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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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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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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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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SJEC Corporation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10 月30 日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目录
|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 1 |
|---|---|
|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2 |
| 议案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 3 |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 场 会 议 须 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召开等有关事宜。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 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准时签到参会,参 会资格未得到秘书处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 有关规定,不能违反股东大会秩序。
3、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要求在大会发言,请于会前十五分钟向大会秘书处登记, 出示持股的有效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发言人数以5人为限,超过5人时,以持股数 多的前5名为限,股东发言按持股数多少安排先后顺序。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 发言,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的股份份额。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4、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首先由报告人向大会做各项议案的报告,之后 股东对各项报告进行审议讨论,股东在审议过程中提出的建议、意见或问题,由大会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予以回答,股东提问时不能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 言,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相关的问题,最后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 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不予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按其持有本公司的每一份股份 享有一份表决权,特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必须填写股 东姓名或委托股东姓名,同意在“同意”栏内打“√”,不同意在“反对” 栏内打“√”, 放弃表决权时在“弃权” 栏内打“√”。投票时按秩序投入表决箱或交给大会工作人员, 大会秘书处及时统计表决结果,由二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及一名见证律师参加监票和清 点工作。
7、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本次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 务所进行法律见证。
8、与会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共同遵守并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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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召集人: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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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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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10 月30 日(星期一)下午13:30 时 会议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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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平台的投票时间:2017 年10 月30 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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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17 年10 月30 日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28 号本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场会议主持人:金志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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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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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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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持人介绍现场参会股东人数及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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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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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东发言、提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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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推选二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代表进行计票、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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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填写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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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休会、统计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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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宣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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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宣读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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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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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现场会议结束。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0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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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议案一: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嘉捷”、“上市公司”或“公 司”)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南嘉捷,证券代码: 601313)自2017 年6 月12 日(周一)紧急停牌,并于2017 年6 月13 日发布 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号),公司股票自2017 年6 月 13 日起继续停牌。2017 年6 月19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2017-015 号)。2017 年6 月24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17-016 号),经与有关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2017 年7 月12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2 号)。
2017 年8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 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发布了《江南嘉捷 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号),申请股票自2017 年8 月14 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 个月。
2017 年9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 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发布了《江南嘉捷 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号),申请股票自2017 年9 月12 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 个月。
2017 年9 月27 日,公司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发布了《江南嘉 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4 号),申请股票自2017 年9 月12 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 个 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重大无先例事项,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 工作量较大,相关各方对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协商和完善。因此,为确保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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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 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有关规定,公司股票 拟自2017 年10 月12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二个月。公司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中介机构及交易对方加快推进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 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拟采用出售资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等方式实施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仍在论证中。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初步确定为互联网科技、媒体和通信行业的公司。
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期间,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与本次重组有关各方进 行了多次的沟通、协商和论证。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保密义务,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并根据重大 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义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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