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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Security Technology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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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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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六零”)的独 立董事,2021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MING HUANG(黄明)先生和徐经长 先生担任。2021 年5 月12 日,经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完 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MING HUANG(黄明)先生、徐 经长先生、刘世安先生组成。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MING HUANG(黄明):男,美国国籍,1964 年3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2005 年7 月至今,任美国康奈尔大学管理学院正教授(终身);2010 年7 月至2019 年6 月,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现兼任三六零独立董事。

徐经长,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MPAcc 中心主任,EMBA 中心主任, 会计系副主任、主任。现任中化国际、中信信托、海航控股、紫光股份、恒顺醋 业独立董事,安信证券、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 兼任三六零独立董事。

刘世安,男,1965 年6 月生,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9 年7 月至1993 年7 月,在华东政法学院担任讲师;1993 年7 月至2005 年10 月,历任上海证 券交易所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2005 年10 月至2007 年5 月,任中国证 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员;2007 年5 月至2015 年9

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5 年9 月至2018 年6 月,历任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兼CEO、党委副书记;2018 年6 月 至2020 年2 月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20 年2 月至今任龙创控股有限 公司董事长。现任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兼任三六零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具有独立董事所必需的独立性,具有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八次董事会会议、两次股东大会。我们出席了公 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我们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了良好、充分的沟通,使我们能及时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行状况及有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获取了做出独立判断 的大量资料。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相关会议文件和其他资 料并及时准确提供,对我们存在疑问之处及时解答,为我们客观审慎的投票表决 并发表专业意见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们的工作。会议上,我们 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 则,通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
应参加董
事会
亲自
出席
委托
出席
缺席 报告期内召开
股东大会
亲自
出席
MING HUANG
(黄明)
8 8 0 0 2 2
徐经长 8 8 0 0 2 2
刘世安 7 7 0 0 1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并 根据公司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独立董事分别在各专门委员会中任职。积极召 集和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 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21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职责,通过 现场考察、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 务状况,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良好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谨慎 的原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对提请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 核、参与了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2021 年,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关联 交易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 规担保行为,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事宜,同意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有关人员任职资 格符合要求,提名及决策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现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 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内,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 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发布2021 年度业绩预减公 告。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

度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七)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中长期发展规 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注重回报投资 者的前提下,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没有损害投资者 的利益。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公司根据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编制 和披露工作,我们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事项的披露进行事 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全年信息披露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的要求,未出现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本 着诚实守信、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按照国家法律及公司赋予的权利, 积极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能够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正的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对股东及公司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提高专 业水平,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认真审核公司各项重大事 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促 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MING HUANG(黄明)、徐经长、刘世安 2022 年4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