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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AMP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l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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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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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7-038 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曹国 熊、陈宝芳、吴一晖、陈焕以及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 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共计5名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不超过36,231,881 股(含36,231,881股)。2016年8月18日,公司与上述发行对象分别签署了附生效 条件的《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2017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方案 中的发行数量、认购数量及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 份认购数量调整为9,202,898股,认购金额调整为15,240万元,其他特定对象的认 购数量及认购金额不变。鉴于上述方案的调整,公司与员工持股计划就本次非公 开发行重新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公司与其他特定对象签署的非 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保持不变。

公司与员工持股计划重新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相关情况

发行人: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发行对象):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目前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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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认购款均来源于参加对象的合 法薪酬及其他合法方式,其中包括管理层钱木水、沈剑巢、朱国良提供不超过 6,000万借款。

二、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金额、认购价款支付方式、锁定期等主要 条款

1、认购方式 以现金方式认购。

2、认购对象的认购股份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3,456.5214股(含3,456.5214股),员工持股 计划拟出资15,240万元认购9,202,898股。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或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要求予以调整 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或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 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即 2016 年 8 月 19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 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根据公司公告的《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16.56 元/股。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价 格因监管政策变化或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价格届时将相应 调整。

4、支付方式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后且收到发行人和本次发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后,发行对象应按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全部认购价款一次性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5、限售期: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发行对象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 所的相关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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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锁定事宜。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

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并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 1、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 3、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四、其他约定

认购协议还分别对双方声明与保证、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

五、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2、公司与员工持股计划重新签署的《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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