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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MG Construction Machiner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Nov 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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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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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1-94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 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0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1 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83),公司定于2021年11月17日 下午3:00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11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直接持有公司 38.11% 股份的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修改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鉴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 中以2021年3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公司 分别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亚金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1年6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对本次 吸收合并的被合并方徐工有限、合并方徐工机械进行加期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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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同时,公司基于上述加期 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编制了修 订后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 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故书面提 请将新增提案《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及《关于批准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 司暨关联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递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取消原对应议案, 其他议案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徐工 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8.11%的股份,具有提出临 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临时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 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及内容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 年11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会现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现就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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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十二次会议(临时)决定召开。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1年11月17日(星期三)下午3:00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星期三)具体如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 — 2021 年11 月17 日交易时间,即9:15 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11月17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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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及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公 司总部大楼7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
1.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
-
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 易方案的议案
-
4 -
-
2.1 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
-
2.2 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
2.3 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
2.4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
-
2.5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2.6 定价基准日
-
2.7 发行价格
-
2.8 发行股份的数量
-
2.9 上市流通地点
-
2.10 锁定期安排
-
2.11 上市公司异议股东的保护机制
-
2.12 债权债务处置及债权人权利保护
-
2.13 员工安置
-
2.14 过渡期损益安排
-
2.15 滚存未分配利润
-
2.16 资产交割及违约责任
-
2.17 相关税费
-
2.18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2.19 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构成关联 交易的议案
- 5 -
4.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不构成重 组上市的议案
5.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 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6.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吸收合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
-
议案
-
7.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
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10.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11.关于批准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暨关 联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
12.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13.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14.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
-
的议案
15.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
- 6 -
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 明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4、议案6、议案10、议案16内容详见2021 年4月21日,议案1至议案3、议案6至议案9、议案12至议案15详 见2021年9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议案5、议案11详见 2021年11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三)议案2需逐项表决。议案1至议案16需经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至议案16属于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对议案的表决情况 和表决结果需单独披露。
三、议案编码
| 备注 | ||
|---|---|---|
|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 案 |
√ |
| 非累积投票 议案 |
||
| 1.00 |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 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 | √作为投票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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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象的子议案 数:(19) |
|
|---|---|---|
| 2.01 | 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 | √ |
| 2.02 | 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 √ |
| 2.03 | 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 √ |
| 2.04 |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 | √ |
| 2.05 |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 |
| 2.06 | 定价基准日 | √ |
| 2.07 | 发行价格 | √ |
| 2.08 | 发行股份的数量 | √ |
| 2.09 | 上市流通地点 | √ |
| 2.10 | 锁定期安排 | √ |
| 2.11 | 上市公司异议股东的保护机制 | √ |
| 2.12 | 债权债务处置及债权人权利保护 | √ |
| 2.13 | 员工安置 | √ |
| 2.14 | 过渡期损益安排 | √ |
| 2.15 | 滚存未分配利润 | √ |
| 2.16 | 资产交割及违约责任 | √ |
| 2.17 | 相关税费 | √ |
| 2.18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 |
| 2.19 | 决议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 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 有限公司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 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吸收合并协 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补 偿协议》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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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 三条规定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 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批准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 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有关审计报 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 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 性说明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 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 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 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 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 宜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 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 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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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徐工 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6楼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苗洋威 尹文林
联系电话:0516-87565620,87565628
邮政编码:221004
传 真:0516-8756561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
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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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股东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1 月5 日
- 11 -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5”,
-
投票简称为“徐工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 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一)投票时间:2021 年11 月17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
—9:25,9:30—11:30 和13:00-15:00。
-
(二)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 12 -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11 月17 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 月 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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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 权:
一、 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 有议案 |
√ | |||
| 非累积投 票议案 |
|||||
| 1.00 |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 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 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9) | |||
| 2.01 | 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 | √ | |||
| 2.02 | 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 √ | |||
| 2.03 | 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 √ | |||
| 2.04 |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 | √ | |||
| 2.05 |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 | |||
| 2.06 | 定价基准日 | √ | |||
| 2.07 | 发行价格 | √ | |||
| 2.08 | 发行股份的数量 | √ | |||
| 2.09 | 上市流通地点 | √ | |||
| 2.10 | 锁定期安排 | √ | |||
| 2.11 | 上市公司异议股东的保护机制 | √ | |||
| 2.12 | 债权债务处置及债权人权利保护 | √ |
- 14 -
| 2.13 | 员工安置 | √ | |||
|---|---|---|---|---|---|
| 2.14 | 过渡期损益安排 | √ | |||
| 2.15 | 滚存未分配利润 | √ | |||
| 2.16 | 资产交割及违约责任 | √ | |||
| 2.17 | 相关税费 | √ | |||
| 2.18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 | |||
| 2.19 | 决议有效期 | √ | |||
| 3.00 |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 机械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 |
√ | |||
| 4.00 |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 机械有限公司不构成重组上市的 议案 |
√ | |||
| 5.00 | 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 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吸收合 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 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 关标准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批准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 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有 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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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报告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 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 公允性的议案 |
√ | |||
| 13.00 |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 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 |||
| 14.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 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
| 15.00 |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 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履行法 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
| 16.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 并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
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 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 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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