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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u Token Science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2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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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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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长信科技(300088)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松 | 联系电话:0755-88602292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忠杰 | 联系电话:0755-88602321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4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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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不存在 |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无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无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0次 |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 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变动 |
无 (2018年10月25日,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称“新疆润丰”)、赣州市德普特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称“德普特投资”)与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称“铁元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 定新疆润丰和德普特投资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 271,497,7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81%)转让给铁元 投资。同日,新疆润丰与铁元投资签订《表决权委托协 议》,新疆润丰将其所持有公司114,943,991股股份(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5%)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铁元投资行 使。2018年11月1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份转让事项已 办理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后,铁元投资持有长信科技271,497,707股 股份,占长信科技总股份的11.81%,并受托行使长信科 技5%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合计可支配长信科技16.81%股 份的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由新疆润丰变更为铁元投资。 安徽省投资集团为安徽省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公司,通 过铁路发展基金持有铁元投资70.82%的股权,公司实际 控制人由陈奇等9名自然人变更为安徽省投资集团。 公司及相关主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 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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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 8、收购、出售资 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 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证券投 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其聘 请的中介机构配 合保荐工作的情 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它(包括经 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 理状况、核心技术 等方面的重大变 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 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
| 自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赣州市德普特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向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长信科技公司股份 271,497,707股的交易完成之日(2018年11月13日)起36个月内,未 经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芜湖铁 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长信科技股份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 |
是 | 不适用 |
| 在与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承诺:长信 科技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中,控股股东向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作出 的本金收益率的相关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仍由新疆润丰承担并 履行 |
是 | 不适用 |
| 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积极推进深圳市比克动力 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签署的增 资扩股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业绩对赌及补偿条款得到有效执 行,若因该等条款未得到有效执行而导致标的公司损失的,新疆润 丰应积极配合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标的公司 的利益。 |
是 | 不适用 |
| 自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赣州市德普特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向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长信科技公司股份 271,497,707股的交易完成之日(2018年11月13日)起,在未经芜湖 铁元投资有限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 |
是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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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以任何方式增持(包括新疆润丰股权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或通过任何主体增持) 长信科技股份;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 人亦不会以增持长信科技股份或与任何其他第三方实际形成一致 行动和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做出其他安排等任何方式,成为长信科 技的实际控制人或谋求对长信科技的实际控制权或协助任何其他 第三方谋求长信科技的控制权。 自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赣州市德普特投资管理有 是 不适用 限公司向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长信科技公司股份 271,497,707股的交易完成之日(2018年11月13日)起36个月内,除 向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或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方转让 标的公司股份外,在未经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 下,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长信科技股份不得 以任何方式减持,同时不会做出致使或可能致使标的公司在业务、 经营或财务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2018年11月,保荐代表人之一杨洁因 离职无法继续履行保荐职责,由郭忠 杰接替杨洁继续履行职责。 |
| 2、报告期间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人或其保 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详见《长江证券2018年年度报告》第 五节第十二项披露的相关内容。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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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 松
郭忠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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