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ZETTA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pr 2, 2015

54308_rns_2015-04-02_5edb3a02-37a1-47c9-9a88-2ea71ea80e08.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055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国信证券担任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止,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目前仍处于持续督导期。

2015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 2015 年 3 月 18 日公 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 议案。由于发行需要,2015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于 2015 年 4 月 2 日与西南证券签订了《2015 年度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保荐协议书》。西南证券具体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上 市的保荐工作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的期间为 自签订保荐协议时起,包括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 整会计年度。

同时,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尚未结束,而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保荐机构更换为西南证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 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 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2015 年 4 月 2 日公司与国信证券签订了《关于解除 持续督导的协议》,国信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 由西南证券承继。西南证券已指派唐异先生、郑小民先生(简历附后)负责公司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附件:西南证券保荐代表人简历

唐异先生: 经济学硕士学位,保荐代表人,曾参与过鲁西化工、荣安地产公 司债券项目,华天酒店、万泽股份、ST 张股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爱康科 技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郑小民先生: 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过西部材料非公开发 行、润邦股份 IPO、井神股份 IPO、赛轮金宇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