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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Security Technology Inc.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Nov 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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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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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2-029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承诺履行的自查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 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477号)要求,江 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股东、关联方以及自身承诺履行 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检查,包括自公司上市至今已完成和尚未完成的承诺事 项。

经过自查,公司承诺履行情况与历年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承诺履行情况一致, 各项承诺均得到严格的履行。截至目前,公司仍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际控制人金祖铭、金志峰父子及实际控制人 亲属朱振华先生、曹卫先生分别就其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做出如下承 诺:

承诺自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等股份。

2、公司其他股东分别就其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做出如下承诺:

承诺自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交易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 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董事金志峰先生、钱金水先生、金祖铭先生、吴炯先生、王惠芳女士, 高级管理人员金志峰先生、吴炯先生、魏山虎先生、苏金荣先生、邹克雷先生、 夏晨阳女士承诺:

1

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4、关于避免发生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祖铭、金志峰父子、持股5%以上的股东分别出具了《放弃 同业竞争和利益冲突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及参股或者控股的公司或者企业(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目前 没有从事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

(2)、本人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 活动。凡本人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 可能会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股份公 司。

(3)、本人将充分尊重股份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股份公司独立经营、 自主决策。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以及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促使经本 人提名的股份公司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5、关于公司股利的分配:

根据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修订稿),在现金 充裕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形式,原则上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每年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所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履行。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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