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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Apr 1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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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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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064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13 日上午 9:3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 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 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期授予期权数量、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的议案》;

公司董事汤薇东女士、陈英淑女士、金红英女士和金立新先生为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因公司实施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 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9.00 元调整为 8.905 元,预留授予期权 的行权价格由 17.15 元调整为 17.09 元。

此外,激励对象李雪梅、张代兵及徐朝晖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 象条件,公司根据规定取消李雪梅原本应获授的 3 万份股票期权,并注销张代兵 和徐朝晖分别已授予的 2 万份和 3.5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 励对象由 64 人调整为 61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223 万份调整为 214.5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志润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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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次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4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对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期权数量、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期权行权 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

公司董事汤薇东女士、陈英淑女士、金红英女士和金立新先生为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公(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公司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 行权/解锁条件已满足,除个别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满足行权条件外,其 他激励对象行权/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6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 64.35 万份,期权行权价格为 8.905 元/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限制性股票 42 万股, 本次期权行权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志润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监事会 对本次可行权/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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