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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NECO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Sep 1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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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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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0 48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公司股权质押解除情况
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投资发展中 心”)通知:
投资发展中心已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00 万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 45,240 万股的 6.85%,已于 2010 年 9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质押解除手续,解冻日期为 2010 年 9 月 10 日。该 3,100 万股的股权质押情况如下:
1、2008 年 9 月 22 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50 万股份(此 部分股份在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实施每 10 股转增 10 股完毕后变更为 1,100 万股),用于向长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獐子信用社申请的人民币贷款 2,000 万 元提供质押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08 年 9 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08-37);
2、2009 年 1 月 15 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500 万股股份(此 部分股份在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实施每 10 股转增 10 股完毕后变更为 1,000 万股),用于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心向庄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 用社申请的人民币贷款 2,000 万元提供质押担保;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500 万股股 份(此部分股份在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实施每 10 股转增 10 股完毕后变更为 1,000 万股),用于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向庄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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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信用社申请的人民币贷款 2,000 万元提供质押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09 年 1 月 1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09-01)。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 8,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45,240 万股的 19.01%。具体情况如下:
(1)2008 年 12 月 5 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000 万股股份(此 部分股份在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实施每 10 股转增 10 股完毕后变更为 6,000 万股),用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的人民币贷款 10,000 万元提 供质押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1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08-43);
(2)2009 年 9 月 3 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300 万股股份(此 部分股份在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实施每 10 股转增 10 股完毕后变更为 2,600 万股),用于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贷款 5,000 万元提供质 押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09 年 9 月 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09-24)。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东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 2,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45,240 万股的 4.42%。具体情况如下:
2008 年 12 月 5 日,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000 万股股份(此部分股份在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实施每 10 股转增 10 股完毕后 变更为 2,000 万股),联合用于投资发展中心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申请的人民币贷款 10,000 万元提供质押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1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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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公司其他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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