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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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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1-008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国栋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思瑞 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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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监 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4、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思瑞 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思瑞浦微电子科技 (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思瑞 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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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思瑞 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思瑞 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 持续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思瑞 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 文,公司监事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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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4、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思瑞 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思瑞浦微电子 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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