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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u Token Science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pr 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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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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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 2017-037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天津美泰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深圳市德普 特电子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参股公司长信智控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计提供 120,000 万元银行借款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4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1 、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含贷款、 保函、 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 融资和融资租赁、抵押等各融资品种),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 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天津美泰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 股 100% )提供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孙公司深圳市德普特电子 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97% )提供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拟为下属控股 公司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7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参股公 司长信智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30% )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担保额 度;为参股公司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7.29% )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2 、担保期限自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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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止。本次担保将用于各下属公司、参股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满足业务 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本次担保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公司连续十二个 月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被担保公司长信智控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截至目前,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于近日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2006 年 4 月 4 日
. 住所:天津市静海县大丰堆镇靳庄子村南
. 法定代表人:沈励
. 注册资本: 358.50 万美元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屏蔽电磁波玻璃;透明导电、金属化、绝缘、光电 场致变性、增透减反射、太阳能电池玻璃与塑料板材;太阳能电池材料;研究开 发镀膜工艺技术、生产加工镀膜工艺产品;平板玻璃深加工技术及设备制造与销 售;真空镀膜设备及真空应用设备的制造与销售;研究开发和生产导电镀膜玻璃 及其光电子镀膜玻璃;液晶显示器和触摸屏相关镀膜材料;机械设备租赁;本公 司产品的咨询服务。
. 股权结构: 本公司持有天津美泰 100% 股权。
. 其他事项:天津美泰不存在或有事项,尚未做信用等级评定。
. 财务状况: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 2016 年度末,天津美泰资产总额 17,830.30 万元,负债总额 11,385.0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900 万元、流动 负债总额 11,344.78 万元),净资产 6,445.26 万元; 2016 年度天津美泰实现营业 收入 8,926.75 万元,净利润 1,038.4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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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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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担保人: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18 日
.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社区南太路 2 号
. 法定代表人: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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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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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触摸屏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液晶显示模块、液晶显示屏、 触摸液晶显示屏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原材料、家用电器生产、 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 . 其他事项:深圳德普特电子不存在或有事项,尚未做信用等级评定。
. 财务状况: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 2016 年度末,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 公司资产总额 207,061.68 万元,负债总额 139,034.5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8,7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39,016.56 万元),净资产 68,027.12 万元; 2016 年 度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56,702.32 万元,净利润 25,633.0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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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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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担保人: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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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200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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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东莞市大岭山镇大片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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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廉健
. 注册资本: 人民币15,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电子产品(包括触摸屏、液晶显示模块、液晶显示屏、 触摸液晶显示屏、家用电器、电子原材料;移动通信产品及模块;可穿戴式电子 产品、智能家居产品、电子元器件、通讯产品等)及相关零配件;提供上述产品 的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涉限涉证及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除外,涉及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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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和开发 自产产品及相关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财务状况: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6 年度末,东莞市德 普特电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22,270.30 万元,负债总额70,577.47 万元(其中 银行贷款总额3,086.04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0,563.33 万元),净资产51,692.83 万元;2016 年度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312.96 万元,净 利润-2,453.01 万元。
股权结构: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4 、长信智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长信智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芜湖广告产业园广告创意综合楼十二 楼
. 法定代表人:陈奇
. 注册资本:人民币 6,650 万元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大数据收集、分析、处理及运用, 多媒体数据的采集、处理、传输、运用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生产、销 售和技术服务,智能服务平台的设计、建设、运营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长信智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2.56% 股权。
. 其他事项:长信智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或有事项,尚未做信用等级 评定。
. 财务状况: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 2016 年度末,长信智控资产总额 6,574.32 万元,负债总额 100.1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65.41 万元),净资产 6,474.15 万元; 2016 年度长信智控实现营业收入 84.91 万 元,净利润 -136.1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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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名称: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住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26号1号厂房
- . 法定代表人:蔡斯瀛
. 注册资本:人民币10,590万元
.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各类汽车电子产品、消防电子产品、网络通 信电子产品及其他电子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车载多媒体娱乐控制系统、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系统 (BMS)、安全控制系统及仪表、模块等汽车电子零部件、液晶导光显示产品、 消防电子及通讯电子产品。
.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29% 股权。 . 财务状况:
截至 2016 年度末,宏景电子资产总额 46,758.93 万元,负债总额 17,254.2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34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4,851.68 万元),净资产 29,504.70 万元; 2016 年度宏景电子实现营业收入 33,500.37 万元,净利润 2,057.93 万元。(以上数字为未审数 )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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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担保方(保证方)名称: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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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
. 债权人名称:天津市所属银行(待定);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担保金额:人民币 12,000 万元;
. 担保期限:自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 相关协议签署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近日签署。
- 2 、担保方(保证方)名称: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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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 债权人名称:深圳市所属银行(待定);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0 万元;
. 担保期限:自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 相关协议签署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近日签署。
3 、担保方(保证方)名称: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 债权人名称:东莞市所属银行(待定);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担保金额:人民币 70,000 万元;
. 担保期限:自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 相关协议签署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4 、担保方(保证方)名称: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长信智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债权人名称:芜湖市所属银行(待定);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 担保期限:自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 相关协议签署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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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担保方(保证方)名称: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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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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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名称:芜湖市所属银行(待定);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 担保期限:自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 相关协议签署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公司将根据宏景电子的申请,视其资金需求予以安排。 同时,由宏景电子董事长兼股东蔡斯瀛以保证担保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 议案,同意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一致认为:本次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银行借款 保证担保,以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 发展,有助于解决其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 能力。上述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本 公司关于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为上述下 属子公司、参股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 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本次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向银行借款,以保 证其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助于解 决其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上述担保 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没有发 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关于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其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六、保荐机构意见
长信科技本次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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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该事项有利于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长信科技本次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连续12 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44,9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44%,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0.03%。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为124,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88%,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7.14%,该担保额度至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实施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20,938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0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比例为16.72%。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2,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7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比例为15.4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 度公告。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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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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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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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独立董事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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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荐机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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