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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u Token Science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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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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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芜湖长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关于 2020 年度为子公司、参股公 司提供担保相关事宜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现 就公司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为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12,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含贷款、保函、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抵押等各 融资品种),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 其中: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提供 不超过15,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公 司持股100%)提供不超过8,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重庆永信科技 有限公司(公司持股75%)提供不超过13,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拟为下属控股 公司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2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拟为下属 控股公司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拟为参股公司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95%)提供不超过6,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由宏景电子董事长兼股东蔡斯瀛及其一致行动人付坤华、胡龙、 郭旭将其持有的宏景电子22.40%股权质押给公司,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 反担保。
我们认为本次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向银行借款,以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流 动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助于解决其在业务拓展过程 中遇到的资金瓶颈,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上述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 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被担保公司均具有较强的偿债能 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也没有发现有侵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长信科技关于2021 年度为下 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 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 来,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真 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宏、刘芳端、丁立健、刘正东 2021 年4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