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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Security Technology Inc. Regulatory Filings 2014

Oct 2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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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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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4-033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或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末总资产、负债总额、净 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 — —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财务报表列报》、《企 — — 业会计准则第33号 合并财务报表》共四项准则,并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 —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三项会计准则。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于 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 具进行列报;

—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的决 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后开 始执行该准则。

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于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 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 计部《关于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会计部 函[2014]467号)作出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公司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 —— 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应重新确认 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 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被投资单位 交易基本信息 2013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9月30日 2014年9月30日
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贵州江南嘉捷电梯营销有限公司 在被投资单位持有19%的股权 -158,015.51 158,015.51 -158,015.51 158,015.51
苏州江南赛特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在被投资单位持有16.5%的股权 -165,000.00 165,000.00 -165,000.00 165,000.00
新疆方圆慧融投资合伙企业 在被投资单位持有11.63%的股权 -50,000,000.00 50,000,000.00
合计 - -323,015.51 323,015.51 -50,323,015.51 50,323,015.51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 产生影响。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规定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 并对涉及有关报表比较数据的,进行了相应列报调整。

—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 合并 — 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 — —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企业 — 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的相关情况:执行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执行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 关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四、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和财务信息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 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的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 信息调整。

五、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 布的会计准则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 务信息调整。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