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Wuhu Token Science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29, 2019

55108_rns_2019-04-29_40032bd4-01a7-48d7-9805-f9b0f85a4072.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长信科技(300088)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松 联系电话:0755-88602292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忠杰 联系电话:0755-8860232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存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
的建立和执行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变动

(2018年10月25日,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称“新疆润丰”)、赣州市德普特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称“德普特投资”)与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称“铁元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
定新疆润丰和德普特投资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
271,497,7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81%)转让给铁元
投资。同日,新疆润丰与铁元投资签订《表决权委托协
议》,新疆润丰将其所持有公司114,943,991股股份(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5%)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铁元投资行
使。2018年11月1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份转让事项已
办理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后,铁元投资持有长信科技271,497,707股
股份,占长信科技总股份的11.81%,并受托行使长信科
技5%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合计可支配长信科技16.81%股
份的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由新疆润丰变更为铁元投资。
安徽省投资集团为安徽省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公司,通
过铁路发展基金持有铁元投资70.82%的股权,公司实际
控制人由陈奇等9名自然人变更为安徽省投资集团。
公司及相关主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
及使用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不适用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
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证券投
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其聘
请的中介机构配
合保荐工作的情
不适用
11、其它(包括经
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
理状况、核心技术
等方面的重大变
化情况)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自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赣州市德普特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向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长信科技公司股份
271,497,707股的交易完成之日(2018年11月13日)起36个月内,未
经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芜湖铁
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长信科技股份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
不适用
在与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承诺:长信
科技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中,控股股东向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作出
的本金收益率的相关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仍由新疆润丰承担并
履行
不适用
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积极推进深圳市比克动力
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签署的增
资扩股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业绩对赌及补偿条款得到有效执
行,若因该等条款未得到有效执行而导致标的公司损失的,新疆润
丰应积极配合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标的公司
的利益。
不适用
自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赣州市德普特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向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长信科技公司股份
271,497,707股的交易完成之日(2018年11月13日)起,在未经芜湖
铁元投资有限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
不适用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以任何方式增持(包括新疆润丰股权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或通过任何主体增持) 长信科技股份;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 人亦不会以增持长信科技股份或与任何其他第三方实际形成一致 行动和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做出其他安排等任何方式,成为长信科 技的实际控制人或谋求对长信科技的实际控制权或协助任何其他 第三方谋求长信科技的控制权。 自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赣州市德普特投资管理有 是 不适用 限公司向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长信科技公司股份 271,497,707股的交易完成之日(2018年11月13日)起36个月内,除 向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或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方转让 标的公司股份外,在未经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 下,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长信科技股份不得 以任何方式减持,同时不会做出致使或可能致使标的公司在业务、 经营或财务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18年11月,保荐代表人之一杨洁因
离职无法继续履行保荐职责,由郭忠
杰接替杨洁继续履行职责。
2、报告期间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人或其保
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详见《长江证券2018年年度报告》第
五节第十二项披露的相关内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 松

郭忠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