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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u Token Sciences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0

Jun 1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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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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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促进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事 前、事后审核的独立性,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芜 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年度报 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勤勉尽责 地开展工作。

  •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1、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 2、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 3、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 4、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 5、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 6、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进场审计时间不得晚于公司年度报告披 露日前三十个工作日。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 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会计师就公司年 报审计工作应切实加强沟通,并形成有关工作底稿支持的书面沟通会议记录,参 会人员均应在会议记录中签字。

第七条 公司指定财务部为公司年报审计沟通牵头部门,负责向审计委会、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沟通会议所需生产经营信息、财务资料及其他信息,积极参与 三方沟通工作。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为审计委员会做出决策提供必要的资料,如公司 财务报告、生产经营报告、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年审机构工作底稿等; 对于有关重大问题,审计委员会委员可进行实地考察。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列席有关会议。沟通过程中,如审 计委员会委员或年报审计人员提出需管理层回避的,有关管理层人员应予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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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九条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应对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审计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 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下一年度审计工作的工作建议。

第十条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 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 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 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 东大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陈述意见。

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见面沟通的方式对 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 议,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 审计委员会形成的上述文件应在公司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密切关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

  • 况,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二条 本工作规程未尽事宜,审计委员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三条 本工作规程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并解释。

第十四条 本工作规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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