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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nan Tin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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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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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 于独立、客观立场,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的独立 意见

(1)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符合《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二条之 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认了拟续聘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作为公 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业务资质。

(2)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20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较好地履 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审计成果取得我们的一致认可。 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有利于保 障、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

(3)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据此,我们建议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事项按要求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有利于拓宽下属公司的融资渠道,促进其主营业务健康 发展,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良好,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 风险。上述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

三、关于 2021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累计及 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云南锡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并发表专项说明如下:

12021 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所提供的担保均是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无对外提 供担保和违规担保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累计审批对所属全资 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208,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293,618.45万元的 16.15%,累计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74,581万元。

截至半年报披露日,董事会累计审批对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为人民币228,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293,618.45万元的17.69%。

22021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关联交易事宜,每月与关联方进行结算,均为正 常经营过程中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与控股股东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未出现 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及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 出的情形。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及其母公司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锡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风险,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 系并进行了良好执行,严格执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谢云山 邵卫锋 尹晓冰 袁蓉丽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