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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3

Jan 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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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奕 东电子")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6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8,016,213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7.7124%。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30 日(星期一)。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22〕86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8,400,000 股,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75,2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233,600,000股,截至2023年1月3日,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56,078,577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4.01%,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 177,521,423 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为 75.99%。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18,016,2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124%,该 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星期一)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为 2,842,89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2%。 该部分限售股份已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除前述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限售股上市流通导致股本结构变动外,自首次公开发行 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份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导致公司股份数量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部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申请解除限售的 股东共 6 名,包括宁波昆石天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小米长江产业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昆石智 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昆石创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中航南 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南山中航无人系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深圳国新南方知识产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新南方二号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关于限售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本单位持有的上述股份。若因公司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等权益分派 导致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单位所持由此新增的公司股份仍将遵守前 述股份锁定承诺。

2、本单位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单位所

2

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另有规定,则本单位将按相关规定执行。

3、若未履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公 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单位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公司。"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东无其他特别 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 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8,016,2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12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30 日(星期一);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为 6 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

单位:股

股份性质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量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宁波昆石天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51,642 2,051,642 2,051,642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56,000 5,256,000 5,256,000
宁波昆石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641 800,641 800,641
深圳市昆石创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204,165 5,204,165 5,204,165
中航南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南山中航无人系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33,228 4,033,228 4,033,228
深圳国新南方知识产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新南方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70,537 670,537 670,537
合计 18,016,213 18,016,213 18,016,213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5、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或个人对其间接持有的股份作出限售承诺的,公司董 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 履行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77,521,423 75.99 - 18,016,213 159,505,210 68.28
首发后限售股 - - - - - -
首发前限售股 175,200,000 75.00 - 18,016,213 157,183,787 67.29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2,321,423 0.99 - - 2,321,423 0.9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6,078,577 24.01 18,016,213 - 74,094,790 31.72
三、总股本 233,600,000 100.00 - - 233,600,000 100.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3 年 1 月 3 日作为股权登记 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 异,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 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 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4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