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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 BOTON TECHNOLOGY CO.,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15

Mar 1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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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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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本报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会议七次,具体情况如下:

1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4 年 1 月 10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 3 名,以 3 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 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14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 3 名,以 3 票赞成,审议通过了《无锡宝通带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 201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价报告》、《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3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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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 3 名,以 3 票赞成,审议通过了《无锡宝通带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4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4 年 7 月 14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 3 名,以 3 票赞成,审议通过了《无锡宝通带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终止实施 < 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 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 < 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 > 的议案》。

5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4 年 9 月 9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 3 名,以 3 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 换届选举的议案》。

6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 3 名,以 3 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 的议案》。

7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 3 名,以 3 票赞成,审议通过了《无锡宝通带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 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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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4 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 程序和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 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 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 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 2014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 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 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4 、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 募集资金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5 、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4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 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 、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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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 录第 10 号 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监事会对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 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 效执行,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 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 证。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我们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 部控制鉴证报告》( 2015 )第 000162 号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情况。

综上所述, 2014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和权利,充分 履行了监督义务,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作用。在新的一年里,监事会将进一 步拓展工作思路,以忠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重,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切 实发挥好各项监督职能。

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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