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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Dec 3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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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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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设立招商彩虹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的独立意见
1、此次投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公司通过产业基金投资的方式能够加 快自身的产业布局与发展,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合理的财务收益。同时, 该产业基金主要用于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和收购,公司通过各种金融工具和手 段放大投资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更多投资标的;同时本次投资将拓宽公司 的盈利渠道,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业绩的可持续、稳定增长。
2、本次投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同意设立招商彩虹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董事会换届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 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同意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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