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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u Token Science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pr 2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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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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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18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职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 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

本人2018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召开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 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股东会的 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对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18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12次,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 人亲自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全部12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的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 议案,并现场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2018年度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 此本人对2018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 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18年度,本人亲自列席了公司召开的五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 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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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对 公司2018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就关键问题在评议和核 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为:

(一)2018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资产重组进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18年度公司管理层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聘 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关于2017年度对 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长信科技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18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 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8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以及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预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前,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本 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审阅及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审慎 核查,询问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并对相关 文件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同意将《关于为参 股公司提供担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18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同意公司为参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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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电子”)提供不超过 5,000 万 元的担保额度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18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18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等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八)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以及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预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长信 科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18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2018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公司聘任高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2018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终 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在2018年履行职责 如下:

1、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 席1次,会议分别讨论并审核了公司以下事项:《关于对公司2017年度报告审计 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 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本人亲自出席1次,会议分别讨论并审核了公司以下事项:《关于公司管理层2018 年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聘用华普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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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2018年度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和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生产状 况予以关注,并将与审计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年度审计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 公司年度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年报。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和公证。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 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 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 人员,询问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自觉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证监会与交易所 的有关文件,以增强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同时积极参加各种 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掌握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其他工作情况

  •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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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 要求,继续认真、尽责、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张冬花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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