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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Security Technology Inc.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Dec 29, 2021
57235_rns_2021-12-29_c220e8c3-20fb-435f-8dab-20cd4c599737.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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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事项的
监管工作函的回复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 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本着谨慎的原 则,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参与投资设立 创业投资基金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查阅公司提供的创业投资基金《合伙协议》、普通合伙人发出的《付款 通知》及各合伙人实缴出资的《银行回单》,我们认为创业投资基金各合伙人出 资时间存在差异,但实际出资时间系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由创业投资基金普通合 伙人发出付款通知后进行出资,符合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
2、经查阅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中关村资本提供的《关于北京中关村高精尖 创业投资基金工作进展情况的说明》《北京中关村高精尖创业投资基金立项会会 议纪要》,我们认同公司关于其全资合伙企业天津奇睿天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出资进度快于其他合伙人的原因及合理性的描述,认为公司出资进度快于 其他合伙人是合理的。
3、经查阅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中关村资本提供的《关于北京中关村高精尖 创业投资基金工作进展情况的说明》《北京中关村高精尖创业投资基金立项会会 议纪要》,我们认同公司关于其全资合伙企业天津奇睿天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出资较早的必要性描述,认为天津奇睿天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 资时间较早是必要的。
4、经查阅创业投资基金托管机构华夏银行出具的《存款金融交易明细》《大 额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目前公司所投资金合计 100,000 万元全部存放在
托管机构华夏银行为北京中关村高精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开立的托管账 户中,当前用途为单位人民币 7 天通知存款,公司所投资金不存在流向其他合伙 人或被他方实质占用的情形。
5、经查阅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公告文件;核查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等,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符合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创业 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占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 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比例较小,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计划或 日常经营资金需要的情况。
6、经查阅《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追加认购邀请书》及认购 对象签署的认购邀请书附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与三六 零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不存在相关协议安排的说明》,我们认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对象及其关 联方不存在兜底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约定和潜在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 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就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参与投资设 立创业投资基金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实际情 况与已披露信息不存在差异,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MING HUANG(黄明)、徐经长、刘世安 2021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