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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eak Incorporate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Jan 1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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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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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 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1 月 10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 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 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 2023 年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 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 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
综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我们同意
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1 月 10 日,并同意以 89.08 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 1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17,697 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