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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Mar 1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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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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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 [ 2015 ] 48070003 号
| 目 | 录 | |
|---|---|---|
| 1、 | 专项审核报告 | 1-2 |
| 2、 | 附表 | 3 |
| 3、 | 本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 |
| 4、 | 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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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Postal Address : 4th Floor of Tower 2,No.16 Xisihuanzhong Roa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 Post Code ): 100039 电话( Tel ): +86(10)88219191 传真( Fax ): +86(10)88210558
关于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 [2015]48070003 号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 虹精化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014 年度合并 及母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彩虹精化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 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 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彩虹精化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 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 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彩虹精化公司 2014 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后 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1
本审核报告仅供彩虹精化公司 2014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支 梓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邓国强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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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上市公司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资金占用方类别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 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 会计科目 |
2014 年期初 占用资金余额 |
2014 年度占用 累计发生金额 |
2014 年度偿还 累计发生额 |
2014 年期末 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 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企业 |
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其他应收款 | - | 92.74 | - | 92.74 | 房租租赁押 金 |
经营性占用 |
| 小 计 | —— | —— | —— | - | 92.74 | - | 92.74 | —— | —— |
| 关联自然人及其 控制的法人 |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人及其 附属企业 |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 —— |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 |
惠州市虹彩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506.60 | 8,181.71 | 18,588.24 | -7,899.93 | 提供流动资 金周转 |
非经营性占用 |
| 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7,479.03 | 11,995.00 | 13,350.00 | 6,124.03 | 提供流动资 金周转 |
非经营性占用 | |
|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 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 4,172.73 | 2,520.00 | 1,652.73 | 提供流动资 金周转 |
非经营性占用 | |
| 小 计 | —— | —— | —— | 9,985.63 | 24,349.44 | 34,458.24 | -123.17 | —— | —— |
| 总 计 | —— | —— | —— | 9,985.63 | 24,442.18 | 34,458.24 | -30.43 | —— | —— |
法定代表人:汤薇东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陈英淑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欣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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