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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u Token Science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Dec 12, 2014
55108_rns_2014-12-12_80469ee2-c665-4953-8edc-d67eca8d27d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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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芜 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 对2014年12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 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芜湖长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 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陈夕林先生担任公司 总裁;聘任高前文先生、沈励先生、张兵先生、宁鹏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 许沭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兼技术总监;聘任宁鹏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毛旭峰 张冬花 宣天鹏 万尚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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