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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Mar 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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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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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6-025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5 年 11 月 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7 号》(财会【2015】19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7 号》中 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如下:

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安排中,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公 司股票,并规定锁定期和解锁期,在锁定期和解锁期内不得上市流通及转让。达 到解锁条件可以解锁;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锁而失效或作废,由上市公司 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进行回购。对于此类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向职 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公司应当根据收 到职工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负 债(作收购库存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7 号》,公司对 201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14 年修订或制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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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更后,公司新增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7 号》(财 会【2015】19 号)。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7 号》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 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要追溯调整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要追溯调整 2014年度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科目名称 对2015年1月1日/2014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元)
其他应付款 6,048,000.00
库存股 6,048,000.00

二、会计估计变更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7 号》中关于等待期内发放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如 下:

当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为不可撤销股利时,等待期内,上市公司在核算应分 配给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时,应合理估计未来解锁条件的满足情况,该 估计与进行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时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可行权权益工 具数量进行的估计应当保持一致。后续信息表明不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以 前估计不同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直到解锁日预计不可解锁限制性股 票的数量与实际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一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7 号》,公司对等待期内发放的不可撤销现金股 利的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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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影响的报表科目名称 对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元)
管理费用 25,200.00
利润分配—对股东的分配 -25,200.00
管理费用 -1,605,975.00
资本公积 -1,605,975.00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增补充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7 号》的具体会计处理对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

(三)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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