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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 Cheng Cable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6

Nov 1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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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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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692 股票简称:远程电缆 编号:2016-049

远程电缆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决议,决定于2016 年12 月5 日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 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12 月5 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12 月4 日-2016 年12 月5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12 月5 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6 年12 月4 日下午15:00 至2016 年12 月5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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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 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11 月25 日。

  •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6 年11 月25 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 人出席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 8、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 座19 层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 1.1 非独立董事选举

  • 1.1.1 选举夏建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2 选举李志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3 选举冀越虹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4 选举张冬梅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 独立董事选举

  • 1.2.1 选举龙哲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2 选举郑成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3 选举苗棣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 2.1 选举王志续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2.2 选举刘鎏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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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1、3-5 项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 项议案 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各项议案的信息详见2016 年 11 月 1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1-2 董事、监事选举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 议,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按《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第1、2、4 项议案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选举:股东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3 的 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成克先生、龙哲先生、 苗棣 先生,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 的乘积。

非独立董事选举:股东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 4 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夏建军先生、李志强先 生、冀越虹女士、张冬梅女士,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 持有的股数与4 的乘积。

监事选举:股东持有的选举监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2 的乘积,股 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监事候选人王志续、刘鎏,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 的乘积。

三、会议登记及参加方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12 月1 日-2 日上午8:30 至11:00,下午1:00 至 4:00。

2、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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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16 年11 月30 日16:3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本次会议登记不接受 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 号远程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相 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92;

2、投票简称:远程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 4、在投票当日,“远程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 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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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 议案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2 中子议案①,2.02 元代表议 案2 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1.1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1 选举夏建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1.1.2 选举李志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1.1.3 选举冀越虹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1.1.4 选举张冬梅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1.2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1 选举龙哲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6
1.2.2 选举郑成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7
1.2.3 选举苗棣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8
2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2.1 选举王志续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01
2.2 选举刘鎏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02
3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00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
5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 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 人的选举票数。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 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 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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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有4 位候选人)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

  • 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2,有2 位候选人)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 报为准;

  •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 视为未 参与投票。

(7)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 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12 月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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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 年12 月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3:00。

  1.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1.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恺

联系电话:0510-80777896

传 真:0510-80777896(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 号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 编:214251

  • 2、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确认

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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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法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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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远程电缆股份有 限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为

行使表决权:

序号 表决事项 投票数(股)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非独立董事选举
1.11 夏建军
1.12 李志强
1.13 冀越虹
1.14 张冬梅
注:累积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持有股数×4=_____
1.2 独立董事选举
1.21 龙哲
1.22 郑成克
1.23 苗棣
注:累积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持有股数×3=_____
2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王志续
2.2 刘鎏
注:累积选举监事的表决权总数:持有股数×2=_____
3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说明:

1、对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投票人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股东持有的 股份数乘以子议案的个数。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股 东投票权不得交叉使用。在每项议案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填写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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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数。

  • 2、对非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请在每项议案后“同意”、“反对”或

  • “弃 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 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填写或使用

其它 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 3、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2、企业法人委托须加盖公章;

  •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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