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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Security Technology Inc.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Mar 1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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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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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勤勉尽责、认真履行 职责,现就2014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 名独立董事及1 名董事组成,其中委员会召集人由 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对公 司2014 年内的各项定期报告均做了大量的调查和审核工作,具体如下:
1、审计委员会于2014 年3 月5 日第三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 年年 度报告、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 配方案、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聘任和费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对外担保议案、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以及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聘任和费用等议案。
2、审计委员会于2014 年4 月25 日第三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
3、审计委员会于2014 年8 月18 日第三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公司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议案。
4、审计委员会于2014 年10 月27 日第三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等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 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4 年年
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履行了以下职责:
1、2014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公司财务部进行了沟通、协商确定了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审计方法等事项,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多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经过审阅后认为,年审 注册会计师初步审定的2014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整体情况。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 审议。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 为该机构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在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 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反映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风险管理状况,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圆满 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建议董事会提请续聘天衡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3、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与督导下,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合理编制201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按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对公司的人 力资源、财务报告、资金活动、采购管理、存货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固定 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业务、信息系统、质量管理等内部控制事项进行内部审计监 督,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经 营风险,确保公司更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并辅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编写《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负责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报告期内,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 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合理利用外部审计工作 成果,确保充分的审计范围,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共享审计成果、降低 审计成本,提高了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共同发挥监督 功能。
5、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且公司也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等事项。
6、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监督促进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其他内部控 制监管规则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并落实执行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 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章可循,规范运作,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保证了 公司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 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 地履行了各项职责。201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强 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能,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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