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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Sep 2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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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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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15-072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9月2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于2015年9月13日以当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公司董事,本次会议应 参会的董事9名,实际参会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海光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 名王海光、周庆治、何伟、蒋坤庭、陈博、王岳能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衣宝廉、吴勇敏、汪祥耀为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 公告后的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 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告。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童本立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且 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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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 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包 括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关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1、公司董事中同时兼任高管的人员在公司领取其职务薪酬,其他董事不在 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7万元(税后),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 东大会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 由公司另行支付。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报酬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确定 的董事薪酬。

2、公司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监事在公司领取其职务薪酬,其他监事不 在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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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海光先生,1962年7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哲学系), 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原杭州大学教师,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中央党校干部, 浙江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南投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 黑龙江龙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南都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上海南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 事长,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君澜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Hanson Group Limited董事,衢州通衢公路经 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世界贸易中心有 限公司董事长;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公告日,王海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持有公司19.67%股份的杭 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4.52%股份的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同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 的情形。

2、周庆治先生, 1955年3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历史系), 新加坡国籍。曾在浙江省档案局、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浙江省政府驻珠海办事 处、浙江省委办公厅任职;现任公司董事,上海中桥基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都公益基 金会名誉会长;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公告日,周庆治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持 有公司19.67%股份的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4.52%股份的上海南 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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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 规定的情形。

3、何伟先生,1957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1982年毕业于浙江师范大学政史 系,无境外居留权。历任金华国贸大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南投实业 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上海南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南都电源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上海南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南都公益基 金会理事长;现任公司董事,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君澜酒店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董事,ShangHai Suzhou Limited董事,ShangHai Horsepower Limited董事,上海中桥基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 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兼任上海联劝基金会理事长;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公告日,何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持有公司19.67%股份的杭州 南都电源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4.52%股份的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同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 的情形。

4、蒋坤庭先生, 1948年4月出生,高中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历任杭州古 荡湾股份经济合作社书记、董事长,杭州华星无线电厂厂长,杭州市西湖区古荡 湾村党支部书记;曾在2000年当选为全国劳动模范;曾担任浙江省第十、十一届 人大代表,杭州市第九、十届人大代表及党代表,是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现任 公司董事;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公告日,蒋坤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同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5、陈博先生,1968年12月出生,1991年7月毕业于浙江大学机械设计及制造 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职于机械部第九设计研究所、浙 江易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历任浙江南投实业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黑龙江龙 发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浙江南投实业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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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杭州南都电源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南都亚太有限公司董事,南都英国 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董事、界首市南都华宇电源有限公司董事 长、四川南都国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长兴南都电源有限公司董事 长,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南都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拟 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博先生为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杭州市西湖区第十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杭州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同时兼 任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副理事长,中 国电子学会理事,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重庆邮电大学校董。

截至公告日,陈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3,486,346股,为持有公司19.67%股份 的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董事,同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6、王岳能先生,1964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副研究员,无境外居留权。 1998—2001年,任杭州商学院(现浙江工商大学)旅游学院副院长;1999—2002 年,任建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华铂再生资源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南都电源销售有限公司董事;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

截至公告日,王岳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70,522股,同公司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衣宝廉先生,1938年5月出生,燃料电池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1962 年吉林大学化学系本科毕业,1966年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研究生毕业。曾任中科院 大连化物所研究室主任,大连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科院大连化 物所研究员,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是863十五电动汽车重大专项 和十一五节能新能源汽车专家组成员,燃料电池发动机责任专家;拟任公司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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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衣宝廉先生主要从事化学能与电能相互转化及相关领域应用基础研究与工 程开发,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七项,申报专利49件,授权22件,在国内外学术刊 物发表论文124篇。1990年,其开发的氯酸盐电化生产新工艺获得了中科院科技 进步一等奖;2001年,千瓦级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技术获得了辽宁省科技进步一 等奖;其撰写出版的燃料电池专著《燃料电池——原理、技术与应用》于2004 年获得辽宁省著作类一等奖。

截至公告日,衣宝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同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2、吴勇敏先生,1963年1月生,硕士学历,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无境外 居留权。历任杭州大学法律系副主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浙江大学 法学院法律系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法律 系主任;兼任浙江法官学院教授,浙江省保险法研究会会长,浙江省税法研究会 副会长,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 泽大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律师。同时担任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2001年获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授予的“全国三五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 称号,2005年获全国优秀仲裁员称号;长期从事经济法、商法的研究、教学和实 务工作,著有《企业兼并论》、《保险法原理》、《合同法通论》、《入世与中 国竞争秩序的法律规制》、《新编经济法学》等著作。

截至公告日,吴勇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同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3、汪祥耀先生,1957年7月出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博 士,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5年8月至1987年5月,在浙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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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学任教,任讲师;1987年5月至1992年7月,在香港富春有限公司工作,任财 务部总经理;1992年7月至1998年12月,在香港富春投资公司工作,任总经理, 主要从事金融和投资工作;1999年1月至1999年12月,在广东核电事业集团工作, 任财务总监;2000年1月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从事教育工作,任副教授,教授。 同时担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现兼任浙江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浙江省内部审 计协会副会长、浙江省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评委。曾获浙江省高等教学成果 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多项奖项。

截至公告日,汪祥耀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同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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