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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 Smart Auto-control Engineering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Jul 2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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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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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3-064 债券代码:128070 债券简称:智能转债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 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 析。具体的分析及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为分析本次发行股票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假 设:
-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和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
-
变化;
-
2、假设本次发行预计于2023年8月末完成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用
-
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最终完成时间以实际发 行完成时间为准;
-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8,000.00万元全额募足,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
4、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0,905,922股,该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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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仅为估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在预测公司 总股本时,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 332,575,415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 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可转换债券转股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假设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2年分别减少30%、持平、增长30%计算;假设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短期内对公司业绩无明显影响。上述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
6、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影响,未考虑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在预测公司净利润时,未考虑非经常性损益和在 2023年度进行现金分红等 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 项 目 | 2022 年度 发行前 |
2023 年度 |
|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 期末总股本(万股) | 33,255.79 | 33,257.54 | 35,348.13 |
|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的日期 | 2023 年8 月末 | ||
| 假设情形1:2023 年净利润较2022 年减少30%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362.98 | 5,854.09 | 5,854.0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 8,127.53 | 5,689.27 | 5,689.2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18 |
0.1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18 |
0.1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17 |
0.1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17 |
0.17 |
| 假设情形2:2023 年净利润较2022 年同比保持不变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362.98 | 8,362.98 | 8,362.9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 8,127.53 | 8,127.53 | 8,127.5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25 |
0.2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25 |
0.2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24 |
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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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24 |
0.24 |
|
|---|---|---|---|---|
| 假设情形3:2023 年净利润较2022 年增长30%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362.98 | 10,871.87 | 10,871.87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 8,127.53 | 10,565.79 | 10,565.79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33 |
0.32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33 |
0.32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32 |
0.31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32 |
0.31 |
注:上述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 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由于公司总 股本增加,本次发行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本次发行股票当年存在 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3年扣非前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 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
二、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增加,但募集资金产生 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 存在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 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智能控制阀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 检维修服务,产品主要为各类智能控制阀。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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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现有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人才队伍的培养。公司建立了一支高度稳定团结、 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队伍。公司的管理层和核心员工大多自公司成立初期 就开始在本公司工作,领导层与核心员工高度稳定团结,相互之间目标一致,形成 了高效的组织架构。
公司拥有一支配置完整、经验丰富、知识储备深厚的研发团队。截至2022年末, 公司共有研发人员137名,较上一年末增长21.24%,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3.69%,其 中硕士12人,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比为77.37%。
2、技术储备
本公司系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江苏省民营 科技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锡市100家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公司建有 江苏省调节阀工程技术中心,并于2011年8月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于 2014年被工信部评选为“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试点企业”,报告期内,完成 了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省级版)贯标试点企业认定。公司的技术中心于2013 年被认定为无锡市企业技术中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60项、 实用新型专利137项、外观设计专利23项。
3、市场储备
公司从事的智能控制阀行业,是仪器仪表制造业的重要分支,是国家鼓励和重 点支持发展的行业。预计未来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自动化程度的 提高,我国装备制造业转型和升级,以及国家对石油天然气、石化、环保、电力、 冶金、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投资持续增长,我国控制阀市场总体规模将会保持 稳步增长。
公司除了在石油化工、钢铁冶金、电力能源等行业积累了一大批优质客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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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在新能源(太阳能)、新材料(多晶硅、半导体)行业、环保行业的市场在逐 年扩大。在“双碳”战略等相关政策推进下,我国的新能源和新材料产业得到了快速 的发展,市场空间逐渐被打开,发展速度逐渐加快。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良好 的资源储备,能够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 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地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并完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 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合 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尽快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充分调配资源,合理制定开工计划,加快推 进募投项目的建设,使募投项目尽早达到达产状态,在保证安全合规生产的前提下 确保募投项目的效益最大化。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 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谨慎和高效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 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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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 监会公告〔2022〕3号)等规定要求,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股东回报 等各个因素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对公司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并持续完善细化《公 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强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未来, 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 分配,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五、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就保障公司本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
3、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 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布的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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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剑标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就保障公司本次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管规则, 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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