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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Security Technology Inc.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2

Apr 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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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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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业务,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 及《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三六零安 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业务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 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人自行审慎判断, 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照上市规则披 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 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按照上市规则披露或者 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可以豁免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 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 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 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七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 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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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有关内幕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 (三)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审核程序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 露义务。

第九条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相关业务部门或子 公司应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见附件)并附相关事 项资料和有关内幕知情人签署的保密承诺,提交公司证券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 负责登记。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由公司证券部妥善归档保管。

董事会秘书登记的事项一般包括:

  • (1)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 (2)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 (3) 暂缓披露的期限;

  • (4) 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 (5) 相关内幕人士的书面保密承诺;

  • (6) 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等。

第十条 已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本公司应当及 时核实相关情况并披露:

  • (一)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

  • (二) 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

  • (三)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相关信 息,并披露此前该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的事由、公司内部登记审核等情况。

第四章 责任与处罚

第十一条 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将不符合暂缓、豁免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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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者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管理制 度行为,给公司、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公司将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 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附件:

  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

  2.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表

  3. 保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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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

申请部门/单位 申请人员
申请时间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类型 □暂缓 □豁免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
和依据
暂缓披露的期限(注)
是否已填报暂缓或豁免
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相关内幕知情人是否书
面承诺保密
申请部门、单位负责人意
董事会秘书审核意见
董事长审批意见

注:如申请暂缓披露请注明暂缓披露的预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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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表[1]


内幕信息
知情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知悉内幕
信息时间
知悉内幕
信息地点
知悉内幕
信息方式
[2]
内幕信息内容
[3]
内幕信息
所处阶段
[4]
登记时间 登记人
[5]

公司简称:三六零 股票代码: 601360

法定代表人签名: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 [1] 内幕信息事项采取一事一记的方式,即每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仅涉及一个内幕信息事项,不同内幕信息事项涉及的知情人档案应分别记录。 [2] 填报获取内幕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 [3] 填报各内幕信息知情人所获知的内幕信息的内容,可根据需要添加附页进行详细说明。

  • [4] 填报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 [5] 如为公司登记,填写公司登记人名字;如为公司汇总,保留所汇总表格中原登记人的姓名。

5

附件3. 保密条款

保密条款

  1.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公开前, 未经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不 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本公司的内幕 信息及尚未披露的内容,必须对外报送的文件中涉及内幕信息的,须经本公司董 事会及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传送、报道。

  2.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 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3.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对外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 最小范围内,不得将载有内幕信息的磁盘、光盘、U盘,录音(录像)、会议记 录、会议决议等文件或资料外传。

  4. 内幕信息知情人因保密不当导致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应立即通知本公 司。

  5.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本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除非

与本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1.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滥用职务便利,要求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1. 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 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的,本公司将依法收回其直接或间接所得利益。

  2.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本公司 内幕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或造成不当社会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 承担责任。

本人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上述保密条款。

知情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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