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ZETTA GROUP CO., 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5
Oct 29, 2015
54308_rns_2015-10-29_49b9e228-2bf9-46a1-89c4-6f2c31512c01.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156
==> picture [181 x 1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5 年 10 月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汤薇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宏声明:保证季
-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 总资产(元) | 1,597,959,602.29 | 1,226,068,797.52 |
30.33%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80,177,863.07 | 547,894,847.55 |
5.89% |
|||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 |||||
| 本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
| 增减 | 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109,836,790.11 | -11.47% |
376,664,585.04 |
-6.7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413,917.18 | -7.42% |
42,719,483.20 |
-15.52%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 ||||||
| 9,364,464.16 | -6.92% |
40,981,002.70 |
-18.66% |
|||
|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30,956,161.00 | 189.16%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0% |
0.14 |
-12.50%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0% |
0.14 |
-12.50%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4% | -0.24% |
7.61% |
-2.0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296.2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 ||
| 1,911,132.00 | ||
|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4,400.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2,688.43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04,210.23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766.55 | |
| 合计 | 1,738,480.5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2,363 | 52,363 | 52,363 |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有限售条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
| 件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8.90% | 122,616,000 |
0 | 质押 |
122,060,000 | ||
| 莫方标 | 境内自然人 | 4.76% | 15,000,000 |
0 | 质押 |
15,000,000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 用账户 |
其他 | 2.13% | 6,712,287 |
0 | ||||
| 杨基胜 | 境内自然人 | 0.98% | 3,093,085 |
0 |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3% | 2,000,000 |
0 | ||||
| 陈金良 | 境内自然人 | 0.45% | 1,433,400 |
0 | ||||
| 孙蕾 | 境内自然人 | 0.25% | 794,000 |
0 | ||||
| 王微 | 境内自然人 | 0.23% | 729,155 |
0 | ||||
| 长城证券-国信证券-长城研究精 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22% | 697,200 |
0 | ||||
|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金瑞6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0.22% | 680,000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份种类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2,61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616,000 | |||||
| 莫方标 | 1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00,000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 用账户 |
6,712,287 | |||||||
人民币普通股 |
6,712,287 | |||||||
| 杨基胜 | 3,093,085 | 人民币普通股 |
3,093,085 |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0,000 |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 | |||||||
| 陈金良 | 1,43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3,400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孙蕾 | 79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94,000 |
|---|---|---|---|
| 王微 | 729,155 | 人民币普通股 |
729,155 |
| 长城证券-国信证券-长城研究精 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697,200 | ||
人民币普通股 |
697,200 | ||
|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金瑞6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680,000 | ||
人民币普通股 |
680,000 |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境内非国有法人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 | |||
| 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 |||
|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 | |||
| 明 | |||
| 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 | |||
| 行动人。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 股东孙蕾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 ||
|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794,000股。 |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1、公司控股股东进行约定回购交易的情况
2015年7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 公司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1.59%)质押给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7月1日,回购交易日为2015年12月29日。
2015年7月6日,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4,4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315,243,500
股的1.41%)质押给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 年7月6日,回购交易日为2015年12月29日。
- 截至本报告期末,彩虹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2,0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72%。 2、公司股东杨基胜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712,287股。
2 、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末与上年 度末变动金额 |
本报告期末与上年度 末变动比例 |
说明 | |
| 应收票据 | -306,514.00 | -67.14% |
主要是收到的客户商业票据减少 | |
| 应收账款 | 48,818,189.47 | 36.96% |
为保持和扩大市场占用率,加快新产品 拓展,公司对信用政策作了适度的部分 调整 |
|
| 预付款项 | 138,207,195.60 | 1289.09% |
主要是预付光伏电站设备采购款增加 | |
| 其他应收款 | -14,130,077.05 | -44.35% |
主要是收回上年往来款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1,096,248.87 | 477.55% |
增值税留抵增加 | |
| 固定资产 | 153,845,911.15 | 371.21% |
主要是光伏电站建成结转固定资产 | |
| 长期应收款 | 10,360,510.29 | 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 | ||
| 短期借款 | 367,092,500.00 | 240.72% |
银行借款增加 | |
| 应付票据 | -161,851,398.70 | -75.98% |
主要是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 |
| 应付账款 | -135,173,745.72 | -51.43% |
主要是应付光伏电站设备及工程款减少 | |
| 预收账款 | -4,597,461.93 | -48.05% |
主要是预收客户货款减少 | |
| 其他应付款 | 8,952,797.12 | 63.40% |
应付业务性往来款增加 | |
| 长期应付款 | 197,323,280.24 | 光伏电站融资租赁借入资金 | ||
| 递延收益 | 68,500,000.00 | 收财政示范项目补助及专项研发经费 | ||
| 项目 | 本报告期末与上年 同期变动金额 |
本报告期末与上年同 期变动比例 |
说明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288,195.95 | 309.97% |
主要是本期消费税应税范围增加 | |
| 财务费用 | 15,331,387.47 | 627.37% |
主要是银行利息支出增加 | |
| 营业外收入 | 1,839,349.54 | 724.02% |
主要是收到财政贴息收入 | |
| 营业外支出 | 64,099.71 | 1581.65% |
主要是清理呆帐确认损失 | |
| 所得税费用 | -2,777,365.64 | -32.47% |
本期利润减少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676,112.40 | 189.16% |
主要是本期收回业务往来款增加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4,785,249.63 | 334.36% |
主要是支付光伏电站设备及工程款增加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1,417,644.52 | 1435.83% |
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
(1)2015年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201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 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事 宜。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2015年4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78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受理的公告》。
(4)2015年6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15078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 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 书>的公告》。
(5)201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 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 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6)2015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具体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资本市场整体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9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7)2015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具体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资本市场整体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公司再次对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公司光伏发电项目进展情况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4年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的议案》,为完善公司在环保、节能、新材料领域的产业结构和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在深 圳前海设立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晟”),专业从事新能源应用,以创新的商业模 式,参与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和管理。
目前深圳永晟光伏发电项目的进展详见2015年10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公告 |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 |
| 2015年03月02日 | ||
|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 |
| 2015年03月19日 | ||
|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受理的公告 |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 |
| 2015年04月24日 | ||
|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 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 |
| 2015年06月24日 | ||
|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等相关公告 |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 |
| 2015年07月20日 | ||
|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 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 等相关公告 |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 |
| 2015年09月14日 | ||
|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 关于再次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等相关公告 |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 |
| 2015年10月12日 | ||
|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 关于重大意向性协议的进展公告 |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 |
| 2015年10月12日 | ||
|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三、公司或持股 5% 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 股改承诺 | 无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 |||||
| 无 | |||||
|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
| 现时及将来均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 | |||||
| 彩虹集团、陈 | 2007年10 | ||||
| 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 永弟、沈少玲 | 月10日 | ||||
| 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 |||||
| 1、关于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承诺。在我们/我司为彩虹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 |||||
| 精化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我们/我司及我们/我司 | |||||
| 资时所作承诺 | |||||
| 彩虹集团、陈 | 控制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 2015年04 | |||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 永弟、沈少玲 |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 月13日 | |||
|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 |||||
| 【2003】56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易所关于保护上市公司公众股股东权益的相关规定,认真 | |||||
|---|---|---|---|---|---|
| 落实监管部门各项规章及工作指引,不发生占用彩虹精化 | |||||
| 资金的情形。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我们/ | |||||
| 我司承诺减少和规范与彩虹精化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我们 | |||||
| /我司及我们/我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与彩虹精化不可避 | |||||
| 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时,将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 | |||||
| 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 |||||
|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彩虹精 | |||||
| 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 |||||
|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关联交易等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履 | |||||
| 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进行公平合理交易。涉及到我们/ | |||||
| 我司的关联交易,我们/我司将在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 | |||||
| 回避表决,不利于我们/我司在彩虹精化中的地位,为我们 | |||||
| /我司在与彩虹精化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 |||||
| 彩虹集团、陈 | 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且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 | 2015年07 | 2016年1 | ||
| 正在履行 | |||||
| 永弟、沈少玲 | 公司股份。 | 月09日 | 月8日 | ||
|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 和良好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2015年7月23日起未来 | ||||
| 六个月内,陈永弟先生拟直接或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 | |||||
| 所作承诺 | 2015年07 | 2016年1 | |||
| 陈永弟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 | 正在履行 | |||
| 月23日 | 月22日 | ||||
| 持公司股份。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 |||||
| 0.3173%(不低于1,000,000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 | |||||
| 的2%(不超过6,304,870股)。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 |||||
|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 不适用 | ||||
| 有) |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0.00% | 至 |
40.00% |
|---|---|---|---|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4,641.46 |
至 |
5,907.31 |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4,219.51 | ||
| 母公司精细化工业务及子公司生物基材料、室内环境治理业 | |||
| 务较去年有所增长,同时,公司光伏发电项目逐步并网,为公司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
| 贡献利润。 |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