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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NETWORK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pr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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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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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人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三七互娱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三七互娱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三七互娱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三七互娱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斌 |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德慧 |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王德慧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3年4月13日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查阅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签到表、公告等; 查阅公司章程、公司现行治理规则和内控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与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与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 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业务 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等违规情况。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 则履行职责 |
√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
√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 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 (二)内部控制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 料,包括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文件;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司对外投资交易记录; 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表;与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人员、董 事会秘书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沟通。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部门(如适用) |
√ |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 适用) |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 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 的问题等(如适用) |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 (三)信息披露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查阅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签到表等;查阅公 司信息披露制度及公告内容;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公司资料;与公司董 事会秘书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 展 |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 载 |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 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取得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搜索主要媒体对公 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报道;取得关联方清单及关联方交易材 |
| 料;向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 况,了解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情况。 |
料;向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 况,了解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情况。 |
料;向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 况,了解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情况。 |
料;向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 况,了解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情况。 |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 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
√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 保债务等情形 |
√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 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及审批的相关三会文件;查阅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决议,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等;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抽查募集资 金大额支付凭证及原始凭证;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 等情形 |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 形 |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 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 行高风险投资 |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
| (六)业绩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 报告和临时公告,了解业绩波动情况;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 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沟通,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公司 的应对措施。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 常 |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查阅公司及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所做出的承诺函;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 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询问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关于公司及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的履行情况。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取得公司相关制度文 件,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 化或者风险 |
√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需要发行人进行整改的问题。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斌 王德慧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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