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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u Token Science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2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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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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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19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职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 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
本人2019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召开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 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股东会的 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对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19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7次,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 人亲自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全部4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的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 议案,并现场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2019年度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 此本人对2019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 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19年度,本人亲自列席了公司召开的1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 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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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对 公司2019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就关键问题在评议和核 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为:
(一)2019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2019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2019年上半年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关于2019年上 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控股子公司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关于更换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委员在2019年履行职责如下: 1、战略委员会:未参与战略委员会会议。
2、审计委员会:未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工作情况
本人2019年度未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
-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和公证。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 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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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 人员,询问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自觉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证监会与交易所 的有关文件,以增强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同时积极参加各种 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掌握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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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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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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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 要求,继续认真、尽责、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丁立健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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