 三軍及空勤總隊航材 | - | - | 三軍及空勤總隊航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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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競爭優勢分析
國內航太產業為處於不完全競爭之情況,如華航、長榮各有不同機型之機隊;漢翔民營化後積極投入民用航空器材產製;本公司為維修中心,各公司資本額及營運規模大小不同,業務類型及內容各異。
在國內業務之競爭上,各公司對市場競合政策與決策並無一貫性,尤以航空維修本質上與製造業截然不同,因此國內數家航太公司,其可以是各自專注於本身等同寡占之事業,有時又為共同目標齊力爭取合作,或各為自身利益競爭,造成市場、業務無所區隔,在追求最大利潤產生互相競合,甚或合作不成交互競爭縮減彼此利潤與空間。故本公司不管採何種形式競合,如必須生存與永續發展就必須保有高度競爭優勢,始能贏得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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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技術及研發概況
- 本公司 114 年研發支出:新台幣 26,164 仟元。
- 重大研究發展成果:
(1) 執行中型定翼無人機特種實體檢驗第一階段試飛,配合試飛前準備,針對機體結構設計、機身複材、剎車及動力系統進行全面盤點建立各項數據檢設資料庫,以及機體整備與飛行前/中/後檢查 SOP 與相關行動準據,同時完成「高速滾行測試分析報告」。
(2) 配合產發署主題式研發計畫,執行無人機地面導控站「近/遠端導控權切換關鍵技術開發」,延伸導控站位置及通訊距離對無人機任務範圍之限制,建立伺服器自動管控與身分驗證機制,未來持續運用於其他無人機專案,使無人機長距離飛行導控權移轉過程持續連線監控保持穩定性。
(3) 自行設計定翼型考照無人機,完成試飛驗證後符合開發規格,未來將運用於無人機飛行操作手考照使用,此構型設計藍圖亦可作為後續 VTOL 型定翼無人機開發基礎。
(4) 完成光纖環繞線能量建置,並完成第一階段單軸光纖陀螺儀開發。
(四) 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1. 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在航空器維修業務方面,除鞏固目前既有業務外,將積極加速開發國外商用(如:國外商用客戶機隊與租賃公司等)及政府機關(如:直昇機維修案)航機維修業務,並因應東北亞、東南亞地區經濟成長,帶動航空運輸需求,同時利用台灣所處地理位置及優勢,爭取包含:日本、韓國、越南、菲律賓、泰國、印尼、澳洲等廉價航空及航空運輸業者之單走道商用機進廠維修。另配合政府持續執行軍機策略性商維業務,爭取相關無人機、軍機系統及性能提昇案。
參據市場主流及航空器運輸業者選用航空器進行效益分析、檢討投資報酬,建立新機及附屬裝備檢測維修能量,並置重點於人員培養、素質提升、同時加強證照取得,資料蒐集工時分析,提高產值價動率與生產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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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航空公司機隊規模持續增長,而原廠受限於原物料及產能,新機交付時程無法滿足市場需求。因應營運需求,航空公司紛紛展延飛機退役或延後還機時程,致使維修需求水漲船高,MRO產業供不應求。本公司長期以來建立之專業維修形象已於亞太市場建立口碑,兼具美國FAA、歐盟EASA及澳洲CASA證書。
AS9110為國際航空維修產業一致認定的品質管理系統標準、AS9100為航太工業品質管理系統以及現行航空業界MRO普遍採用EASA認證,本公司分別已於107年、108年及113年獲得AS9110、AS9100及EASA認證,對公司未來民航業務推動及客戶來源均將有長程且積極有效的助益。
2. 長期業務發展計畫
本公司獲頒F-16及P-3C型機共計71項工合能量證書,並承接空軍工作委託交修作業,將持續投入工合項目能量籌建,增強國防自主能力。
提昇生產、維修工藝品質與附件價值,從量的提昇逐步提增為質的提昇,以將不穩定零星個案式維修業務漸次拓展為長期性機隊服務,提昇產能發展為亞太地區全方位窄體客機與直昇機維修中心,另透過擴大台中電鍍中心產能執行民航機電鍍工作,以進入國際航太產業鏈,拓展航太工業市場。
本公司已建立無人機組裝及維護能力,並透過中型無人機複材機體製造商業授權及技術移轉,持續提昇無人機維護及製造能量,以爭取後續無人機組裝及無人載具系統商維標案。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 市場分析
1. 主要商品(服務)之銷售(提供)地區
本公司之主要業務為航空器與有關裝備之修護,業務行銷範圍則需視實際維修業務情況而定,目前行銷地區除國內三軍、航空公司及政府機構外,國外行銷觸角已拓及歐洲、美國、非洲、中南美洲市場以及亞太地區之泰國、越南、柬埔寨、菲律賓、韓國、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及澳洲等國家;商務客機方面,開放使用私人專機和商務專機,慢慢跨足經營管理服務、飛機維修、改裝及吊掛維修等項目領域,主要客戶包含國內及其他亞太地區之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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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場占有率
本公司以航空器維修及航材買賣多年之經驗,於航空器及衍生之服務領域中力求穩定發展;並積極於商務客機及大型民用飛機後勤維修服務領域爭取商機,期於相關市場中爭取一定之占有率。
- 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請參閱產業之現況、發展及上中下游關聯性以及產品之發展趨勢及競爭之說明。
- 競爭利基及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1) 競爭利基與有利因素
A. 概紛位置
台灣位於全球航空運輸成長率最高之亞太地區樞紛位置。
B. 維修經驗豐富
本公司已累積超過七十五年維修能量、經驗豐富之員工及擁有各國民航局頒發之維修執照與各航太原製造廠授權之維修證照。
C. 多項國際級專業認證
本公司多年來陸續與洛克希德馬丁及塞考斯基等國際飛機製造原廠簽訂策略結盟,並引進其先進技術,包含技術資料庫建立、飛機藍圖接收使用、人員學科與術科訓練、裝備工具授權製造及專用裝備接收驗證等,在原廠技術移轉下,本公司已成為 12 家國際航太製造原廠認證合格之維修中心,並取得 14 個國家民航局之授權證照,成為國內少數同時具備軍機與民航機維修能量之專業廠商。
D. 有利之國防政策
政府已走向擴大國防工業為龐大內需型之軍機維修市場,且本公司已承攬多項國防部及內政部策略性軍、民用機商維業務,將有利於以台灣市場為基礎開拓國際飛機維修業務。
E. 具備完整之航材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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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國際知名航太製造商相關航材銷售之獨家代理權,並為其認證之專業維修廠。
F. 具備跨入高精密製造設備後勤維修服務產業之條件
本公司已具備航太級的後勤支援物流系統,並擁有完善的製造後勤處理設施及充足的製造空間等足以跨入高精密後勤服務產業之條件。
G. 最佳品質及快速交機時程
本公司擁有超過七十五年以上的豐富維修經驗,並在維修工作上堅持品質及快速準確的交機時程,在航空器維修市場已建立極佳之口碑。
(2) 不利因素
A. 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較中國大陸及菲律賓、印尼等部份東南亞國家為高,且部份東南亞國家已陸續有計畫的擴建維修廠,競爭日劇。
B. 技術授權成本
技術及航材受原製造廠掌控,致增加維修成本,且因原製造廠對國內航太維修同業的二手策略,及軍方對軍機商維修招標作業未具專業、公正之資格評選觀念,本公司維持獨家授權的優勢將面臨挑戰。
C. 維修機型繁雜
國內民航機及軍機維修市場機型多、雜且量少,維修能量未整合或重複投資。
(3) 因應對策
A. 加強與客戶端之生產排程
加強與客戶間的聯繫,妥善安排客戶飛機、引擎及零組件進廠排程與交貨時程。
B. 員工生產輪班制
配合客戶交修件之期程及數量,實施輪班制度,提高廠房使用及生產率,並縮短交貨時程。
C. 全球策略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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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由參與大型合作計畫及與國際知名航太廠商合作,建立全球飛機維修之網絡關係。
D. 強化教育訓練與專業知識
加強飛機引擎及零組件維修專業知識與管理能力之教育訓練,力求品質改善及效率提高,降低營運成本。
(二)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提供航空器與有關裝備之修護、改裝、租賃與買賣,其中包括各型機定檢及維修等服務、客機改裝、機齡檢查及延壽、軍用機維修檢查、機隊管理與維修及整機商維案等,其主要用途在維繫並保障航空器之飛航安全。
(三) 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本公司之主要業務為軍用及商用飛機(定翼機及直昇機)機體維修、軍用發動機翻修、各型液壓、傳動、航儀電等組件維修及各項航材零附件銷售等。本公司依據美國聯邦航空總署 FAA 規定、各國民航法規及 OEM 原廠規定執行各項維修工作,航材採購及供應均需符合飛安適航檢驗標準,並與各飛機原廠及發動機原廠如 Airbus、Boeing、Bell Textron、Beechcraft、Honeywell、P&WC、Breeze-Eastern、Collins Aerospace 及 Rolls-Royce 等原廠及 Aviation Suppliers Association 合格廠商採購航材,主要維修材料之來源及供應均相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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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
- 最近二年度主要供應商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13年度 | 114年度 | 115年度截至第一季止 | |||||||||
|---|---|---|---|---|---|---|---|---|---|---|---|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A公司 | 620,541 | 15.93 | 無 | 無 | - | - | - | 註 | 註 | 註 | 註 |
註:截至年報刊印日止,115年度第1季財務資料尚未經會計師核閱,故未予揭露。
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航空器之修護、航空配件裝備之製造與裝配、精密工業設備之修理及航材買賣等。客戶需求之檢修業務,係視其所屬航空器之機齡而有不同階段性需求,故其檢修需求並非每年固定不變,因此本公司之進貨情形視客戶檢修需求不同,致使每年進貨廠商排序產生變化。
~93~
2.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13年度 | 114年度 | 115年度截至第一季止 | |||||||||
|---|---|---|---|---|---|---|---|---|---|---|---|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A 客戶 | 2,793,407 | 53.72 | 無 | A 客戶 | 2,851,630 | 52.28 | 無 | 註 | 註 | 註 | 註 |
| B 客戶 | 590,996 | 11.37 | 無 | B 客戶 | 845,390 | 15.50 | 無 | 註 | 註 | 註 | 註 |
註:截至年報刊印日止,115年度第1季財務資料尚未經會計師核閱,故未予揭露。
本公司主要之營業項目為航空器與有關裝備之修護、租賃與買賣、航空配件裝備之製造與裝配、精密工業設備之修理及航材買賣等。因客戶需求之檢修業務,係視其所屬航空器之機齡而有不同階段性需求,故其檢修需求並非每年固定不變,也因此本公司之銷售客戶對象每年之排序可能產生變化。
~94~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歷分布比率
115年4月20日
| 年度 | | 113年度 | 114年度 | 截至115年
4月20日止 |
| --- | --- | --- | --- | --- |
| 員工人數 | 董事長室 | 10 | 3 | 3 |
| | 總經理室 | 3 | 3 | 1 |
| | 副總經理室 | 2 | 1 | 3 |
| | 廠/(副)處長/主任 | 23 | 23 | 23 |
| | 組長 | 68 | 70 | 69 |
| | 副組長 | 26 | 25 | 27 |
| | 職員 | 1,015 | 1,021 | 1,027 |
| | 合計 | 1,147 | 1,146 | 1,153 |
| 平均年歲 | | 46.8歲 | 47.2歲 | 47.2歲 |
| 平均服務年資 | | 9年5個月 | 9年5個月 | 9年5個月 |
| 學歷分布比率 | 博士 | 0.09% | 0.09% | 0.09% |
| | 碩士 | 9.50% | 9.51% | 9.54% |
| | 大專 | 66.26% | 67.19% | 67.48% |
| | 高中 | 23.19% | 22.60% | 22.20% |
| | 高中以下 | 0.96% | 0.61% | 0.69% |
四、環保支出資訊
(一)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污染環境所遭受之損失(包括賠償及環境保護稽查結果違反環保法規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文、違反法規內容、處分內容)及處分之總額:無。
(二) 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無。
五、勞資關係
(一) 現行重要勞資協議及實施情形
- 員工福利措施及實施情形
(1) 本公司員工一律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本公司
~95~
為全體員工投保團體保險,並全額負擔團體保險保費。所有給付項目悉依相關管理條例規定辦理。
(2) 本公司於民國 57 年 4 月 1 日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依法由公司及員工提撥福利金,以規劃、推動並執行各項福利措施,辦理項目涵蓋員工婚喪喜慶之祝賀與慰問,發放員工三節禮券、結婚禮金、生育禮金、生日禮金、傷病住院慰問金、退休慰問金、喪葬補助金及自選式福利等。
(3) 本公司每年辦理員工健康檢查、提供員工三節禮金、勞動節禮金、婚喪補助、特別休假提前預給制度及負擔交通車往返屏東飛機維修廠費用等福利措施。
(4) 工會對於其會員訂定有關住院慰問金、結婚賀儀、喪葬慰問金等補助之福利措施。
2. 進修及訓練
(1) 依據相關民航法規定,合格維修廠需有足夠之具備知識、經驗及專業訓練人員,以執行維修、預防維修或修改等工作。
(2) 本公司為使員工充份瞭解航空器維修等相關法令規章,由品保處維修訓練中心定期及不定期安排各項訓練課程,另因應國際航空組織、民航主管機關或原廠技術之需要,亦派員至國外或委外訓練方式接受各維修相關訓練課程。
(3) 依各單位專業領域之作業需求,規劃相關法規、資訊、財務、品保等專業課程,確保相關工作人員具備足夠之專業知識與技術能力來從事業管工作。且為提昇本公司員工飛機維修技能,並鼓勵取得專業領域認證,本公司訂有證照加給制度,114 年證照加給共計新台幣 181 萬元。公司近 3 年辦理教育訓練情形,年平均訓練總時數及參加人次分別為 65,455.6 小時及 1,147 人次。
(4) 進行產學合作,除培植技術人力外,亦提供具專業知識與技術之同仁至合作學校擔任業界教師,以擴充職涯發展。
(5) 透過自辦飛機維修培訓班及鼓勵與輔導員工取得證照等方式培訓技術人力儲備人才,以提升優質人力。
~96~
3. 退休制度與實施情形
(1) 本公司為確實照顧員工退離工作職場後之經濟生活保障,悉遵照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統籌管理相關業務。員工舊制年資結清於107年12月18日~109年1月31日分三階段計259人全數結清,合計結清金總額新台幣330,424,742元(台銀專戶支付新台幣208,048,781元;公司支付新台幣122,375,961元)。台南市政府112年3月8日函文(南市勞教條字第1120285446號函)本公司,准予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關帳。
(2) 採用政府新制退休辦法:依勞工薪資總所得提撥 6% 至員工個人退休金專戶;有自願提繳退休金者,另依自願提繳率自員工每月薪資中代為扣繳至勞保局之個人退休金專戶。本公司114年度已提撥退休金費用新台幣41,563仟元至勞保局。
(3) 員工持股信託:自113年度起,正職員工年資滿一年後,可自行決定每月提存定額新台幣1,000元方式購入公司股票,本公司每月亦提撥 40% 作為公提金,讓員工在退休後有更廣泛的資金可運用。113年初設立時有249位員工加入,截至114年度已增加至290位(16.5%)。
4. 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維護情形
本公司除依法令規定制定工作規則,以明確規範各項勞動條件,保障員工權益外,並依法令規定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等,員工之各項權益可透過上述各項管道取得公平合理之處理。
本公司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訂有「隱私權及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並在內部控制制度中,訂有「個人資料保護之管理」作業規範,適用於員工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及保護等作業。
另公司在資安手冊中之「存取控制管理辦法」訂有相關管理作業,適用本公司全體同仁、客戶代表、委外服務廠商,確保資通系統(包含隱私權及個人資料)存取控制之安全,降低未經授權存取之風險,以達成安全控管目的。
114年投入個人資料保護實施情形:已完成「隱私權及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宣導」,上課人數共計1,166人、194.722小時,本年度並未發生違反個資保護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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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勞資間之協議情形
本公司制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辦法」與「檢舉制度」,並遵守法令規定定期召開勞資會議。提供員工安心的工作環境,且設置通暢的溝通管道(如申訴專線及信箱),截至目前勞資關係相當和諧融洽。
(二)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包括勞工檢查結果違反勞動基準法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文、違反法規內容、處分內容),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無。
(三) 本公司曾獲主管機關頒發「勞資和諧事業單位」及「第二屆五心績優企業」獎牌各乙座。
(四) 本公司 105 年 11 月 24 日與工會首次簽訂團體協約,109 年 9 月 17 日第二次簽訂、112 年 9 月 17 日進行第三次簽訂。並於 106 年 11 月 10 日、107 年 6 月 15 日、107 年 12 月 18 日、108 年 11 月 14 日、111 年 8 月 24 日、112 年 2 月 14 日及 112 年 9 月 13 日等期間歷經 7 次修訂及優化協約內容,本公司正職員工皆適用,覆蓋率百分之百,年度簽訂新增內容有依服務年資發給久任獎金、調高節金金額及工會活動經費補助調整,攜手打造幸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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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資通安全管理與個資保護
(一) 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資通安全政策、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
本公司於110年7月由副總擔任資通安全長成立【資通安全委員會】,本委員會以資通安全政策為依歸,定期制定/檢討各項資通安全管理辦法與指標、督導資通安全執行情形,以建構出資通安全防衛能力及培養同仁良好的資通安全意識,每年年初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前一年度執行情形,114年資通安全風險管理報告業於115年3月4日提報董事會。
本公司113年10月通過ISO27001:2022改版認證作業,其認證效期至116年11月,已於114年10月完成第一次續評驗證,並持續強化資通安全管理,且於114年11月完成「國防部列管軍品廠商定期安全查核」年度複檢。
本公司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訂有「隱私權及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並在資安手冊中之「存取控制管理辦法」訂有相關管理作業,適用本公司全體同仁、客戶代表、委外服務廠商,確保資通系統(包含隱私權及個人資料)存取控制之安全,降低未經授權存取之風險,以達成安全控管目的。
1. 資通安全委員會組織架構
由董事會通過的副總經理以上之高階主管擔任資安長,資安長擔任主席,本公司副總經理及一級單位主管為委員會必然成員。其為本公司資安管理系統之最高決策單位,主要為建構、推展、監督與管理資安工作。行政管理處長為執行秘書。

2. 資通安全政策
| 目的 | 為增進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資通訊作業安全及穩定之運作,提供可信賴之資、通訊服務,確保資訊資產之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並順利推展本公司各項業務,以符合 ISO 27001 國際標準規範,特制定本公司資通安全政策(以下簡稱本政策)作為本公司資通安全管理最高指導方針。 |
|---|---|
| 基本原則 | (1) 確保本公司相關資訊之機密性,以防止洩漏國家機密、業務機密與個資。 |
| (2) 確保本公司相關資訊資產之完整性及可用性,提升企業效能。 | |
| (3) 配合資安情資分析及可取得之資源,提升資安防護能力。 | |
| (4) 確保資訊資產能在發生資安事故後迅速恢復運作,最大程度地減少業務中斷,達成業務持續運作之目的。 | |
| (5) 遵循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及合約義務,確保滿足所有適用的規範與要求。 | |
| (6) 提高相關人員對資安的重視程度,培養良好的資安認知與習慣。 | |
| (7) 持續改善資安管理系統,確保其在所有層面持續有效運行。 | |
| 政策 | 資安防禦不可少,各項測試要做好, |
| 社交訓練不馬虎,專業培訓基礎高; | |
| 風險評鑑妥處置,內稽管審評績效, | |
| 持續改善求精進,勒索威脅防堵牢。 | |
| 目標 | (1) 資安防禦不可少 (設定資訊資產防護覆蓋率(端點、防火牆)) |
| (2) 各項測試要做好 (設定修補的中高漏洞比率) | |
| (3) 社交訓練不馬虎 (設定年度社交工程測試報告之點擊率) | |
| (4) 專業培訓基礎高 (設定資安專責人員訓練時數) | |
| (5) 風險評鑑妥處置 (設定關鍵資訊系統年度可用率) | |
| (6) 內稽管審評績效 (設定年度內稽發現之主要、次要缺失件數) | |
| (7) 持續改善求精進 (設定年度缺失矯正單結案率) | |
| (8) 勒索威脅防堵牢 (設定備份還原成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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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通安全管理措施及方案
| 項目 | 具體管理情況 |
|---|---|
| 防火墻防護 | (1) 防火墻設定連線規則,管制各進出內、外網的連線。 |
| (2) 如有特殊連線需求需經 CSR 申請,且應依據最小權限存取控制基準填寫權限需求,經一級單位主管核准並由資安組確認需求無虞後始能開放。 | |
| (3) 每月監控分析防火牆被攻擊數。 | |
| 使用者上網控管機制 | (1) 有上網需求者需以 CSR 檢附「資訊安全權限申請表」申請,由一級單位主管核准後始為開放。 |
| (2) 上網管制:配合防火墻設定,不得使用即時通訊軟體、網頁式郵件、雲端硬碟及檔案傳輸軟體與服務;YouTube 等影音網站,須經申請核定方可使用。 | |
| 郵件安全管控 | (1) 對外郵件有郵件過濾/記錄系統來自動對郵件執行掃描與威脅防護。對於可能有不安全的附件檔案、釣魚郵件以自動判斷機制註記為垃圾郵件,提供使用者多一重判斷收信與否的依據。郵件在主機端與使用者端皆會受到各自的防毒軟體來掃描防護。 |
| (2) 統計外部郵件收發件數與明細,監控異常收發狀況,避免機密資料外洩。 | |
| 網站防護機制 | 網站有防火牆裝置阻擋外部網路攻擊。 |
| 防毒軟體 | 各主機已安裝 CrowdStrike 端點防護軟體,以雲端與 AI 為基礎,結合次世代防毒、端點偵測與回應、行為分析與威脅情報等功能,可即時偵測並回應惡意攻擊活動,有效提升端點安全。 |
| 內部網路暨無線網路控管機制 | (1) 網路區分內部網路與外部網路,內/外網路以 VLAN 隔離。 |
| (2) 內部無線網路以 MAC 碼鎖定已核定開放之公務筆電、平板。 | |
| (3) 外部無線網路(僅在部份地區開放),採用連線金鑰提供客戶代表、廠商在特定辦公區域之辦公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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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 具體管理情況 |
|---|---|
| 線需求。 | |
| 資訊機房安全管理 | (1) 機房進出需登記,並在資安人員陪同下始得進入。 |
| (2) 機房設有 UPS 不斷電系統,不正常停電時可保證餘裕時間 30 分鐘以上,讓資安人員將伺服器關機,保護伺服器系統不因停電而故障。 | |
| 高可用性備援機制 | 主機系統採 VMWARE 虛擬化管理,在兩個機房以成套的儲域系統執行高可用性備援機制,使其系統故障時能於最短時間內恢復系統運作。 |
| 備份機制 | (1) 資訊系統資料庫皆設定每周完整備份、每日差異備份。 |
| (2) 資訊系統程式暨檔案伺服器內文件於每日完整備份。 | |
| 作業系統更新 | 作業系統重大與安全性更新,設置 WSUS 主機自動更新系統統一自動派送安裝到公司電腦。因故未更新者由資安組協助進行更新。 |
| 使用者帳號/權限管理 | (1) 使用者帳號需經 CSR 申請,經一級單位主管核定後方得建檔使用。 |
| (2) 使用者係依公司組織架構進行分組管理,並依其職責劃分對應之存取之權限。 | |
| (3) 專案管理目錄需得經一級單位主管及專案經理核定始得建置專案管理目錄,使用權限依 CSR 申請,經專案經理核定後開放之。 | |
| USB 磁碟存取管制 | (1) 一般使用者電腦經 GPO 設定,禁止使用 USB 裝置。 |
| (2) 因公務需求需使用 USB 裝置,需經 CSR 申請逐級簽核至總經理核准後始得開放。 |
- 114 年度資通安全管理資源與個資保護及各項工作執行成果
(1) 於 10 月召開年度資通安全審查會議 1 次。
(2) 執行內部稽核 2 次:10 張矯正缺失單 100% 均已改善完成。
(3) 年度總計召開資通安全例行會議 4 次。
(4) 訓練計畫(資安專責人員):派資安專責人員 4 員參與資訊安全相關專業課程,計 160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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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訓練計畫(非資安專責人員):派 6 員參與資訊安全相關課程,計 192 小時。
(6) 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合計舉辦 2 場(含線上訓練課程),共 1,172 人次參與,合計 3,516 小時,符合計畫。
(7) 年度實施社交工程測試演練 3 次:共 1,295 人次參與,未通過人數 309 人,點擊率 23%,未通過人員均已完成再教育訓練。
(8) 年度進行資訊資產盤點查核 1 次,報廢資訊資產均已依規定完成實體破壞程序,依廢棄物處理清運。
(9) 執行營運持續演練計畫 11 次,演練發現之缺失已修正。
(10) 執行備份資料回存測試 1 次:執行情況符合計畫。
(11) 執行主機弱點掃描 2 次:共改善 63 個風險。
(12) 執行主機滲透測試 1 次:除去誤判項目後,均無中高風險漏洞。
(13) 執行資安健檢 1 次:提出 9 項建議,已依建議事項改善相關措施。
(14) 帳號權限審查 7 次,審查各系統一般及特權帳號、停用帳號 151 個,並關閉 41 個超過一年未登入相關系統之帳號。
(15) 本年度之專案計畫辦況如下:
A. MIS 系統升級:延續 112 年 MIS 系統升級案,因全力趕工入口網站流程程式,暫緩作業。
專案辦況:MIS 之老舊作業系統總計 17 部,除已改善 1 部檔案伺服器。餘者因程式架構無法直接升級。改採用安裝單機強化型防護軟體 CrowdStrike,以強化本機防禦,降低風險。
MIS 改版進度已完成連線架構程式改寫,程式範本改寫測試修正已完成,待全力趕工入口網站流程程式後,持續進行改版升級計畫。
B. 入口網站汰換:延續 112 年 EIP 系統升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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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辦況:已購入新的 EIP 系統,刻正全力趕工入口網站流程程式與系統導入,預計 115 年第一季末上線。
C. 個人電腦汰舊案:汰換老舊電腦。
專案辦況:依計畫完成。
D. 網路設備汰換:因應資安需求,逐年汰換老舊之網路設備,以利逐步強化內部網路資安管控。
專案辦況:已汰換 40 餘部老舊、中製之網路設備,其餘持續辦理中。
E. 新購儲存設備:因應系統改版及資料量日益增加的情況,增購儲存設備。
專案辦況:已於完成增購,符合預期目標。
F. 增購端點防護軟體:鑑於資安威脅強度增大,增購端點防護軟體以加強主機防護。
專案辦況:本年度已增購 800 套端點防護軟體,符合專案目標。
G. 購置檔案加密系統:維護重要機密檔案的安全性。
專案辦況:本年度已與相關廠商進行功能測試及技術評估,惟因需符合 CMMC 規定之 FIPS 標準,故尚在尋找合規之廠商。
(16) 114 年度已完成「隱私權及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宣導」,上課人數共計 1,166 人、194.722 小時,本年度並未發生違反個資保護法事件。
- 115 年年度計畫
(1) 專案計畫:
A. MIS 系統升級:延續 112 年 MIS 系統升級案,將持續進行改版作業。
B. 入口網站汰換:延續 112 年 EIP 系統升級案,刻正全力趕工入口網站流程程式與系統導入,預計第一季末上線。
C. 個人電腦汰舊案:持續汰換老舊電腦。
D. 購置檔案加密系統:維護重要機密檔案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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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辦公軟體升級:為配合 ISO/IEC27001 對資訊處理環境與支援系統之安全要求,以維持系統更新與資安控管之有效性。
F. CMMC Level 1 認證規劃:因應未來國防及相關產業之商機發展,規劃於 115 年度取得 CMMC Level 1 認證,強化公司參與相關專案之競爭力。
G. 儲能系統導入評估:為提升資訊系統對突發狀況(如電力中斷)之應變能力,降低營運中斷風險,規劃評估導入儲能系統,以強化關鍵資訊設備之持續運作能力與整體營運韌性。
(2) 例行性計畫:
A. 年度教育訓練。
B. 年度社交工程演練。
C. 主機弱點掃瞄。
D. 帳號審查。
E. 營運持續演練。
F. 資料備份回存。
G. 資通安全審查會。
H. 資產清查。
(二)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損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無重大資通安全事件。
可能影響:
| 可能影響 | 因應措施 |
|---|---|
| 資訊設備硬體故障 | 簽訂設備保固維護合約,以維護設備之可靠度。 |
| 應用軟體之更新/問題 | 簽訂軟體顧問合約/保固合約,以維護軟體之可用性、安全性。 |
| 資料毀損 | 平時做好備份,定期執行備份還原演練,以防止可能的資料毀損。 |
七、重要契約(截至年報刊印日止)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迄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勞務契約 | 國防部軍備採購中心 | 113/09/01~120/12/31 | OH-58D 直昇機策略性軍機商維案 | - |
| 勞務契約 | 國防部 | 108/04/01~115/03/31 | CH-47SD 直昇機策略性整機商維案 | - |
| 勞務契約 | 國防部 | 115/04/01~122/03/31 | CH-47SD 直昇機策略性整機商維案 | - |
| 勞務契約 | 國防部 | 112/01/01~116/12/31 | 空軍第二後勤指揮部軍工廠委託民間經營案 | - |
| 銷售契約 | 國防部 | 111/01/01~117/12/31 | 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修護補給隊委託民間經營案 | - |
| 勞務契約 | 國防部 | 111/01/01~117/12/31 | 自動飛航查核系統委商維護案(併入松案) | - |
| 銷售契約 | 國防部 | 113/01/01~117/12/31 | 自動飛航查核系統技令更新採購案 | - |
| 勞務契約 | 中科院 | 115/01/01~115/12/31 | 銳鳶一型無人機維保案 | - |
| 勞務契約 | 國防部 | 113/01/01~120/12/31 | TH-67 訓練直昇機策略性機隊商維案 | - |
| 勞務契約 | Korea Aerospace Industries, Ltd. | 114/05/20~115/05/20 | 57 具 BE 貨物吊掛翻修 | - |
| 勞務契約 | Heli Korea | 113/07/30~114/03/31 | 韓國大邱消防本部貨物吊掛翻修 | - |
| 勞務契約 | Heli Korea | 114/07/29~114/12/29 | 韓國忠南消防部貨物吊掛翻修 | - |
| 勞務契約 |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 110/01/01~114/12/31 | UH-60M 黑鷹直昇機隊委商管理及維修案 | - |
| 勞務契約 |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 115/01/01~116/12/31 | UH-60M 黑鷹直昇機隊委商管理及維修案 | - |
| 勞務契約 |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 110/04/09~114/12/31 | UH-60M 型黑鷹直昇機自維機隊救護吊掛 Follower 拆檢勞務採購案 | - |
| 勞務契約 |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 115/01/09~118/12/31 | UH-60M 型機 115 年-118 年自維機隊救護吊掛 Follower 拆檢勞務採購案 | - |
| 勞務契約 | 凌天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112/08/04~117/08/04 | 直昇機機體及發動機、組件、零附件之維修 | - |
| 銷售契約 | Korea Aerospace Industries, Ltd. | 114/04/02~115/02/26 | 54 具 BE 貨物吊掛炸藥包採購 | - |
| 技術合作契約 | Bell Textron Inc | 114/08/11~115/08/10 | Bell 公司授權客服維修廠證明(CSF) | - |
| 技術合作契約 | Bell Textron Inc | 111/12/28~120/05/31 | TAA 技術支援協議 | - |
| 技術合作契約 | Sikorsky Aircraft Corporation | 113/09/30~119/08/31 | UH-60M 機修護 TAA(TA-3284-14) | - |
| 技術合作契約 | Breeze Eastern, LLC | 108/03/07~永久有效 | BE 救生吊掛及貨物吊掛系統 | - |
| 技術合作契約 | Columbia Helicopters. Inc. | 108/01/08~永久有效 | CH-47SD 直昇機修護 | - |
| 技術合作契約 | Northrop Grumman | 98/01/01~116/07/31 | E-2T 機修護 TAA(TA3557-08) | - |
~106~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迄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技術合作契約 | Triumph Engine Control Systems, LLC | 83/08/01~永久有效 | ||
| (108/03/08 簽修訂協議) | 燃油控制系統 | - | ||
| 技術支援及維修廠契約 | Rolls-Royce Corporation | 107/12/04~115/12/31 | M250 發動機 | - |
| 銷售契約 | Peach Aviation Ltd. | 114/04/01~119/03/31 | A320、A321 機隊維修合約 | - |
| 銷售契約 | Jetstar Japan Co., Ltd. | 113/07/01~118/06/30 | A320 機隊維修合約 | - |
| 銷售契約 | Japan Transocean Air Co., Ltd. | 113/01/01~117/12/31 | B737 Series 型機維修合約 | - |
| 銷售契約 | Japan Air Commuter Co., Ltd. | 112/01/01~116/12/31 | ATR 42/72 維修合約 | - |
| 銷售契約 | Toki Air Co., Ltd. | 112/03/03~116/12/31 | ATR42/72 維修合約 | - |
| 銷售契約 | PT Airfast Indonesia | 110/2/22~每年自動續約 | Airfast 機隊維修合約 | - |
| 銷售契約 | T'way Air Co., Ltd. | 114/01/01~118/12/31 | B737-800 及 B737 MAX 機隊維修合約 | - |
| 銷售契約 | Aero K Airlines Co., Ltd. | 113/07/01-118/06/30 | A320 機隊維修合約 | - |
| 銷售契約 | Merx Aviation Servicing Limited | 109/12/01~114/12/31 | A320 及 B737 Series 機隊維修合約 | - |
| 銷售契約 | Avolon Aerospace Leasing Limited | 109/04/16~永久有效 | A320 及 B737 Series 機隊維修合約 | - |
| 銷售契約 | 自強航空 | 115/03~116/02 | BN2 機隊維修合約 | - |
| 銷售契約 | 詮華航空 | 110/03~120/03 | C208B 機隊維修合約 | - |
| 銷售契約 | 安捷航空 | 110/03~115/03 | P2012 維修合約 | - |
| 銷售契約 | Aeko Kula LLC | 112/04/21~117/12/31 | B737 Series 維修合約 | - |
| 銷售契約 | Northern Air Cargo | 112/04/21~117/12/31 | B737 Series 維修合約 | - |
| 銷售契約 | Sum Air | 112/04/13~117/12/31 | ATR 42/72 維修合約 | - |
| 銷售契約 | Jetstar Airways Pty Ltd. | 115/02/26~118/02/26 | A320 機隊維修合約 | - |
| 銷售契約 | South Pacific Venture Co., Ltd. | 115/01/01~115/12/31 | 停機合約 | - |
| 銷售契約 | Philippines AirAsia, Inc. | 109/02/01~持續有效 | A320/321CEO/NEO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AirAsia X Berhad | 111/12/01~持續有效 | A330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Air P & B Co., Ltd. | 108/01/09~持續有效 | 代理 B737-800 及 A319/320/321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Thai Summer Airways Co., Ltd. | 109/06/01~持續有效 | B737-800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PT Batik Air Indonesia | 108/09/01~持續有效 | B737-800/900 及 A320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107~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迄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銷售契約 | Bamboo Airways Joint Stock Company | 111/08/01~持續有效 | A319/320/321CEO/NEO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MET Air International INC. | 109/10/16~持續有效 | 代理 B737-CL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S.F. Airlines Company LTD. | 108/06/19~持續有效 | B737/757/767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Thai Lion Mentari Co., Ltd. | 108/10/01~持續有效 | B737-800/900ER 及 A330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Taiwan Sky Ground Service | 108/05/15~持續有效 | 代理 A320 及 B737 Family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China Airlines Limited | 105/02/01~持續有效 | B737-800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Cathay Pacific Airways Limited | 108/07/22~持續有效 | A320/330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Mandarin Airlines Co., Ltd. | 103/03/28~持續有效 | 飛機 on call 維護人力及器材支援合約 | - |
| 銷售契約 | UNI AIR | 97/07/23~持續有效 | 飛機維護保養合約 | - |
| 銷售契約 | China Airlines Limited Maintenance Division | 101/03/16~持續有效 | 各項機務服務相互支援協議 | - |
| 銷售契約 | Suparna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 | 110/05/01~持續有效 | B737-CL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K-Mile Air Company Limited | 110/10/01~持續有效 | B737-NG/CL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詮華航空 | 110/03~120/03 | C208B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Batik Air Malaysia | 112/01/01~持續有效 | B737-NG/MAX 及 A330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Thai Vietjet Air Joint Stock Company Limited | 112/01/01~持續有效 | A320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Vietjet Aviation Joint Stock Company | 112/05/15~持續有效 | A320/321CEO/NEO 台中、高雄、台南站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Vietjet Aviation Joint Stock Company | 112/08/01~持續有效 | A320/321CEO/NEO 桃園站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STARLUX Airlines Co., Ltd. | 112/09/01~持續有效 | A321NEO/330NEO/350XWB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Aero K Airlines Co., Ltd. | 112/09/01~持續有效 | A320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EASTAR JET Co., Ltd. | 112/06/01~持續有效 | B737-MAX/NG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Hong Kong Express Airways Limited | 112/12/01~持續有效 | A320/321 耳機員服務 | - |
| 勞務契約 |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 113/12/20~118/12/31 | BEECH 定翼機隊 114 年至 118 年預防保養及檢修商維勞務採購案 | - |
| 銷售契約 | Sun Phu Quoc Airways Ltd. | 115/02/01~120/01/31 | A320、A321 機隊維修合約 | - |
| 銷售契約 | Viet Nam Travel Airlines Joint Stock Company | 113/08/01~持續有效 | A320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Tigerair Taiwan Co., Ltd. | 114/12/01~持續有效 | A320CEO/NEO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108~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迄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銷售契約 | Thai AirAsia Co., Ltd. | 109/03/16~持續有效 | A320/321CEO/NEO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AirAsia Berhad | 108/12/01~持續有效 | A320/321CEO/NEO 標準地面作業協議書 | - |
| 銷售契約 | Air Philippines Corporation | 114/01/01~118/12/31 | PALEX 機隊維修合約 | - |
| 合作備忘錄 | Lockheed Martin | 106/03/23~永久有效 | C-130、P-3C、F-16 等機型 | |
| 合作備忘錄 | - |
~109~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 年度
項目 | 114年 | 113年 | 差異 | | 變動分析
(註) |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 | |
| 流動資產 | 4,514,684 | 4,506,485 | 8,199 | 0.18 |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059,631 | 1,044,767 | 14,864 | 1.42 | - |
| 無形資產 | 10,306 | 6,617 | 3,689 | 55.75 | - |
| 其他資產 | 132,249 | 209,052 | (76,803) | (36.74) | 1 |
| 資產總額 | 5,716,870 | 5,766,921 | (50,051) | (0.87) | - |
| 流動負債 | 1,757,194 | 1,742,622 | 14,572 | 0.84 | - |
| 非流動負債 | 410,848 | 554,894 | (144,046) | (25.96) | 2 |
| 負債總額 | 2,168,042 | 2,297,516 | (129,474) | (5.64) | - |
| 股本 | 2,094,382 | 2,094,382 | - | 0.00 | - |
| 資本公積 | 1,090,004 | 1,090,004 | - | 0.00 | - |
| 保留盈餘 | 362,368 | 282,612 | 79,756 | 28.22 | 3 |
| 其他權益 | 2,074 | 2,407 | (333) | 13.83 | - |
| 庫藏股票 | - | - | - | - | - |
| 權益總額 | 3,548,828 | 3,469,405 | 79,423 | 2.29 | - |
| 註:應說明公司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發生重大變動項目(前後期變動達百分之二十以上,且變動金額達新台幣一仟萬元者)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及未來因應計畫。
1.其他資產減少主係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完工驗收,預付設備款重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非流動負債減少,主係償還銀行長期借款。
3.保留盈餘增加,主係本期淨利較113年度增加。 | | | | | |
二、財務績效
(一) 最近年度財務績效分析說明
| 年度
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增(減)金額 | 變動比例
(%) | 變動
分析 |
| --- | --- | --- | --- | --- | --- |
| 營業收入 | 5,454,110 | 5,200,056 | 254,054 | 4.89 | - |
| 營業成本 | 4,889,585 | 4,737,697 | 151,888 | 3.21 | - |
| 營業毛利 | 564,525 | 462,359 | 102,166 | 22.10 | 1 |
| 營業費用 | 273,635 | 264,960 | 8,675 | 3.27 | - |
| 營業淨利 | 290,890 | 197,399 | 93,491 | 47.36 | 1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29,109) | (17,477) | (11,632) | 66.56 | 2 |
| 稅前淨利 | 261,781 | 179,922 | 81,859 | 45.50 | 1 |
| 加:所得稅利益(費用) | (52,056) | (39,313) | (12,743) | 32.41 | - |
| 本期淨利 | 209,725 | 140,609 | 69,116 | 49.15 | 1 |
| 變動原因說明:
1.營業毛利、營業淨利、稅前淨利及本期淨利增加,主係114年度整機維修需求增加所致。
2.營業外支出增加,主係外幣兌換損失所致。 | | | | | |
(二) 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因本公司業務性質分別屬於承包全機隊操作之維修、航材買賣及零附件委外維修,以及航材零附件自行維修,前述業務產品項目變異甚大,且單位及計價模式不一,機隊部分以妥善率作為衡量指標,故無法計算產能。目前承攬飛機維修、各客戶機隊維持服務訂單穩定,將持續強化維修品質及作業效率,並爭取新客戶及機型維修機會,預期未來仍將持續成長,確保財務狀況無重大影響。
~111~
三、現金流量
(一) 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
| 年度
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增(減) |
| --- | --- | --- | --- |
| 現金流量比率 | 16.39% | 5.25% | 11.14%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5.16% | (2.34%) | 7.50%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3.16% | 0.87% | 2.29% |
|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1.本期現金流量比率上升,係因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增加。 | | | |
(二) 最近年度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不適用。
(三) 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 期初現金餘額 | 預計全年
現金流出量 | 預計現金
剩餘數額 | 預計現金不足額
之補救措施 | |
| --- | --- | --- | --- | --- |
| | | | 投資計畫 | 理財計畫 |
| $226,727 | ($87,319) | $139,408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1.未來一年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1)營業活動:本公司預計 115 年度帳款收回及原物料控管得宜,預估未來一年營業活動將產生現金淨流入 122,437 仟元。
(2)投資活動:本公司預計 115 年度將汰換、更新購買機器設備及廠房設備等,預估未來一年投資活動將產生現金淨流出 176,629 仟元。
(3)籌資活動:本公司預計 115 年發放現金股利,並依營業需求作資金調度,預估未來一年籌資活動將產生現金淨流入 33,127 仟元。
2.預計現金不足額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不適用。 | | | |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一) 轉投資政策
本公司經營團隊係基於營運需求或公司未來成長之考量等因素而進行轉投資,就轉投資事業之組織型態、投資目的、設置地點、市場狀況、業務發展、持股比例、參考價格及財務狀況等項目進行詳細評估,並作成投資案評估建議,以供決策當局
~112~
作為投資決策之依據。此外,本公司針對已投資之事業亦隨時掌握被投資事業經營狀況,分析投資成效,以利決策當局作為投資後管理之追蹤評估。
(二) 最近年度轉投資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改善計畫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轉投資事業 | 認列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投資損益 | 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 | 改善計畫 |
|---|---|---|---|
| Air Asia Company Ltd. (USA) | (103) | 主係辦理本公司航空器零附件於美國之進出口業務產生之相關費用,因而造成虧損所致。 | 由於該公司僅辦理本公司航空器零附件於美國進出口業務之營運,其獲利能力有限。 |
(三) 未來一年投資計畫:無。
六、風險事項分析評估(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
(一) 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1. 利率變動影響
本公司113及114年度之利息支出占各當年度營業收入比率為 0.71% 及 0.70%,占當期營業收入之比重微小。另本公司平日與往來銀行保持密切聯繫,持續留意目前利率水準,以降低利率變化對本公司損益之影響。
2. 匯率變動影響
本公司外銷及外購主要以美元計價,113年度之兌換利益為11,118仟元,114年度之兌換損失為310仟元,主係114年台幣對美元貶值而產生損失。本公司將隨時蒐集匯率變動資訊,掌握匯率走勢,判斷匯率變動情形,適時採取避險策略,以規避匯率變動風險,降低匯率變化對本公司損益產生之不利影響。
3. 通貨膨脹影響
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尚未有因通貨膨脹而對本公司損益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之情事。未來將隨時注意市場價格之波動,並加強管控成本,以降低通貨膨脹對本公司損益之影響。
(二) 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一向秉持專注本業及務實原則經營事業,財務政策以穩
~113~
健保守為原則,並無從事高風險、高槓桿之投資。
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從事衍生性商品之交易,而本公司已於101年6月15日、101年6月2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資金不得貸與他人,並於101年12月17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廢止「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另本公司已訂定「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日後若有從事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依據所訂定之政策及因應措施辦理。
(三) 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 未來研發計畫:
(1) 配合政府消防單位需求,開發消防用旋翼無人機。
(2) 接續第一階段單軸光纖陀螺儀開發,持續發展三軸光纖陀螺儀。
- 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預估約為新台幣33,828仟元。
(四) 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無。
(五) 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對科技改變十分重視,多年來持續投資資訊系統,創設自有企業資源管理系統,增強資訊安全架構,每年固定派員參加資安課程、資安宣導、定期收集情資,並執行滲透測試,強化資安人員能在第一時間掌握並處理資安事件之能力。
系統維運為資訊系統是否正常運作的重要管理程序,為了維持系統維運,本公司「資訊安全政策」由三大架構為主軸,分別為「系統維運」、「資安控管」、「教育宣導」,透過系統控管、教育訓練、行為紀錄、系統預防、內部稽核、外部稽核及滲透測試等管理程序,嚴格執行資訊安全管理,保障公司機密文件與員工個人資料。
近年先後導入儲域系統/主機虛擬化,資訊管理與運用,皆以控制內部成本為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本公司於110年度導入ISO 27001並於113年10月通過ISO 27001:2022改版認證作業,效期至116年11月25日,以更加強化資安管理。
~114~
其他關於本公司資安架構亦揭露於公司官網公司治理專區。
(六) 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自成立以來,遵守相關法令規定,積極強化內部管理與提升管理品質及績效,同時保持和諧之勞資關係,以持續維持優良企業形象。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任何影響企業形象之情事。
(七) 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並無併購他公司之計畫。若將來有涉及併購之情事或計畫,則將依各項作業規定,秉持審慎之態度進行各種效益之評估及風險之控管,以確實保障公司利益及股東權益。
(八) 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九) 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 進貨集中風險
本公司之供應商多為國外航太級之原廠,各有材料之生產利基,故並無過度集中之風險。
- 銷貨集中風險
本公司之銷貨客戶多為國內、外政府機構及商用大廠,相對之營業風險較低。
(十) 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並無上述情形發生。
(十一) 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並無上述情形發生。
(十二) 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截至年報刊印日止)
本公司目前1件繫屬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案件,正在進行調解。
(十三) 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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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查詢網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home
(MOPS 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公司/電子文件下載/關係企業三書表專區)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無。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四、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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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Air Asia Company Ltd.
負責人 李偉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