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Wuhu Token Science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55108_rns_2021-04-26_84e927c7-5249-4598-8a13-69aaaf20878b.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职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 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

本人2020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召开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 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 股东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对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 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0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9次,作为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全部9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 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现场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 本人认为2020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20年度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 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0年度,本人亲自列席了公司召开的4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 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就关键问题在评 议和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为:

(一)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前,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针对公司拟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同意将《关于 2020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时对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对《长信科 技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长信科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0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长 信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2020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2020年上半年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关于董事会提 前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 举暨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关于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0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聘 任公司高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前,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针对 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同意将《对 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对外投资设 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委员在2020年履行职责如下: 1、战略委员会: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 席2次,会议讨论并审核了公司以下事项:《关于公司重大投资》、《对外投资 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 席4次,会议讨论并审核了公司以下事项:《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审计》、 《关于2019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 报告》、《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和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生 产状况予以关注,并与审计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年度审计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 议公司年度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年报。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和公证。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 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 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 人员,询问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自觉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证监会与交易所 的有关文件,以增强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同时积极参加各种 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掌握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其他工作情况

  •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 要求,继续认真、尽责、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丁立健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