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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eak Incorporate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Oct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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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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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思瑞 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瑞浦”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4号)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0]31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15.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1,420.00万元, 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15,229.86万元,存入募 集资金专户。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9月15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818号《验资 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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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在银行分别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实施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模拟集成电路产品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 36,000.00 | 36,000.00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3,500.00 | 23,500.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5,500.00 | 25,500.00 |
| 合计 | 85,000.00 | 85,000.00 |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全资子公司思瑞浦微电子科技(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思瑞浦上海”)作为募投项目“模拟集成电路产品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的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实施地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对思瑞浦 上海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用于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用途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 |
| 1 | 车规级模拟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68,514.11 | 68,514.11 |
| 2 | 高性能电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9,123.54 | 29,12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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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用途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 |
|---|---|---|---|
| 3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8,679.57 | 38,679.57 |
| 合计 | 136,317.22 | 136,317.22 |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模拟集成电路产品开发与产业化项 目”,截至本公告日,本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节余资金均为利息收入,本 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模拟集成电路产品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共开设 2 个募集 资金专户,截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3 年10 月 23 日存放余额 |
备注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 |
98840078801300002605 | 36,000.00 | - | 已销 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 |
96100078801700000793 | 15,000.00 | 1,474.65 |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模拟集成电路产品开发与产业化项目”累计投 入 36,444.05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1,474.65 万元。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 资总额(A) |
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B) |
理财收入扣除 手续费后净额 (C) |
募集资金节余 金额 (D=A-B+C) |
| 模拟集成电路产品 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
36,000.00 | 36,444.05 | 1,918.70 | 1,474.65 |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1,474.65 万元,全部为截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的募集资 金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专户余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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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形成了 上述资金节余。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且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 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 资金1,474.65万元(为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 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模拟 集成电路产品开发与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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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 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思瑞浦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本次公 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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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保荐机构对思瑞浦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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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邓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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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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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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