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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I5J HOLDING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Sep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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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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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5-044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除独立董事常明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审批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 年4 月8 日和2025 年5 月13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 年度 董事会和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不超过40 亿元 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 30.8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9.20 亿 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我爱我家”)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24,000 万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 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融资担保额度,并在 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 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4 月10 日和2025 年5 月1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2025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5-010 号)和《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8 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北京我爱我家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北京 分行”)于2025 年9 月26 日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上海银行北京分行同意自2025 年9 月29 日起至2026 年9 月29 日止的借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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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向北京我爱我家提供借款金额人民币5,000 万元整。为了确保上述主合同的履 行,本公司愿意为北京我爱我家向上海银行北京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于 同日与上海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担 保方 |
被担保 方 |
担保 方持 股比 例 |
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 率 |
经审批的担 保额度(万 元) |
本次担保进 展前的担保 余额(万元) |
本次担保 金额 (万元) |
本次担保进 展后的担保 余额(万元) |
累计担保 额占上市 公司最近 一期净资 产比例 |
是否关联 担保 |
剩余可用担 保额度 (万元) |
|---|---|---|---|---|---|---|---|---|---|---|
| 本公 司 |
北京我 爱我家 |
100% | 57.40% | 224,000.00 | 137,252.22 | 15,000.00 | 152,252.22 | 16.18% | 否 | 71,747.78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00173535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210.758 万元
5.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工业东区南二路168 号
6.法定代表人:谢勇
7.成立日期:1998 年11 月13 日
8.营业期限:1998 年11 月13 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
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云数据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1.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545,814.38 万元,总负债为245,524.04 万元,净资产为300,290.34 万元。2024 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280,753.68 万元,利润总额为10,155.27 万元,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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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7,057.92 万元。
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北京我爱我家总资产为711,231.80 万元,总负债 为408,251.36 万元,净资产为302,980.44 万元。2025 年1~6 月营业收入为 147,770.34 万元,利润总额为3,608.04 万元,净利润为3,713.88 万元。
12.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我爱我家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 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以下又称“保证人”)为北京我爱我家(以下又称“债务人”)与上 海银行北京分行(以下又称“债权人”)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又称“本 合同”)主要内容:
1.主债权及债权确定期间: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与债务人自 2025 年9 月26 日起至2026 年9 月26 日止的债权确定期间所订立的一系列(含 一种或数种的联合)综合授信、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 拆借和回购、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业务项下具体合同(以下均 简称为“主合同”)所形成债权本金(包括借款本金、贴现款、垫款等)。
2.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本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一亿五千万元整。
3.保证方式:保证人就被担保债权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的范围:本合同所述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 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及/或 担保物权实现费用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5.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 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 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本公司为支持北京我爱我家筹措资金开展业务而提供的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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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其业务可持续发展。被担保公司北京我爱我家为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 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 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公司对其提供的 担保均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符合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 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13,892.56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79%,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3,890.34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21.72%。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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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 年度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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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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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与上海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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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北京我爱我家与上海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9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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