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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u Token Science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Mar 1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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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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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2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 “ ” “ ”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信科技 、 发行人 或 公司 )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 长江保荐 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44]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 201812 月修订)》 (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上市业务办理指南( 2018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 可转债 长信转债 )。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19315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登记公司 )登记在册的原 A 股普通股股东(以下简称 原股东 ) 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 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 )交易系统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参与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 网站( www.szse.cn )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配售原则、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发生 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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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9318 日 ( 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9:15-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 部分,应当在 2019318 日(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 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机构投资者参 与网下申购需在 2019315 日( T-1 日) 17:00 前登陆长江保荐投资者平台 ( https://cbs.cjfinancing.com.cn/ )提交《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网下 申购表》(以下简称 《网下申购表》 )等相关文件,在 2019315 日( T-1 日) 17:00 前(指资金到账时间)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 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 50 万元。申购保证金未按时到账或未足额到账的 认购对象提交的网下申购表为无效申购。

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在 2019315 日( T-1 日) 17:00 前提交的《网 下申购表》 EXCEL 电子版文件内容与《网下申购表》盖章版扫描件内容必须完全 一致,如果信息不一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全套文件,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其报价无 效或者未报价,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在 2019320 日( T+2 日)通知收款银行 退还投资者。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 金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申购的,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 不得全权 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 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 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 日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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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 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320 日( 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 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 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5 、网下投资者申购保证金不足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的,须在 2019320 日( T+2 日) 17:00 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若获得配售 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 2019320 日( T+2 日) 17:00 之前及时足额补足申购资 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长信 转债由主承销商包销。

6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 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及主 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23,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包销基 数为 123,000.00 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 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原则上最 大包销额为 36,90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时,主承销商与 发行人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 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征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后, 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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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 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 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 进行统计。

  • 8 、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

发行提示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5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募集 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已刊登在2019年3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 1、本次共发行人民币12.30亿元长信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

  • 1,230万张,按面值发行。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 配售,配售比例约为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的99.9919%。本次可转债的原股东优先 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网下和网上预设 的发行数量比例为90%和10%。

  •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15日)(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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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长信科技”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0.5350元可转债的比 例,并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088”,配售简称为“长信 配债”。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2,298,879,814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 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为12,299,007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19%。由于不足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配股 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网上配售不足1张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 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 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4、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 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 额不足123,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123,000.00万元。主 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 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36,900.00万元。 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征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后,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5、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370088”,申 购简称为“长信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1手(10张,1,000元),每10张为 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000手(1 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6、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的每个产品网下申购的下限为1,000万元(10万 张),超过1,000万元(10万张)的必须是1,000万元(10万张)的整数倍,申购的 上限为110,000万元(1,100万张)。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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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50万元。

7、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19年3月18日 (T日),网下申购日为2019年3月15日(T-1日)。

  • 8、本次发行的长信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 , 投资者获得配售的长信转债上市首

  • 日即可交易。

  • 9、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

  • 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10、投资者请务必注意发行公告中有关长信转债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 /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认购资金缴 纳等具体规定。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 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长信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12、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债券代码为“123022”,债券简称“长信转债”。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T 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0.5350元可转债的比例,并 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持有的“长信科技”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 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 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 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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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2019年3月18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 时间,即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 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 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

申购日当日,网上投资者不需缴纳资金。

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 每1手(10张,1,000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 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手长信转债。网上投资者应根据2019年3月20 日(T+2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三、网下获配机构投资者后续安排

机构投资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 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参与网下配售并持有长信转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机构投资者应以其管理的产品或自有资金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每个产品或自有 资金网下申购的下限为1,000万元(10万张),超过1,000万元(10万张)的必须是 1,000万元(10万张)的整数倍,每个产品网下申购的上限为11.00亿元(1,100万 张)。参与本次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有长信转债应 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9年3月19日(T+1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在《证券时报》上刊登《芜 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网下发 行配售结果公告》,该公告刊载的内容包括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单、每户获得 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及扣除申购保证金后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或应退还的多余申购资 金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获得 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若申购保证金大于认购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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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余部分在2019年3月20日(T+2日)通知收款银行按原收款路径无息退回。

投资者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被直接抵作申购资金。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缴付申 购资金,则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2019年3月20日(T+2日)17:00之前(指资 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资金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同上述缴付 申购保证金账户),在划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深交所证券账户号码。若获 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9年3月20日(T+2日)17:00之前足额补足申购资金, 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长信转债由 主承销商包销,并由主承销商将有关情况在2019年3月22日(T+4日)刊登的《芜 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

若有需补缴资金的情形,请投资者将需缴付资金划付至以下列明的的收款银行 账户:

收款账户名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账号: 121907384510536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上海中山支行
开户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308290003167
汇款用途 (请填写深交所证券账户号码)

四、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 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 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 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及网下投资者获配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 者名下。

五、包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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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 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 额不足123,000.00万元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123,000.00万元。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 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36,900.00万元。 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征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后,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六、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汽经二路以东

电话:0553-2398888 传真:0553-5843520

联系人:陈伟达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 号28 层

电话:021-61118539

传真:021-61118973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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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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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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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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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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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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