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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u Token Science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Nov 2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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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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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 2017-130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拟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奇先生、高前文先 生、廉健先生、陈夕林先生、张兵先生、陈伟达先生、许沭华先生、张冬花女士、 宣天鹏先生、万尚庆先生、刘芳端先生共 11 人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 张冬花女士、宣天鹏先生、万尚庆先生、刘芳端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上 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沈励先生以及独立董事毛旭峰女士将在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后离任。
沈励先生和毛旭峰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 董事会对沈励先生、毛旭峰女士自任职以来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致以诚挚的谢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沈励先生、毛旭峰女士未持有长信科技股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都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 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 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就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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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的董事会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2 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陈奇先生: 男, 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历任合肥工 业大学真空教研室助教、讲师、副教授,安徽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安徽国 信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信薄膜科技(芜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 董事长,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信智控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主持过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先后获得机械工业部科技进步一等奖、 安徽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等多项奖励,并在国内专业杂志发表论文十多篇,其中在国家核心期 刊杂志发表论文一篇,荣获芜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1 次、二等奖 1 次,安徽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2 次。 2000 年获得安徽省省直机关优秀工作者、 2004 年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工作者, 2004 年芜湖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奇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446,096股,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陈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 任职条件。
2 、 高前文先生: 男, 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经济师。曾先后任合肥玻璃总厂财务科科长, 安徽三建集团财务科长,合肥三维电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安徽国元实业投资公司投资部经 理,长信薄膜科技(芜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行政总监、副总经理,本公司财务总监、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 市智行畅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董事,承洺电子(深圳)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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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董事,长信智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6 年荣获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优秀职工,2008 年当选为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第五届理事 会常务理事。先后在《安徽财会》、《中国建筑会计》、《安徽资本市场》等刊物发表数篇 论文。
截至本公告日,高前文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4 ,680,976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高前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3、廉健先生: 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郑州粮食学院建筑工程学 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2003年创立深圳市德普特光电显示技术 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该公司销售总监、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赣州市 德普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人代表,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 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人代表,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人代表, 深圳市德普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人代表,承洺电子(深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廉健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120,000股,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廉健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 任职条件。
4、陈夕林先生: 男, 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本科学历,工程师、高 级经济师。曾先后任合肥玻璃总厂动力设备科技术员、副科长、平板玻璃分厂厂长,肥东县 滨湖副乡长,合肥玻璃总厂技术科科长,合肥模具厂副厂长,合肥玻璃总厂副厂长。 2001 年进入长信薄膜科技(芜湖)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深圳办事处负责人、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在公司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现任本公司总裁、营销业务负责人, 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夕林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 ,200,300 股,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陈夕林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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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任职条件。
5、张兵先生: 男, 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合肥工业大学真空技术 与设备专业毕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杭州制氧机有限公司技术员,苏州板硝子电 子有限公司制造课课长,长信薄膜科技(芜湖)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品管部经理、总经理 助理、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裁、重庆永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人代表。荣获 安徽省科学技术三等奖 3 次,芜湖市科学技术一等奖 1 次、二等奖 2 次。
截至本公告日,张兵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 所规定的情形。张兵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6、陈伟达先生: 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会计 师,先后历任合肥市供水集团财务部科员,科丝美诗(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都 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心支公司财务经理,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财务部室主任。现担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芜湖宏景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智行畅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监事、长 信智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陈伟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任职资格的要求。
7、许沭华先生: 男, 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历任浙江临海 机械厂技术员,合肥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中国科学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博士后、副研 究员,深圳豪威真空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和技术总监。为安 徽省真空薄膜材料与技术 “115” 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先后担任工信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 金项目、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安徽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安徽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安徽省信息产业发展资金专项项目、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等项目负责人。荣获安徽省科 学技术二等奖 1 次、三等奖 3 次;芜湖市科学技术一等奖 1 次、二等奖 1 次;发表论文 20 余篇。
截至本公告日,许沭华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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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所规定的情形。许沭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 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
1、张冬花女士: 女, 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中 国注册税务师,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外商投资企业报关员、出纳、成本会计、总账会计、财 务经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项目经理、部门主任。现任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涉外业务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张冬花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 司股份数,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 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冬花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2、宣天鹏先生: 男, 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历任合肥 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任《电镀与精饰》杂志编委、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科技部国际合作项目评审专家、国家奖评审专家、国家科技 中小型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等。长期从事金属材料、表面功能镀覆层的研究与开发, 近年来主持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防科工委民口配套项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安徽省科技攻关项目、安徽省重大科技专项等十余项科研项目。获机电部青年教师优秀奖、 安徽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安徽省科研论文奖、合肥工业大学教书育人奖、合肥工业大学最受 学生欢迎教师、合肥工业大学教学名师、安徽省教学名师等奖项。作为第一发明人申请国家 发明专利 8 项,已授权 6 项。出版《材料表面功能镀覆层及其应用》等专著 3 本,在《 Journal of Rare Earths 》、《 Transactions of Nonferrous Metals Society of China 》、《材料热处理学报》、 《中国稀土学报》、《表面技术》(台湾)等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120 余篇,有多项研 究成果被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内外多语种检索文献收录。
截至本公告日,宣天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 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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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 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宣天鹏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3、万尚庆先生: 1964 年 11 月出生 ,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6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师范大学助教、讲师,现任安徽师范大学副教授、安徽铭诚 律师事务所律师,兼安徽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长、芜湖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万 尚庆先生目前还担任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至本公告日,万尚庆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 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 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万尚庆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4、刘芳端先生: 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研究生学历,二 级律师。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取得律师资格,现为安徽兴皖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 安徽省律师协会理事、芜湖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芜湖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等职。2006 年5月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任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至本公告日,刘芳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 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芳端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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