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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Dec 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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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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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ST 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5-062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于 2025 年12 月16 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通知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1 月29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8)。

作为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25 年12 月5 日收到 控股股东周口城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科技”)、持股1%以上股东方勤华先 生书面提交的临时提案函件及提案相关附件材料,股东分别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选举 胡传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徐常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2025 年12 月16 日召开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1)。

公司于2025 年12 月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股东提请在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事项进行审议,董事会认为股东城发科技、方勤华先生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临时提案主体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 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合法合规。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 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12 月16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2 月1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2 月16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12 月11 日

  •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 年12 月11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一)。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或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 号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2.01 选举李建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2.02 选举卢永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2.03 选举胡传雨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2.04 选举徐常亮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均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

  • 上通过。

3、以上选举独立董事(2 名)的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 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 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53)、《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相关董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四。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12 月12 日(星期五)上午9:30 至11:30,下午14:00 至 17:00

  • 2、登记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 号502 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一)。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 一);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 (样式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请在2025 年12 月12 日下午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来信请寄: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 号502 室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61008(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 样)。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妞、陈晓雪 联系电话:0592-6307553 联系传真:0592-251700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 号502 室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8

  •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

  • 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12 月8 日

附件一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 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5 年12 月16 日召开的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 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2.01 选举李建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卢永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胡传雨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 选举徐常亮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备注:

  • 1.委托人应当在该项方框中相应的“同意”、“反对”和“弃权”处打对“√”表示同意、反对、

弃权。

  • 2.上述议案2.00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2

股东可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投给1 名或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给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

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

  • 3.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结束。

附件二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50096;投票简称:联众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 1)本次会议议案1.00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会议议案2.00 为累积投票议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 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 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 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如提案2.0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选2 位进行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5 年12 月16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12 月16 日9:15-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四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胡晓琼 ,女,生于1985 年5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 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金融风险管理师、法律职业资格。研究生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投资 专业毕业。2009 年7 月至2016 年12 月历任华创证券研究所机构销售部机构销售经理、合 规负责人、信息综合部总监,2017 年1 月至2021 年7 月任华创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 金汇财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监。2021 年9 月至今历任河南兴周城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周口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晓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属单位任职外,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 李建伟 ,男,生于1974 年4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 研究生学历。硕博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毕业。1999 至2017 年间,作为创始人 先后参与创办北京万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方圆众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明师明 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企业,并担任董事、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 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商法研究所所长,企业合规与营商环境研究中 心主任,兼任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00755.SZ)、中国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00691.HK)、锦欣生殖医疗集团有限公司(01951.HK)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 卢永华 ,男,生于1954 年12 月,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1980 年9 月至1984 年7 月,在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就读,获学士学位;1984 年7 月厦门大学会计系毕业留校后一直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期间于1992 年7 月获 得厦门大学会计系硕士学位;2002 年6 月获厦门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历任厦 门大学会计系助教、厦门大学会计系讲师、厦门大学会计系副教授、厦门大学会计系党总 支副书记、厦门大学会计系副主任;现兼任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002228.SZ) 独立董事。2021 年7 月至2025 年10 月,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永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 胡传雨 ,男,生于1978 年8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 研究生学历。研究生北京大学哲学专业毕业。2008 年9 月至2020 年10 月,任中央财经 大学金融学院办公室主任;2013 年10 月至2019 年11 月,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 助理;2013 年7 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2018 年12 月至今,任 中央财经大学教育部金融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现任冀中能源 (000937.SZ)、汇洲智能(002122.SZ)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传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 徐常亮 ,男,生于1980 年4 月,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 年8 月至2016 年12 月就职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任职研究员;2017 年1 月至2023 年5 月就职于新华 智云科技有限公司,任职CEO、董事;2024 年3 月至今,任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研究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常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