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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MTC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3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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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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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1、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科技”或“公司”)为满 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类型,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拟与 如皋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以公司控股子 公司江苏皋鑫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皋鑫”)为实施主体进行“器件芯 片用硅扩散片、特种高压和车用高功率二极管生产项目”的建设,项目总投资不 低于10亿元。

2、本次交易事项已经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 3、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 5、本投资协议书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 1、交易方名称:如皋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2、机构类型:政府派出机构

  • 3、负责人:孙鑫

  • 4、地址:江苏省南通如皋市如城街道福寿路379 号

  • 5、登记机关:如皋市人民政府

  • 6、公司与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管委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名称:器件芯片用硅扩散片、特种高压和车用高功率二极管生产项

  • 目。

    • 2、实施主体:江苏皋鑫
  • 3、项目建设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福寿路以北、雉水大道以东、利源路以

  • 南,规划路以西。

    • 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 亿元。

    •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6、建设周期:本项目为新设项目,2 年内达到项目转化标准,确保通过上

  • 级部门核查通过(中晶科技制定具体的项目开发建设时间表 )。

(二)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

本次项目建设需按照规定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截至目前,本 次项目相关工作尚未开始。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信息:

甲方:如皋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范围:根据如皋市城镇总体规划,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在如皋 市如城街道福寿路以北、雉水大道以东、利源路以南,规划路以西。

3、项目期限:乙方须在开工建设起2 年内达到项目转化标准,确保通过上 级部门核查通过。

4、特别条款: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其他人或公司转让本协议项下的 权利与义务或以转让其股权等任何方式变相转让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

5、违约责任与承担:

  •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履行本协议,除本协议约定外,任何

  • 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 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给予乙方享受优惠政策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 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承诺的优惠条件。甲方因此给乙方造成损

失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如期缴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金并及时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本协议自动解除,乙方对甲方为该幅土地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征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如因乙方的原因或责任,致使其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开工建设(指 未实质性动工)的,乙方应按该项目投资保证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取得项目用地满两年且未动工建设,或者已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 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 25%的,或者乙方改变土地用途进行本协议约定项目之外的开发建设的,甲方有 权解除本协议,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无偿收回乙方的土地使用权。甲方对 乙方所有支出概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征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项目建设开工后2 年内未能竣工投产的,视为乙方项目搁浅,甲 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以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和未完工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者 权益作为对甲方的经济损失补偿。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用地使用权直接办理注销 手续,并对地面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处置和重新对外招商、出租该土地。

(7)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投资及投资强度、竣工投产销售、 税收达不到协议要求指标的,甲方有权单方变更或取消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享受 的优惠政策。乙方已经享受优惠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基础设施补贴应当返还给甲 方。

6、合同生效条件:协议需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项目的风险分析

1、本投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 出让、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 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 止的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会对公司现 金流造成一定的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 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另外,项目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 观环境、市场开发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本投资协议书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六、对外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将拓展中晶科技的现有业务及技术,推动公司研发水平与创新能力发 展,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战略。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流程,投资方案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各 方均已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制度规定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议案。

八、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3、《投资协议书》。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9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