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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Security Technology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ug 1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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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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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 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我们客观、独立 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修改、董事 会和总经理决策权限相关条款的修改,符合当前宏观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升经营管理层的决策质 量,有效提高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决策效率,从而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创造 新的利润增长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行为,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改,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关于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议案》所涉及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的资格以及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我们同意提名金志峰先生、钱金水先生、 金祖铭先生、王惠芳女士、吴炯先生作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提名王稼铭先生、肖翔先生、程礼源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2、我们已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并征得 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第 十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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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们认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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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的规定。
4、我们同意董事会将选举上述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程礼源、肖翔、王稼铭
2016 年8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