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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Security Technology Inc. —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12
Apr 1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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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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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2-012 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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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 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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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5 元(扣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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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2012 年4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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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息日:2012 年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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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 年4 月27 日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2 年 4 月 5 日 召开的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10 号刊登于 2012 年 4 月 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一、分红派息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22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3,600,000.00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 198,523,581.42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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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放年度:201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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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放范围:截止 2012 年 4 月 23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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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 4、根据国家关税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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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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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35 元。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 II”)股东,由公司代扣代缴企业所 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 0.135 元。如其认为取得的红利收入需 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 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 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人民币 0.15 元。
5、公司除限售流通股股东由公司自行发放,其余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为发放。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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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登记日:2012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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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息日:2012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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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 年 4 月 27 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12 年 4 月 23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 1、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除以上股东之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 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 易的股东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 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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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 28 号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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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咨询电话:0512-62741520
3、传真电话:0512-62860300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