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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AMP Group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6

Aug 2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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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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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6-056 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2016年8月26日召开,会议同意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次 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并决定于2016年9月13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时开始,会议为

期半期。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3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15:00至2016年9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绍兴市柯桥轻纺城大道 1605 号公司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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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 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八)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7日(星期三)

  • (九)出席对象:

  • 1、截至2016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 选举钱木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 选举凌渭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 选举程红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4 选举沈剑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5 选举朱国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6 选举倪赤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1 选举章勇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2 选举金自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3 选举任少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邵永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詹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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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 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 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 2、登记地点: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公司三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 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 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9 月9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 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 交给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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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赤杭

- 电 话:0575 85565978

  • - “ ”

  • 传 真:0575 85565947(传真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 字样)

  •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 1605 号

  • 邮 编:312030

  •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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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758

  • 2、投票简称:华通投票

  • 3、投票时间:2016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

选举票数。

  •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 (1)在投票当日,“华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 审议的议案总数。

  •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

  • 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 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 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 个需表决的子议案, 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 1.2,依此类推。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 委托价格 一览表

议案 委托价格 议案名称 序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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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
所有议案
100.00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1.1 选举钱木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1.2 选举凌渭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1.3 选举程红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1.4 选举沈剑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1.5 选举朱国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1.6 选举倪赤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2.1 选举章勇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2.2 选举金自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2.3 选举任少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3.1 选举邵永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1
3.2 选举詹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4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 4.00
5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5.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 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二: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 委托数量 一览表

表二: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 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2和议案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 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 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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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三: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 委托数量 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如议案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2)选举独立董事3名(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3,有2位候选人)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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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 “ ” 交所数字证书 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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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 / 本人出席 2016 年 9 月 13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 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表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 均由本单位 / 本人承担。

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 选举钱木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凌渭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程红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沈剑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朱国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倪赤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数
2.1 选举章勇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金自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任少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
3.1 选举邵永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詹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 反对 弃权
4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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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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