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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Security Technology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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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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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六零”)的独 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 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世安,男,1965 年6 月生,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9 年7 月至1993 年7 月,在华东政法学院担任讲师;1993 年7 月至2005 年10 月,历任上海证 券交易所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2005 年10 月至2007 年5 月,任中国证 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员;2007 年5 月至2015 年9 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5 年9 月至2018 年6 月,历任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兼CEO、党委副书记;2018 年6 月至2020 年2 月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20 年2 月至2025 年3 月任 龙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三六零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与 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独立董事所必需的独立性,具有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九次董事会会议、两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 了上述会议。本人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会议上,本人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 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 参加了公司召开的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1 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在审议及决策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媒体报道及相关政策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并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专业、客观的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积极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与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门及公司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就公司业务、财务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的方式 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 将相关意见建议与公司进行沟通。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对相关议案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利用参加会 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主动掌握公司最新经营动态,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 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积极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了良好、充分的沟通,使本人能及 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行状况及有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获取了做出独立判 断的大量资料。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相关会议文件和其他
资料并及时准确提供,对本人存在疑问之处及时解答,为本人客观审慎的投票表 决并发表专业意见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 谨慎的原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提请董事会审议的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参与了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公 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未发现关联交易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未出现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 年度,公司不涉及相关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 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 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 年度,公司继续聘任张海龙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本人认为所聘
任人员具有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选举了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经审核,本人认为相关提 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 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 本着诚实守信、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按照国家法律及公司赋予的权 利,积极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能够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对股东及公司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提高专 业水平,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认真审核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决策,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促进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世安 2025 年4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